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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MJE规范--需要了解的国际医学期刊编委会的那些事
Enago 2020-6-15 10:19
ICMJE是由普通医学期刊编辑组成的小型工作组,其参与者每年开会并就医学期刊学术著作的实施、报告、编辑和出版提供推荐规范。ICMJE制定这些规范来评述医学期刊上发表的研究和其他材料中学术著作实施和报告的最佳实践和道德标准,以此帮助同行评审和生物医学出版领域的作者、编辑和其他相关人员发表并传播准确、清晰、可复制、公正的医学期刊文章。 ICMJE 推荐规范概述 该规范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医学期刊学术著作的实施、报告、编辑和出版提出建议和规定。 1. 作者、贡献者、编辑、出版商和期刊所有者的角色和责任 (i)详细论述了作者的重要性,哪些对文章有贡献的人员应该被列为作者以及非作者贡献者的定义;(ii)有关参与者(作者、审稿人、编辑和期刊工作人员)的经济和非经济关系和活动的声明以及利益冲突;(iii) 投稿过程中作者的责任(包括 规避掠夺性期刊和“假期刊” ),以及学术期刊应遵守的保密性、其编辑应保证的时间线的紧凑性和其同行评审过程中期刊、编辑、同行审稿人和作者应遵循的准则;(iv) 规范了期刊所有者任免编辑应遵循的准则以及期刊编辑的自由度;(v)对研究参与者的保护中规定了作者在研究计划和临床研究阶段应遵循 赫尔辛基声明 ,病人拥有的隐私权和知情权,进行动物实验时作者应遵守的机构和国家标准,以及 道德准则 。 2. 医学期刊的出版和编辑事宜 (i)更改、撤销、再版和版本控制中期刊应遵循的标准;(ii)科学不端行为的认定以及编辑在处理此类行为中应尽的职责;(iii) 期刊应该理清出版物的版权状态和类型;(iv) 重复出版的界定以及可接受的再版出版物;(v)医学期刊应为读者提供提交评论、问题或批评的机制,通常但不一定总是通过通讯部分或在线论坛;(vi)期刊的收费条款要透明化;(vii)有关补充内容、特殊主题/系列出版的规范,以及针对以上内容出版物所涉及的有关赞助和合作关系的规定;(viii)电子出版物链接稳定性以及内容保留的问题;(ix)对期刊广告的规范以及编辑应履行严格把控的责任;(x)编辑需把控期刊与媒体的互动平衡;(xi) 临床实验的注册政策 以及 数据共享规范 。 3. 文 章的准备与投稿 (i)对不同类型文章结构的规定;(ii)报告规范可参考 EQUATOR网络 和 NLM的研究报告指南和倡议 ;(iii)最后,该规范对文章中的各个组分规定了撰写要求、内容以及格式规范。 目前已经有 一系列的期刊 联系ICMJE要求将其列为遵循ICMJE规范的建议期刊。保留这样一份清单可能会通过指出许多编辑所坚守的准则来促进医学研究及其报告质量的提高。 ICMJE 利益冲突表 ICMJE在十年前发布 利益冲突表 ,目的是促进跨期刊报告披露的一致性。包括Lancet、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JAMA等所有ICMJE成员期刊都刊发了由多位主编联名的社论,介绍并鼓励生物医学的期刊和作者采用这一格式。 此前绝大多数的生物医学期刊都要求作者在投稿时披露相关的利益冲突信息,对于这种信息的披露格式和范围, 不同的期刊之间可能会有差异 。同一个作者的利益冲突信息可能会以多种版本在不同的期刊上出现,对于作者和读者来说,都会造成一些误解或混淆。因此,该表的发布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如果你同时作为论文的作者和该研究领域学术期刊的编辑,你所担任的 编辑职位可能会存在利益冲突 。无论你所投稿的期刊是否是你担任编辑的期刊,填写该信息披露表都是十分必要的,有助于审稿人和其他编辑对你的文章做出公正的决定。 ICMJE 利益冲突表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方案 这种统一的公开表格很有帮助,但仍然存在问题。首先,支持当前形式的软件越来越有问题,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作者难以或无法使用它。但是,更重要的是,许多作者和读者误解或误用了这些公开内容。就此而言,Darren B.Taichman博士及其合作者 发表文章 建议对ICMJE披露表格进行几处更改,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在之前的利益冲突表中,当对报告的关系和活动的看法存在分歧时,会出现关于作者披露的分歧、困惑和争议。作者可能不会报告别人认为重要的项目,这是因为对“相关”的观点存在分歧,对定义的混淆或疏忽。该文章建议不再要求作者决定什么可能被解释为潜在的利益冲突。作者公开他们的关系和活动,以便读者决定这些关系或活动是否应该影响他们对作品的评估。此外,为了避免遗漏(疏忽或有目的性的),ICMJE提供关系和活动的清单供作者完成。 其次,一些作者可能会担心,读者会将所列出的所有清单内容解释为“潜在的利益冲突”,这个标题可能暗示所列出的任何关系或活动都代表有问题的影响或不当行为。因此,拟议的新标题“ ICMJE披露表”旨在消除这种解释和潜在的污名。 另外,作者被要求向多个实体反复披露具有不同的报告要求和格式的信息,这令作者感到沮丧,并加剧了披露之间存在的问题和争议性。为了避免不一致和遗漏,并帮助简化作者的公开过程,有些期刊将改变公开信息收集的机制。ICMJE将接受基于Web存储库的披露,这些功能使作者能够维护其关系和活动的清单,并创建适合于ICMJE等实体要求的电子披露。 最后, ICMJE 还欢迎作者对建议的新表格提出反馈,可通过 官网链接 提供评论。在最终确定并通过修订版本之前,他们将考虑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收到的评论。 **英论阁推出 AI驱动的免费COVID-19研究加速工具CLARA , 请 访问 网页 使用。 您的论文发表了吗?英论阁为您庆祝并协助您宣传研究成果,先帮您轻松制作个性化纪念卡, 再送您100元代金券! 请 关注英论阁微信公众号 EnagoChina 英文润色 学 术翻译 SCI全程支持 更多精彩文章,请 点击 订阅 英论阁学术院 §博客内容皆由 英论阁 资深学术专家团队撰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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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假期 | 老司机带路!保护智力劳动成果
AJE2017 2020-5-2 09:35
今天是五一假期的第二天,除了在这个假期好好放松一下之外,相信很多勤劳的科研工作者还是会在休息之余抽出一定时间想想自己的实验,又或者动笔写写论文。作为耕耘在科研领域的脑力劳动者们,其智力劳动成果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今天,分享一篇来自 AJE 论文专家 Michaela Panter 博士的文章,详细阐释了论文作者署名的问题,希望对大家保护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有所帮助。 随着研究合作的日益广泛,文章引用对终身职位和奖励的重要性不断突显,加之缺乏统一定义,作者身份问题正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一问题与伦理密切相关,因为明确给出谁对出版作品负责是科学诚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前,许多期刊都遵循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CMJE )发布的指导方针。 该委员会明确指出了 每位论文作者均应符合的四项基本标准 : 1. 深度参与研究的构思和设计、数据收集或数据分析与解释; 2. 参与起草或修订文稿; 3. 同意最终版本文稿出版; 4. 对研究各方面的准确性和诚信负责。 另外,根据 ICMJE 定义,作者“ 应当能够识别哪位合著者负责工作的哪些具体方面……能够确认合著者所著部分的真实性 。”基于这种描述和上述四项标准,“作者”一词不仅涉及个人对研究项目曾经的贡献,还涉及对该项目的持续共同责任。因此,根据工作的有效性,各位作者可能共享美誉或共担恶名。 ICMJE 还指出,一位作者必须对文章做出“ 实质性的智力贡献 ”。因此,创造性贡献比单纯的机械性工作,更有资格获得作者身份。仅负责获取数据的技术员、仅负责筹资或管理的高级研究员、仅提供某种新试剂或样品的协作者,或者其它与研究有关但未参与创造性工作的人员,都不符合作者身份。这些个人及其贡献应当在鸣谢部分列出。 尽管这个定义十分清晰,关于作者身份归属的问题(包括伦理方面)还是层出不穷。此类问题之所以出现,部分原因在于许多期刊仍坚持自己的指导原则或 ICMJE 标准的不同修改版本,部分原因则在于 ICMJE 指导原则并不充分,这一点在 2012 年国际贡献者和学术贡献研讨会中也有讨论。 以下是一些您可能在科学出版领域遇到的有关作者身份的问题: 1. 贡献含糊不清 研究项目中,某个作者的具体角色不总是那么清晰,尤其是在文章由一个大型团队完成的情况下。为解决这个问题,许多期刊(比如《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 PNAS )和《公共科学图书馆期刊》( PLOS ))要求公开每位作者的具体贡献。为进一步澄清每位作者的角色并鼓励诚信,某些期刊要求每篇文章都有一位公众担保人,或者一位负责整个研究项目概念、数据获取和分析、出版等的作者。关于作者身份含糊不清的问题,也可能由出版论文的研究者重名引起,可采用 ORCID 数字身份识别( www.orcid.org )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问题。 2. 作者署名顺序 论文作者署名顺序的含义,在不同领域差别很大。在某些领域,排名是根据字母顺序,而在另一些领域,传统做法是列出全部对项目有所贡献的人(这与 ICMJE 指导原则相违背)。在许多学科中,作者署名顺序表明贡献的大小,第一位作者做出的贡献最大,最后一位作者则是最资深的,扮演着重要管理角色。这种模式下,在谁应为第一作者或联合第一作者的问题上,可能产生争议。出版伦理委员会( COPE )建议,研究者应在项目开始至文稿提交的过程中讨论署名顺序问题,必要时可做修订并书面记录每次的决议。 3. 荣誉作者 荣誉作者身份被授予某个人,尽管他对研究项目没有做出实际贡献。“赠予作者身份”,是出于对某人的尊重或感激而给予的。 例如在某些文化中,学科主任或资深研究者的名字可能被列入文章,而不论他们是否参与了研究工作。还有一种是有各种目的“客座作者身份”,包括为提高论文的表面质量而添加一位著名人物,或者为隐藏论文的业内关系而添加一位学术作者。 其它有关荣誉作者的问题,还有未经本人允许而在文章中添加某位作者(许多期刊的指导原则中要求全部作者同意,从而防止此类情况发生),以及“强制作者身份”的情况,通常是资深研究者(比如论文导师)强迫初级研究者(比如研究生)添加赠予作者或客座作者。 不论其形式如何,荣誉作者身份是科学出版领域一大伦理问题。《英国医学杂志》( BMJ )研究发现, 2008 年六种医学期刊中 18% 文章存在这种不诚实的做法。公布所有作者的具体贡献,可能有助于防止这种做法。另外,双盲同行审阅也能降低作者知名度对期刊采纳的影响。 4. 代笔作者 代笔作者与荣誉作者相反,即对文稿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不被认可。最广为人知的情形是,一位专业医学作家或行业研究者代表某家制药企业撰写文章,却没有署名。这些代笔作者被隐藏掉,以模糊研究的行业背景,提高文章表面的客观性,而且企业还能控制其内容。这种隐藏做法中通常存在客座作者,利用著名学术研究者的名字增加文章的可信性,尽管其极少或根本没有参与写作。 还有一些情形,比如科研人员聘用(却没有鸣谢)代笔作者,来克服某些文章出版的障碍,例如文笔不好、时间有限或不熟悉期刊要求等。其它不署名的贡献,可能涉及数据收集、分析及研究过程的其它关键方面。前面提到的 BMJ 调查发现, 2008 年六种医学期刊中 10% 文章存在代笔作者情况。 如前所述,投稿时可能需要列出所有贡献者(不论其作者身份)及其具体贡献和关系。还可能需要一份全面的写作过程说明,包括谁完成的论文初稿。期刊编辑有可能在出版之前,询问鸣谢部分的详细情况。总而言之,科研贡献名实不副是与现行指导方针相悖的不端行为,今后很可能发布更多针对这一行为的政策。在给出的所有案例中,有关文章作者的更具普适性的标准将成为促进良好实践的关键。 当您撰写自己的文章时,应遵照这些良好做法,避免陷入作者署名方面的道德陷阱: 1. 认真记录所有贡献者、他们的特殊贡献、以及他们在研究过程中的从属关系; 2. 与您的合作者包括技术人员开诚布公地讨论署名问题; 3. 研究相关的伦理指导原则(如上所述)及其义; 4. 熟悉目标期刊有关作者身份和贡献者的指导规则; 5. 在论文的作者列表、利益冲突声明或致谢部分对做出贡献的人表示谢意。 喜欢这篇博文吗?如果您觉得本博文对您和身边的人有所帮助,欢迎将其推荐到博客首页或分享至您的个人博客。看到您的推荐或收到您分享本博文的后台提醒后,我们将通过私人消息 为您赠送 AJE 润色服务的优惠代码 及使用方法说明,作为对您支持的回馈与感谢。 如果您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有英语翻译和语言编辑的 需求,敬请 发送邮件 至 support@aje.com ;如您想了解 AJE 如何帮助研究者取得成功的更多信息,敬请访问 AJE 中文官网 www.aje.cn 。 本文首发于“ AJE 美国期刊专家 ”微信公众平台。您也可以通过微信与我们交流,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即可找到我们。
个人分类: AJE 学术博文|2644 次阅读|0 个评论
ICMJE发布统一格式的利益冲突信息披露表
whocj 2009-10-14 23:39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发布了统一格式的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信息披露(Disclosure)表。包括Lancet,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JAMA等所有ICMJE成员期刊都刊发了由多位主编联名的Editorial,介绍并鼓励生物医学的期刊和作者采用这一格式。 目前绝大多数的生物医学期刊都要求作者在投稿时披露相关的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信息,对于这种信息的披露格式和披露范围,不同的期刊之间可能会有些差异。同一个作者的利益冲突信息可能会以多种版本在不同的期刊上出现,对于作者来说,这增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对于读者来说,也可能会造成一些误解或混淆。故而ICMJE决定发布一个具有统一格式的信息披露表。 按照该表要求,作者需要披露四类信息:首先是与论文研究工作相关的直接或间接的财务支持,即论文作者是否接受了除工作单位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的财务支持来进行这样研究工作;其次是在论文研究内容的直接领域或相关领域内,是否与任何商业机构有利益关系。换言之,只要有一点可能的利益关联,就应该予以披露;再次,任何涉及作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财务利益关系;最后,是可能与论文研究内容存在利益关系的非财务性关系(个人的、职业的、政治的、单位的、宗教的等等)。 这份表格所涵盖的内容比较完整,以可编辑的PDF格式供作者下载,使用起来也很方便,值得采用。 Editorial: http://www.icmje.org/format.pdf 信息披露表:http://www.icmje.org/coi_disclosure.pdf 信息披露表实例:http://www.icmje.org/sample_disclosur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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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提供者可以被列为论文作者吗?
whocj 2009-7-29 22:58
今天看到孟津老师的一篇贴子《 从PNAS文稿上撤自己的名字 》,提到自己因向一个研究团队提供了阿拉斯加麝牛标本而被列为其论文作者之一,孟老师觉得不妥,故而婉拒。文中最后孟老师提到虽然直觉认为应该撤掉自己的名字,但也有点怀疑这可能是一个灰色地带,自己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了。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45988 这是一个比较有趣的例子,也引发了不少读者的跟贴与讨论。众所周知,作者权(Authorship)对于科学工作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评价其科学成就的一个关键指标,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现实利益。现在的科研项目通常都是多人合作完成,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被列为论文的作者。对于如何界定作者权,目前科学界有一些标准,而被采用最广泛的当属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uornal Editors,ICMJE) 所制定的Uniform Requirements for Manuscripts Submitted to Biomedical Journals: Writing and Editing for Biomedical Publication(http://www.icmje.org/)。 ICMJE认为要成为一篇论文的作者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substantial contributions to conception and design, acquisition of data, or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of data; 2) drafting the article or revising it critically for important intellectual content; and 3) final approval of the version to be published. Acquisition of funding, collection of data, or general supervision of the research group alone 并不符合成为作者的条件。并且Each author should have participated sufficiently in the work to take public responsibility for appropriate portions of the content. 根据ICMJE的这些标准,看起来仅仅提供研究标本并不适合被列为论文作者,而应作为对论文有贡献者被列在致谢(Acknowledgement)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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