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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急性生命剥夺技术(见教蒋先生)
热度 1 fhli50613 2012-2-8 11:23
仅以此文向在动保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先生小姐们致敬 锐性弹切脊髓高位离断术 --- 一种实验动物急性终末处理的好方法 动物福利涉及野生与豢养动物的生存环境、生活条件及其生存权利与质量,是一件关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事件 。急性生命剥夺(宰杀)是与动物福利相关,且经常发生的重大事件之一,其处置的恰当与否直接体现人类对自然万物的博爱、仁慈、与宽容,是对包括人类在内的生命过程的最大尊重 。随着社会进步与科学实验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生活,以及生物与医学科学实验领域对实验动物的需求迅速增加,如何在不可避免的时刻简洁、文明、快速、无痛苦(精神与肉体)、及其有尊严地结束相关动物的生命已经成为全社会必须关注且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基于当前实验医学与生物学领域在实验动物终末处置过程中尚存在的某些不尽人意,作者提出一项脊椎动物终末处置的新方法,现结合该领域当前状况扼要介绍如下。 1. 现行实验动物急性终末处置的方法与特征 对实验动物处死的方式可依据科学实验的目标而不而异,但急性快速处死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即不给实验动物带来过多额外痛苦;不或基本不干扰实验动物临终前的生理状态;不损坏科学实验研究的靶器官(或组织);以及不对实验者造成过大心里冲击。既往实验动物处死采取的主要方法及其特征如下: 1.1 脊髓牵拉断裂法:该方法仅适宜小型动物,操作不容易掌握,操作不彻底会显著增加动物临终痛苦;操作过度会损伤局部组织并造成胸腔或腹腔出血。该方法对操作者会产生较强的精神冲击。 1.2 心脏或大动脉放血:该方法对多数动物普遍适用。但创面大,出血多,污染环境范围大,其操作尤其是不彻底的操作过程能显著增加动物的临终恐惧与痛苦。该方法对操作者将产生很强的精神冲击。 1.3 致死性麻醉:需要一定的器材与药品,对实验动物体内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1.4 电击:对实验动物有短暂痛苦,需要一定的实验设备,有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操作者有一定的心里冲击。 1.5 溺毙与窒息:仅适用于中小动物,显著增加动物临终痛苦,对实验动物体内环境会产生显著影响,对操作者产生很强的心里冲击。 1.6 其它:如头部重击休克等,显著增加动物临终痛苦,对实验动物体内环境会产生显著影响,对操作者产生很强的心里冲击。 尽管上述处理方法在实验室或日常生活中被长期沿用,但它们均不能满足前述快速处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随着人类环境保护意识,以及人与自然及动物和谐共存意识的逐步强化,人们对动物,尤其是曾对人类科学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实验动物的关爱,保护及尊重的意识不断得到深化,对实验动物急性处死方式的应用与研究理应得到加倍重视。但由于当前研究领域的迅速拓展,研究执行主体的不断年轻化与心理成熟期的相应推迟,这一事关人与动物和谐共存的极其重要的实验技术环节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较多的遗憾 。笔者从事医学实验研究近四十年,对此中存在的问题感触颇深,对被处置动物长期存在一种莫名的歉意,并因而引发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与思考。 2. 脊髓离断处置术的机理 脊髓牵拉是处置小型动物(如小白鼠)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机理在于通过动物脊神经的破坏(或断离)迅速阻断神经下行通路,剥夺动物几乎全部植物与运动神经功能,使动物丧失除心跳以外其它乎全部的感觉与运动,从而达成一种十分迅速而安详的表观死亡。该处理方法的主要缺点为适用范围窄,仅适宜处置小白鼠一类的小型实验动物;有一定的技术难度,牵拉离断不彻底显然增加动物痛苦;牵拉过度容易导致动物胸腹腔出血,并有可能损及实验观察的靶器官;对操作者要求具备较稳定的心理素质,初学者(尤其是女学生)往往会因此蒙受较强的精神刺激。作者十分赞赏并在既往工作中经常使用这一处置方法,并针对该法存在的上述缺点,提出一种“ 锐性弹切脊髓高位离断术 ”,即通过在颈部椎骨间隙进行限制性脊髓高位弹切,通过离断下传神经通路以急性处死实验动物的概念,并为这一概念实施设计相应的操作器械(见示意图 1 )。 该处置法的主要步骤分为常规控制实验动物;在颈部固定(或放置)弹切装置;及弹切处死等三步。经在有限范围内初步试用表现出以下主要优点。 2.1 操作简单,脊神经断离彻底,实验动物在弹切瞬间运动及意思被剥夺,死亡过程短暂安详。除抓捕外,处死过程对实验动物基本无刺激,不会对动物增加任何表观痛苦,对动物生化与解剖过程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状态,尤其有利于后续科学实验进行; 2.2 借助相应器械的系统研发,被处置动物由单纯的小型动物扩展到中型甚至是较大型动物,在优化处置效果的前提下显著扩大了常规脊髓牵拉离断术的应用范围; 2.3 操作过程简单轻柔,操作意图隐蔽,能显著消除处置对象的敌对、恐惧与抵抗,并降低实验动物,尤其是中大型温和动物抓捕与控制难度; 2.4 被处置动物在呼吸消失后,心跳在一段时间内保存,为体内(外周)血液的排除以及血液标本的采集提供了时机; 2.5 被处置动物全身肌肉完全松弛,有利于进一步的解剖与其它实验操作,如能及时人为控制呼吸,部分动物能在一定时期维持无意识生存,为实验动物的拓展应用提供了空间; 2.6 被处死动物创面小,创面局部无较大血管,处死时基本不造成血液显性外流,能最大限度保证处置动物的清洁,并对操作者与实验环境不造成明显污染; 2.7 处死方法动作简捷文雅,动物死亡过程短暂安详,对工作人员心理状态基本不造成冲击; 3. 脊髓高位弹切断离术的扩展应用 3.1 非哺乳动物处置 进一步的分析发现,除在生物学实验使用较多的哺乳类动物外,其它类型脊椎动物,包括禽类,爬行类,甚至鱼类动物等的神经解剖均具有与之类似的特征。作为人类食物来源及其生活的忠实伴侣,它们生命的终结绝大多数系人类对它们的急性处置。所采用的处置方法通常原始残酷,处置者(包括我们自己)往往无视这类动物的生存的权利,生命的尊严以及它们临终的感受。这些与当前世界普遍提倡的动物保护主义及其人与动物和谐共存的理念大相径庭。此外不恰当操作往往会造成操作者的个人肉体伤害(如在家或市场上购杀较大鲜活家禽与鱼类动物)与心理创伤(如对宠物的终末处置)。并因血液与其它体液的失控而有可能引发某些人畜共患病的传播。脊髓高位弹切离断术在原理上同样适宜对上述各类动物的处理。在适当改进弹切装置后,正好可以弥补上述动物小批量或零星终末处置时所遭遇的诸多不便。将其用于对某些不得不进行临终处置的宠物,尤其能体现对它们的人文关怀。将此原理用于规模化生产,还有可能形成新的加工工艺。目前,我们将此法与经改进的器械一道用于处理日常生活事务,已经取得良好效果。 3.2 经济皮草动物处置 脊髓高位弹切离断术应用的另一潜在应用领域为对高端皮草动物(如水貂与银狐等)以及需要进行标本制备动物的处理。在 2000 年前后(或本世纪初叶),国内曾出现相当数量采用极其野蛮手段残杀高端皮草动物的事件,并一度引起媒体、网民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这一事件给我们以新的启迪。研制特殊弹切器械,以动物外耳或咽后壁为路径实施脊髓高位弹切离断,在完全不损伤皮毛的前提下迅速剥夺动物生命,有可能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新途径。 4. 相关实施器械 用于脊髓高位限制性弹切离断术的器械繁简咸宜。对处置温和的实验动物,一把足够锐利,长度与宽度适当的弹性刃具已足可满足需要。用于实验动物的处理,笔者建议在厂商的参与下研发出供多种不同动物使用,系列成套的实验器械。我们设想较完善的处置器械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即刃具,弹切装置、弹切深度调控装置、以及弹切部位固定与调节装置等。图 1 为该器械设计的最基本原理示意,在此基础上的改进方向包括以下几点。 4.1 结构上的完善与精简 视被处置对象的不同,弹切器械完全可以不必包含上述所列的几大部分,适当的精简可降低器械制造成本,并进而降低处置操作的难度; 4.2 部位上的特化 应对特殊处置对象,其器械的设计亦相应地发生改变。如前述提到的珍贵皮草动物,以及用于实验标本制作的特殊动物,为不伤及其体表毛皮,对它们的弹切处置路径最好选择其自然生理孔道如耳道与口腔深部咽后壁。为此类处置方式实施其处置器械设计自然会有相应的改变; 4.3 与常规工具或器械有机结合 如处置器械与抓捕器械的有机结合等,可激发研究者更多更丰富的想象与创意,并由此引申多种在外形与操作上各具特征的器械。这类器械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不仅能有效克服现行实验动物终末处置所存在的不足,对人们日常生活中同类问题的处置亦会带来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 4.4 规模化工业应用 该类处置方式同样可用于肉禽类食品加工工业,并可望在此领域中形成新的工艺。然此类工业发展历史悠久,生产设施与工艺相对成熟,对本文所提出的理念以何种方式介入,以及在该领域中的应用前景目前尚难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略 相关内容已申报专利
个人分类: 科普类|3778 次阅读|3 个评论
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心路---心灵的苦役
BJTUcivil 2012-2-8 10:31
心灵的苦役 王元丰 注:这是我1995年博士后出站刚在大学当老师时写下的文字,现在看来仍反映心境。 我撰写的《心役—心灵的苦役》 1995 年初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后,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注意。因为这毕竟是件新鲜事,这是 一本由一直从事科学研究的博士后所撰写的关于博士后工作、生活、思考的小说。而另一方面这也是奇特的事,因为在大部分科技工作者看来,不踏踏实实、安安静静地搞科研,解决科学中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去写小说,则有一点不务正业的味道;同样对于文学界的很多朋友来说,一个搞 科学研究的人写小说,有点像关羽上阵手中拿得却是张飞的丈八蛇矛,有点滑稽,不对路数。 实际上科学和文学并不是像水和油一样不可调和在一起,科学和文学本就是生在“诺亚”号这人类唯一的一块方舟上。物理学家尼尔斯玻尔曾经说过:“事实上,当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放弃逻辑思维而允许弹奏全部感情之强时,诗、画与乐就包含着沟通一些极端方式的可能性,那些极端方式常被表征为实用主义的和神秘主义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先生为了促进科学与艺术的结合,每年都要从美国来到中国,邀请一些著名的艺术大师共同探索科学与艺术,通过绘画的形式进行交流和对话,来加深人对自然本质的认识(《科技日报》 1994 年 11 月 20 日 ) 。 这是科学与文学之间的一方面关系,是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将他们还在了一起。而另一方面,科学与文学应该是紧密的,因为在它们之间有科技工作者——这个人的群体存在。文学是艺术的一种形式。艺术的作用之一就应该是反映人的情感、人的认识;而文学则是完成这种功能又最为普通大众接受的艺术形式。我们可能听不懂音乐,我们可能看不懂绘画,但我们能读懂大部分文学家的小说、散文、诗歌、剧本。文学是用文字反映、表现人的思想、情感、生活的学问。 科技工作者是人类群体中最具智慧的一部分,他们走在人类认识自然、探索自然的前列。他们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一定会有很多感觉、很多认识,这些感觉和认识绝不仅限于他们在学术论文、报告中所表现出的那一点。他们同样有着丰富的感情世界,他们对工作、对生活的情与爱一定较其他人更具有特殊性。中国大学里那些穿着大褂、表情单调的教授们,每个人心里都会有动人、感人的故事。情感需要表现、表达,甚至宣泄。知识分子更需要这样。情感的表现、升华对人的人格完善、工作效率提高的作用是不需要证明的。我相信爱因斯坦拉小提琴不光是娱乐,拉小提琴对他发现相对论是会有帮助的。科学和艺术的完美结合是会有人们意想不到的结果的。 文学是满足作为人的科技工作者非理性需要的一种方法。我之所以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没有继续申请课题,跑项目,整理文章报到学报上发表,而第一件事就是把手头的事情放下,在 1994 年的夏天躲在北航那蒸笼般筒子楼房间,写这本小说,是“因为我的心中苦闷、迷惘大多。我要用文学这支笛子将自己的心曲吹出,尽管自己吹得很不好听。” 这本书的名字《心役——心灵的苦役》是小说主题词“真正的追求必是一种心灵的苦役”的简化。我们在这本小说中就是要表现追求者在追求的过程中心里倍受苦役的感受。这样的主题可能会引起一些朋友的异议 ( 可能来自于科学界,也可能来自于文化界 ) ,他们会说“追求的过程应该是个审美的过程,在追求的过程应得到的是审美的享受,怎么会有心役的感觉?”我也曾对此不解,而疑惑是不是因为我自己对科学认识得太浅,功力不深,无法审美,才会有心役的感受,而这种感受只是自己的感受,不具有普遍性? 然而当我读了美国科学史学家乔治 · 萨顿 (Geoge Sarton) 的《科学史和新人文主义》 ( 华夏出版社, 1989 年 ) 写的一句话“任何一个从事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事业的人,都时不时会向他自己发问 : 这值得吗?”我觉得心役的过程不是某几个人的私事,在真正有所追求飞人心中不光有美感,更多会有心役的感觉。而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你所追求的理想不是挣钱、出国、当教授、博导或其它更高的荣誉头衔儿。而是要追求理解人生、社会、宇宙的本质。这些才是你的理想。 小说的主人公——个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为了追求理想 ( 以爱情象征理想 ) 从北国哈尔滨来到北京做博士后,期望能在北京实现他的理想。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有很大差距的。个人理想的实现是要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约束的。主人公在北京几番周折,可理想还没有踪影。理想无法实现,现实便会对你有很大的诱惑,有很强的牵引力 ( 以过去的恋人象征现实 ) 。但一个真正有所追求的人是不会轻易低头的,主人公继续追求,他终于看见理想的影子,他欣喜异常。可真正的追求是永远的追求。理想在现实中只有影子而已 。 所以主人公心里要经受理想破灭的打击,他开始怀疑起追求。理想不能实现,又不甘于向现实低头,此时非理性、不负责任的东西 ( 以性为象征 ) 就会出现。此时如果主人公陷入其中拔不出来,则意味追求的失败。但非理性过后主人公仍然清醒。他又沿着他追求的路继续前行,去承受更大的心役。真正的追求者就是要受理想、现实、非理性的劳役,这便是《心役》这本书所要说的。 此时便有一个问题要产生,为什么会有心灵的苦役呢 ? 近来我读了二篇汪丁丁先生在《读书》杂志上的文章“主义”与“科学”、“乌托邦与传统永远的徘徊” (1994 年 12 期, 1995 年 3 期 ) ,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小说的主人公努力奋斗去追求,追求什么?追求理想!而理想是什么?理想是人们在理性基础上想象的产物。因而可以看出理性是理想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便是幻想、遐想。理性是人类区别其它动物的关键,理性也是人类文明推进器的科学基础。对《心役》的主人公这样一个长期受科学教育,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对理性虔信,痴心追求自己心中的理想是非常正常的。然而主人公没有看到的是理想虽完美,却无法用理性证明理想一定能够实现,化为你生活的现实,我们对理性的过于自信会导致 哈耶克 (F. A. Hayek) 所说的致命的自负 (The fatal Conceit) 。汪丁丁先生介绍说“按照休谟、哈耶克和波普的思路,改造社会是一个进化过程。理性只能局部改造,渐进地在传统指引下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找到改进的方向。”如果改造社会与改造个人生活大同小异的话,这段话对主人公这样的科技工作者 的确是个沉重的打击。理性是可以用来理解客体并构造一个完整的心中世界吗?可逻辑学家哥德尔用他著名的定理 证明 没有完备而无矛盾的逻辑体系 。这对于理想又是致命的一击。理性都有问题,而在理性基础上用想象编织的翅膀怎么可能在现实的天空邀翔呢!所以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你会经受心灵的苦役:“我们对人类理性所持的骄傲和自信,将会不断使我们过高估计理性的能力” ( 汪丁丁语 ) 。看来心役难以避免。 叔本华说人的存在就是在对梦想的追求和失望之间永远的徘徊,其实也就是“真王的追求必是一种心灵的苦役。” 但对于像小说主人公这样的人,他们即使知道心灵苦役的存在,他们也要勇敢地去追求,因为他们觉得,这种心役才是人生的真正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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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玉米科研领域的混乱与困惑
tongpingya 2012-2-2 16:45
新世纪十年,玉米科研领域出现少有的混乱与困惑。“混乱”,指的是虚夸与浮燥。“困惑”,指的是缺失研究方向。 在玉米育种研究方面, 相当时期“超级玉米”“零缺陷”占据科研领域统治位置并成为的主流。 “超级玉米”发端于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宣称每年要推广 4 000 多万亩,攫取经费 2 620 万元,分别“赠”给中国农大玉米中心、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登海种业公司和农业部品种区试处各 100 万元左右,还聘请院士作顾问,名言正顺地召开“全国”超级玉米研讨会了,官员、学者违心地捧场,摆下了报大奖评院士的架式。 “超级玉米” 谢幕于山东省登海种业,老板自诩要培育出亩产 2 000 公斤 的 超级 品种,攫取 经费 8 746 万元,经过 4 年“忽悠”,“走门子跑路子”国审了 4 个“超级玉米”品种。 2000 年登海 662 黄淮海折戟沉沙,几百万亩玉米发病绝收;登海 605 种子质量低劣、发芽率低被农业部勅令退市。受骗农民呼天抢地,经销商人捶胸跌足,“超级玉米”算是寿终正寝了。正如网上流传的顺口溜:“超级玉米搁浅了,农民种它减产了,经销商家赔憨了,审定委员丢脸了”。新世纪 10 年,尽管国审省审玉米品种 4000 多个,没有一个可以和十年前培育出的农大 108 、郑单 958 相媲美。 在玉米栽培研究方面,联系生产的研究没有了 ,连玉米栽培研究会负责人职务都被育种人员攫取十年了,自然谈不上有人指导正确的栽培研究方向了。看一看学报杂志发表的论文,绝大部分是根茎叶花氮磷钾,模型图表横七竖八,就是看不到数据。 某省一位农业官员说,现在从事栽培研究的人 很少到农村下基点 搞 研究了, 只喜欢在室内 鼓捣瓶瓶 罐 罐, 扒拉扒拉计算机 。这几年 “上面”下达什么“科技丰产工程”、“科技入户项目”啊,到了秋季,研究人员到处转悠让我们给找玉米高产地块,收几分地测几个数就回去交差了,听说还获了奖? 玉米栽培研究领域也被“超级玉米”浮夸笼罩,拿了钱就帮助人家吆喝“超级玉米超高产”,炮制出所谓“万亩超吨粮”、“百万亩超吨粮”丑闻,谋名获利, 投机取巧,助长 大跃进 虚夸浮燥风。 学术研讨会也要画个“圈”,不让说真话的人出席或发言,连基层科研人员结合实践的报告也很少。 像 玉米 单粒播种引发的 种植方式、种子加工 、 耕作技术以及育种方向、 机械化作业 一系列产业技术变革 , 鲜有栽培研究人员关注和探讨, 更谈不上科研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了。 国家的科研经费就这么烟消云散了,官员、学者、权威有谁站出来说说详情吧! 佟屏亚新浪博客 (或 http://blog.sina.com.cn/cornexpert )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2866 次阅读|0 个评论
理想中的权利社会
liukecrystal 2012-1-21 10:08
每个人心中都一个理想的社会,或者都想看到一个社会中至少有一种自己最为在意的要素是比较完美的。我倾向于认为,这个社会应该具有一种对自由权利的普遍认可。它将会呈现出这样一种图景:在一个可以想象的共同体中,人人都应该拥有对权利的清晰理解,知道自己拥有什么并知道拥有这一东西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因为手中有权利,所以应该知道权利是一种完善人性的表达,是一种活生生、有着人情味的道德,是让我们安放内心的关切、同情、激愤、躁动的自由空间。由此可知,所有能最大限度发挥自己慈善之心的力量都来自于能够保护权利的某个公共社会的鼓励和赞扬。同时,拥有权利更是一种积极的、“苛责”的态度,它让我们更有胆量将当年那童话世界的理性主义情怀有效地施展在现实的成人世界里。主权在民、天赋人权,不是重复当年那场民主的暴政,而是创建起有序且有效的问责机制;不仅共同关注有意义的生活目的,而且在法治上有所倚靠。正因为如此,我们态度冷静、语言尖刻、行动强硬且眼神坚定。在这一社会中,我们应该被称为“温和且强硬”的公民,因为我们从内心汲取力量,寻找最热切的信念,我们不是犬儒,无法视公平和正义为无物。正因为胸怀赤子之心,我们才不仅仅是赞美国家的进步,而且在汹汹群论中挺身而出,批评它的不尽完美之处。而相比于我们如今为生计奔波、蝇营狗苟的困窘,相比于我们面对生者叹息、死者长逝的悲剧而无能无力的尴尬,我们是否会运用手中的权利,是否懂得做一个“温和且强硬”的公民?要知道,这一切都来自于我们价值传承的历史深处,而并非从西方世界凭空而降。 懂得理解和运用权利是一种审慎而理性的美德,它的基础是广开民智、德性教化和习惯的养成。懂得运用权利不是凌空虚蹈,不是随波逐流,虽然描述起权利像阅读一张使用说明一样浅白而平常,但它却蕴含着一个厚重而严肃的信念。我们知道没有什么东西比一个信念更加珍贵,更何况这个信念充满着对有意义的生活的创造,在这个创造中有着如此之多的困难,也充满着如此之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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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2011最新
shenbinti 2012-1-20 10:00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2011 最新 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 2011 ﹞ 378 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2011 年第 242 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认定工作。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遵循《条例》规定的原则,注重保护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利益。 工伤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时,“工作时间”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进行把握。职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时间、因工作需要的必要工间休息时间,也应视同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可以按照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为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所涉及的场所进行掌握。“事故伤害”包括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第五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时,“预备性工作”应理解为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收尾性工作”应理解为在工作结束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 第六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考虑该伤害属于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且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职工因情感、恩怨等与履行工作无关原因遭受暴力侵害的,可考虑不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伤害。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因意外因素导致的人身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也可以考虑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第七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时,“职业病”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由具有诊断资格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且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疾病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 第八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时,“因工外出”应考虑职工到本单位以外但不出当地范围以及到当地以外或者境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等两种情形。“受到伤害”应考虑事故伤害、暴力伤害以及其他形式的伤害等情形。 第九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时,“交通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理解。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文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格式。 “上下班途中”应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职工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居住地应当考虑职工的生活常态,包括其经常居住地、实际居住地等。 “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第十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发现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可以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已经作出明确的本人无责任、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结论的,可视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时,“突发疾病”应考虑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情况紧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 48 小时内死亡的情形。“ 48 小时之内”是指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的时间到职工死亡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包括在急救车中的急救记录。 第十二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六条时,是否属于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法定事由,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的有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第十三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适用《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时,醉酒的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19522-2004 )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第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条例》和《若干规定》明确的申请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遇有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按时申请的,经报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向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用人单位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出具《同意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通知书》。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本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分支机构可以在其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地所属 区、县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第十七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注明要求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同时提供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并按照《条例》和《若干规定》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工伤认定申请时,认为该申请不属于本区、县管辖的,应当自审核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移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受移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该工伤认定申请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向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提出确定管辖申请,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九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查工伤认定申请时, 认为申请人提供的医学文件不完整或者诊断证明书不明确的,可按照《条例》和《若干规定》的规定,一次性书面告知受伤职工到本市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工伤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检查,补正相关医疗文件。 第二十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撤回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条例》规定的申请时限内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根据需要对职工事故伤害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三条 按照《条例》第二十条 中止工伤认定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中止情形消失的,应当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第二十四条 按照《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终止工伤认定程序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 定 终止决定书》。工伤认定被终止的,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有权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六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二十七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对于申请材料完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应当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加盖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二十九条 《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第三十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诊断证明书等相关医学文件,在工伤认定决定中明确伤害部位。 第三十一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 20 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工伤认定终止决定书》的送达按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终止工伤认定决定以及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工伤认定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工伤职工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前,认为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遗漏了受伤部位,在提交诊断证明书等 相关医学文件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可做出 增补受伤部位的决定。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增补受伤部位的决定,一并作为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认为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并提交了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或者职业病直接导致疾病的医疗诊断证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应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中对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情形予以明确。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应当对《工伤认定决定书》进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 50 年。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工伤认定终止决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样式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第 242 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编号: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 时间 事故时间 诊断时间 受伤害部位 职业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 危害岗位 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申请事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社 会 保 险 行 政 部 门 审 查 资 料 和 受 理 意 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 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二、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四、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五、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六、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诊断证明书、就诊病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医学文件;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诊断证明书、就诊病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七、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交材料,并附具下列相关证明: (一)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一)、(二)、(五)项情形的,附具伤害证明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证明; (二)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情形的,附具伤害证明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三)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情形的,附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四)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情形的,附具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记录; (五)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情形的,附具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六)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情形的,附具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职工死亡的,应当同时附具死亡证明。 八、申请事项栏,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写明提出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的申请并签字。用人单位申请的,应注明提出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申请并签章。 九、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认定为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十一、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受 理 决 定书 编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 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编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 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 经审查: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条 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同意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通知书 编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送交的关于 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申请材料 ,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同意你单位 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但不能超过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 定 中 止 通 知 书 编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个人)送交的关于 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三)款规定,中止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四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 定 终 止 决 定 书 编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个人)送交的关于 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因 ,依据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终止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决定书 编号: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 / 工种 / 工作岗位: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地点: 诊断时间: 年 月 日 受伤害部位 / 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年   月   日受理 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五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编号: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 / 工种 / 工作岗位:   年   月   日受理 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或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 项之规定,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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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号召向程相文学习
热度 1 tongpingya 2012-1-17 16:00
(奖励评2)去年 1 月 22 日,温家宝总理在河南省浚县听取了程相文培育玉米浚单 20 品种的事迹。温总理满含深情地说:“把基层农业科研单位摆在多么重要的位置都不为过,只有农业科研人员扎根基层,才能和农业结合起来,农民才能受益。”( 1 月 24 日《河南日报》) 这是国家领导人对全国农业科技人员的号召和期盼! 农者向程相文学习什么呢? 一是,热爱事业。 一年有四季,每个人都交替度过春夏秋冬。 程相文 1963 年进入浚县农科所 ,因为要进行玉米的南繁北育, 程相文的生命被切割成两半, 48 年时间他过了 94 个夏天, 在海南度过 46 个春节。孩子出生他没能第一时间看到;父母去世他没能赶上送终;老伴离世他没能陪伴最后一刻 …… 。献身事业,专注科研,耐得住寂寞与枯燥。没有这种锲而不舍的“干劲儿”,科学研究难有建树。 如果不是因为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大奖,又有谁人知晓程相文及其献身精神? 二是, 迎接艰苦。特别是在上世纪 70 ~ 80 年代,南繁工作十分艰辛。海南岛气侯炎热,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忍受着孤独、寂寞,蚊虫叮咬,蛇鼠蚁伤。 当地有句民谚:三只老鼠一麻袋,十只蚊子一盘菜,三条蚂蝗做条裤腰带,毒蛇缠人窜到身上来。程相文被蛇咬过, 还要经常不断从腿上拔除还在吸着血的蚂蝗。 三是,坚持实践。基层农科所经费来源很少,基本上没有国家级项目资助。 程相文 领着县农科所 40 多位技术人员和工人,经常是在“自收自支”或“半收半支”待遇下工作,有时候发不下来工资,更谈不上福利、奖金和“外快”了。 这些年来,程相文累计所获的 900 多万元奖金,全部留作科研经费。 如果没有勇于探索的“韧劲儿”,很难取得科研成果。 直到 浚 县农科所逐步扬名,有关部门去年才给他们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农科所一位技术人员说起这事:“唉!很知足了。” 四是,淡泊名利。 程相文说: “ 我这个人一辈子就干一件事,玉米育种。 ” 他领导的团队 40 年如一日,辛勤劳作,共获得 47 项科技成果,有 12 个玉米品种通过审定,其中 浚单 20 成为 全国第二大玉米品种 , 2010 年全国种植面积 4700 万亩,贡献卓著 。程相文每每谈起科研成果,总是谦虚淡泊,从不夸夸其谈,更没有说过什么超级的呀、顶级的呀。 温家宝总理在写给程相文亲笔信中说:“一个老科技工作者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中国实现现代化需要一大批像程相文这样的科技工作者,需要有为科技事业鞠躬尽瘁的精神。程相文献身玉米育种事业的事迹应该表彰。” 今天,成千上成万的基层(县市)农业科技工作者,经费不多,条件较差,生活艰苦,但他们扎根基层,注重实践,培育出许多优良品种。而国家科研经费 2/3 以上投入中央级和和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多数科研人员忙着跑项目、争课题、写论文、报成果,各自为战,互相保密,研究重复,脱离实践。一位院士叹息说:没有 多少人愿意卷起裤脚儿下田去啊?能在田埂上站一站、看一眼就很不错了,更谈不上结合生产联系实际、 扎根基层 了。 要深刻反思! 最后还要留个悬念:玉米浚单 20 荣获 2011 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在 15 名获奖名单中,艰辛劳作的浚县农科所只有 4 人名列其中,另外那 11 位获奖人都是干什么的呢?离奇!且等几天待全国科技奖励大会召开后 (奖励评 3 ) 再详细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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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whyhoo 2012-1-11 10:06
基层基础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管理的根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为适应新形势需要,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近年来,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有了长足发展,队伍执法水平和能力有了较大提高,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有了较大改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问题与表象问题、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社会矛盾特别是涉及民生各类矛盾产生的原因将更加复杂,高发、多发态势将更加严峻。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在基层;推进社会管理,难点在基层;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关键在基层。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前沿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面临的考验将更加严峻,遇到的问题将更加复杂,承担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1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有效保障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 基层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政权安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顺利推进司法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要通过基层来落实。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是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点,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只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才能保证人民法院充分履行职能,切实促进司法审判事业科学发展。 3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的重要途径。 人民法院 90% 左右的案件在基层。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直接、联系最为紧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就是要从群众希望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提升基层审判工作水平和公信力。 4 、基层基础建设的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以审判工作为中心、队伍建设为根本、物质装备为保障”,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使基层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明显增强,法院和法官形象明显改观,物质保障工作明显进步,科技支撑力度明显加大,制度机制活力明显提升,切实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 、基层基础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坚持科学发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自力更生与社会协同、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努力推动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观念,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 二、立足新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基层基础建设,审判工作是中心。要立足新形势变化,务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只有“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才能建立起“基层稳、天下安”的和谐社会。 6 、进一步提高民生审判质量。 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及房贷等政策变化对民生的影响,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注重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着力解决群体性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有效化解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等纠纷,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审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案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7 、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完善功能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巩固和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当事人立案不便困难。更加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制度功能,做好小额案件速裁机制试点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实现权益更加及时,感受司法公正高效更加真切。 8 、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优势。 注重吸收不同行业、性别、年龄、专业人员,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加强日常管理,健全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程序及考评激励等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工作机制,更好实现司法民主。加强岗前及履职培训,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群众、代表群众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引导当事人尊重和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不断提高司法裁判公信力。 9 、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设置。 按照“三个面向”和“两便”要求,坚持科学、务实、效能原则,结合东中西部地区审判工作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好人民法庭恢复、新建和调整工作。在所辖乡镇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及原有法庭服务半径过大、区域内经济活动较频繁、受理案件较多的地区,新建或恢复设立人民法庭。对辖区交通便利或者受理案件量较少等设置必要性不高的人民法庭,应及时予以调整。 10 、进一步扩大巡回审判效应。 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切实增强巡回审判的针对性,努力追求巡回审判的高质量和高效率。采取多种形式,依托巡回审判开展延伸服务,推动巡回审判向纵深发展,拓展审判工作的辐射效应,努力提供快捷、亲民和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11 、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 坚持服务审判理念,确立有利于审判工作良性发展的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和激发审判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审判规律,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注意对案件的类型化、差别化管理 , 正确评估统计数据与审判业绩的关系。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优化部门职责分工。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要设立审判管理专门机构,也可由审判监督庭承担审判管理职能。 12 、进一步拓展对下监督指导。 将做好、做实对基层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作为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问题的发现、反馈、分析和解决机制;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着力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综合利用适用法律疑难问题请示、审级监督、发改案件通报分析以及典型案例指导等制度,拓宽监督指导途径,不断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时效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下大气力解决个案指导多、类型案件总结少,事后监督多、事前指导少等问题。 13 、进一步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准确理解和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基本精神,正确处理调判关系,充分发挥调判组合优势。准确把握运用调判方式处理案件的基础和条件,依照法律可以调解、根据案情能够调解或者按照矛盾冲突特点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要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依法不能调解、根据案情不宜调解或者以判决方式更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应当选择判决方式。不能脱离实际设定调解率指标或者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调硬调、以拖促调,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以自动履行率为重要标准,完善真实反映调解工作效果的考评机制,更好发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功能。 14 、进一步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 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广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按照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系统指导、巡回办案实时指导、庭审旁听观摩指导、典型案例重点指导等多种形式,促进人民调解化解纠纷能力提高。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大发展。把握好人民法院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定位,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保障、推动作用,既要保持司法活动独立性和终局性,也要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职责定位明确、程序衔接畅通的社会矛盾化解合力。 三、围绕新形势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是根本。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基层队伍,是实现基层基础建设目标任务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15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高度重视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党建工作,认真整顿组织不健全及软弱涣散等问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强化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培养、树立、宣传基层优秀党员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基层干警工作热情和干劲。完善党员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违法违纪党员处罚惩戒力度,增强警示教育震撼力和实效性。 16 、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严把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考察关。通过专题培训、司法巡查、届中考察以及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大对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调整、交流、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完善后备干部调整、培养和使用等制度,为基层干部成长创造条件,提供有效组织人事制度保障。 17 、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 全面传承、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把增强群众观念和感情、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贯穿于基层队伍建设始终。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最大限度避免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现象发生。不断拓宽联系渠道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人民满意法院、法官创建活动。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的规定,以规范文明司法为核心,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行为准则规范体系。 18 、进一步促进司法廉洁。 结合基层实际,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探索反腐倡廉工作新路子,督促广大干警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完善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评价制度和问责制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构建符合基层审判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19 、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基层队伍全员培训体系和网络。紧扣基层实践需求,不断创新培训内容与形式,把会做、善做群众工作,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以及突发紧急事件处置、舆情掌控及应对等纳入基层法官和法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必修内容。抓好基层法官轮训工作,建立人民法庭庭长定期轮训制度。组织、倡导、鼓励资深优秀法官开展审判专题巡回讲座、司法经验交流等活动。健全东西部地区人才对口支援机制,注重培养、锻炼基层一线青年法官,完善新进人员到基层一线岗位锻炼制度。 20 、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和激励机制。 以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动建立并实施法官职务序列及其配套政策,适当提高基层法官职数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法官(法警)特别补助金、慰问金工作程序与效率。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审判工作特点的法官工资、退休和其他津补贴制度。关心基层干警生活,着力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带薪休假、定期身心检查等制度,倡导健康生活情趣,培养理性心态,增强“抗压”能力。 21 、进一步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和法官短缺问题。 完善省级统一招录政策,坚持开展选调生工作,努力拓宽法官来源范围渠道。规范、加强编制管理、使用和督查,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办案人员分编倾斜政策和原则,推动建立适应审判工作发展要求的编制增补机制。加大中央关于解决提前离岗离职政策的执行、督查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减少并杜绝审判资源浪费。积极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司法考试办法、完善司法考试政策。扩大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试点范围,直接、快速、有效解决西部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法官短缺问题。充分考虑民族地区语言文化、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旨在吸引本地人才的招录政策,引导、鼓励、支持熟悉民族语言、适应当地环境的优秀少数民族和本地汉族人才充实法官队伍。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力度,积极研究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基地。 22 、进一步实施基层人才聚集发展战略。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基层工作方针和人才工作规划,制定并实施基层聚才工程规划,出台基层聚才倾斜政策,完善基层聚才保障机制。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人才,形成优秀人才向基层聚集,优秀干部从基层产生、成长和锻炼的人才工作新格局。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官择优遴选制度和有利于基层干警成长的选拔机制,努力拓展基层干警职业发展空间。到 2012 年,省级以上人民法院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考录。有效解决“不愿去、出不来、留不住”问题,把人民法庭作为培养、锻炼、选拔法院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重要基地。 四、适应新形势发展大力提升物质装备保障水平 基层基础建设,物质装备是保障。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理顺上下级人民法院在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相互关系,增强上级人民法院特别是高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在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和司法鉴定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服务审判职能作用。 23 、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按照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各项要求,深化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在中央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增强地方保障能力和水平,使基层真正享受到改革成果。最高人民法院继续积极协调中央财政和国家发改委对法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与省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协商,争取省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积极主动参与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配合省财政部门建立基层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基层人民法院努力做好与本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切实落实地方经费保障责任,抓好人民陪审员、聘用人员等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保证各项经费开支。上级人民法院应会同财政部门加大对基层经费保障情况和经费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避免抵顶经费、减少本级投入等问题发生。 24 、进一步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以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为指导,依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协调地方政府按照政策要求划拨建设用地,落实配套条件和资金,减免相关规费。尽快完成立案信访窗口和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以及立案信访窗口和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有建设任务的法院要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和建设成本控制,避免形成新的债务。积极推动中央、省级和本级三级政府分项目、分年度、分比例负担方式化解基本建设历史债务。 25 、进一步提升业务装备配备水平。 认真执行《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着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高级人民法院应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国家标准为基本要求,制定本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并根据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和法院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基层人民法院要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加快装备更新,尽快实现审判法庭专业设备、审判文书印刷设备、法警单警装备、档案存储设备以及业务交通工具标准化配置。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安全设施建设,尽快按标准和需求配备安全保卫装备。 26 、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要求,以“天平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快“科技法庭”等硬件设施建设同时,重点建设覆盖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局域网络,全面应用司法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相关配套设施等。将案件诉讼材料同步数字化录入,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推进信息化在流程管理、质量评估、绩效考核、远程审判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推广远程立案申诉、电子签章、公众信息查询、公众网站等司法便民措施。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27 、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职能作用。 充分认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重要性,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各项管理规定,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和鉴定工作,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审核工作。加强司法技术辅助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各级人民法院务必站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规划和落实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意认真分析研究成因与对策,必要时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原文见 http://www.court.gov.cn/qwfb/sfwj/yj/201107/t20110706_1316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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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的通知
whyhoo 2012-1-10 10: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 40 号)关于“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 2011 〕 47 号)的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优势,大力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强化宣传效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宣传声势,切实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广告作品的创意主题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公益广告作品的创意要体现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提升安全意识,珍视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防范技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创造和谐氛围,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 二、公益广告作品的内容 公益广告作品要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培养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理念篇。弘扬安全发展的理念,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二)安全意识篇。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生产原则以及安全愿景、安全目标等内容,体现“安全至上”的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三)法律法规篇。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法制观念,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四)安全知识篇。重点针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消防、校园、人群聚集场所、居家生活、旅游安全等方面,贴近群众生活,普及基本安全常识,提高百姓防范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目标。 三、公益广告作品分类及相关要求 所征集作品分为影视作品(分专业组和业余组)、平面作品(宣传画)和动漫作品三大类。 (一)影视作品。 专业组:主要以各级电视台为播放平台,使用 PAL 制式 , 画面尺寸 720 × 576 ,广播级数字设备,成片制作成数据 AVI 格式,以 DVD 数据光盘方式存储。片长不超过 1 分钟,并剪辑成 30 秒、 15 秒、 5 秒成片各一版。 业余组:主要以网络为播放平台,片长不超过 1 分钟,并剪辑成 30 秒、 15 秒、 5 秒成片各一版,使用设备不限。 (二)平面作品(宣传画)。规格 520 × 760mm 。分别提供 CMYK 、 RGB 两种模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 点,存成 TIF 格式或者 JPG 格式( JPG 格式图像品质须为“ 12 、最佳”)。 (三)动漫作品。以电视台、网络为播发平台,标清画面;自行定义安全框,播出画面尺寸为 720 × 576 ;传统二维、 Flash 、 3D 制作均可。片长不超过 1 分钟,并剪辑成 30 秒、 15 秒、 5 秒成片各一版。 四、公益广告作品的报送和筛选使用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中央企业于 2012 年 3 月底前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每类作品不超过 5 件。其中,影视、平面及动漫作品必须以邮寄方式报送光盘。 联系人及电话:刘赋、刘巍, 010-64463481 、 64463647 (带传真)。 电子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兴化东里 9 号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封面请注明“参加 2012 年公益广告征集活动”);邮编: 100713 。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进行作品筛选,每类筛选出 30 件作品,免费发送至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中央企业播放。 五、其他要求 (一)公益广告作品要紧扣主题、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生动活泼,亲和力和感染力强,适于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和公共场所传播。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本辖区和系统内向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公众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筛选,确保质量。各省(区、市)报送公益广告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433/2011/1221/159948/content_1599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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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
whyhoo 2012-1-10 10: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安全社区建设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的一项旨在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 以下简称“双基” ) 建设,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主要举措。截至 2011 年 8 月底,全国启动安全社区建设的单位(街道或乡镇)已达 1280 个,已命名 229 个全国安全社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扩展,已由北京、上海、大连等重点城市、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国发〔 2010 〕 23 号 ) 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亡,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足促进安全发展、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通过建设安全社区,扩大安全管理工作的范围和深度,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要从加强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安全社区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从提升社会管理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模式、增强社会管理基础、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四个方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整合各部门资源,促进安全社区管理队伍的建设,实现以公众参与为重点的社区安全促进机制 , 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明确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思路。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推动农村安全社区建设,着力开展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做到统筹规划、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有序推进。要加强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要结合社区实际,针对社区安全的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实施安全促进,做实事、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继续由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扩大覆盖面,继续向企业主导型社区以及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建设重点倾斜。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我国 80% 的省级区域开展了安全社区建设, 50% 以上的省级区域有被命名的安全社区,乡镇安全社区建设比例由现在的 1.5% 提高到 3% 左右。企业主导型社区由煤炭、石油、石化扩展到钢铁、电力、铁路等重点行业。 三、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社区推进工作机制 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委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日程;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于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参与度不断提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地方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和协调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其他专业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成立安全社区推进机构,参与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并组织开展各类安全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实现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安全与健康。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 2009 〕 11 号)的要求,建立跨界、跨部门合作组织机构,制定社区安全规划,规范安全基层和基础建设,组织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项目。要组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建立和完善全员参与机制。 四、推进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策划和实施下列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一)推广安全促进示范项目,内容涵盖交通安全、火灾预防、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社区危险源控制、社区应急能力建设、高层建筑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安全生产“五进”(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等。 (二)建设安全健康教育基地,面向广大社区成员宣传各类安全知识,让群众知晓、掌握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主题的文体活动等方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建设和沟通安全信息渠道,包括网站专页、社区论坛、社区信息化平台以及民意民情收集、处理和反馈系统等。 (五)建立安全社区建设骨干队伍,逐步配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专、兼职人员,充实基层安全社区建设队伍。 五、规范安全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安全绩效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专业性强,各建设单位要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事故和伤害风险识别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要结合社区安全特点和社区条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实现既定安全目标和计划。要注重对安全社区创建过程、安全促进项目、事故和伤害发生与分布规律、社区成员安全认知度以及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实现持续改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工作,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并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4976/2011/1107/156704/content_156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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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的通知
whyhoo 2012-1-10 10: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好今年的工作,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扎实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现在起到 12 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调研的目的和任务 一是推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贯彻落实。按照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的要求,“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宣传学习和贯彻国务院第 165 次、 167 次、 173 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宣传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最近就安全生产工作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坚强决心和决策部署广泛深入人心、深入贯彻落实。 三是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基本精神和目标要求,督促指导各地统筹谋划好安全发展宏观战略,搞好与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运用先进技术完善安全设施,健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四是推动今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通过调研,深入了解、切实掌握今年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就进一步做好明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动安全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和建议。 二、专题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调查了解国务院国发〔 2010 〕 23 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和各单位是否切实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国发〔 2010 〕 23 号文件明确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各项规定;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了哪些实际问题,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尚有哪些政策措施和规定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主要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应当采取哪些办法,推动国发〔 2010 〕 23 号文件的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二)调查了解《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各地区、各部门是否把安全生产真正纳入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业改革发展的规划布局,是否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分解落实,在推进安全生产 9 项重点工程建设方面采取或即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三)如何正确估价今年的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三深化”、“三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打非”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还存在着哪些差距和问题。 (四)如何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突出表现有哪些,造成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事故多发的原因在哪里; 2012 年安全生产面临什么样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有哪些不利因素和有利条件。 (五)如何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已经连续开展 3 年, 2012 年应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使之持续深入开展下去;全年工作以及下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应该确定一个什么样的主题,选择什么样的抓手和载体。 (六)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当前,我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和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等等。在这些重点工作上,还需要采取哪些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 三、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在对 2011 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的基础上,深入分析 2012 年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研究提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结果请于 12 月 20 日 之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将结合对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专项行动、冬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督查检查,分别深入下去,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所属各部门,也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管理第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并就进一步加强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专题调研报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4976/2011/1124/157855/content_1578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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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公安部交管局采取6项措施保障2012春运交通安全
whyhoo 2012-1-10 10:40
2012 年春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任务十分艰巨。春运交通流量剧增。公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 28.45 亿人次,为历史同期最高,同比增长 9.5% 。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为 84 万辆,同比增加 2 万辆。由于元旦、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流、探亲流、务工流叠加出行,春节前后京沪、京港澳等主干高速公路日均流量将突破 10 万辆,在现有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难度加大。恶劣天气多发。据中央气象台预测, 2012 年春运期间天气为中等偏差趋势,雨水偏多,雨雪、雾霾天气较多,河北、江苏、安徽、河南等地将会出现雾霾天气,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等地将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严重影响道路通行。严重交通违法易发。由于群众春运期间集中出行,公路客运市场无法充分满足出行需求,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发生几率增加。春节长假亲朋好友聚会多,酒后驾驶违法几率增大。春节期间民俗活动多、走亲访友拜年多,农村群众乘坐非客运车辆出行几率增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易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从近 5 年交通事故统计看,春运期间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近 200 起,发生一次死亡 5 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近 50 起,每年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 起,历来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期、高发期。特别是今年春运开始前,贵州、湖南又相继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十分严峻。 公安部高度重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孟建柱部长、黄明副部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指出春运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年的开局之战和起步之战,做好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对保护人民群众平安回家过年至关重要,对决定全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也至关重要,并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先后下发三个工作通知,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派出两批督导检查组,精心组织、部署、推进春运交通管理工作。 2011 年 12 月 7 日 ,下发《关于做好 2012 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严管通行秩序、推动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宣传服务,全力做好春运工作。 12 月 28 日 ,下发《关于切实做好 2012 年元旦期间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12 月 30 日 ,又下发《关于做好 2012 年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元旦小长假交通管理工作和春运交通宣传提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安排。 2012 年 1 月 4 日 ,春运开始前夕,连夜召开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视频会议,通报近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对进一步加强春运交通管理、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动员部署。为推动各地做好春运交通管理工作, 12 月 18 日 至 30 日,派出 10 个工作组,督导检查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各地研究部署春运交通管理工作。 1 月 7 日 至 15 日,公安部派出 10 个工作组,对春运重点地区、重点道路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春运交通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为实现不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大范围长距离交通拥堵的工作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主要采取了 6 项措施。 严管重点道路 。以连接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春运客流主要流入流出地的主要公路为重点道路,加大警力投入,通过联勤联动、错时巡逻等措施,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 严管重点车辆。 部署全国于 1 月 3 日 提前启动 8300 多个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消除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开展秩序整治 。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严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重点车辆实行“零容忍”。 加强应急管理 。研究下发《应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要求各地加强应急预警,协调有关部门提前准备好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科学采取管控措施,通过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不能简单采取封路的管制措施。 加强源头管理 。配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到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对安全管理人员、客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上一次安全驾驶课,进行一次安全谈话。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一次清理,督促客运企业对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通过 GPS 监控平台,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实时动态监管。 开展便民服务 。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短信,实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提示广大驾驶人选择合适时间路线出行。在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立便民服务点,为驾驶人提供饮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针对节前部分地区外出务工人员骑乘摩托车集中返乡的情况,采取警车带道、分段护送等措施,引导驾乘人员安全通行。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4976/2012/0109/162115/content_1621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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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作出处理
whyhoo 2012-1-10 10:33
新华社北京 12 月 28 日 电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 7 · 23 ”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 7 · 23 ”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副部长陆东福、总工程师何华武、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现任科技司司长、党总支书记)季学胜、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徐啸明(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科技司原司长耿志修(现任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通号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缪伟忠,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张海丰,上海铁路局原局长龙京、原党委书记李嘉等 54 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通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号股份公司董事长马骋,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2011 年 7 月 23 日 20 时 30 分 05 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 D301 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 D3115 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 40 人死亡、 172 人受伤,中断行车 32 小时 35 分,直接经济损失 19371.65 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张德江副总理于 7 月 24 日上午 率有关方面负责人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7 月 25 日 国务院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 7 月 28 日 ,温家宝总理专程到事故现场,悼念遇难者,亲切慰问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7 月 27 日 和 8 月 10 日 ,温家宝总理先后主持召开国务院第 165 次、第 167 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事故调查处理和铁路安全工作,并决定对事故调查组进行充实、加强。事故调查组聘请了铁路运输、电力、自动化、通信、信号、安全管理、建筑等专业领域的 12 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全国人大代表 2 名、全国政协委员 1 名、“两院院士” 2 名。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 7 · 23 ”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通号集团所属通号设计院在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号集团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研发的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使其上道使用。当温州南站列控中心采集驱动单元采集电路电源回路中保险管 F2 遭雷击熔断后,采集数据不再更新,错误地控制轨道电路发码及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雷击也造成 5829AG 轨道电路发送器与列控中心通信故障,使从永嘉站出发驶向温州南站的 D3115 次列车超速防护系统自动制动,在 5829AG 区段内停车。因轨道电路发码异常,司机三次转目视行车模式起车受阻, 7 分 40 秒后才转目视行车模式以低于 20 公里 / 小时的速度向温州南站缓慢行驶,未能及时驶出 5829 闭塞分区。因温州南站列控中心未能采集到前行 D3115 次列车在 5829AG 区段的占用状态信息,使温州南站列控中心管辖的 5829 闭塞分区及后续两个闭塞分区防护信号错误地显示绿灯,向 D301 次列车发送无车占用码,导致 D301 次列车驶向 D3115 次列车并发生追尾。上海铁路局有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经调查认定,通号集团、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以下责任。 通号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列控产品研发和质量管理上存在严重 问题。 通号集团履行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职责不力,对相关重点设备研发情况不跟踪、不过问,监督管理缺失。通号设计院在未全面了解 LKD1-T 型列控中心设备升级平台研发过程、进度的情况下,仅凭其所属的列车自动控制研究所(以下简称列控所)负责人口头汇报,即同意启动升级平台研发工作;对列控中心设备研发设计审查不严,未能保证提供的信号产品达到“故障导向安全”的根本要求。通号设计院列控所草率研发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未组织正式的研发设计团队,研发工作管理混乱;对设备研发设计过程管理控制不严格,未对列控中心设备开展全面评审,也未进行单板故障测试,未能查出列控中心设备在故障情况下不能实现导向安全的严重设计缺陷。 铁道部及其相关司局(机构)在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上把关不严。铁道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不认真,片面追求工程建设速度,对安全重视不够,对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工作管理不力;运输局、科学技术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在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多个环节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进行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的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 上海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应急处置不力。 上海铁路局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执行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标准不严格,对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遵章守规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有关负责人在事故抢险救援中指挥不妥当、处置不周全;车务、电务、工务系统相关作业人员在故障处理中存在违规作业行为。 同时,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也暴露出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针对动车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不完善,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 事故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对“ 7 · 23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给予 54 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责成铁道部和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通号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国资委对通号集团公司、通号股份公司及下属通号设计院依法进行整顿,重新组建通号设计研究院列控所;对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给予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组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 八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建议。要求铁路主管部门、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设备生产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 切实加强高速铁路技术设备制造研发和管理,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严把技术设备安全准入关,扎实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强化铁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规划布局和统筹发展工作,促进高速铁路的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 7 · 23 ”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如下: 1. 刘志军,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 张曙光,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原局长, 2006 年 6 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3. 陆东福,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4. 季学胜,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党总支书记, 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 徐啸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 2006 年 6 月任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信号组组长。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 何华武,铁道部总工程师, 2006 年 6 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主任。给予记过处分。 7. 耿志修,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 2003 年 5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 张骥翼,京福铁路(安徽)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工委书记兼上海铁路局副局长, 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副主任。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刘朝英,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副主任。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 覃燕,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副主任, 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运输局基础部信号处处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11. 唐抗尼,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技术处处长、党支部宣传委员。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 穆建成,铁道部科学技术司综合处处长。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 袁湘鄂,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信号处副处长。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 张季良,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技术处副处长。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 马彦,京福铁路(安徽)公司副总经理,合武铁路(安徽)公司原总经理。给予记过处分。 16. 缪伟忠,通号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10 年 12 月起兼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常委。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 荣亚清,通号集团天津工程分公司副总经理。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 陈红,通号集团质量管理部部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19. 张海丰,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 宋晓风,通号设计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分管列控所,通号集团经营中心副主任。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1. 张苑,通号集团副总工程师,通号设计院董事、总工程师。给予撤职处分。 22. 马丽兰,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兼总工程师室主任。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 吴镝,通号设计院市场经营处副处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24. 李志兵,通号设计院总工程师室副主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25. 陈锋华,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列控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兼纪检委员。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6. 罗松,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 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通号设计院列控所总工程师。给予降级处分。 27. 叶峰,通号设计院列控所高级工程师 ,LKD2- T1 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项目实际负责人。给予降级处分。 28. 龙京,上海铁路局原局长、党委副书记。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9. 李嘉,上海铁路局原党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0. 王峰,上海铁路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常委。给予记过处分。 31. 赵峻,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党委常委。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 何胜利,上海铁路局原副局长。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3. 何晓,上海铁路局总调度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34. 褚少明,上海铁路局运输处处长、党支部书记。给予记大过处分。 35. 徐汉强,上海铁路局运输处副处长、调度所主任、党委副书记。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6. 承迎庆,上海铁路局调度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7. 周强,上海铁路局调度所主任助理、党委委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38. 王军,上海铁路局调度所第三班值班主任。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9. 邓雪松,上海铁路局调度所第三班值班副主任。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0. 张华,上海铁路局调度所行车调度室列车调度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1. 杨向明,上海铁路局调度所行车调度室列车调度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2. 赵丽建,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段长、党委副书记。给予记大过处分。 43. 楼文浩,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党委书记、副段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4. 吕庆祥,温州南站站长、党支部副书记。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5. 章伟光,温州南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6. 臧凯,温州南站车站值班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7. 陈伟革,上海铁路局电务处处长、党支部书记。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8. 王顺方,上海铁路局杭州电务段段长、党委副书记。给予记大过处分。 49. 陈鹏英,上海铁路局杭州电务段党委书记、副段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0. 徐炯,中共预备党员,杭州电务段温州车间主任。给予降级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1. 王晓,杭州电务段温州车间党支部书记、车间值班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 陈旭军,杭州电务段温州车间助理工程师、车间值班人员。给予撤职处分。 53. 丁良余,杭州电务段瓯海信号工区副工长、工区值班人员。给予撤职处分。 54. 滕安赐,杭州电务段瓯海信号工区信号工、温州南站电务应急值守人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20132/2011/1228/160576/content_1605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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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whyhoo 2012-1-10 10: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2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 40 号)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良好开局势头,全面做好 2012 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发〔 2011 〕 40 号文件精神,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煤矿、交通运输、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 24 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煤矿这一重中之重,进一步推进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防突击生产。继续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防油气井井喷失控、油气泄漏、平台倾覆等重特大事故。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特别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注重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煤矿瓦斯爆炸、化工企业装置和民用液化气泄漏燃烧爆炸、船舶相撞和渔船颠覆、道路交通翻车坠河相撞等重特大事故,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一氧化碳中毒、“三合一”单位火灾等典型较大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是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立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元旦、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公安、交通、民航、铁路、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铁路运输、道路客运、民用航空、水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管理力度,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船、机)。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要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着力应急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五、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4977/2011/1225/160103/content_1601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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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e评论:如何遏制剽窃?
热度 6 rensl 2012-1-7 13:00
Nature评论:如何遏制剽窃?
虽然抄袭复制可以很容易地被软件检测出来,但是如何杜绝仍然是一个问题。 2012 年 1 月 5 日 的 Nature 上刊发了专题评论,向大家解读如何杜绝抄袭剽窃。 Flag plagiarized studies . Harold Garner (Founder of HelioText, and creator of eTBLAST plagiarism-detection software) …… 通过一个自动检测参考文献相似性的程序,发现 2009 年 3 月的 Medline 数据库中有 150 例潜在的抄袭剽窃,其后的道德调查引发了 56 篇撤稿。 Spot subtle forms. Bernd Pulverer (Head of scientific publications, European Molecular Biology Organization) …… 检测软件不能发现所有形式的抄袭。高水平的同行评议和细致的编辑可能更为有效。随着 “ 发表或灭亡 ” 压力的加剧,有必要推行高道德标准。 Check all manuscripts. Ana Marušić Mladen Petrovečki (University of Split School of Medicine; University of Rijeka School of Medicine, Croatia) …… 经验告诉我们,最好的方式是防范学术不端的发生。 Use professional translators . John Loadsman (Editor, Anaesthesia and Intensive Care) …… 非母语作者最好先使用自己的母语写作,然后请专业翻译人员翻译。 Blacklist repeat offenders . Yuehong Zhang Ian Mcintosh (Managing editor, and English editor, 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Science A/B/C) …… 建立一个记录屡次违反学术道德的黑名单数据库。所有的主要出版商都应该来签署这个数据库项目。 Invest in prevention . Sandra Titus (Health science administrator, US 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 如果我必须在购买剽窃检测软件和介绍预防剽窃资源中择其一的话,我宁愿选择后者 …… Teach scientists to paraphrase. Miguel Roig (St John’s University, New York, author of guide to avoiding plagiarism) …… 大多数作者都知道如何恰当地转述,但遇到技术性文字时,便倾向于抄袭。 Catch system gamers . Melissa Anderso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Minneapolis) …… 最好的补救措施是提高学术警惕性和坚持良好的引证行为。 全文阅读: How-to-stop-plagiarism.pdf 致谢:感谢《浙江大学学报》编辑部张月红主任提供本文的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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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忆当年鏖战急――歼灭臭虫记
热度 1 xuwenlan 2012-1-6 09:12
六十年代就读于北京大学的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不料却在为多国立体吸血鬼部队贡献着青春的热血。在美丽的校园里,除了遭遇密集的飞机群落蚊子部队外,还有坦克部队臭虫们的大肆进攻。如果说蚊子嗡嗡声还可让我们究其踪影而举起巴掌,而无声无息的臭虫攻击却难抓其侵犯肌肤的现场。半夜奇痒难忍,身上却没有停留一架坦克。掀起褥子一看,那一堆吃得滚圆的臭虫立刻驶向四面八方,再有十个手指头也不够对付。他们的老巢在哪里呢?经过一番侦察,终于在木床的缝隙周围发现了臭虫的屎迹。赶快拿来草稿纸,叠成武器直捣缝隙,一时间臭烟弥漫、尸横遍纸、血迹斑斑。那可是我们青春少女的血啊! 然而,这些坦克的前赴后继,继续侵犯着我们少女的肌肤。赤豆脸、花斑腿,严重地影响了高等学府的形象。终于,惊动了学校最高当局,宣布全校停课一天,大规模向臭虫宣战。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全校上下同仇敌忾,上演了一出战争大片。首先要把床搬到宿舍前面的空地上。那些双层的、不可拆卸的木床是臭虫大本营,从 35 斋的四楼一级级楼梯挪下来,累啊!好在那时候的大学生劳动锻炼多,不娇气,有力气,更何况有与敌人血战到底的决心。锅炉房的师傅是我们这些前方战士的后勤,大块添煤,大把烧火,充足的军需物质-开水源源不断地装进我们的热水瓶武器里。开水带着我们无比愤怒往木床的缝隙浇了下去。虽然看不到、听不见,却能想象到臭虫们的灭顶之灾。然后实施第二作战方案,用六六六,一种现在完全禁用的毒药调成糊,嵌满缝隙。暮色苍茫,我们高唱胜利凯歌,把那些湿淋淋的,散发刺鼻药味的木床抬回寝室。 是夜,在浓烈的毒药气氛中,年轻的我们安然入睡。此后,脸上的赤豆溜了,腿上的花斑消了。奇怪的是就这么一次全校歼灭战,却管了我们大学好几年的安生。更奇怪的是我以后走南闯北,住过高级宾馆、待过乡间陋屋,有蚊丁兴旺,跳蚤光顾,蚂蟥缠绕,甚至还有虱子偎依,可臭虫们好像再也见不到了。什么时候让其余的吸血鬼也与臭虫一般永远灭迹,岂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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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我的零度生活
热度 2 jiangfei2010 2012-1-5 11:31
2011,我的零度生活
零下八度的北京,没有雪,也没有阳光,室内和室外仿佛两个世界,正如一个人的面容和内心,一个人的白天和黑夜。我想说的是,我的黑夜一般从凌晨一点开始,我的白天常常从上午九点开始;我的面容还是 2011 年的样子,而我的内心已在十年之后:这中间的,我不知道是什么。记得路遥在写完《平凡的世界》之后写了《早晨从中午开始》,那时候他已经拥有了他的“世界”,当他回首他创作中的那些酸甜苦辣的日子,一切平凡的事物似乎都变得不那么平凡了,只是,他的爱太热,而恨太冷,他所写的还太少,而留恋的却太多。 留恋是人的惯习,仿佛经常吃一种食物,经常想一个人,久而久之,那食物和那个人的气息便似乎成了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如果留恋是有色彩的,有温度的,我想,它应该是白色的,是零度的,干净得像一个婴儿的呼吸,平静得像一个圣徒最后的眼神。然而,在这时光里穿梭如飞的人啊,谁能够心平气和地回头看看这眼花缭乱的生活,谁又能一尘不染地迎接新年的光泽?每个人都带着岁月雕刻的印记,每个人都带着或明或暗的伤痕,从春天走向冬天,从一个人从走向“另一个人”,从一种生活走向另一种生活。 我似乎早已习惯了这样的与书为伴的生活,虽然这些书和他的作者都缺少足够的温度,它们在逻辑思辨里衍生,又在理论的遮蔽里退隐,它们更像是对文学的隐喻,或是谜,漂浮在能指的欲望里。而我,似乎也只是与之遭遇的另一个能指,不带任何温度和意义。其实,意义是最经不起思量的东西,充满着诱惑,又伪装着虚无,和实实在在的生活相比,它实在就像个幽灵,想它的时候,它就是火焰,不想它的时候,它就是绳索。日常的人们只管过好世俗的生活,正如我的父母以及罗岭的亲人,他们踏踏实实种好每一块菜地,看护好家里的老人和每只家禽,他们担心我的身体和心智,而我却为那些身外之物焦虑不安。我试图想象那种生气勃勃的生活,那种热血沸腾的文字,那个愤世嫉俗的“我”,然而,那恐怕也并非我所想要的罢。可是,想要的又到底是什么呢? 已很少去听什么讲座了。那些走马的明星,娱乐的,学术的,或兼而有之的,早已分辨不清。走在校园里,不断更新的五颜六色的海报随风飘荡,职场的,官场的,国际的,民生的,仿佛每天都有新鲜的故事,仿佛一个人的死和一张餐巾纸一样被同等“消费”。其实,人们更多关心的是那些故事之下的“故事”,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每个人都是“写作者”,不同的是,有的倾向于现实主义地刻画,有的热衷于浪漫主义的虚构,自然也还有一些钟情于象征主义的神秘;相同的是,他们都在生活里生活,每一年都在更新着词语和技法,最终,有的人顺利地写完了自己的长篇小说,寿终正寝,而有的人则倒在自己精心设置的悬念里,手里还攥着一枚不忍丢弃的银币。我不知道自己会写怎样的故事,那些曾经的文字已然成为枯黄的头发,和如今枯黄的乡村类似,和我已成故事的三十年一起老去。那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或是那些尚未诞生的孩子,谁告诉它们今天的“故事”? 无论留恋,还是遗忘,无论真实,还是虚构,时间都会比你我更快抵达未来,就好像你的火车还没有到达某个城市,而你即将到达的讯息早已流传在这个城市的电波里。经常的,我会想起这一年中乘坐的那些火车,那些沿途的站点,以及那些在窗外自在生长的人和物。在火车上,我像许多人一样,保持着零度的面孔和心照不宣的沉默,只是,我会旁若无人地翻看徐则臣的《夜火车》,毕飞宇的《推拿》,或是用手机写下诗一样的短句,而那些句子也仿佛火车驶入了黑夜,仿佛一个盲人冥思苦想一种令人惊异的美。“我没见过火车的火,它总在看不见的暗处,像许多潜伏在体内的毒,不停地积聚,又不停地耗散,如果忘记方向,抵达就和出发一样,火焰就和灰烬一样”。这燃烧之后的灰烬,应该就是这一年生活的最后遗物,虽然很少,却值得留恋;虽然只是零度,却足以温暖自己。 在零点的时候,有时会听见隔壁咿咿呀呀的昆曲之声,那是热爱生活的我的兄弟兴之所至地在抒发他的情怀,只是在婉转的假声里,我听见的不是历史的优雅和唯美,而是一段漫长且有些凄冷的梦的前奏。这个梦或许也正是年轻时的加缪所感知到的。他和他的《置身于苦难和阳光之间》一直就躺在我的床头,躺了整整一年。现在,我终于读到了最后:“在一个人终于诞生的时刻,必须留下时代和它青春的狂怒。弓弯曲着,木在呼叫着。弓在紧张状态的顶点马上将直射出最沉重而又最自由的一箭。”我知道,此刻,这支纯白的自由之箭,正裹挟着反叛的力量,穿越他“正午的思想”,穿越零度世界的丑恶和平庸的绝望,日夜兼程,呼啸而来…… 2011-12-27 北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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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看孙辈的爹妈保姆
xuwenlan 2012-1-4 11:53
报上曾经讨论要不要给照顾孩子的长辈发工资。这里记录一下我周围的芸芸众生相。一般而言,老人多有照看孙辈的重要使命。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忙,所以大部份情况下这些老人还是心甘情愿地被儿女家“雇佣”的,有的有报酬,有的无偿服务,有的甚至还要倒贴。 张太在女儿家做“住家保姆”。女儿家另有钟点工做饭、打扫卫生。张太的全职就是照看三岁的外孙女。管她的吃喝拉撒,还要带着进早教班。来回出租车费自然可以向女儿报销。张太觉得再要谈“工资”就太把自己当外人了。住家保姆已经有段时间了。虽说有含饴弄孙之乐,但整天陪着个三岁的娃娃也怪无聊的,那像在自己家,早上打拳,下午麻将,晚上电视剧,生活丰富多彩得很。现在只好先把外孙女的早教班当成老年大学,听听 ABCD ,学学色彩涂鸦,然后就是盼着外孙女早点长大。 李太是儿子家的“钟点工”。孙子上小学了。上学由他爹妈接送,李太的任务是接孙子放学回家。等到儿子或儿媳下班,李太就可以坐公交回自己家了。这位奶奶“钟点工”并不消耗“雇主”家的吃饭、睡觉资源,也基本不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除了儿子提供的交通卡外还有儿子给的所谓“辛苦费”。“雇佣”关系倒也十分和谐。 王太开始也和张太一样,上门到儿子家全职照看孙女。可是才做了一个月就想辞职不干。当然不是嫌“雇主”儿子给的“薪水”低。主要是媳妇给孩子的衣食住行都制定了一套“科学”规矩。奶奶要样样照办的话还真有点费劲。衣服穿多了,穿少了,零食吃多了,吃少了……,常常与媳妇有点小摩擦。让王太不开心甚至吃醋的是只要儿子媳妇晚上一到家,孙女就把照料了一天的奶奶晾一边。一口一个“妈妈我爱你”,王太只好讪讪地回自己的房间。于是王太对儿子讲,我还是把你们的女儿带回去照顾吧,就当你们送了全托,周末再送回你们家可好?儿子没有意见,可儿媳那里就是通不过。媳妇私下里对丈夫说,要是孩子跟到奶奶家,养成不好的习惯怎么办,再说我天天下班看不到女儿又怎么办。所以王太今后到底是留儿子家继续当“住家保姆”呢,还是力争回自己家做寄宿“托儿所”的“阿姨”呢, to be or not to be , that’s the question! 高老太刚退休,单位征求意见,可以返聘一年。高太正担心退休回归家庭要被外孙套牢,当然希望返聘了。高太的女儿说了,妈,单位给你多少返聘工资啊,你帮我带孩子,我给你返聘工资的两倍还不行吗?高太就这一个女儿,说穿了自己的工资都花不了,将来眼睛一闭,剩的还不是统统给女儿,要女儿的高“薪水”有什么用啊!上班多简单,多快乐啊,情愿上班!不过高太也在发愁,返聘一年期满后怎么办?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上面说的这些老人和儿女还都住在上海,最有奉献牺牲精神的怕是那些新上海人的父母了。从来没有来过上海的老人要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来生活,真是个巨大的考验。老人怕上海没有暖气的冬天,怕上海湿漉漉的黄梅天,怕没有馒头大葱蘸酱吃,怕自己的家乡话无法与人交流。尤其农村来的老人住在有煤气,有淋浴器,有空调的房间里常常手足无措。好在眼下新上海人不少,小区里上门服务的外地老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他们经常抱着孩子在一起拉家常,真有点像小区里的保姆帮。不同的是他们不会说东家的不是,不会说“薪水”的多寡,也绝对不会见异思迁跳槽。而儿女们也因此省心不少,爹妈有伴了,就留住了爹妈的心! 若是老人有两个孩子的孩子同时需要帮助照料呢?这就让老人为难了,不能厚此薄彼呀!老两口拆开?一如我早年在报上发表文章所说的那样来个“老”燕分飞?分飞的距离有在本城范围的,有在本国范围的,夸张的居然还有一个在中国,一个在美国的。至于实在请不到自己父母来帮忙的,阿姨、姑妈也是可以考虑的候选人。单位的老陈就曾经去澳洲照顾过侄女的孩子,从没机会出国的她这回当了回“飞佣”。 年轻人啊!好好善待自家的老人“保姆”吧,毕竟他们是真心实意在为你们解决后顾之忧。何以回报?给钱发“薪水”也行,有空带他们外出旅游也行,送礼物当然也行。不过最最重要的,发自内心的甜言蜜语可千万不要吝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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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乎?黄成欤?(11)
hcrm 2012-1-3 22:12
此时才子与彼时才子 近来遇到一位朋友,她四年前听过我的讲座,那晚是在湖师的大教室进行的。组织者到校门口接我时,一再向我表示歉意,说是晚上旁边的电教室放电影,去听讲的同学可能不多。 我告诉他们,不管有多少人,我都会讲完的。没想到的是,我们到达讲座地点时,可容纳两百来人的大教室座无虚席,两边的门口和过道还站满了学生。看来,他们对我这位才子充满了期待! 那晚我是即兴演讲的,没有作任何准备,因为我讲的主题是:信念、人生与爱情。 当然,对于这三个问题,我是有切身体会的。不过,那晚讲的确切内容,我已然记不清了,只是从自身的经历演讲开去的,而且还现场朗诵了自己的诗文。 在我自己的印象中,讲座进行了将近两个多小时,组织者提醒我时间后才结束,教室里至始至终都很安静,同学们全神贯注地在听我讲,中间几乎没有人退场。 据四年后遇到的这位朋友说,她其间有事没听完就走了,到现在还颇有些后悔,因为曾经听一位同学感叹道:“中国文坛上多了一位才子,教育界却少了一位好老师 ! ” 那位同学的话,被这位朋友转述,我权且只能当作一种鼓励。原因也很简单,我既不是文坛新星,也不是讲坛新秀,最多只能算是一个思想者。 我问四年后相遇的朋友,在她的眼中,四年前的才子与今天的有何不同? 她沉思了一会儿,不无坦诚地告诉我:对于她并不是非常了解的人,她不太喜欢凭自己主观直觉去评价,但若真要她说点一二,可能四年前的才子是个对众人都具有吸引力的人 —— 当然,这里的众人仅为认识过才子或知道才子的人。之所以说四年前的才子更具“吸引力”,原因之一是“你卓越的文笔才华难免会吸引一些文学爱好者”,之二是“你青春时的音容俊貌在你的才智慧气下更凸显一筹,也不乏会有追随你的人”。 她进而分析:而四年后的才子,历经婚姻、家庭的洗礼后, 生活作风上都会受到“平凡生活”所施予的人生阅历的积累,这些都会加重才子对自己各方面的沉淀,所以才子的人生财富筹码只会一筹胜一筹地向前跨越。 我听了后,非常感激她能这么想。我告诉她:人生的风雨摧残不了我,我依然是夜空里那颗最遥远的星(意通我的诗《我是夜空里那颗最遥远的星》)。话是这么说,其实我何曾经历过什么“人生的风雨” ? 我一直都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 四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应该说我依然是从青年到青年,在我的内心深处,那些激情和热情依旧,即便是人生的信念,也依旧坚如磐石。 我变了吗?变了。我只是此时的才子,而彼时的才子已然渐行渐远。幸运的是,我还能遇到这位朋友,帮我一起回忆起四年前的事。 我不能感慨人生能有几个四年,因为今天的才子依然年轻。他并非不会老去或者死去,然而他的路还远没有走完,尽管他走得那么缓慢,犹如一只独行的蜗牛。 我知道我必须保持这份耐性,因为除了忍耐和坚持,我没有其他的选择。此时的才子必须要有点超然的态度,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首要前提。 有朋友这样描述我:一半梦境,一半凡尘。我想在这凡尘,还有我的梦境,我无不痛快地前行。 2011 年 11 月 28 日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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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问题是创新之母-赵克勤(转载)
热度 1 lyglxm 2012-1-3 21:37
问题是创新之母 赵克勤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一度迎新年,又到新年致辞时。和往年一样,集对分析在过去的一年中又在中国知网上增添了 200 多篇新文献,在新华书店书架上又增添了新的集对分析专著,美国的 EI 和《数学评论》又收录了新的集对分析论文。非线性联系数决策模型、动态集对分析、基于偏联系数的系统趋势分析、联系数的伴随函数,等新概念、新思路、新途径成为集对分析理论和应用研究的新亮点。人们会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在引发着集对分析不断创新,回答是:各种各样的问题在引发和孕育着集对分析的不断创新,问题是创新之母。 回顾集对分析的第一篇论文,可以追朔到《自然辩证法报》 1988 年第 10 期上的《自然辩证法有数学模型吗?》一文,这篇千字短文,提出的却是一个大问题。因为有一种说法:“自然辩证法是一个大口袋,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照此说法引出的问题是:不论什么东西都可以有数学模型?尽管集对分析为诸如“ 1+1+13 ” ( 三个皮匠抵个诸葛亮 ) ,“ 1+1+13 ”(三个和尚没水喝)此类问题提供了通用的数学模型;但是更多的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后才能有符合实际的数学模型。 10 年后的 1999 年又提出 联系科学 的概念,并在又一个十年后的 2008 年第 6 期《自然辩证法通讯》上提出“自然辩证法可以称联系科学吗?”问题;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由此引出更多问题:诸如:把自然辩证法称为联系科学有必要吗?有可能吗?有理论意义吗?有实际意义吗?有历史意义吗?有现实意义吗?联系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研究目的是什么?联系科学与交叉学科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为什么要创导联系科学?联系科学与集对分析是什么关系?与联系数学是什么关系?关系与联系是什么关系?如何建立联系科学?联系的目的是什么?联系的工具是什么?社会如此之复杂,我们联系得了?自然界如此复杂,我们联系得了?宇宙如此深远,我们联系得了?现代科学,林林总总几千门,能把它们联系起来?能通过联系找出其中的创新点?中国学者是否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回答这些问题?研究和应用集对分析的志士同仁是否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回答这些问题?而集对分析自身又有哪些问题 ..... 如此等等,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一个又接着另一个。 有哲人说过:“提出问题等于解决了问题的一半”。可见提出问题之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半的问题又如何具体地去解决?集对分析从提出第一个问题走来,已走了二十多年,通过不同问题的研究应用而不断发展;它又要向更多的问题走去;从一个个问题中走来,又向一个个问题走去,一来一去集对也,更需集对分析也,因为后者是一个更深、更广、更复杂问题的集合,也因此会有更深、更广、更复杂的创新。 问题需要发现,需要提出;需要认识,需要分析;问题还需要研究和需要解决,尽管解决一个问题会引出新的问题。 问题是创新之母。 期待集对分析在 2012 年有新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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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苍茫访知音
hcrm 2012-1-2 21:04
带着儿子在公园里转,不觉来到了山坳里,沿着长廊走下来,儿子在空旷的空地中玩,我便坐在一旁的水泥凳上。两面都是山,面对的也是山,寒冬俨然褪去了它们的衣衫,于一片苍茫暮色使人徒添了几许闲愁。 这时,那二胡琴声渐又响起,拉二胡的人就在倚山的长亭中,陪坐一旁的似乎还有另一位老人。 其实,我和儿子便是寻着琴声而来的。在儿子还不曾开口说话的时候,或者只会啼哭要奶喝的那时,我曾抱着他给他听我收藏的古曲民乐,还边给他讲曲中所含的意蕴,不知儿子现在是否还记得? 清冷的山坳里,一座座仿古建筑陪着萧索的山林,萧索的山林也这般陪着来往的人群,我和儿子便是其中的两人。 二胡曲有时是不成曲调的,说明拉琴的人不算熟练,或许只是自娱自乐而已,并非刻意地表演。 谁也不曾去关注那两个老人所在的角落,人们有各自闲游的方式,譬如我儿子跟着一个小哥哥,看他往上抛护耳玩;还有离我不远处的一家人,旁若无人地玩金鸡独立。 生活真的没有什么定势,人生亦如这山林的四季,那两位老人便似这渐浓的暮色。 儿子终究按捺不住了,寻声跑向琴声依然的长亭。我也按捺不住了,似乎在往心之所往靠拢。 看着儿子走入亭中,端坐一旁的婆婆开言了:“小朋友,你几岁了?” 儿子没有回答,只盯着拉琴的爷爷。 “黄曦,奶奶问你呢!”我连忙搭讪道:“他马上快三岁了。”之后,我便安静地坐在亭下,琴声依然,暮色依然。 我时常伴着琴音,眺望对面的山林,想着古人看着它时,感觉或许如我一样吧? 儿子终于忍不住了,想去抠开老人的琴盒,我只得走上前去将儿子拉开,与那婆婆坐到一起。 “你是他的老伴吧?”我问,因为在公园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那么明显。 “嗯。”婆婆倒是挺大方的。 “那你也算是他的知音了。”其实,我想说更多的话,只是觉得有些东西,似乎是用不着语言来表达的。 婆婆笑了。知音对于相伴至老的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至高的赞赏。 而我在想,拉琴的老人是幸福的,无论人生中曾经经历过怎样的苦难,或许只是一些坎坷,都有这么一位爱人在聆听他的琴声,如何不让人感动呢?! “你孙子也有这么大了吧?”我忍不住问婆婆。 “还没孙子呢!”婆婆望着我儿子说,多少流露出几许羡慕。 “那你孩子……”我脱口而出,不过,还是有些犹疑。 “在武汉呢!”婆婆的神情很平淡,不知是否在想孩子。 我没再往下问了,怕勾起老人更多的愁绪。有时,静默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它不同于沉默,只是安静地待着。 苍茫的暮色,渐渐稀去的人群,仿佛在催促我和儿子:该回家了! 告别两位老人,我带儿子走出长亭,欲再往下走时,我不禁又抬起头,叫儿子跟婆婆说再见。婆婆很高兴地站起了身,在亭边与我们招手作别。 没走几步,正好碰上一对新人,儿子主动与新娘子打招呼,引发了两位新人的笑语…… 我心想,什么是爱?年轻时,或许如眼前这对新人,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到了垂暮之年,才是如那两位老人,你拉着或许并不协和的音调,我却仍然坐在一旁聆听。 “爸爸,快走!” 2012 年 1 月 2 日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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