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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修二诺奖场合当众扇日本响亮耳光,情何以堪!?
热度 29 laserdai 2014-12-12 21:23
每年的12月10日是诺贝尔的生日,诺贝尔奖的颁奖典礼就定在这一天。 2014的诺奖颁奖典礼刚刚举行, 徐磊 博主刚好在瑞典,得到好机会出席了2014各位诺奖获得者一起举行的一个 面向大众的 Nobel minds 节目 ,几家世界大的电视台都在录制。 期间有个关键细节被注意到: 节目录制中一个有趣的片段是,中村修二在回应主持人关于自己成为日本的骄傲时,他说他拿的是 USA 的护照,他是代表 USA 领奖的,看来在日本公司的经历留给了他不太愉快的感受。说完这话的时候,坐在他左侧的 Eric Betzig 拍了拍中村修二的肩膀。不知道日本的普通民众看到这个片段,心里会怎么想... 中村修二的世界重大成果完全是在日本本土取得的,跟任何他国没有半点关系,本博以前多次关注过。 后来,他所在的那个日本小公司(日亚化学公司)恶意整他:如此大的科技成果,才奖励2万日元(相当于200美金,人民币1250元)。我推测跟文革手法比不上但是也差不了多少了。 这种待遇太不公平了,所以中村修二36计走为上策,跳槽去了美国,这个 日本小公司还不放过他,竟然继续纠缠要求他不准继续在此领域工作。 中村修二十分生气,反诉这个日本小公司 索赔200亿日 , 折腾了好长时间,最后庭外达成协议 ,日本小公司赔偿中村修二8。4 亿日元,从此两家表面上扯清了。中村修二心中的窝囊一点没有消,官司结束后他公开向记者 说出了”日本司法制度已经腐烂”的心声。 就这么一场折腾,中村修二放弃了日本国籍,加入了美国国籍。 所以才有了上面,在2014诺贝尔奖的公众场合,面对世界顶级媒体,中村修二说出了如此刺耳的话。 我没有去过日本,不知道日本人是不是讲究面子和要脸。中村在如此公众场合对准日本扇出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情何以堪?! 假如这件事情出现在中国,会是怎样? 中村修二当年会被那样对待吗? 就算后来打官司阶段,中国的法院会那样处理这起诉讼吗? 对待知识分子就应该用不同手法,文革手法肯定不行。 我想,如果有一天这里的王鸿飞博主,或者贾伟博主站在了瑞典的领奖台上,他们会说: 我拿的是 USA 的护照,我是代表 USA 领奖的?
个人分类: 社会文化历史|7534 次阅读|63 个评论
[转载]转载《北京:市民遇刺拒绝私了反遭威胁 警方未逮捕嫌犯》
avein 2013-12-3 16:08
2013年12月02日 14:58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杨迪 分享到: 813 人参与 57 条评论 原标题:“狗咬狗”:一场小案件背后的关系网 一场简单的邻里纠纷,原本正常的司法路径,却在千丝万缕的关系网中演变成一摊浑水 本刊记者/杨迪 王谦很严肃地称自己被捅伤一事为“4·18案”。 2013年4月18日那天,王谦的狗被隔壁楼上另一只狗咬伤,两家发生争执,对方家的儿子张琦将王谦捅伤。 一个普通的伤害案,最终改变了这个中年男人的人生轨迹。只是,改变,并非来自刀伤。 缘起 “就这么个狗咬狗的小事,竟然折腾了半年多。”今年50岁的王谦,高大健壮,一头灰白的头发,说起话来京腔十足。提起发生在今年4月的事件,他苦笑着摇头。 王谦,一家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妻子是北大医学部职员,女儿刚在今年9月考上了大学,一家三口的生活简单富足。 女儿喜欢宠物,8年前养了一只吉娃娃犬,取名黑黑。为了不影响她高考,王谦从今年4月起,把狗养在父亲中关村的一处旧宅里。4月18日晚上10点钟,王谦带着黑黑到院里遛弯,不巧,黑黑被同院张家的大型犬咬伤。在中国城市的大多数家庭,宠物已是家庭成员,寄予了很多情感,王谦也同样,看到黑黑被咬伤,急得上去和对方理论。 王谦记得,当时张家的狗已经被抱起,十分凶悍地狂吠,王谦伸手去喝止,张家父子闻讯从楼上家中跑来支援。双方便拉扯起来,一片混乱中,张家的儿子张琦用一个利器刺向了王谦的腹部。 王谦倒地,他说,“我已经没有反抗能力,他们(父子)俩还在继续对我拳打脚踢。” 报警,入院,王谦伤势过重,又从中关村医院转到海淀医院。经海淀医院急诊室检查,“右侧腹脐附件可见一处长约2厘米伤口,探查血管钳进深10厘米仍空虚感,伤口周围红肿,压痛明显。”再经B超检查,结论为“中下腹肠间隙少量游离液,液深约1厘米~1.5厘米。”最终进行了“开腹探查及小肠穿孔修复”的近两个小时全麻手术。 “私了” 王谦说,在他进手术室前,曾要求中关村派出所的民警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了自己的伤情,而民警也对此进行了操作,还有民警打来电话给王谦妻子询问伤情。 一切似乎都在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着,受害者第一时间进行了治疗,伤人者张琦在第一时间就到了派出所。 然而,一天之后,事情完全不一样了。 4月19日深夜11点,一对自称张家远房亲戚的男女在来到病房后,请求原谅,同时也提出“私了”的要求。宋杰责令两人离开医院,坚定回答,“不能私了。” 4月20日早上8点,王谦的妻子宋杰开始陆续接到本单位领导的电话,要求“不要进行司法验伤,不立案私了”。宋杰是北京大学医学部计财处工作人员,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件事会由自己单位的领导出面协调,而且提出的要求让她完全无法接受。 彼时,王谦正躺在病房里,身上插着胃管和导尿管,他有多年糖尿病病史,还不确定愈合过程中是否会出现突发状况。宋杰拒绝了领导的要求,“不私了,我们走法律程序。” 第二天,先是宋杰的领导亲自到病房慰问,再次提出“希望不要验伤,私了”的请求,下午,张琦的父亲张恒和一个女人再到病房求情,希望“赔偿十万元私了”,放过张琦。 王谦此时已经从麻醉中苏醒过来,他记得,看到王谦拒绝的坚定态度,张恒离开了病房,临走前,留下了一句话:“走司法程序,你不仅拿不到钱,我儿子也会没事!” “和稀泥的执法” 王谦如惊弓之鸟。警方的办案流程,也更增加了王谦的怀疑。 他注意到,对嫌疑人的辨认笔录,是提前打印好的。王谦强调,他特意查看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细则》中明确规定,笔录不能提前打印,必须现场手书记录。然而,王谦的律师在侦查卷宗里看到的这份笔录中竟然还有造假。王谦说,“关于警方参与人员、辨认笔录地点、辨认笔录时间都是假的!” 根据《辨认笔录》的记录,王谦“4月20日晚19时至19时20分,在中关村派出所”与两名警察、一名见证人进行辨认。但王谦20日时还在住院,“身上插着管,怎么可能到派出所去做笔录。明明是一个民警到病房来让我做的辨认笔录,怎么能这样胡搞!” 这个技术出身、讲究细节的男人,就是要较这个真,“卷宗材料中这些小事都出问题,别的我看不到的会不会有更多问题?” 与此同时,原本4月20日电话通知“立案”,王谦却在5月11月才拿到《立案回执》,还是他自己去派出所索取的。王谦说,“问案件进展,民警让我上网查,又不告诉我查询密码。” “每一个环节都在找各种理由、借口拖延。”近半年的与公检法的接触让王谦情绪愈加激动,他说,“简直就是和稀泥一样的执法。”一个个在他看来难以调解的事实接连出现,以至于他“极端地”认为这是在联合包庇。 4月21日,中关村派出所民警在让王谦签署《被害人司法权利义务告知书》时,要求日期签署为4月19日。王谦拒绝,仍签下4月21日。不过,王谦的律师在检察院阅卷时,发现这份《告知书》不翼而飞。 凶器之谜 他最不能接受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早在4月23日就已经进行了取保候审。 为查清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王谦特意购买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他指出,《规定》第七十八条要求“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王谦认为,犯罪嫌疑人张琦系严重暴力犯罪,不具备取保候审资格。 因此,他认为海淀分局以法医临时伤检为不低于轻伤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张琦采取了取保候审。不符合法律规定。尤其是在他两次正式司法鉴定为重伤后,海淀分局仍不改变对张琦的强制措施,至今警方和检方仍不逮捕犯罪嫌疑人张琦。 除此之外,犯罪凶器也是王谦心中最大的疑惑。 事实上,王谦最初并没有注意到捅伤自己的凶器是什么,公安局调查称是“一把银色的家用剪刀”,他也没有在意。然而,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在翻阅卷宗提出疑问,“这凶器的照片中为什么没有标尺?”王谦一想,对啊!根据公安侦查时提供的资料,剪刀长15厘米,刀口长5.5厘米,截面为1厘米。“这样的凶器如何产生2厘米的创口,又如何能做到探伤10厘米仍有空虚感?”王谦拿出自己的病历,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说。 根据《规定》,关于犯罪凶器应当进行司法技术鉴定的结论性法律报告方能认定。然而在卷宗中,除了一张带有标尺照片外,再没有任何司法鉴定报告。 为此,王谦多次到检察院提出申诉,并且到公安局信访组投诉。他认为,中关村派出所故意拖延对犯罪嫌疑人张琦的移送时间。根据《规定》中的“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以及“移送,应在24小时内将《移送案件通知书》以及有关案件材料移送至主管机关”,王谦认为,根据案发时间,张琦应该在4月19日23时前进行移送拘留立案。然而,张琦却是在4月20日晚才正式拘留。 警方在提供的“张琦故意伤害案物证照片”的制作说明一栏中,写到“王谦提供的案发当日衬衣一件”。王谦说,自案发至今,他的血衣一直留在家中,并没有向任何人出示过,只曾向警方提供过电子照片,不过,细心的王谦发现,卷宗中的照片可能经过PS,“明明是漫过来的血,照片上血液竟然流出了直角!” 对上述问题,警方也给予了解释: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张琦“对社会不具有危害性”,“取保候审同样为强制措施”,“北京户口又跑不了”;而血衣、凶器、照片都是工作瑕疵。但王谦心中的怀疑却无法消除,“这是在减少改变物证,变相包庇犯罪嫌疑人”。 现在,这个曾经的北京中产阶级白领,像一个多年的上访户,家中堆满了法律书籍,里面画满了重点符号;他不断地到检察院、信访组投诉;几乎闭着眼就能画出犯罪现场示意图;妻子宋杰的领导每次打电话过来,他都要留存录音以取证——他坚信,这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背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并且正如宋杰领导在电话中所说,“对方背后的力量太强大了”。 为了不连累家人,王谦正准备和妻子离婚,将所有财产转到妻子名下,然后开始“死磕”:要求检方重新核实所有案情细节及程序细节。 间或,他也会有些恍惚,怎么一夜之间,就改变了整个生活方向,最开始时,不只是一件“狗咬狗”的事吗?
个人分类: 转载空间|2369 次阅读|1 个评论
今天又一个和诺奖评委有关的官司
zhanghuatian 2012-12-17 09:29
今天肿么了? http://news.cqnews.net/html/2012-12/14/content_22521210.htm 作家刘玉民起诉新浪 自称遭诽谤贿赂马悦然 莫言获得诺奖后,瑞典汉学家、 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 马悦然 爆料说:“一位山东的文化干部在两年之内给我写过十八封信,其中说他本人很阔,奖金我可以留下,名誉归他。每封信中都有书画作品赠我,我当然把这些退还。”他 对此表示担忧。针对种种猜测,为澄清真相,马悦然的夫人陈文芬随后授权山东省作协赵月斌在微博发布了消息:“悦然说过好多次,他认识的中国作家,真正的作家,从来就没有人跟他提过任何要求,从来就没有人写过信关于诺贝尔奖的事情! 那位不停寄书画来的人是一个文化干部(不属于山东作协),不是一个作家。中国作家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尽管如此,马悦然此言一出,还是引起了网友的种种猜测,多名山东作家被指有嫌疑。据 刘玉民 称,新浪博主“中国文坛”和“牧人”,在新浪博客上发表《关于马悦然所说的“山东的文化干部”》和《爱与欲》两篇博文,指名道姓地点明贿赂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的就是济南市作协主席、茅盾文学奖获得者刘玉民。该文章随后被大量转载。本报记者发稿时在新浪博客中输入“中国文坛”和“牧人”的博主名,已见不到刘玉民所说的两篇博文。   11月下旬,刘玉民正式委托山东 海扬 律师事务所张继海、卜晓林律师,起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进而追究新浪博主“中国文坛”、“牧人”等人的法律责任。刘玉民的代理律师表示,“2012年10月27日和2012年10月28日,新浪博主‘中国文坛’和‘牧人’,在新浪博客上发表两篇博文,指名道姓地点明贿赂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的就是刘玉民先生,并把刘玉民先生的多幅照片和有关资料公之于众。后上述两篇博文被大量转载,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评,有的网友甚至在评论中对刘玉民先生的人格进行贬损。在我们与刘玉民先生的交流中,刘玉民先生确证其从来没有给马悦然写过信,也没有给其邮寄过字画。”    刘玉民: 赔偿一百万也不为多   “看到后很生气,但两位老作家说没人会信这种鬼话,劝我不要跟这种痞子生气,我也就压下了。但随后从几位朋友口中得知,谣言在迅速传播,如果不加以澄清就会被视为默认,不仅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声誉,以至于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也会让真正的行贿者得以逃脱,使造谣 诽谤者 的罪恶目的得逞。这样我才下定决心,拿起法律的武器。我相信法律是一定会为我讨还清白和天理的。至于经济处罚和赔偿,我个人认为,即使处罚和赔偿一百万也不为多。否则很难让坏人和恶人得到惩罚和教训。”昨日,刘玉民谈到此事时,仍掩饰不住气愤。    曾认为中国作家短期内难获诺奖   “诺贝尔文学奖是一项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学大奖,中国作家能够获得这项大奖无疑是一件大好事。”刘玉民说,在得知莫言获奖后,第一时间给他发了祝贺短信,撰文称之为“中国的奇迹,中国文学的奇迹。”我一直认为,中国国内的作家要获得这个奖相当时间内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在莫言获奖前,我根本就不相信中国作家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个观点我在不少场合说过。虽然事实证明我的上述看法是不对的,却也可以从反面证明,在此之前我没有任何生出自己要去争诺贝尔文学奖的思想基础。”   说到马悦然的爆料,刘玉民说:“从得知消息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这是一位品行十分恶劣的山东作家所犯下的一桩无可原谅的大罪,他不仅严重败坏了山东作家、中国作家的声誉,也极大地败坏了山东人和中国人的声誉,理应受到山东作家、山东人民和全国作家、全国人民的口诛笔伐。我对此深恶痛绝,并在多个场合发表过谴责。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有人会把这个罪名扣到我的头上。”    与“很有钱”相差千里   马悦然爆料说那位“山东文化干部”自称“他本人很有钱,奖金可以留下,名誉归他。”刘玉民告诉记者,“我虽然出过十几本书,写过几百万字的作品,但因为书出得比较早,稿费很低,特别是两部主要作品遭到严重盗版,其中《骚动之秋》先后被盗版五次,《过龙兵》出版后还没等到书店,盗版本就遍布全国了。这使国家遭受了很大损失,也使我的稿费收入大打折扣。虽然现在《骚动之秋》每年还有2万到3万册的印数,但我的生活主要靠工资收入,与‘很有钱’和‘很阔’可以说是相差千里。”    没有外文版无参评诺奖可能   “众所皆知,诺贝尔文学奖只接受英文本、瑞典文本和西方少数几种语言文本的作品参评,根本不接受中文本作品参评。”刘玉民说。“而由于翻译作品要由自己请翻译,能够为国外出版社和读者认可的翻译很少,加之我积极性不高,我的主要作品包括《骚动之秋》、《过龙兵》、《羊角号》等只有中文本。这也就是说,我没有参评诺贝尔文学奖的可能。那么,我为什么要一遍又一遍地、不知羞耻地去给马悦然甚至于诺贝尔文学奖评委小组主席写信和行贿呢?这不是痴人说梦吗?”记者张晓媛    刘玉民   著名作家,现任济南作协主席。他的长篇小说《骚动之秋》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骚动之秋》是一部反映在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农村面貌和人际关系的巨大变化的长篇小说。他的事迹和作品,在中国现代文学馆和乌镇茅盾先生展览馆,山东威海市、荣成市博物馆等均有收藏和展出。近年,刘玉民多有诗作和书法作品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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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参政了吗?外国人都已在中国参政了!
热度 8 cgh 2012-11-23 14:02
你参政了吗?外国人都已在中国参政了! 有时候还不得不夸夸媒体,前段时间俏江南董事长闹官司、玩失踪、转国籍,近日发展到外国人在中国参政。 这可是大事啊,政治没小事! 看来,我们可以宽慰, 1 、我们的政治环境还是很宽松的,外国人也能参政; 2 、老百姓也能对参政的人评头论足了。 附网友评论: 网友忧蓝说: “ 伟大的中国人民能够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就不要麻烦国际友人参政议政了吧? ” ; 网友 DC 郭瑞也表示,如此缓慢的动作,让人免不了认为: 1 、中 国政府允许外国人参政议政; 2 、中国政府不允许外国人参政议政,但是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莫非政协在放假? 独立评论人老徐时评也在微博中质疑,张兰已 是外国人了,还有没有资格担任政协委员? 政协拟撤销张兰委员资格 外国人参政议政引不满 ;
个人分类: 杂谈|3110 次阅读|13 个评论
从专利官司看专利价值的贡献因素
热度 6 Wuyishan 2012-7-10 06:27
从专利官司看专利价值的贡献因素 武夷山 专利的经济价值是很难评估的,因为牵涉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但是,卷入专利诉讼的专利肯定是价值较高的,否则谁也不屑于打官司。那么,哪些因素能对涉讼专利的价值作出贡献呢? 台湾学者 Yi-Hsuan Lai 和 Hui-Chung Che (车慧中)在 Journal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工程技术管理杂志) 2009 年第 3 期发表文章, Evaluating patents using damage awards of infringement lawsuits: A case study (利用专利侵权官司的损害赔偿金来评估专利:案例研究。原文见 http://vdisk.weibo.com/s/2sJxO )为回答这个问题做了尝试。 在美国,每年都有大量专利诉讼。例如在特拉华区法院, 1944 - 2006 年期间共受理了 2865 起专利诉讼。 两位作者从 Lexis Nexis 数据库中检索出了特拉华区法院和加利福尼亚区法院 1944 - 2006 期间受理的专利诉讼案的数据。另外,还检索出了得克萨斯法院 1994 - 2006 年期间受理的专利诉讼数据。他们之所以要特意看看得克萨斯的数据,是因为这里的很多专利官司被调解了,也是因为得克萨斯法院是出了名地喜欢偏袒原告方。 他们用线性回归法分析了 17 项专利指标与侵权损害赔偿额的关系,发现没有一个指标与赔偿额之间是线性贡献关系。 只有专利前引( forward citation ,指专利被日后颁发的专利所引用的次数)对赔偿额有较明显的贡献。但是,看不出专利被非专利文献(例如论文)所引用的次数对赔偿额有什么贡献。 博主:这项实证工作的细节上可能还有缺陷,但是,工作思路还是不错的。 将这样的思路移植到论文评价领域,则我们不能仅泛泛地关注高被引论文,而且要特别关注那些引起了激烈学术争论的高被引论文。
个人分类: 科学计量学研究|5140 次阅读|8 个评论
[转载]方韩之争随感之七:自证 · 他证 · 心证
热度 2 LEOLAND 2012-3-13 18:24
方韩之争随感之七:自证 · 他证 · 心证 作者:戴建业 “韩寒代笔门”笼罩着重重难解的疑团:被质疑的韩寒口口声声说是冤案,几次称自己无辜“躺着中枪”,而且多次一脸委曲说,“被质疑代笔的作者无法自证”;质疑者方舟子则言之凿凿,认为所有证据都表明基本可以定案,确信韩寒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出自他人,而且不断接受采访和发表博文阐明自己的观点;围观的大众觉得这是个疑案,虽然方舟子的质疑不无道理,虽然韩寒的回应也叫人失望,可是方舟子和“方舟子们”都只在“合理怀疑”,至今没有拿出一条铁板钉钉的证据。方舟子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就目前韩寒早期的文章即两篇《书店》、《求医》,可以反映出,这个写作者是一个中年男人,经历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80 年代,体弱多病,有一定的文学创作水平,有一定的文史知识……这都符合他爸的特征。现在可以肯定的就是,韩寒这些早期的作品不是他写的,是代笔的。但我不能肯定代笔的就是他爸,说不定背后还有高人。” ( 《方舟子:我合理怀疑》, 2012 、 2 、 8 《新民周刊》 ) 是冤案 ? 是疑案 ? 可定案 ? 真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不同的人对它有绝然不同的感受和看法。 我曾就这一事件写过一篇《盲点与疑点》,本文算是该文的续篇,试图谈谈论战双方如何摆脱各自的困境,以及这一事件可能的结局。 假如代笔者不站出来作证或招供,方舟子就不可能坐实代笔的指控,他的分析、推理、论证就只能停留在“合理怀疑”的阶段。一千多年前就有“捉贼捉赃,捉奸捉双”的俚语,现在法庭上更看重人证和物证。他的分析再精细,他的论证再严密,可永远只是他自己的分析论证,不能充当法官定谳的证据,他充其量就是“韩寒代笔门”的“福尔摩斯”。不过,正如俗话所说的那样,万事有其弊必有其利, 方舟子也有对自己十分有利的一面——即使难以赢得官司,也可能赢得人心 。经由他对韩寒父子及其文本反反复复的质疑、分析,经由他不断地接受电视报纸的访谈,他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和支持,各大网站调查表中的支持率逐渐攀升,原来支持韩寒的明星名人逐渐沉默,理性的读者也开始对韩寒产生了怀疑,甚至原来站在韩寒一边的学者,也认为韩寒这次的表现与平时对他的印象“反差太大”,有的还公开说韩寒叫人大跌眼镜,有更多读者在私下感叹韩寒“不过如此”!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几乎稳赚不赔,提供不出确凿的论据大家觉得情有可原,而他的怀疑论证会得到许多理性读者的敬畏。 方舟子之弊就是韩寒之利,方舟子之利就是韩寒之弊。韩寒能在法庭上提供人证——他的父亲,物证——他的手稿和书信,可能赢得外行法官的一纸判决,却会失去无数读者和粉丝的信任。手稿其实只能算 “他证”,甚至算不上什么有力的证据 ,哪怕这份手稿经过鉴定是他的笔迹,可是他的笔迹不一定是他的创作,更何况他这份手稿一稿成型也太神奇了,他在博文中说过,自己很佩服青少年时期写长篇居然可以一次成型,现在写短短的博文却要不断修改。他对自己越是“佩服”,大众对他越是“怀疑”。 我曾在文章中说过,方舟子等人表面是质疑他早期作品由人代笔,实质上是发现他现在毫无才华, 如果他一个大活人不能证明他的“现在”,他那一堆死手稿更不能证明他的“过去” 。他的父亲证明不了他,他的队友证明不了他,他的手稿更证明不了他, 只有他自己才能证明他自己 !人们质疑韩寒过去作品由人“代笔”的实质,是藐视他现在的才华,是鄙视他现在的学识, 他唯有通过“现在”的“卓越表现”,来证明自己“过去”的“杰出才能” 。就是说,不能经由“他证”, 只能经由“自证”,他才有可能洗掉别人泼在他身上的脏水。 要是韩寒现在的才华让人惊艳,谁还会怀疑韩寒过去的作品出自他人 ? 可惜,韩寒在相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随着对“自证”越来越没有信心,他越来越依赖“他证”——让老父出山,让手稿面世,让法官判决。大家不妨去看他坐在一大堆手稿周围的图片,那幅模样又傻逼,又滑稽,又可笑。一个青年的“天才作家”,一个粉丝无数的意见领袖, 还要由一个外行法官判定自己是否“有才” ? 还要由一堆手稿说明自己是否“优秀” ? 他自己也意识到求助法官“不够潇洒”。岂止是“不够潇洒”,简直就是“无比窝囊”!我们来看看一位叫 @ 南宁琳琳的网友如何调侃他:“ 甲:听说韩寒去法院起诉方舟子了! 乙:真的 ? 韩寒不是说中国法院颠倒黑白吗 ? 丙:所以他去中国法院告才会赢啊。 ”这则十分幽默的段子是个危险的信号:人们对韩寒的态度,正在由钦佩变为鄙夷,由崇拜转为戏弄。 韩寒急于需要的不是“他证”而是“自证”,人们急于想看到的不是他那个能说话的父亲,不是他那堆不能说话的手稿,而是他面对众人质疑所展露出来的机智敏捷,面对电视观众所表现出来的睿智机锋,面与对手争论时所表现出的滔滔雄辩,回应文章所流露出的高妙才华,只有这些东西才能赢得人心,才能赢得喝彩。可惜, 如今的韩寒真是需要什么便缺什么 ,需要他出来“自证”的时候,他不是躲在深闺羞于见人,就是出来忸怩作态笑话百出——自我展示的良机反倒成了自取其辱的劫难。如果《三重门》出自他的手笔,他出面与方舟子展开一场辩论,与专家读者进行一次对话,交流自己的创作心得体会,介绍自己创作人物形象的曲折过程,所有的疑团都将烟消云散。可是,要韩寒出面的时候,他却玩神秘;要韩寒说明的时候,他却装深沉。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导、《新民周刊》主笔 @ 胡展奋先生对此大惑不解:“韩一直不敢公开辩论,确实令人奇怪,自己的作品好比自己生的儿子,哪一点不清楚不知道呢 ? 随便你舟子问‘人物原型’和塑造过程,还是情节设置,语言构成 ( 或来源师承 ) ,抑或细节、环境、创作心境——我的作品我自然能从容道来而且滔滔不绝,打得质疑者屁滚尿流。韩,为什么不应呢 ? ”“韩为什么不应呢 ? ”不仅是胡先生一个人的困惑,也是大多数观众的疑问。   韩寒自己的表现真是一无是处,方韩之争怎能不一败涂地 ? 文章回应,手稿展示,悬赏手段,起诉策略,样样都让人摇头叹气:每篇回应文章无文不烂,每次出招无招不昏,每回采访无言不臭!一个罩着天才作家光环的青年偶像,表现得如此窝囊怯懦,如此无胆无才,如此不堪一击,让喜欢韩寒的围观者为之痛心。方舟子不断上电视接受采访,不断在微博上与网友交流,而韩寒尽量避开媒体,尽量不与网友见面,这就是迷倒众生的青春偶像,这就是粉丝无数的意见领袖!有道是:船上的人不急,岸上的人急断腰。 韩寒本人无力“自证”,亿万观众便成“心证”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许多人心里已经确认“人造韩寒”。 @ 胡展奋教授的两则微博很有代表性 : “你永远唤不醒一个装睡者。蓄意挺韩的,就是装睡。”“民心难测。墙倒众人推。韩寒颓势已成。复为一叹。韩寒也有今天,想当年怎么恶骂白烨来着,实在不堪入目。可为一叹。”还有人写出了《韩寒是石头,不是金子》的长篇博文。在《三重门》中自诩“我是金子”的韩寒,要尽快用自己的才华来向世人证明“我是金子”,否则人们肯定认定他只是一块无用的顽石。 事实上,人们“假韩寒”的“心证”已成 。女作家 @ 苏堤的西湖看到 @ 王小如:“过于美丽的、闪烁光芒的、充满诱惑的、往往是有毒的,可我们却总是被表象蒙骗。毒蘑菇,请勿食”这则微博后跟帖说:“这说的就是韩寒这样的假孩子。”这种无意识的联想对韩寒来说是致命的,人们不是有意而是无意中就觉得韩寒是假的。原来大部分女性力挺韩寒,如今极少女性明星公开挺韩寒了,反而是不少女作家女名流加入了倒韩阵营,韩寒这位过去被人崇拜的偶象,一转眼变成了嘲讽的对象。 @ 苏堤的西湖看到韩寒拿自己女儿发誓后说:“做韩寒的女儿真的是一种悲哀!”鉴于韩寒不能“自证”而求证于法官, @ 苏堤的西湖幽默地给韩寒下判决书说:“ 韩寒犯了‘巨额知识来源不明罪’ ”。美国一位名叫 Capt_Tiger 的华侨博友说:“从旅美华人到今天各路人士的‘激’,摇旗呐喊的人已近破音,大家都希望韩要么像个男人一样说,我行,你们闭嘴;要么像个男人一样说,我不行,你们闭嘴。” 一个月以前还是万人称道的天才作家和意见领袖,一个月后便成了男人嘲弄和女人奚落的草包,“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我曾在微博中向韩寒深情喊话:猪逼急了跳墙,象逼急了骂娘。西方贵族在自己荣誉被损害的时候,站出来与别人决斗,一个作家被人质疑代笔,这是作家的奇耻大辱,任何一个作家都立即要求与对手独处一室,先来比一比谁的文章更好,再到电视上去辩一辩,比一比谁的学问更高。现在的韩寒不断哭诉“自己躺着中枪”,完全装成一副被虐待的样子,并且宣称自己要“现在收笔”,完全像一个丢盔弃甲的逃兵, 人们觉得方舟子不是在与一个意见领袖争论,而是在欺负弱者甚至弱智 。将军决战在战场,作家决战在文坛,如今的韩寒不敢用笔墨征战,转而去乞求于法官,真让人扼腕叹息,真让人大跌眼镜,真让人极度鄙视…… 韩寒, 有种 就拿起笔与人论战,就张开口与对手争辩,就用妙文来洗刷自己的污点,就用雄辩来重塑自己的美名,就以实力来证明自己无愧于“天才作家”和青年偶像! 撇开所有的“他证”,凭借个人的“自证”,重新改变观众的“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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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韩寒代笔嫌疑事件暴露出来的几个观念问题
热度 3 LEOLAND 2012-2-16 12:57
韩寒代笔嫌疑事件暴露出来的几个观念问题 作者:许锡良 1 、方舟子质疑韩寒的过程中,争论双方的都很激烈,但是仔细一分析,不难知道,其实方舟子对韩寒的要求很简单,他只是要求就方舟子在质疑的文章中,提到的那些疑问之处用文章详细地一一解答出来,并且公之于众,或者在媒体记者在场的合适场合,与方舟子当面对质。 我以为,这确实是解决代笔嫌疑的最好办法。因为,是不是代笔,拿手稿出来证明也很难证明,如果当时就是手抄过的稿子,也可以是手稿。而且韩寒的手稿确实是太干净,不太像能够充分反映创作构思过程的原创草稿,而更像是手抄稿。数十万字的小说,不可能一气呵成得如此完好。因此,用手稿证明自己的原创性,那手稿必须能够反映原创的特点。如果既不能够证明是抄写的,也不能够证明是原创的,那么,这样的证明其实是无效的证据,因为漏洞太多。 2 、其实证明是不是代笔的后面是人们开始质疑韩寒的作家能力与公知水平。 代笔不代笔其实只是一个手段,目的是怀疑韩寒有作家的能力与公知的学识与见识。现在人们的怀疑已经从当初的是否包装到了现在是否还在包装。特别是对他的博客文章是不是韩寒写的仍然持怀疑态度。这个其实更好验证。比如,出来作两场公开演讲,每场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第一场,谈一下自己某部或者某一个年份的作品的创作心理过程,分析一下自己某部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自己当初的一些设想,然后现场与读过这部小说的网友交流对话。第二场,就某个历史人物 ( 就从自己小说或者文章中提到的人与作品中去选,比如钱钟书的文学作品或者学术作品,因为钱对韩的影响据说比较大,《三重门》就是模仿他的风格,应该不至于太为难。 ) 或者针对某自己感兴趣的公共事件发表自己的见解,时间是一个小时,然后与在场的听众交流对话。 以上两场演讲可以精心准备,背台词也可以,但是,现场交流的听众必须不是自己的亲友团队,而是随机选择的有相关学术背景的学者与专业人士或者有学术兴趣的人。然后录下全部过程,不加编辑上传网络。我想,其实这并不难做到。 如果不想做公开演讲也可以,还是像方舟子那样选择一个合适场合两个人就代笔嫌疑的疑点当面对质,然后媒体作公证,并且录下对质过程,公布于网上。 3 、以上公开演讲与公开对质只要一做,那么所有的质疑都可以烟消云散。 因为,这是最好的证明自己作为作家与公知实力的办法。 至少如果有人质疑我有人代笔,我马上就可以用这个办法打消人们的疑惑。谈别的可能太为难,谈自己写过的作品,还会有什么难的 ? 这确实就像一个母亲谈自己的孩子一样亲切。对于作家来说,自己的作品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既熟悉,又亲切,又可爱。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这个话,话粗理不粗。如果在这些实质性的问题上总是回避,目光游移不定,顾左右而言他,总是动机论,抹黑论,别有用心论,那么也确实难让人释疑。 4 、真相是民主自由的基础,探寻真相的愿望与能力,是民主法治的前提。 不因为假相打着民主自由的招牌,就去为假相掩盖。有人说,吃鸡蛋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看到生蛋的母鸡究竟是哪只呢 ? 方舟子给出的回答是:吃鸡蛋最好还要看一下母鸡,因为鸡蛋里可能有苏丹红。其实,还可能有假鸡蛋。只要人吃鸡蛋,不准人问母鸡,这个话的后面其实是说,无论那些小说与文章是不是韩寒写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 你只管欣赏小说与文章本身就是了。这是一个严重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与学术传统观念的民族常常会犯的糊涂观念。思想知识与学术研究的本质就是求真,求真本身当然也应该要求是真的。如果代笔的作品可以,那么,假的文凭为什么不可以 ? 即使是文学作品,也要求作品与人品要能够对应得上。团队包装的后面其实即使是在商业领域里的市场竞争,也是一种非公平的竞争。文学作品与学术思想成果的个体性要求必须明确具体的作者,作为公众人物其个人的巨大声誉与巨大的利益来源,在于人们相信他的作品与他的能力以及作品与能力之间的完全对等性。成年人的作品如果被戴在一个未成年身上,那么显然会产生比成年人更大的反响,从而有更大的卖点。这其实就是靠欺诈取胜的非公平竞争。公众人物的声誉与利益,都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这是起码的社会公德要求。民主自由要从学会求真开始,没有这一点,民主自由难免沦为空洞的口号,党同伐异的结果,甚至有可能成为新的专制的工具。 5 、学术乃天下公器。但是,有人竟然说,即使是代笔,只要枪手自己本人不出来控告,他们之间形成秘密约定,形成内部契约,那么,这就是属于私权问题。这个观念确实是很糊涂,严重违反了法理常识的。 文学作品与学术成果,不同于一栋房产的买卖,或者其他的有形与无形财物的交易。因为,后者的占有不会证明一个人的知识水平、学术思想能力上的改变,在享有的情况下,也不会对占有者形成多大的社会声望。最多只是让人感觉他有钱有财产而已。但是,前者在作为经济利益价值的同时,还包含了个人相应的能力与声望。文学作品与学术作品,常常是一个人知识才华的身份证,这个身份证是不可能随意转让的,也是无法转让的。当然,版权可以转让。但是,即使转让版权,作品上面的名字也仍然无法更改。只是出版的权利发生了转移一样。发明专利也可以转让,但是发明人是不可以转让的。因为,那是不可更改的事实。俗话说,人唯有吃到肚子里的食物与学到头脑里的知识,不可以直接转让给他人。创作能力,文学才华,学识与见识水平,是不可能拿钱直接买到的。而这一点正是才能与学识能够让人肃然起敬的原因。韩寒如果公然请人代笔写作,那么,社会会不屑于他的作品,即使真的精彩,也难以让人接受。 6 、所谓“文革”作风,其实用在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上是不恰当的。 因为“文革”作风就是邓小平批判过的“抓辫子、打棍子和扣帽子”,可以说无论哪种做法,都是不讲道理的。直接宣布某某为历史反革命或者现行反革命,就将人关押起来。方舟子没有这样直接先给人下结论而没有求证过程,相反他一直在根据作品进行逻辑推理与质疑问难。整个过程都在认真审读韩寒的作品,读多少就说多少话。有多少疑点就下多少结论。哪点可疑就说哪点,后面的还没有读到就说没有读到,不下结论,这样的态度是比较科学的,严谨的。方舟子没有给人扣帽子,也没有辱骂过韩寒,倒是韩寒多次辱骂方舟子,却不肯就他提出的那些疑点作正面解答。多有表演而不是据理表达的嫌疑。 7 、当然方舟子有时也有点偏执,但是,在疑点没有得到有效解释的情况下,偏执其实也是执着的另一种说法。 较真与认死理,其实也是一种坚持精神。质疑韩寒作品与公知形象是不是人造包装的结果,并不会影响到人们对自由民主的追求,更不会影响到怀疑自由民主的价值。即使是骗子假装过仁慈,也不是人们怀疑仁慈的理由,而会针对骗子。即使最终证明了韩寒确实是包装,也没有理由从此就对自由民主不屑一顾。因为这是两码事。许多人力挺韩寒,正是担心有人会趁机否定自由民主人权的价值。这种捆绑心态是不必有的。相反,真正的自由民主,一定要建立在真相的基础上。用虚假的方式,把自由民主包装之后拿出卖钱,如果不揭露这种骗局,那是非常有害的。因为,包装骗局的目的是商业利益,而不是什么理想情怀。一旦商业利益的目的达到,立即可以转向,去年年末所谓的《韩三篇》,且不说这文章有没有思想水平,观点是不值得讨论,文字风格是不是一贯,其实 这三篇文字很可能就是官方的文章,只是以韩寒名义来发的,这种嫌疑性越来越大了 。说明这种商业包装出来的自由民主是很不靠谱的。许多公知朋友在这个问题上一直犯迷糊,丧失了自己起码的理智与判断力。 2012 年 2 月 12 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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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戰”或該這樣看
热度 4 LEOLAND 2012-2-1 18:42
“韩戰”或該這樣看 曲津華 以前的“韓戰”一說是指六十年前那場著名的國際大戰,這裡另有所用。 在剛剛過去的壬辰龍年之前後,一場名人大戰與過年相伴而行;眼下年已漸遠,而這場被稱之為“韓戰”的爭鬥卻日漸升溫,讓世間多了一個超熱的話題。 任何爭鬥都有兩個以上的方面,而方舟子韓寒之口角被有人簡稱為“韓戰”,貌似有不公平之嫌,實在是因事件的重心在韓寒一邊,我們也姑且隨之。 在科學網浸淫了 N 年,博主對這場龍年首場大戰,也不能不有點關注和思考,其要點是: 1. 博主一直對韓寒和方舟子兼有好感,突見二位“偶像”對打起來,頓感極其不安。以此表明博主對事件沒有先入為主地預設立場,所思所想應該可以代表中立陣營的一個方面; 2. 韓貴為名人(曾為 Time 雜誌選為封面人物),且很受用,并有七位數級別的擁躉,其從中獲益當也不在小數。如此的代價,想世人都知,就是要接受公眾的審視,這是必須的,無名人可以例外; 3. 韓對“代筆”之質疑,火速做出異常惱怒的公開型反應,這其實是極其不妥的,客觀上顯示其實力和修養,與其名聲不太相稱。他忘記了,受到質疑,哪怕是最傷人的質疑,也是應該、應得的,因為你先前已受用了當名人的好處,壞處來了就萬萬不該堅拒而不受。對於代筆的質疑,當屬以寫字起家的人極其不能容忍的事情,其無疑是接近致命的傷害。對這種關乎立身之本的事件,即便沒有備好如政府部門所普遍開展的事件應對預案那樣的思路,也不該如此不冷靜; 4. 韓的亂招應對,包括回應太快、態度不誠懇且語帶諷刺、高額懸賞找代筆人、親朋頻出亂語、博文中謾駡對方,等等昏招,導致了自己一步步走向被動。如此種種的不智舉動,都給了世人以其心虛的感覺,鑄成大錯。 對寫字人的代筆質疑,具有普世性和恒久性。想寫字的人,都該想到這一步。因事關人人自危,所以廣受關注是必然的,事實上也是——近期社會上的論戰早已是空前激烈。應該說,這場論戰是個好事,它對公眾正確理解代筆與否,是個很好的全民教育課程。 以方舟子為代表的質疑思維型人士,其實并沒有錯。社會其實就是在質疑中進步的,真理也是在質疑中確立起來的。換個角度說,真的東西是不怕質疑的。 有人說,不能對他人實行“有罪推定”式的質疑,這其實是大錯特錯了。確實,理性的法制社會是不允許進行有罪推定的,但那是對國家機器、司法機關而言的。對個人而言,質疑恰恰是一種推動社會進步的有效力量;沒有質疑,說明沒有學習,沒有思考,人云亦雲,渾渾噩噩;而且,質疑也是一種學習方式,質疑錯了,自會付出對應的代價。 方不是司法機關,不是社會公器,提出質疑是他的應有權利,正如任何個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他人乃至公共機構的有關方面提出質疑一樣。至於提出質疑的方式,質疑人當可自行把握,或藏於內心,或加入茶餘閒談,或釋放於公共空間,皆視其自我把握之能力。方之公開提出質疑,不僅不該受到打壓,而且還應該提倡,因為這對社會進步有好處! 名人因其有名氣,有影響力,所以TA有點“錯不起”。不是嗎,名人要是有錯,那是要影響很大一片的,甚或一代幾代人的。所以,我們應該鼓勵公眾對名人的言行有所審視,乃至質疑。這,不是什麽槍打出頭鳥,而是社會進步的一種修正、自淨機制,應該鼓勵。 對被質疑者來說,做出理性的反應才是有修養的表現。若自己無假、無愧,就該心平氣和,或從容解疑,或靜默不語(很難做到)——公眾自有分辨是非的分寸。除此之外的一切動作,都是多餘,做出來就必然是昏招。 若被質疑者理性了(或平和解釋,或不做回應,或徹底認錯),其實會使其公眾評價得到加分的。而同時,質疑者方面或因質疑被證實而成名,或因誤解對方而道歉,或因行事草莽而名譽受損,一切自有天理在其中。 分析至此,韓寒的問題已經比較清楚了——就是輸了。 正如若干有識之士說的,韓方提請司法介入是最蠢的解決方案,不管結果輸贏都是自己輸了——韓方若贏了官司,其一生都要為證明自己的文化知識實力而不停地賣力為文(不管其是否具備了與其名聲相符的實力),會因絲毫不得懈怠(只有長期發表高水平文字才能證明自己真有實力)而導致一生很累(當然他也可以選擇不再為文,那在世人眼中就做實了造假的歷史污點);若輸了官司,則該事件將成為“國家和民族的悲劇”,遺笑於全世界——泱泱文化大國被一個八零后小青年騙了十幾年! 就我等旁觀者來看,韓寒一直應該做的是,先用理性方式表達其適當的態度,然後再儘快用自己的一系列有說服力的新作來說話,用事實來證明自己的實力。很可惜,他起步就錯了。至於方舟子,也許最終會“被認定”質疑錯了,也損失不大;而這樣的後果會導致超級執著的他用其一生來關注韓寒的一言一行,隨時準備再次出擊。對韓寒來說,這會恐怖到無以復加。 韓戰事件還處在現在進行時,我們卻都已經知道了結局。好玩吧?且看吧。 又及:對非名人如何應對質疑,我看一是機會不會很大,二是影響也會很小——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就完了。若有能力反擊,就酌情吧。 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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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之痛
热度 1 sstone2009 2011-2-18 21:27
下午去一个法庭旁听一桩医疗官司。 一位血友病患者,十几年前,开始在一家医院数十次接受输血浆治疗,六七年前发现患了乙肝、丙肝,因此起诉医院和血站,要求赔偿数十万元。 这桩官司已经持续三四年,曾经判决医院方出于人道关怀,补偿患者6、7万元,患者没有同意。 原告认为被告过失,没有告知,也没有给予最佳治疗,才致使感染乙肝、丙肝。 原告坐在轮椅上,两旁分别坐着他的年迈的父亲和母亲。 原告为这个官司准备十分充分,完全达到了专业水准,对比之下,被告的代理人显然准备不足,甚至无法证明本身医疗行为的规范。 我们撇开原被告双方的准备、辩护技巧,医患之间又一桩活生生的纠结事件,又一次让我倍感医患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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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德国(8)——与一个极品德国人打官司
热度 10 jumper 2011-2-12 03:24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昨天组会上老板说已经联系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结束与一个极品德国人多年来的纠结,要上法庭打官司了,我本人也是受害者和证人之一。 这个德国人是一个化石爱好者,积累了很多植物化石标本(特别是燧石标本,而且保存的也很好)。他本人好像是个工程博士,一直从事专利咨询方面的工作,年龄不详,头发全白,个子较高,消瘦。住在离我们市大约 2-3 小时车程的另一城市。我们博物馆组织的各种活动,他必来参加。通常来参加活动的人都住在附近一些化石爱好者,没有多少专业知识,组织的活动安排的报告也都属于基础常识的科普范围。偶尔有些化石发烧友也会主动给大家做做幻灯、展示一下新发现的宝贝,活动主旨就是大家提供一个固定时间、固定地点聚到一起分享化石带来的乐趣。 尴尬的是,这个极品德国人每次听完报告都会指点一下,刚开始大家说说笑笑也就罢了,不过他每次都批评这个说错了、那个鉴定错了的,渐渐地大家就不再和他交流,但他仍一直坚持来参加我们组织的各种活动。听说前几年,这个极品德国人主动要求做一个报告介绍他的收藏,不过在报告中,他一边作报告一边评价别人,甚至走到人家面前说,“你这个错了、你那个错了”;当时竟然还指着博物馆馆长说,馆长发表的一个关于动物蛀孔和粪便化石的研究也错了。馆长从事了多年古生物研究,而且颇有声望(不然我也不会找他来合作了),尽管尴尬也并没有说什么,就当状元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不能和一个业余爱好者太叫真啊。 这个极品德国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并正式给博物馆写信称馆长的研究弄错了,博物馆不理他,他就给我们市的市长写信,说博物馆滥用纳税人的钱,搞一些错误的研究。市里还专门为此事组织人来调查博物馆。调查组了解到:首先,博物馆搞研究的钱都是民间爱好者捐的,没有挪用过公款;第二,他们咨询有关古生物研究学者后,了解到馆长的研究没有问题。市里官方回复了调查意见。不过这个人很有毅力,坚持给市长写信要求继续调查,市里很无奈不再理会此人,此人看到市里不再有反应就直接给州长写信,州长又组织调查我们博物馆,弄清了事情之后,也不理这个人了,不过这个人一直还坚持给州长写信,据说还给国家有关部门写信告状。搞的博物馆上上下下都很郁闷。 我刚到德国时候并不知道这个人和这些故事。直到有一天,收到一个声称仰慕我论文并索要电子版的邮件,我立刻给他发了论文的电子版,第二天就收到这个人一封很长的邮件,说我的研究都错了,指出我解释为粪便化石的东西应该是植物碎片。我当时很纳闷,我们学科同行圈子很小,开展相关研究的同行我应该至少都听说过名字,我没听说过这个老兄,而他却很强硬的批评我的论文,让我心中很不爽,就给他回信说,我的论文是基于对我材料的研究,杂志经过严格的审稿(审稿人一个是古植物学大牛、一个是古昆虫学大牛,两个人都发表过若干 Nature 、 Science 文章,他们都是署名评审的我的稿子)之后才发表的,你只是通过看我文章的图片就说我的研究错了,不可靠、也不科学,你可以随时检查我的标本,再发表意见。另外,研究工作中讨论是正常的,但不能像泼妇骂街,这不仅不利于科学的发展,也不利于大家的身心健康。我建议他最好把他的观点写成文章,至少发表到学术杂志的方式讨论我的材料和结果,这才是理性和适合的处理学术问题的方式。没成想,他给马上就给我回一封信又批评我一通,并说他曾给几个发表过粪便化石的大牛们都写过信指出他们的错误,他们都没有回信,就是默认自己的错误。 我去老板和同事处了解一下,才知道这个极品德国人和他的故事。大家都说不要再理他了。不过他一直还在给我写信,当然,他也一直给其他的同事写信。后来竟然给我的同事、同行群发邮件说,博物馆让我来做研究是不对的。 不过,这个极品德国人还是一直来参加博物馆组织的各种活动。 前天,大众基金会来人调查博物馆馆长。说有人举报他,大众基金会资助我们的项目光搞一些错误的研究。这个极品德国人竟然把信寄到大众基金会了!并说,我发表的错误东西都是馆长教的(其实,我发表我那篇论文时,并不认识馆长),我若再继续在这里做研究,就把我给耽误了(带坏了)。 馆长过去一直觉得这个人胡搅蛮缠,不跟他一般见识也就算了,不过现在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工作的正常开展了,所以不能再忍了。昨天他去了律师那里,回来就和我们说,准备要和这个极品德国人打官司了。 我前一段时间写信问过一些国际同行(其中也包括这个极品德国人在信中列举的那些),不少人都知道这个极品化石爱好者在一直到处捣乱。而且不少人还收到过 Elsevier 等出版公司的调查或者所在单位的调查,大家都觉得这个极品化石爱好者耽误了大家不少宝贵的时间。 看来,我要在德国打一场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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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之问”探讨之—从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到犯罪嫌疑人(六)
热度 1 husherong 2010-9-26 17:20
我有决心,有财力,有能力彻底揭露和严惩方舟子,不管他藏在中国,还是躲到美国。《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 方舟子:我不会胡乱怀疑,一旦被我怀疑上都是有初步的证据的,基本上是一打一个准。 一、肖传国将官司打到美国去 网络上有一段肖传国到美国打官司后的结果描述: 再(在)纽约诉饶毅、新语丝一案,再(在)耗费了饶和方各自数万美元的费用后,饶的律师提出赔钱和解。,另外我也太忙,就指示律师接受和解,并不要在赔偿数额上太为难他。最后以一万美元了结。 武汉的判决我因为忙,一直无暇顾及执行,协和出版社袁中那xx单位倒是老早乖乖的陪了几万到账,昨日律师告诉我,法院到北京已经执行回来了,因为最近各级法院强调法律判决的严肃性。听律师说方是民非常狡猾,根本不办身份证,她老婆也躲起来,可惜躲得了和尚尼姑躲不了庙,执行法官查到他老婆的账号后,直接就连本带利加执行费划走了4-5万元。 关于肖氏在纽约诉饶毅,饶的律师提出赔钱和解一事,饶毅答复说:不是我的律师,是我的保险公司的律师,他们没有我的同意,只有保险公司的同意,我一分钱没有花。如果他说我们花了数万美元,那可能是他根据自己的律师费用推算的。所以,到底来,他花的,和保险公司给的,还不够他付律师费。 二、方舟子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肖传国诉方舟子、协和出版社案:致最高法院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汉族,中国国籍,定居美国,自由撰稿 人。   被申请人:肖传国,男, 1955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临床副教授。   申请人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二终字第817号民事判 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特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一.请求法院撤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二终字第817号民事判 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05)汉民一初字第1834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法院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 综合考虑如上因素,武汉法院判决确属错误。   六.二审判决不仅没有对我方证据给予评价,而且没有说明不采信我方上诉请求的具体理由,判决明显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民事和行政审判部门开展规范司 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等规 定。武汉法院的偏袒与枉法裁判,十分明显。   我方对肖传国提交的每个证据(每一组项下的每一个证据)均发表了质证意 见,但判决书极其片面地记叙我方质证意见,记叙的我方质证意见内容不及我方 当庭质证陈述的10%。相反地,二审判决书详尽记叙肖传国的质证意见。   七.方是民作为自由撰稿人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但在提供言论合理事实依据 并作出合理解释后,即尽到了责任而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倘若是中国官方网站或其他令人信赖的网站发布的公开、共享的互联网信息 有误,导致肖传国名誉受损,则肖传国应当追究有关网站的法律责任, 而不应当追究依据互联网信息素材而写作的评论者的责任。   综上所述,武汉法院只认定对肖传国有利的证据而无视我方的大量证据,强 词夺理、捏造事实、枉法裁判。如此荒唐的判决,即使在法制不健全、司法腐败 屡见不鲜的今天,也非常罕见。该判决极大地损害了我方合法权益,并造成了严 重的不良社会影响;五百多名海内外知识分子联名发表公开信谴责这一判决,即 是证明。   我方坚信,武汉法院作出的一、二审裁判,是湖北法律界乃至中国法律界的 耻辱;这些发生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司法审判,必将被今后的中国法制史、中国科 技史铭记为恶法并遭遣责、唾弃。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判决结果 极其荒唐。若不及时纠正该错误判决,势必将造成更加恶劣的不良影响,败坏中 国司法的国际声誉。望最高人民法院维护法律之尊严、昭显公平正义、秉公审理, 支持我方的再审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人:方是民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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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的公正和合理性(mirror)
liwei999 2010-8-29 09:26
找到几个以前隔壁里写的帖子。 (96542) Posted by: mirror Date: July 10, 2007 07:36AM 回应: 靠,开批斗会,俺也发言:镜子本来挺硬的,但敌人一上美人计,他丫就软了。(注:发言者是这里的常客) 公正与否的感觉大约可以有两个侧面。一个是当事人的感情侧面,一个是非当事人的、即所谓客观的合理性。 有当姐姐、妹妹经验的人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一点。姐妹之间争东西,为父母的往往以是姐姐为理由,责成当姐姐的让着妹妹。从姐姐的感情角度讲,这很不公正,因为早出生并不能成为让的理由。的确,教育的书上也有不让父母使用是姐姐的意见。但是,天下父母用是姐姐有没有其合理性呢?恐怕只有到了成人,姐妹之间才可能对此有理解。也就是讲需要十几年的时间。这场官司恐怕也要这样。 如果不是法庭而是医院,那么当事人主诉的痛苦就是百分之百的了,不需要什么合理性和理由。而法庭就不是这样了。讲受到了攻击,对淤血、伤痕可以判断,而对疼痛这样的感觉则很难处理。 讲得更明确一点,亲人被喝酒开车的人撞死,对于家属来讲很痛苦。但是法庭能做的也就是判刑、赔钱。至于家属的心理创伤问题,只有时间和家属自身解决。这道理对斑竹也同样适用。 至于站队问题,以前讲过,不过是站在自己脚上。另外一个丫的使用问题,丫是第三人称,他丫没有,只有你丫。 回应: 镜子虽是善意但可能过于直率了,舟子有些不快也可以理解。 道义上的支持不足导致士气不振而输了官司?有可能吗?希望有这样的可能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司法独立的理念又如何体现呢? 如何摆脱目前的局面?应该有几个策略。其中再诉也是个选择,而且是个比较容易的选择。但是,正因为容易,开创新局面的可能性就低,摆脱负面影响的作用就差,还可能又带来新的负面影响。 讲俺在这儿给斑竹鼓个掌,希望下回一定能把官司打赢并不难。难在要让人能感觉出这是出自心底的声音,而不是腋窝下的。 回应: 镜兄,难得有你这位冷却派 少数意见当惯了,人多了反而找不到北。世上只怕是没有比不负责任的同情更廉价的东西了。而大众也往往是不负责任地、廉价地把同情抛出去。 回应: 镜老,腰疼不疼?没您唱反调,还真是不热闹:) 热闹是要凑,街坊四邻没个三长两短的,小市民就体验不出幸福来。 第一阶段的战略目的已达到,撤兵转移就是了。若真是判班主嬴,那就真是危机了。保障言论自由,至少在这几十年里,都将是极其重要的社会改革课题。为此,除了各方面的努力之外,还必然要有牺牲者。班主不过是一个遭受攻击方面的牺牲者,其对称型当然是攻击方面的牺牲者,比如南边办报的。 牺牲者往往并不是自愿、情愿的,但又往往又是不依个人力量、意识为转移的。唯一不同的是:是站在一个自在的牺牲者的立场上,还是在自为的立场上。 从办主的声明看,其立场还在前者,也属于人之常情。如果能转化到第二个立场上,很多事就可以无所谓了。看热闹的大众也能从这样的角度审视一下事态,所谓的正义、公正就可以有个大概其了。 茶还没上来,先讲到此吧。 回答: 哪位朋友能告诉我为什么这个论坛对方舟子评价那么差?或者说方舟子真的无耻吗? 历史根源不清楚,但是双方彼此有感情上的不和,因此总是吵架。在这世道上,如果不是夫妇就不会吵架的事儿不为少数。吵架的理由是次要的,感情上的决裂才是本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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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身处误杀罪官司纠缠中的意大利地震学家
shenxzh 2010-6-24 09:56
对拉奎拉地震前的4级小震,意大利大灾委员会发布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很明确的指出未来是安全的,一周之后来了一个大地震,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在开始秋后算账了,地震学家被以误杀罪起诉,这个官司的技术含量太高了,显然从地震学家的角度而言,这样的起诉是没有道理的。不过地震不能预报,信心十足地说一定没有地震也有一定风险。 http://www.nature.com/news/2010/100623/full/465992a.html Published online 22 June 2010 | Nature 465 , 992 (2010) | doi:10.1038/465992a News Italy puts seismology in the dock Scientists who assessed earthquake risk at L'Aquila could be indicted on manslaughter charges. Nicola Nosengo ROME The deadly earthquake that struck the central Italian city of L'Aquila on 6 April 2009, has had a bizarre aftershock: some of Italy's top seismologists could face charges of manslaughter for not alerting the population before the disaster. The indictment has outraged experts around the world, who note that earthquakes cannot be predicted and who say that the Italian government neglected to enforce building codes that could have reduced the toll. Citizens blame scientists for not warning of the LAquila earthquake. A. TARANTINO/AP PHOTO The indictments, issued on 3 June by the L'Aquila public prosecutor's office, name six scientists as being investigated for manslaughter in relation to the earthquake. In Italy, this step usually precedes a request for a court trial, and is meant to allow the accused time to prepare their defence. The list comprises Enzo Boschi, president of 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Geophysics and Vulcanology (INGV) in Rome, the main institute in charge of seismic monitoring; Giulio Selvaggi, director of the National Earthquake Center based at INGV; Franco Barberi, a volcanologist at the University of 'Roma Tre'; Claudio Eva, a professor of earth physics at the University of Genoa; Mauro Dolce, head of the seismic risk office in the Italian government's Civil Protection Agency; and Gian Michele Calvi, director of the European Centre for Training and Research in Earthquake Engineering in Pavia. A government official, Bernardo De Bernardinis, deputy technical head of the Civil Protection Agency, is also under investigation. Assigning blame On 31 March 2009, all seven were in L'Aquila at a meeting of the Major Risks Committee, an expert group that advises the Civil Protection Agency on the risks of natural disasters. Frequent tremors had been recorded in the surrounding Abruzzo region, culminating in a magnitude-4.0 earthquake on 30 March. The meeting was convened by the service to ask the scientists whether a major earthquake was on its way. Immediately after that meeting, De Bernardinis and Barberi, acting president of the committee, held a press conference in L'Aquila, where De Bernardinis told reporters that the scientific community tells us there is no danger, because there is an ongoing discharge of energy. The situation looks favorable . (说的太自信了) No other members of the committee were at the press conference. But on 6 April a magnitude-6.3 earthquake struck L'Aquila, killing 308 people, leaving about 1,600 injured and more than 65,000 homeless. A group of local citizens later said that many of the earthquake's victims had been planning to leave their homes but had changed their minds after the committee's statements. (这个可能是起诉的关键) In August 2009 they filed a formal request asking a prosecutor to investigate. L'Aquila's chief prosecutor, Alfredo Rossini, told the Italian press on 3 June that this had left him no choice but to proceed with an investigation and that his office had now gathered enough information to indict the individuals named. The minutes of the 31 March meeting, though, reveal that at no point did any of the scientists say that there was no danger of a big quake. A major earthquake in the area is unlikely but cannot be ruled out, Boschi said. Selvaggi is quoted as saying that in recent times some recent earthquakes have been preceded by minor shocks days or weeks beforehand, but on the other hand many seismic swarms did not result in a major event. Eva added that because L'Aquila is in a high-risk zone it is impossible to say with certainty that there will be no large earthquake. Summing up the meeting, Barberi said, there is no reason to believe that a swarm of minor events is a sure predictor of a major shock. All the participants agreed that buildings in the area should be monitored urgently, to assess their capacity to sustain a major shock. These are the only sensible statements any scientist could make at that point, says Susan Hough, a geophysicist at the US Geological Survey in Pasadena, California. But Hough does disagree with some of the things said at the press conference. The idea that minor earthquakes release energy and thus make things better is a common misperception. But seismologists know it's not true, she says. I doubt any scientist could have said that. De Bernardinis, Boschi and Selvaggi said that they were unable to comment on the case because of the ongoing investigation. Before the indictment, Boschi had criticized the Civil Protection Agency's handling of the 31 March meeting. Such a meeting, he stated in a letter on 16 September 2009 to Guido Bertolaso, the head of the Civil Protection Agency, should have lasted hours if the Civil Protection Agency really wanted to consider all the data. Instead it only lasted one hour, and it was not followed by a joint statement but by a press conference about which we were not informed. The Civil Protection Agency responded by asking Boschi why he waited six months before objecting to the nature of the meeting, and stated that Boschi never explained what specific actions the department should have taken to reduce the risks from a potential earthquake. Solidarity Staff at INGV have signed a letter of solidarity with Boschi and Selvaggi. Seismologists worldwide have also rallied to the defence of the scientists, with almost 4,000 researchers from 100 different countries signing a letter to Giorgio Napolitano, Italy's president, urging decision-makers to concentrate on earthquake preparedness and risk mitigation rather than on prosecuting scientists for failing to do something they cannot do yet predict earthquakes. Barry Parsons, at the department of earth sciences at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who signed the letter, says that Italy's maps of seismic risk are of the highest possible standard, and clearly show that Abruzzo is a very high-risk area. The proven and effective way of protecting populations is by enforcing strict building codes, he says. Scientists are often asked the wrong question, which is 'when will the next earthquake hit?' The right question is 'how do we make sure it won't kill so many people when it h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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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不要打官司”?!
cgh 2010-3-12 15:22
新华网消息张军:希望老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于打官司 (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3/11/content_13153028.htm ) 对于中国的法制与法治建设来说,最高法院的副院长的这个观点,真的有点让人遐想联翩。 中国的法治是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换个思维,所谓的国防版,就成了希望中国尽量不要打仗,更不要敢于打仗。 这中论点与我们的国防策略以及毛泽东思想似乎有不少出入,是不是有点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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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友注意了,骂人重了也要吃官司
蒋高明 2009-2-27 00:28
蒋高明 大约两周前,第一财经日报章柯记者来信告诉我,他要与水博打一场官司,以恢复他的名誉权。水博以前也以类似的口气讽刺挖苦或骂过我,但我均一笑了之了。作为学者,如沦落到泼妇骂街地步,又是个大男人,是非常可怜的事情。除了水,还有方某人,清华大学的赵某人(赵似乎语气还缓和些,仅是讽刺我而已)也都著文对鄙人有些不客气的语气,算是文人因观点不同一些不文明遭遇吧。文人相轻,自古到今如此。对于谩骂,我同样是一笑了之的。或者,看看题目就不往下看了,知道他们文章的风格,大可不必自己找气生。有些朋友看到了,就来告诉我,说某某又写文章骂你了,我也是笑答:我知道了。 可偏偏有爱较真的,章柯这伙计就是这样的。他告诉我,打赢了官司也给我出出气。可我总没有要将致人死地的心情,都不容易的,好不容易混了个知识分子头衔了,当庭对质,守着那么多人,总有些面子上过不去,完了还得给律师银子。花钱让人家看笑话。以前刑不上大夫的,就是为了给肚子里喝过墨水的人一点尊严。 下面是章柯的律师起草的状告信,从网上可以得到的。现在放在这里,还有陈家沛先生的文章。之所以这样做,是给科学网易动肝火的博友们传递个信息,语言太过激了,牵扯到人身攻击,会吃官司的,就怕碰上较真的人。遇到我是没有事的。不过我也不好欺负啊,山东人打架,骂什么骂,没出息,动手吧,抄家伙,先下手的为强,后下手的遭殃。我是喜欢两人用武力的解决问题的,动物世界这个规则最合理,别玩阴的,更别骂。我的嘴笨,骂不过人家,动手还有把子力气。从小学到研究生毕业,几乎每一个阶段都和人动过手呢,但很快就和好了,有的还变成了好朋友呢,不打不成交啊。现在人过而立之年了,见得多了,就很少出手了。不过欺负到我头上,我也不是好惹的吆(给您开个玩笑)。 状告信 原告:章轲 被告:张博庭 诉讼请求: 1、 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2、 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3、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原告的公证费和律师费 事实与理由: 2007年12月20日原告在《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一文,被告于2007年12月24日以水博为网名在其博客上发表了《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一文(见附件二),并被人民网环保论坛、关税社区、阿里巴巴网站转载(详见附件二、三,网上链接)。 被告在这篇博客文章里利用这种公开网络媒介对原告本人涉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辞有七处之多,此类言辞抄列如下: 1.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 2.一看他的经历就是那种数理化打死也学不会,考死记硬背考上文科大学的残废; 3.现在这种脑子不好使,胆子非常大的活宝,靠恬不知耻的胡说八道,居然还真是容易成名。就这样一个可怜的糊涂虫; 4.真是有点无知者无畏、恬不知耻的味道; 5.非要靠这样一个连眼神都不好使的科盲出来卖弄? 6.还是无知无耻的人物; 7.难道我们中国的环保事业,还真是要成为弱智人成名的事业?。 被告以上言论显然已超过对文章和学术观点本身的评价,已涉嫌严重侵犯了章轲本人的名誉权。同时,被告该篇博文已被人民网和阿里巴巴网站转载,已被很多人阅读并跟帖评论,已对原告造成实际名誉损害和恶劣影响。原告已根据相关法律对被告的博文和转载网站的转载文章进行了公证,采取了证据保全。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的规定,特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判令被告: 1、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应在相同博客上发表对原告的道歉信,并保证四十日内不删除。同时被告应在转载了该篇博客的人民网、阿里巴巴网站发表内容相同的道歉信,并要求他们立即删除转载文章。 2、赔偿原告名誉损失一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及为解决本次侵犯名誉权纠纷的原告负担的全部律师费用四千元。 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章轲 2008年3月3日 教授何必将自己变成泼妇 作者:陈家沛 来源:天山网 http://www.tianshannet.com/pn/content/2009-02/25/content_3862281.htm 大学教授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虽一定是一出口子曰、诗云,但毕竟是出口成章、温文尔雅的人,但有时我们所遇到的教授却是出口成脏,难道如今的一些教授已经要以泼妇为师了吗? 因对《第一财经日报》北京分社记者章轲发表的一篇文章不认同,身为教授的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自己的博客内发文,称章轲为科盲、残废、无知无耻。因此,张博庭被章轲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起诉。昨天,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博庭亲自到庭否认侵权,拒绝道歉。(《京华时报》2月24日) 张教授被人告上法庭是因为,2007年12月20日,章珂在《第一财经日报》评论版上发表了《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一文。4天后,章珂发现张博庭在博客上发表了《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一文,其中有7处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使用了无知无耻等字眼来形容他。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章珂是否有必要将张教授告上法庭,那不是笔者关心的问题。也不管张教授写那篇博客的目的是否如他所说是想表达对绿色人物评选的担忧;也无论章文是否混淆了水资源开发和水电开发的概念,有很大的逻辑问题。只就张教授在博文中所用的文字,比如一看他的经历就是那种数理化打死也学不会,靠死记硬背考上文科大学的残废、 现在这种脑子不好使,胆子非常大的活宝,靠恬不知耻的胡说八道,居然还真是容易成名。就这样一个可怜的糊涂虫,还能当选所谓的绿色人物。、真是有点无知者无畏、恬不知耻的味道。、非要靠这样一个连眼神都不好使的科盲出来卖弄?、难道我们中国的环保事业,还真是要为弱智人成名的事业?之类,就让人觉得张教授在行文时实在有点出格。章珂的文章里有什么地方犯了大逆不道的罪过,会惹得张教授如此不顾惜自己的形象而破口大骂,根本不怕人们以为读的不是一个堂堂大学教授的话,而是一个泼妇的话?就算章文再无知、再离谱,你要好好给他上堂课,教训教训他,也不能如此不考虑措辞吧?教授是要经常给学生上课的,张教授竟如此眼里容不下沙子,那么在课堂上要被如今调皮的学生激怒是太容易了,在那个时候,也是如此,没有骂不出,只有想不到? 鲁迅先生早就说过恐吓和辱骂决不是战斗。面对章珂的一篇评论文章,张教授是不是认为有必要进行战斗?就算有那必要,也不应该是如此的战斗法,有理不在声高,用你的专业知识,说出你的高见,让姓章的哑口无言,无地自容,再不敢信口开河,那才是本事,才是战斗的起码方法,而只顾自己说起来痛快,说出许多跟文章根本不沾边的确带有有侮辱人性质的话,不仅对人造成伤害,也跟一个堂堂大学教授起码的身份与修养太不相称,那就不仅是不尊重别人,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实在有些让人觉得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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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吝啬老公被罚买12万朵玫瑰(转载)
jlpemail 2008-3-7 14:26
Iran court orders 'stingy' husband to buy 124,000 roses An Iranian court has ordered a man to buy his wife 124,000 roses after she filed a complaint against her stingy husband to claim her dowry. An Iranian court has ordered a man to buy his wife 124,000 roses after she filed a complaint against her stingy husband to claim her dowry . After 10 years of marriage Hengameh had decided to claim her dowry of 124,000 red roses to punish her very stingy husband. Shortly after marriage I realised that Shahin was very cheap. He even refused to pay for my coffee if we went to a cafe or restaurant, said the woman. But Shahin told the court he could only afford five roses a day and complained that it was her billionaire friends who had put such ideas in her head. The court has seized his apartment worth 600 million rials (64,000 dollars) until he has bought her the entire 124,000 roses. A long stemmed red rose costs 20,000 rials (about two dollars) in Tehran. Under Iranian law, a woman can claim her dowry or mahr, which is a gift pledged by the man at the time of marriage, at any time during married life or when getting a divorce. It is common in Iran to offer gold coins, or property as mahr and the number of gold coins (worth about 260 dollars) could vary from 14 to even hundreds or thousands. An Iranian man can end up in jail over dowry debts and there has been a judicial debate whether it should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man's financial status. (Agencies) 近日,伊朗一家法院判处一名男子为其妻子购买12万4千朵玫瑰,因为他的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的吝啬老公拿出结婚聘礼。 伊朗女子亨格梅赫与丈夫结婚十年后,决定向其索要12万4千朵玫瑰的聘礼,以惩罚这个大吝啬鬼。 亨格梅赫说:结婚后不久我就发现沙辛特别小气。我们出去喝咖啡或者吃饭,他甚至舍不得为我付一杯咖啡的钱。 但沙辛在法庭上辩解说,他一天只能买得起五朵玫瑰花,还抱怨说这都是他妻子的富翁朋友们出的馊主意。 目前,法院已没收了沙辛价值6亿里亚尔(合6.4万美元)的房子,直到他给妻子买够了12.4万朵玫瑰才可赎回。在德黑兰,一朵长柄红玫瑰的售价为2万里亚尔(约合2美元)。 根据伊朗法律规定,女方可以在婚后任何时期或离婚时向男方索要麦亥尔(聘礼),即男方在结婚时承诺赠予女方的礼物。 在伊朗,聘礼通常为一定数量的金币或房产,金币(价值约260美元)数量从14个到几百或几千个不等。 伊朗男人可能会因为欠聘礼而坐牢,伊朗司法界也一直在争论这项法律是否应根据男方的经济状况而做出调整。 http://www.chinadaily.com.cn/language_tips/news/2008-03/04/content_6506669.htm
个人分类: 科苑记事|2885 次阅读|1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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