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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女博导”玩转百年侨校
热度 1 mychinasea 2009-5-28 21:31
抄袭女博导玩转百年侨校 邱丹阳,女,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她的 博士学位论文 题目是《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邱丹阳的 博士学位论文 答辩时间是 2001 年 4 月,指导教师是暨南大学的 高伟浓 教授、博士。 邱的论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盘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是 1997 年 6 月,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可以查阅,索取号为 1998\D822\1 )。 邱的 论文 正文 100 页,其中约 62 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的论文! 邱 论文 总字数约 13 万字,粗略计算就有 8.4 万字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的论文。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 一绝 !也是迄今曝光的首位抄袭女博导! 这位抄袭女博导已把百年侨校 暨南大学玩得团团转! 首先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的是暨南大学校长胡军! 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校长胡军不是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调查处理,相反,公开包庇邱丹阳! 胡军校长几番北上北京,亲自出马,劝说、利诱举报人 张 博士与邱丹阳 私了 !胡军校长还以暨南大学的名义,到处写信,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对 张 博士进行无端的捏造、诬蔑、抹黑,企图威逼举报人 张 博士与邱丹阳 私了 !胡军校长在校内更是一手遮天,压制任何要求调查、处理邱丹阳抄袭的声音! 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了! 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即所谓的暨南大学的所谓的 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监督检查机构 ,根本不把学术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 ,不 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 相反,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于 2007 年 1 月专门为邱丹阳量身制作新的所谓《暨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引》,为包庇邱丹阳抄袭丑行提供新的规章制度。 这份 廉洁自律 指引如此规定: 学校授权(决办通知 JB263 号)校纪监审办公室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单位。对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教学、科研等)的举报,采取请有关专家鉴定的办法定性,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纪监审办公室根据几年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践,希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对发生在以前的行为,给予改正的机会,采取宽容的态度,参照已处理的案例,适当从轻处理。而对 2007 年 1 月 1 日 以后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 好一个 希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 !好一个 对发生在以前的行为 , 给予改正的机会 , 采取宽容的态度 , 适当从轻处理 !好一个 对 2007 年 1 月 1 日 以后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 说一千,道一万,一言以蔽之,那就是依据这份新的 暨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引 ,在暨南大学, 2007 年前抄袭无罪 !邱丹阳是 2001 年获得博士学位!对她, 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 ,要 给予改正的机会 ,要 宽容 ,要 从轻 !无需 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 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这就是说,暨南大学在接到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有 关邱丹阳 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后,必须立即进行调查,如属实,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撤销已经授予给邱丹 阳的 博士学位!然而,事实上,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被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彻底搞定了。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面对抄袭女博导邱丹阳,根本不敢依据其职责对邱丹阳抄袭丑行进行调查、处理!相反,在邱丹阳抄袭丑行曝光后,邱丹阳于 2007 年和 2008 年继续被该校任命为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委员,负责评定该校法学(含国际关系学)研究生学位等有关工作。 不知道,在通过抄袭获得博士学位的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的评定下,获得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们心中是啥滋味? 而当举报人张良福博士于 2007 年 8 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后转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时,暨南大学校方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搞定了! 暨南大学校方开始着手替邱丹阳销毁证据! 2007 年 9 月底,暨南大学致函国家图书馆,声称国家图书馆中署名 邱丹阳 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索取号为 2004\D82\3 ),涉及国家机密,不宜继续公开阅览,要求国家图书馆停止邱论文的公开阅览,并将邱论文原件退回暨南大学。 真是佩服暨南大学校长 胡军 博士,为了力保邱丹阳,不惜胡编乱造借口!以 保密 为由将 邱丹阳 博士论文从国家图书馆 撤走 ,以帮助邱毁灭抄袭证据! 2008 年 10 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国家图书馆调查取证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国家图书馆向法庭表示无法提交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复印件,因为暨南大学已于一年前以保密为由取走了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原件。广州中院可向暨南大学索取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 不知道,暨南大学会不会继续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搞定?! 暨南大学会不会、敢不敢、愿意不愿意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从国家图书馆以保密为由拿回的 邱丹阳 博士学位论文原件?! 抄袭女博导邱丹阳可非等闲之女士! 凭借一篇全盘抄袭的 博士学位论文 ,邱丹阳轻而易举地获得了暨南大学 博士学位 的头衔!继而在随后的短短五年时间,邱丹阳摇身一变,从一名讲师晋升为副教授,进而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一名普通教员变为暨大研究生部副主任。 邱丹阳还有众多非常鲜艳夺目的光环,如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委员、暨南大学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 十百千工程 培养对象、广东省 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 南粤教坛新秀 ,等等。 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是邱丹阳 博士后 的指导教师! 邱丹阳女士的丈夫,庄友明,是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百年侨校 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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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本科毕业论文
cuishuwang 2009-5-26 18:00
本科毕业论文如何来定位?我觉得这真是个难倒人的问题。学生问:老师,你觉得我们写成怎么样才算合格?我说:去看学校本科论文要求。可是学生告诉我:没有。啊?!我很羞愧,自己没有认真的阅读相关文件要求,只是想当然的认为,我很忙,那做事就应该不认真吗?给学生做得什么样板? 仔细查过,确实没有。各个学校对自己的学生的论文的要求大同小异。主要体现在格式上,内容有一人一题的要求,但是对质量没有明确。 后来我只能通过自己的理解告诉大家说:不同能力的人把论文做到不同层次,最起码要明白自己叙述和研究的问题,在论文过程中要学到什么如何写科研论文,如何选题,如何展开研究的各个论点,如何利用自己周围的环境查阅资料,在格式规范的前提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自己的努力吧!
个人分类: 随感|27 次阅读|0 个评论
“网友曝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之思索
flly 2009-5-25 14:25
小萧告诉笔者,他发现这件事是挺偶然的。他目前正在看一些劳动经济学方面的书,5月20日晚,他在学校图书馆看到一本《劳动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现实》的书,其中第23页提到的一篇论文《丢失的女人与茶叶价格与特定性别有关的收入对性别失衡的影响》引起了他的兴趣,就想上网查一下这篇论文。回到宿舍后,他在中国知网搜索系统里输入丢失的女人与茶叶后,并没有查到该论文。于是他更换了搜索词条,转而搜索人口与经济这一主题的相关论文,在检索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搜索人口结构后,他找到了一些论文,就把它们下载下来。其中包括《江苏省FEEEP协调度研究》和《山东省FEEEP协调度研究》,它们都作为引证文献,被显示在一篇题为《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评价研究》的论文的下载界面上。该页面还显示,这两篇硕士学位论文都被收录在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 根据小萧的介绍,笔者从中国知网上下载了这两篇硕士学位论文。经过仔细比对,笔者发现,除了省份名称不同外,两篇论文的章节结构完全一样。而论文的内容,正如小萧在帖子中所描述的那样,除了把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把江苏的统计数据换成山东的统计数据,以及一些统计指标的对比排序结果稍微改变之外,从摘要到目录到文献综述到正文分析再到后面的对策几乎完全一样。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9-05/25/content_11428721.htm 看了网上的这个报道,让人想起关于抄袭的一些思考。 抄袭现在是一种普遍的行为,不抄别人的,也有可能抄自己的。我记得看过一篇新种的文章,里面的环境描述和作者十几年前另一篇文章里面的一模一样,其中还带有一处引文,作者抄的时候忘了加在附录里面了,结果编辑也没有发现。如果你看某个作者的文章多了,会发现很多文章都有相同的部分,这算不算抄呢? 网络使抄袭更容易还是更困难了呢?必须承认,网络的出现,使一个人更容易找到自己的资料,也更容易拷贝别人的文章,所以,抄袭变的更快捷。另一方面,网络也让抄袭更容易被发现,像这次抄袭,只有有人查资料,就有可能发现,并通过对比发现两者的异同。如果在以前,两者分别在两个发行范围很小的地方发两篇一样的文章,可能发现的几率就要小的多。 抄袭的技术问题?这个抄袭是如何进行的呢,会不会就是一个人从网上下了先发的文章,然后改了地点,就作为自己的发表了。我觉得可能性不大。首先,在cnki下过文章的人都知道,它的硕士论文基本都是图片形式的,识别并重新整理,可能需要很大的工作量,也就是说,抄的很累。其次,cnki上硕士论文的出现也是很晚的,从毕业答辩到出现在网络上,可能需要一年的功夫,那么,后面的一个人抄前面的话,可能抄的时候文章还没有上网。所以这个可能性也不大。我觉得最有可能的是:两人都向同一家代写机构订购了论文,然后。。。 希望以后的导师,盲评的老师还有学校稍微负一点责,那么这种可笑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我知道还有另外一种抄袭,就是把国外人的文章拿来,自己译成中文,然后再国内的刊物上发表,这种抄袭的发现可能是有一定的难度吧,但是,肯定还是会被发现的。
个人分类: 杂感|4193 次阅读|0 个评论
<求实>剽窃<河南社会科学>文章?
冯用军 2009-5-22 18:52
求实 2005.2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论坛 以人为本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苗贵山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摘要】以人为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要充分肯定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在社会主义 建设中坚持和遵循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关键词】以人为本;执政能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oCI5)02001803 [收稿日期】2OO4一II一26 [作者简介】苗贵山(1970-),河南辉县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2005年3 月 第-13卷第8 期 河南社会科学 以人为本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刘振江 3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河南洛阳45-66/7 摘要:以人为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要充分肯定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在社 会主义建设中坚持和遵循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关键词:以人为本;执政能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F6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665:69G(8669)686--/68 收稿日期:86696-6. 作者简介:刘振江3-:.. 7,男,河南嵩县人,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学、研究工作。 转载自: 中国反学术腐败中心(China Anti-Academic Putridity Centre,简写 CAA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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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大会为邱丹阳论文抄袭丑闻作“伪证”吗?
mychinasea 2009-5-21 21:08
有奖竞猜:暨南大学会为邱丹阳论文抄袭丑闻作伪证吗? 有关暨大邱丹阳论文抄袭案的歌德巴赫猜想之二 引 言: 邱丹阳,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是2001年4月,指导教师是暨南大学的高伟浓教授、博士。 邱的论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盘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是1997年6月,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可以查阅,索取号为1998\D822\1)。 邱的论文正文100页,其中约62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的论文! 邱论文总字数约13万字,粗略计算就有8.4万字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的论文。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 早在2006年8月1日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就给暨大校长胡军打电话,向暨大校长胡军举报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全盘抄袭一事,要求胡军校长调查处理。 2007年8月24日,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正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该案于2007年10月18日转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2008年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迄今没有下文。 有奖竞猜:有关暨大邱丹阳论文抄袭案的歌德巴赫猜想之二:暨南大学校方会为邱丹阳作伪证吗? 2007年1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案,在法庭上,邱丹阳竟然声称,我从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查阅到的署名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索取号为2004\D82\3),从 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 网站上查询、下载的署名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不是她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 法庭随即要求邱丹阳在一个月之内向法庭提供她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现在,时间已过去了两年了,不知道邱丹阳是否向法庭提供了她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 我不知道,邱丹阳将如何向法庭提供她的博士学位论文?法庭又应该如何认定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的真伪? 无独有偶,邱丹阳的否认言论,与暨南大学校长胡军的言论如出一辙! 当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案于2007年8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后转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暨南大学校长胡军为此数次北上北京,到处游说、施压,同时声称从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查阅到的署名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索取号为2004\D82\3),不是邱丹阳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从 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 网站上查询、下载的署名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也不是邱丹阳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 暨南大学校长胡军辩解说: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查阅到的、以及在 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 网站上查询、下载的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初稿,邱丹阳在答辩后已依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了修改。邱丹阳由于操作失误,将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发布到网站上去了。如此等等。真是佩服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博士,为了力保邱丹阳,不惜胡编乱造借口! 无独有偶,邱丹阳的否认言论,与暨南大学校长胡军以保密为由将邱丹阳博士论文从国家图书馆撤走的行为如出一辙! 2007年10月暨南大学以保密为由致电国家图书馆要求撤出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 邱丹阳可非等闲之女士! 凭借一篇全盘抄袭的博士学位论文,邱丹阳轻而易举地获得了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的头衔!继而在随后的短短五年时间,邱丹阳摇身一变,从一名讲师晋升为副教授,进而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一名普通教员变为暨大研究生部副主任。邱丹阳还有众多非常鲜艳夺目的光环,如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委员、暨南大学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 培养对象、广东省 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南粤教坛新秀,等等。 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是邱丹阳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邱丹阳女士的丈夫,庄友明,是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现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邱丹阳提供她的博士学位论文! 让我们猜想一下,暨南大学校方敢为邱丹阳作伪证吗? 其实,不用猜想,早在2007年10月,暨南大学就以保密为由致电国家图书馆要求撤出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伙同邱丹阳企图销毁抄袭罪证,现在,暨南大学再一纸公文致函法院,作伪证,又有什么困难呢? 让我们猜想一下,暨南大学校方将如何邱丹阳在广州中院作伪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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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新疆高校引进检测系统严防毕业论文网上剽窃
lz1783 2009-4-22 21:27
目前学术作假与论文抄袭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学术界的公信力,其问题的实质是社会诚信的底线在哪儿。新疆大学启动检测不端学术行为的措施,首先于治学态度上,重申了治学常识:诚实;其次则要求导师本身要有足够的阅读量与较高的学术水平。但是,检测能否杜绝造假,能否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检测是否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对此您如何看?   乌鲁木齐在线讯(实习记者王明) 4月7日,记者从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筹)了解到,今年毕业的硕士、博士在论文答辩前需将论文的电子文档提交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才能继续答辩。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筹)副院长丁建丽告诉记者,此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只针对2009年毕业的硕士、博士,检测实行学院、学校分级测试,毕业生论文需通过学院的初步测试,测试通过再进行学校的测试。    该系统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可检测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文献,可供高校检测学位论文和已发表的论文,并支持各高校自建比对库。通过比对,结果会被标红,能够快速发现文字重复的部分,文字复制比在10%以上(含)的结果将被视为有问题文章。   目前的检测范围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论文网络出版总库、中国优秀硕士论文网络出版总库、中国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成果数据库、中国年鉴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工具书数据库、中国标准数据库。   据悉,教育部3月19日首次就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发出通知,明确高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应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   通知指出,高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我们已经完成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培训工作。新疆农业大学学位办的刘老师说,预计月底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   新疆财经大学学位、招生和就业办公室的黄磊也表示这项工作即将启动。   自治区教育厅学位办主任周拥军告诉记者,此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各高校自主决定。    记者感言:学术素养体现国民素养   高校一向被比拟做象牙塔,因为他纯洁、有高度,象征着人类的思想和智慧。高校在现实世界为社会提供优秀的人才和先进生产力、为政府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持。承担这样神圣社会职责的机构如果出现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将是致命的、也是深远的。这一领域所暴露出的素养问题也是具有代表性的。    从高校治学的态度是可以看出这个国家的国民的素质的。在德国,本科生入学的第一天,就会被教授告知,一个班的三分之二的学生是拿不到毕业证的,因为从本科生起学术论文答辩就只有一次机会,通不过就意味着再没有机会拿到毕业证。这样严格的教育想不培养出具有认真、严肃、谨慎素养的国民都很难。 转自: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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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抄袭与剽窃的界定(转载)
wangyk 2009-4-22 03:27
王应宽 转载 2009-4-22 关于抄袭与剽窃的界定(转载) 抄袭与剽窃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据商务印书馆 2006 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抄袭是指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做自己的;剽窃是指抄袭窃取 ( 别人的著作 ) 。 2001 年 10 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46 条删除了原著作权法第 46 条中的抄袭二字,将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改为剽窃他人作品的,其法律后果是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尽管抄袭与剽窃在法律上被并列规定为同一性质的侵权行为,其英文表达也同为 plagiarize ,但二者在侵权方式和程度上还是有所差别的:抄袭即行为人将他人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地原封不动、或稍作改动后作为自己的论文发表;而剽窃则是行为人通过删节、补充等隐蔽手段将他人论文乔装打扮、或窃取他人未发表成果作为自己的论文发表。 典型的抄袭与剽窃相对较为少见,更为常见的是行为人故意 ( 或非故意 ) 回避引用重要甚至启示性的文献 , 并因此在学术界造成很多不良影响。对于作者来说,一定要避免出现引证行为严重失妥的现象,那种认为只要不是故意漏引就没有责任的、掩耳盗铃式的做法 , 在学术界是不被接受的。美国化学会 (ACS) 在其作者的道德责任中明确指出 : 作者有履行检索并引用 ( 与本人工作 ) 密切相关的原始论著的责任。 前不久,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的一位 T 姓作者在收到作者校样后与编辑部联系要求撤稿,理由是其论文中使用了某位同事的实验结果,考虑到编辑部为这篇文章已经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因此我建议 T 将他的这位同事作为作者之一署名,但 T 在考虑和协商后仍要求撤稿。这可能是比较典型的剽窃了。 另外一起最近发生于本刊抄袭事件的主人公是国内某知名高校的一位博士研究生,该同学在本刊所发表论文 L 的格架和写作思路与某篇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似, L 文发表近一年后被一位读者匿名举报,在本刊的责任编辑与审稿人审查 L 文是否构成抄袭的同时, L 文作者所在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获悉此事,并很快认定成抄袭成立,进而剥夺该同学今年获取博士学位的资格。其实这位同学的研究结果是自己的, L 文的文字表达与那篇被抄的论文也有较大差别,只可惜没有引用那篇被抄的论文 ( 该同学自己的解释是忘记了 ) ,于是便罪加一等,有理也说不清了。 其实大篇幅地模仿或借用他人的论文表达方式在国际科学界也是不被容忍的, 2007 年 Nature 曾报道来自土耳其 4 所大学 15 位作者的约 70 篇论文卷入集体抄袭丑闻 (Turkish physicists face accusations of plagiarism, Nature 449(6 September 2007), doi:10.1038/449008b) 。尽管被指控抄袭的作者解释我们仅仅是借用了更好的英语 (Plagiarism? No, we're just borrowing better English, Nature 449, 658 (11 October 2007), doi:10.1038/449658a), 但这些涉嫌的论文还是全部从 arXiv 中剔除了。 笔者曾应邀协助国内某医学期刊鉴别其发表论文是否涉嫌抄袭: Medline 就 A 论文涉嫌抄袭 B 文函告 W 刊的 M 主编, M 主编在与 A 文作者的交涉中,该作者态度强硬地表示自己只是忘记了引用 B 论文而已,并没有抄袭其结果,通过比较 A 、 B 两文,笔者发现 A 文作者将 B 文在篇幅上缩减了约三分之一,并更换了相关的实验数据,但文字表达上 A 文几乎是完全抄袭 B 文,某些地方因为文字生硬删减而造成逻辑不畅甚至文法错误,更为可笑的是, B 文的 36 篇参考文献中有 31 篇在 A 文中按顺序出现 ( 由于 B 文的作者是日本人,因此绝大部分参考文献的作者是日本学者 ) 。这应该算是比较典型的抄袭案例了。 资料来源: 编辑郭郭的博客 - 期刊论文编辑部。关于抄袭与剽窃的界定(转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eafa30100d203.html~type=v5_onelabel=rela_next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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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剽窃的克星:CrossCheck与AMLC
wangyk 2009-4-12 02:31
王 应 宽 2009-4-12 抄袭剽窃的克星: CrossCheck 与 AMLC 针对近几年震撼科学界和出版界一系列的学术不端行为,相继开发了用于帮助学术出版者验证出版文档原创性的最新工具。外文的反剽窃文献检测系统主要有 CrossCheck ,而中文的主要有 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AMLC )。 CrossRef 首创并与 iParadigms 公司共同开发出一个全新的,用于帮助学术出版者验证出版文档原创性的最新工具- CrossCheck 。尽管此前也已经有其他一些剽窃检测工具,但因为这些检测工具缺乏数据库支持无法访问文献的全文而不能适应检测学术内容。 CrossCheck 于 2008 年 6 月 19 日 正式向全球发布。 CrossCheck 的功能由两部分组成:一个基于全球学术出版物所组成的庞大数据库和一个基于网页的检验工具。这个基于网页的工具可用于编辑过程中去鉴别相似文档,生成对比报告,并通过分析去判断是否存有学术剽窃行为。 CrossCheck 如何工作?首先加入 CrossCheck 成为会员,成为 CrossCheck 会员的出版者必须使其所出版的内容被收录在 CrossCheck 数据库中并可检索。鼓励所有的 CrossCheck 会员将其内容提交到 CrossCheck 数据库,以帮助防止出版者在不知不觉中重复发表相同的内容。第二步,就开始在数据库中核查署名作者的文章,通过基于网络的工具把文章上传后 CrossCheck 数据库和更宽的网络环境中进行相似度检测。系统会生成一份独创性报告,显示被测文献与目标文献的文字重复度,并给出相似度指标(百分比),然后由富有编辑专长和经验的人来分析判定是否剽窃。 CrossCheck 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学术界和出版界严正全球学术风气,防止学术剽窃和欺诈,保护学术研究和文字出版者的原创版权。正是由于 CrossCheck 的诞生,全球范围内的出版者们得以共同协作,严厉杜绝学术界的一些造假和剽窃等浮躁行为。这也使得 CrossCheck 赢得全球学术与专业出版者协会( ALPSP )颁发的 2008 年度最佳创新奖。 CrossCheck 项目已经引起全球学术界和出版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目前,一些大的国际科学出版集团,如 Elsevier , Springer , Wiley-Blackwell , BMJ , Taylor Francis ,牛津出版社等,以及许多科学学会,如美国科学进步协会( AAAS ),美国物理学会 (APS) ,植物生物学会等均成为 CrossCheck 的正式会员。当然,要加入 CrossCheck 成为会员是要付费的,CrossCheck软件系统不是免费的。 延伸阅读, 请参阅: http://www.crossref.org/crosscheck.html 。 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AMLC ) 已由清华同方知网 ( 北京 ) 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完成,将在全国科技期刊编辑部中开放使用。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的研制主要是为了满足科技期刊组稿、审稿的需要,特研制了 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简称 AMLC ,具有 来稿检测 、 已发表文献检测 、 作者黑名单查询 、 学术不端文献库查询 等功能。利用 来稿检测 ,编辑部可秘密地将来稿发送到 AMLC 的稿件库中,系统将报出疑似学术不端来稿的类型和相应检测指标,并提交可直接对比分析的相关文献;由 已发表文献检测 可查到各期刊曾经发表的学术不端疑似文献; 作者黑名单 可查询已经被确认为严重学术不端文献的作者; 学术不端文献库查询 可供期刊管理部门查询所有学术不端文献。 据介绍,目前, 这个系统在国际上全文检测是第一家。目前国际上的检测系统基本上是文章摘要,还没有达到全文检测的层面。 刘学东告诉早报记者,该系统的优点是全文检测;响应速度快, 1 秒钟 1 篇。 AMLC 的比对数据库建立在《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 SPRINGGER 等国内外大型全文数据库基础上,其中《总库》包括 中国知网 出版和整合汇编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重要会议论文、重要报纸、年鉴、科技成果、科技工具书等全文数据库。 目前这个系统主要用于期刊反剽窃。 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负责人表示,期刊领域中,初审是防止论文剽窃的第一道防线。借助技术手段,编辑人员可以将来稿论文自动地与大量文献资料库和媒体接口进行对比检测,从而判断投稿者是否剽窃以及剽窃程度。 本刊已经启用 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AMLC ),被检测重复发表或抄袭他人内容的个别作者的稿件被就地正法。笔者以老编辑的眼光奉劝一句:网络信息时代,一切都是阳光的、透明的,抱侥幸心理逃避检测,因各种检测工具系统的问世,任何的抄袭剽窃,均难逃厄运。因证据确凿,说服力强,都将输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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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走过场!
mychinasea 2009-3-21 21:59
3月17日上午,暨南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在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暨南大学校长、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军主持大会。暨大党委书记、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蒋述卓作题为《统一思想认识 突出实践特色 狠抓工作落实 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员报告。 部属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第十工作组组长、武汉大学原校长刘经南,指导检查组副组长、江南大学原党委书记简大钧,国务院侨办人事司司长许玉明,指导检查组副组长、教育部办公厅副巡视员王洪元,国务院侨办人事司综合处处长、机关团委书记吕剑光,指导检查组成员、孔子学院标准与质量认证处副处长袁礼,指导检查组成员、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飞,指导检查组成员、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党委副书记郝登峰,学校领导贾益民、陆大祥、叶勤、周天鸿、刘洁生、林如鹏,以及全校中层干部、党员代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共400多人出席大会,其他三个校区的师生员工观看了视频直播。 此次大会,胡军邀请了研究生部副主任邱丹阳参加。 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自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 ??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一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盘抄袭自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邱的论文正文100页,其中约62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邱论文总字数约13万字,粗略计算就有8.4万字抄袭自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而暨南大学及其校长胡军公开袒护、包庇邱丹阳抄袭行为,令世人慨叹,堪称中国高校界之硬汉! ??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丑闻曝光已长达三年, 如何处理邱丹阳 论文剽窃 丑闻便成了暨南大学校方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年来,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 , 暨南大学校长胡军不愿依法处理,不敢依法处理,不知道怎么依法处理! 暨南大学现在正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如何处理邱丹阳 论文剽窃 丑闻便成了检验暨南大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试金石! 如果暨南大学校长胡军继续不愿依法处理邱丹阳抄袭丑闻,那就充分说明,暨南大学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只是走过场! 如果暨南大学校长胡军继续不敢依法处理邱丹阳抄袭丑闻,那就充分说明,暨南大学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只是走过场! 如果暨南大学校长胡军继续不知道怎么依法处理邱丹阳抄袭丑,那就更充分地说明,暨南大学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只是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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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2 | 自律与律人
zhijieleng 2009-2-9 12:41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3级生态学硕士研究生钱增强的论文 被指证抄袭,登载在方舟子的博客上, 在大年初四钱增强于各网站跟帖公开道歉 ,态度诚恳,令人感到欣慰,勇于承认错误不容易,钱同学的行为是值得表扬的,错了就是错了,看多了被揭出来学术不端而又狡辩不断的人,今天总算看到了磊落的人,中国学术界还是大有希望的。 实际上无论是什么原因,错就错了,如果入学就有导师,那么钱同学的导师也躲不过责任的,有教育不严的责任。我上博士时,课程论文是需要导师过目签字的,那几年导师常叮嘱不要抄袭,小心翼翼的。我现在带学生了,也怕学生抄袭,每篇文章都要反复改好久,怕出现问题。 刚才看有人说老方和研究生较什么劲,我不同意这个观点,学术是一个梯队,将来是年轻人的天下,年轻人规矩了,我们的学术界才有希望,也许对学生严格,学生现在一时不理解,但是时间长了会理解的,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市场上,必须靠真本事提升一个人、团体、企业乃至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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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编辑的责任与对策
zhaodl 2008-12-11 10:05
12月2日,新疆的一位编辑同行在我的博客上留言:赵老师,您好。我经常看您的博客,非常喜欢您写的文章。我今年刚毕业,就业于塔里木大学的学报编辑部,因为研究生期间学的不是编辑专业,所以工作后有许多问题不太好解决,总想找个专业老师好好咨询一下。前一阵,我们学报发生了一起论文抄袭事件,影响不太好,所以我想请教您,对于我们这些新手,在收到稿件后,不能一眼就看出是否存在抄袭的情况下,有没有其它的办法能及时发现所投文章是不是存在抄袭?除了在期刊网上下载相关文章一一阅览后看有没有抄袭现象 外,还有没有简便、快捷的方法? 首先我想说,一位刚入道的年轻编辑有这样的责任感,十分让人欣慰和高兴。首先是年轻的编辑都能够思考如何净化学术风气,并且自己也在身体力行地采取各种办法,让人对我国学术研究的天空晴朗充满了希望;第二,年轻编辑能够思考问题、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看得出编辑的上进心,特别是学报的编辑在我国学术期刊出版的中间,也许经营能力不足但学术精神和进去精神并不缺;第三,与我素昧平生,能够到我的博客上留言提问或者是请教,更加体现得出年轻人的向上和好学。为此,我在简单留言回答以后,一直放不下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总感觉这里边还有需要说明的地方,所以就专门写一篇博文。 面对学术研究中的不良风气,原因就不必仔细分析,大家尽管是不一定认同但与道德素质、利益诱惑和管理的简单化(过分量化)以及个人的生存压力等等密不可分。在现实的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够顶得住社会上的利益诱惑?更何况,我们的社会管理遵循的是市场经济规则就使利用人们的趋利性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不是一种虚无的理想。社会的主流原则是利益驱动,又要让人淡泊名利,谈何容易?更何况,社会的管理制度永远是落后于现实,惩罚或者约束的永远是少数,或者讲是法网恢恢不漏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是制度不健全,边缘模糊,社会的约束有时也是无能为了。即便是知道会受到惩罚,可是犯罪从来就没有因为法律的存在而减少!冒险和侥幸是人的天性。 社会的评价机制不变、社会的利益导向不改、人的秉性存在,各种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可能消失,作为学术研究也不可能处于真空、躲于世外,抄袭等不良行为也就不可避免。 为此,科学界越来越不能容忍这种学术上的腐败,各界仁人志士都在想办法遏制这种败坏学术风气的行为蔓延。学术期刊的主编和编辑向来被称为科学的把门人,所以他们也愿意和勇于承担这样的社会责任,在想方设法、努力做到在自己的期刊上不要出现剽窃和抄袭现象。有的要求编辑负责把关,否则要承担连带责任;有的规定审稿人把关;有的是借用各种技术手段检查校验。可惜的是,目前还没有一种有效地办法能够做到杜绝剽窃和抄袭。中国知网开发的学术不端行为稿件查验数据库,尽管是因为比对出大量的疑似剽窃的论文而不敢向社会公开,这也只能是事后追究,无法做到杜绝因为在数据库没有收录或者还没有来的及收录的情况下,还是查询不到的。 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十分重要的,惩罚也是可以起到警械作用,加大编辑和审稿人的责任也是必要的,但是这也都不可能杜绝不端行为的发生,我认为只能是尽力而为。因为,编辑的学识和精力是有限的,专家的研究方向和文献占有量也是有限的。 我认为,腐败是社会利益机制的反映,学术研究世俗化的今天也不能指望是一片净土。我们能做的就是:(1)编辑和审者尽力甑别、努力阻止不端行为的发生;(2)加大惩处的力度,提高警械的威慑力;(3)调整利益机制,尽量使市场机制对学术研究的影响减少;(4)明确作者的责任,包括挂名作者连带责任。 抄袭是学术研究领域的问题,学术出版是学术研究一部分,不能讲没有责任,但也不能完全怪出版者编辑,编辑包括审稿人不可能做到杜绝抄袭包括采取现代手段比对而是整个共同体的责任,首先是作者的责任,与作者签订诚信承诺就是对作者的一种提示和约束!若是学生请导师附属签名,增加导师的连带责任!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调整学术研究的利益机制,利用人性的名利欲望可以加快科学的发展,可是同时也带来了利益影响下的副作用,取舍实在是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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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的界定——孙立平抄袭事件感想(旧作)
fuqisi 2008-11-30 06:36
抄袭与剽窃,半斤和八两,一个赤裸直白,一个隐晦灰暗。所有抄袭事件的关键,一定包括三点:抄袭的事实、抄袭行为的处理和结果、抄袭的界定。这三点的不同及其组合,演化为婀娜多姿千奇百怪的抄袭事件。所有剽窃行为的要素,必然涉及三点:别人的东西、充当自己的东西、作为重要的成分。这三点的不同及其组合,装配成丰富多彩憨贼蛮巧的剽窃行为。 孙立平抄袭,事实清楚(见附录),但有人不以为然。孙教授道歉,不算鞠躬,也已探身,但拒认抄袭,未及灵魂。不同的看法,反映不同的认识基础和价值标准。剽窃的界定标准还真难一清二白!假如设计一下细节,会变得灰不溜湫吗? 方舟子的具体指责是:大段大段地照抄;对原作者、原文只字不提,以有关的文章一语带过,让读者以为是他自己根据原始材料综述而成的;如此大面积的照抄照搬,即使注明了出处也有剽窃之嫌。从剽窃三要素分析,孙教授抄搬别人的东西、让人感到他改编、重组了故事、用别人的东西大面积地构成自己文章的重要成分。换句话说,孙教授抄袭的性质无可争辩,我们也不必假设更为恶劣的细节来分析。 我们的假设向着更为善良的方向展开。如果孙教授用引号标明直接引用的部分,一般的读者会认为,引号之间的内容源自他人的文章。这意味着孙教授宣布这是别人的东西,我借用、我不知道出处或作者,或没有必要提及出处或作者。在我们设计的如此情形之下,原作者只有苦笑,借了这么多东西,不提主人也罢,还对天一啸我借了,个性!我还不借呢! 如果孙教授不仅标明直接引用,而且注明引文出处和作者姓名,大多数读者会认为,这样就仁至义尽。然而,除了暑名等名誉权益外,著作权还包括适度引用等内容。针对过度引用或恶意引用,形成了一些经验性判定原则。例如,在没有征得有效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原文的特征,构成自己文章的特征;不得直接引用原文的独立单元;直接引用的篇幅,不得超过原文的1/10,或自己文章的1/10等。虽然这些原则并未完全得到公认,而且具体应用时难免模糊,但是孙教授过度得太明显了,一清二白。 如果孙教授根据且仅仅根据方先生的文章,通过重组、改写,编成一个故事,我们无法指责孙教授,因为我们无能证明他仅仅根据方文而成文,除非孙教授失言或忏悔。此时,我们悟到:心狠手辣者胜。 经过上述分析,我推测:在主观意识或主观习得方面,孙立平教授是一位重视著作权的学者,但由于传统价值观念的熏陶和现实生活的阅见,他的骨子里依然保留着一点忽视他人劳作权益的习俗;一些人可以认为方舟子过于较真,但这种较真对自己权益的辩护,推而广之的对每项劳作权益的维护体现着科学精神与自由民主精神的交融,而这两种精神及其结合是我们民族的短板;在祖国大地、传统文化和民族规制之下生长的人们,即使格外努力,也难免保留着一星半点的半文不明的德行,我们得反思、借鉴,寻求一定程度的超脱。 附录:孙立平.有感于美国皇帝与海螺共和国; 方舟子.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之剽窃; 孙立平.一点说明。 有感于美国皇帝与海螺共和国 孙立平    一晚上在网上读到两个有趣的故事,都是美国历史上的。    一个故事是有关美国的一个自封的皇帝的。 了解点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历史和现实中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有一样东西是没有的,就是皇帝,因为美国从来就没有实行过帝制,因而也就不可能有所谓的皇帝。然而,1880年1月9日的旧金山主要报纸之一的《旧金山纪事报》(San Francisco Chronicle)却在头版头条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君王驾崩,宣布美国皇帝和墨西哥保护者诺顿一世逝世。    原来,早在1859年9月 17日,一个叫做约书亚诺顿(Joshua A. Norton)的乞丐,走进《旧金山布告》(San Francisco Bulletin)办公室,递交了一份一句话的诏书,在美国绝大多数公民的强烈要求下,我宣告自己为美国皇帝。他同时命令美国各州的议员于明年2月1 日到旧金山音乐大厅开会,修改现有的法律。下面的署名是美国皇帝诺顿一世。美国历史上的唯一一位皇帝,就这样诞生了。    据后来有人查证,诺顿于1811年1月17日出生于英国,1820年随父母移民南非。他的父亲在南非经商相当成功,因此在诺顿于1849年在美国西部淘金热中到旧金山闯天下时,口袋里装着父亲给他的4万美元巨款当种子资金。开始的时候,生意还做得比较顺利,曾经被朋友戏称为皇帝。但诺顿后来在一次生意中经营失败,一夜之间倾家荡产。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诺顿被债主讨债,官司缠身,到1858年,已经是身无分文。此后,他失踪了大约9个月。1859年夏天,他回到了旧金山,身穿一身破旧的欧式海军元帅服在大街上晃悠,目光分散,看来已经疯了。他决定让世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于是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一场闹剧能够演得有声有色,必须得有他人的配合。有关的文章介绍说,旧金山的公民们一觉醒来惊异地发现自己成了皇帝的子民,并且愉快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在当天就有人在街上向诺顿一世行鞠躬屈膝礼。诺顿一世的存在给公众提供了许多饭后谈资,人们津津乐道他的轶事、绯闻。随着时间的推移,诺顿一世越来越受到旧金山人民的爱戴。作为皇帝,诺顿一世享有一些特权,例如他可以在旧金山最好的餐馆免费就餐,这些餐馆也以能挂上美国皇帝指定餐馆的牌子为荣。在他真的需要付钱时,他就发行皇家钞票,面值大多为50美分这样小额的钞票,也有的为5美元、10美元。这些钞票在旧金山被商店、银行普遍接受。不过诺顿一世并没有因此滥印钞票大发横财,在他驾崩之后,人们在皇宫中发现国库只剩区区数美元。    诺顿的游戏更玩到了关系到国家命运和前途的事情上。1859年 10月12日,他发布诏书,以腐败盛行、当今政府不能保护公民生命财产为由,宣布解散美国国会,并再次命令各方代表到旧金山音乐大厅共商国事。当然国会仍然是抗旨在华盛顿开会。在内战爆发后,诺顿一世向林肯总统表示他愿意派御林军援助联邦政府,林肯礼貌而又幽默地答复说,将把他及其队伍作为国家的后备力量。    另一个故事来自《印象》杂志。说的是海螺共和国的独立和美国的分裂。    所谓海螺共和国实际上就是美国的西屿(Key West),是佛罗里达州的南端的一个小半岛。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西屿常成为加勒比海偷渡客上陆美国的第一站。为了防止偷渡,联邦政府于1982年在西屿通往大陆的公路上设卡盘查。由于该路桥是连接南部小岛与美国大陆的唯一陆地通道,边界巡警的拦路搜查导致了17英里长的大塞车。加上居民们每次通过关卡都要出示身份证明自己不是偷渡客,使他们感觉深受侮辱。在市长丹尼斯沃德罗(Dennis Wardlow)与佛州当局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西屿的居民愤怒了。既然他们把我们当外国人,我们就当外国人好了!在这样的声音中,大家决定建国独立,于是就有了所谓的海螺共和国的诞生。    据说独立的仪式有声有色。1982年4月23日,在市区广场上,市长沃德罗在市民的簇拥下登上一辆平板卡车,宣布海螺共和国成立,并自任总理。然后立即宣布向美国宣战。当然了,战争是游戏性质的,就是用一条古巴面包敲打人群中一个身着美国海军制服的男子。1 分钟后,沃德罗总理就自动向该名男子宣布投降,作为战败国,他要求美国给予10亿美元的经济援助重建家园。这场闹剧立刻在美国各大媒体轮番播出,在美国人笑得前仰后合的同时,海螺共和国的目的也达到了,联邦政府悄没声息的撤除了设在西屿公路上的关卡。    可海螺人玩得还不过瘾,他们要继续胡闹下去。 1996年,海螺共和国就遭到美国入侵。这当然不是我们很容易想象的那样是美国要镇压海螺共和国的独立,而是美军第478营的一次例行海岛攻击演习,只不过地点恰好选在西屿。得知整整一个营美军来袭的消息后,海螺共和国出动了陆军(用传统武器古巴面包投掷美军)和海军(乘坐小艇用水枪射击美军)进行抵抗,并向五角大楼提出抗议。海军司令哈维向478营的穆勒少校宣读了海螺的交涉条目,最后大声质问美军是否同意所有条款并寻求海螺共和国许可入岛?是的,正确,少校答道。全场顿时掌声雷动,螺号齐鸣,海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军也顺利完成了演习,结局是皆大欢喜。此后,1995年反美战争的胜利被当作海螺共和国史上最大的事件来纪念,每年国庆时民众都要模拟这场战争,玩水枪战和扔面包。    这两个故事当然是最适合茶余饭后来读的,我们完全可以将其当作奇闻轶事。但过后想一想,还是会引起人思考一些东西。首先,对于一件事情如何去进行理解?如果就事情的表面来看,称帝、解散国会、独立、分裂、宣战,都是严重的不能再严重的字眼,就此,将其当作严重的政治事件,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这些字眼都是当事者自己明确无误地宣称的。而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中不是完全没有发生过的,在文革的时候,因为紧张喊错一句口号,因为不小心打破一件圣物,由此被打成反革命而饱受折磨的故事,现在人们还经常会回忆起来。而在上述两个故事中,我们能够看到的是,人们或社会是用一种轻松的态度对待了这样的事情,不就是一个神经可能稍微有些毛病的人的恶作剧吗?不就是一场用滑稽的闹剧方式进行的利益抗争吗?其次,如果当时的社会用一种相反的方式郑重其事地处理这个问题,比如给那位 皇帝判个颠覆政权罪,给海螺共和国判个叛国罪,也许也无不可,也很难说马上会带来什么副作用,但我们知道这样的一个社会会慢慢变成一个没有幽默感的社会,一个缺乏智慧的社会,甚至会变成一个僵硬的社会。    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一个社会为什么能够以一种轻松和宽容的方式对待这样的事情?这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我想最简单的也是最根本的是一个社会根基的稳定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自信。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之剽窃 方舟子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有感于美国皇帝与海螺共和国》(载《经济观察报》2008年1月28日。我刚好有一篇文章登在同期报纸上,所以注意到)一文约一半的篇幅,即有关美国皇帝的部分,基本抄袭自我写于2004年2月、在网上流传甚广的文章《假做真时美国皇帝诺顿一世传奇》,插图版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041q.html 。美国皇帝的事迹不是我的发现,虽然我是第一个将之介绍到中文世界的,但英文有关的文章多得是,别人当然也可以根据有关的文章包括我的文章做介绍,但是不能拿着我的介绍文章大段大段地照抄,翻译、表述都是我的,连我文章中的一些特异的幽默语句也照抄不误,这些语句与我全文的调侃风格很和谐,放在孙文中就显得不伦不类了。如此大面积的照抄照搬,即使注明了出处也有剽窃之嫌,更何况对原作者、原文只字不提,以有关的文章一语带过,让读者以为是他自己根据原始材料综述而成的,这不是剽窃是什么?我花了许多时间看许多资料费心构思写成的文章,就怎么轻松地像无主之物一般粘贴复制过去,最后加一段感想就成了自己的东西,整个写作过程估计不会超过一个小时,这样的文章未免太好写,这样的教授未免太好当了吧?孙教授不会不知道我这几年主要在干什么(曾经和我同台一起做过讲座),却连我的文章也不放过,是太糊涂,还是太大胆? 下面是雷同比较:    孙文:1880年1月9日的旧金山主要报纸之一的《旧金山纪事报》(San Francisco Chronicle)却在头版头条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君王驾崩,宣布美国皇帝和墨西哥保护者诺顿一世逝世。    方文:旧金山主要报纸《旧金山纪事报》(San Francisco Chronicle)1880年1月9日的头版头条是Le Roi Est Mort(法语君王驾崩),宣布:美国皇帝和墨西哥保护者诺顿一世逝世。    孙文:原来,早在1859年9月 17日,一个叫做约书亚诺顿(Joshua A. Norton)的乞丐,走进《旧金山布告》(San Francisco Bulletin)办公室,递交了一份一句话的诏书,在美国绝大多数公民的强烈要求下,我宣告自己为美国皇帝。他同时命令美国各州的议员于明年2月1 日到旧金山音乐大厅开会,修改现有的法律。下面的署名是美国皇帝诺顿一世。美国历史上的唯一一位皇帝,就这样诞生了。    方文:9月17日,他决定让世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走进《旧金山布告》(San Francisco Bulletin)办公室,递交了一份一句话的诏书,在美国绝大多数公民的强烈要求下,我宣告自己为美国皇帝,并命令美国各州的议员于明年2月1日到旧金山音乐大厅开会,修改现有的法律。下署美国皇帝诺顿一世。    孙文:据后来有人查证,诺顿于1811年1月17日出生于英国,1820年随父母移民南非。他的父亲在南非经商相当成功,因此在诺顿于1849年在美国西部淘金热中到旧金山闯天下时,口袋里装着父亲给他的4万美元巨款当种子资金。开始的时候,生意还做得比较顺利,曾经被朋友戏称为皇帝。但诺顿后来在一次生意中经营失败,一夜之间倾家荡产。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诺顿被债主讨债,官司缠身,到1858年,已经是身无分文。此后,他失踪了大约9个月。1859年夏天,他回到了旧金山,身穿一身破旧的欧式海军元帅服在大街上晃悠,目光分散,看来已经疯了。他决定让世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于是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方文:现在我们根据教区出生记录,可知他于1811年1月17日出生于英国,1820年随父母移民南非。他的父亲在南非经商颇为成功,因此在诺顿于1849年在美国西部淘金热中到旧金山闯天下时,口袋里装着父亲给他的4万美元巨款当种子资金。诺顿起初在旧金山从事多种生意,成了旧金山最受尊敬的商人之一,被朋友们戏称为皇帝这大概是他后来自封皇帝的灵感。诺顿一夜之间破产。接下来的三年诺顿被债主讨债,官司缠身,到1858年,他已身无分文。然后他失踪了大约9个月。1859年夏天,他回到了旧金山,身穿一身破旧的欧式海军元帅服在大街上晃悠,目光分散,看来已经疯了。9月17日,他决定让世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孙文:旧金山的公民们一觉醒来惊异地发现自己成了皇帝的子民,并且愉快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在当天就有人在街上向诺顿一世行鞠躬屈膝礼。诺顿一世的存在给公众提供了许多饭后谈资,人们津津乐道他的轶事、绯闻。随着时间的推移,诺顿一世越来越受到旧金山人民的爱戴。作为皇帝,诺顿一世享有一些特权,例如他可以在旧金山最好的餐馆免费就餐,这些餐馆也以能挂上美国皇帝指定餐馆的牌子为荣。在他真的需要付钱时,他就发行皇家钞票,面值大多为50美分这样小额的钞票,也有的为5美元、10美元。这些钞票在旧金山被商店、银行普遍接受。不过诺顿一世并没有因此滥印钞票大发横财,在他驾崩之后,人们在皇宫中发现国库只剩区区数美元。    方文:旧金山的公民们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皇帝的子民,并愉快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在当天就有人在街上向诺顿一世行鞠躬屈膝礼。随着时间的推移,诺顿一世越来越受到旧金山人民的爱戴。像其他国家的皇室成员,诺顿一世的存在给公众提供了许多饭后谈资,人们津津乐道他的轶事、绯闻。做为皇帝,诺顿一世享有一些特权,例如他可以在旧金山最好的餐馆免费就餐,这些餐馆也以能挂上美国皇帝指定餐馆的牌子为荣。在他真的需要付钱时,他就发行皇家钞票,面值大多为50美分,也有的为5美元、10美元。这些钞票在旧金山被商店、银行普遍接受,据说信誉比美元还好。不过诺顿一世并没有因此滥印钞票大发横财,在他驾崩之后,人们在皇宫中发现国库只剩区区数美元。    孙文:1859年 10月12日,他发布诏书,以腐败盛行、当今政府不能保护公民生命财产为由,宣布解散美国国会,并再次命令各方代表到旧金山音乐大厅共商国事。当然国会仍然是抗旨在华盛顿开会。在内战爆发后,诺顿一世向林肯总统表示他愿意派御林军援助联邦政府,林肯礼貌而又幽默地答复说,将把他及其队伍作为国家的后备力量。    方文:1859年10月12日,他发布诏书,以腐败盛行、当今政府不能保护公民生命财产为由,宣布解散美国国会,并再次命令各方代表到旧金山音乐大厅共商国事。1860年1月,他听说议员们抗旨继续在华盛顿开会,在内战爆发后,诺顿一世向林肯总统表示他愿意派御林军援助联邦政府,林肯礼貌地答复说将把他及其队伍做为后备力量。 一点说明 孙立平 有感于美国皇帝与海螺共和国》转述了两个故事。这两个故事确实都是别人写的。为此,在文章中做了两次说明,一晚上在网上读到两个有趣的故事,另一个故事来自《印象》杂志。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说明故事不是我自己写的。海螺共和国的故事很容易找到出处,因此注明了。而您的皇帝的故事,以我的网络搜索的能力,确实是搜索了几遍,但都是转载的,弄不清楚作者是谁。也就只有这样引述了,好在已经说明是网络上看到的,不是我自己写的就是了。当然如果写学术文章,可能会更努力寻找原作者。这也是我疏忽的地方。如有不当,表示歉意。但抄袭之语,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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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的信
mychinasea 2008-10-28 14:13
--- 举报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包庇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行为 前 言 日前,有网友在我的博客上发布了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巡视暨南大学的通告,内容为: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从今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底对暨南大学进行巡视。巡视组欢迎广大干部、党员、教职员工和学生来信来电反映暨南大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情况,来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601 号暨南大学省委巡视组专设信箱,邮政编码: 510632 ,联系电话: 13711417928 。网友希望我抓紧时间向广东省委巡视组揭发胡军校长的丑行!!! 10 月13 日 我向联系电话: 13711417928 发短信举报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包庇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行为,很快收到回复请来信投诉,以便尽快调查处理。谢谢。 10 月 14 日 ,我将信件快递广东省委巡视组, 10 月 16 日 上午,我收到广东省委巡视组的短信回复上午已收到。 现将我致 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的信全文刊登,让网友们和我一起期待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包庇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的行为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尊敬的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 本人,张良福,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外交部亚洲司一秘,向您郑重反映下列情况:暨南大学研究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严重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 暨南大学校长胡军,身为一校之长,对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严重舞弊作伪行为充耳不闻,置之不理,继续袒护、包庇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 希望能得到广东省委的适当关注。 一、邱丹阳的所谓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一文,系全盘抄袭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 我于 1997 年 6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是《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该博士论文答辩时间是 1997 年 6 月,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可以查阅,索取号为 1998\D822\1 。 邱丹阳,暨南大学研究部副主任、教授、博导。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该论文答辩时间是 2001 年 4 月,可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查阅,索取号为 2004\D82\3 ,也可在 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 网站上查询到。 (一)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部抄自我的论文。邱丹阳唯一所作的改动是在个别地方将我论文中的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置换为中菲南沙争端。 例如我的论文关于研究目的的原文是:因此,将中国的海洋划界争端作为研究对象,已成为当前这个时代赋予每一位从事国际问题和中国外交政策研究的学者的历史使命,是维护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邱丹阳的论文为因此,将 中菲南沙争端 作为研究对象,已成为当前这个时代赋予每一位从事 中外关系史和国际关系研究学者(注:邱的博士专业名称为中外关系史) 的历史使命,是维护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从页数上看,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正文 100 页,其中约 62 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自我的论文。 (三)从单纯文字数量来看,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约 13 万字,粗略计算就有 8.4 万字抄袭自我的论文。 仅举例若干如下: 1 、邱丹阳的论文的中文摘要中的第二、三自然段,约 400 字,抄自我的论文第八章结论(第 147 页及第 149 页)。 2 、邱丹阳的论文导言部分关于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内容全盘抄袭自我的论文,全盘抄袭字数达 2800 字(抄自我的论文第一章绪论第 1-4 页、第 148-149 页)。 3 、邱丹阳的论文第三章中菲南沙争端的原因与思考部分有 3000 字全盘抄袭自我的论文(我的论文第二章第三节第 12-14 页)。 4 、邱丹阳的论文第 31 至第 61 页,整整 30 页全部抄袭自我的论文,抄袭字数约 43000 字(我的论文第三章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产生的原因与背景,及第四章第一、二节)。 5 、邱丹阳的论文第 68 至第 83 页,整整 15 页全部抄袭自我的论文,抄袭字数达 22000 字(我的论文第六章亚太地区战略格局中的中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 6 、邱丹阳的论文第 85 至第 95 页,整整 10 页全部抄袭自我的论文,抄袭字数达 14000 字(我的论文第七章中国处理海洋划界争端问题的总体战略)。 此外,邱丹阳的论文的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也有相当内容直接抄袭自我的论文注释和参考文献。值得一提的是,邱丹阳可能还有一点羞耻之心,或者说是做贼心虚吧!邱丹阳在其论文的注释和参考文献中,没有以任何方式,也不敢以任何方式提及我的博士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 综上所述,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部抄袭自我的论文。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正文 100 页,其中约 62 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我的论文!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总字数约 13 万字,粗略计算就有 8.4 万字抄袭自我的论文。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 二、邱丹阳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极为恶劣。邱丹阳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邱丹阳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学位的规章制度。邱丹阳系以严重舞弊作伪行为骗取暨南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根据上述规定,暨南大学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处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撤销其博士学位。 邱丹阳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严重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影响极为恶劣。邱丹阳必须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从一切公开媒体及机构,如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网上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等,删除该论文。 邱丹阳必须在公开媒体上刊登致我的道歉信。 邱丹阳抄袭我的博士论文,严重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对我的经济和精神造成严重损失,必须承担赔偿我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的法律责任。 三、暨南大学校长胡军,身为一校之长,对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严重舞弊作伪行为充耳不闻,置之不理,继续袒护、包庇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 2006 年 8 月 1 日 ,我给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打电话,正式向其揭发该校研究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严重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这一严重舞弊作伪行为,要求胡军校长立即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胡军校长复电向我表示,邱丹阳已承认抄袭的事实,希望我予以谅解;表示暨南大学百年校庆在即,百年校庆之后将着手处理此事,并希望我不要向外界透露此事。 随即,我于 8 月 3 日将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及标明抄袭对照情形的邱丹阳的论文(网上下载打印稿)寄给胡军校长,希望胡军校长及暨南大学学术学位委员的教授、专家们能对比查证,明辨是非。 但随后胡军校长及暨南大学校方一直没有给我任何答复。 2007 年 1 月 15 日 ,我正式致函胡军校长:致暨南大学校长胡军的公开信 ---- 敬请严肃查处贵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导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舞弊抄袭一事,要求暨南大学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此事。然而,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对此置若罔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的规定,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及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履行其职责,立即查处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 迄今,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及校方没有给予我任何说明和答复! 相反, 2007 年 1 月, 2007 年前抄袭无罪的暨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引出台了! 请看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 2007 年 1 月编印的《暨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引》中有关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的规定: 学校授权(决办通知 JB263 号)校纪监审办公室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单位。对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教学、科研等)的举报,采取请有关专家鉴定的办法定性,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纪监审办公室根据几年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践,希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对发生在以前的行为,给予改正的机会,采取宽容的态度,参照已处理的案例,适当从轻处理。而对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更有甚者, 2007 年 7 月 18 日暨南大学网站校内通知正式发布消息,邱丹阳被该校任命为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委员,负责评定该校法学(含国际关系学)研究生学位等有关工作。 2008 年 5 月邱丹阳再次被任命为委员。 近年来,教育部对高校的学风建设高度重视,明确要求高校把学术道德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把学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 明确要求高校及时妥善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暨南大学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权利认真调查、处理邱丹阳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暨南大学有责任、有义务就此给我一个认真、负责任的答复! 我有权利要求暨南大学认真调查、处理邱丹阳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我有权利要求暨南大学就此给我一个认真、负责任的答复!我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的权利。 从我 2006 年 8 月给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打电话揭露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一事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了近两年! 我已经向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也给予了他充足的时间来调查、处理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这一严重舞弊作伪行为! 我百思不得其解,暨南大学校长胡军,身为一校之长,何以对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严重舞弊作伪行为充耳不闻,置之不理,为何公然袒护、公然包庇邱丹阳的严重舞弊作伪行为? 四、我已在广东省法院起诉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严重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 我已于 2007 年 8 月 24 日正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严重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随后被法院告知,鉴于此事已引起社会关注,建议移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07 年 10 月 18 日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严重抄袭案正式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2008 年 1 月 22 日 该案开庭审理。随后我依法院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据,但迄今已过去了半年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再次开庭。我及我的代理律师多次向法庭表示,希望尽快审理判决,迄今法院未给予任何回复,相反,法官却竭力要求我撤诉或接受调解,甚至以判我败诉来暗示我。 此案在法院已一年多时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仍未作出判决。个中缘由,我不想妄自猜测! 五、诚恳希望广东省督促暨南大学认真调查和处理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一事 我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您反映上述情况,诚恳希望您督促暨南大学认真调查和处理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一事,希望您关注一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此案的进展。 此事已引起暨南大学内外的广泛关注。我已经在新浪等多个网站开设了博客, 在上述博客中,我已经相继发表了多篇评论邱丹阳抄袭案的文章, 希望您在工作之余能上网浏览一下。 此外,如果您在百度、谷歌等搜索一下邱丹阳,抄袭的话,您会找到更多与此案有关的信息。 张良福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2008 年10 月14 日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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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的信
mychinasea 2008-10-2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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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胆大包天的抄袭,闻所未闻!一评暨南大学博导邱丹阳抄袭案
mychinasea 2008-9-4 12:51
如此胆大包天的抄袭,闻所未闻! ----一评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案 本人,张良福,1997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是《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该博士论文答辩时间是1997年6月,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可以查阅,索取号为1998\D822\1。 邱丹阳,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该论文答辩时间是2001年4月,可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查阅,索取号为2004\D82\3,也可在 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 网站上查询到。 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一文系全盘抄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 一、从内容上看,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部抄自我的论文。 邱丹阳唯一所作的改动是在个别地方将我论文中的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置换为中菲南沙争端。 例如我的论文关于研究目的原文是:因此,将中国的海洋划界争端作为研究对象,已成为当前这个时代赋予每一位从事国际问题和中国外交政策研究的学者的历史使命,是维护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邱的论文为因此,将中菲南沙争端作为研究对象,已成为当前这个时代赋予每一位从事中外关系史和国际关系研究学者(注:邱的博士专业名称为中外关系史)的历史使命,是维护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上述如此改动,在邱丹阳的论文中比比皆是! 二、从页数上看,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正文100页,其中约62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自我的论文。 三、从单纯文字数量来看,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约13万字,粗略计算就有8万4千字抄袭自我的论文。 举例如下: (一)邱丹阳论文的中文摘要:第二、三自然段,约400字,抄自我的论文第八章结论,第147页及第149页。 (二)导言: 第5页第三自然段因此,学术价值所在,共约400字抄自我的论文第一章绪论,第1-2页。 第79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部分全盘抄袭自抄自我的论文结论第148-149页,及第一章绪论第34页,共计约2380字, (三)第三章中菲南沙争端的原因与思考,抄袭46000字:从第26至29页全盘抄袭自我的论文第二章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的现状第三节南沙群岛领土主权争端和南海海域划界争端第12-14页,共计约3000字, 从P3161页,整整30页全部抄袭,共计约43000字,抄自我的论文,第三章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产生的原因与背景,及第四章第一、二节,P1563页。 (四)第四章中菲南沙争端的现状和背景及第五章中菲南沙争端的趋势及对两国关系的影响总共只有22页,其中就有整整15页(第6883页)全部抄袭自我的论文第六章亚太地区战略格局中的中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第104-125页),共计约22000字。 (五)第六章中菲南沙争端的因应对策总共只有15页,其中就有整整10页(第85--95页)全部抄袭自我的论文第七章中国处理海洋划界争端问题的总体战略(P126144页),共计约14000字。 四、作为证明邱丹阳全盘抄袭我的论文的证据,除上述无可辩驳、无庸置疑的事实外,可以作为有力佐证的是:我论文中的一些不规范的用法、错别字或讹误,原封不动地同样出现在邱丹阳的论文中。仅举例若干: (一)我的论文第12页倒数第19-20行,越南又继续侵占了奈罗礁、诸碧礁、长线礁等,此处出现诸碧礁是错误的,因为该礁是我人民海军进驻,没有被越南占领。同样的错误出现在邱的论文第27页倒数第7行。 (二)我的论文第12页倒数第8行,同时在诸碧礁、华阳礁、南熏礁、东门礁等6个岛礁上建有高脚屋,并派人驻守,其中的诸碧礁应为渚碧礁,南熏礁应为南薰礁,同样的错误出现在邱的论文第27页倒数第7行。 (三)我的论文第25页第13行, 越南的技术人员已以1973年底赴意大利,其中的:以应为于,即越南的技术人员已于1973年底赴意大利,同样的错误出现在邱的论文第37页倒数第13行。 (四)我的论文第25页倒数第二自然段, 越南在1975年以前分裂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北越)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南越)。美国支持越南民主共和国(南越),发动越南战争,以对抗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所谓共产主义在东南亚地区的扩张。苏联和中国则支持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不承认南越,共同反对美国的侵略扩张政策。越南同中国是同志加兄弟的关系。在这种背景下,越南民主共和国(南越)从50年代起就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并派兵侵占中国的部分西沙、南沙群岛岛礁。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一直多次向中国政府郑重表示西沙、南沙群岛属于中国。1960年中苏关系破裂,到60年代末,苏联除在中苏边境成兵百万外,还竭力挑拨、离间中越关系。苏联成了威胁中国国家安全的头号敌人。与此同时,中美开始了关系正常化的进程,美国不再支持越南民主共和国并从南越撤出美军,结束越南战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抗美救国战争取得胜利、实行国家统一后,开始走上了恶化中越关系、同苏联建立军事同盟关系的道路。统一后的越南彻底改变了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立场,在北部湾挑起海洋边界争端,对西沙、南沙群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并派兵占领部分岛礁。苏联也改变了它在西沙、南沙群岛上的原来立场,支持越南向中国提出领土主权要求。, 在该段文字中,关于南越、北越的提法是错误的,因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指的都是北越,南越的正式提法是越南共和国。因此,在该段文字中,应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改为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应改为越南共和国。同样的错误出现在邱的论文第45页第3段。 五、邱丹阳的论文的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也有相当内容直接抄袭自我的论文注释和参考文献。值得一提的是,邱丹阳可能是做贼心虚吧,也许还有一点羞耻之心。邱丹阳在其论文的注释和参考文献中,没有以任何方式,也不敢以任何方式提及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 在此,非常值得一提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后记。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后记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宛如一仆二主,工作与学业都得好生伺候,苦也乐也。这句话同样出现在邱丹阳的论文后记中! 邱丹阳在后记中最耐人寻味是这样的一段话:本文从构思到写作,再到最后定稿,都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导师的思想、观点给我的启示无法用感谢二字表述。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是暨南大学的高伟浓教授、博士。特别想请教一下高伟浓教授、博士,您是如何悉心指导邱女士的?您是如何从构思到写作,再到最后定稿,悉心指导邱丹阳完成这篇博士学位论文的?您的所谓的导师的思想、观点 给了邱丹阳什么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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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抄了多少才算抄袭?
热度 1 jxz1963 2008-8-27 17:10
论文的抄袭问题,不仅是科技期刊编辑们头痛的事情,更是中国,乃至世界科学界都头痛的事情。 前几天,和朋友在一起聊天,谈到了论文的抄袭问题。我的这位朋友说他的一篇网络文章(2007年1月在某学术大会上的总结讲话),被某知名人物给抄袭了,这位知名人物的论文发表在2008年8月出版的某中文核心期刊上。 这让我感到有些蹊跷:大家都是搞了多少年的编辑工作的人了,咋还干这种让人瞧不起的事情呢? 利用休息时间,我在网络上详细调阅了两篇文章的内容,看后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1、朋友的那篇网络文章(2007年初在某学术大会上的总结讲话,并注明作者了)是被后者放在某专业网站上去了(后者负责该网站的日常内容更新工作),这一点从网络的痕迹上就能看到的; 2、从两文对照可知:后者在发表他的论文时,完全参考了前者讲话的精髓,而且有些句子、段落都是一字不改的,可在论文后面的9篇参考文献中居然没有前者的任何信息。 3、后者发表的论文与前者的大会讲话虽然都是说的一回事,但此讲话稿是前者亲笔撰写的,后者在发表论文时,理应注明根据或参考某某讲话,但后者却在有意或无意间地给省略掉了,其原因让人不得而知。 4、后者发表的论文二分之一的内容都是前者的讲话内容,只是在前后次序上做了相应的调整,对于这样的论文是否是抄袭行为,我问了几位朋友,朋友们都说应该算是抄袭了! 5、虽说前者的讲话并没有公开在期刊上发表,但网络上明显地标明已有近600次的浏览,这个数字比有些刊物的发行量还要大,是否构成了侵权,相信大家心里都很明了的。 在这里不想点出两位作者的真实姓名和发表的刊物名称,主要都是为了一个名誉的问题,更何况出版物还是无故的。 在此,试问抄袭者,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至少说都有几个相互认识的朋友,何必要这样做呢?赶快道歉并给予当事人必要的情况说明,或许还能好收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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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杨不管”更牛的“胡不管”、“暨不管”
mychinasea 2008-8-6 08:45
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两位学生在课堂上打架,正在上课的杨老师却没有制止,随后其中一名学生突然晕倒不治身亡。该起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极大关注,当事老师也因此被网友称为杨不管并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但与暨南大学的胡不管相比,杨不管只有自叹的份儿了! 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 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一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盘抄袭自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邱的论文正文100页,其中约62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邱论文总字数约13万字,粗略计算就有8.4万字抄袭自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 面对邱丹阳如此恶劣的抄袭丑闻,暨南大学校长胡军采取了胡不管的态度! 2006年8月1日,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给暨大校长胡军打电话,向他举报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全盘抄袭一事,要求胡军校长调查处理。胡军校长没有任何正式回复。 2007年1月15日,张良福博士正式致信胡军校长,要求暨大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全盘抄袭一事。胡军校长未作任何回复! 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校长胡军采取胡不管的态度,暨南大学校方也采取了暨不管的态度! 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不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的规定,暨南大学评定委员会在接到张良福博士举报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如属实,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撤销已经授予给邱丹阳的博士学位!事实是,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本就没有履行职责,没有进行任何调查处理! 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即暨南大学的所谓的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监督检查机构)不管! 2006年5月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各高等院校要把学术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这就是说,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应该认真受理张良福博士对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全盘抄袭的举报,调查、处理、曝光 邱丹阳全盘抄袭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这一丑闻! 事实是,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根本就没有 把学术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根本就没有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都采取了不管的态度! 不过,在邱丹阳抄袭丑闻问题上,要仅仅说胡不管、暨不管,也不符合事实! 暨南大校长胡军、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本就不是胡不管、暨不管,相反,他们发出了强有力的声音,采取了强有力的行动,来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那就是公开袒护、包庇邱丹阳,不择手段打击、污蔑、抹黑举报人! 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校长胡军采取了一系列胡管的行动! 暨南大学校长胡军亲自出马,企图劝说、利诱、继而威逼张良福博士与邱丹阳私了!他几番北上,到处找人,甚至到处写信,以暨南大学的名义,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对张良福博士进行无端的捏造、诬蔑、抹黑!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邱丹阳的丈夫庄友明也赤膊上阵了!多次打电话,对张博士破口大骂,到处写信诬蔑张博士,声称若不私了就决不放过张博士! 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采取了一系列胡管的行动! 2007年1月,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编印了《暨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引》,这份廉洁自律指引如此规定:学校授权(决办通知JB263号)校纪监审办公室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单位。对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教学、科研等)的举报,采取请有关专家鉴定的办法定性,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纪监审办公室根据几年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践,希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对发生在以前的行为,给予改正的机会,采取宽容的态度,参照已处理的案例,适当从轻处理。而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一言以蔽之,那就是依据暨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引,在暨南大学,2007年前抄袭无罪!邱丹阳是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对她,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要给予改正的机会,要宽容,要从轻!无需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胡管的行动! 2007年7月18日暨南大学网站校内通知正式发布消息,邱丹阳被该校任命为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委员,负责评定该校法学(含国际关系学)研究生学位等有关工作。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采取的一系列胡管的行动,根本目的就是千方百计,百计千方地袒护、包庇邱丹阳抄袭的丑闻!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采取胡不管、暨不管的态度,根本目的就是千方百计,百计千方地袒护、包庇邱丹阳抄袭的丑闻! 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的胡不管、暨不管能够挺到什么时候?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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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丑闻,岂能“私了”了之??
mychinasea 2008-8-5 09:41
----评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案 做学问,最忌讳抄袭、剽窃!然而,当今的学术界,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现象,屡见不鲜,屡见屡禁,屡禁不止! 关于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丑闻,近年来不断曝光,早已让人见怪不怪了!而那些没有暴露在阳光下的丑闻,为数只会更多! 面对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丑闻,是公了,还是私了,现在已成为了一个问题! 公了,即公开、公正、依法查处,成了难得的新闻!! 私了,即用钱消灾、拿钱闭嘴,成了抄袭者、剽窃者的理直气壮的要求,成了有关校方领导积极促成的灵丹妙药! 然而,一切正直的人,一切依法行政的学术机构,难道不应该深思,面对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丑闻,能私了吗?和谁私了?私了什么?谁有权利私了?谁有权力私了? 对于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事件,至少涉及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那些从事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抄袭者、剽窃者,严重违反了国法、部规、校章。 国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有剽窃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部规,例如,2006年5月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各高等院校要把学术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校章,例如,近年来,各个高校都制定了不少关于惩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规章制度,三令五申,要求杜绝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等不端行为。 抄袭者、剽窃者严重违反了上述国法、部规、校章,必然不能逍遥法外于国法、部规、校章之外,必然要受到国法、部规、校章的惩处! 二是那些从事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抄袭者、剽窃者,严重侵犯了有关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和名誉权。抄袭者、剽窃者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的法律后果。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抄袭者、剽窃者必须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三是对于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丑闻,有关学校当局必须依法查处,必须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以维护国法、部规、校章的严肃性,以严肃纪律,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那么,谁有权利私了?谁有权力私了? 被抄袭者、被剽窃者,也就是著作权所有人,有权利私了吗?有权力私了吗? 抄袭者、剽窃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受到法律明文保护的著作权,由此对著作权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就在这方面来说,被抄袭者既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选择私了。这种私了意味着被抄袭者可以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愿望,不要求抄袭者公开赔礼道歉,可以不要求抄袭者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这种私了只是意味着被抄袭者免除了抄袭者因其抄袭行为所引发的民事责任。但是,被抄袭者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权力能够使抄袭者、剽窃者免受国法、部规、校章的惩处! 有关学校当局、校领导有权利私了吗?有权力私了吗? 对于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丑闻,有关学校当局、校领导必须依法查处,必须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有关学校当局、校领导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权力私了学术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权力使抄袭者、剽窃者逍遥于国法、部规、校章之外,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权力使抄袭者免受到国法、部规、校章的惩处!尤其是对于那些在学位论文上进行造假、抄袭的事件,有关学校当局、校领导有责任、有义务、有权力依法调查处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如果一些抄袭者与被抄袭者之间已私了了,有关学校当局、校领导是不是就可以以此为借口,不调查处理抄袭者呢?答案是否! 因为抄袭者、剽窃者违反了国法、部规、校章,抄袭者与被抄袭者之间所能私了的,只是抄袭行为所引发的民事权利部分,如赔礼道歉、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作为受害人的被抄袭者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权力能够使抄袭者免受国法、部规、校章的惩处!如果有关学校当局、校领导以抄袭者与被抄袭者之间已私了为借口,不调查惩处抄袭者、剽窃者,实际上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行为!是一种有章不循、知法犯法、违法乱纪的行为!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 很显然,面对学术造假、抄袭等丑闻,有关学校当局、校领导没有任何权利、没有任何权力、也没有任何借口予以私了的! 即使对抄袭者与被抄袭者之间的私了,也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前文已经指出,面对抄袭者、剽窃者,作为受害人的被抄袭者可以不要求抄袭者公开赔礼道歉,可以不要求抄袭者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但这种私了的做法,是非常值得非议的。 这种私了,常被认为是被抄袭者对抄袭者的一种宽容。殊不知,说是对抄袭者的一种宽容,倒不如说是对抄袭行为的一种怂恿,是对绝大部数埋头苦干、诚实守信的学术工作者的一种不公! 被抄袭者同意私了,实际上使被抄袭者自己从一个抄袭行为的受害者变成了抄袭者的同案犯,甚至是狼狈为奸,为虎作伥!从一个纯洁、正直的人变为了一个有污点的人! 那种将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视为私人之间的问题而加以私了,实际上是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置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与道德于不顾! 众所周知,各种学术论文,并不全然是一种私人产品,还是一种公共产品!那些通过抄袭、剽窃得来的所谓学术产品,一旦堂而皇之进入公共学术领域,将会降低整个社会的学术产品质量,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那些抄袭者、剽窃者通过抄袭、剽窃行为而获得学术的、乃至行政上的各种荣誉、职称、位置,会产生负面的示范效应,导致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会引发没完没了的抄袭,会使学术抄袭现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因此,被抄袭者同意与抄袭者私了,是一件不光彩的行为,是一种不值得提倡的行为!面对抄袭、剽窃行为,被抄袭者、被剽窃者应该理直气壮地要求抄袭者、剽窃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个正直、正派的人,都应该拒绝私了! 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全盘抄袭了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张良福: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答辩时间是1997年6月,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可以查阅,索取号为1998\D822\1)。 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该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盘抄袭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邱的论文正文约100页,其中约62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我的论文!邱论文总字数约13万字,粗略计算就有8.4万字抄袭自我的论文。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 自我于2006年8月1日向暨南大学校长胡军举报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全盘抄袭事件以来,暨大校长胡军、邱丹阳及其丈夫暨南大学招生办主任庄友明就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劝说我私了,利诱我私了,甚至威逼我私了,暨大校长胡军更是亲自出马,数次北上游说,甚至以暨南大学的名义诬陷我,抹黑我,企图逼我私了! 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问题》。邱丹阳系以严重舞弊作伪行为骗取了暨南大学的博士学位。 邱丹阳严重违反了国法、部规、校章,必然不能逍遥于国法、部规、校章之外,必然要受到国法、部规、校章的惩处! 邱丹阳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严重侵犯了我所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的法律后果。邱丹阳必须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当我发现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自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时候,我向暨大校长胡军举报此起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是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该做的、有权利做的!是我,作为此起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受害者,有权利做的、应该做的、必须要做的!我向暨大校长胡军举报此起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是我在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之责,在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之义务! 我有权利私了吗?我有权力私了吗? 邱丹阳大肆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严重违反了国法、部规、校章,应该受到国法、部规、校章的惩处,没有任何理由能逍遥于国法、部规、校章之外!我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权力使其能够免受国法、部规、校章的惩处! 邱丹阳全盘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严重侵犯了我所依法享有的著作权,由此对我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只有在这方面,我才有权利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善意,可以不要求邱丹阳赔偿我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但是,即使我放弃要求邱丹阳赔偿我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也不能使邱丹阳免受国法、部规、校章的惩处! 暨大校长胡军有权利私了吗?有权力私了吗? 当暨大校长胡军接到我关于邱丹阳严重抄袭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举报后,胡军,不论是以暨大校长一职的名义,还是以其个人的名义,都是没有权利私了、也没有权力私了此种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因为邱丹阳严重违反了国法、部规、校章,暨南大学必须依据国法、部规、校章,严肃查处!即使暨大校长胡军可以制订出自己的新校章以私了此事,但暨大校长胡军有权利、有权力置国法、部规于不顾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胡军,不论是以暨大校长一职的名义,还是以其个人的名义,都没有权利、也没有权力私了邱丹阳的抄袭行为!都没有权利、没有权力威逼、利诱我私了!更不应该威逼、利诱我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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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查处科研不端行为持之有据
wangyk 2008-3-18 15:09
科技部发布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科研不端行为将受查处 为了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的科研诚信建设,防治科研不端行为,净化科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有关规定,科学技术部部长徐冠华签署部长令,于2006年 11 月9日 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把对国家科技计划中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处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六章共三十四条,将从 2007 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这一办法,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将受到查处和惩罚。 科技部副部长尚勇表示,对学术诚信问题的判定,涉及到复杂艰深的学术问题,必须通过健全的组织、规范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理办法》的颁布施行,将把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也充分表明政府进一步端正学风的基本态度。   据介绍,《处理办法》目前阶段,仅对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 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查处。   科研不端行为的种类具体包括 6 个方面: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处理办法》还规定了对科研不端行为人的处罚措施,分别规定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机关和科技部对科研不端行为人的处罚规定,包括:警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其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的定期审查;记过;降职;解职;解聘、辞退或开除等;禁止其一定期限内参与项目承担单位承担或组织的科研活动;中止项目,并责令限期改正;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等。 根据《处理办法》规定,科学技术部、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根据其职责和权限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科学技术部、项目主持机关、项目承担单位举报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鼓励举报人以实名举报。科学技术部负责查处影响重大的科研不端行为。必要时,科学技术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进行查处。为此,科学技术部还专门成立了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负责科研诚信建设的日常工作。 《处理办法》同时规定,项目主持机关对举报的科研不端行为不开展调查、无故拖延调查的,科学技术部可以停止该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主持、管理相关项目的资格。被调查人有藏匿、伪造、销毁证据的,干扰、妨碍调查工作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同时涉及多种科研不端行为的,将从重处罚。科研不端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由于这次出台的办法仅针对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的不端行为,科技部此前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过《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等系列法规,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针对科研不端行为也都有各自的处理办法。对于其他科研活动中出现的不端行为,原则上由相关机构和部门做出处理,也可以向科技部举报。《处理办法》还规定国家科技奖励中发生的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参照这一办法。 据悉,为保证《处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科技部将与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协商,成立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协调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程。 ??近 年来,针对科技评价和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方法不规范等问题,以及科技界反映的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捏造篡改科研数据等科研不端行为、学术浮躁、学术腐败等现象,科技部从多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有助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治理学术浮躁等不正之风,优化创新环境。 (王应宽 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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