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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数量的放大器
热度 40 Taylorwang 2017-7-25 07:07
要想晋升技术职称,都要有相应的科研成果及成果的数量做支撑,不同科研院所,确定的晋升标准会有所不同,但都会有所谓的 “硬性指标”,即发表在 SCI 杂志上论文数必须大于若干篇。这若干篇,还包含其它一些附加条件,如 SCI 一区或二区以上的文章几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文章必须大于几篇等等。也就是说,一篇文章,若只是一个排名较后的挂名作者,往往不能统计进这“硬性指标”中。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有人发明了并列第一作者,共同通信作者的新概念。这为一篇文章,可以同时被二个以上的人员用于晋升打开了缺口。既然一篇文章可以有二个共同通信作者,有二个并列第一作者,二个可以,三个也就顺理成章了。最近参加一个单位的人员晋升职称评审,这个单位要求晋升职称的人,必须有 8 篇以上的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 SCI 论文。有人提交的论文数量够了,但差不多每一篇文章都有多个并列第一作者,及多个共同通信作者。最多的一篇竟然有四个并列第一作者,甚至也有 4 个共同通信作者,看一看他文章的清单,竟找不到一篇文章只有一个通信作者与一个第一作者的。 在我的印象中,原来正常一篇研究论文,研究生做的实验,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以用它来做为学位毕业论文的支撑,研究生导师作为通信作者。若是一个研究团队,实际干活最多的,或执笔写文章的人是第一作者,拿到项目或出钱的老板是通信作者。象这样 4 个并列第一作者,又有 4 个共同通信作者,我糊涂了,究竟谁出的力最大?这研究的核心内容是谁提出来的?但有一条是真的,这一篇文章可以同时给 8 个有晋职要求的人使用。 顾名思义,第一作者就是排名第一的作者,现在冒出并列第一作者,有二个并列,就有人搞出 3 个, 4 个,我相信,在现在这浮躁风气下,一定有人看到超过 5 个的所谓并列第一作者。 虽然一个人能不能真的达到晋升要求,并不能完全只靠发表了达到什么级别的论文多少篇这样冷冰冰,硬梆梆的数字来恒量,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作为一个约定的 “硬指标”,还必须达到这个硬性要求。 若一篇有 4 个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与只有一个第一作者文章数量等效,显然是不公平的。我想,既然是并列第一作者,每个作者对文章的贡献也是等效的,有 4 个并列第一作者,只能算四分之一篇第一作者的论文。若有 2 个并列第一作者,则算二分之一篇第一作者论文,用这样的等效计数法应更公平。举一个极端的例子,若一个人,本来只有三篇第一作者的论文,他与另一人合作,另一人也有三篇第一作者的论文,这二个人,将自己的论文相互挂上对方为并列第一作者,这样,他们的第一作者论文数一下子就从 3 篇,变成 6 篇了。若找到 3 个有相同需求的人,一篇文章就有 3 个并列第一作者,第一作者论文数就从 3 篇一下子扩张到 9 篇了, 这并列第一作者的手段,就成为第一作者论文数量的放大器。 其实一篇文章,谁是第一作者,谁应该是通信作者是很容易判断的,文章的主意是谁提的,是谁的项目经费,写文章谁出的力最多,这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就是因为统计上只认第一作者,只认通信作者,而衍生出所谓的并列第一作者,共同通信作者这样的新花样。我只能要求自己不玩这些花头,但也不可以用一个限制令来限制这种现象。 比较公平,可行的做法,还是采用这种等效计数法,这样做,也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 从硬指标的计数角度来看,可以采用这种等效计数法,但若碰到象我这样的论文评阅人,我总感觉到想晋升职称者有点点投机取巧行为,在印象分上就会失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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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文章的通信作者跟第一作者
热度 8 Enago 2012-9-1 14:22
英论阁 Enago 博文目录 笔者觉得这个问题本来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但是前段时间,还有很多人在争论通信作者跟第一作者的关系。所以,就说说笔者的看法。 通信作者是 corresponding author ,他的职责是负责投稿、修改文章,是在这个过程中跟期刊编辑联系的人。正常情况下,通信作者就应该是写文章的那个人。第一作者呢,则是文章的作者列表中排行第一的那个名字,原则上就应该是对文章的研究成果贡献最大的那个人。笔者觉得从这点来看的话,重要性已经分得很清楚的。但是不知道为啥,通信作者却成了能跟第一作者掐架的人了。比如一些文章是学生写的,但是导师就得占个通信作者。不明白为什么导师既然认可了学生写的文章,却非要自己去负责投稿跟修改文章。这个事情让学生来做不是更好吗? 通信作者跟第一作者这种问题主要是出在学生跟导师之间,如果两者都是平等地位的研究人员的话,这种矛盾基本上是不会出现的。通常的状况是,学生做了主要的研究工作,但是导师定了方向,申请了资金,把握了实验的走向。在研究过程中,这些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贡献的话,这两者是很难定量说明的,导师或者学生做第一作者都是合理的。大家都需要文章,学生要用文章毕业,导师要评职称,而很多单位在看文章的时候又只看第一作者。但是第一作者又只有一个,怎么办呢?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不是还有一个通信作者吗?当然直接搞过来是不好的,师出有名嘛。学生是流水的兵,毕业了就走了,就算留一个邮箱地址,可能也只是临时的,而导师是比较稳定的,留他的邮箱不是方便科研交流嘛。所以,通信作者就在道理上站住了脚。绕了一个弯子,通信作者就可以跟第一作者抢论文贡献了。这样的事情一多,就把事情给搞复杂了。越来越搞不懂通信作者到底应该放谁了。 其实不需要那么复杂,回到最初的职责定义。谁写的文章,谁当通信作者,毕竟他要对自己的文章负责,回答审稿意见什么的他对文章最熟悉。而第一作者就应该是对科研工作贡献最多的那个人。最合理的是,做了最多贡献的人最有理由执笔写文章,这种情况下他就同时也是通信作者了。但是如果他不愿意写,或者能力不够写不好,就另外一个人来写吧,写的人就要当通信作者了。至于第一作者谁当,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人,商量商量嘛。 笔者的组一直都是使用这种规则。谁写文章谁就负责投稿,谁就要当通信作者。谁做了主要贡献谁就是第一作者。当然也有那些学生毕业了,留的邮箱无效了的情况。所以我们的做法就是在文章的脚注里面把所有作者的邮箱都列出来,不是为了抢贡献,而仅仅是为了让大家能够联系得到。 英语润色 那么,谁放最后一个作者呢?导师。按照我们的说法,最后一个作者是很有分量的,是属于项目管理者的。所以,一般就由导师来当啦。 --- 英论阁 Enago 作者讨论 上一篇: 创新的不一定是最好的 下一篇: 文章的作者数量 博文系列一: 英论写作发表 (全) 博文系列二: 用英语写论文 (更新中...) 英语文章修改 英论阁 Enago 博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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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通信作者”还是“通讯作者?
热度 5 hdecom 2012-6-14 10:46
是“通信作者”还是“通讯作者?
今天才知道,原来用“通信作者”。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有相关解释。《编辑学报》20卷146页有阐述。
个人分类: 编辑出版|18329 次阅读|5 个评论
学术规范面前人人平等
cwhm 2010-4-28 06:06
The-scientist 网站上有一篇报道 Retracted: highly cited paper , 学者 Boris Cheskis 在2002年发表于《美国科学院院报》(PNAS)至今累计被引用 190次 的论文被撤稿。有这么高影响力的论文,相信职称评定和基金申请有了这个筹码多了多少优势,顺利很多吧。该骗的都骗了,是不是该还的时候了呢? 再想想国内这两年报道出很多关于院士,校长,院长,甚至政府官员学术腐败,他们也早已经名利双收,而且可能还在谋求着更多的名利,可是 学术圈就是高处不胜寒,名利让你生活在大众之下,名利的光环下,爱屋及乌,读你论文的人多了,是刺总会被挑出来的? 见诸于报端使之公众化的往往是这些大学者,大官僚,当然也不乏一些研究生,普通的教授,但是后者的群体或许太大了,要抓可以抓很多,多多少少都有些问题。他们的落马给我们带来什么警示呢? 一:都是署名惹的祸 文章开头提到的那篇PNAS的论文,被指责学术不端的学者Boris Cheskis在那篇惹祸的论文的五个作者中署名最后一个,但是通信作者身份只能让他来对这篇文章负主要责任。 再想到去年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在院士评选之际,因为学生的一篇会议论文抄袭被推上了媒体,在那篇论文中,周校长也只是最后署名作者。可见通信作者更是一种责任和风险。如果只看论文工作的本身,或许这个工作通信作者只是提供了经费,提出了科研问题,而科研问题的解决或许都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的主要功和过了。看来项目负责人, 导师轻轻松松署名是个荣耀与风险并存的事,说不定这一笔下去,就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 二:都是SCI影响因子惹的祸 现在评职称,申请经费,拉项目,评奖都需要论文,一张简历,论文列表就是你的名片,就是你的招牌。懂行的评委还能看看你的文章内容,不懂行评委或许只能数数文章数,查查影响因子,对付这些不懂行的评委,就只能制造文章了,并想方设法的往好的杂志上投。俗不知,一个没档次的结果即使最终被一个与你文章档次不配的好杂志接受了,被同行见多了反而笑话,以后再读你的文章估计就得过滤过滤;如果是一个错误的结果,发表到好的杂志上,那无形是自己把家丑放大, 所以把文章投到什么杂志上,还真得如古代谈恋爱讲究的门当户对。 学术圈没法律,但有共同遵守的学术准绳,当我们抄袭,剽窃,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数据造假的时候,时时刻刻想到头上那圈紧箍咒。在学术共同体里混,就如大浪淘沙,最终淘出来的才是金子! 链接: (1): The-scientist报道: http://www.the-scientist.com/blog/display/57380/ (2):撤稿论文: http://www.pnas.org/content/99/23/14783.full
个人分类: 我思故我在|4322 次阅读|4 个评论
我对“通讯作者”的一点认识
suqing1961 2009-8-27 10:05
刘雪立老师在他的博文 关于国内外医学期刊的通讯作者中(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51482 )提出了通讯作者如何标注的问题。这个问题提得好,也很有必要,因为围绕着这个问题尚没有一个完全公认的答案。对此,我谈点个人的认识。 首先,我不赞成标注责任作者这种做法。因为对一篇论文的每一个作者而言,他在享受论文发表的著作权和研究成果发表的优先权等权利的同时,都还要承担对这篇论文的独有性(非抄袭等)、研究成果的真实性(无数据造假等)等负责的义务。将某一位作者标注成责任作者,容易出现其他作者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状况,也容易使得诸如武汉理工大学校长 周祖德之流在论文剽窃曝光后以学生是责任作者为由,为推脱自己的责任找到借口。 国内期刊通常把通讯作者作为这篇论文最重要的作者,但是,我个人理解,通讯作者经常还会在如下情况下使用:当导师指导研究生写出一篇论文时,这篇论文的主要贡献者是研究生(即第一作者是研究生),而研究生的职业此时是不稳定的,论文发表后,如果有感兴趣者希望就此课题与论文作者进一步讨论,此时将导师标注为通讯作者就比较合适导师的职位相对固定,感兴趣者与他通信将更为容易和可能。 我想,这可能也是为什么要把通讯作者改为通信作者的原因吧。
个人分类: 编辑心得|7409 次阅读|2 个评论
为“通信作者”正名
热度 1 wangyk 2008-3-18 16:23
为通信作者正名 翻开国内各大期刊,许多期刊都在作者简介一栏赫然标署着通讯作者或通信作者。名称之不统一,以致包括编辑和作者在内的许多人都不知此为何物。我要为之正名的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称谓上的规范化,二是名副其实的问题。 首先,从称谓规范化考虑,笔者以为:应该使用通信作者而不是通讯作者。 根据新版《现代汉语词典》(第 5 版 ) 通信与通讯词条的释义: 【通信】①用书信互通消息 , 反映情况等。②利用电波、光波等信号传送文字、图像等。根据信号方式的不同 , 可分为模拟通信和数字通信。旧称通讯。 【通讯】①通信②的旧称。②翔实而生动地报道客观事物或典型人物的文章。 比较可见,通信与通讯各有分工,语义不同,不再通用。在利用电波、光波等信号传送文字、图像等这一意义上,须用通信,而不用通讯。与之相关的词语有通信兵、通信卫星、通信工程、通信技术、通信系统、无线电通信等。通讯则只用于与新闻报道相关的词语,如通讯社、通讯网、通讯员等。通信的语义丰富,使用范围更广。 设置通信作者的目的主要是方便编辑、读者等与作者联系,而该作者一方面联系方式相对固定易于联系,另一方面,作为通信作者应是文章的主要责任者,应该对文章中相关问题负有答辩的能力和承担学术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是使用了通信的第一个意项,即用书信互通消息。只是在信息网络时代,互通消息的媒介不再局限于纸质的书信,取而代之的是各种现代的信息交换模式,如电话、 email ,网上论坛, QQ ,系统留言,等。国外期刊普遍使用的 Corresponding author , correspondence 也证实和支持敝人的观点。 关于国内对通信作者冠以各种功能和待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创造和活学活用。近年高校要求研究生必须发表署名第一作者的文章才能毕业与获得学位。然而,研究生一般都是在导师指导下做着导师申请的科研课题,有的高校还规定,导师若无课题则不准招生。如果研究生都署名第一作者把研究成果发表了,导师没有成果又怎么办?于是,许多高校便出台政策,导师可作为通信作者署名发表文章,通信作者的学术地位和待遇等同第一作者。于是通信作者大行其道,红极一时。为了防止在文献引用时只列前三作者其后被等( et al )掉了,通信作者总是占据第二或第三作者的位置。 然而 ,通信作者有时又被活学活用到难以容忍的地步。如有的搭车署名,什么工作也不做,对文章内容完全不了解,但为了获得国民待遇,也找路子变成通信作者。还有的为负不起发表费的作者缴费,从而成为通信作者,而实际上是出资作者( money author )。还有更搞笑的,导师为了避嫌干脆自己当起第一作者,而把通信作者禅让给自己指导做具体工作的研究生!凡此种种,均是对通信作者的误用。 因此,笔者呼吁,通信作者应正确标署,更重要的是应名副其实。 (阿宽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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