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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当回事,也把别人当回事
热度 2 lifei 2011-10-16 09:19
教授被打致死,的确是新闻。之所以成为新闻,当然是因为当事人之一是教授。所以教授还是那么一回事,否则此事就不可能成为新闻。 教授应不应该当把自己当一回事,社会要不要把教授当一回事。我以为,人都应该当自己当回事,也把别人当回事。 不把自己当回事。要么就是自暴自弃,要么就是对社会或所在团体不满的表现。 把自己当回事,是告诉自己的身份,不要放弃坚守自己应该有的原则和努力。比如说,是教授就好好带研究生,好好做课题。 但也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否则自视清高,目中无人,动辄高喊“我是教授”,听了这话的人往往比较反感,潜意识的反应会是“我欺负的就是教授”。这和“我是人大代表”,“我爸是李刚”有同样的效果。 要把别人当回事,尊重别人,尊重对方的职业。人生来平等,说来有点书生气。但又有谁知道脚底下埋了什么达官贵人。一千年以后,还有谁知道我们的名字我们的故事。 但也不要把别人太当回事,因为对方的身分特殊或者财富万千或者权贵一族,就言听计从,显然没有必要。 所谓,凡事有度!当回事,别太当回事。事事不同,有时当回事,有时不当回事。 再说打架这事。打架之前把自己当教授,吃点亏,有个大度风范。但既然开打了,就别管自己是教授,挥拳猛打,保证自己活下去。千万不要,打之前不把自己当教授,打架以后把自己当教授。我一直以为,必要的打架没有什么丢脸的。暴力是人类保留的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美国人耀武扬威谈文明,难道不是航空母舰全世界跑来跑去的结果吗?今天的欧州文明,几 乎都是海盗先辈的功劳。人类的暴力和战争会继续。 如今的生存环境不算太好,周立波说天天都在上演恐怖片。祝愿科学网的博主们要么修炼“肚皮功”,“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要么修炼“武功”,必要时“投笔从戎”,一招致敌! 于金陵迈皋桥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4405 次阅读|2 个评论
也说教授之死
热度 2 shijianxu 2011-10-12 14:29
东南大学陈教授的死在科学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纵览众多观点,同情者多,冷嘲热讽的也有,大有“反正中国人多的是,只要死的不是自己或自己的亲人”之感。一个最可拿来说事的理由是,受害者挨打时喊出“我是教授,我不和你们打,我们去公安局评理,法律是公正的”。特别是“我是教授”倒了若干人的胃口。 当下的中国,“我(×)是×××”确实比较流行,也比较吸引眼球和引起公愤。但请大家想一想,当陈教授在冲突中喊道“我是教授,我不和你们打,我们去公安局评理,法律是公正的”的时候,他表现出的难道是和“我爸是李刚,我爸是市长,我爸是李××”一样的霸道和盛气凌人吗?如此推论,似乎刘少奇当年挨打的时候喊道“我是受宪法保护的国家主席”也是自取其辱吗? 鲁迅当年怒斥国人麻木地争抢被杀的革命者的鲜血,以求治疗其哮喘。吃饱喝足的当代国人,身体的哮喘诚然少见,但精神的哮喘难道还少吗? 面对街头的乞讨者,如果你无力、不想施舍同情,那就请匆匆走过,不要围起来指手画脚,评头品足。 死的已经死了,道德层面上无法解决的问题,只好交给法律解决了。
3056 次阅读|2 个评论
经商不如当官
热度 1 byqiang2001 2011-9-16 09:14
有钱不如有关系,有关系不如当官。李刚的儿子犯事可以理直气壮的喊出“我爸是李刚”,一死一伤可以赔点钱就了事,李双江的儿子犯事被收容教养 1 年,商人苏文斌儿子则被刑事拘留了,平头百姓就更不用说了,英菲尼迪事件说明了一切。当然,其中有情节轻重的因素,但是也不难看出事情处理的态度不同。
3049 次阅读|1 个评论
中国已经从头烂到了脚
wliming 2011-5-20 23:12
衙门已经烂了,受贿几亿不算多,贪污几万小意思,我爸是李刚,看看谁怕谁。 企业已经烂了,伪劣产品当正道,不死人就算大恩德,三鹿奶,火腿肠,赚到钱就是爷。 医院已经烂了,红包满天飞,回扣公开拿,癌症都要整到死,感冒也要打吊针。 大学已经烂了,SCI靠抄袭,升职靠吹嘘,院士还要搞关系,教师职业不如鸡。 农民已经烂了,老子受压榨,已经满花甲,毒药养韭菜,大便调豆腐,地沟油,瘦肉精,管他娘的三七二十一。 人民已经烂了,传统早丢了,西方又排斥,科学没学会,逻辑乱了套,有奶便是娘。 警察烂了,法院烂了,中小学烂了,就是寺庙都已经不干净。
个人分类: 社会|3 次阅读|0 个评论
疑似找到了“药家鑫”、“我爸是李刚”现象的根源
热度 4 wangxh 2011-5-8 21:50
疑似找到了“药家鑫”、“我爸是李刚”现象的根源
一边是电视上正面宣传的自吹自擂,一边是不断爆出比国际恐怖组织更荒唐、更不着边际的奇怪现象——如马加爵事件、药家鑫现象、我爸是李刚故事等频频上演。“ time and time again i ask myself ”,根源在哪里?今天偶尔一个新电影或电视剧的广告,让俺觉得似乎找到了答案。 这个电影或电视剧(名字没记住,好像是《硬汉2》,想起来或再看到时补上)广告宣传词为: 刘烨很傻很暴力! 现在的高等学校很是奇怪, 本该发生在大学生身上的“常规式的打架斗殴 ”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难以想象的杀戮、自杀、跳楼等,孩子们的人性都被扭曲了! 美女乎?骏马乎?野性乎?暴力乎?
个人分类: 教之道|5441 次阅读|3 个评论
[转载]谁之错?
热度 1 wanghongcai 2011-4-17 09:25
个人分类: 热点讨论|39 次阅读|1 个评论
谁之错?
wanghongcai 2011-4-17 09:20
近一两年国内发生了一连串的不幸事件,而且它们都与教育有关,而且都与大学教育有关,如先是去年发生在河北大学的李启铭撞人案件,接着是发生在西安的药家鑫撞人并杀人案件,然后是最近发生在上海的留学生刺母案件,这一连串事件出现绝非偶然,这充分地彰现了教育的失败。我们不得不反思,这一切都是怎么造成的? 当李启铭案件发生后,全国舆论一片哗然,当然哗然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他醉酒开车撞人,而是那种“我爸是李刚”的那种嚣张的、不可一世的气焰。因为在这狂哮的背后所张显的是在中国的权力至上的社会风气,是官本位社会影响在年轻一代反映,是潜移默化的社会教育在李启铭身上的展现。 药案的发生更是让人匪夷所思,他在开车撞人后竟然因为对方记他的号码而把此人捅死!这显示了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极端的凌辱、压迫和歧视,甚至都不把对方当人看,甚或是不把对方当生命看,也可以说是对生命的完全的麻木感。而且竟然还有他的师妹为虎作伥道而且在博客中表白道“记车号就是不要脸,要是我也会这么作”,这表现出一种多么的无耻之极的嘴脸。好象他作践了别人,别人连丝毫的不满都不能有,连有个找说理的想法都不能有,而且当被捅的时候连声哀求也无济于事,这显示出对他人生命的极端漠视,这种表现即使是对其他动物都不应该有的,但竟然对是与自己同类的人下此毒手,这还是人吗?人如果没有人伦观念的话,与禽兽何异? 留学生刺母案简直是一个荒唐的闹剧,母亲所供养的儿子竟然是自己的债主,从日本回来竟然是为了索债来的,他对学费生活费的要求看上去是多么的理直气壮(据说他自己每月12000元人民币的房费和更大数目的开销,而且5年的留学时间竟然没有打过一次工!),似乎就是他母亲欠下他的,他母亲如果有对此异议那么就可以用武力讨债,所以以前只听说黑社会才能干出如此行经,没想到现在她儿子对自己的亲生母亲也能够做出此等事情,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当然刚荒诞的是当刺母实践发生后,那么多的看客中竟然没有一个施救者,似乎中国人习惯了当无谓的看客,对于如何施救真的不知所措。最后还是老外来施救。如果发生鲁迅在日本留学的年代似乎可以理解,而发生在今天真的无法理解。使什么造成了人们如此地冷漠?难道就是怕沾染上与自己的干系吗?因为这个事情不怎么复杂,怎么可能扯上与自己不清楚的关系呢?特别是信息如此发达的今天,打个电话报警总是可以吧?不!就是认为这个事件与自己没关系,无所谓,似乎越热闹才越好玩。所以许多人把这件事当作好玩的事情看了。这就是中国人的冷漠。也许换句话说,没有一个权威下命令是没有人做什么的,这就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被动的、等待命令、号召的心理,国民的自觉性丧失了。) 对于李启铭案件背后的事情人们知道很少,按常理可以推知,他是在一个地方霸主的家庭里长大,身上有些飞扬跋扈的气息也是正常的,俗话说这就是衙内的脾气,所以在明知自己过错的情况下还认为别人不能奈之何,因此才敢于把他老爸的名号打出来。这当然是中国社会畸形状态的折射,说明中国的封建主义的余毒甚重,这些东西在现代社会是不可想象的,也只有在封建的等级社会里才会如此明显。如果看过《包青天》系列的话就能够看到衙内们依靠权势飞扬跋扈的做派和劲头。李启铭的表现不过是个小CASE而已。 对于药案人们似乎知道的比较多,药的表现就是处于养尊处优的家庭环境下培养出来的习气,那也是在家里培养了说一不二、家里的佣人任凭驱使的习惯使然,那么就有了人上人的感觉,所以看到社会下层的就会躲避瘟疫一样,认为他们天生就是劣性的,那么他们就是死不足惜的。所以对于他们的哀求自然是无动于衷的。在音乐学院受教育的人,多半都会把自己打扮成贵族,所以他的师妹说出“要是我,我也会这么做”这样的话,因为他们的骨子里认为自己生命比别人高贵,别人最好别招惹他,如果招惹他的就没个好,轻则伤残,重则要命,这不这个农村妇女就把命丢了。 刺母案一看就可以知道,就是母亲太娇惯、太纵容、太虚荣造成了这个恶果。太虚荣的母亲经常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孩子来达到,这个要求往往是以交换条件为诱饵的,这样孩子在向她提出要求的时候也经常以此为要挟,她对她的不正当要求又不敢说不,从而就造成了一个纵容的恶果。“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这那象母亲给儿子说的话呀?给社会上的流氓无赖说的话一般无二,这样的教育如果能够出现好的结果,那真的奇迹出现了。所以,我觉得虽然这个儿子可恶,但这个母亲也是可气可恨。换句话说,没有这样的母亲就不会有这样的儿子。 可以看出,所有这几个案例都是家庭教育的直接结果。因为在平常的情况下,他们藏匿在大众中根本无法显现,只有在极端的事件中,他们的劣根性才表现出来。 学校教育有责任吗?当然有责任,因为学校教育只忙于升学考试,对于道德意识唤醒无所作为。特别是大学教育,没有促进他们的道德观念成熟。事实上,这些人缺乏基本的是非观念,这一切都与脱离不了干系,当然也可以把这一切归结为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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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盐"惑众-我爸是李刚家财100万?
冯用军 2011-3-31 10:35
妖"盐"惑众-我爸是李刚家财100万?
我爸是李刚——李启铭(李一帆) 这是真的 李刚有5套房产——河北法制报这是假的 参考:据记者了解,所谓的“五处房产”的说法全系谎言:保定市南市区地中海别墅3栋D01房主梁淑琴于1999年购买此房;钻石嘉园小区1区5号楼2单元502室房主名为李钢,但各方面与李刚不符。保定市阳光北大街2188号格林漫都小区物业公司“广厦物业”证实,该小区没有李刚、李启铭(又名李一帆)、刘红梅(李刚之妻——记者注)名下的房产;所谓“保定市高新区银杏路357号有一个80平方米的商铺”根本不存在。所谓“保定市朝阳路59号中银大厦8层有一商住楼(3房2厅)”,保定中银大厦有限公司证实,该楼8层系中国银行保定市分行办公用房,从未向外出租、出售。 李刚岳父是副省长——广州日报 这是假的 参考:针对网上“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的传言,记者了解到,李刚今年已86岁的岳父刘振恒,系上世纪九十年代保定地市合并前原保定地区土产公司离休干部。“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一说纯属谎言。据了解,当时爆料者将“李刚的岳父是姓张的副省长”的帖子贴出后,又根据李刚之妻姓刘,改以“李刚岳父是姓刘的副省长”帖子贴出。值得一提的是,该爆料者并非河北人,实系湖南长沙人。与此同时,“李启铭有两辆轿车”、“李启铭经营地下赌博城”等等网络爆出的“内幕消息”经有关部门调查,也被证实均属谣传。 李启铭至少有1辆黑 色迈腾轿车车牌号 冀FWE420 ,全部价接近20万 这是真的 案发后,李启铭家属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赔偿死者陈晓凤家属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 这是真的 李刚至少有一套房产,在河北保定的价格应该在20万以上 20万+46万+9.1万+20万=95.1万 这是可以计算出来的钱,其他吃穿住用行的,无法计算。 今年50岁的李刚2005年由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调至北市区分局担任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 《河北法制报》为何现在这个时机出来为“我爸是李刚”来“翻案”? 一个50岁的人,一个保定市北市区分局副局长,也就是一个处级干部,工作就算30年,除掉吃喝玩乐,光账面的不动产收入就近100万,从我国工资改革之后算,看来收入不错啊。 更多材料请登录: http://news.163.com/11/0331/03/70EN5EJ500014AED.html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记者调查获悉,李刚在央视道歉,其实是迫于各方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局长白绍辉告诉记者,目前李刚的精神状态尚好,工作很努力。此前他迫于舆论压力,曾向组织提出辞去职务。白绍辉劝他说,你儿子交通肇事,你又没啥错,干嘛辞职? 据该局纪委副书记赵春国介绍,李刚表示,自己将保留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法庭鉴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望都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30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3月24日,记者从法院获悉,因李启铭在法定上诉期没有上诉,此案判决已经生效。 现在听说减刑了,估计很快就“捞”出来了。 据记者了解,保定市公安局就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如何定性,专门约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四位法学家先后五次召开研讨会,听取这些专家的意见,最终排除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杀人罪两种罪名,一致同意以交通肇事罪将李启铭案移送检察院。而这,在网上同样招致骂声一片。
个人分类: Rich2G and Officer2G研究|2405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我爸是李刚-河北保定曝李刚疑造冤假错案
冯用军 2011-3-28 12:40
保定一起劫案因存疑点重审 疑犯称遭李刚逼供 2011-03-28 02:16:55 来源: 新京报 (北京) 核心提示:石家庄青年王朝2007年因保定1起抢劫案获刑13年,其母怀疑案件造假,河北省高院也于去年11月要求重审。但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副局长李刚称保证不存在造假,而王朝受访时说被逼供,“第一个动手的就是李刚,他给我的左手上了夹棍。” 这是一桩疑窦丛生的抢劫案。 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从手机通话清单上查到,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王朝遂被逮捕,并于2007年12月10日,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 而王朝母亲列举出案中诸多疑点,比如手机通话清单缺乏出具人签名,多名证人证明案发当天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她怀疑,此案可能是儿子的合伙人联合有关民警,伪造而成。 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还认为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3月27日,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说,“我保证这案子不存在造假”。 本报记者 孔璞 河北保定、石家庄报道 石家庄青年王朝的母亲杨惠贤曾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这世界上存在“两个”王朝。糊涂起来时,她甚至不知该相信哪一个是真的,哪一个是虚构的。 事情源于2006年8月,保定市北市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经过近3个月的侦查,北市区警方锁定王朝是此案的疑犯。 在王朝案中,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参与了审讯。 2007年12月10日,王朝一审被判抢劫罪,有期徒刑13年,由此开始了他的牢狱生活。 王朝倒霉透顶的日子,可以回溯到2006年8月11日。 依据石家庄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工作人员出具的报告,那天上午10点半,王朝在石家庄被鉴定自己的车损为一万三千多元。 而按照保定北市区警方的调查,那天上午12点10分,王朝在保定市华电生活区入室抢劫。 这两桩事件,相差1小时40分钟,相距152公里,则在同一天击中了王朝。 保定持枪劫案 陈小菊于2006年8月11日中午,在家中被一持枪男子抢劫,至今她还会梦见被劫场景 “死里逃生”的陈小菊(化名)至今还记得,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保定市天气炎热。 面对记者询问,陈小菊几乎能回忆起当天的全部细节。从303路公交车华电小区站下车,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表:12点零6分。 在陈小菊印象中,那个中午没有任何异样,除了格外闷热。 她家离小区大门不远,不到5分钟,她就站在了5楼的家门口。 在陈小菊打开家门的一瞬间,从六楼冲下来一名男子,把她推进屋,并关上防盗门。 “他‘嗖’地冲到了我家门前,我根本反应不过来。”陈小菊说。 关于这名男子,陈小菊最先注意到的是,他脸上戴着口罩,随后是他手中的枪。 这是陈小菊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手枪,她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这把枪上。她清楚地记得,这名男子冲地上打了一枪,“啪”的一声,枪口似乎还伴有红光。 接下来的一切,几乎是复制电视中最老套的抢劫案。 男子用黄色胶带缠住陈小菊的嘴和脚,然后逼她说出家里放钱和首饰的地点。陈小菊嘴巴未被缠紧,支支吾吾地告诉了男子。除了首饰钱财,陈小菊的红色翻盖三星手机也被抢走。 “抢劫时,男子十分放松,”陈小菊记得,他还用手机接了“三四个电话”,手机是“灰色、翻盖、方形的”。 离开时,男子把陈小菊放到卧室的床上,并从厨房拿了两瓶酒,一手一瓶,在卧室门口望了望她,便关门走了。 很久,陈小菊都一动不动躺在床上,她不确定,抢劫是否结束。 很长一段时间后,陈小菊从床上起来,她一眼看到卧室门口放着一瓶酒,“应该是男子手里的一瓶没有拿走”。 由于手脚被缠,陈小菊只能跳着前行,费力打开门,她先跳到四楼,敲门没人应答,又跳到三楼,使劲地敲门。 陈小菊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慢,“从案发到我站在三楼门口,足有40分钟。” 门开了,一个小男孩探出头来,片刻惊讶后,回屋拿出一把剪刀。陈小菊的手脚才解除束缚。 直到现在,陈小菊仍然噩梦不断,她清楚地梦到那个劫匪:“身高1米7多,中长发,两只眼睛不大。” 石家庄的交通事故处理 在陈小菊被抢劫那天,多名证人证言青年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 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石家庄天气晴朗。 早上8点刚过,王朝就来到石家庄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修理厂。4天前,他和石家庄税务局的公务员邢世平,因撞车而争执不下。 邢世平觉得与他撞车的这个年轻人态度不好,“很横”。 这一年,王朝29岁,已经拥有两家公司,资产数百万。因为一天到晚忙工程,面对邢世平的指责,他颇有些不耐烦。最后两人约定,8月11日去修理厂,验损王朝的车。 修车厂老板钱程此前给王朝修过车,在验损时有扩大车损的倾向。 “我记得他们的验损单有些项目是后来添加的,不属于此次事故范围。保险公司代表为此发了火。”邢世平说。 核对结束后,钱程陪王朝、邢世平,到交警大队事故科。 两人在事故科开始办手续的具体时间,邢世平已回忆不起来,但他认为“9点之前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修车厂耽搁了一段时间。 邢世平和王朝要在各种材料上共同签字,其中签订了一份《石家庄市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结论书》,鉴定人是郭永军。 郭永军是当地物价局的公务员,被派驻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定损价格鉴定。 在警方的问讯笔录中,郭永军承认,他是在2006年8月11日,为王朝和邢世平做了价格鉴定。而出具一份鉴定书的时间,一般在一个半小时左右,最长两个小时。郭永军他们是早晨8∶30上班。 这意味着,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应该是在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之间,王朝能够处理完鉴定事宜。 鉴定完,王朝需要交700元鉴定费,但他没带那么多现金。 孔令冲记得那天上午11点之前,王朝打电话找他借钱,孔从朋友处借了1000元,交给王。 等王朝交鉴定费时,邢世平已缴完钱离开。但两人的收据编号是依次挨着的。邢世平的收据编号是9392127,王朝的则是9392128。 交完钱,领到鉴定书,王朝去找好友赵杰吃午饭。 赵杰回忆,席间,王朝心情大好,还笑着把鉴定书向赵扬了扬。吃饭时,王朝母亲杨惠贤还给王朝打了几个电话,叫他不要喝酒。 下午两点半,邢世平和王朝接受石家庄市桥西区事故科干警贾建立的调解,现场还有邢的女儿和同事。 手机清单锁定疑犯 警方从通话清单中查到,手机“139××××1190”曾在案发现场,而这是王朝的手机号码 遭遇抢劫后,陈小菊挣扎着走到小区门口,请求门卫拨打了110。 接警单显示,接警时间为8月11日中午的12点30分。10分钟后,北市区公安分局技术人员石俊鹏抵达案发现场,开始勘验。 石俊鹏在楼道口发现了曾捆绑陈小菊的胶带纸,并将其提取;随后在陈小菊家里对卧室门口的红酒酒瓶进行了拍照和提取。在仔细搜索后,石俊鹏并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于是手写了现场勘验笔录一份,制图一张,照相22张。 13点50分,勘验结束。 回到公安局后,石俊鹏在实验室,对酒瓶经过502熏显后,发现了一枚指纹,并对该指纹进行了拍照固定。随后“在被害人要求下”,石将酒瓶还给了陈小菊。 凭一枚指纹如何能找到真凶?2011年3月22日,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介绍说,他们从报案人问讯笔录中,找到线索。 陈小菊在问讯笔录中称,那名男子大致在那天12∶10—12∶50之间,接听了三四个电话。 警方开始寻找,那段时间内,通话三到四次的手机号码。排查结束后,警方未发现可疑号码。 “后来才意识到,我们忽略了非本市但案发时在保定漫游的号码。”李刚说。 重新排查后,警方锁定了一个“139××××190”的石家庄号码。 在警方出具的通话详单上显示,这个号码在那天的12∶10—12∶50之间,接听了三个电话,而且手机所使用的基站均为华电小区的基站。陈小菊就住在华电小区。 警方根据话单上的基站地点,勾勒出号码“139××××1190”,在2006年8月11日那天的行踪图。早晨8点前后从石家庄出发,于上午10点前抵达保定市区,12∶10—12∶50,有3次通话记录,下午两点半回到了石家庄。 李刚说,为了防止抓错人,我们还与这一号码前后通话的十多个人,进行了核实,证实此号码确实一直为犯罪嫌疑人使用。 杨惠贤说,她从没接到过警方的相关问询,因为“139××××1190”正是她儿子王朝用的手机号码。而杨惠贤称曾于8月11日那天中午,给王朝打过多个电话。 石家庄青年因抢劫被拘 直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发到手里时,王朝说他才知道,自己是因为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处理完交通事故后,王朝的生活基本算是波澜不惊,除了一次合伙人的登门威胁。 2006年9月21日,王朝的合伙人李氏兄弟找到王朝家,对杨惠贤说,他们与王朝有约200万的工程款纠纷,并称如果不让王朝把工程款结清,就找人把王朝抓起来。 “光天化日之下,说抓人就抓人啊,我还不信了。”杨惠贤后来曾对王朝这样说。 杨惠贤的父母是老革命,她的朋友都觉得她颇有军人的勇敢和直率。 10月31日晚上,王朝去给客户送货,并和朋友约好,当晚七点去饭店吃饭。 但快到八点了,王朝还没有出现,且手机关机。报警后,朋友们纷纷议论王朝是不是被仇家绑架了。 王朝失踪的当晚,杨惠贤一夜没睡,她的记忆几乎是空白,“思维停滞了,什么都想不起来。” 就在朋友们四处寻找王朝时,王朝被蒙着头,带到石家庄市的一家小旅馆,他是当晚7点左右在二环路上被警车逼停的。 10月31日19点前后,李刚带领民警,在石家庄逮捕了使用“139××××1190”号码的犯罪嫌疑人王朝。 小旅馆里,王朝的头罩被拿开,他看到一位“长脸、戴眼镜”的男子走进房间。 “这位是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的李刚副局长。”一位民警介绍说。 在给母亲杨惠贤的信中,王朝说,接下来的一夜,是他一生中最难熬的一夜,他“遭遇了从前在历史课本中得知的种种酷刑”。 今年3月12日,王朝在石家庄鹿泉监狱接受记者采访说“第一个动手的就是李刚,他给我的左手上了夹棍。当绳子抽紧的时候,我忍不住大叫起来:‘我的手断了!’” 王朝说,刑讯逼供过程中,他想认罪都不知道该认什么罪。 11月2日,王朝被送到保定市看守所,他说自己因被打得遍体鳞伤,看守所法医拍下照片,并依法拒收,又被送到保定市中心医院等医院抢救了11天,于11月13日送回看守所。 11月12日,杨惠贤收到警方送来的拘留证,上面写着“王朝因抢劫罪予以拘留”。 直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发到手里时,王朝才知道,自己因为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我当时就高兴了:我怎么可能入室抢劫呢,一点边都不沾,这下该出去了。”王朝说。 疑点一:手机话单造假? 警方提供的手机话单上没有出具人签名、盖章,并且不是移动公司出具的话单原件 2007年6月18日,王朝案第一次开庭。开庭后,便有越来越多的疑点浮现出来。 警方推断王朝行踪的一个依据是,“139××××1190”通话单。在庭上,王朝的辩护律师首先对该清单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手机通话单一般记录这样一些信息,机主的手机号,本机呼出呼入的号码,呼出呼入的时间,附件基站的站名,还有通讯时手机的串码。 也正是这组串码,让辩方律师王振荣生疑。 每个手机都有个单独编号,叫做手机串码。王朝的手机串码是,3515280150805473。. 而在通话单上,2006年8月11日14:30,出现了另一个手机串码,3551740065086301。 北市区警方解释称,刑侦大队通过串码技术分析,发现139××××1190电话卡曾于14:30时,在被抢手机上使用。也就是说,警方认为,那个尾号86301的手机串码,是属于陈小菊的手机。 但辩方律师指出,陈小菊使用的三星手机为一行货手机,其包装盒显示,串码尾号是8638,且只有15位。 而通话单上“陈小菊”的手机串码则是16位。 在庭上,控方称,手机串码后两位是任意的,后两位号码不对,也是同一部手机。 一位移动公司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所有行货手机,手机串码是唯一的,不可能出现两个串码,而且位数还不对。 辩方律师还指出,通话单上,王朝的手机串码对应的,是一部直板的诺基亚手机。陈小菊在问讯笔录中称,疑犯使用的是一部翻盖手机。 还有一点让辩方律师生疑的是,北市区公安分局提供的“139××××1190”通话单上,没有出具人的签名,也没有出具单位的公章。 王振荣说,作为证据,必须要有出具人、出具单位的签名和盖章。 在“13930111190”通话单上,有着这样一句说明,“该话单系我单位从石家庄市移动公司调取,与原件无异”,上面盖有保定市公安居北市区分局刑警大队的公章。 王振荣说,那原件在哪儿呢?刑警大队有资格证明,该话单与原件无异吗? 北市区公安分局对此曾这样解释,该电话清单系公安机关调取移动公司存储器内数据,经加工整理而成,用以确定犯罪嫌疑人。 疑点二:只有一枚指纹? 警方从案发现场只取到一枚指纹,王朝母亲怀疑公安机关中有人骗取了她儿子的指纹 在庭上,公安机关指认王朝为抢劫疑犯的另一证据,也遭到质疑。 侦查过程,公安机关调取河北冀兴高速公路公司保定管理处的监控信息,证实:一辆车牌尾数为“937”的小型车,于2006年8月11日早8点,从石家庄上高速,9点半从保定下高速。当天13点半,一辆车牌尾数为“937”号码的小型车又从保定上了高速。 而王朝那天驾驶的车辆,车牌号刚好是“冀AW5937”。 辩方律师王振荣说,“937”不是一个完整的汽车牌号,该车的车型、隶属哪里管辖都不得而知,怎么能证明,那车是王朝的车呢? 公安机关还提供了一个证据,证明王朝就是那个入室抢劫犯。 公安机关提取了王朝的指纹,与从酒瓶上获取的指纹,一同送去对比,发现两个指纹吻合。 但王朝的辩护律师,还是从这一证据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首先,民警石俊鹏在现场勘验时,在卧室门口发现的是一只红酒酒瓶,并摄有照片。为什么公安机关指纹送检报告上显示的是XO酒瓶? 其次,警方只从酒瓶上采集到一枚中指的指纹,而且是指尖朝上。那么指尖朝上,怎么能握住酒瓶呢?还有,为什么没有在现场采集到其他脚印或指纹呢? 王朝在狱中曾回忆了这样一个细节,2006年9月28日,一个朋友曾给他介绍认识一位保定的“歌厅老板”。王朝到场后,这位老板指着桌上的一瓶XO酒要请大家喝。王朝用手将酒推开,表示自己请客。 王朝说,后来接受审讯时才发现,那“歌厅老板”便是北市区刑侦大队干警王小龙。 杨惠贤怀疑,警方可能从她儿子王朝处骗取指纹。 一位曾参与审理王朝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我做过这么多年的刑庭法官,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现场只能找到一枚嫌疑人指纹的情况基本不存在。一般现场会有许多指纹和脚印的。” 疑点三:证人为何改证词? 警方又出具一份新证词和原供完全相反;该证人告诉记者那是警方“诱导性”问话的结果 王朝案第二次庭审是在在2007年6月27日。在两次庭审中,主审法官曹云廷均持王朝无罪的观点。 2007年8月底,曹云廷打算前往石家庄,询问移动公司出具话单的情形,以及听取公务员郭永军的证言。在曹云廷动身之前,王朝案的主审法官发生变动,曹云廷不再参与此案。 “这两个证据一旦由法院采集,或许能成为直接支持王朝无罪的证据。”一名参与审理王朝案的法官说。 2007年9月3日,王朝案进行第三次庭审。 审判过程中,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进入法庭,当庭呈上一份新的证言。那是一份当天凌晨三点,干警王小龙从石家庄邢世平处取得的证言。 邢世平证明:王朝在2006年8月11日上午,不仅没有在石家庄处理车事故,还告诉邢他人在保定。 律师李波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证据提交应在审理阶段之前,审理阶段开始后再提交,不合法。 该案一审于2007年12月10日判决。 法院没有认定手机通话清单作为证据的真实性,但认定了,案发现场指纹为王朝所留,且有邢世平等证人证言和高速公路监管处信息佐证,判处王朝抢劫罪成立。 18天后,王朝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今年3月18日,记者采访邢世平,邢回忆了3年多前,干警王小龙凌晨找他取证的场景:“他先给我看了一张移动的话单,话单显示王朝的手机在8月11日确实漫游到保定,我就相信王朝一定是抢劫了。” 邢世平承认,警方的问话“有诱导性”。他举例说,警方会先问他“王朝是否在外地跟他打电话”,而王朝确实曾打电话说他在外地,但那是在案发前几天;警方还会问,王朝是否某个早上给他打电话。 邢世平说,在经过“巧妙的提问和组合”,最后就成了一份与他提供给王朝律师截然相反的证言。 省高院: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省高院认为,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并发回北市区法院重审 2007年12月14日,一审宣判的当天,王朝的母亲杨惠贤收到北市区公安局三名干警当面交给她的一封举报信,信中称,李刚是为帮助朋友,而将王朝投入监狱。 在狱中的王朝也曾对母亲说,他在接受审讯时,干警曾暗示过他工程款的问题,但没有更多的暗示。 3月27日,李刚对记者说,王朝的案子和工程款没关系。王小龙是一名普通民警,和王朝从来不认识,也没来往过。“这不是一个人在做这个案子,而是一个专案组在做的这个案子。” 当天,李氏兄弟也在电话中否认与李刚认识。 二审终审后,王朝又连续提起三次申诉,最后一次是2010年初,河北省高院决定提审。 记者获悉的一份省高院的资料显示,省高院对此案提出了14个疑点,包括具体案发时间不确定、酒瓶和指纹的证据提取不符合法律程序也不符合常理、王朝没有作案时间、警方认定王朝使用过被抢手机,但话单显示的串码与被抢手机不同等。 综上,河北省高院认为,此案可以定案的证据存在许多疑点,其中关键的一点是,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从石家庄到保定,大约为150公里。一位常年跑这条线的郑姓司机说,正常情况下单程较短时间为1小时15分,这还不包括离开高速,进出市区的时间。 根据公务员郭永军等人的证词,王朝一直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而根据警方调查认为王朝是早晨8点从石家庄出发,约10点到达保定,作案后,又迅速返回石家庄。 “退一万步讲,即使王朝办完车损再赶赴保定抢劫,也还是来不及。11点交完鉴定费,一个小时出头就让他赶到石家庄,他又不会飞!”杨惠贤说。 此外,高院还指出,提取指纹的酒瓶又发回被害人,难以再次鉴定,因此无法确定100%准确,并排斥一切疑点。 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北市区法院重审。王朝将面临重新一轮的审判。 “我保证,在这个案子的工作过程中,绝对不存在造假。”李刚说,如今这个案子发回北市区法院重审,将来肯定会非常有意思。 杨惠贤已经自己准备了辩护词,一旦法院开庭,她将自己站到辩护席上为儿子辩护。 “不幸中的万幸,是2006年8月11日那天王朝处理车事故了,不然王朝永远也洗不清了。”杨惠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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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的庇佑
热度 1 yjl1225 2011-1-30 23:44
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北大学 “10·16”校园车祸案 30日一审宣判,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认定李启铭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李启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我爸是李刚”更是是红遍大江南北。不少网友对这样的一声判决持怀疑态度,下面是法院对判决的解释:   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针对“中国网事”记者有关李启铭判处有期徒刑6年量刑依据的提问,望都县人民法院书面答复如下:   量刑首先要符合法律规定,其次要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考虑被告人的从宽和从严处罚情节,在法定量刑范围内,慎重稳妥地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李启铭亲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的谅解,且其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李启铭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 后逃逸,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节,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量刑适当。 对于整个解释我总结出来的关键词是: 认罪态度良好、依法严惩、有期徒刑6年、量刑得当 。缘何会有这样的关键字呢?良好的态度又来自何方?就是因为: 案发后,李启铭家属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赔偿死者陈晓凤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法庭鉴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 今天也看了一个类似的案件,结果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原因是:家里穷对被害人不能合理的赔偿,认罪态度不好,善后工作不到位。 总结出一个字就是“钱”到位了。看来“有钱能使鬼推磨”也不是没有道理。 那句轰动全国金句“我爸是李刚”哪去了?似乎在法官说认罪态度良好时再也无法重现这句话了。难道就此销声匿迹了吗?其实不然,如果他爸不是李刚结果还会是这样吗?值得我们开题研究一下(其实有些无聊)。官字两个口,同样的事情在于怎么去解读,也许对于案件的判决是合理的,但是却有失整体的公平。看来“我爸是李刚”确实是到护身符,有庇佑的作用,需要继续传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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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酒后飚车撞死人不偿命 我爸是李刚才判6年
热度 2 冯用军 2011-1-30 21:46
上联: 李启铭酒后飚车撞死人不偿命 下联: 王洪瑞论著剽窃没学德无人管 横批: 过个鸟年 据新华社电(记者白明山、岳文婷)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北大学“10·16”校园车祸案30日一审宣判,河北省都县人民法院认定李启铭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李启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0年10月16日晚,李启铭酒后驾车到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两名女生撞倒后被保安和学生扣留。警方经对李启铭采血并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为醉酒超速驾驶。其中一名伤者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李启铭家属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赔偿死者陈晓凤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法庭鉴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此案于2011年1月26日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启铭,列举了相关犯罪事实。李启铭当庭认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望都县人民法院30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李启铭对判决没有发表意见。 看完这篇新闻,我的心情指数: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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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河北大学,明天的什么大学,后天又是什么大学
DNAgene 2010-10-26 09:56
我爸是李刚事件发生后,网上和舆论界对河北大学一片骂声。 骂完就完了吗?如果不采取措施,不从内心深处震撼众多李刚和众多河北大学,昨天河北大学的悲剧明天就会发生在另一个学校,后天又会发生在又一个学校。说河北大学的校领导没骨头,想想其他学校的领导会有吗?这些悲剧如果发生在其他学校,校领导会有什么作为。天下的xx是一样的。 这次事件中也让人们看到了网络舆论的力量。我们必须利用这种力量去威慑其他潜在的李刚,去监督其他潜在的河北大学。 欢迎大家通过回复展现你对自己所在大学的评估结果。提醒一下,要匿名,以免遭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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