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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闲话-21:说厚道
热度 18 sqdai 2013-6-15 07:23
人生道上一路走过来,结交了很多朋友,男女老少、各行各业都有。有些朋友是知交,彼此可以推心置腹,却又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过年过节有时连招呼都不打,但一旦有事相求,则必定伸出援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为人厚道。厚道,也是我平时择友的重要标准。今天就来讲讲厚道。 先说一些见闻。 30 年前,读到一位武汉女作家的一篇小说,说的是某工厂里的一对师兄弟,都是好人,只是师兄憨劲十足,厚道得可爱;师弟略显奸猾,花花肠子特别多。哥俩很要好,但遇事总是师兄吃亏。有一件事很能反映他们的性格差异。为兄的有个癖好:非常喜欢啃卤猪爪,常到路边摊上买,价廉物不美,虽说味道不错,可是猪爪上的猪毛褪得不干净,他又爱狼吞虎咽,看着带毛的猪爪有时不敢下口。这时,身边的师弟给他出了个馊主意:你拿着猪爪到黑巷子里去啃,不就眼不见为净了吗?老实的师兄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立即照办,果真“效果”颇佳,此后经常如此,啃得很爽;直到有一天“乐极生悲”,感到肚子生疼,经医生诊断,立即开刀。开出一肚猪毛,但他也不怎么责怪师弟搞的恶作剧,自己心想:“怎么就信师弟的鬼话了呢,就赖自己!”后来呢?师兄稳稳当当地为人处事,过上了平凡的幸福生活;耍小聪明的师弟则栽了个不大不小的跟斗。 我还听我早年的一位学生讲的一件事情,他一度在某国在上海办的企业做事,参与了人力资源部门的一些工作。他发现,该国在招聘人员时,出面与应聘者 interview 的不仅有人事主管和部门主管,还一定配有一位“看相师”(当然应聘者无从知晓其实际身份)。 interview 一开始,这位老兄就忙了起来,若他看着顺眼,一切 OK ,面试继续进行;若他认为应聘者的面相不符合既定标准,使个眼色,面试就草草收兵,这个应聘者被自然淘汰了。在这种场合,长得尖嘴猴腮的往往“倒霉”。我问我的那位学生,就瞄上几眼能得到什么信息呢?得到的回复是:学问大着呢,有很多面相学的书。不过,人是否厚道常常写在脸上,这可是公司今人的一个重要标尺。朋友,你信吗?信不信由你,但我欣赏的是“厚道”这个用人标准。 再讲一个身边的例子。我有一位行内好友鲁君,知识渊博,才高八斗,待人接物厚道诚恳,不但“害人之心从来无”,而且“防人之心全然无”。有一年,他要申报基金委的一个重点项目,做足了各种准备,我也关心他的申请,从旁做了一些行情了解工作。我发现另一位学者 A 君对这个重点项目也虎视眈眈,虽然他的工作基础不如鲁君,但研究方案新、奇、特,颇为吸引人,团队实力也不差。两人都获得了进京答辩资格。答辩前不久,我遇到鲁君,我问他:“你知道这次你申报重点项目有竞争对手吗?”他答道:“不知道呀!有竞争对手就热闹了,反正我凭实力去竞争。”我告诉他实情后,他只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再不细究对手的情况了。同台竞争的结果是: A 君分掉了鲁君的得票数,两人得票均未过半,一起铩羽而归。翌年, A 君另有所好,鲁君经过一年的继续努力,终于如愿以偿。我曾当面对鲁君说:“你真是鲁肃的后代!”此话怎讲?我小时候读《三国演义》找到的是“第五才子书”,亦即,清代金圣叹的评注版。我特别喜欢这位才子的评注,留下的印象很深。在“赤壁之战”那一段,诸葛亮、周瑜(特别是诸葛亮)把鲁肃蒙得团团转,在“草船借箭”之前,鲁肃为诸葛亮捏了一把汗,万般担忧却又爱莫能助之情溢于言表。金圣叹就在那里批注道:“鲁肃真乃天下第一大厚道人也!”在我看来,鲁君颇有鲁肃之遗风。(可能有人已经知道鲁君是谁了,在下希望知道的也不要在跟帖中点明,我怕厚道人不高兴。要知道厚道人生起气来也是很厉害的)。 什么是厚道?一百个人可以有一百个说法。在我看来,“为人厚道”应该是: ——心胸宽阔,费厄泼赖(鲁迅所创用语); ——心底坦荡,不计得失; ——胸无城府,不搞钻营; ——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有时与同龄朋友聊起现时的人际关系以及一些人的表现,总有一种“人心不古”的感觉。有些人在竞争中一心为私,刻意钻营,不择手段,恨不得把竞争者置于死地而后快,简直无缘于“厚道”二字。记得我们在年轻的时候,大家学习刘少奇写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真心地按书中所写的去做;特别是,努力做到:提高自己的修养,胸怀坦荡地为人民谋福利。那时,的确厚道人很多,人们的平均道德水准要比现在高得多。“文革”中刘少奇被批到批臭,《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被说成“黑《修养》”,随之而来的是厚道人日渐减少。 也许有的年轻人会认为我的关于厚道的议论不以为意,甚至不合时宜,认为“你这个老头有点迂腐”。你看,如今在有限的利益面前,有人在竞争中像乌眼鸡那样,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这种情况下,厚道,一定吃亏。我以为,不管社会如何演化,不管有什么不公平,做人,应该有底线。最起码的底线就是做厚道人。最近看到有学者指出,最可怕的是“社会溃败”。要避免出现这种“溃败”,需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努力。尽管我们书生能力有限,但如果人人守住道德底线,情况还不至于那么可怕。 趁着周末,写下上述闲言碎语,以供一议。 写于 2013 年 6 月 15 日晨
个人分类: 灯下琐语|8335 次阅读|34 个评论
小议高校各类挂牌国际中心
热度 2 黄安年 2013-5-14 06:28
小议高校各类挂牌国际中心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3年5月14日发布 近两年来,高校各类挂牌的国际中心此起彼伏、风起云涌,令人目不暇接,不知那阵风吹来了这股挂牌风,至于这挂牌的实体究竟怎样,似乎谁也不清楚。例如,这类国际中心经过了哪些严格的筛选程序,这国际中心里有多少位在职人员,是什么职称,他们的工资在哪里领?他们是专职的还身兼数职的,有什么“量化“指标性成果?这些反正一般教师不清楚,估计上报时都是有鼻子有眼的,只是普通教师和研究人员知之甚少。 现在一个人可以搞个中心,不信你看某知名高校,一个下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可以成立一个国际性的高级宗教研究院,一个下野的校长可以成立一个高师研究院,一个诺奖获得者可以挂牌成立国际中心,一个资深教授可以搞个国际文化中心等等。这么发展下去,估计用不了太多时间,一所高校就会出现几十个上百个中心,成为世界之最了。话说回来,如果徒有虚名,能够实干兴教么? ********************* 莫言今正式出任北师大国际写作中心主任或带研究生 2013 年05月13日 15:13:29 来源: 北京晚报 莫言今天 北师大 上岗 出任国际写作中心主任正考虑带研究生 今天上午,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写作中心正式揭牌。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出任该中心主任。莫言在致辞中欢迎中外著名、非著名的作家来北师大“ 走来走去 ”。他表示,获得诺奖后自己内心没有变化,正在考虑带研究生。 上午的揭牌仪式中,莫言从北师大校长董奇手中接过主任聘书。 著名作家 贾平凹成为该中心首位“驻校作家”。在随后发表的主任致辞中,莫言说,如果贾平凹成为了北师大的“行走”,那自己就是北师大的“奔走”了。他欢迎中外著名作家和非著名作家来北师大“走来走去”,鼓励北师大的学生在宿舍和教学楼、图书馆之间“走来走去”,取得更好的成绩。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莫言表示欢迎作家来北师大“走来走去”可以理解为和北师大的师生作更多地交流,以打破文学的神秘感,让大家多读多写。莫言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保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低调,甚至在“两会”期间也极少接受采访。对此他说以后还是会继续低调,只参加一些促进 文学交流 的重要活动,“(获得诺奖后)变化是外部的,内心没有变化。”   据了解,成立后的国际写作中心主要职能除了定期邀请国际著名作家或诗人进行交流、创作和讲学外,北师大还将以该中心为平台,招收文学创作研究方向的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同时推动校园文学创作与交流,发现与培育文学新人。莫言告诉记者,自己正在考虑带研究生。(记者张航)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3-05/13/c_115747206.htm
个人分类: 教育改革思考(07-11)|2924 次阅读|4 个评论
小议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的称呼
黄安年 2013-5-1 07:16
小议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的称呼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 2013 年 5 月 1 日 发布 时下一些单位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学术单位或者文化企业单位 , 均将本单位的网站统称官方网站 , 或将本单位发布的微博称官方微博。笔者以为,这样的统称是将政府机关的网站、微博,和一般非政府的机关、文化事业单位、学术机构的网站、微博相混淆。非政府机关的网站、微博切忌自称官方,并非任何法人就是官方,官方还是政府方的专用称呼为好。至于非政府网站和微博还是称单位网站(如校园网)或微博为好。
个人分类: 个人所思所想(09)|3348 次阅读|0 个评论
小议北京华联的会员独享
黄安年 2013-3-19 16:11
小议北京华联的会员独享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3 年 3 月 19 日 发布 天通苑附近有三大超市 : 嘉乐福、北京华联、物美。距离我住地最近的是物美,较远的是嘉乐福,最晚开张的北京华联。三家超市在吸引顾客方面各出奇招,但这些招数对于顾客来说有的很灵 , 有的上当一次 , 不会连续上当。例如年终结算,按照购物总额发给相当于千分之一的仅有种类的实物,等于推销滞销品而并非自己喜用之物。现在物美改为不同时期推出会员优惠价商品 , 凡是购买该物品的享有优惠待遇,这一做法有选择余地,将一年中的集中发放该为分散促销,效果颇佳,也保持天天热销景象。 北京华联的做法是年终结算,大体上按照千分之一的优惠发给会员独享的积分返回券,满 400 分发一张 ,4 元 , 限时 ( 一个月之内 ) 在北京华联超市内使用 , 场外无效,单次不得超过 10 张。我因主要在华联购买三元脱脂牛奶 , 所以累计总共花费 1500 多元 , 不够 4 张 , 兑换时只给三张,好在这 12 元是额外所得,也不计较,唯一感觉这北京华联也太抠门了 ! 我以为,干脆采取化整为零的商品优惠对于商家和顾客均为两利之举,而每件商品的优惠额度视促销需要而定 , 何乐不为 ?
个人分类: 民生问题小议(10-11)|2829 次阅读|0 个评论
小议好省多快
黄安年 2013-3-11 08:00
小议好省多快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 2013 年 3 月 11 日 发布 好省多快最初源出于多快好省的排序。多快好省是 1958 年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通俗表述。但在实践过程中变成了快字当头,不计成本, 急于求成和盲目冒进,结果吃了大亏。人们还记得当时提出赶英超美的冒进口号,后来很少重提这样的口号。改革开放以来,逐步走上了现代化的正确轨道,十六大以来强调实现国民经济 “ 好 ” 字当头稳步前进。这多快好省变成了的好多快省。十八大以来,我们注意到又发生了悄悄的变化, 好省多快。 好字强调产品的质量;省字强调资源环境的保护和利用;多字强调足够的数量;快字强调必要的速度。这好省多快的顺序来之不易,是几十年来经历了成功和失败的实践的结果,当然总体上的好省多快并不排除在应对地震和极其恶劣气候变化的突然袭击危及生命财产时,突出快多好省,这时强调要快速 , 优质,多多,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拯救生命 ! 简简单单的四个四字折射了我们的治理方针 , 当然在时间中没有那么简单 , 需要运筹帷幄,随机应变,实事求是,争取最好的结果。 如果将好省多快具体应用到我们自己日常生活的时间安排上 , 却很有意思。首先要安排好时间;其次要节省所花的时间;第三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办较多的时 ; 第四,在有些事情上要和时间赛跑,“走在时间前面”。只是这个排列顺序,并非每个人什么时候都这样,有时快字当头,有时好字领先 , 好中求快。不管怎么安排 , 时间是不能白白地浪费和虚度的。 ********************** 多快好省 具体含义 数量多,速度快,质量好,成本省。 出处及发展 “ 多快好省 ” 最早是 周恩来 同志提出来的。提出后不久,周恩来同志就表示说这四个字不够科学,没有把有计划、按比例这个意思包括进去。 1956 年提出这个方针后,就出现了经济建设中急躁冒进的问题。 在批判 1956 年的反冒进过程中, 1958 年 3 月党中央成都会议上, 毛泽东 同志又提出了 “ 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 社会主义 ” 的总路线的基本思想,并经过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从此, “ 多快好省 ” 便成了这条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与现实意义 “ 多快好省 ” 的总路线脱离了当时的生产实际,造成了急于求成和盲目冒进 “ 大跃进 ” 与 “‘ 多快好省 ’ 的总路线 ”(8 张 ) ,在制定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时候, “ 快 ” 字压倒一切成了总路线的核心环节,这和 中共八大 确立的经济路线实际上是背离的, “ 大跃进 ”“ 人民公社化 ” 和总路线一起被称为 “ 三面红旗 ” ,使新中国初期的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严重挫折。 十六大以来以 胡锦涛 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分析中国国情和总结发展历史与现实,借鉴别国经验提出了 科学发展观 ,强调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并且强调 “ 好 ” 字当头稳步前进的方针,这是强调发展的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 http://baike.baidu.com/view/1062198.htm
个人分类: 学术问题评论(07-11)|2163 次阅读|0 个评论
小议做时间的主人
热度 13 黄安年 2013-3-9 16:15
小议做时间的主人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 2013 年 3 月 9 日 发布 时间这东西稍纵即逝,如果不紧紧把握 , 再也不属于自己的了。 做时间的主人 , 把握时机是很重要的。往大里说 , 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变的时代 , 惟有认识、适应、主动应对这个时代才可以在时间把握上立于主动 , 通常我们说面临难得的机遇期或者还是战略机遇期就是这个意思。 就我个人来说在 1954-1958 年大学学生的四年间是按照三好 ( 思想品德 好、学习好、身体好) 模式来计算时间的,我曾获得系、学校、北京市的三好学生的称号。三好为我的均衡发展奠定基础。自 1958 年大学毕业留校任教和工作以来,我长期面对的怎样在组织的需要下安排好自己的时间,这组织需要 , 有的是自愿的 , 有的是被自愿的。 从 1958 年到 1998 年的 40 年间基本上是运动学术和量化学术两个阶段,前者学术和运动联系过于紧密 , 后者学术又和各种各样的任务、项目衡量指标联系 , 有的根本不是自己的兴趣爱好 , 有的自己没有多大兴趣爱好 , 于是养成了我在业余时间研读马恩列斯著作和对美国问题的关注和兴趣。记得在三年困难时期,学校把我从历史系调到学校教学研究部门工作 , 那项工作虽然是行政工作却和教学研究联系密切 , 工作好必须业务好 , 业务好有利于工作好,所以有较多时间带着问题听课和研究课程问题,那时是工作为主学习,准备教学为辅,我利用三年困难时期相对宽松的环境,强调劳逸结合的口号,在每天晚上安排自己的第四阶段生活( 9 : 00-12 : 00 )系统读马恩列斯著作,居然系统通读了两遍 , 并做了大量读书笔记,老实说惟有读了才有更多的了解 , 也才有发言权 , 我发现对老祖宗的理论观点,既没有全盘肯定的理由,也没有全盘否定的道理,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段经历对我后来的学术和教学是有好处的。在学校教学研究部门期间 , 我负责联系和分管的文科文史政经政教各系的历史、党史、哲学、经济、教育等专业 , 偶然也涉及中文和外语专业 , 这几年使我有机会较为系统地学习和接触这些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研究问题 , 接触这些专业的第一流学者。在文革靠边站的观潮派阶段 , 我有机会积累资料,学点英语(大学阶段学的是俄语),开始关注和研究美国问题。这些在大环境下争取主动的时间安排 , 对于我日后集中从事世界现代史和美国史教学和研究奠定较好基础。由于工作需要 , 我直到 1978 年才正式返回全力以赴的研究岗位,在 60 年初同时和先后从教学岗位调往校部工作的同事中 , 有的现在早已经是资深教授,有的早已是博导,而我并无悔言,我知道什么叫需要,像 1958 年毕业时我的志愿第一、第二、第三都是边疆,最后组织决定留校一样,是需要,但这时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 42 岁了 , 怎么办?从头开始,急起直追,更加珍惜把握时间的主动权,做时间主人 ! 从 1978-1998 年这 20 年基本上是从运动学术走向量化学术阶段。有幸的是运动学术的主旋律是拨乱反正,量化学术则和我的兴趣爱好正业相吻合,今天看来学术成果的内容还有些价值 , 留下当时的时代印记,没有被历史所淘汰。我的量化成果名列全校文科数一数二,只是那时的量化成果并没有和名利紧密挂钩,领导对激励采取了封顶政策,一个人超过常人二三倍甚至三四倍的工作量才发津贴三四百元,要是在今天是没有人会干的,你能想到我辛苦上一节课才补贴 0.34 元 , 为的啥 ? 我一个学期的补贴还不够自费印发给学生的讲义费用 , 讲课要倒贴钱 , 今天有这样的事情吗 ? 可这些是实实在在多次发生在身上的 , 我才懂得什么叫奉献的含义,那时自愿者,不领津贴的自愿者的行动! 1998 年后我退休至今 ,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自主学术的时代 , 一个边缘化的没有经费、没有项目和没有助手的“三无”时代。然而就是在这个时代,我发表的学术论著和普及读物却超过了运动学术和量化学术时期,这和我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时间的主人有关。我懂得一个人在世的时间是有限的 , 一个人能够应用自如、动脑动手的自主学术更有限 , 现在不抓得很紧、很紧,更待何时?我这才感到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时间的主人是幸福的 , 幸福是和劳动、自觉的劳动联系在一起的 ! 做时间的主人要求在有限的时间自主完成自己最感兴趣和最想做的事情,我希望能够一件一件地将这些事情做好 !
个人分类: 教育改革思考(07-11)|6574 次阅读|31 个评论
小议时间安排和注意分配
热度 2 黄安年 2013-3-9 10:12
小议时间安排和注意分配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3 年3 月9 日 发布 常言说得好,一心不能二用,干活要集中全神贯注,这是没有错的,但是这不等于不能够在同一时间里注意分配在不同对象上,记得上大学时心理学老师讲课专门说到注意分配的道理。是不是这个理 , 需要查找专著,我这里是借题发挥。 将尽管不同但是相近领域的问题联系起来,注意思考,对于提高时间利用效率是很重要的事。在我的学术经历中这类事例不少。例如翻译、教学和科研的有机结合。翻译的内容和教学密切相关,教学中问题为科研提出了题目,科研的成果在教学中得到体现,这翻译、教学和科研的有机结合比起三者毫无联系要好得多。我们常说的教学相长,也含有这个道理,教师对学生不是你打我通 , 既要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又要三人行必有我师,善于了解和学习对方的设问和思路,知己知彼,教学相长。 博客是个大课堂 , 不同领域的交流和评论给自己太多的启示,有些博文的火花是在注意分配中擦出来的。关注国家大事和时评热议是密切联系的,两者相互促进和影响 , 其乐无穷。撰写博文不在坐下时 , 而在平时的关注和思考与联想,这和注意分配是有关的,注意了 , 分配合理 , 这时间的效率也高了。日常工作有太多注意分配的例子,相得益彰,效益明显,如果不注意内容和时间的搭配,可能事与愿违而非事半功倍。 **************888 注意分配 求助编辑 百科名片 注意分配是指在同一时间内把注意分配到不同的对象上。 简介 定义 注意分配是指在同一时间内把注意分配到不同的对象上,它是可能而且是有效的。 现象 人在进行两种或多种活动时能把 注意 同时指向不同对象的现象。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到处可见。例如, 教师 一边讲课,一边还能观察学生听讲的情况;操纵 机械 的工人,一边观察仪表,一边控制和调节操作,有时还能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等。 实现条件 注意的分配是有条件的。 1 、有熟练的技能技巧。也就是说,在同时进行的多项活动中,只能有一种是活动生疏的,需要集中注意于该活动上,而其余动作必须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可以不假思索地稍加留意即能完成。 2 、有赖于同时进行的几种活动之间的关系,如果它们之间没有内在联系,同时进行几种要困难些。当它们之间形成某种反应系统后,组织更加的有合理性时,注意分配才容易完成。 编辑本段 相关理论 从理论上讲,大脑在同一时刻内信息加工的容量有限,注意是对于其中一部分信息的集中。集中注意的加工要求全部心理活动参加,有很高的紧张性,因此注意不可能同时指向于两个不同方向。即注意分配与注意集中是相矛盾的。关于注意不能分配或难于分配,自古以来就有很多实验证明了。早在 1400 多年前,中国北齐的 刘昼 就设计了考察注意分配的测验,结果表明: “ 使左手画方,右手画圆无一时俱成 ” ,其结论为 “ 由心不两用,则手不并运也 ” (《新论 · 专学》)。近代用复合器作的实验也发现,不同种类的刺激严格地同时作用于两个感官的时候,注意分配相当困难。复合器的构造是,它有一个划分为 100 ° 的圆刻度盘,盘上有一根迅速转动的指针,当指针经过某一 刻度 时,就会响起铃声。被试的任务是在响铃时,说出指针所指的度数。结果表明,被试通常不能说出铃响时指针所指的准确度数,他所说出的总是早于或晚于铃响时的度数。这说明他的注意首先指向于一个刺激物(铃声或指针的位置),而稍迟一些时间才能指向另一刺激物。还有研究表明,严格地同时给予两耳以不同的 信息 ,要被试同时感受它们,即进行双耳听辨的实验,结果也难以准确反映。 然而 F. 帕尔哈姆 1887 年的实验却得出了不同的结果。他发现 , 一边口诵一首熟悉的诗 , 一边手写另一首熟悉的诗 , 是可以做到的。还有试验证明 , 在控制双手调节器的动作异常熟练以后,被试在控制双手调节器的同时,也可以进行心算。这些都说明 , 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 , 人们都能同时圆满地完成两件要求同样注意程度的工作。但同时把注意指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即实现注意分配,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关键是需要有一些必要的条件。 实验研究 研究表明,注意分配有不同的水平,它取决于同时并进的几种活动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人对活动的熟悉或熟练程度等条件。当同时进行的几种活动复杂或难度越大时,注意分配就越困难。在 智力 和运动两种活动同时进行时,智力活动的效率比运动活动的效率有更大程度的降低。同时进行两种智力活动,则注意分配的困难更大一些。在影响注意分配的各种因素中,对活动的熟练程度起作用最大。要想能够很好地分配注意,首先是在同时进行的两种活动中,必须有一种活动达到了相对 “ 自动化 ” 的程度,即不再需要更多的注意,这样人就能把注意集中在比较生疏的活动上。其次,使同时进行的几种活动之间建立一定的联系,或通过训练使复杂的活动形成一定的反应系统,这样注意分配也就比较容易了。 注意转移 注意的分配与转移是密切联系的。所谓注意转移 , 是人能根据一定的目的,主动地把注意从一个对象转移到另一个对象上。为了顺利完成某项复杂的活动,注意中心在不同对象间的迅速往返转移,就构成了注意分配现象。如果这种往返转移的速度要求太快,超过了注意转移的能力,注意的分配也就难以实现。复合器 实验 和双 耳 听辨实验的结果就是例证。 编辑本段 注意分配训练 训练的对象 婴幼儿 训练的条件 注意分配的能力是在后天的生活实践中得到训练发展的。新生儿不具备注意分配能力,婴幼儿在游戏活动中,在与成人交往中,需要视觉、听觉、动觉协调才行,也需要伴随着记忆、想象、情感、意志活动,注意分配能力才能得到相应的结果和发展。同时,注意分配是从事复杂劳动的必备条件。 http://baike.baidu.com/view/1364495.htm
个人分类: 学术问题评论(07-11)|4222 次阅读|3 个评论
小议文化沙龙
热度 1 黄安年 2013-1-26 09:26
小议文化沙龙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文 / 2013 年 1 月 26 日 发布 文化沙龙是一种学术文化界志同道合、兴趣同好、体制外内、不拘一格、自由宽松的交谈,沟通和倾听的好形式。沙龙话题多元,各种见解畅所欲言,不排座次,一视同仁,对于退休的学者老人、体制外学人较为适合 , 对于活动组织者也是一种费力、费财较少,事半功倍的方法。 去年 12 月 11 日 , 在由无锡参加完冯其庸学术馆开馆仪式活动后 , 吕启祥、张书才和我同车返回北京 , 车上 , 书才和我闲聊起北京曹学会的活动。我这个非红专业的门外汉感到搞点学术文化沙龙可能是个可供考虑的选项,例如最初几次可以选择高龄学术老人谈谈个人学术轨迹和体悟及大家关注的话题,围绕主题开展互动交流,这类活动带有积累口述史料的意图,对于红学和曹学芹研究也有某种学术过程研究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参加者是老朋友的难得聚会,又是结识新朋友的场所。 除夕那天曹学会秘书长李明新女史在回我们的电子邮件中谈到:“明年,我们西山红学家沙龙就要开办了,诚邀两位老师参加!我们想把这个沙龙办成红学家欢乐聚会、追溯往事、激励后学,既有主题,又轻松愉快的活动。学会通过这样的活动,为红学家提供了老友相聚的机会,又能通过活动收集整理一些红学发展的口述史。我们觉得有责任、有义务让这些历史通过我们的工作,留给后人。渴望您二位对我们的支持哦!明新 2012-12-31 ” 令人高兴的是,昨天西山文化沙龙第一场拉开了这一活动的序幕。 ( 记在北京玺园文化园会心阁举行的一次西山文化沙龙 , 黄安年的博客 / 2013 年 1 月 25 日 发布,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15do=blogid=656581 ) 像这样的沙龙在红学界其实二十多年前就有,即使现在杜春耕先生家(冯其庸题匾聚红轩),还经常不定期的举行类似的沙龙活动 , 我们习称他那里是民间红学研究所,而北京红学界改革开放后最早的沙龙活动组织者(沙头)正是杜春耕先生,人称“当代小孟尝”。那时 , 他自掏腰包组织在京红学界精英多次就红楼梦版本等专题进行讨论和辩论,今天的一些红学研究成书还多少感受到当年沙龙活动的学术影响。春耕先生、张俊先生等学者在昨天的沙龙活动中谈起这段往事还津津有味。 有了一个好的开头,期望第二、第三次曹学会的沙龙越办越好,也希望聚红轩的沙龙更加兴旺 , 愿涌现更多的民间沙龙活动,推动学术文化事业的发展。
个人分类: 学术问题研究(10-11)|2978 次阅读|2 个评论
小议“两个凡是”影响力
热度 1 黄安年 2013-1-10 07:45
小议 “ 两个凡是 ” 影响力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 2013 年 1 月 10 日 发布 “ 两个凡是 ” 是我国粉碎 “ 四人帮 ” 后政治生态中的过渡性短暂现象,没有对 “ 两个凡是 ” 的彻底否定也就没有思想大解放的到来 , 也就不会有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 “ 两个凡是 ” 是政治现象,如果延伸到网站上来 , 颇有搞笑色彩。我们不宜将 “ 两个凡是 ” 延伸到例如科学网管理上来附会。不过从搞笑角度聊 , 却也是谈笑话题。 你想能够发挥 “ 两个凡是 ” 影响力的一定是掌权者或者是拥有实权的。以科学网为例 , 博主实行如果凡是博文一律不许评论 , 凡是评论一律不予答复,这固然是个人的自由 , 但其影响力是不可能很大的,因为他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人们只能表示无奈而已,或者压根不去看他的博文或评论,久而久之 , 其影响力自然慢慢地淡下来。然而,这毕竟是科学网赋予博主的权利。博主有权选择自己喜爱的表达方式。你可以表达不满或呼吁 , 但是无权迫使他改变,除非科学网编辑部改变游戏规程,你无权改变。 但是如果这用在有权有势的编辑部头上,那么就情况不同了。如果对于有的博主凡是博文就要置顶,凡是博文就要精选,这就不同了,科学网上有没有这样的现象,只要查一下博主发文被置顶和精选的机率并和其他博主作个比较不言自明了,像这样的情况 , 难道可以算是正常情况吗?置顶和精选是编辑部的值班编辑所为(我估计主编没有那么多时间来每篇作决定),博主个人和博主委员会没有这个决定的权利。但是置顶和精选的博文只能热议于一时 , 不能产生长效影响,真正要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还是要靠长效才宜。还是不要因人置顶、精选、划线。有的事用意很好 , 但是过了头 , 可能会帮倒忙的。
4883 次阅读|2 个评论
小议近几届奥运会的历史评价
热度 1 黄安年 2012-8-13 11:45
小议近几届奥运会的历史评价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2 年8 月13 日 发布 举办奥运会的评价比较关系到举办国和举办城市的荣耀,举办国和城市无疑期望自己举办的一届是历届之最,奥运会主席的措辞也是煞费苦心,力求博得皆大欢喜,媒体则放大举办国的某些优点或不足。 笔者以为,评估奥运会的举办和奥运会运动员创造的真实成绩关系密切 , 如果有些运动员的成绩并不能真实反映竞赛的成绩 , 与客观公正原则相矛盾 , 那么组织者的成绩自然会打折扣, 如果举办国的组织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开、公正、公平 , 促进运动员发挥最好成绩,那么自然有组织者一分功劳。评估历届举办奥运会既需要和历史比较 , 也需要和自己比较,例如英国举办了三届 , 其评价自然比仅仅举办过一届的有所差别。 笔者以为客观评价需要有一个客观公正的量化标准 , 不能以官员评价和媒体一时一事评价为主要依据。 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对于历届奥运会的评价会更加客观和公正。最重要的是评价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 不要像这次伦敦奥运会那样改判创历史最快 ! *********** 国际奥委会对近几届奥运会的评语 措辞耐人寻味 2012 年 08 月 13 日 07:2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字号 : T | T 604 人参与 0 条主评论 17 条评论 0 条总评论 打印 转发 7 月 23 日 ,罗格参观伦敦奥运村。图片来源: Osports 全体育图片社 中新网伦敦 8 月 12 日电在伦敦奥运会的闭幕式上,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在致辞中对本届奥运会的评价是:伦敦奥运会是一届充满快乐和荣誉的运动会。 回顾近几届夏季奥运会,在闭幕时国际奥委会都会给出一句评语,措辞都耐人寻味。 ●1988 年汉城 ( 现称首尔 ) 奥运会 历史上最好的覆盖面最广的奥运会 ——— 萨马兰奇 ●1992 年巴塞罗那奥运会 历史上勿庸置疑最出色的奥运会 ——— 萨马兰奇 ●1996 年亚特兰大奥运会 最有特色的奥运会 ——— 萨马兰奇 ●2000 年悉尼奥运会 最成功的一届 ——— 萨马兰奇 ●2004 年雅典奥运会 心满意足,非常非常满意 ——— 罗格 ●2008 年北京奥运会 真正的无与伦比的奥运会 ——— 罗格 ●2012 年伦敦奥运会 充满 “ 快乐和荣誉 ” 的奥运会 ——— 罗格 凤凰网体育讯 北京时间 8 月 13 日 6 时 40 分, 伦敦奥运会闭幕式进入尾声,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致辞并宣布奥运会结束。 罗格首先向女王和王室致敬,讲话的全文如下: 经过难忘的 17 天后,我们对今晚更加感恩。 伦敦奥组委对本届奥运会的顺利举行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我们不能忘记来自志愿者的笑容、善意和支持。他们是这届奥运会必需的英雄。 而在座的各位,你们的热情欢呼,为参赛者提供了力量,为每一个场馆带来了节日般的气氛。你们向世界展示了英国的热情,我知道你们的热情将持续下去,特别是为即将到来的残奥会健儿助威时。 各位尊敬的运动员,你们赢得了全球观众的尊重和认同,你们为奥运会历史书写了新的篇章,奥运会的历史从古代起已经有了三千多年的历史。通过你们对公平竞赛的承诺,你们对手的尊重和对无论胜败者的敬仰,你们诠释了奥林匹克。 这是一届充满了快乐和荣耀的奥林匹克运会。 第三十届夏季奥运会的遗产将体现在各个方面,基础设施的建设中使用的低碳材料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奥运会的人类遗产将延伸至世界的各个角落,很多年轻人将从此开始从事体育运动,追求他们的梦想。 我宣布,第三十届夏季奥运会闭幕,同时邀请全世界的年轻人,四年后的里约再见。 (张玥玲) http://2012.ifeng.com/closing/detail_2012_08/13/16755627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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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启动问责制
黄安年 2012-7-29 09:33
小议启动问责制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 2012 年 7 月 29 日 发布 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 北京市实施了行政 问责制以来,这个制度在“ 7 · 21 ”北京特大暴雨中是否启动还有待观察。我们无需为启动而启动 , 但是如果各级政府的主要责任人“ 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 则需要启动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有鉴于此我们的检察和纪委部门、人大和政协、媒体和网友应监督行政责任人在应对暴雨中的表现,如果确实涉及上述问题的 , 理应启动这一机制。我们看到对于“ 7 · 21 ”特大暴雨的应对确有许多极其深刻的经验教训需要汲取,在城区、山区,在气象局的微观预报,在主要干道的交通管制,在住房建设、在旅游景点的建设和管理,在地下水道的排蓄,在和临近省区的协调 , 在宣传媒体的避灾普及、宣传报道等等,均有很大改进的空间。 我们的某些负责官员应当清醒,如果不是我们的基层干部、农民工兄弟、无私奉献的普普通通的救人英雄舍生忘死地在“ 7 · 21 ”特大灾害中挽救了数以万计人的生命,恐怕许多人的官帽是保安不住的。 行政问责制 百科名片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目录 行政问责制的起源与发展 1. 一、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实施历程 2. 二、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发展轨迹分析 问责制如何走向更加完善? 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行政问责情形 3. 第三章 行政问责方式和适用 4. 第四章 行政问责程序 5. 第五章 复核申诉 6. 第六章 附则 展开 行政问责制的起源与发展 1. 一、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实施历程 2. 二、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发展轨迹分析 问责制如何走向更加完善? 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行政问责情形 3. 第三章 行政问责方式和适用 4. 第四 章 行政问责程序 5. 第五章 复核申诉 6. 第六章 附则 展开 编辑本段 行政问责制的起源与发展 一、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实施历程   我国在行政问责制的建设方面比较薄弱,行政问责制尚未形成制度化的法规,只是散见于一些规定和条例中。改革开放后,为了使问责制真正做到制度化,在各地探索新途径的同时,中央也在积极加快推进问责制度化的步伐。    ( 一 ) 中央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实践探索 2003 年 5 月 12 日,《公共卫生突发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组织领导、遵循的原则和各项制度和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003 年 8 月 27 日通过的《行政许可法》,规定了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也明确规定了违反本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04 年 2 月 18 日,《党内监督条例 ( 试行 ) 》中有了关于 “ 询问和质询 ” 、 “ 罢免或撤换 ” 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专门规定了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党员干部给予相应处分。 2004 年 4 月,《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明确提出 “ 权责统一 ” 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对决策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责任制 以及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2006 年 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对公务员向上级承担责任的条件和公务员辞职辞退作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将行政问责法制化和规范化。    ( 二 ) 地方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实践探索 2003 年下半年,我国 天津 、重庆、 海南 、长沙、 大连 、湘潭、 广州 等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针对不同的问责对象的行政问责规章制度。这些规章既对部门 行政首长 进行问责,也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和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履行 行政管理职能 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二、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发展轨迹分析   (一)从同体问责为主向 异体 问责为主发展   从我国行政问责发展历程来看,我国 “ 非典 ” 事件以前主要实行的是同体问责,是 执政党 系统对其党员干部的问责,或者行政系统对其行政干部的问责。这种同体问责有利于发挥对失职、失责行为经常性的监督和问责。但从现代行政问责的一般原理和我国以往公共行政实践结果等方面显示,单一的问责主体和启动机制无法实现多类问责内容的问责效果。 “ 非典 ” 事件触发了异体问责在行政问责制中的作用,我国行政问责制度逐步开始转向异体问责。 1. 人大是最主要的异体问责主体。我国《宪法》第 3 条、第 128 条明确规定由人大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对人大 “ 负责 ” 。当然,各级人大仍然要进一步通过立法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其的多项刚性监督问责手段的运用,如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投不信任票等。 2. 媒体是最有效的异体问责主体。媒体能及时揭露各种腐败现象,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媒体独立性与中立性逐渐增强,也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到行政问责过程中来。 3. 公民是最本源的异体问责主体。 1982 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 41 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   (二)由应急型问责机制向长效型问责制度转变   以前往往是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才会对相关 领导人 进行问责,现在则是对行政决策进行制度性定期审查,行政问责终于成为一项 “ 制度 ” 而存在。目前,我国各级行政机构开始施行问责督查制度,对工作进度和问责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问责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本级组织人事部门一年之内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改变了过去对问责事件缺乏连续管理的片面做法。   (三)从以行政责任、法律责任为主转向注重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   以前往往只对滥用职权、越权行为问责,而行政不作为因易被忽视而乏人问责,导致一些官员为避免 “ 做多错多 ” 而犯下 “ 行政责任 ” 、 “ 法律责任 ” ,而对 “ 政治责任 ” 、 “ 道德责任 ” 视而不见。目前,问责范围从追究 “ 有错 ” 官员向 “ 不作为 ” 官员深化,在细化有错责任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无为问责的深度,制定承担行政不作为责任的标准,对各种无为行为进行了科学有效的界定,对行政不作为严加打击,纳入问责体系。以往仅仅对行政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问责,对官员的道德问题往往以违反党规党纪的形式进行党内处分,现在则将官员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也纳入到了行政问责范畴。   (四)从权力问责逐步转向制度问责    “ 非典 ” 事件以前,我国权力问责的案例并不少见。当时主要是针对各种安全事故进行问责, “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 ,作用不大, “ 疗效 ” 不显。 “ 非典 ” 事件以后,两名正省部级主要领导辞职,《 中 国 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试行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制度问责的开始。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整体改革,也出现了制度化信号。实施制度问责,是从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一层层问下去。制度问责提高了行政官员的政治责任心;澄清了吏治,做到了制度反腐;化解了干部队伍的能上不能下问题。 编辑本段 问责制如何走向更加完善?   一、目前我国行政问责还没有专门的、完善的成文法。问责的主要法理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试行 ) 》以及《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这三种规范性文件中只有《公务员法》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其它两种规范文件虽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只能算是执政党的内部纪律规范。   二、我国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有些职责不够清楚、权限不够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以至于在问责中,问责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   三、问责程序不健全。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问责启动程序,问责机制如何启动往往取决于行政领导的意志,没有规范可供遵守。目前问责的处理程序也不健全。比如当前我国人大的问责职能虽有法律规定,但是如何在问责程序启动之后,执行听取报告、质询、调查、罢免、撤职、撤销等问责环节,在法律上仍然缺乏可操作的程序。   四、目前的问责主体和问责范围过于狭窄。现有的问责还仅局限于行政机关内部的上级对下级同体问责,缺乏人大、政协、民众等异体问责,更缺乏对上级的问责。仅仅是同体,仅仅是上级对下级,这样的问责制度显然难以实现责任政府的目的。在问责的范围上,行政问责一般仅停留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且一般仅限于安全事故领域。行政问责事由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违法行政行为 ,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问责一般只针对经济上的过失,而对政治等其他领域的过失却不问责,问责的环节也多局限于执行环节而少问责决策和监督环节。   五、行政问责的标准不够完善。行政问责包括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两方面的问责。目前,我国在法律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然而,在政治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我国还存在较大的缺陷。实践中较随性。问责的范围有限,标准,程序和责任人确定非常原则,很不具体,留下很大的随意性空间。 编辑本段 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    北京市 政府日前对外公布新制定的《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根据该办法,今年 10 月起,北京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现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行政职责的 26 类违规问题,将受到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免职处理。该办法规定,十种应当履行而未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包括:对依申请、请求、申诉的行政行为,未按照规定受理、审查、决定的;未按照规定检查、检验、检测、检疫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未按照规定调查、处理的;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告知义务或者保密义务的 ……    13 种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包括: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的;无依据实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行政行为的;违反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形式等规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合理时限履行职责的 ……   此外,新规定将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对于明显相同情况的相对人不同对待,歧视特定相对人,或者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采取的行政方法、手段明显失当等滥用自由裁量权履行行政职责等情形,确定为 “ 不当履行行政职责 ” ,也将进行行政问责。   该办法还规定,对发现的行政人员应当行政问责的线索包括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还包括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控告、检举,以及公共媒体披露的应当予以行政问责的情形且确有证据的报道。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政问责案件的处理决定,一般也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下统称行政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行政职责,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依照本办法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问责工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行政问责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市和区、县监察机关在行政问责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问责工作;   (二)研究行政问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相应建议;   (三)负责受理、调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问责案件,并提出处理建议;   (四)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行政问责的处理情况;   (五)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问责工作。   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监察、法制、人事等部门或者机构在行政问责工作中的职责,负责受理投诉、控告和检举,开展调查,提出拟处理意见等工作。   第五条行政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统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监察机关报告行政问责工作情况。   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向区、县监察机关报告行政问责工作情况。   第七条行政人员应当依法行政,自觉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决定、命令、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对行政人员进行有关建设法治政府知识的培训。 第二章 行政问责情形   第八条行政人员有下列应当履行而未履行行政职责情形之一,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进行行政问责:   (一)对依申请、请求、申诉的行政行为,未按照规定受理、审查、决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检查、检验、检测、检疫的;   (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未制止、纠正的;   (四)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未予处理的;   (五)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未按照规定调查、处理的;   (六)应当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法定职责,而未履行的;   (七)行政相对人询问有关行政许可、行政给付条件、程序、标准等事项,拒绝答复的;   (八)未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行政诉讼应诉职责、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职责,损害政府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   (九)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告知义务或者保密义务的;   (十)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不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第九条行政人员有下列违法履行行政职责情形之一,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进行行政问责:   (一)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的;   (二)无依据实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行政行为的;   (三)违反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形式等规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   (四)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合理时限履行职责的;   (五)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   (六)隐瞒、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征收征用款物的;   (七)违法查封、扣押、没收、征收、征用财物的;   (八)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执法证件的;   (九)违反规定乱收费,或者要求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以及承担其他非法定义务的;   (十)违反规定制作法律文书、使用票据的;   (十一)违法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履行职责的;   (十二)实施行政行为无事实根据,或者主要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十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第十条行政人员有下列不当履行行政职责情形之一,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进行行政问责:   (一)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的;   (二)对于明显相同情况的相对人不同对待,歧视特定相对人,或者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采取的行政方法、手段明显失当等滥用自由裁量权履行行政职责的;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不当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第三章 行政问责方式和适用   第十一条行政问责的方式为: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责令道歉;   (三)通报批评;   (四)行政告诫;   (五)停职检查;   (六)调离工作岗位;   (七)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八)免职。   行政人员有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违纪情形,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不得以前款规定的行政问责方式代替行政处分,也不得以行政处分代替前款规定的行政问责方式。   第十二条对应当问责的行政人员,应当根据其行为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道歉、通报批评处理;   (二)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三)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免职处理。   给予行政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免职处理的,可以同时适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道歉、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拒绝改正错误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干扰、阻碍行政问责工作的;   (三)对投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四)一年内被给予行政问责两次以上的;   (五)在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六)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从重处理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按照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   第十五条行政人员有本办法规定应当予以行政问责的情形,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行政问责。   行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有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行政问责情形,但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不予行政问责。   第十六条行政人员实施行政行为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行政人员应当执行该决定、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行政人员不承担责任;但是,行政人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行政行为的,主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无法区分的,共同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行政人员有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违纪情形,受到行政问责,所在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对行政人员的行政问责代替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行政人员的考核、任用、奖励、表彰应当考虑其被行政问责的情况。   受到行政问责的行政人员,取消当年年度相关的考核评优和评选先进的资格。 第四章 行政问责程序   第十九条对下列途径发现的行政人员应当行政问责的线索,按照管理权限初步核实后,对需要行政问责的,应当进行调查:   (一)上级或者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   (二)监察、审计、法制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单位的内部监督、检查;   (四)行政诉讼;   (五)行政复议;   (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控告、检举;   (七)公共媒体披露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行政问责的情形且确有证据的报道;   (八)其他途径。   第二十条行政问责案件,应当自决定调查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行政问责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3 个月。   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行政问责案件,应当直接作出行政问责处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调查行政问责案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调查处理行政问责案件,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行政人员的陈述和申辩,并予以记录。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参与行政问责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与被调查的行政人员是近亲属关系的,或者与被调查的行政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行政人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行政问责决定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行政问责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其他调查、处理人员的回避,由行政问责决定机关负责人决定。   行政问责决定机关或者行政问责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发现调查、处理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二十三条调查终结,应当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拟处理意见,经行政机关的监察(包括派驻监察机构)、法制、人事等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提交行政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后,作出给予行政问责、免予行政问责或者撤销行政问责案件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给予行政问责的,应当在行政问责处理决定书中载明下列内容:   (一)受到问责的行政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理结果和依据;   (四)不服行政问责处理决定的复核、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问责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行政问责处理决定书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送达受到问责的行政人员,并应当及时函告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有关机关要求处理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名投诉、控告、检举的,应当书面告知其处理结果。   行政问责处理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公开,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政问责案件的处理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问责的行政人员已调至其他行政机关工作的,原所在行政机关可以向其现任职行政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其现任职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行政问责处理决定。 第五章 复核申诉   第二十七条受到问责的行政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作出该复核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书面复核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申诉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诉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原处理机关;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30 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原问责处理决定。   受到问责的行政人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被加重处理。   第二十九条申诉受理机关审查认定原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后 15 日内予以纠正。   第三十条经复核、申诉认定行政问责处理决定错误,对行政人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原处理机关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补偿。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对经市或者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人员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免职处理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北京日报》上刊载)   主题词:法制行政问责 △ 办法命令   分送:   市委常委会各常委。   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卫戍区。   各民主党派北京市委和北京市工商联。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 年 6 月 17 日印发 http://baike.baidu.com/view/3927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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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善待不同声音
热度 3 黄安年 2012-6-16 05:57
小议善待不同声音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2 年6 月16 日 发布 善待不同声音是 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体现,我们的强势主流更要善待不同声音,不能再搞什么各种名目和形式的一言堂,如果不能善待不同声音,谈何民主、包容、批评自我批评。我们有些领导、大小单位负责人一面大谈一贯民主、包容之类的空话、假话 , 一面却把善意的不同方式表达诉求的不同声音粗暴地说成是什么 噪音、杂音甚至违法不良信息而加以屏蔽封杀。有的网络单位或报刊杂志主管在刊登批评一种学术观点时却没有同时让读者了解另一种不同的学术观点的声音,让读者自己作出独立思考的理性判断。我们这个社会本身是多元的、多样的,我们这个世界正走向全球思想文化的多样化、多元化 , 我们不能只要求一元化唯一种意见是从 , 要在善待不同意见中汲取营养 , 完善自己的发声,扩大自己观点和表达方式的影响 , 而不能靠行政的甚至非民主的手段来维护虚假的思想统一。 **************** 温家宝:领导者不要轻易把不同意见说成噪音、杂音 2012 年 06 月 15 日 20:27 来源: 中国广播网 play('0867b8d4-e7e2-4356-a555-427373d740f2'); 中广网北京 6 月 15 日 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 15 日)上午在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并座谈。温家宝强调,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这是温家宝担任总理以来第七次同参事、馆员座谈。在听取参事、馆员关于改革分配制度、建设集约型城市、西部大开发、改善宏观调控以及文化 “ 走出去 ” 等的发言后,温家宝说: “ 我高兴地看到,政府参事工作、文史研究工作越来越活跃,对推进政府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起到重要作用。 ” 在谈到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时,温家宝强调,要鼓励从实际出发,勇于探索和创新;要讲真话、听真话,善于从各种声音中汲取智慧。 温家宝:因为讲真话,听真话是民主科学决策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条件。 领导者应有听取和包容不同意见的雅量,不要轻易把不同意见说成噪音、杂音,而应善于从不同声音特别是批评性意见中汲取智慧,因为批评性意见可以使我们头脑更清醒,更加重视那些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有利于避免决策失误。 温家宝指出,要发挥网络新媒体在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中的积极作用。在今年的两会记者会上,温家宝还表示欢迎网络上的 “ 拍砖 ” 。 温家宝:历史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普通百姓拥有如此便捷而广泛的表达方式。政府要完善网络新媒体管理政策,加快形成依法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传播秩序。 温家宝指出,要有效发挥专家和智库的作用,要加强对决策的监督和问责。 温家宝说,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不仅是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问题,还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问题。我们党之所以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就是要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并使宪法和法律具有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建立一个有效制约权力、并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的制度。 温家宝:如果民主法治不健全,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有的人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侵犯甚至践踏法律。这是需要我们非常警醒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这方面的教训作了非常深刻的总结,我们应该牢牢记取。 温家宝希望各位参事、馆员和特约研究员继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咨询国是水平,创作出更多的文化精品。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6/15/15337069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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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60年来始终坚持”
热度 1 黄安年 2012-6-13 05:46
小议“ 60 年来始终坚持”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 2012 年 6 月 13 日 发布 我们一些官员喜欢用“ 60 年来始终坚持”之类的话来表明历史发展道路和政策之一以贯之。其实 60 年来历史的真实往往不是这样,往往是坎坷曲折,并不一帆风顺 , 这才是历史发展道路的真实 , 其中 1966-1976 年文革十年是不可回避的坎儿 , 如果真的是 “ 始终坚持“ , 那么文革十年有怎么评价,历史真的是那么一帆风顺么?实事求是地讲,“ 60 年来始终坚持”之说恐乃不实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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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不再是首席科学家”
黄安年 2010-10-14 09:32
小议不再是首席科学家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0 年 10 月 14 日发布 一则《科技部强烈谴责肖传国 称其已非 973 首席科学家》的报道引发人们对于 973 首席科学家头衔的关注。看了这个报道,我以为至少传递如下信息 : 第一,根据 973 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是项目执行期间的负责人,不是荣誉称号,所以 973 首席科学家是有时间性的。 第二 , 肖传国曾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在 2003-2008 年间承担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 973 计划)神经损伤修复和功能重建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该项目 2003 年申报,通过三轮专家评审予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是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 2008 年该项目已结题。看来,肖传国在 2003-2008 年间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 973 计划)时期是首席科学家不是伪造的,结项也是通过认可的。 第三,肖传国在项目结束后就不再是首席科学家,首席科学家有时间性 , 既然结项,当然不该称现任首席科学家。 第四,科技部没有采纳科协关于连这种基本道德都没有的人,具有这种称号,有关部门也应该有所考虑的建议,这是有道理的 , 因为铁锤案在结项两年后才发生的。 第五,如果像 2006 年发生汉芯事件(发明造假)时,原上海交通大学承担此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陈进在任那样的铁锤案 , 那么肖的首席专家称号就可能被撤销了。 第六 , 既然首席科学家是项目执行期间的负责人,不是荣誉称号,结项后不再是首席专家并非单指肖传国一人 , 而是所有在任的首席专家,这就告诫全体在任首席专家要严于律已,不要无视国法,蓄意破坏社会秩序道德修养严重缺失。 第七 , 媒体报道的重点不应放在肖传国不再是首席科学家上 , 而是放在其首席科学家任期届满上,因为并未撤销肖首席科学家职务。 第八,今后在宣传首席科学家之类的头衔事还是用词完整为好 , 即说请什么时间的首席专家 , 免得被再打假。 ********************* 附报到: 科技部强烈谴责肖传国 称其已非 973 首席科学家 2010 年 10 月 13 日 02:38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科技部发言人昨日表示,肖传国等人无视国法,蓄意破坏社会秩序,行为十分恶劣,自身道德修养严重缺失,应予强烈谴责。   道德修养严重缺失   前日,中国科协负责人对肖传国的行为表示谴责(本报曾报道)。   昨日,科技部发言人通过科技部官方网站表示,备受关注的方舟子被袭案宣判,被告肖传国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 5 个半月到 1 个半月不等的拘役,我们认为,肖传国等人无视国法,蓄意破坏社会秩序,行为十分恶劣,自身道德修养严重缺失,应予强烈谴责。   科协建议撤肖头衔   肖传国曾担任国家 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前日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张勤认为,连这种基本道德都没有的人,具有这种称号,有关部门也应该有所考虑。回答是否该取消肖传国的 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的头衔时,张勤解释说,此事应该是谁授予谁来决定。   据悉, 2006 年发生汉芯事件(发明造假)时,原上海交通大学承担此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陈进就被撤销了一切职务,剥夺了一切荣誉称号,停止了一切特殊政府津贴。   不再是首席科学家   对此,科技部发言人回应,肖传国曾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在 2003-2008 年间承担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 973 计划)神经损伤修复和功能重建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该项目 2003 年申报,通过三轮专家评审予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是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 2008 年该项目已结题。   科技部发言人称,该项目结题后,肖传国未再承担任何 973 计划项目。根据 973 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是项目执行期间的负责人,不是荣誉称号,肖传国在项目结束后就不再是首席科学家。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fangzhouziyuxi/content-2/detail_2010_10/13/2762510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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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国强必霸”威胁论
黄安年 2010-10-3 10:53
小议国强必霸威胁论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0 年 10 月 3 日发布 最近 , 我国总理在国际国内重要场合的几次讲话中一再强调中国的发展,不会损害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中国绝不走国强必霸的路子。 国强必霸威胁论是中国威胁论的另一种说法。是当今世界一些国家围堵中国发展的新论调,对于这种论调我们必需以事实加以辨析,化解某些人的疑虑,揭露某些人的图谋,改善我们的舆论环境,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 首先回顾总理的几次重要讲话内容。  中国要真正建成一个发达的国家,还要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们要为此一代又一代的奋斗下去,中国要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这是我们整个民族的意志,也是我们文化的传统。  中国的发展不会影响任何国家,也不会威胁任何国家,说国强必霸,中国绝不会是这样。为什么?因为从近代史以来,中国就饱受列强的侵略和欺侮。我们知道要平等的对待,平等对待我们的民族,坚持走和平的发展道路是我们坚定不移地方针。但是我们又是一个有骨气的民族,在涉及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重大问题上,我们是绝不妥协、绝不退让,不仅是现在,就是在我们很穷的时候也是铮铮铁骨。《温家宝会见纽约华人华侨并发表讲话 ( 全文 )(2010 年 9 月 21 日 ) 》(温家宝文 凤凰卫视 /2010 年 9 月 23 日 ; 黄安年的博客 /2010 年 9 月 23 日发布)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65883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国强必霸有违中华传统文化,背离世界发展潮流,绝不是中国的选择。中国不会威胁任何人,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中国真心实意地愿作各国的好朋友和好伙伴,希望与各国一道,共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携手开创新时期中美关系的光明未来在美国友好团体欢迎晚宴上的演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2010年9月22日 纽约)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9/23/c_12598760.htm 中国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进程中,将继续以促进人类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为己任。中国将继续寻求和扩大同世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中国的发展,不会损害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中国绝不走国强必霸的路子。《认识一个真实的中国在第6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9月23日 纽约)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9/24/c_12599183.htm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中国的发展不会损害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中国绝不会走国强必霸的路子。中国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进程中,将以促进人类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为己任。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一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2010年9月3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9/30/c_12624413.htm 这些讲话内容强调:第一 , 近代史以来,中国的发展就饱受列强的侵略和欺侮,中国强烈渴望和平发展的环境。 第二,中国和平发展不称霸,是我们整个民族的意志,也是我们文化的传统。 第三,国强必霸背离世界发展潮流,绝不是中国的选择。 第四,中国以促进人类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为己任,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交汇点。中国的和平发展不会影响任何国家,也不会威胁任何国家。 问题在于,从迄今的大国兴衰史看 , 国强必霸不无道理,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如此 ; 英、法如此 , 德、日如此 , 俄罗斯、苏联如此 , 美国如此,几乎无一例外。要让周边国家和世界各国相信中国的和平发展 (2004 年底前官方主流媒体称和平崛起,其后不用崛起一词 ) ,中国绝不会走国强必霸的路子谈何容易。中国要开创新共同发展和繁荣道路要有一个很长的认同道路,正如让世界各国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样。不过有一点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努力做到的是媒体把住自己那张嘴:少说点崛起,多讲点共荣。在 21 世纪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思想文化多元化进一步发展的时代 , 再也不可能和不允许一两个超级大国为所欲为左右世界,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中国的振兴有利于世界 , 世界的发展需要中国的振兴 ! 中国不称霸,中国也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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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套话:“下集更精彩”
黄安年 2010-9-6 09:29
小议套话 : 下集更精彩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0 年 9 月 6 日发布 北京电视台现正热播 50 集《红楼梦》电视连续剧,每天连续两集播完后都有一句套话:下集更精彩,其实改作请明天继续收看更加实在。电视台重在宣扬精彩二字,显然以娱乐吸引观众眼球。 问题是原著并非一章比一章更精彩,电视剧也不可能做到一集比一集更精彩,就以已经播放四次八回的内容来说 , 有些集就拍得不见得精彩,有些原著中轻描淡写的情描 , 不知适应什么需求在电视中被放大、放长了 , 难道这也算精彩。何况后四十回是不可能比前八十回更精彩的,如果全部都是下集更精彩,莫非后四十回真的更精彩了 , 而导演一再宣称电视片是忠实于原著的,可原著绝无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更精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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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科学”定义及涵义
yangsk 2010-7-6 11:09
小议科学定义及涵义 杨顺楷 四川 成都 我国 80 版《辞海》是如下定义:科学是 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它适应人们生产斗争和 阶级斗争 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是实践经验的结晶。每一门科学通常都只是研究客观世界发展过程的某一阶段或某一运动形式。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科学可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哲学是二者的概括和总结。科学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求客观真理,作为人们改造世界的指南。 小议:在我国具有经典传统性之对科学所作的定义,可以说 80 年代以前成长起来的人,所受的贯输式教育都是这麽理解科学的,并可倒背如流。 美国 80 版尼尔森百科全书(青年版):科学来自拉丁字认知的意思。科学是对事实或真理已经被逻辑地安排在特定体系中处理知识的分枝。如果某一位科学家有所发现,通常都是多次实验的结果。他的发现也是仔细检验的结果,并由其它的科学家对事实和发现比较的结果。科学有许多分枝,例如一些最重要的有天文学,地理学,植物学,动物学,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地质学,气象学(大气,气候和天气),心理学和医学。纯科学有如物理学,化学和植物学是观察和解释自然界和宇宙现象。应用科学,如工程学,医学和农学则是基于纯科学发现基础上,一起以实用化方式整合运作的过程和结果。 小议:看来美国的科学教育在自由资本主义世界是比较成功的,条理分明,实是求是,不故作深沉状。这就给科学发展留出了较大的自由发展空间,故其运作的过程和结果是创新叠出,引领全球科技发展新潮流。 现在百度网上之释义:科学首先指对应于自然领域的知识,经扩展引用至社会,思维等领域则是社会科学;另一方面则是致力于揭示自然现象,对自然作充分的观察或研究则是自然科学。 小议:基本上是对 80 年代 80 版《辞海》释义的简化,删去了斗争的字眼,不然太暴力;也不知近 30 年对科学在我国是否有新的定义,界定,特别是当下大力提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之时,更有必要弄明白 。 1888 年英国科学家达尔文之定义:科学就是整理事实,从中发现规律,做出结论。 小议:言简意赅。党中央的机关刊物求是就是这一宗旨,关键是要落实照办。不然谈何科学发展? 欢迎各位网友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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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富士康职工“第13跳”和工会维权
黄安年 2010-5-27 16:20
小议富士康职工第 13 跳和工会维权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0 年 5 月 27 日发布 截止今天凌晨,台资郭台铭在深圳的企业职工已经连续发生第 13 次跳楼事件了 , 笔者不来评论导致跳楼事件的原因何在,我想说的是,在深圳的富士康企业 , 有没有工会 , 如果没有为什么?又为什么不能成立工会。如果说有工会 , 那么工会是怎么维权的 ? 搞工会活动在新中国成立前是我们的强项,新中国成立以来,工会活动尤其是在外资和台资、港资企业中的工会活动 , 却成了弱项,这是怎么回事呢? 笔者注意到余胜海的新浪博客文章《富士康的九宗罪》,其中第一条就是富士康工会形同虚设,程序不合法, (2010-05-25 09:44:50) ,上面是这么写的: 1 、富士康工会形同虚设,程序不合法:   富士康工会联合会虽然在 2007 年底由深圳市总工会破除重重阻力,强力推进下成立了,但是工会会员所占全体员工比例过少,没有得到全体员工的广泛支持和认可,没有按工会法的组织程序进行选举。加之工会因经费问题,受制于富士康管理层,目前工会基本没有任何能够替员工维权的功能,充其量也只是公司的一个后勤部门,日常工作重点是帮员工买火车票等诸如此类。员工有困难从不向工会反映和求助,工会形同虚设。由此,依据中华人民工会法,富士康违反工会法有关规定,没有按期缴纳工会费,没有为工会维权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a299750100jzgk.html?tj=1 像富士康工会这类情况,在我们各类企业中有无共同性问题?我们的党和政府 , 如果不能维护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个政府还称得上是很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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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XXX为你读报”
黄安年 2010-5-20 13:11
小议 XXX 为你读报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0 年 5 月 20 日发布 由 XXX 主持的有报天天读节目是大陆观众爱看的节目 , 一年以来,这个栏目早已从 XXX 一人读报改为各位事实评论员分别读报(如何亮亮、邱震海、朱文晖等),不过每次轮到 XXX 读报, XXX 至少要念念不忘十几次说 XXX 为您读报,其实 XXX 的名字完全是多余的 , 大可不必口口声声,言笔称 XXX 为您读报。所以轮到 XXX 读报时 , 我从心眼里就不乐意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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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违规”
黄安年 2010-5-18 20:24
小议违规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0 年 5 月 18 日发布 时下我们的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谈论一件事是否违规多余是否违宪,甚至很少谈论是否违宪。其实第一位的应该是否违宪,是否违反宪法解释,然后是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 再后才是是否违反相关行政规定 , 不能把是否违规放在第一位,事实上某些行政规定是和立法和宪法相冲突的 , 早就应该修改。例如单位规定已经拥有房产权的原来的福利房,如果出售必需优先卖给单位的规定,就是违反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物权法的规定 , 类似的例子很多,我们的媒体人在报道上希望动动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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