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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标准出了错? -- 说说秦岭隧道车祸
热度 22 fpe 2017-8-16 19:58
假如标准出了错? -- 说说秦岭隧道车祸 最近,大巴车又出错,整个儿撞到了墙壁上,据说是高速公路没有并道过渡造成的。我不是交通专家,但交通问题与逃生问题有很大的相似性,也就是说,对逃生通道的设计,与交通工程的安全设计非常类似。现在新闻上说“合标合规”的道路导致了车祸,这意味着标准出错了。如果标准出错,往往会导致所有的设计项目都会带来安全隐患。在美国,这需要在下一个标准更新的周期内加以调整,一般是 3 年。在国内,就不好说了,这又是制度问题,说起来忌讳太多。 图解,说这种高速公路设计是“合标合规”的人,肯定没有开过车。 其实,这一次事故的并道过渡问题, 5 年前就发生过。那一次,是大型罐车从服务站冲出来,几乎没有过渡,就冲进正道,正道上正好有一个疲劳驾驶的大巴经过,于是追尾爆炸,伤亡一大堆。有兴趣的读者,搜一下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车祸,就会找到一大堆文章,很少有人讨论技术细节,大部分是追究人祸(驾驶员疲劳驾驶),缺乏基本的科学素养。我当时就觉得这是设计标准的问题,可是在中国特色的问责制度下,是不能追究标准问题的,所以没有人在乎。最近发生的秦岭隧道事故,看上去很简单,不就是人祸吗?可是,制度是用来防范人祸的,人祸没有被防范下来,还是制度的问题。所以,中国事故屡禁不止的关键性问题是,人祸论泛滥,谁也不敢深入调查。不信,你看国内的调查报告从来没有示意图,说明调查者不想让你搞清楚真相,这是源头的问题,是制度性的问题。 图解,2012年的撞车事故,也是并道设计不当造成的,因为人祸论而不敢研究,这是社会的悲哀。 作为安全工作者,我已经习惯研究美式的调查报告,看到国内的糊弄文章,实在不忍深究。从事消防和从事安监工作的人,似乎都缺乏足够的理论培训,不能从科学道理上解释清楚事故的原因,到现场让人互相咬,最后得到的结果,看上去很清楚,其实还是非常主观的人祸论,对于防范类似的事故的帮助很小。毕竟,你不可能把每一个人都监督起来,所以人祸论永远不能防范下一场人祸。调查没有真相,学习的效果就很差,关键的问题是没有图,没有详细的事故分析,对专业人员来说,国家最权威的调查报告是捣糨糊,是依葫芦画瓢的填空报告,完全没有调查出每一个事故的特殊性和共性,结果就是没有教训。不信,随便找一个读者,问他某一特大事故的技术性原因,他能够回答出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调查根本就没有说清楚其中的技术性环节。标准来自于灾难调查,如果灾难调查都不清楚,标准自然就不清不楚,“合标合规”是一种表面的假象,真实的问题谁也没有说清楚。在美国,懂 LSC 的都是胡子一大把的老家伙,一辈子钻研才能作咨询;在中国,懂国标的都是年轻记忆力好的年轻人,把标准背下来,就可以作咨询了,这是拿工程经验当儿戏。 在国内,听说 HumanError 方面的培训很难展开,这一点和美国有很大的区别。人祸也是一门科学,需要从人机工程( Ergonomics )和人因工程( Human Error )角度来认识。我国的人祸论非常主观,缺乏理论的支撑,不信,你看国内的调查报告几乎是没有引用文献,因此都是胡说八道的,在论据上是站不住脚的。这是我们都习惯了,不以为怪。赛先生到中国也有一百多年了,我们还说中国特色的赛先生,就是故意不接受赛先生了。我看调查报告,里面的作法都是不合标准的,起码没有遵照赛先生的办法,这或许是大型事故屡禁不止的文化性原因。不是不会作,是不想做,因为人祸论处理起来得心应手,就放弃了对真理、对真相、对事故教训的追求,这是我从大型撞车事故得到的认识。安全工作职业化,任重道远。
个人分类: 消防析灾|16496 次阅读|79 个评论
小议重大事故背后的人祸论
热度 19 fpe 2015-12-21 20:48
小议重大事故背后的人祸论 今天的新华社社论的题目是《今年特重大事故不断,各方应深刻反思》,我来说一说作为一名消防工作者对重大事故的看法。 重大事故的发生,永远不会是一个人或方面的失误,往往是一系列故障的综合结果。说人祸,很容易转移人们对真相和过程的关注。问责制最后变成了“替罪羊制”,就起不到吸取教训的效果了。 所有事故都与人的失误有关,可以说都是人祸,但如果说是人祸,等于白说。人祸论不能解决灾难的赔偿问题,不能解决教训的深入吸取,不能避免再次发生人祸。欧美社会很少挑剔当事人的失误,而是对当事人的单位问责。如果对当事人问责,而不对当事人的单位问责,当事人的单位对人的问题永远不会上心,也就无从考虑提高当事人的素质了。人人都知道中国的教育缺乏实践环节,中国的工作岗位缺乏继续教育的环节(考证不算),那么,我们凭什么说“不称职”的当事人造成了“人祸”?当事人的不称职是当事人的单位决定的,是经济考量的结果,为什么要对当事人而不是他的单位问责? 所有的事故都有碎片化管理的贡献。不比不知道,按照欧美的标准,中国搞安全的人,一辈子也无法接触救灾环节,搞救灾的人,永远接触不了安全管理。两者脱节的结果,是人人对安全问题都是“瞎子摸象”,只知道自己掌握的一部分,遇到自己经验本领之外的问题,要么什么也不懂,要么不懂装懂。而现代社会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复杂,不是一两个专家碰头就可以认识清楚的,往往是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的综合 反应。我国坚持对灾难问题的“黑匣子”调查方式,社会只能得到经过精心构建的“真相”,而宝贵的经验教训,永远停留在少数专家的心中,永远无法服务社会。但凡真真相,一定会触及制度的缺陷,在当代社会一定会无法公开,这是社会的惯性。人们为什么不相信公开的东西,因为公开的东西太少,太纯洁,经不起考验。 美国消防之所以变成今天的样子,至少经历了三次灾难, 1972 年的“美国在燃烧”运动, 1979 年的三哩岛核电事故和 2001 年的世贸恐怖袭击,结果美国消防的权利越来越大,对公共安全的管理越来越深入。发达社会重视消防,一条很简单的原因是消防是常设的、永久的、职业的,因此是可以改进,可以问责,可以统筹的。我看国内的趋势是反向的,消防对公安的贡献越来越低,城管、急救、应急办等机构都在分权。“三个和尚没水吃”,道理人人都懂,可是越改革权力和责任越分散,所以重大事故就变成无人负责、无人监管的结果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中国社会的进步导致消防制度面临的困境就是如此。 我对世界消防史研究多一点,有一点我很纳闷的是,为什么各国的消防都是职业的、有偿的、有缺陷的,只有中国的消防是非职业的、无偿的、无缺陷的?敢于对消防工作提意见的人,要么是旁观者,要么是边缘人,所以我也不敢务实,只能就虚谈一谈中美的差异。不断有前辈告诉我,中国消防是雷区,动不动会触雷的。如果某一天我触雷,就悲剧了, 16 年的投入都白干了。如果安全领域都不敢说真话,安全问题如何管理?我在美国大公司干过,她有一套内部的告密系统,与武则天的告密制度很相似,只要你发现了安全隐患,可以越级告,直接向 EHS (负责环境、健康和安全问题的副总)告,他们一定会受理的,告错不罚。没有武则天的制度(以及群众的火眼金睛和 EHS 的一票否决),安全问题永远都搞不好。 一个行业协会是否发展正常,有没有合适的伦理是关键。伦理是约束业内同行的一套道德标准。国内总是用官大一级、或者用中央特派员的钦差作法来对付安全问题,别的不说,他们都是外来空降的,很难深入内部。不糊弄钦差,还能端好饭碗吗?问题在于,正常的安全控制是相互监督的,靠业内自律和伦理。一次灾难发生以后,所有的技术相关方都成被告,人人为了洗脱自己把别人拉下水,最后相互攻击的结果,是真相大白。是经济的杠杆,而不是钦差的力量,产生了真相和教训。当然,有人说这是中国文化,是盗版抄袭包庇纵容的文化。如果想朝鲜那样不求进步,这种文化可以保留的。如果需要崛起,就需要一套普世标准,对于行业发展来说,就是行业伦理。起码,行业伦理可以保证大家说真话,减少交流沟通的成本。 最后说几句“深圳山体滑坡”问题的认识,这是一个固体的坍塌问题,是气固两相流问题,是液固两相流(泥石流问题,更常见)的对立面。可以说,中国那么大,能够准确认识这种流动的重力流特征本质的人不多,因此能够判断这种结构会在下雨后(负荷增加,内部粘性系数不变,所以坍塌)会坍塌的人不多,我们找谁来问责呢?我们不能假设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够有博士水平的多相流知识,因此能够认识到危险。中国最缺乏的,是能够用多相流知识基础来解决固体坍塌的人,能够把泥石流问题、雪崩问题、海啸问题、气体 / 液体泄漏问题当作一个问题(重力流问题, Gravity Current )来解决的力学大师,真的不多,我也只知道一位 T.S. Turner 写过专著。没有大师对理论的把关,就会到处指责人祸,寻找替罪羊,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制度,在于没有让专家出头的调查制度、没有让常识普及的出版制度、缺乏树立可靠标准的理论基础以及推出执行审查标准的人才。如果所有的事故调查都止于人祸,科学发展就丧失了动力,李约瑟难题的最可接受的答案,居然是强有力的政府干涉了科学发展的正常进程。人祸论,就是干扰的方式之一。
个人分类: 消防时评|7130 次阅读|35 个评论
从决定论到人祸论,说说上世纪学术界对气候认识的钟摆效应
fpe 2015-4-1 17:04
从决定论到人祸论 说说上世纪学术界对气候认识的钟摆效应 1909 年,耶鲁大学地理学家和地图学家艾尔沃斯亨廷顿得到学术休假和资金去到巴勒斯坦和周边国家旅行。在当时近东地区仍然是土耳其帝国的管理之下,城镇是土耳其总督管理,地方是经常开仗的酋长管理。游牧的贝都因人从他们传统的游牧生活中获得艰苦的生存,从过路的商人获得一点供奉,有时也攻击邻居。因此到那里的旅人都需要从贝都因部落获得保护,经常需要交纳保护费。 到达巴勒斯坦之后,亨廷顿理解参与了冒险的广泛游历,认识到只有巨大的气候变化才能导致过去曾经非常繁荣的城市发生大规模的沙漠化。亨廷顿把他的中亚之旅的观察,包括骆驼路线上的变化,黑海、尼罗河的水位变化,并与古代近东地区的文明兴衰相对照,并加上其他学者和知识分子对不同国家的观察,得到的结论是历史上所有的历史变迁都是全球变化的结果。他试图用太阳活动的周期性脉动来解释这些变化,并声称物理环境的变化影响生活的质量和人们的特质,因此影响人类历史。 亨廷顿用这些结论来支持他的“决定论”范式,其中他认为地球上不同地区的物理地理条件塑造了该地区人口的精神和体力特质。在《文明的主流旋律》一书中,亨廷顿指出: 我们的第一个结论是我们生活在循环周期的系列当中,其中有一些会导致大气环境的显著变迁。我们不知道这些大气电离层和臭氧层是如何受到周期性的影响,但显然这一领域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长周期和短周期都会导致我们的关注。在本世纪,几百年的周期性开始显著。他们的主要特征是普通气涡风暴的数量和强度的变化。这导致了对某一特殊阶段,如希腊的黄金岁月,爱尔兰的黑暗世代, 西欧学习的复兴。这些也导致了气候周期影响人类思维,身体活力、食物生产和地区养活人口能力的系统研究。 亨廷顿的决定论观点, 在 20 世纪初二次大战之前得到广泛的接受。比利时的数学家、统计学家、和天文学家 Quetelet 通过引入统计学方法来研究生物学、人类学和社会学。通过在不同气候环境中的平均人体参数的比较,他认为物理环境产生居民的平均分布特质,包括他们的道德密码。 Quételet 的理论被英国的历史哲学家 Buckle 接受,并建议历史学的基本规律包括物理学定律、例如气候、土壤等,决定了人类社会的特征与道德风貌。德国地图学家 Friedrich Ratzel 进一步拓展了自然环境对人类与社会的影响。不幸的是 Friedrich Ratzel 在 1904 年的一本书中使用了一个术语“生存空间”,被德国纳粹的思想意识工作者所利用,来证明对外征服的必要性。 Friedrich Ratzel 本人并没有要证明扩张和征服的种族主义思想。 同时,地理决定论的研究群体与当时的达尔文进化论(即支持自然环境影响社会特质,通过变异和选择,倾向于那些最适应的,即适者生存)协力合作。作用到人类社会,这一理论认为,数千年来,通过适者生存,那些严酷生存条件的环境产生了那些更善于对付不利条件的人。 在 1930 年代末,由于多种原因,这些决定论范式在地图学者当中失去了可信性。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些学派中科学结论的不当应用,和二战前纳粹意识形态工作者的术语(如种族特征、生存空间等)导致了对这些学术观点和术语的蔑视。其次,一些世界著名的考古学家开始对人的因素分配更大的作用,而不是自然环境作为决定社会和国家命运的主要决定性因素。其中有伦敦大学的埃及学者和现代考古学之父之一 Flinders Petrie 爵士,在中东地区进行了 大量的考古工作。 Leonard Woolley 爵士,探险家和发现苏美尔地区吾珥城的考古学家,也支持变化的人类作用。在一战之前, Woolley 爵士和阿拉伯的劳伦斯合作调查了西奈半岛和內哲夫沙漠,他们挑战了亨廷顿的地理决定论观点。 在近东地区从事大量挖掘考古的杰出的美国考古学家 W.F. Albright ,也否认亨廷顿的理论,他认为后者使用了对考古学残留物的肤浅研究产生的数据和文献,对专业考古工作者的不充分理解,就认为该地区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该地区发生水源变迁的结论。而系统的考古研究证明所有这些结论都是错误的。在很多错误的推理中,亨廷顿建立了历史解释的精致框架。 另一个美国人,土壤学家和农业工程师 W.C. Lowdermilk ,也否认决定论范式,支持“谴责人类”的主张。在帮助中国对抗旱灾和饥荒的过程中, W.C. Lowdermilk, 认为人类是导致灾难性的土壤侵蚀和经济灾难的黑手。他把不当工作导致土地损耗的行为称作“第十一诫”,针对美国的而不当耕作方式提出土壤保护。他把近东地区的农业社会衰退归结为阿拉伯的入侵和征服,因为沙漠民族缺乏土地和水源管理的知识。美国 1930 年代的中部沙尘暴支持了他的观点。 巴勒斯坦地区的以色列人口强烈支持沙漠化的人类原因,因为这符合他们的锡安复国意识形态。考古证据表明这一地区曾经人口众多非常繁荣,曾经在公元前 500 年间,当犹大仍然是独立国家到后来被罗马吞并之时,拥有繁荣的农业。如果沙漠化是阿拉伯征服和数世纪忽视的结果,那么人类企业应当纠正对环境的破坏,让该地区的数百万犹太避难者和移民更适合居住。 1960 年版的犹太百科全书认为,“亨廷顿认为的气候变化没有依据,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湖水水位即使在干旱季节也没有显著变化”。 1970 年代初,欧洲历史上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结果开始公布,挑战了恒定气候在史前时期不变的共识,以及人类活动是环境恶化的主因。英国考古学家 R. Carpenter 认为希腊的极端历史变迁是由于气候变化。英国气候学家 HHLamb 开始调查气候与历史的关联。他证明气候变化的欧洲环境和历史的影响,并提出在 16 世纪中叶到 19 世纪中叶发生小冰川时代的有力证据。 随着众多对气候影响历史的研究发表,虽然他们不会在所有结论上达成共识,但气候被认为是影响因素之一,不应当被忽视,被认为是“库恩式”的范式革命。 一个更基础的原因涉及人文研究(历史学和考古学)与物理科学的对比。虽然物理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喜欢奥卡姆剃刀原则,即对复杂现象的集合寻找一种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最好是数学上的简洁),大部分调查人类环境的人文学者喜欢尽可能复杂地描述全部情景,而避免回答恼人的“为什么”和“什么导致如此”的问题。 这种“新决定论”范式包含了很多被认为是测量历史气候变化对自然和人类系统影响的大量因素。这一理论框架认为人和自然是一套系统的互动部件,在空间 - 时间 - 信息坐标上的某一点。空间坐标定义了地理区域,时间坐标指代那些历史时间段,信息坐标描述社会的通用人类学特征,即由于共同进化过程导致的社会的文化和基因层面特征。 结论是,一个社会所承受气候变化及其结果的能力取决于其子系统,不管是社会还是自然,的反应能力。不过,影响的大小,长度,和二次伤害的积累效应也会发生决定性作用。 以上是 2007 年出版的一本专著《 Climate Change - Environment andHistory of the Near East 》的第一章的主要内容翻译,我觉得写得很精彩,就是看完就忘,实在记不住,只好笨笔头翻译出来,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正像作者提出的艾尔沃斯亨廷顿的背景是地理学家,所以他习惯于用奥卡姆剃刀的观点来解释历史,但是他对气候的效果加以机械式的引申,如果天气温暖就会懒散,如果天气舒适就会高效,这种人机工效学的观点在短时间可以,用来解释文化的演变就显得太单薄了。事后人们攻击亨廷顿,不是因为他提出的社会模型太简单,而是他不当地用人种作比喻,认为天气可以影响人种的优越性,就变成了机械达尔文主义,或者说社会达尔文主义,后者是被纳粹利用得主题,谁碰谁倒霉。现在人们都说亨廷顿的理论过时,可是最近的理论还是支持他的学说的。我们伟大的竺可桢同志,花 30 年的研究成果,不过是验证了他提出过的人类生活的地球环境温度逐步降低的温度曲线而已。虽然我们称作竺可桢曲线,可是亨廷顿在 1924 年就出版了,竺可桢至少晚了 41 年,只能说是中国的温度曲线,与全球的温度曲线很相近而已。 在所有对李约瑟难题进行解释的各种理论当中,我见到的林毅夫的观点最合理,因为他有经济学理论的背景,可以通过为技术发明建立模型,然后用模型的扩展来理解中国古代的发明为什么难以在近代带来更多的发明的问题,这样就比那些纯粹的历史学家更有说服力。他首先辩驳了伊懋可( Mark Elvin )的人口土地比的观点,通过中国历史上的人口突降来解释为什么人口土地比不能用来解释技术进步的原动力。按照我们的理解,人口土地比越高,人们对省力工具的愿望越小,所以不愿意去发明,这是伊懋可的观点,也是从需求的观点出发的。而林毅夫的观点是从古代发明的性质出发,认为缺乏理论基础和实验手段的中国古人是无法提供技术发明的技术突破的,所以他的观点是从供给出发,认为古人提供不了科技突破的理论。问题在于,这两人都是从人致气候变化的角度出发,认为人是根本的原因,这样又陷入了主观唯心的解释。因为中国人如何如何,所以不能发明创造。因为欧洲宗教如何如何,所以科技突破在欧洲产生,这些观点都比较唯心,是典型的人类系统导致气候变化的观点。因为宗教本身就是气候变化的产物,一个气候变化明显的地方,往往是多神教,比如中国;而只有气候单调的地方才会强调单一神,比如中东和北欧。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都是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过程中产生的,因此是气候变化的结果而已。 李约瑟难题的真正解决,一定不是“视而不见”(比如李约瑟难题是伪问题的观点, Nathan Sivin 首先提出,被 David Landes 批驳一通,作学问不能太讲主观,意气用事),也不是气候变化的人祸论,比如林毅夫的观点,而是气候变化中人类影响的长期性和气象条件的周期性之间的共同作用。人类的贡献是长期的,因为人口总是在砍伐森林,破坏水土,必然会改变大气的水循环,影响对太阳辐射的吸收过程,所以总体趋势是变冷的,这一点谁也改变不了。可是在这个整体趋势面前,自然的作用也会发生突发性的影响,比如世界历史的周期性和震荡性,是无法用人类贡献来解释的,所以只有把两者的作用都能够分析清楚了,才会解决李约瑟难题,即 15 世纪初是中欧的分水岭, 1421 年之前,中国老大, 1421 年之后,欧洲为王。李约瑟难题的答案,我看了几十种,都不是最终的解决,关键还是气候变化。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努力寻找自己的奥卡姆剃刀,以上是我的一点读书心得。 气候变化影响文明理论的开创者亨廷顿
个人分类: 消防以外|4282 次阅读|0 个评论
煤火失控因人祸?
fpe 2010-10-3 01:52
煤火失控因人祸? 最近有一篇文章和我对着干( 新京报 《内蒙古煤田灭火调查》 ),偏要从人祸角度来解释乌达煤矿煤火失控的原因,这里再次表达一下我的个人看法,人祸的对立面是制度问题,大家都不敢面对制度问题,所以人祸论无休无止。不能认识到制度的困境,煤火问题永远没有解决的可能性。 从那篇报道上看,作者不懂火灾常识,以为火灾是点火造成的,控制点火就可以控制火灾了,这是外行的认识。在某些情况下(如高度危险品存在的场合),点火重要。一般情况下,火灾失控有其内在的原因,地下煤火,失控的原因主要是通风环境的存在。如果地下条件不合适,火灾不能持久。如果不是地下结构的存在,地表火焰也无法深入地下(同样是通风的问题)。乌达煤火存在几十年,毫无疑问是地表结构遭到破坏的结果,这是有关方面认识的失误,也是政策制定者的失误。那些煤田小老板,不过是错误政策的执行者,任何人处于错误的政策之下,都会犯相同的错误,怎么能够通过指责人祸来避免改进制度呢?不论是孟子的性善论还是荀子的性恶论,现代社会都是通过制度来规范和制约人的行为,通过安全系统来容错、识错、限错、改错,所以灾难问题没有人祸,只有相关的制度建设问题。出了灾难,多问责制度,少问责人事,社会就进步了。 地下煤火的火灾问题,本质在于多孔介质的自燃和缓燃问题。多孔介质通风,所以有氧气供给;多孔介质不散热,所以缓慢氧化的燃料不能得到及时的消散。长久积累的结果,就是自燃。发生自燃的多孔结构,仍然蓄热,因此在灭火剂存在的场合,依然能够放热并保持缓燃的过程,因此不能保证灭火。多孔介质深度燃烧的灭火剂仰赖水,但其他方法也可以达到降温的效果。 我国采取灭火的策略有问题,就是没有充分认识自燃和缓燃问题的艰巨性,希望通过游击战来对付不断扩散的火灾,因此效果很不好。虽然局部可能灭火,但并没有消除火灾的存在条件,因此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很大。为什么乌达煤矿多次宣布灭火了?可能的原因是,一次降雨,导致地面土壤密封,能量无法传递到地表,所以按照测温原理工作的遥感技术就看不到火头了,于是宣布煤火熄灭,灭火成功。这是不能保持的结论,因为水分很容易散失,供氧一旦恢复,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很大。国内多次宣布成功扑灭地下煤火,已经成为国际同行的笑柄了。这是对火灾(缓燃和自燃)的本性认识不足的结果。 由于对火灾特征(缓燃的发生条件)认识不足,导致国内采取了错误的 以采养灭的政策,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政策。地下火灾只能全局考虑,不能把火头驱赶到对方的地面就了事了,火种不灭,火难不已。而且,谁来监督灭火?让肇祸者去灭火,等于让外行去救人,都是不择手段的做法,关键是有关单位认识不足。通常,谁最关心煤火问题?环保局。美国的 EPA 能量巨大,看一看 BP 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的表现,就可以知道美国环保局的力量了。 我过去所在公司曾经发过内部简报,下属一工厂在凌晨排污两个小时,被当地(康州)的志愿环保人员发现,捅到报上,立刻受到 EPA 的罚款和通报批评。所以生产型企业的 HSE ( Health, Safety Environment )官员也是权力很大的位置,有权对现场进行直接处理,并直接向 CEO 报告。国内的整个环节都有问题,关键还是环保局的地位、资金和职权都不够,以及全社会对环保的认识和话语权都不足。另外,之所以不能发现和认识问题,就是人祸论宣传过多,对灾难认识不足的结果。按照大多数人的认识,如果我们都不放火,是不是就没有火灾了?如此推导下去,原始社会最安全,因为他们对火源的控制比现在更彻底。 通常,大型企业是社会安全和责任的表率,小型企业是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的源头。我国整体的社会舆论是减轻国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剥夺私营企业的生存空间,这是违反世界发展潮流的做法。为什么发生事故后,赔偿的生命价格不高(只有预期的 1/5 )? 因为国营企业没有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法制的杠杆向国有企业偏斜,带动了社会的整体安全水平都很低下。美国的国营单位,是吸纳消防工程师的主要机构,政府财产管理局 GSA ,军方,和大型企业,都会雇佣专职的消防工程师,以专业的态度对待消防和安全问题,对此得以稳定发展。 我国政府部门缺乏懂消防的专业人员,当然不会作出专业的政策措施了。另外,消防研究的资金有很大一块来自军方,从公开发表的文献上看,我国军方对消防研究的资助很小,说明我国自行研制武器的战场存活率不高,距离世界先进水平有很大差距,这是还没有经过战场检验的秘密。 大规模火灾问题的挑战在于专业设备。想当年,我们的消防队员(可能来自四川),到科威特油田灭火,以血肉之躯,以惨重的代价扑灭熊熊大火,而其他国家都是仰仗先进的设备,如匈牙利的航空发动机、科威特的大功率水炮和美国的定向爆破和自动立管隔离技术。火灾是偶然发生的事件,似乎为一次火灾投入不值得,所以我国油井灭火队在 2007 年到土库曼斯坦去灭火,虽然完成任务,但严重超时,结果是没有报酬。不是我们的队员不勇敢,而是缺乏技术,没有设备,不能一次性彻底灭火,反反复复,功败垂成。煤田灭火的关键,在于专用设备和工具,不在于勇敢和口号。以前美国英雄雷德 . 阿戴尔( Adair )的油田灭火公司,现在的 BootsCoots 公司( Boots 和 Coots 都曾经是 Adair 的工作助手),都是靠售卖或租赁专业设备赚钱。我们的企业为什么不能立足全世界的市场而设计专业灭火设备?作为世界制造业大国的中国,还需要不断进口特种设备,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我想还是有关单位的国际视野不够吧。 有道是,防范灾难靠制度,应对人祸靠教育,社会发展靠法制,摒弃人祸靠科普。
个人分类: 消防时评|4794 次阅读|4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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