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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光速,学术讨论最好就事论事
热度 3 outcrop 2016-4-27 21:23
超越了问题本身而做各种人身点评甚至攻击,注定是一滩浑水。 高山老师开始还淡定,后来也不淡定的聊人品素质了
个人分类: 科技八卦|3081 次阅读|6 个评论
就事论事:再评方舟子关于狂犬病的文章
热度 35 yanjx45 2013-12-17 08:29
围绕方舟子,似乎有方粉和方黑两大阵营。其实方舟子做的事,有对有错;对的应当支持,错的应当反对,这才是科学、公正的态度。 12 月 8 日,为回复科学网陈安博主指名道姓的一个“提问“,我借题发挥,写了一篇题为《 就事论事: “ 外国 ” 没有疯狗!》 的博文,旨在向在海外留学的中国学生普及关于狂犬病的知识。 当天就 有博友在我的博客下留言,转告方舟子对我的这篇博文的评论: @ 方舟子回复 @ 健康之家: 看 严家新 今天刚发的文章《“ 外国”没有疯狗 !》就是 夸大其词 。 即使是美国,抽查的结果也还有0.3%疯狗 。 严是研究生物制品的,不要把他说的当权威。 有网友当即回复方舟子,大意是 : 千分之三,比中国的大城市中疯狗的比例还高,怎么可能? 方舟子当即部分认错, : “ 我说抽查其实不准确,不是随机的,……所以患狂犬病的比例偏高。 ” 我在12日专门写了一篇回复的博文:《与方舟子辩论:美国有无“疯狗”? 》: 美国多年前就公开宣布(得到WHO正式承认):美国是已消除(eliminate)犬狂犬病的国家, 即 美国没有“疯狗” 。而 方舟子却宣称:“ 美国抽查有 0.3% 疯狗 ”!这种说法当然是完全错误的。 据网友在我的博客中留言转告, 方舟子 14 日又出了一篇博文:《 如果给阿猫阿狗给咬了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bqc.html?tj=1 ) ,希望我再进行评论。现将网友在我的博客中的部分留言和我的评论转贴如下: 小玩子 2013-12-15    21:07 严教授好,方舟子出了一篇博客“如果给阿猫阿狗给咬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bqc.html?tj=1 ) , 其中说到了被猫狗咬伤的处理和十日观察法。不过,我有一段不太理解“ 狂犬病毒不会被抗体消灭?这是因为狂犬病毒特别善于“潜伏”,在它的表面有一种蛋白质能够对抗体内的干扰素,降低人体的免疫反应,而且,一旦病毒进入了神经纤维里面,就多了一层保护,人体的免疫系统很难发现它。 ” 可否请严教授简要评论一下,他这种说法对不对。还有文章中提到狂犬病发病以后,有被救活例子(不超过10例)可否也请严教授评论一下。谢谢。 博主回复(2013-12-15 21:52) : 原文中并未笼统地讲“狂犬病毒不会被抗体消灭”这样的话,只是讲自然感染的活病毒能避免产生抗体(直到在CNS大量繁殖后才可能产生抗体)。所以狂犬病的死亡率才是100%。 只有疫苗才能产生有效的中和抗体并避免发病。 要杀死神经纤维内的病毒,是要难一些,但方没说不可能;仍说晚打疫苗也可能有效。 狂犬病人被救活的例子,打过疫苗多年后再次感染后又发病,结果有救活的例子,而对未打过疫苗的被治癒,国际上还有争议,多数认为一例也没有,个别存活下来的都与治疗无关,个别蝙蝠咬伤的病人发病后在自然状态下不作任何治疗处置也仍有一定存活率。 JQP xgyxy 2013-12-15 23:14 严老师,看了您对这位网友的回复我觉得比较疑惑,您回复“要杀死神经纤维内的病毒,是要难一些,但没说不可能。仍说晚打疫苗也可能有效”。根据WHO和您的观点,不管任何时候的延迟只要在全程接种完疫苗后15天检测出了大于0.5的抗体就能证明100%的安全了! 1、在这里为什么清除神经纤维内的病毒是可能有效? 2、(延迟注射)全程接种完疫苗15天后检测出大于0.5的抗体人就100%安全了(抗体清除了体内所有的病毒包括神经纤维内的病毒)。我应该坚信这个标准吗? 请严老师指教! sllzyl 2013-12-16   10:17 JQP, 你好,我前几天在留言板里曾经看博主回答过这个问题,你可以再看一下留言,有个朋友也是问了和你一样的问题。记得答案是这样的,问题如你所着问,回答是这样的: 咬伤后即使是马上打,也算延迟,起码延迟了一分钟,但是延迟打是肯定有效的,之所以说是可能有效,是在打之前说的(因为在这个时候,谁也不知道你体内的抗体能不能赛跑过病毒,如果打完了疫苗还未发病,那就是肯定百分百有效了,打完了就不是可能了,而是百分百肯定。 这是博主的原话,希望能帮到你! 博主回复(2013-12-16  12:43) : 对。 Iambinbin 2013-12-16  14:11 严老师,大家, 别骂方博士了,起码在狂犬病原理方面,方舟子比北京某免疫学主任王月丹强好多了 下面是方博士2013年12月14日的文章。 在狂犬病原理和预防方面,方舟子和严老师高度一致. 方舟子认为在病毒到达中枢神经之前,进行疫苗接种,抗体都是有效的 http://www.scipark.net/archives/13610 博主回复(2013-12-16  14:35) : 确实,方的这篇文章,即使有意挑错,也挑不出原则性错误。 可以讨论的是其中谈到关于狂犬病人能否治癒。目前国际上主流的看法是:以往未曾接种过疫苗的狂犬病人无一例是“治”好的,个别痊癒的病例可能是自癒的。其治疗方法甚至很可能实际上帮了倒忙,其“成功”是靠“运气”,是不可重复的。 Iambinbin 2013-12-16  14:23 严老师,各位, 方舟子博士的这篇文章,其它地方都好,就是“十天观察法”有所曲解。而且认为不能在中国推广,这是错误的。请甄别。 十天观察法,并不是不要打疫苗,而是在开始打疫苗的同时,观察动物! 博主回复(2013-12-16 14:45) : 是你对方舟子的说法有误解。 方并没有“认为(十日观察法)不能在中国推广,” 方说的是:(执行十日观察法时)“美国的做法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不同”,中国不能“采取美国的做法”,而是要原原本本地采用WHO的方法。 美国在执行十日观察法时,是根本不打疫苗就直接进行观察,在中国的疫区应该是先尽快打一针疫苗,然后再观察。 科学最讲究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补充评论: 方的文章中值得进一步讨论的几个小问题:    1) 方说: 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证实的最长记录是6年”。 其实狂犬病潜伏期一年以上的证据都不充分,美国CDC报告关于6年潜伏期的 论文的题目就是 :“ 无法解释 的……狂犬病病例”,说明作者本身对类似病例的可靠性的信心就不足。 狂犬病的潜伏期最长可达 6 年的说法从未得到完全肯定。     参见本博主的博文: 全球人狂犬病最长潜伏期的首份病例报告:争议不断(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576934.html )    2) 方说:“ 迄今为止,狂犬病发作后被救活的不到10例,每一例都是医学奇迹 。 ”    目前国际上主流的看法是:以往未曾接种过疫苗的狂犬病人无一例是“治”好的,个别痊癒的病例可能是自癒的。其治疗方法甚至很可能实际上帮了倒忙,其“成功”是靠“运气”,是不可重复的。 参见本博主: 2013 - 5 - 28 的博文:《 人类狂犬病治疗的现状:仍未实现 0 的突破 》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694259.html  ) 3) 方说:“ 人造抗体与疫苗合用,免疫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 按 WHO 的观点,暴露后处治要 100% 成功,需要采取 3 条措施,缺一不可 。除了使用疫苗和免疫球蛋白,还要正确进行伤口冲洗。 结语: 其实,我既不属方黑,也不属于方粉。 科学最讲究实事求是 。 在狂犬病知识的宣传方面,方的大部分观点与我是一致的。希望前述辩论、评论或争议能加深我们对狂犬病相关知识的认识,并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参与讨论。只有采用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才能最大限度地推进正确的狂犬病知识在中国的普及,从而能促使中国早日彻底消除狂犬病。
个人分类: 狂犬病防治|40785 次阅读|144 个评论
就事论事:“外国”没有疯狗!
热度 24 yanjx45 2013-12-8 14:56
来科学网开博4年,几乎每天都要回答几条网友们提出的有关狂犬病和疯狗方面的问题。4年来,我的500多篇博文和对将近2万条留言和评论的回复,已经涵盖了有关狂犬病和疯狗的几乎所有问题。如果看了我的博文和相关回复后,还有问题要提出,提问的人中占相当大比例的不是中文阅读、理解能力有问题,就是心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其中甚至不乏货真价实的精神病患者。当然,在这大量的提问中,也有包含真知灼见的,尽管数量很少,但对本博主是弥足珍贵的。 今天看到科学网博客中有一篇博文的题目就是“问严家新老师:【外国疯狗】咬人的后果和中国疯狗有差别吗?”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3483-747919.html  ) 点开一看,该博文的作者似很难归类为上述主流的提问者,而是科学网大名鼎鼎的陈安博主。 具体内容却实际上是罵大街。 科学网博客圈中两位重量级人物如此撕破脸皮緾斗,确实有辱斯文,是科学网的不幸和恥辱。 本博文不想参与此类无聊的罵战,而是想借题发挥, 就事论事,论证 “ 外国”没有疯狗! 几年来在本博客中提问的网友中,也有大量正留学国外的网友,他们确实经常会重复提出关于“外国”的狂犬病或疯狗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留学生们经常会在国外闹笑话,“丢中国人的脸”(中国在控制狂犬病方面落在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后面,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是“ 囯恥 ”,中国还培养了世界上最大的一支“恐狂症”患者的队伍)。 举一个最新的真实的例子。昨晚,一位正留学澳洲的网友提问: Kevinseelol 2013-12-7  19:07 严老师, 我是一名在澳洲读书的学生。 我10月20号睡醒发现脚上有伤口,两个圆点,出血了。 然后去医院, 医生说没事 。 还问我要不要打破伤风 。 我没打破伤风。 我只关心狂犬病。 他说没有狂犬病可能 。 可是当我这两天查找澳洲蝙蝠的时候却发现我的伤口和蝙蝠咬伤很相似。 我好害怕。 不知道该怎么办。 另外补充,我没见过蝙蝠, 而且我在塔斯马尼亚州不是昆士兰也不是大陆。 我这种情况会感染吗? 有必要注射疫苗吗?我今天不舒服,恐慌,而且感觉伤口异样。 博主回复(2013-12-8  08:23) : 澳洲是基本消灭了狂犬病的国家,而且在整个东半球,蝙蝠感染人的概率可忽略不计。   总之,不要将恐狂症带到国外,让老外笑话 。 其实, “外国”根本就没有疯狗。 此处所说的“ 外国 ”,主要是 中国人前往留学的国家 ,即特指 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 。 此处所说的“ 疯狗 ”,是指 患有狂犬病,会主动攻击人,并可能使人患上狂犬病的狗。 这些“外国”(包括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早已消除了狗、猫等家养动物中的狂犬病。在这些国家被狗咬,甚至是被看上去像是疯狗的狗主动咬伤,通常也是不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狂犬病,而 健康狗是不会传播狂犬病的 。 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甚至很难找到可提供狂犬病疫苗的医疗机构。 有不少在“外国”被狗咬的中国留学生常常为找不到可以提供狂犬病疫苗的医疗机构而惶恐不安,甚至与当地医生就此发生争执或冲突。 这些留学生应当掌握关于狂犬病的基本知识 。留学生通常是一个国家文化层次相对较高的一部分人。如果这部分人到国外因无知和偏执而与当地医生发生争执或冲突,则更是会有损中国人在世界上的形象。 希望所有准备或已经留学或移居上述“外国”的中国人掌握狂犬病在全球流行分布的基本知识,不要将中国特有的恐狂症带到“外国”。 至于野生动物特别是蝙蝠中的狂犬病,其发生概率总的来讲是非常非常低的。具体可参看本博客中的相关博文,如: 在整个东半球,蝙蝠狂犬病的危害其实很小很小! 2013-11-26 如何控制蝙蝠狂犬病?(WHO 最新技术报告) 2013-11-26
个人分类: 狂犬病防治|22096 次阅读|39 个评论
你這才是文革作風呢!
热度 9 jiangjinsong 2012-9-6 08:43
網絡上許多爭論最後往往都會變成這樣子: …… A:你這是文革作風,你這是大字報紅衛兵扣帽子群眾運動…… B:你這才是文革作風呢,你一家子都是紅衛兵,你這才是大字報紅衛兵扣帽子群眾運動…… 其實,大家還是就事論事比較好,別輕易給對方扣文革的帽子。 否則雙方都是文革作風。不過是文革中互相鬥爭的不同派系而已。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3267 次阅读|19 个评论
科学网的这次吵架事件让人不爽
热度 27 陈安博士 2012-4-1 08:09
  科学家老王和老李之前是朋友,先假设两朋友某日相见聊天的这样一个场景——   老王:老李,看什么呢?   老李:正过来的那姑娘屁股真性感!   老王:瞧你!心思又歪了吧?!   老李:刚好有相机,我得抓紧拍下来。   后来,老王和老李在博客上反目,老王在自己的博客写道:“我和老李很早就认识是熟人,我亲眼看到他拿公家的相机拍姑娘的屁股,每天不是关心科研,而是关心屁股的性感程度。此等科学家,算神马东西!”   看到这里,大概大家都觉得有点过了。   交朋友的时候往往不可能每句话每个举动都符合高尚道德的要求,甚至有些戏谑之语或调皮之举甚或故作猥亵之行为在朋友面前流露,大家调侃一下也就罢了,但是如果拿出来作为后来反目时攻击对方的依据,怕就没意思了。   俺们之前遭遇过另外一个事件,某日戏谑地评述科学网博友,有被评述者不爽,严辞批判俺,在日本大地震发生之后,一个所谓的应急管理专家还乐呵呵地讲笑话。什么东西!   诸如此类的话,俺只好无语!好在后来有朋友明白:这个就算人身攻击了吧?!   我从此就怯了,好在对方不算什么朋友,连熟人都不是,也就避免了更大伤害。如果是朋友,再挖出俺们更多类似于开始讲的“拍屁股”之类的事迹,俺们大概都不敢在朋友面前偶尔顽皮一下了——一朝被蛇咬的感觉会很严重。   昨天开始的科学网又一轮吵架开始,看到科学网也推荐了这次吵架,觉得科学网似乎在成熟。只是可惜的是,这又不是一次“就事论事”的吵架,而是用了引申、类比等修辞方法来支持的吵架。   俺老人家只好叹息一声了。
个人分类: 事论|5034 次阅读|61 个评论
要多就事论事,要少意识形态——与周可真老师闲聊6(终结篇)
热度 5 QFL 2012-3-12 09:24
要多就事论事,要少意识形态——与周可真老师闲聊6(终结篇)
人们因所持的观点不同,便常常会产生争议 :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我才写了与周可真老师的系列“闲聊”博文,以望能在商榷性争议中更多地增长自己的见识;这些争议性、商榷性的“闲聊”话题对我而言,这恰正如《礼记》中所云: “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 我认为: 争议或讨论某观点时,双方还是就事论事好,不宜带有意识形态上的偏见,更不宜去涉嫌“上纲上线” ;否则,那就真难继续“闲聊”下去了。以前,我对可真老师的少数博文的某些观点,顶多是“不赞同”而已,但对其此篇《 答肖重发 》博文,却是首次感到了“失望”。 可真老师在《 答肖重发 》中说:“ 不要看不上中共,中共才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 你们以为美国才是中国人的朋友?美国永远不可能和中国人站在一起 —— 因为在全球化时代,在能源已经定格和在新科技没有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有了中国的前途,就没有美国的前途!……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不可能改变的,虽然你们受了西方文化的深刻影响,但我认为你们可以‘超越’你们的‘时代’,却不可能超越你们文化!……中共是真正中华民族和文化的代表 —— 这完全是凭直觉话! ( 今天喝了一点酒 ) ” 。 老实说 , 我真是不愿相信: 上述这段话竟是出自于可真老师之手 ; 如此“上纲上线”的话语,匹夫都尚且耻之,更何况学人乎? 于是, 便连驳斥它的兴趣都索性没有了 。 对于任何争议性的观点,若要深入讨论下去的话,双方都必须紧围着此观点,就事论事地争论 ;否则, 争论就会犹如鸡同鸭讲,而永远扯不到一块去 。例如,当我谈论某些具体人权 ( 或民主、价值 ) 问题时, 您完全可以驳斥我博文中那些具体观点或具体话语是荒谬的;但却不宜将我的该观点直接就给冠以“西方人权 ( 或民主、价值 ) 观”,并接着从其他方面、另起炉灶地进行反驳 ,尽管我在博文中多次强调 “ 人权 ( 或民主、价值等 ) 是普世的,是不分东、西的 ”。再例如 ,我也绝对不会像可真老师那样地断然说“ 刘兄及其他各位博主已然完全接受了西方人权观念,缺乏自己独立的思考,所以结论必定与西方人的结论完全一样 ”等诸如此类的下定义之话 。 我一直很反感“政治意识形态”思维下产生的各种带有“阶级”色彩的奇谈怪论 ;例如,传说中的“ 5 毛党”与“ 5 美分党”就是典型的、对立的一对极端活宝。当可真老师说“ 人生在世,千万不要趋炎附势!当今世界,美国是权贵,难道美国佬和美国的制度就是我们炎黄子孙所应该学习的? ”等类似话语的时候,如果抛开了具体的“就事论事”、而孤立地看这些话,它们都是合理的;然而, 单就我们之间所争议的任何具体观点而言,讲些此类的话语又能有啥意思呢? 这又是哪给哪啊?若较起真来,只能徒增口水而已,却别无他益。 另外,可真老师也说:“ 美国永远不可能和中国人站在一起 —— 因为在全球化时代,在能源已经定格和在新科技没有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有了中国的前途,就没有美国的前途! ” 如此赤裸裸的“热战思维”、公开鼓吹资社斗争,或许在当今世界中北朝鲜等国家还可以看到 ;如果这种论调在全国范围内喧嚣起来的话,那只能会落口实于持“中国威胁论”的西方政见者们,并进而给中国招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尽管在国际上,中国是一直大力宣传自己的“和平崛起”形象。 可真老师说:“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不可能改变的,虽然你们受了西方文化的深刻影响,但我认为你们可以‘超越’你们的‘时代’,却不可能超越你们文化 ”。 那么, 请问可真老师:谁要改变中国的传统文化了?谁要超越中国的文化了?反而,我倒是有多篇前期博文是赞同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美德的。 动辄就说别人是受了 “ 西方文化的影响 ” ,而却忘记了自己接受的恰恰正是西方的马义理论 : 这样做是不对的 。更何况,西方文化中很多成分本来就是很先进、科学的;中国在海外有着大批的留学生 (这 其中也包括了几乎所有高级领导们的子女们 )与移民们 ,他们就是用脚投票,也是在总体上肯定了西方文化。 其实,也不妨反过来试想一下: 如果非得强去纠结于“意识形态”,那么请问可真老师 : 马义理论是来源于西方吗?政党(包括共产党)是来源于西方吗?司法独立是来源于西方吗?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法治、选举等等,它们是来源于西方吗?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是来源于西方吗? 另外, 请再看看我们的衣食住行的各个具体方面,又有哪些不是源于西方的? 至于 现代科技,那就更不要说了吧? 其实,在当今文明社会里,有太多的东西或事情,其实是没有东、西方之分的;换句话说,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当今社会的发展方式,只有常规,而没有奇迹;谁违反常规,谁就会招致灾难 。正因为如此,我很赞同: 在争议某观点时,要多些就事论事,要少些意识形态 ;否则, 正直的民族主义者也可能会蜕变变成狭隘的民族主义者 。 可真老师说:“ 人生在世,千万不要趋炎附势!当今世界,美国是权贵,难道美国佬和美国的制度就是我们炎黄子孙所应该学习的 ? ” 众所皆知,世人常说:日本最贱,美帝给他两颗原子弹,结果却成了美帝的忠实走狗!然而, 从历史角度上讲:沙俄是确确实实地侵占了中国百余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且致使外蒙脱离出去;中国内战时,苏联老大哥的“间接”指挥几乎令中共人员殆尽;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中国遇人祸加天灾,苏联老大哥反而趁火打劫地苦苦逼债,致使中国百姓更多地被饿死;当中国拥有原子弹时,苏联老大哥主张对中国进行“外科手术”式的核打击,在此刻却是万恶的美帝大力反对,救了中国;苏联老大哥卖武器给越南、印度等,而这两国都曾给中国干仗……;所有, 从历史上讲,苏俄给中国带来的危害程度,应该是仅次于日帝 !然而,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人爱忘记历史,而非得贱骨头似地硬把自己捆绑在苏俄身上,而与世界的主流价值去做对呢?这又与日、韩等国家争着巴结美帝有何区别呢? 当然了,还说回来了,以上观点是以 “ 意气 ” 成分为主的。 在具体社会体制上,到底是谁合适或不合适,最终那还得靠社会事实、而不是由 “ 意识形态 ” 来检验 ;只不过是,若社会体制走错了路,老百姓牺牲的代价可能会更沉重点。 最后,可真老师说:“ 美国不过是一个暴发户,它有什么文化根基?它连德国、法国、英国的文化都不如,更何况中国! ” 唉, 估计可真老师连大致基本的概念又都没有搞清楚: 文化是不能等同于历史滴 。何谓文化?尽管不同的人对文化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是,却在大体上都认可用一个民族的生活形式来指称它的文化,例如,文化通常要包括文字、语言、地域、科技、历史、文学、音乐、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各方面的内容。我们应该认识到,某国家的文化,在某些具体方式上,都会有自己独到之处,甚至是很先进;所以,一般而言,对别国的文化持轻视态度是不对的,而对自己祖国的文化,一方面,妄自菲薄固然不对,另一方面,夜郎自大也是错误。 另:本人其他相关博文如下: V、《 当今是一个“逐于体制”的时代——与周可真老师闲聊5 》 IV、《 人权应该大如天——与周可真老师闲聊4 》 III、《 好游戏规则与普世价值无东西之分——与周可真老师闲聊3 》 II、《 江山只合生名士,莫遣英雄做帝王——与周可真老师闲聊2 》 I 、《 游戏规则与政治强人,哪个重要?——与周可真老师闲聊 》 图片来自网络,仅欣赏使用。
个人分类: 个人观点|2020 次阅读|5 个评论
能否就事论事?——从“片面的深刻”说起
热度 14 lvnaiji 2011-4-28 08:58
吕乃基 到科学网两年有余,不时看到争论乃至掐架。对一个观点的争论是正常乃至必要的,然而有些争论往往偏离正题甚至演变为掐架。每每看到此情此景不免心中戚然:科学网上,大抵皆为同行,皆有相当底蕴,而且大多不是同一单位,彼此也无利益冲突,何以剑拔弩张至此? 博主无意对此“娓娓道来”,仅从“片面的深刻”说起。 所谓“片面的深刻”,人人皆知,意为为了深入揭示事物的某一属性,往往有意无意忽视其他方面,所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当下社会盛行“一方面另一方面”,看似面面俱到,实际上几乎什么都没说。参见“ 壮丽的死胡同? ”以及“ 空洞自足,没完没了—— 列维-布留尔述及中国古代思维方式 ”。 作为博文,片面的深刻就更为突出。就一个问题,即兴发挥。问题总是嵌入于语境之中,进而与其他乃至无限的问题相关,因而只能为深刻而片面;即兴,亦即未必深思熟虑。若是全面,若是详加推敲,也就不是博文了。毕竟,在科学网上,来的都是“客”。 既然如此,评论也好,答复也好,能否仅就对方所及之“深刻”说起,就事论事。要是对方说,这个鸡蛋真难吃,那么就去尝尝,是否确实难吃。仅此而已,到此为止。 现在的掐架大致有两种: 其一是在客观上。 株连九族:隔壁家那鸭蛋就更难吃,你咋不说呢? 反戈一击:你自己的怎样啊?(对某某长期疯狂的网络迫害,对自己的错误缺点误伤死不认错。) 剑走偏锋:鸭蛋是好吃,可是不符合我们家的具体情况 谆谆善诱:想想过去吃的是什么吧,要知足; 打狗看主:下蛋的是一只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鸡。 …… 一句话,回避事情本身。 其二,更有甚者,追查主观动机。 是何居心?体现一些不得志者对受到重用的海归的斗争(比如反复攻击某某,就体现深刻嫉妒)。研究一下某某的假打,就知道他的每一次行动都有直接的目的性和利益所在。 王顾左右而言他:隔壁那家给你多少钱? 家丑不外扬:再难吃也是自己家的鸡下的蛋,凭这个就不能说难吃。 利益捆绑:你就是吃这鸡蛋长大的,你有什么权力说这蛋不好吃? …… 一句话,剥夺对方的发言权。 记得伏尔泰说过,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博主曾上载“ 多余的话:科学网能否领改变学术风气之先 ”一文,此文也是有感而发。衷心希望科学网上诸位的评论和答复能就事论事,仅此而已,到此为止,以开学术风气之先。
个人分类: 科技|6814 次阅读|29 个评论
你看你,又不就事论事了
热度 2 陈安博士 2011-4-15 13:49
  合工大我在合肥读书的时候应该去过十几次,不过,对这个大学没有特别的感觉。   陈刚的事情一下子让这所大学出名了,中间知道它是因为北航的一位副书记还是副校长被调去做了校长。   对这位校长,当时记得有一件事也许值得一说,当北航沈士团校长因为学生论文抄袭还是造假而被牵连的时候,这位副职非常坚定地说这就是要搞沈校长,我们坚决不答应,政治立场非常鲜明。   陈刚之死后,发现很多人在论及此事,谈的是另外一个调调,说陈刚怎么这么官迷啊,就不能好好念书,做个好老师吗?难道非要当那个官?   这么说就不是就事论事了,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陈刚的追求就是希望通过学生工作而成为大学里的一名合格的政治人物,这可无可厚非。大家大可在这个事情上说合理不合理,合适不合适,非要他转行干别的,这个就没有什么理由了吧》   正如网上所说,你和他谈学术,他和你谈政治。总之,按照李云龙的说法,是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个人分类: 人论|3291 次阅读|3 个评论
中国,包括科学界,一直缺乏就事论事的基本求实精神
热度 15 陈安博士 2011-4-13 06:10
  最近老觉得科学网编辑部那里存了一个黑名单的李维先生很有意思,在他的每篇博文后面,都有一句话: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我觉得这三句话很有道理,我们首先做到的是就事论事,然后再去寻找更为深刻的规律,可惜,我们好像在不断地去挖心灵深处的东西,挖动机,找根源。这个玩意儿就不太科学了吧?甚至,太过政治了吧?   在中国科学家里也缺乏就事论事的基本精神,而俺们觉得现代科学其实是建立在所谓还原论的基础上,也就是,都是就事论事的,然后再去寻找更多因素之间的所谓关联关系。   麻庭光先生所以老在药家鑫杀人的这个事情上套他的逃生学理论,也是不懂得对于一件几乎所有细节都清楚的杀人案,就应该就事论事,而不是找什么激情杀人的心理因素,而李玫瑾被网友总结出来的“钢琴”说,也是把两个看似遥远的事情一定要在一个电视节目里联系起来,这就不是就事论事了。   挖动机,找根源似乎一直是国人,至少是1949年以来喜欢用的一种方法,这让我怀念起形而上学来,这个被我们的辩证法驳斥的灰头土脸的哲学思潮和方法论,其实很就事论事,在涉及到一件事情调查的细节方面,应该是为我们所用。   也许,笼统论,整体论之所以在我们大有市场,与大家一直缺乏就事论事的基本传统有关。结论:还是形而上学好!   对了,我倒是觉得编辑部那里不见得有一个确定的黑名单,但是,尺度对不同的博主有所区别那是一定的。
个人分类: 物论|4672 次阅读|26 个评论
就事论事谈施一公回国
qizongli 2008-10-17 14:23
科学时报:就事论事谈施一公回国 科学时报2008-9-9作者:金拓 最近,因普林斯顿大学网页上仍然记载施一公的教授身份(虽然处于学术休假或休假状态),施一公是否全职回国以及能否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的外籍杰出青年奖项成为争论话题。对施一公的主要批评在于,其仍然作为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申请上述奖项违规;有些更严厉的批评认为,施一公回国是为了争取体制内的名利。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教授全职回国确实需要过渡期 首先,我同意饶毅的说法:施一公回国需要过渡期。从普林斯顿大学网站上可以看出,施一公在普林斯顿的研究团队有相当规模,特别是有一批慕名而来的研究生、博士后。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施一公在决定回国及实施回国计划的过程中对这批人要有所交待。尤其是其中一些(与导师合作的)研究已经进行到一半的学生,应保证他们完成作为施一公的学生或博士后的普林斯顿学业。这其中还包括以施一公为项目负责人的用以资助这些人员完成学业的津贴。而要做到这一点,施一公必须在名义上仍然是普林斯顿的教授。否则,这些学生必须转到其他教授名下。我在美国的学术地位虽然远不及施一公,回国时也经历过类似的情况。由于我回国后名义上不再担任当时任职大学的教授,三名博士生只得分别转给不同的其他教授,其中两人因为涉及原来的研究较深,学术上仍然由我指导,几年来这两个学生隔着太平洋和我在国内的学生竞争我的时间,和名义上担任导师的其他教授的学生竞争实验资源,吃了不少苦头。更重要的是,他们毕业时还要在我所熟悉的领域找工作,名义上不是我的学生会有不便之处。我们应该理解施一公名义上仍是普林斯顿教授是过渡的需要,而安排这样一个过渡期是对各方负责任的做法。 判断施一公在清华全职在普林斯顿兼职或者相反,应该根据他在两校实际投入的时间。如果一个学者在国内的时间达到或基本达到一般规定的一年中的9个月,应该认为该学者是全职回国的。而当一个教授的学术活动的重心已经转移到国内时(定义为一年中9个月以上),不允许他(她)利用国内的资源支持其在国内的科研活动,岂不是要人家做无米之炊。 退一步说,即便施一公在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外籍)这件事情上违规,也不负有欺瞒的责任。首先,施一公没有隐瞒他在普林斯顿至今仍是名义上的教授的事实。其次,国内科研基金的规定对海外学者也有一年当中至少9个月事实上(Physically)在国内的要求。这样的要求至少给了符合这条要求的归国学者自己有可能符合规定的合理推定。在这样的前提下,施一公咨询了基金委,得到认可后再申请,在做法上没有任何欺瞒的成分。 施一公回国在客观上得不到什么世俗的利益 那些认为施一公回国是为了追求国内的体制内个人名利的说法,我觉得是诛心之论。客观上,我实在想不出国内学术界的体制内能够给施一公提供哪些可以超过普林斯顿大学正教授的学术名声、哪些可以和施一公在美国的家庭收入匹敌的合法经济利益、哪些可以和其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生及博士后的平均科研能力相比的实验团队。没有任何世俗的利益能达到这一点。即便是施一公在国内混上个院士、长江、杰青之类,也未必能给他已经是普林斯顿正教授的学术地位加分。 那么,是什么促使施一公回国呢?国内科学界的现状能够向施一公这样的学者所提供的,只能是历史机遇和历史作为,是通过影响更多的需要受到施一公这样的学者影响的人们而达到的社会效果。也许正是这样的客观现状才让施一公有了几分悲壮感和使命感(我的诛心猜测),一时按捺不住,对记者进行了表露(尽管我认为对媒体应该保守和保留)。 施一公处在改善中国学术环境推动者的一方 许多施一公的批评者都指出,中国科研学术环境的不足是科学和技术水准落后的主要原因,从而对归国学者的纯学术地位在中国的作用不以为然。我理解这些批评者的想法和心情。然而,学术环境的改变不仅需要体制外的批评和揭露(尽管非常重要),还需要越来越多有发言权的人在体制内努力;可以说,如果没有人在体制内做坚韧、细致、并有可能得到最高决策层了解的努力,效果将遥遥无期。 对于希望通过改善而不是迎合国内现存的学术环境而在国内生存下去的基层科技人员,特别是对于那些只能在较正常的学术生态下生活但又离不开科学研究的人们,施一公这样的客观上在国内没有世俗利益,只有历史使命可求的归国学者应是天然的同盟军和战友。也许目前的争论对于仍然年轻的施一公是一番无妨大雅的锻炼,但我们不希望施一公的抱负夭折。对于国内科研生态的改善,施一公等一批人是难得的推动力量。对施一公的这轮颇有声势的批评(其中主要是误解),客观上会让以往揭露过的以虚假或夸大的学术成果招摇撞骗的忽悠家们得到安慰。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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