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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人生
热度 12 dunmm 2014-10-13 20:37
我是王二,王二就是我。小时我住在一深山里,白天常跑到山顶,躺在芦苇管下睡觉、做梦,至于做了什么梦,早已记不清了。我喜欢蓝天白云,更喜欢远处的山峦,隐隐约约的闪现在天际末端。我总想,那里应该有未知的人、未知的动物,也可能什么也没有。但我非常好奇,常常对着远处发呆,一小个时,一个下午,或许更长时间。村里的人见我,就跑到我家去,说我有病,可我不在乎,因为他们不懂我内心的世界。夜里我也爬上山顶,躺在芦苇管下,看着月亮星星。黑夜就像一层纱,蒙在你的眼睛上,谁也无法知晓揭开纱巾后的世界。我爱幻想,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除了这些,我也常和儿时同伴去放牛、去偷地瓜、去烤红薯、去打架等。说到放牛,是我溜出去最好的掩饰,对于这样的借口,我从不会错过,后来父亲买了头小黄牛,公的,这点令我很不满。原因是我家的公牛,常常有点兴奋过度,遇见母牛,死活不走,有时,闻着母牛的味道,会从这山跑去那山,只这一点,就令我吃尽了苦头。我出去放牛时,天还没亮,从街口走到街尾,常碰见裸着上半身的男子,从东墙爬到西院,去的早时,我就趴在窗户,静静的听些有关语气词的发音,有时发音长,有时发音急促,久而久之,我就落下了后遗症,这样的症状,严重影响我的听觉器官,有时有人朗诵 诗歌 ,我也会性欲高涨。 我放牛,把牛扔到山里,就不管了,等自己玩够了,再去找它,找不到时,我就回家,说小公牛发情后就没了,可能和母牛私奔了,也可能不是母牛,或者是其他雌性物体,比如兔子、野鸡、野猪,甚至是蚂蚁都极有可能。总之,小公牛是发情后没的,与我无关,对于这样的解释,父亲就会拿棍子打我,从街上一直追到村口,到了村口,公牛就出现了,从我身边走过时,大摇大摆的,像泄了欲一样。这样的情况出现多次以后,父亲决定卖掉公牛,买头母牛,可买了母牛也不能保证母牛不发情,除非在买之前,就确定母牛是性冷淡,可性冷淡的母牛市场不好,卖家从来不透露,后来,父亲卖了公牛,母牛也没买,我就开始想念小公牛,说实话,小公牛和我是有感情的,至少在泄欲之后,还是懂的回家,倘若泄了欲之后,就一走了之,那我难免遭受皮肉之苦。对于这样的伟大友谊,我甚是怀念。在失去小公牛之后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无拘无束,去地里偷地瓜偷红薯偷花生,能吃的都偷,不能吃的也偷,有时偷得多,吃不完,就种回地里,不能吃的,偷来之后,就埋在土里。红薯偷来后,我们会掏点牛屎,裹在上面,然后地上挖个洞,洞里添点木材干草,在把红薯放进洞里,点燃干柴,等闻到香味时,就用棍子挑出来,拨开干巴巴的牛屎后,在脱去红薯皮,放在嘴里,咬上一口,味道美极了。如果是个生手,情况便大不一样,当然除了红薯,花生地瓜也可如此。 吃饱之后,人就会骚动,年长一点的会去勾搭妹子,讲几个黄色笑话,再借机吃点豆腐,这是常有的事,当然,之外的人也不闲着,比如当时村里有个姑娘,长得高,身体壮,每天饭后,就会去邻村干架。我去了几次,总躲在草堆里,乘人不备时,拿一小石头就扔,不管扔到谁,扔完后我就躺在那一动不动。后来有次,扔到光头,头上瞬间起了红包,他发了疯,到处找“凶手”。无奈,我人小,隐藏的也好,硬是没找着。最后,两个村的大佬在村口商量,定了些干架的规矩,比如不能扔石头,不能打头,不能踢男生的命根。我听了之后,觉得有点滑稽,假如我被人打了,我就不会照规矩办事,我会一脚朝他胯下踢去,如果没踢着,我便动口咬,可最终一次也没实现。 五岁那年,我开始上学,背着个大红的书包,光着脚,就去了。班里的人不多,很多年龄比我大,但看起来傻乎乎的,鼻涕一上一下的来回跑动着,硬是掉不出来,为此,我纠结了很久,站在边上,一直默默地期待着,从上课一直到放学,后来就是没有掉下来。我的老师只有一个,是三十左右的妇女,脸红红,脖子粗粗的,头发很长,比我站着还长。她不仅教音乐,体育,还教语文数学等,有时还教舞蹈,可她跳的不好,肥胖的身材,舞动时,肉向外四溅,和那些鼻涕虫一样就是掉不出来。见此情景,我会变得焦躁,然后坐立不安,仿佛牙缝里塞了肉丝,啃不掉也剔不走。所以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出现,我干了两件事,一是痛打了鼻涕虫,但前提条件是我够强壮,显然,这点无法满足,于是只能站在边上,拿着纸像个保姆一样的伺候着。我干的第二件事就是逃课,舞蹈课逃,感冒流鼻涕也逃,最后整整一学期,我只会唱歌。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唱歌是最好的,儿童节,我代表学校去了乡里的大礼堂上唱歌。可上台没多久,我就离场了,原因说来有点不雅,可要紧的很,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因为要去礼堂上唱歌,心情特别紧张,不停的喝水,水喝多了,膀胱就涨的厉害,涨的疼时,发音就变了调,后来实在难受,我就退场了。回到学校之后,老师斜着眼看我,全校的学生也都斜着眼看我。这让我难过了一段时间,于是,我做了个伟大决定,在平常日子里,不停的喝水,不停的训练膀胱伸缩性,这样的训练大概有半年之久,我觉得小有成就,拿了瓶水,一口气喝光之后,就坐在房间,倒计时,可一分钟没到,我就急着去厕所,据医生说,我的膀胱已经没了伸缩性了,松垮的就像老去人的皱褶。在受人白眼的这段时间,我明白了件事,面子会让人失去理智,没了理智后就更加没面子。 五年后,我上了中学,在中学时,认识了毛蛋,他和我同桌,是个具有神秘色彩的人。中一那会,他全身性的脱皮,包括胯下的的小和尚,我见他时,半边脸红半边脸白。我在班里个头较小,成绩又不好,没人会注意上我,可我老注意班上的人,尤其那些发育良好的女生。她们有男朋友,还有女朋友。反正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她们很复杂,尤其是男女关系上。夜里,那些发育较早的人就会跑去学校的后山,天亮了才下山。我问毛蛋,他说,他们在山上研究人类的起源,还有四书五经。我说太深奥了。我也想早点发育,早点去研究人类的起源。后来,班里除了毛蛋,我还认识了徐半仙,她是个女孩,发育的不好,甚至比我们还晚。大家都叫她“小不点”。可她也老往后山跑,我问毛蛋,毛蛋说,半仙是在研究人类的精神病问题。我说我也要去后山,搞搞研究。于是,某天的傍晚,我去了后山,抱着一颗研究各项疑难杂症的心去了后山。山里还真热闹,到处都有人搞研究。我窝在草丛里,想听听他们到底在研究什么?后来,草丛里冒出两个人,男的很高,女的很漂亮,女的羞着脸,男的一脸怒气,他抓着我的衣领,暴打了我一顿。我又跑去问毛蛋,毛蛋说,我适合和半仙去研究精神病的问题。 初中的三年里,我只研究了精神病的问题,那还是半仙教我的。半仙研究了三年,后来自己也患上了精神病。其实,当时班里大多数人都有精神病,有些还特别严重。比如毛蛋,他都快成精了。记得有次下了自习,毛蛋和我一起回去,途中遇上了研究人类起源的劫匪,拿着小刀,刀子锈的厉害,还缺了口。他说,有钱不。毛蛋赶紧接过话茬,毫不犹豫的说到有。劫匪说,赶快拿出来。毛蛋说好的,别急。于是毛蛋从头摸到脚,半天之后,在一小口袋里掏出了一毛钱的纸币,满怀欢喜的交给了劫匪。劫匪一看,才一毛,那不是侮辱他的智商,于是给了毛蛋一耳光。可他倒好,又把另外一边的脸凑了上去,说还有这边。劫匪抓抓脑袋,说你丫有病吧。我说他的确有病。后来劫匪也成了精神病。总之,接触过我们的都成了精神病。老师也不例外。 可我不想做精神病的研究,我想搞人类起源的研究。可能有这个意念吧,我在最后一年,长得特别快,个子比在后山暴打我的那个男子还高,可我身边没有羞着脸的女生,关于这一点,我很懊恼。后来,上了高中,我就回归正常了,毛蛋和半仙也正常了。可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距离那种共同富裕还有那么一段。考大学,是那几年必须干好的活。可一旦陷入这乌托邦似的甜甜圈,我们又会成为神经病,而且比之前的还更严重。我庆幸的是自己还保持着清醒,除了干活,我还准备接触关于 爱情 方面的熏陶。可我到底是熏陶。后来我找过几个女生,拉着她们的手说,姑娘,我一定给你幸福。姑娘回头就是一掌,说神经病。我不能在这时候放弃,于是我弃理从文,开始写诗歌,开始看 散文 ,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积累了一定知识后,我又找了几个女生,拉着她们的手说,姑娘我爱你,不仅爱你的灵魂,更爱你的肉体。姑娘回头又是一巴掌,说臭流氓。我觉得很冤,书上明明写着这样一句话,当时沈从文就是这样追求他现在的媳妇的。打这之后,我开始不完全迷信书上的任何妙招了。我得从失败中找出原因。分析之后的结果是,我有流氓痞子像。一个有痞子气息的人,是找不到女朋友的。于是,我又开始老老实实的收敛自己的流氓气息,做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一年之后,毛蛋有了女朋友。我问那女的,你喜欢他什么。她说我喜欢他痞子样,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一听,火都冒出来了。看来真是时运不济。我准备做个痞子,一直做下去。总有一天会等到的。高三那年,我遇上了刘露。准备开始攻陷她的城堡。我找了一个正确的时机。那天晚上,我跑到刘露的面前,告诉她,我是痞子,我是痞子王二,我要你做我女朋友,像搞人类起源研究的那种。话一说完,我以为又得挨上一巴掌,可事实上没有,只是挨了一脚,正好踢在我的胯下,我忍着痛,说没事,刘露又补了一脚,我眼里开始闪现火花,可我忍着,坚持说没事。后来刘露不知给了我多少脚,但我硬是说没事。可能由于这个原因吧,后来的后来,我就和刘露开始交往。时间维持了一年,分手时,她说,王二,要是你能再挨我三脚,我就答应你不分手。我说没问题,可挨了一脚之后,我就晕了。醒来之后,毛蛋对着我说,王二,这辈子你再也搞不了人类起源的研究了。搞不了,研究,我就去干活,做个实在的精神病患者。在这点上,我不得感谢刘露,是他断了我的意念。 高中毕业之后,我上了大学,是一所师范学院。仿佛我的人生又焕发了第二春。可我似乎看透了人生,我就像宫里的太监,眼前的一切都是浮云。第一年,我写了很多关于爱情的东西,感觉自己是个老者,可我没有一次正经的成功过。这是我毕生的遗憾。我不能抱憾终生。我开始寻找猎物,终于有一个姑娘,进入了我的圈套。某天,树底下,我拿着我写的东西,交到她手里,她翻了翻,然后说写的啥呀,有病吧。我二话不说,就是一耳光过去,转身离开了。后来的日子,我开始喜欢躲在阳台上,看着蓝色的天,白色的云。总觉得天之外才是我的世界。我不再看那些文人写的诗歌,不再看他们写的散文,我开始看 小说 ,然后自己写小说。我喜欢小说里的人物,都在我的掌控下,想让他干嘛就干嘛。比如我想半仙长得难看点,毛蛋长得矮点等。可我不敢写,我怕半仙打我,毛蛋咬我。于是我就去开始写动物之类的小说,写着写着就写成了自己。我又把写好的撕了,因为我不是动物,更不是畜生。于是,我把小说里的人物都换上另外一个名字。比如我叫王二。小说里的事情都是真实的,但也可能是虚假的,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大学毕业后,我和琴子好上了。琴子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为了和她见面,我跑去了云南。那里到处都是花,红的,黄的,蓝的,紫的。可我是花盲。不懂得欣赏,是花就行,不分种类。可能由于高原地区,或者当地太干,第一次见面,我就留着鼻血。她看了之后很感动,说她的魅力其实不大,用不着行之大礼。我想反驳,可想想也就算了。于是我一边和她在校园走着,一边流着鼻血。几年之后,我和琴子结了婚,可我还在上学。像这种情况的,除了我还有小白。小白是我读研认识的。他是非洲留学生。可不知为什么取了个名字叫小白。或许,小白在当地的确挺白的。可我讨厌他,尤其每逢夏天,他总说温州的天气他妈的太热了,想回国呆去。 其实我也怕热,天气一热,我就会光着上身,躲在学校的树底下,抽着烟。带着一副白框眼镜。路过的女生都会回过头,看上一眼,然后再冒出一句臭流氓就走了。而我总会回应道,假正经。那个年代,假正经的人很多。我老板就是一个,总借着一副斯文像到处的揩油。揩油还好,最主要还小气。不发钱也就算了,还变相的找我们要钱。那么大把的年纪了,要钱有个啥用。死了无非不就是躺在一个罐头里。我毕业那年,正好赶上毛蛋结婚。毛蛋的媳妇叫方方,而他之前的女友叫圆圆,再之前的好像叫线条,总之脱离不了几何。可他数学不好。婚宴上,我碰见了半仙,她老了,脸上多了些皱褶。我问她,还在搞精神病研究吗?她说王二你还这么不正经,我孩子都上学了。我忽然想起我和琴子结婚那会的事。我和琴子结婚两年了,一直不敢要个孩子,其最主要原因是没有房子。本来不大的一间房,再多加一个人口,难免挤得慌。做点研究也不那么方便。可房价他妈的就是不降。就像悬挂在天上的月亮,感觉很近了,一走过去还是那么的遥远。我们这一代,都是为了房子,然后发疯的干活。简直比高中时还精神病。回头想想,读书那会的神经病,只是现在精神病的冰山一角。这是一个病态的世界,至少我现在还没有出院。以后也很难得出院。 后来,我在一所中学里教书,看着发病的孩子,我就想起以前。原来这病是遗传的。想治好还没那么容易。我又回归到研究精神病的课题上了。我打电话给半仙,你怎么不搞研究了。她说自己都没整明白,就是瞎搞。我觉得有道理。于是,我放弃了那份工作,带着琴子,躲到深山老林里去了。我在林子里建了一所房子,不要钱。因为我是用木草盖的。当地的领导还拍了照,说我是个环保主义者。还奖励了一大笔钱。后来我的房子成了当地旅游的一个重要景点。我每天和琴子在屋口,搬张凳子,数着钱就完事了。几年之后,我成了富翁,又跑回城市里去。买了一所大房子。有人问我是如何发家致富的,我一五一十的全部告诉了他。后来听说那人放弃了高级公务员的职位,带着老婆孩子也跑去了深山里头,也盖了一所房子,全都是木料制成的。当地领导认为他是在破坏环境,滥砍滥伐,罚了钱不算,还坐了牢。我回头把这事告诉毛蛋,毛蛋说要是我能有个高级公务员职位,傻子才去呢。 有了钱之后,我开始不工作,躲在家写小说。故事的开头就是这句我是王二,王二就是我。
个人分类: 朝花汐拾|13670 次阅读|14 个评论
枇杷树小时的样子
zhangyuxiu 2010-11-4 11:14
枇杷树这两年年年丰收,已长成近两层楼的大树了,可惜只顾让大家分享了,没拍照片。 这是她小时的模样,今年结果时可要拍照记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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