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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实证研究?还是规范研究?
baocunkuan 2015-12-22 08:51
实证研究方法和规范研究方法,本身并不存在孰好孰坏、孰重孰轻的问题,只是具体到不同的研究问题那种方法更适用罢了。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都有着自身的优点,同时也存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因此,无论是实证研究方法还是规范研究方法,只要对我有用,便我所用便可用之。 实证研究方法与规范研究方法探析 李保玉 (云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摘 要: 实证研究方法和规范研究方法,作为科学研究的两大方法,本身并不存在孰好孰坏、孰重孰轻的问题,只是具体到不同的研究问题那种方法更适用罢了。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都有着自身的优点,同时也存有与生俱来的缺陷。正如 费耶阿本德所言,一切方法都存有娘胎中带来的缺陷,科学研究唯一不变的原则便是“怎么都行 ”。因此,作为学者,在学术研究中我们不应该沉浸在那些毫无意义的两大方法之争。理性的选择是;无论是实证研究方法还是规范研究方法,只要对我有用,便我所用便可用之,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学术取得的更大进步。 关键词: 实证研究;规范研究;走出误区;理性选择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研二的同学也即将迎来三年硕士研究生生涯的最后一个学习环节:学位论文的开题、创作阶段。在学院的组织下,我们参加了研三学长的学位论文答辩会,会上笔者惊人地发现,竟有多达2/3的学长选用了实证研究方法来开展其学位论文的创作,这帮实证派们都在大量的数据、理想的模型和具体的调研的支撑下,获得了评委专家的全票通过;相反,那帮可怜的规范派们经过一年严密地逻辑推理,巧妙地思辨论证,却并没有换来专家的认可,他们大都因缺乏数据支撑、泛泛而谈,大、空、虚等被评委专家们批的狗血淋头。会上系主任邓崧老师的“实证研究容易出成果,我很欣赏用这种方法写作”一席话对我们研二的同学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据笔者私下调查,很多同学都有重新换题的想法,准备重选一个视角,通过问卷设计调查的方法开展实证研究,这着实让笔者困惑了良久。实证研究方法真的优于规范研究方法吗?实证研究真的更容易出成果吗?科学研究、论文创作真的应该优先选择实证研究方法吗? 一、理论概述:实证研究方法与规范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要求事先对现实提出一些前提或假定,然后通过经验及实际证据来证明,进而用数据去修订有关的具体原则、准则和程序。 实证研究方法有两个特点,即科学性和务实性。实证研究过程对假定的验证可以被重复,是一种严格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实证研究方法更注重在研究过程中联系实际运用,要求理论研究要面向具体实践进行现实问题研究 。此外, 实证研究认为“存在的便是合理的” 。不符合客观唯物主义的要求,会阻碍科学研究的发展。 这种研究方法主要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 这种工具性、科学性的分析活动一般是能够得出在经验上可检验、可确证结论的研究活动 。 “ 价值中立”是该方法的核心原则,它主要包含这样的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者在研究的过程中,不能持有某种价值判断,是研究的过程和成果不受成见、偏见的影响;二是在研究成果的表述中,价值陈述和事实陈述应当截然分开。 研究者不可以因为自己的个人偏好而影响研究成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然而,实证研究方法具有缺少理论特征和对于深层规律的探索,以及缺少对于相关知识和理论的整合的重大缺陷。 (二)规范研究方法 规范性研究方法,主要是一种运用演绎和归纳方法,这一研究方法更注重从逻辑性方面概括指明“应该怎样,应当怎样,或应该怎样解决”的方法 。它 涉及伦理标准和价值判断问题 。其主要特点是在进行分析以前,要先确定相应的准则,然后再依据这些准则来分析判断研究对象目前所处的状态是否符合这些准则。如果不符合,那么其偏离的程度如何,应该如何调整等。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共性。 第一,规范研究基本上都面向“元问题”而展开 。所谓 元问题,就是一切人文学术和社会科学研究、当然包括各种学科都试图解决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 。第二, 基本价值理念的多元性 。规范研究受研究者的基本价值理念的引导,它无须宣称价值中立,但在多元主义的规范研究中,研究者不仅秉承基本价值的共同性,更为主要的是坚持其特殊性。第三,阐释方式的多重进路并存—— 规范研究是阐释的,而不是解释的 。但是在规范性研究中的演绎法通常以归纳法得出的相关结论为其假设或前提,如果这假设、前提就是错的,那么如何保证推出的结论是正确的。这就是说, 规范性研究方法在研究过程中缺乏严格的事实检验 。 (三)两种方法的区别 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是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 实证研究摆脱和排斥价值判断,只研究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律,它要回答“是什么”的问题 。规范研究则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提出某些标准作为分析处理经济问题的标准,并研究如何才能符合这些标准,它要回答的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之间有着三点明显的区别:一是是否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理论前提。所谓 价值判断是指对经济事物社会价值的判断,即对某一事物是好是坏的判断,它属于社会伦理学范畴,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和阶级性 。 实证研究强调事物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有意避开价值判断问题 ; 规范研究则从一定的价值判断出发来判断某一具体事物的好坏 ,如判断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或某一具体经济事物对社会是有积极还是消极意义。二是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前者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即确认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律和内在逻辑,分析各种变量之间的客观关系;而后者要解决“应当是什么”的问题,着重分析事物本身是好是坏,是否符合某种价值标准,是否对社会有意义。三是实证研究的内容具有较强的客观性,所得出的结论可以通过事实来检验,一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规范研究本身客观性较差,它的结论受到不同价值观的影响,对同一事物持不同价值标准的人会得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评价和结论,因而相对来说,其主观性较强,其结论也一般难以进行检验。 二、走出误区:实证研究方法与规范研究方法孰重孰轻 在学术界,近百年来有关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孰重孰轻的争辩从未停止过。事实上,正如我们学院一样,自从上世纪60年代实证研究方法产生以来,国内很多学者更为青睐于实证研究方法。尽管近几年来规范研究方法有所抬头,但实证研究在科学研究方法中的主流地位并没有撼动。 然而,笔者看来,研究好比一棵树,这棵树既要有树干,又要有树叶,二者缺一不可。规范研究好比是树干和树枝,而实证研究则是树叶。两者生死与共,栖息相关,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首先, 从功能上说,规范研究是研究的核心,具有支撑作用,具有前导性和总结性,而实证研究则是规范研究的深入与扩散,是研究的主体 。通常, 实证研究在规范研究的基础上对某一领域做精确化、深入化的研究 ; 规范研究会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得出新的理论 ,从而进一步指导实证研究。 没有规范研究,实证研究只是一盘散沙 ,不成体系; 没有实证研究,规范研究只能提供粗略的框架,无法具体,不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其次,从数量上说,树枝、树干虽是树的核心,但毕竟需求数量不多,而相反,树却需要无数的树叶进行光合作用来帮助其成长,同理,规范研究虽是核心,但其数量占比应该相对较小,实证研究作为主体,应该发挥其功能为规范研究提供充足的依据,因此,数量应该较多。但是,这种数量的多少并不能证明实证研究方法优于规范研究方法,更不是要求我们在科学研究中应优先选择实证研究方法。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一直在走一个极端,过于迷恋实证研究的魅力,几乎摈弃了规范研究,这是一种偏激的行为。 作为学者,我们应该也必须要纠正我们以前所走的错误路线,应理性的看待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学术取得的更大进步。 三、理性选择:实证研究方法抑或规范研究方法 实证派与规范派的百年之辩,最终也没有辩出个所以然来。事实上, 实证研究方法和规范研究方法,作为科学研究的两大方法,本身并不存在孰好孰坏、孰重孰轻的问题,只是具体到不同的研究问题那种方法更适用罢了 。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都有着自身的优点,同时也存有与生俱来的缺陷。正如费耶阿本德所言,一切方法都存有娘胎中带来的缺陷,科学研究唯一不变的原则便是“怎么都行”。因此,作为学者,在学术研究中我们不应该沉浸在那些毫无意义的两大方法之争。理性的选择是;无论是实证研究方法还是规范研究方法,只要对我有用,便我所用便可用之。 社会科学可以采用实证研究,同样自然科学亦可采用规范研究,文无定法、法无定理 。只要能够表达心中所想,脑中所思,达至成文目的,使别人信服,具体采用何种方法,又何必忌之。 此外,两大方法并不是绝对互斥的研究方法,因此完全有可能在一个研究者的研究实践中交替使用。这种交替,首先决定于研究者的研究问题,其次则决定于研究者对于两种方法的娴熟把握。实证研究在方法阐述上的成熟、在研究操作指引上的规程化以及在研究客观性与可靠性上累积的信任,使得愿意使用实证研究方法的研究者能够自如地运用。但实证研究方法具有缺少理论特征和对于深层规律的探索,以及缺少对于相关知识和理论的整合的重大缺陷。因此, 在实证研究中若是能通过规范研究的方法对相关理论进行深层次地探索和整合,则必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长期以来规范研究的方法权威性与公信力都不是那么强烈,加之规范研究的研究成果若是被学术界公认,一般都是在大师级的学者那里才能获得高度的成功,因此,人们一般并不将规范研究的方法看作是可以操作化的规程。为了使规范方法可以是操作化的,有必要对规范方法研究实践的基本要领进行概括性陈述。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研究实践要领,不是指的规范研究的方法要领,而是指该方法足以被理性使用的研究者个人条件与社会外部前提。 参考文献: 张大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初探 .现代经济信息,2010,(4). 贺允.经济学实证分析方法与规范分析方法比较研究 .商业文化,2011,(4). 赖桂辉.浅议经济研究中的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 .南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1). http://zy1987522.blog.163.com/blog/static/31951396201063112019337/ 任剑涛.试论政治学的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关系 .政治学研究,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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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的区别 医改思考系列之一
windlight 2008-10-20 22:01
赵凤光 旧文重贴 zt 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的区别 我的导师在治学的道路上选择的时候,曾经弃管理而选经济,管理很多都是两难问题,或者是规范研究,而经济学实证研究更多一些,科学性多一些,政 治性或文化性弱一些,逻辑自洽,不用做墙头草或妥协者,或调和者,妥协和调和是政 治家,领导者的主要工作,他还是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科学家。及称为经济学三种人中的第一种人。但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人只能是第二种人(利益代言人)或第三种人(经济学教师)。 丁香园整个发展战略选择专业研究,不许求医问药,搞阳光检索都是尽量避免规范研究所带来的利益代言与利益冲突的问题,尽量在追求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个意义上讲,堕胎与动物保护与环保等一些规范性研究或信仰一类的讨论和研究应该不在丁香园所倡导的主业之中。 给大家一个开拓视野的机会,来了解堕胎与反堕胎的双方意见,我是赞同的,但如果只是一个方面的声音,我个人认为有些不妥,这是一种明显的利益诉求,和政 治主张。有违科学工作者的客观中立身份。希望有不同的声音,或管理层的声音来明确这个问题可以讨论的底线在那。 zt 1 实证性研究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产生于培根的经验哲学和牛顿伽利略的自然科学研究。法国哲学家孔多塞(1743-1794)、圣西门(1760-1825)、孔德(1798-1857)倡导将自然科学实证的精神贯彻于社会现象研究之中,他们主张从经验入手,采用程序化、操作化和定量分析的手段,使社会现象的研究达到精细化和准确化的水平。孔德1830到1842年《实证哲学教程》六卷本的出版,揭开了实证主义运动的序幕,在西方哲学史上形成实证主义思潮。实证主义所推崇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 根据以上原则,实证性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 一是对价值判断的态度不同。实证方法为了使经济学具有客观性而强调排斥价值判断;规范方法要评价或规范经济行为则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 二是解决的问题不同。实证分析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即确认事实本身,研究经济现象即某一选择的客观规律与内在逻辑。规范分析要解决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即说明经济现象的社会意义。 三是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客观的,可以用事实进行检验;规范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主观的,无法进行检验。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Positive versus Normative analysis) 这两个概念有些像实然与应然,前者描述世界是什么样子(描述性的),后者描述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说明性的)。 --实证表述:企图描述世界是什么的观点(Positive statements: claims that attempt todescribe the world as it is) --规范表述:企图描述世界应该是什么的观点(Normative statements: claims that attempt to prescribe how the world should be) 这两种表述的关键区别在于我们如何来判断其有效性(validity)。原则上,实证表述是可以通过对证据的检验来肯定或是否定的;而规范表述除了事实,还包括价值,判断一项政策是好是坏不仅仅看科学事实,还包含我们对伦理道德,宗教信仰,以及***哲学的看法。当然这两者也是互相关联的,实证分析会对规范分析产生影响,但规范分析结论不仅需要实证分析,还需要价值判断(Value judgement)。 研究经济学需要记住这两种分析的不同,这是两种不同语言,当经济学家解释经济运行情况时,他使用前者;当提供帮助来改善经济后果时,他使用后者,此时他就是政策顾问。 zt 2 人民日报:经济学,经世致用之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邹东涛   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是一门解释性科学。但对于经济学是否应该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和政策设计,也就是说,除了回答是什么和为什么,是否也应回答应该是什么和怎么办的问题,人们是有分歧的。有的学者认为,在科学的范畴内,问题只有一个,即为什么,而怎么办则是工程学的问题,好不好是伦理学的问题。科学不问怎么办,也不问好不好。这种思想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莱昂内尔罗宾斯就主张经济学仅限于科学解释,这一功能既不能回答价值判断,也无法演绎出对策措施。但也有学者主张,现代经济理论的成长有三个阶段:开始是产生思想的原创阶段;继而后人在此前期产品基础上,通过建立模型进行形式化和一般化;最后人们再用非数学语言,进行思想综合和政策开发,形成后期产品。萨缪尔森更明确指出:经济学本质上就是一门以经验为依据的科学。它以解释我们身边的世界为首要目标,然后帮助我们基于正确合理的经济原则来设计经济政策,以提高国内外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就是说,价值判断和对策措施是经济学不可分割的部分。   实际上,英文economics的中文译法在20世纪初被确定为经济学,就与中国古代经世济民、学以致用的思想传统有关。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我国几代经济学者秉承传统知识分子的社会使命感,在把经济学介绍到我国并为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今天,不少经济学家仍然认为,经济学除了遵循科学原则对现实世界进行系统解释,其最终着眼点在于对经济社会有所助益:它是一门经世致用之学。   这个问题牵涉到经济学的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问题。所谓规范研究,是解决好与坏的价值判断问题,即回答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而实证研究则解决实际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主张经济学应严格限于实证研究的学者,认为从作为科学的经济学关于现象的解释,即对是什么和为什么这些实然问题的回答中,并不能推导出对应该怎样这个应然问题的解释。正如物理学和化学一样,只能求真与假,而不能求好与坏。但主张经济学应该超越现象解释,为人们提供决策选择标准和决策手段的学者认为,不同于一般自然科学,作为社会科学的经济学研究的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的行为,其研究目的在于对互动中的人的行为进行解释、比较和判别,进而解决人们为改善自身命运而不得不进行的方向选择问题。有关经济增长的代价、社会评价标准、社会目标的讨论等,都属于规范研究的范围。   事实上,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在经济学研究中从未截然分开过。经济学家严肃的实证研究本身就包含着对其所关注的人群命运的关怀;反过来,越是关怀社会中人的命运,经济学家在研究中越要踏踏实实地进行实证分析,把科学道理告诉公众和政策制定者。另一方面,无论理论上经济学家怎样争论,现实生活中的政策制定者总是从经济学的进步中汲取着思想资源却是不争之事。   从规范研究的角度看,经济学有两大现实应用价值:一是社会启蒙,二是体制设计与政策评价。就社会启蒙而言,考察经济学说史可以看到,从重商主义、重农主义、古典经济学到现代经济学,以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曾以规范研究作为自己的理论特色,都或隐或现地提出了应该实现什么和反对什么的道德判断问题,并对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产生了重要影响。就体制设计与政策评价而言,从经济学说史考察,无论私有财产制度、市场经济还是混合所有制以及公有制,无论自由贸易、自由放任还是国家宏观干预,经济学既从一个角度记录了各个时代不同国度的人们组织自身经济活动的方式,又为他们实现当时的目标和改进制度模式与政策手段提供了帮助。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从放权让利到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每一步既是实践创新的过程,也是理论创新的过程。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14日 第九版) 322456 到底以什么为中心,医改思考之八 43657 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 医改思考系列文章之七 43656 市场化的含义是什么 医改思考文章系列之六 43428 公平与效率 医改思考系列文章之五 43426 公布大处方医生有用吗 医改思考系列文章之四 43425 医院流程问题 医改思考系列文章之三 43424 药价虚高的问题-药品价值链 医改思考系列文章之二 43423 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的区别 医改思考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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