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许宗祥贴出的 NSFC 评审意见 :“申请书没有认真书写,研究背景、内容等过于简单”。跟大家的反应一样,觉得气愤。很明显这是不负责任的评审意见。基金评审绝不单单是让评审者给出资助或不资助的答案,更应该给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好让申请者更好地思考计划的课题并改进申请书。对于上面这个意见,这位评审者起码要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申请书没有认真书写,有哪些研究背景没有介绍到,应该如何改进研究内容。类似的评审意见在科学网上已被晒了很多次,没有具体意见的评审看来带有某种普遍性。 基金委应该可以通过细化评审要求来应对不负责任的评审。所谓的细化,就是要求审者就不同的方面分别给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而非泛泛的评论。其实申请书本身已经有了内容上的划分,评审者完全可以就立项依据(评审科学问题提出的是否恰当及是否重要)、研究内容(评审内容是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且是否体量合适)、研究方法(评审方法是否能够解决相关问题)、研究基础和团队(评审研究团队是否需要做调整等)等方面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获得资助的申请书尚且往往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不予资助的项目更应该可以提出具体的意见。所以, 问题可能在于操作方式的细化上。比如,可以给出细致的项目评审指南供评审者参考,同时要求评审者使用细化的评审表。 前些天为法国生物多样性研究基金会( French Foundation for Research on Biodiversity )评审项目,觉得他们的评审表(如下)做的挺好。一方面评审者必须要就几个关键方面分别给出评价,另一方面评审表也没有划分过细而让你觉得烦。类似于期刊评审,他们让审者可以给出不让申请人看到的意见。 也可以 采用某种甄别机制,对于过于简单的评审意见,拒绝接受 。比如,如果都用网上表格式提交评审意见,那么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字数,少于某个字数的意见拒绝接受;如果采用上传 word 文件的方式提交评审意见,可以要求评审者填写意见书的总字数,少于某个字数的同样可以决绝接受。 在没有细化评审要求的情况下,可以 列出不负责任的评审者名单,并且规定名单上的评审者在某个时期内不能参与基金评审 (如三年内)。一种方式是基金委工作人员通过浏览评审意见来判定,前提是他们会浏览每份项目申请书的评审意见,在我的理解里他们应该会看。另一种方式是申请人投诉。对于过于简单、不负责任的评审意见,申请人可以投诉,基金委工作人员将对应的评审者列入不负责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