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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发起参与式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公益活动
蒋高明 2013-6-22 06:48
如有兴趣参与者,请进入下列网站: http://www.wugu.com.cn/survey “ 重建城乡互信,保障食品安全 ” 公益行动 近期重点:推动建立 “ 参与式保障体系 ” 各位朋友: 面对“养鸡不吃鸡”、“种菜不吃菜”的严峻局面,如何购得安全食物,是消费者面临的一大难题。另一方面,愿意生产安全食物的生产者,又往往得不到消费者信任,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 为此,我们共同发起“重建城乡互信,保障食品安全”公益行动,旨在重建生产者消费者人际信任,实现“餐桌上的长治久安”。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关系到环境保护、社会和谐,乃至生态文明之根本,希望您关注并积极参与。 2013 年 6 月 发起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地球日研究中心 农工民主党中国社会科学院支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安全项目组 中国科学院弘毅生态农业科研团队 清华大学社区食物安全研究推广中心 时尚环保联盟 生态人类联合会 参与式农业保障体系研究会 中华博学院 广仁书院 北京恒星教育(学校) 绿之盟妈妈生活馆(消费者团体) 维根小屋(素食餐厅) 田畔之家(工作室) 网站支持 吾谷网 华夏讯网 中华环保网 第一健康报道 中国县域频道 ---------------------------------------------------------------------------- “ 重建城乡互信,保障食品安全 ” 问卷 (把握不准的题,不方便填写的题,可不填写) 以下为多选题 1 .您认为哪几类食品问题较多(多选) o  粮食(稻、麦、玉米、薯类等) o 大豆 o  蔬菜水果 o  肉蛋奶(畜、禽、水产等) o  各类加工食品(糖果、糕点、罐头、果汁、酒、方便面、膨化食品等) o  其他(可写出: ) 2 .您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多选) o  食品添加剂超标 o  有毒有害物质(农药、重金属、抗生素等)残留 o  病死畜禽上餐桌 o  地沟油 o  转基因食品 o  其他(可写出: ) 3 .您认为哪些购买渠道较为可靠(多选) o  商场 / 超市 o  农贸市场 o  社区便民店 o  城市农夫市集 o  生产者直接配送 o  消费者合作社 o  电子商务 o  其他(可写出: ) 以下为单选题 4 .您对有机食品(不使用人工化学品、转基因)(单选) o  经常购买 o 偶尔购买 o 从未购买过 5 .您能够接受的有机食品价格(单选)  普通食品的 3 倍以内  普通食品的 5 倍(含 5 倍)以内  普通食品的 5 倍以上 6 .您认为消费合作社或团购安全食品(单选)  有意义,希望参加  无意义,不参加  无所谓 7 .您认为 “ 参与式保障体系 ” (单选)  有意义  无意义  不好说 8 .您认为 “ 重建城乡互信行动 ” (单选)  有意义  无意义  不好说
个人分类: 自然与社会|2610 次阅读|0 个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分析钓鱼岛危机升级风险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2-12-24 20:46
中国社会科学院分析钓鱼岛危机升级风险    12 月 24 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 2013 年《世界经济黄皮书》、《国际形势黄皮书》发布暨世界经济与国际形势报告会”在北京举行,正式发布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 2013 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和《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 (2013) 》。    2012 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 40 周年,中日两国本应以此为契机大力深化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然而,自 2012 年伊始,日本接连在钓鱼岛、历史问题上搞起小动作。 9 月 11 日,日本内阁无视中方的一再警告,决定从 2012 年度国家预算中拨出 20 亿 5 千万日元,“购买”钓鱼岛的主岛、南小岛以及北小岛。 黄皮书指出: 当前,钓鱼岛问题不断升级已导致中日关系陷入邦交正常化以来的最严重困境。中日间的很多友好交流活动受此影响被迫取消,两国民众的对立情绪在不断升温,这使得通过外交途径缓和紧张局势的政策灵活性大为缩减。   鉴于目前日方仍在争端中持顽固的强硬立场,而中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非常坚定,因此,不能排除钓鱼岛危机有进一步升级甚至爆发冲突的风险。   应该看到,此次中日钓鱼岛争端被激化、中日关系大幅恶化的直接根源在于野田政府对钓鱼岛所谓“国有化”决策的冒险和失误。然而,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不难发现,中日两国近年来在钓鱼岛问题上所爆发的一系列摩擦与对立,仅仅是中日关系持续紧张,陷入低迷,并难以走出困境的一个缩影。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中日在东亚权力格局中的位置转换无疑是最重要的一个结构性因素   事实表明,向来习惯于“日强中弱”格局的日本至今无法接受和适应中国快速崛起的事实。日本对中国国力的大幅跃升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日益感到不安和担忧,这种焦虑感体现在对外战略上就是不断强化美日同盟,加强对中国的战略制衡;在军事上将中国定位成主要的防范对象和潜在威胁;在外交上积极打造围堵、牵制中国的制衡网络。 黄皮书分析称: 中日关系中的很多问题都与这种结构性矛盾密切相关,短期内这种状况很难改变。两国在经济上日益紧密的相互依赖,东日本大地震期间的良性互动都没有使这一局面得到有效缓解。   ——美国战略的调整一直是影响日本安全战略的首要外部因素 黄皮书认为: 目前来看,美国不断强化的“重返亚太”战略无疑激发了日本在地区安全战略和外交政策上的“脉冲式”反应。在一些日本人看来,美国的新战略显然向日方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即美国要想在亚太地区维持霸权,那么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还是外交上都需要日本的密切配合和帮助。   因此,美日同盟当前在美国战略中的地位变得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并且不可替代,而日本则需要积极借助这一时机壮大自身实力,一方面要捆绑美国共同遏制中国,另一方面应大力促成一个由美日共同主导的亚太地区秩序。种种迹象表明,美国调整亚太战略后,右倾化日益严重的日本似乎在政治疏远、军事防范、外交围堵、战略遏制、经济利用中国的方向上走得太急、太远了。   ——中日关系逐渐恶化与日本日益严重的政治右倾化不无关联   当前,日本国内的政治精英面对中国崛起和经济超赶,反应几乎全面失衡。占据日本政治舞台中心、觊觎首相之位的各路政客,都主张利用美国重返亚太之机,加快日本走向普通国家和军政大国的步伐。 黄皮书指出: 日本的一系列行动充分暴露出,它不仅正在放弃“专守防卫”的国防指导思想,而且正在远离“和平信仰”。作为至今唯一未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侵略行径做出深刻反省的国家,日本政治生态的嬗变值得外界高度警惕。   目前看来,钓鱼岛问题、中日关系日后的风险在于,如果日本政府或者右翼极端分子进一步做出加剧摩擦的动作,比如在岛上新建设施并实现人员常驻,借助“购岛”之机完善相关法律,迅速加强日本自卫队对相关岛屿的防卫力和威慑力,那么中日关系和东北亚地区的安全稳定势必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个人分类: 其它|2428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刘菊花正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奇痒
热度 5 fs007 2012-7-15 08:52
“ 学问可以高低并存,但学风不能正邪同在 ”—— 关于《海内外 240 位学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公开信》公告第二号 503 天之前, 2011 年 3 月 1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获得者、现任新华通讯社主任记者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案首次在网络曝光。 448 天之前, 2011 年 4 月 25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陈力丹先生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举报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 446 天之前, 2011 年 4 月 27 日,《法治周末》发表长篇报道,向中国社会揭露刘菊花抄袭案。 444 天之前, 2011 年 4 月 29 日,《中国日报》发表文章: Science cop's wife called plagiarizer ,将刘菊花抄袭案向全世界通报。 122 天之前, 2012 年 3 月 15 日,全球 240 名华人学者,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知名教授、校友,联署公开信,正式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调查、处理刘菊花抄袭案。 就在《公开信》公布的当天, 2012 年 3 月 15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先生面对该院师生高调宣布: “ 学问可以高低并存,但学风不能正邪同在。 ” 至今,我们 240 名联署《公开信》的学人仍在等待刘迎秋院长对我们的答复,仍在等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对这起“史上最恶劣的剽窃案”的处理。同时,我们,乃至整个中国社会、全球学人,都在密切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这个自诩的“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殿堂、党中央国务院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看其“ 学风 ”是否真的“ 不能 正邪同在 ”。 特此公告。 2012 年 7 月 15 日 学术批评网 学术诚信网 中国学术评价网 附录:刘菊花抄袭案大事记 2011-03-01 12:01 寻正在科学网发表博文:《公开嘲笑科学网上的方舟子追星族》,这是揭发刘菊花抄袭案之始:“接到举报,刘菊花女士,笔名‘方舟子妻’,现为新华社记者,在其硕士毕业论中,有剽窃现象,现将其夫妇二人互剽部分爆光。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远不止爆光部份,资料收集完整后,将委托人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与新华社举报。……”(见: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60310do=blogid=417637 )。 2011-04-08 10:37 寻正在科学网发表博文:《欣赏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论文抄袭》,再揭刘菊花抄袭:“方舟子顾头不顾腚,面临剽窃指控千方百计抵赖,浑然忘了自己曾理直气状地写过《抄一小段也是抄》,科普也不能抄的豪言壮语,居然堕落到不敢做学术了。那行啊,咱们再爆一段方舟子妻的学术抄袭,看他跟他的弱智拥趸怎么狡辩。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开篇就抄,学术论文抄普通媒体内容,社科院的学术水平啊,太臭了 。” (见: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60310do=blogid=430823 )。 2011-04-08 下午 方舟子在杭州师范大学发表讲演,宣称“学生造假有时候是被逼出来的”。(见 2011 年 4 月 9 日《钱江晚报》, http://qjwb.zjol.com.cn/images/2011-04/09/qjwb20110409a0012v02n.pdf )。 2011-04-11 01:05PM 亦明在中国学术评价网发表博文,《刘菊花、方舟子妇夫造假是谁逼出来的?》: “原来,就在方舟子给杭州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讲课之时,方舟子的后院失火:美国衣阿华大学的廖俊林先生(寻正)在科学网上公布了‘方舟子妻’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涉嫌剽窃的第二批资料,《欣赏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论文抄袭》,指出这篇学位论文‘开篇即抄’。一个多月前,寻正还曾公布过另一篇揭露材料,指出刘菊花的学位论文‘结尾即抄’,并且抄袭的对象还是自己的老公方舟子。也就是说,这篇只有 33 页的论文,从头抄到尾。(据笔者查证其中的两节, —— 总共 13 节 —— ,其中没有一个自然段不是抄的。)……”。 (见: http://www.2250s.com/read.php?4-7948-7948-quote=1 )。 2011-04-18 13:19:16 陈力丹在新浪博客发表博文:《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刘菊花的论文水平不高,这是我留下的印象。考虑到介绍默多克当时在国内不多,文章对于开阔眼界多少有帮助,通过的时候给的是‘良’,那时水平不大高的论文通常给的是良,极少到‘中’。 2002 年的时候网络虽有,但不发达,作者参考了较多的外国材料,在这个意义上尚有价值。文章共有注释 79 条。亦明先生如果能够证明刘菊花的文章是抄袭,希望能够拿出具体的证据来,最好一一对照。不过,标明出处的地方,不是抄袭。既然文章不长,做到一一对照,比较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的硕士学位。在这里,我先表这个态。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或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注:此博文已经被删,但有截图。 见中国学术评价网“刘菊花抄袭剽窃专辑”, http://www.2250s.com/list.php?26 )。 2011-04-25 03:25 亦明给陈力丹发信,《请陈力丹教授查收 “ 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 的 “ 具体证据 ” 》 该信包括三个附件: 《 请陈力丹教授查收 “ 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 的 “ 具体证据 ” 》、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 》、《 用十二个字写一篇文章的绝窍 》。(见中国学术评价网“刘菊花抄袭剽窃专辑”, http://www.2250s.com/list.php?26 )。 2011-04-26 10:44:58 陈力丹发表博文:《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原文已删,但有截图 。见中国学术评价网“刘菊花抄袭剽窃专辑”, http://www.2250s.com/list.php?26 )。 2011-04-27 《法治周末》发表文章:《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最终,亦明经过与其他举报人多次讨论后得出结论:刘菊花的这篇题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的论文约 31000 字,共有 159 个自然段,其中 146 个自然段(约 28000 字)含有来自他人的文字,但只有 70 个自然段含有标明出处的‘注释’。其中第二章第一节 1600 余字,出自刘菊花之手的文字,最多不过 118 字,即只有 7% 的‘自主率’。……” (见: http://www.legalweekly.cn/content.jsp?id=166836lm=%25E7%25A4%25BE%25E4%25BC%259A )。 2011-04-28 刘菊花以“方舟子妻”的名义在新语丝和方舟子新浪博客上发表博文《问心无愧》,表彰自己,嘲骂揭发举报者,讥讽自己的老师也抄袭:“我的硕士论文水平不高,但却是当天参加答辩的同学中唯一一个全票通过的 ”,“ 骨头已经抛给你们了,方学家和方黑们,去挖 吧 ”,“ 那些‘不抄’的老师别再对自己的那么多学生深表不满,还要在 9 年之后把其中的一个举报一 下。 ” (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1801m.html )。 2011-04-29 方舟子在新浪微博发帖子威胁中国社会:“如果我妻子的硕士文凭因此出事,我就把下半生贡献给为中国清理硕士、博士文凭,从相关人员开始清理。”(见: http://weibo.com/1195403385/ezna2mxFwtK )。 方舟子在新浪微博发帖子威胁举报者:“郭国松、葛莘(亦明)、廖俊林(寻正)、宋学鹏、李秀卿这些人要么没有家人,要么不爱家人,要么相信别人不会像他们那样没有道德底线,所以不担心别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见: http://weibo.com/1195403385/ezng2cygO7D )。 方舟子在新浪微博发帖子打击报复围观者:“ 深圳大学新闻系副主任孙海峰硕士论文未找到,但其博士论文也抄袭:虽然注明了出处,但未作转述或加引号,按照他们用来指责我妻子的国际学术规范标准,当然属于文字抄袭。而且孙海峰是博士学位论文,理应用比硕士学位论文更严格的标准来衡量 。 ”(见: http://weibo.com/1195403385/eznnZv9d4I8 )。 《中国日报》发表文章: Science cop's wife called plagiarizer 。(见: http://pub1.chinadaily.com.cn/cdpdf/us/download.shtml?c=40086 )。 2011-05-18 江汉大学余 XX 教授和协和医院杂志编辑部王 XX 实名向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李秋芳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领导举报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见: http://www.2250s.com/v1/read.php?2,9868 )。 2011-12-29 方舟子在新浪微博宣布:“我不和猪打架,我杀猪。在我发出严厉警告后,还想拱我妻子、砸我妻子饭碗的猪更该杀,即使花一生的时间杀,即使被血溅一身 。”(见: http://weibo.com/1195403385/xEhth2feM )。 2012-02-29 《学术批评网》、《学术诚信网》、《中国学术评价网》公布海内外 154 名学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并继续征集签名。(见: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3541type=1013 、 http://www.academeintegrity.com/show.aspx?id=399cid=15 、 http://www.2250s.com/v1/read.php?2,14952,14952 )。 2012-03-0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就刘菊花抄袭案事件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的采访。记者问:“请问这份公开信会不会让中科院重新审查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如果证实抄袭会不会撤销她的硕士学位呢?”刘迎秋答:“那得要靠专家鉴定了,走程序了,没有随意的投诉就是什么的,国家学位管理条例上都有规定,我们按规定办。”(见:《百人联名上书社科院请求调查方舟子之妻涉嫌论文抄袭一事》, http://china.cnr.cn/xwwgf/201203/t20120301_509228796.shtml )。 2012-03-05 刘菊花以“方舟子妻”的名义,在方舟子的新浪博客和新语丝网站发表《过洁世同嫌》,自称“矜而不争”、“泰而不 骄”、“ 又美又 纯”,咒骂公开信签名者:“ 154 ,别再丢人了吧,你们的后代子孙会为你们感到害臊 。”(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dydc.html 、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3/ljh5.txt )。 2012-03-15 学术批评网(中国)、学术诚信网(欧洲)、中国学术评价网(美国)三家网站同时公布《海内外 240 位学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公开信》。当天,该《公开信》连同《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和《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案举报材料汇编》,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党委书记黄晓勇,同时寄送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管理司、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见: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3949type=1000 、 http://www.academeintegrity.com//show.aspx?id=419cid=8 、 http://www.2250s.com/read.php?2-15350-15350 )。 2012-03-15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在 “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 ” 宣讲大会上说: “我一直认为, 学问可以高低并存,但学风不能正邪同在 。”(刘迎秋:《恪守学术规范谋求学业大成 —— 在 “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 ” 宣讲大会上的讲话》, http://www.gscass.cn/news/yyxw/2012-04-17/17526.shtml )。 2012-06-15 学术批评网、学术诚信网、中国学术评价网发布《关于〈海内外 240 位学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公开信〉公告第一号》,“ 请问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刘迎秋院长收到公开举报信否?”(见: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3998 、 http://www.academeintegrity.com//show.aspx?id=441cid=15 、 http://www.2250s.com/read.php?2-16344-16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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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2012年公开招聘启事
ningbi 2012-4-13 09:17
http://www.lib.cass.org.cn/note/Museum_detail107.htm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2012年公开招聘启事 发布人:暂无    时间:2012-4-12 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根据院创新工程建设的需要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决定在北京市内公开招聘图书馆业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图书馆采编部、国际书刊交流部、期刊部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任劳任怨,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3.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和图书馆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愿意从事图书馆专业工作。 4.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两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和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可适当放宽。 6.北京户籍在职人员。 (二)专业岗位条件 1. 采编部专业岗位要求: 1.熟练掌握和运用韩语或日语(韩语优先); 2.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踏实肯干; 3.年龄在40岁以下。 2. 国际书刊交流部专业岗位要求: 1.熟练掌握和运用英语; 2.具有一定的文献组织和管理能力; 3.年龄在35岁以下。 3. 期刊部专业岗位要求: 1.熟练掌握和运用英语; 2.具有一定的期刊管理能力; 3.男,年龄在35岁以下。 三、岗位待遇 1.任职岗位为事业编制; 2.享受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内人员工资待遇。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请于 2012年5月8日 前 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及最能体现本人专业水平的代表作寄到我馆人事处。 2.初选合格者可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申请者的材料恕不退回。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人事处;邮政编码:100732。 联系人:黄超峰、赵慧 联系电话:(010)85195214或65126384 传真:(010)65126393转人事处 E-mail: huangcf@cass.org.cn zhao-huif@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2012年4月12日 附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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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笑看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沦落
fs007 2012-3-2 12:39
海内外156位学人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加以查处,不仅事关刘菊花本人,而且关系到贵院、中国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质量、人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然而,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迄今仍未见到处理结论。因此,我们决定给贵院及主要负责同志写这封公开信,以表达我们对这一事件的严重关注。 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得算抄袭”。根据对网上公布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的仔细阅读和认真分析,我们完全同意陈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断,即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 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作为当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袭案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正如该文章题目所示,她不仅对其涉嫌剽窃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甚至连她自己的老师陈力丹教授也不放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之所以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除了她是“方舟子妻”、现任新华社记者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硕士学位为贵院所授予。众所周知,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全国上下和海内外学界因此对其所属的研究生院一直寄予厚望。贵院过去三十多年来在培养高端人才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人文社会科学各学术领域也拥有许多著名的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学者。正因为如此,广大学界人士一直将贵院视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基地之一。 诚如贵院党委书记黄晓勇先生所说,“学生的地位决定学校的地位。”事实上,一所学府的声誉和地位,并非仅仅由校友之中的佼佼者的卓越成就所决定,同时也会被其中的少数败类所损害。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贵院新闻学系毕业的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不能得到严肃处理,那么,此案必将给贵院研究生培养带来持久的负面影响。我们不希望看到贵院无数精英学子数十载孜孜努力所赢得的良好学术声誉,因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而受到败坏。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虽说已经严重玷污了贵院的学术声誉,但它也给贵院提供了整顿学风、加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教育的机遇。如果贵院能秉公、公开、依法严肃处理该事件,那么,这不仅将向海内外学界昭示贵院无数莘莘学子的学术清白,而且还将体现贵院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我们希望,贵院能排除一切调查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的干扰因素,严肃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和学界公认的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尽快对轰动海内外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作出处理,并向海内外公布贵院的查处结果和处理结论。 我们,一批海内外学人,抱怀对贵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殷切期望、秉持维护中国学界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共同体形象的强烈愿望,谨向贵院发出这封公开信,建议贵院依法、严肃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为此,吾等特此郑重签名如下(含姓名、工作单位、学术职称/职务): (以下签名学人,按姓氏汉语拼音为序排列) 白 琰: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际洲:武汉音乐学院教授 曹德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授 曹明华:旅美学者、作家 陈宝成:记者(北京) 陈 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景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 陈 力: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执行主任、律师 陈满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陈武钟: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亚南: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永舜:北华大学语文现代化研究中心教授(吉林) 程汉大: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丁香年: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广錩: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冯志英: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讲师 傅德志: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甘任远:美籍华人学者 高书贵: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高 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 莘:美籍华人学者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顾秀林:云南财经大学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教授 郭 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郭 红: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郝荣斋:河北人民出版社编审 何 慧: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胡 桥: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晓进: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胡晓研: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语言学教研室主任 胡振宇: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贾红柏:东北林业大学生物学博士 贾 宁: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系主任 蒋 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古代文学研究室主任 蒋永伟:北京黄埔大学副校长 姜锡东: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 姜恩庆:天津商业大学中文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井建斌:天津行政学院副教授 居其宏:南京艺术学院教授、音乐学研究所所长 李传桐: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教授 李大鹏: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恭忠: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李 华:嘉兴学院教授(浙江) 李剑鸣: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李青松: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懋: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 李绍章: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世洞: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铁燕: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醒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前主编 李学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 毅: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李逸津: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有华: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志刚: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廉 立:天津市廉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梁曼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超民:云南大学教授、前副校长 刘 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副院长 刘常熟: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道玉:武汉大学教授、前校长 刘恩强: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凤霞: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刘豁然: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冀湘: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利祥: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实:美国国家环保局科学家 刘曙光:《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 刘先志: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成都) 刘卫东: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刘志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路宝君: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教授 罗 丽: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马庆株: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马志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研究所所长 毛 翰: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福建) 孟 国: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孟宪生: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 荣: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彭卫民: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所研究人员 彭泽润: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仇方迎:《科技日报》社高级记者(北京) 邱 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 丁:澳大利亚天然制品有限公司高级化学师 单月英: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 尚丽丽: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沈登苗:历史文化地理学者、自由撰稿人(浙江) 时煜华:鲁迅博物馆党组书记、研究员(北京) 宋兴晟: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苏麓垒:俄亥俄州立大学东亚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美国) 孙海峰: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副主任 孙桂平:集美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厦门) 孙士桢: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孙新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孙 燕:全美贸易公司总经理 谭汝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万学仁:内江师范学院副教授(四川) 王寒松: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加丰: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王嘉川: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王立杰: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 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王晓元: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王耀凯:美国系统自动化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业奇: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银宏:中国政法大学、维也纳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王运涛:郑州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翁昌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吴稼祥: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北京) 吴量福:伊利诺依州道纳斯格罗夫市CIO、北伊利诺依大学兼职教授(美国) 吴励生:冰心文学馆特聘研究员(福建) 吴世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机械储运工程学院副教授 武 戈: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 园: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 波:《世界知识》杂志主编、编审(北京) 徐友渔: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薛国中: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严春友: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杨 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杨宏玉: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仲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选民: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 于 琪: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俞荣根: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社会科学院前院长 余元洲:江汉大学教授(湖北) 苑 平: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钟瑞: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 张 枫: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红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张继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聚国: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张三夕: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研究所所长 张曙光: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 张晓丽: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豫: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政: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宗正:朱拉隆功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泰国) 赵法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赵国君:艺术独立论坛秘书长、中国律师观察网总编辑(北京) 赵 虹:《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社长、主编 赵 华:自由影视编剧(上海) 郑 东:《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副编审 赵建忠: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赵健伟: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北京) 郑铁生:天津外国语大学教授 郑显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保欣:浙江财经学院中文系教授 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周祥森:河南大学《史学月刊》编辑部编审 周伟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授 朱光烈:中国传媒大学高级编辑、《现代传播》原副主编 朱彦民: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祝国光:全欧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芬兰) 左少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说 明: 一、以上签名学人,计156人。除自由撰稿人外,签名者分属中国、美国、芬兰、澳大利亚、泰国近百家教学、科研和文化机构。本《公开信》签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二、本《公开信》,由中国学术评价网(www.2250s.com)、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科学诚信网(www.academeintegrity.com),于2012年2月29日晚(北京时间)同步首发。 三、本《公开信》还将2012年3月1日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主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先生,并抄送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管理司、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 2012年2月29日 An Open Letter to the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Regarding the Alleged Plagiarism Case of Its Graduate Ms. Liu Juhua (Signed by 156 Chinese scholars with their affiliations 1 ) The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GSCASS) Dr. Liu Yingqiu, Dean of GSCASS Prof. Huang Xiaoyong, Secretary of CCP Committee at GSCASS Since last April, one of the most intriguing pieces of news among Chinese scholars around the world has been the alleged plagiarism committed by Ms. Liu Juhua, a 2002 graduate of GSCASS, in her Master’s degree thesis. According to an incomplete survey, this case has been reported by China’s authoritative media outlets, including China Central Television, Central People's Broadcasting Station, Xinhua News Agency, etc. Moreover, it was widespread through internet. Further, the English report by China Daily has made the scandal known to the world. 2 Therefore, GSCASS’s proper review and handling of this case is not only on the concern of the person being accused, but more for the honor of GSCASS, the reputation of China’s graduate education system, the trustworthiness of China’s academic degrees, and for the integrity of China social sciences community, as well as the stand of China academia within the international arena. However, we have seen no conclusion about the case from GSCASS so far. That is why we have decided to write this letter to GSCASS and its leaders. According to a media report, Mr. Chen Lidan, the Chairman of Ms. Liu’s Master’s thesis committee and the professor of Journalism School at Remin University of China, had already read the allegation materials and considered Liu’s thesis as plagiarism. After carefully reviewing “The All-inclusive Information about the plagiarism in Liu Juhua’s Master’s Thesis,” which is available on the internet, we agree completely with Professor Chen’s assessment. If the severity of Ms. Liu’s alleged plagiarism (90% words were copied from other sources) surprised us, her attitude toward the exposure of the case astonished us. On April 28, 2011, the day after the news was reported by the media, Ms. Liu, using the penname of “Fang Zhouzi’s wife,” published an article on New Threads, a website solely controlled by her husband Fang Zhouzi, entitled “No Shame At All.” Just as the title indicated, Ms. Liu not only showed no shame whatsoever for her alleged plagiarism activity, she also attacked the whistle blowers with malicious language, even ridiculing her professor Mr. Chen Lidan. All of this demonstrates how unscrupulous the plagiarists in China have become. In addition to Ms. Liu’s being “Science cop's wife” and Xinhua News Agency’s reporter, the main reason that this case has attracted Chinese scholars’ attention around the world is that her Master’s degree was awarded by GSCASS. It is well known that CASS is the most prestigious academic institution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so Chinese people and Chinese scholars all over the world have high expectations towards its graduate school. Indeed, in the last 30 years, GSCASS has achieved so much that many of your graduates are the leaders in their respective areas. That’s why we consider GSCASS as one of the fundamental bases of China’s graduate education, and value the degrees you have conferred. As secretary Huang Xiaoyong once said, “a school’s status is determined by its graduate’s status.” We totally agree with Mr. Huang’s vision. The fact is, a school’s status is determined not only by its best graduates, but also by its worst ones. As the saying goes: one ant-hole may cause the collapse of a thousand mile dike. Therefore, if Ms. Liu’s case is not dealt with seriously, it will definitely have a long-lasting negative impact on your graduate education. It will be regretful to see that the excellent reputation built on decades of hard working by thousands of GSCASS alumni will be damaged by this single plagiarism case. On the other hand, although the case has tarnished GSCASS’s reputation, it also provides you with a unique opportunity to re-emphasize academic ethics. If you investigate the case thoroughly, seriously, and make the proper decision based upon the investigation results, then the whole world knows that your numerous alumni are decent, your institution deserves its reputation, and in fact you would breathe a fresh breath into the Chinese academic tradition that has lasted for thousands of years. We hope that GSCASS will not be deterred by any external pressures when dealing with such a case. We hope that the infamous case will be prosecuted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as strictly as possible according to the nation’s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the State Council’s releva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academic degrees, and the ethics and standards well established and recognized by the academic community. We also hope that GSCASS will reveal to the public the results of your investigation and your conclusion of the case. Thus, we, scholars from China, America, Australia, and Europe, with our sincere wish for your better graduate education, and with the strongest desire to uphold the reputation and image of Chinese academia, write this letter to you, asking you to prosecute the case promptly and properly. Note: 1 .Please see the original Chinese version for signees. 2 .For background information, please see China Daily report: Science cop's wife called plagiarizer. 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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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学术批评网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一事发布公开信
热度 2 JYH64J98Y99H 2012-3-1 10:42
蒋寅、李剑鸣、李醒民、李有华、刘道玉、马庆株、谭汝为、徐友渔、吴稼祥、杨玉圣、俞荣根、张曙光、祝国光等156位学人: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时间:2012年2月29日 作者:蒋寅、李剑鸣、李醒民、李有华、刘道玉 等 来源:学术批评网 海内外156位学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加以查处,不仅事关刘菊花本人,而且关系到贵院、中国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质量、人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然而,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迄今仍未见到处理结论。因此,我们决定给贵院及主要负责同志写这封公开信,以表达我们对这一事件的严重关注。 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得算抄袭”。根据对网上公布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的仔细阅读和认真分析,我们完全同意陈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断,即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 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作为当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袭案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正如该文章题目所示,她不仅对其涉嫌剽窃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甚至连她自己的老师陈力丹教授也不放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之所以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除了她是“方舟子妻”、现任新华社记者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硕士学位为贵院所授予。众所周知,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全国上下和海内外学界因此对其所属的研究生院一直寄予厚望。贵院过去三十多年来在培养高端人才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人文社会科学各学术领域也拥有许多著名的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学者。正因为如此,广大学界人士一直将贵院视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基地之一。 诚如贵院党委书记黄晓勇先生所说,“学生的地位决定学校的地位。”事实上,一所学府的声誉和地位,并非仅仅由校友之中的佼佼者的卓越成就所决定,同时也会被其中的少数败类所损害。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贵院新闻学系毕业的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不能得到严肃处理,那么,此案必将给贵院研究生培养带来持久的负面影响。我们不希望看到贵院无数精英学子数十载孜孜努力所赢得的良好学术声誉,因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而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虽说已经严重玷污了贵院的学术声誉,但它也给贵院提供了整顿学风、加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教育的机遇。如果贵院能秉公、公开、依法严肃处理该事件,那么,这不仅将向海内外学界昭示贵院无数莘莘学子的学术清白,而且还将体现贵院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我们希望,贵院能排除一切调查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的干扰因素,严肃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和学界公认的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尽快对轰动海内外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作出处理,并向海内外公布贵院的查处结果和处理结论。 我们,一批海内外学人,抱怀对贵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殷切期望、秉持维护中国学界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共同体形象的强烈愿望,谨向贵院发出这封公开信,建议贵院依法、严肃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为此,吾等特此郑重签名如下(含姓名、工作单位、学术职称/职务): (以下签名学人,按姓氏汉语拼音为序排列) 白琰: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际洲:武汉音乐学院教授 曹德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授 曹明华:旅美学者、作家 陈宝成:记者(北京) 陈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景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 陈力: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执行主任、律师 陈满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陈武钟: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亚南: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永舜:北华大学语文现代化研究中心教授(吉林) 程汉大: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丁香年: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广錩: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冯志英: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讲师 傅德志: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甘任远:美籍华人学者 高书贵: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高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莘:美籍华人学者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顾秀林:云南财经大学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教授 郭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郭红: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郝荣斋:河北人民出版社编审 何慧: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胡桥: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晓进: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胡晓研: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语言学教研室主任 胡振宇: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贾红柏:东北林业大学生物学博士 贾宁: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系主任 蒋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古代文学研究室主任 蒋永伟:北京黄埔大学副校长 姜锡东: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 姜恩庆:天津商业大学中文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井建斌:天津行政学院副教授 居其宏:南京艺术学院教授、音乐学研究所所长 李传桐: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教授 李大鹏: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恭忠: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李华:嘉兴学院教授(浙江) 李剑鸣: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李青松: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懋: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 李绍章: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世洞: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铁燕: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醒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前主编 李学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毅: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李逸津: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有华: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志刚: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廉立:天津市廉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梁曼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超民:云南大学教授、前副校长 刘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副院长 刘常熟: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道玉:武汉大学教授、前校长 刘恩强: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凤霞: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刘豁然: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冀湘: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利祥: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实:美国国家环保局科学家 刘曙光:《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 刘先志: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成都) 刘卫东: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刘志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路宝君: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教授 罗丽: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马庆株: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马志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研究所所长 毛翰: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福建) 孟国: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孟宪生: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荣: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彭卫民: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所研究人员 彭泽润: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仇方迎:《科技日报》社高级记者(北京) 邱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丁:澳大利亚天然制品有限公司高级化学师 单月英: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 尚丽丽: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沈登苗:历史文化地理学者、自由撰稿人(浙江) 时煜华:鲁迅博物馆党组书记、研究员(北京) 宋兴晟: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苏麓垒:俄亥俄州立大学东亚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美国) 孙海峰: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副主任 孙桂平:集美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厦门) 孙士桢: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孙新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孙燕:全美贸易公司总经理 谭汝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万学仁:内江师范学院副教授(四川) 王寒松: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加丰: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王嘉川: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王立杰: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王晓元: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王耀凯:美国系统自动化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业奇: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银宏:中国政法大学、维也纳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王运涛:郑州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翁昌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吴稼祥: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北京) 吴量福:伊利诺依州道纳斯格罗夫市CIO、北伊利诺依大学兼职教授(美国) 吴励生:冰心文学馆特聘研究员(福建) 吴世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机械储运工程学院副教授 武戈: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园: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波:《世界知识》杂志主编、编审(北京) 徐友渔: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薛国中: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严春友: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杨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杨宏玉: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仲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选民: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 于琪: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俞荣根: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社会科学院前院长 余元洲:江汉大学教授(湖北) 苑平: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钟瑞: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 张枫: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红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张继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聚国: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张三夕: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研究所所长 张曙光: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 张晓丽: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豫: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政: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宗正:朱拉隆功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泰国) 赵法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赵国君:艺术独立论坛秘书长、中国律师观察网总编辑(北京) 赵虹:《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社长、主编 赵华:自由影视编剧(上海) 郑东:《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副编审 赵建忠: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赵健伟: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北京) 郑铁生:天津外国语大学教授 郑显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保欣:浙江财经学院中文系教授 周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周祥森:河南大学《史学月刊》编辑部编审 周伟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授 朱光烈:中国传媒大学高级编辑、《现代传播》原副主编 朱彦民: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祝国光:全欧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芬兰) 左少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说明: 一、以上签名学人,计156人。除自由撰稿人外,签名者分属中国、美国、芬兰、澳大利亚、泰国近百家教学、科研和文化机构。 本《公开信》签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二、本《公开信》,由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科学诚信网(www.academeintegrity.com)、中国学术评价网(www.2250s.com),于2012年2月29日晚上(北京时间)同步首发。 三、本《公开信》还将于2012年3月1日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主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先生,并抄送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管理司、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 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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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出现的错误
热度 1 zhpd55 2011-12-9 15:26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出现的错误
前几天,看到《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条形码竟然使用的是2000年11月出版应该使用的条形码。无独有偶,今天收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ISSN 1000-2952)2011年11月15日出版的第六期,使用的条形码是2000年6月应该使用的条形码(下左图),正确的条形码应该是下右图。《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为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作为全国三十佳社科学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也出现如此问题,的确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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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反腐查剽志愿军
热度 1 fs007 2011-11-12 14:09
寻正 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接到答辩委员会主席针对刘菊花同志全文剽窃硕 士论文的举报不作为,我进行如下推断: 1)刘菊花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是有背景的, 是腐败分子用各种方式侵占社会资源的典型例子, 故而中国社会科学院难以处理。 刘菊花被举报到现在已经半年多过去了, 其背后的关系让她逍遥法外, 那就说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刑不上大夫的,还有更多的腐败学位。 2)在我们谴责刘菊花同志的剽窃时, 同样以剽窃科普作品而闻名于世的方舟子,刘菊花的老公, 公开叫嚣,中国国内文科学位论文超过90%是抄来的, 由于方舟子的夫人抄了,因此,他不打文科的论文。 这就造成了社会打假的严重不公,文科不打,专打理科。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论文全属文科性质,由于跟方舟子的近亲关系, 多年来也就因此受到了保护, 这样的必然结果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剽窃成风, 是一个打假揭剽的容易目标。 3)在我们揭露刘菊花同志剽窃时,从方舟子阵营里冒出知情人, 为支持方舟子与刘菊花的说法,中国文科学位习惯性剽窃, 这位知情人透露刘菊花的同学与同门师妹张婧的论文同样存在剽窃。 随后这位知情人就消失了,因为方舟子阵营有人向他呛声, 方舟子有不打文科论文以及自己亲戚的政策。这昙花一现的信息, 也表明我的怀疑不错,中国社会科学院, 尤其是刘菊花导师的学生中,可能存在大量剽窃。 4)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没有什么比学位论文更有学术内含的了, 它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作者此后的一生。因此, 这一话题在科学界备受关注, 很大程度上关乎学者有没有学术与科学良心。基于道义, 人人都应当证明自己有此良心,勇于援手。 基于以上信息, 我决定发起针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论文的研究与揭露。 现征招反剽义士,完成一个研究课题。本课题题目是《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论文剽窃与写作不端行为:程度与范围》。 本课题有四个目标:一、 鉴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论文存在写作不端行为的比例;二、 鉴定常见的写作不端行为的形式与严重程度—— 单个论文的剽窃比例等;三、 鉴定写作不端行为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论文中的群体模式, 比如是否集中在个别导师,还是分散于所有导师,集中于个别专业, 还是集中于个别专业;四、观察学位获得者的毕业去向, 剽窃者更易获得好工作?还是诚实的人更多获得好工作的机会。 本研究课题是社会实践性研究,重在参与。参与课题研究的志愿者, 可获得免费赠送的互联网查剽软件,条件是起码查验一篇论文。 我呼吁有正义感的网友及学者支持此课题。有奉献意愿者, 请用电邮跟我联系: xun.zhengxz@gmail.com 。请表明你的专业方向与经历,查验论文剽窃与否需要一定学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被中共高官称为国子监、翰林院, 让我们来看看新时代的翰林院究竟有几分真实,几分虚假吧。或许, 我们可以因此发现一切假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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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不群的正义之旅
热度 2 fs007 2011-5-19 09:46
寻正 本文根据网文《 网络恶霸方舟子迫害孙海峰始末 》改编而成。 方舟子为其妻剽窃脱罪,无所不用其极,正如我一早预料的那样,在媒体中转移视线几乎是必然,他必然会大肆攻击别人以吸引关注,力求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的目的。我们这些揭穿刘菊花剽窃的人安然无恙,方舟子恨得牙痒,可惜咱们从无窃文习惯,让方舟子集团成员丧气成群,方舟子急欲把公众视野从刘菊花以及他自己的剽窃上移开,开始了网络大折腾。咱们欣赏经典镜头。 我希望孙海峰的教训足以为他人提供借鉴,我在《吊销方舟子一干人等的打假资格》中就充分描述了方舟子将会使有的赖皮手段,他们诚信尽失,打假,都是障眼法。关注刘菊花剽婆与方舟子抄公,就是无往而不利的策略,任他舌绽莲花,他夫妇二人海量剽窃就是死穴,你只管攻击那里,其它的一概不应,就会让他败兴而归。 ⑴. 开幕: 2 011 年 4 月 27 日,《法治周末》发表文章,《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揭露方舟子妻抄袭事件。(见 )。 ⑵. 看客的风险: 4 月 27 日 19:59 ,方舟子发微博: “ 财新赵何娟又跳出来了?谁把她的学位论文发给我,我抽空用亦明发明的抄袭标准比对一下,也证明其从头抄袭到尾。 ” (见: )。 4 月 28 日 00:06 ,方舟子发微博: “ 再查查《法治周末》记者宋学鹏、李秀卿的学位论文。郭国松好像没写过学位论文。 ” (见: )。 方舟子查剽神功,世人大概无人能及,他是如此断定赵何娟100%地剽窃的: 4 月 28 日 07:58 ,方舟子发微博: “ 既然财新记者赵何娟对我妻子硕士论文 ‘ 涉嫌抄袭 ’ 幸灾乐祸,我就对硕士论文破例 ‘ 洁癖 ’ 一回。赵的硕士论文共 68 条注释, 66 条都是古文引文出处(主要是张载文集),对前人有关研究没有任何引用。如果赵何娟不是以一人之力开创了张载研究,就是百分之百的剽窃,不必用到亦明、法治周末的鉴定标准即可判定 ” 。(见: )。 既然存在两种可能,那方舟子就该起码下点功夫排除一下吧?NO,方教主对自己的对手与敌人是不必做那种功夫的,上面其实讲的是一种可能: 4 月 28 日 18:56 ,方舟子发微博: “ 财新记者赵何娟当过枪手替人写论文,现在认为自己从良了,所以虽然自己的硕士论文通盘剽窃,也敢于对别人的硕士论文被指控 “ 涉嫌抄袭 ” 幸灾乐祸了? ” (见: )。 ⑶. 孙海峰出场: 4 月 27 日 22:40 ,孙海峰发微博: “ 我下载几篇相关论文验证过,确有大量抄袭。自己看吧,别告诉我你没发现这些文章,或者干脆不认识字。 ” (见: )。 4 月 28 日 08:02 ,孙海峰发微博: “ 不用负责任,但不该拿动机论狡辩,哪怕对方也是混蛋。另外老方打的本来都 ‘ 普遍存在 ’ ,也没见他大发慈悲? ” (见: )。 4 月 28 日 12:49 ,孙海峰发微博: “ 不以为耻反不为荣,这是我见过的最恶劣的狡辩。对大段大段没有注释的雷同绝口不提,只强调那可怜的几十个注释,进而偷换话题抹黑质疑者。 —— 真物以类聚,深得方教主精髓啊。 ” (见: )。 ⑷. 方舟子发威: 4 月 28 日 17:08 ,方舟子发微博: “ 本来我对查没有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特别是文科论文毫无兴趣,几年来我一直在强调,对学生要宽容。但是我现在对查那些鼓噪我妻子硕士论文 ‘ 涉嫌抄袭 ’ 的媒体人的学位论文很有兴趣。征求深圳大学新闻系副主任孙海峰、民主与法制造谣记者李蒙和郑州晚报首席记者张锡磊的论文。 ” (见: )。 方舟子没有“私心”,为了妻子全文剽窃,就“私报公仇“一回,刘菊花与公众是什么关系呀?嘲笑刘菊花就成了公敌?是大众秘书?还是公共用品?语文状元之逗,天下无双。 4 月 28 日 20:57 ,方舟子发微博: “ 我揭露造假 11 年,经手一千余起案件,没有一起出于私心。现在为妻子名誉,就私报公仇一回,在这里撂一句狠话:如果以后郭国松还留在《法治周末》,我就追究法制日报社的领导。如果郭国松去了别的媒体,我就追究那家媒体的领导。哪位媒体领导认为郭国松是合格媒体人且自己一生清白,大可收留他。 ” (见: )。 方舟子对敌人发出人身威胁: 4 月 29 日 17:40 ,方舟子发微博: “ 郭国松、葛莘(亦明)、廖俊林(寻正)、宋学鹏、李秀卿这些人要么没有家人,要么不爱家人,要么相信别人不会像他们那样没有道德底线,所以不担心别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 (见: )。 ⑸. 方舟子的笑料式的发威碰到铁板: 4 月 29 日 00:48 ,孙海峰发微博: “ 最近关注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结果惹恼其夫 @ 方舟子,发了江湖通缉令征求本人的学位论文,估计现正在带领一帮文盲连夜炮制黑材料。传说方博士打假功夫一流,我倒要领教一下他的学术良知和学术规范到底在哪里。 ” (见: )。 4 月 29 日 11:21 ,孙海峰发微博: “ 本人最恨论文剽窃,不管教师还是学生。有硕士抄袭被我毙掉没拿到学位,今后也不会纵容。方舟子声称 “ 要对学生宽容 ” ,原来是为老婆留一手,虚伪。 ” (见: )。 ⑹. 方舟子疯狂制造中国硕士论文九成以上剽窃的宏论,化名唱双簧,搅乱舆论: 4 月 29 日 16:45 ,方舟子发微博: “ 九成以上都有。这是缺乏学术规范教育和训练造成的,几乎没人可幸免。如果我妻子的硕士文凭因此出事,我就把下半生贡献给为中国清理硕士、博士文凭,从相关人员开始清理。比如深圳大学新闻系孙海峰,其硕士论文还未找到,但博士论文已可认定抄袭 //@abc3xyz: 深挖的话 , 硕士文凭的 , 我想 8 成要出事吧 ...” (见: )。 方舟子抓住了孙海峰,就要用一个人来证明90%以上的剽窃,当然,孙海峰就“剽窃”了: 4 月 29 日 18:54 ,方舟子发微博: “ 深圳大学新闻系副主任孙海峰硕士论文未找到,但其博士论文也抄袭:虽然注明了出处,但未作转述或加引号,按照他们用来指责我妻子的国际学术规范标准,当然属于文字抄袭。而且孙海峰是博士学位论文,理应用比硕士学位论文更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比对见: ” (见: )。 博士论文要用比硕士论文更严格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打假斗士够可怜的,其思想土得掉渣,但在愚民眼中却很中听。 这一切,都是表演给方舟子的核心支持者看的,给拥护他的愚民看的,因此,他并没有兴趣跟孙海峰辩论: 4 月 30 日 08:40 ,孙海峰发微博: “ 方舟子一边拉黑我不敢让评论,一边 “ 采用亦明的方式 ” (不何何方神圣?) “ 审核 ” 我的博士论文,将标明出处的引用也宣判为抄袭,然后造谣说我查刘菊花抄袭也是采用了同样的标准。 —— 其实刘菊花的问题不是引用不规范,而是无标注地大量剽窃他人文字。方故意把二者胡搅为一谈,完全是浑水摸鱼的狡辩。 ” (见: )。 ⑺. 方舟子的老婆论文全剽可以问心无愧,不妨碍他要求别人自动放弃学位: 5 月 1 日 07:05 ,方舟子发微博: “ 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的博士学位论文( 2003 年)有一大段文字几乎全盘照抄叶平、罗治馨《赛伯空间的异类》( 2001 年),却没有注明出处,属于严重的剽窃。 “ 即便用过去的最宽松标准看 ” (孙海峰语),这无疑是抄袭。请孙海峰遵守诺言,自愿放弃博士学位。比对见: ” (见: )。 原来孙海峰有如引承诺: 4 月 29 日 19:16 ,孙海峰发微博: “ 方舟子认定人们批评刘菊花抄袭就是攻击她老婆,扬言后半生一个都不放过,并宣判我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本人在此声明:方舟子若能指出本人博士论文的抄袭之处(不管是有意的剽窃还是无意的不规范),本人将在逐条验证后公开道歉;若达到学界认定的 “ 抄袭 ” 标准,本人将自愿放弃博士学位,欢迎社会监督。 ” (见: )。 显然,孙海峰这里“抄袭标准”指的是论文中含有大量的剽窃,危及论文的原创性,那时放弃学位与撤销学位都是应该的。我忽然发现,方舟子这位打假牛人除了鼓吹自己不剽窃之外,从未承诺过不剽窃,真有意思。 孙海峰公开致谢道歉,方舟子小赢一回: 5 月 1 日 19:16 ,孙海峰发微博: “ 信守承诺,公开道歉。 ” (见: )。 可惜,这战斗的胜利改变不了其妻全文剽窃的事实,因此方舟子得寸望尺,死抓字眼,尽显文字流氓风彩。 5 月 1 日 20:38 ,方舟子发微博: “ 注明引用而未做括引,还可说是 “ 引用不规范 ” ,但对 cyberpunk 的一大段注释不是没 “ 查明原始出处 ” ,而是根本就没注明出处,这不管根据哪一家的鉴定标准都是抄袭。不是说只要有抄袭之处就放弃博士学位吗,怎么改口等学术委员会认定是抄袭之作才放弃?真那样就是撤销学位,有你放弃的机会? ” (见: )。 ⑻. 战火升级: 5 月 2 日 17:29 ,方舟子发微博: “ 一目了然。孙候弃博士要不要辩解这没有达到学界公认的抄袭标准,所以他不主动放弃博士学位?还有,请孙候弃博士守诺言把硕士论文发给我( smfang@yahoo.com ),我要让你变成孙候弃硕士。 ” (见: )。 孙海峰此时已经上当,成了方舟子转移关注视线的替罪羊,因此再次勇接挑战: 5 月 2 日 23:59 ,孙海峰发微博: “ 新华社记者刘菊花的家属 @ 方舟子,扬言要审查本人的硕士学位论文,并放出狂言要将本人变成 “ 孙候弃硕士 ” 。在此提供下载,欢迎方舟子仔细研读并公布成果报告,最好将刘菊花涉嫌大面积抄袭的硕士论文作为附件发布,以供全民围观。 ” (见: )。 ⑼. 方舟子熬得通红的眼睛终于又有新发现: 5 月 3 日 16:51 ,方舟子发微博: “ 网友 @ 快乐阡陌新发现的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博士学位论文的一处抄袭。可笑的是,孙候弃博士在文中注明的出处是 2003 年榕树下的一个帖子,其实原始出处是《福建论坛》 2000 年第 4 期的一篇论文。可见孙候弃写博士学位论文是根据网上的帖子拼凑的,连正经的论文都不怎么看。以下是对比: ” (见: )。 熬 夜是有后遗症的,一不小心,就闹大笑话: 5 月 3 日 22:24 ,方舟子发微博: “ 在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提供其硕士学位论文下载之前,网友北京的龙哥已寄给我了。一见可知是剽窃之作,因为孙在论文后记中不打自招: “ 文章中多处引用了导师们的观点,未能一一注明,算是乘一点弟子之便吧。 ” 在论文中不一一注明所引用的别人观点,就是剽窃,而且是多处剽窃。孙又成候弃硕士了。 ” (见: )。 ⑽. 孙海峰显然也不是吃素的: 5 月 3 日 23:01 ,孙海峰发微博: “ 居然把后记致谢里边的客套话,当成了我剽窃的证据,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 方氏剽窃标准 ” 。 ” (见: )。 5 月 4 日 00:04 ,孙海峰发微博: “ 围观 @ 方舟子绞尽脑汁对本人硕士论文 “ 打假 ” 的全部成果:居然是把后记里的致谢之辞,当作我 “ 不打自招 ” 承认剽窃的证据 —— 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 方氏剽窃标准 ” 。 @ 经典冷笑话 ” (见: )。 当然,世上的尴尬莫过于刚刚把别人的客 套话 当成剽窃证据,却马上被孙海峰把自己论文中的同样的客套话给翻出来的了。但方舟子是啥人啊,通红的眼珠子下面的脸皮是不会变色的。 ⑾. 方舟子打假无功,就造谣吧: 5 月 4 日 00:03 ,方舟子发微博: “ 其实是引用他人的观点也未能一一注明,其硕士论文是篇随笔,天马行空畅谈艺术、象征、自由、自我、文明这些大词,注解却基本上只是经典著作引文出处,当今学者的观点都没参考过?真是天才。 ” (见: )。 又走入了赵何娟模式。方舟子的打假模式就是,他认为你假,不假也假,他认为全文剽窃,抄多人是综述,就是合格的综述!其中的关键,还是你是不是跟他睡在一起。 ⑿. 方舟子的老婆,已然占据了一定的历史地位:不过让方舟子有些尴尬罢了,但脸皮照样是板得很“正义”的。 5 月 4 日 18:00 ,方舟子发微博: “ 应该恨你们的候弃博士孙海峰才对 //@LeGoff: 口水战祸及殃民了 //@linda 哥哥:感谢 @ 方舟子,传播学院将迎来一波延毕潮! //@LL 罗兰 : 我主要是在想毕不了业的话我们还要去喝毕业酒吗? //@Sure1989 :我去!!!方舟子我们恨死你了!!!整整一个传播学院都要因为方舟子无辜受牵连麽! ” (见: )。 ⒀. 方舟子又有新发现(不在是搞论文剽窃的事么,怎么又转移战场了): 5 月 5 日 18:05 ,方舟子发微博: “ 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略论传统美学中的 “ 自然 ” 观念》与方波、季红丽《由 “ 自然 ” 之道和 “ 虚静 ” 说看〈文心雕龙〉中的道家存在》大量雷同,从发表时间看,是孙候弃博士抄别人,还抄出不通的错别字, “ 远荣辱 ” 变 “ 达荣辱 ” , “ 三才 ” 变 “ 二才 ” , “ 天地万物 ” 变 “ 大地万物 ” 、 “ 之 ” 变 “ 主 ” 。 ” (见: )。 ⒁. 可惜空欢喜一场: 5 月 5 日 21:05 ,孙海峰发微博: “ 看来戏是越来越精彩了,希望你能对今天的言行负责。这篇文章是我 02 年读博期间的一篇作业,并投稿到三家杂志社但未刊出(本人保有原始文档)。 07 年修改完善后拿出来发表,之前一直不知竟在 04 年被盗用,谢谢 @ 方舟子今天告知。本人已经向公安部门举报,被盗途径正在侦查中。 ” (见: )。 ⒂. 捡着芝麻,方舟子也得打成西瓜,抄公剽婆屁股下的火盆,有些过烫。 5 月 5 日 22:30 ,方舟子发微博: “ 孙海峰喊冤,说是他 2002 年投稿而未发表的论文被盗用,还连夜报案,公安局还当成要案连夜立案侦查,真是深圳速度啊。盗用者太敬业了,只在一篇专论《文心雕龙》的论文中盗用了孙文无关紧要的几段,而且还更正了原文几处误抄。我就和孙配合一下,举报到深圳大学学术委员会,让公安侦查得更卖力一些吧。 ” (见: )。 5 月 6 日 18:59 ,方舟子发微博: “ 正式向深圳大学学术委员会举报孙海峰涉嫌抄袭论文:敬请贵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查。如果是孙海峰抄袭方波、季红丽(或抄袭了别人),那么应该对其学术不端行为做出严肃处理。如果是孙海峰的论文被盗用,则应该反过来追究盗用者的责任,不能任其私了。举报信全文: ” (见: )。 ⒃. 乙醚跟辣椒水分不清的生化博士,很会鄙视人的: 5 月 6 日 14:53 ,方舟子发微博: “ 孙海峰本科是长春科技大学地质专业的,研究生才去汕头大学学文学,算是半个理科生吧。这种水平理科生文科生都可以鄙视他。 //@golanguage: 三才居然能抄成二才,介个文科生也配当文科生么。读古文就这水平,被理科生鄙视到死。 ” (见: )。 ⒄. 孙海峰没有听从寻正从一早就发出的警告,被拖入防守势态,成功地成为方舟子转移其夫妻两人海量剽窃舆论关注的工具。还继续认真地为已辩护: 5 月 6 日 19:17 ,孙海峰发微博: “ 【关于本人作品被 # 方舟子恶意中伤 # 为抄袭的公开声明】 (3)2005 年发表在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的名为《由 “ 自然 ” 之道和 “ 虚静 ” 说看〈文心雕龙〉中的道家存在》一文出现部分文字雷同。本人已向这两位作者求证,他们向本人承认是写作期间参考过网上资料但由于一时疏忽没有注明。 ” (见: )。 5 月 7 日 11:42 ,孙海峰发微博: “ 事实胜于雄辩。本人曾于 2003 年初将部分旧作备份至公共服务器,文件至今尚在,其中包含《 “ 自然 ” 本义探》即《略论传统美学中的 “ 自然 ” 观念》初稿。等待物证鉴定结果,让这场精心构陷和散布 “ 抄袭 ”“ 剽窃 ”“ 抄错 ” 之说的闹剧彻底收场。 ” (见: )。 甚至还为之做了公证,提供了相关证明。 ⒅. 深圳大学面对方舟子的胡搅蛮缠,给予回应: 5 月 11 日 23:33 ,方舟子发微博: “ 收到深圳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谢维信教授的回信,收到我对该校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副教授涉嫌抄袭论文的举报,并表示深圳大学学术委员会将会认真进行调查。我是用电子邮件寄的,几天没有回音,正想打印、签名了把举报信快递过去呢,这下省了。表扬一下深圳大学学术委员会!难怪 @ 孙海峰这几天没声音了。 ” (见: )。 我们怀疑的眼光又回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深圳大学明知方舟子出于报复心态举报,证据不足,胡搅蛮缠,仍然予以理会;而中国社会科学院自己的教授正式举报,而且本身就是相关论文的答辩主席,提供了极为详尽的材料,为何在举报长达一个月之后,仍然毫无动静?刘菊花究竟是什么背景,让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泰斗学术机构投鼠忌器,不敢维护自己的名誉? ⒆. 最有趣的是孙海峰的反击,一举击碎了方舟子的道德楷模形象: 5 月 16 日 10:14 ,孙海峰发微博转载 芦笛 : “ 他开的那个新语丝网站 … 就是个赃物陈列点。 11 年前他未经我许可在上面盗载了我三篇文章《门外闲说金庸小说》、《仪琳》和《向远志明先生请教基督教问题》。我提出抗议他非但不知羞耻,先是否认《仪琳》 是我的作品,后又说他看不上我的 “ 弱智文章 ” ,最后竟然说我诽谤了他扬言要起诉我。 ” (见: )。 看了中国人的“学术”演义,不禁有骂娘的冲动,这都是些啥玩意儿啊?剽窃偷窃逮着看客狠狠地攻击,偷盗了别人的创造成果还强而取之,对受害人还倒打一耙,扬言起诉,这就是中国最近评出来的全国正义人物?也太搞笑了些。 方舟子造假无数,剽窃成堆,其实要证据随处可见,比如孙海峰拿出来了公证证明自己的文章成文于方舟子剽窃指控中提及的文章之前,方舟子马上显示他有针对电邮标志时间的修改能力!可惜,孙海峰随即指出信头无法修改时,方舟子就避而不谈这一造假技术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不得逞时,是要暴露小人之心的。 ⒇. 方舟子既然是打假的,那么孙海峰还是挺有才华的,说出了其人真相: 5 月 16 日 21:59 ,孙海峰发微博: “ 看来方教主的自掴神掌还没练够啊。证据当然有,适时自会公布。谁在破口大骂?好像那是你的特长吧: “ 下三滥 ” 、 “ 没种 ” 、 “ 苍蝇 ”…… 你说这些话时是在做梦还是在照镜子呢?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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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陈力丹资料存档
热度 2 fs007 2011-5-19 07:46
寻正 陈力丹举报刘菊花剽窃之后,估计受到各种压力,最终导致了他在其新浪博客删除有关博文,不过,相关文章还保留在其独立博客上。担心他进一步迫于压力让相关文章消失,现转载于下,存档备用。 附一、最早针对造假问题的回应(2011年4月18日):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陈力丹 原创 | 2011/4/18 13:19 | 投票 关键字:陈力丹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说明:中午写的这篇博文尚不知道一些扯皮的事,现在看来我被耍了。我的基本态度未变,但我希望的方向变了,希望揭发一方拿出具体的证据来。4,18傍晚 支持方舟子在社会上打假,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前天晚上我收到正在国外进修的一位大学副教授(我带出的博士)发给我的“亦明博客”2011-04-14短文《老婆刘菊花被指硕士论文开篇就抄,方舟子视而不见》,(网址:http://www.popyard.org,但是国内网打不开)。文章揭露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是抄袭的,还附有刘菊花硕士论文的封面。文章充满了讽刺话语。一看封面,啊,导师是时统宇,当时新闻业务研究室主任,我是答辩委员会主席!经过一天来的回忆,这个事情多少有些记忆。 2002年,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工作,当时的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设在新闻所,毕业的硕士生比较多,而正高职称在岗的只有我和所长尹韵公,所以,我和他承担各承担了半数学生的论文答辩主席的工作。 刘菊花的论文水平不高,这是我留下的印象。 考虑到介绍默多克当时在国内不多,文章对于开阔眼界多少有帮助, 通过的时候给的是“良”,那时水平不大高的论文通常给的是良,极少到“中” 。2002年的时候网络虽有,但不发达,作者参考了较多的外国材料,在这个意义上尚有价值。文章共有注释79条。亦明先生如果能够证明刘菊花的文章是抄袭,希望能够拿出具体的证据来,最好一一对照。不过,标明出处的地方,不是抄袭。既然文章不长,做到一一对照,比较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 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的硕士学位 。在这里,我先表这个态。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或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 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现在回想起90年代末和新世纪初的几年,其实那时在硕士论文抄袭和代笔的问题就已经存在了,当时有所怀疑,但没有多往哪里想。事后我明显意识到的,是两个让我带的研究生课程班的女学生,她们在社会上获得硕士课程结业证书,然后拿论文申请硕士学位答辩。一个是人民日报女编辑的女儿,一个是新华社的在职干部。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我看到的论文均感到不行,提了很多意见。人民日报的那位的母亲还特意找我,希望多关照。我要求的是论文至少过得去。有两个奇怪的现象,一是人民日报职工女儿在答辩的时候,问什么都答不出来,甚至快哭出来,委员们只是以为她太紧张,还一再安慰不要紧张,勉强通过答辩;新华社的那位,奇怪的在于原来我感到很不行的论文,后来送来的改稿不错。这样快的时间内能够改得比较好,我是有些奇怪的。现在看来,这两个人的论文很可能是别人捉刀的“成果”。现在我连具体年头、两个人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那时的学生太多了,这也是作为导师和答辩委员顾不上甄别的原因之一,多了就会滥。 现在想起来,借这个机会我公开一下,其实这个事情憋了很多年了。如果能够查出来,我作为导师也是存在失察责任的 。 陈力丹4,18 附二、接收举证后,陈力丹完成举报承诺(2011年4月26日) :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陈力丹 原创 | 2011/4/26 10:44 关键字:陈力丹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 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 。”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 我重申原来的观点: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我进一步的意见是:方舟子打假我总体上支持(尽管具体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方与9年前他尚不认识的妻子的硕士论文存在抄袭一事无关。这个时候查刘,我怀疑动机。当然,不论动机,打假客观上都应支持。 所以我说如果查出确实有假,会报告研究生院 。 两年前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一位负责人造假被揭发,甚至抄了我的博士生的论文,大家知道了都很气愤;但 对于打假者,也没有好的评价 ,原因在于提供的材料是人家第一次评职称没有评上的表格(表格内容有假),而揭发是几年后人家已经评上职称,因为谁当领导发生矛盾而抛出。 我极忙,所有的时间都被占满,连睡觉吃饭都在抢时间。上次的博文是在中午20分钟内做完上网的,随后便去上课,3个小时后回来接到别人电话才知道有千人点击,说什么的都有。关于这个事情,这次上贴后,我不再理会这方面的任何说法,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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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撒泼存档
热度 8 fs007 2011-5-6 08:12
方舟子撒泼存档
寻正 本文主要摘录自 《 刘菊花是方舟子的老婆还是女主子? 》 ,来源于赵华博客。去掉一些攻击性语言,以与科学网风格相合。本文引用格式(蓝色)中未注明者均来自赵华博文。 刚开始我爆料刘菊花剽窃,方舟子跟刘菊花一直拒绝回应,随后网友根据方舟子、刘菊花、以及新语丝群众的反常(不)回应态度断定刘菊花论文大有问题,又适逢陈力丹教授回应,表示将主持正义。众网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全面核查刘菊花论文,揭穿了刘菊花硕士论文全剽的真相。最初方舟子等人仍然很安静,直到陈力丹教授正式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举报,下面是这些人的精彩表演: 刚开始,正忙于对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研究员以微博号召网友给药家鑫杀人案被害者张妙家属募捐一事进行“微博打假”、指控傅蔚冈“诈捐”的方舟子,并未对《法治周末》指控刘菊花硕士论文大规模抄袭作正面回应,只是在4月27日15:45的微博上很“煽情”地说,曾经两次大篇幅指控方舟子的科普文章涉嫌抄袭的“《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公报私仇,又把气出在我妻子身上,用‘方学家’亦明的黑材料搞‘方舟子妻子涉嫌抄袭总调查’,接下去可能要搞方舟子祖宗18代调查”。似乎郭国松总编斗不过方舟子,就拿方舟子老婆一个“弱女子”撒气,很不“男人”。对于刘菊花的硕士论文究竟抄没抄?方舟子绝口不提。 3个多小时之后的4月27日18:52,方舟子总算正面回应了,在微博上说:“实际上他们是根据标注找来原文比对的。但《法治周末》说了:‘注释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用来掩盖抄袭痕迹。’注了更是抄。”没有极力为他“老婆”刘菊花狡辩,回应得很软弱。 方舟子的支持者多骂我不够“男人”,他很“男人”,看他如何在一丝良心的折磨下选择了撇清自己的吧。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大概觉得刘菊花硕士论文的抄袭实在无法掩盖,便在微博上撇清自己:“我妻子写学位论文时还不是我的妻子,跟我更没关系,不然我就用最严格的国际标准帮她把把关。”此时是4月27日20:23。 又过了3个多小时,刚过午夜零时,方舟子似乎突然醒悟不能被动挨打,让网友肆意围观嘲讽,便开始反击,方式不是为刘菊花狡辩,而是采用其惯用的转移视线、反客为主战术,要反过头来查《法治周末》总编郭国松和记者宋学鹏、李秀卿的学位论文是否“抄袭”。 同时又开辟一条转移视线的新战线,指控围观“方舟子妻”抄袭事件的《财新》记者赵何娟的硕士论文“百分之百的剽窃”。 然而,这些反客为主和转移视线的小儿科把戏,仍然解不了刘菊花涉嫌抄袭之围。于是,刘菊花本人出马,于4月28日07:54发表了她那篇“脍炙人口”的极端XXXX《问心无愧》,XXXX。 奇怪的是,...方舟子,在别人“欺负”他老婆刘菊花的时候怎么如此软弱无力,甚至还“很不男人”地先要撇清自己与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无关?而他“妻子”刘菊花一出马便青出于蓝而“泼”于蓝,振振有词地为她自己狡辩说“问心无愧”?...刘菊花一回到家,便要向她老公方舟子发雌威:哼,别人这样欺负我,你居然首先想到的是撇清自己,说这事与我无关。呸!你还是个男人吗?... 方舟子妻何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如此畅通无阻地可以用全剽论文通吃答辩委员会与导师? 这是方舟子、刘菊花上门拜访前XXXX、中顾委委员、现已96岁高龄的于光远老先生的罕见照片,大概摄于2000年前后(正负3年)。此图中,刘菊花相当随便地站在于光远“身边”,方舟子笑咧着嘴巴屈身立于于光远“身后”,XXXXXXXXXXXXX。此时方舟子、刘菊花是否已婚不重要,重要的是,刘菊花和于光远的交情显然更深于方舟子。......据揭穿“周老虎”真相的“打虎网友”所传,刘菊花没读过大学,是“隔着锅台跳上灶”,于1999年被某人保送进中国社会科学院读硕的。而于光远曾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这个链条的“蛛丝马迹”很清晰吧?...... 方舟子的支持者为了赢得全国人民对其妻子剽窃行为的同情,大肆渲染他妻子的剽窃论文之所以被揭露,是因为别人“报复”,俨然“报复”是不可以的,欣赏方舟子撒泼的风姿吧。 方舟子“将功补过”声称要“私报公仇”撂下的黑老大式狠话: “本来我对查没有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特别是文科论文毫无兴趣,几年来我一直在强调,对学生要宽容。但是我现在对查那些鼓噪我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的媒体人的学位论文很有兴趣。征求深圳大学新闻系副主任孙海峰、民主与法制造谣记者李蒙和郑州晚报首席记者张锡磊的论文。” 要比报复的气势,还真难有人比得过方舟子的! “我揭露造假11年,经手一千余起案件,没有一起出于私心。现在为妻子名誉,就私报公仇一回,在这里撂一句狠话:如果以后郭国松还留在《法治周末》,我就追究法制日报社的领导。如果郭国松去了别的媒体,我就追究那家媒体的领导。哪位媒体领导认为郭国松是合格媒体人且自己一生清白,大可收留他。” “我最感愧疚的就是由于我的揭假让妻子也成了被打击报复的对象,所以我对那些由于我而攻击我妻子的人绝不心慈手软,一个都不放过。” 说来说去,仍然是威胁中国社会科学院,让这个学术机构放弃诚信与学术标准,为刘菊花开绿灯,否则,方舟子要毕尽余生清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硕士与博士论文! 牛吧?“中国学术机构九成以上都有”剽窃问题,你中国社会科学院敢处理?既然中国剽窃成风,全剽问心无愧,方舟子怎么不觉得自己入错了行呢? “如果我妻子的硕士文凭因此出事,我就把下半生贡献给为中国清理硕士、博士文凭,从相关人员开始清理。” 来点花边新闻: 2010-09-07 方舟子在接受《济南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方舟子:首先要建立严厉的惩罚机制,出现造假事件之后,一定要对其进行严厉惩罚,这样才能杀一儆百。在美国,造假是很严重的事情,一旦暴露就会付出沉重代价。作为我们来讲,造假者的地位越高,名气越大,就越要严厉惩罚。————引自新语丝论坛 在一天发20多条微博质疑唐骏学位造假时,方舟子对记者说,他希望用行动建立起一套社会诚信制度,完善对造假的惩罚机制,让所有造假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再看看方舟子无力的威胁吧。我们都成家远比方舟子为早,没享受过“最怕被女孩子倒追”的惨剧,所以家人倒是不缺,当然也爱得很,起码绝不会在家人出麻烦受难时跑去捞人气,或者极力撇清自己。道德底线,笑话,没有道德底线怎么会跟剽窃者较真?方舟子要学会姑苏慕容那一招,倒是不容易。成家早就有成家早的优势,比如尽早建立家教与规矩?担心明显多余了。我家里就小孩子学中文汉字需要抄,学英文都是自创的写法,剽窃不是我们的习惯。 “郭国松、葛莘(亦明)、廖俊林(寻正)、宋学鹏、李秀卿这些人要么没有家人,要么不爱家人,要么相信别人不会像他们那样没有道德底线,所以不担心别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此图片缺。2001年5月2日,方舟子跟人唱双簧,一个人扮着他的“仇人”的熟人,以其“仇人”的口气吹捧方舟子精通百业,又说方舟子最怕被女孩子倒追。方舟子煞有其事地问候这个“仇人”,好象真有那么回事。我不小心叫破了方舟子的假相,现在回去找来存照,找不着了,方舟子已经删了,所以只有拿我当初嘲笑的贴子与那位“仇人”的熟人贴子充数了) 更多更说细内容,请至赵华博客浏览。 破例“洁癖”一回? 方舟子一度毫不脸红地向全国人民撒谎,他打假没有碰过文科硕士。顺便列举两个案例吧(感谢Annie提供资料),大家一睹为快吧,尽量存档,不然,方舟子又半夜起来把它们删了,就见不着了,还以为又有人迫害他了。 1、《南京师范大学两篇硕士学位论文相互抄袭》(XYS20070626)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8/nanjingshida.txt 2、《中国政法大学一硕士学位论文系剽窃》(XYS20070410)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8/huangwanru.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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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落水捞菊花
热度 14 fs007 2011-4-30 13:17
寻正 刘菊花的剽窃爆光最终引发网络大案,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方舟子被我揭露几十回,涉及抄袭剽窃与在科学上胡说八道,方舟子在蟑螂一文中觉得有机可趁,那时信他的人还很多,因此高调回应我,直斥我跟几个网友造谣,为了驳斥我的“造谣”,方舟子得意洋洋地要跟我讨论相关学术问题,结果我发现他英文臭,在科学上只会胡抄一气,根本就没有鉴别真伪的能力,而且没看他所指出来的学术杂志原文,或者看了原文没看懂,方舟子高昂昂地来,灰溜溜地去,从此对我专用驼鸟策略。经历蟑螂一案之后,方舟子再也不敢回应我的任何指责,假装没看见,反正他是“三无人员”,没地方举报他。 方舟子妻刘菊花被网友洪荞发现论文中存在剽窃现象,我毫不客气地在网络上予以爆光。我在以前爆光方舟子的科普劣作或者剽窃时,方舟子不回应,其穿着三层马甲的粉丝却是无所不在的,经常劝我干正事,莫把时间花在方舟子身上,变相地向我讨饶,当然,三言两语不对之后,开骂是必然的结果。但这一次在我爆光刘菊花论文剽窃之后,方舟子集团出奇地安静,方舟子不回应,刘菊花也不回应,新语丝的众多打手也不回应,反倒是科学网上的几个帮闲学者耐不住寂寞,要替刘菊花说“公道话”。 方式集团的反常回应模式,导致了一些网友的怀疑,莫非刘菊花的论文还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毕竟我最初无非爆光了她抄剽方舟子的一段话而已,方舟子自己的文章抄剽50-60%都会大张旗鼓地反驳,斥揭露他的人造谣,为什么一篇长达四十页的论文,我只爆光了一段剽窃(事实上洪荞网友当时只发现了三段话的剽窃),方舟子、刘菊花、以及成群结队隐姓埋名的方舟子“粉丝”都出奇地安静?(方舟子徒众在方舟子开始回应后,才大张旗鼓地配合造势攻击)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是为什么最后会突然出现彻查方舟子妻刘菊花的剽窃论文的根本原因之一。 方舟子与刘菊花如果按以往模式出面辩驳,可能事情的发展会是另一个方向,大家可能会最终全查出来,但不会一下子就查了出来。 方舟子自吹或者是其集团秀才群起鼓吹的印象是一个正直勇敢,有真相洁癖的领袖人物,事实上我当初上新语丝,笔耕不缀,就基本上是受到这个印象的蒙骗。有了这一印象,方舟子的不少做法,比如回信语气生硬,你为他供稿好象是求着他发表一样,私改稿件直接发布,把你在其它地方的稿件不经允许就直接发布且事后也不解释一下等等,尽管令人不爽,但我都会主动原谅,然后针对方舟子指引的攻击方向竭尽全力攻击,以取悦于这位道德领袖。 然而,杨佳事件成为了我看清方舟子真面目的转机。他蛮横无礼地要求众人随他的指挥棒转,极度自大而毫无包容之心,在我忍让超过一个月他仍然得寸进尺地不依不饶,俨然媒体正义主宰一样,在我基于传统道德,君子绝交不发恶声的原则请求和解时,方舟子最终还爆露了自己缺乏教养的一面,爆出粗口,累及亲属(现在才知道报应了?)。这一切,彻底地让我失去跟他和平相处的幻想,也让我想了解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当我以前是方舟子的忠实信徒时,先入为主的偏见蒙蔽了两眼,很多明显的不适当行为也被自动美化,比如方舟子的发家史,方舟子的确是最早发起新语丝社的人,也为新语丝社的建立与成长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新语丝社面临第一次发展方向问题时,新语丝社已经是一个有着方舟子及其他数位合伙人的小规模实业。在海外发展起来的新语丝社采用的是一种松散的民主管理方式,日常事务多协调解决,但涉及新语丝是否独立地发展,还是被合并成为一个大的集体的一部分这样的大决策时,则是当时合伙人组成的编辑部投票决定。 方舟子是坚决反对合并的,或者在合并后仍然要求有一定独立性。但方舟子面临不利于已的一面,他是少数派。方舟子竭尽心力争取合伙人,但大势不在自己这里,于是乎方舟子走了许多国人惯常的一招,他临时再扩增了编辑部,增加一个合伙人,以此赢得优势。但编辑部的投票出乎意料,方舟子塞进编辑部决策层的这个人居然有主见,更糟的是,此人居然把票投向方舟子的反对者!外国文化习惯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但方舟子式的中国人显然知道那有多么困难,一套规则下失败,他们用另一套规则赢回来。 投票决议对方舟子没有约束力,当时新语丝尚未在美国正式注册,方舟子此时到美国“民政部”把新语丝注册到自己名下,新成立懂事会,原来的合伙人居然还幻想着编辑部大于懂事会,懂事会只是一个形式,很快方舟子就让他们彻底失望,原有的对新语丝社发展持另外意见的人都逐渐灰溜溜地退场,新语丝彻底地变成了方舟子的一言堂。西方民主与中国权术的交锋,以中国权谋之道完胜收场。 当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幼稚与无知,居然把狼外婆当着圣斗士时,我的确羞愧万分,这也是我决心揭发方舟子的起点:你打万人的假做秀,我打你一人的假当真。 世事难料,当方舟子大张旗鼓批判我时,新语丝诸干将都看着教主脸色不敢劝和,事隔三秋,这些人则隔三茬五地求我放过方舟子,做“更有意义的事”,莫把时间浪费在方舟子身上,当初做什么去了?莫非凡事都有二重道德? 方舟子自己的剽窃抄袭,科学上胡言乱语,被爆光的越积越多,如果说我当初“反”出新语丝还杂夹着私怨,一年之后,恐怕都已全然转化为公义了——我没见过比方舟子剽窃更严重的,更无耻的,在专业上更无知的,但又比所有人更自大的。换句话说,这种人不管在哪里,都是我笔下批判的对象,是我揭露的典型。对于我的业余消遣来说,没有什么比揭露岳不群式的自封的学术警察更有意义的了! 方舟子是“反科学文化人”刘华杰介绍回中国的,曾极力捧红了方舟子,但随后方舟子结识了刘菊花,刘华杰被方舟子无情地抛弃了,不仅是抛弃,还公开蹋上一只脚。刘菊花虽然学术论文是抄的,但毕竟是学传媒的,方舟子的中国权谋与刘菊花的媒体业界背景结合,让方舟子成了中国媒体业的恶霸:自己随便剽,别人抄了他看不爽就往死里整,别人没抄但得罪了他也往死里整,至于揭发方舟子抄袭的肖传国,就惨不可言,连世界先进技术也会被污上一身污水,全中国质疑。 我一不科研做假,二不剽窃论文,写科普也老老实实,从不抄袭,我只给别人捐款,不骗人给我捐款,更重要的是,咱们从未立志打假,但也有起码的家教修养与道德底线,娶老婆,剽婆的不要。因此,我走上了揭露方舟子这个剽客的网客生涯,方舟子的驼鸟政策一度凑效,我增加了自己的科普写作份量,不再关注他,但此人很快就忘记了蟑螂的教训,在我不揭露他时,又跳出来攻击我,于是乎提醒了我要做有意义的事。 我揭露方舟子剽窃伪劣科普无数,根本就把刘菊花的论文剽窃当着小插曲,无非是方舟子又一笑料而已,方舟子的信誉,在了解他的人中,早已死得干干净净,刘菊花是方舟子阵营最起劲的吹鼓手,还是方舟子在媒体行业的黑势力的依仗,我揭刘菊花,完全没有心理障碍,方舟子公开以“家人”来要挟,我家人不抄不剽,连读小学的孩子也知道偷别人的文字不对,这真难对我有威摄力,而揭开中国最大的剽客面纱的道德感召力更是让我勇往直前,真是向前有方向,后顾而无虑,我凭什么不揭露刘菊花这最恶劣的剽窃论文? 方舟子的威胁对我没用,但不代表没有杀伤力,据说陈力丹教授就迫于方舟子夫妇的攻势,已经把其举报刘菊花,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博文撤掉了。方舟子的策略是什么呢? 方舟子的第一个策略是撇清自己,以他跟刘菊花没结婚为由,不承担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责任。方舟子的这种举动很可笑,因为当时即使没结婚,恐怕也处于结婚前期,实际还可能已经结婚了,方舟子的谎言成堆,一切都不可轻信,不出示结婚证,这未结婚之说,还是可疑的。刘菊花的论文之所以在揭方派网友中引起那么大的兴趣,还是在于大家怀疑这论文根本就是方舟子捉刀代笔的。即使没结婚,也丝毫于方舟子无甚么益处,又没有谁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处理方舟子,你急着撇清自己干什么?秃显这位权谋家的绝情与自私。 方舟子的第二个策略是大打同情牌,以自己受到打击报复为由,搅混国人的判断力,把打击报复与揭露剽窃联系在一起,似乎打击报复是不可以的,于是乎刘菊花的剽窃也正当了。方舟子咬牙切齿,恶誓频发,俨然中国现代窦娥状,中国的学术警察、道德权威、正义人物、身插五把剑的少侠大侠,被欺负得好惨啊,别人搞不过他,就得要搞整他的家人。其实这一切,都是做秀,是方舟子稳定信徒与盲从者的利器。谎言重复一千遍,好象中国就有了打击报复是违法犯罪行为、在道德上绝不许可一样。NO,不,本人正告方舟子、方舟子妻、刘菊花女士、新语丝匿名团伙、以及其他各行各业的糊涂蛋,打击报复,只要是正当的,不违法,都是允许的,而且,彰显人间正义的打击报复,就是道德上要提倡的! 在刑法上,如果一个强盗因为被出卖而生了打击报复之心,他向公安人员交待出卖他的人的劣迹,难道就因为他意在报复就阻止他,给他加刑?NO,不,他的报复打击行为是正当的,有助于社会公义,是要提倡的!如果一个人跟邻居产生摩擦,随后举报邻居偷盗,难道办案人员因为他打击报复就拒绝立案?NO,不,世间公义在他手里!即使是爆光方舟子妻剽窃的人无恶不做,他们仍然有打击报复方舟子及其家人的正当权利!更何况,每一个为举报刘菊花贡献过力量的网友都比方舟子干净十倍百倍,不论是比行为,还是比道德,还是比人品。 网络血案的关键,就是方舟子被人击中了七寸,他在中国媒体上呼风唤雨,离不开这位使劲把他鼓吹成圣人的方舟子妻(看人家笔名取得多有品牌意识!)。刘菊花先后供职于中国青年报与新华社,这都是方舟子在媒体业的影响力所在。中国青年报最近发文表示,雷锋塔即使是虚幻的圣像,也不能倒掉!但刘菊花如果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处理,无疑严重影响到了方舟子继续在中国凭着剽窃与常识缺乏的科普混吃混喝的前景,饭碗有危,方舟子不得不急。 方舟子与刘菊花寄希望于最后一条策略,那就是拖人下水,以捞菊花,这一条策略一出,就再现了当年方舟子谋取新语丝的权谋风彩,出手不凡,陈力丹教授都给搞怕了,估计还有更多的人基于怕横的怕楞的不要命的心理,不愿招惹方舟子,从而让全文剽窃走上“我问心无愧”的康壮大道。 方舟子的这一策略在于证明一点,暗示一点,双剑既出,无与争锋。他证明强调的是什么呢?那就是发动方舟子集团到处造谣,拼命贬底中国教育水准,说中国文科(有时干脆理科也包进去了)硕士(有时博士也包括进去了)都抄!这么一个虚假的命题,他们依仗人多,拼命重复,变换着ID重复,于是乎搞得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方舟子打假时,“抄一小段也是抄”,现在居然也玩起法不责众的把戏来了,当然,方舟子“完整性”(Integrity)早就没有,不怕再破一次,被打七寸,也顾不得了。方氏集团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使是所有硕士都剽窃抄袭,你仍然不能说“问心无愧”。小偷猖獗,你也不能以此为借口,要求抓住你的警察放人呀!那成什么了? 方舟子真正的狠着在威胁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如刘菊花所做的那样,暗示陈力丹教授也抄袭!而与刘菊花相呼应的,比如科学网上的 陈安的相关博文 ,就明示暗示地威胁陈力丹,你不是做了好几本书么,敢让我们查么?有了方舟子攻击一点不计其余的卑鄙手法,假如陈力丹教授某书也有引用不当,估计三百页的书中只要有一处不当,到了方舟子手中,也能说得跟刘菊花的全文剽窃一样严重,陈力丹教授怕不怕?当然怕。只要怕麻烦,就会怕。用公义交换私自的一点麻烦,许多人都会做。 陈安刘菊花方舟子就在制造一种形势,让中国社会科学院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学生,投鼠忌器,假如处理刘菊花,那么方舟子岂不是没完没了,全面清查“文科”(当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文科,别的文科他可不感兴趣)的剽窃,专打大老虎,中国社会科学院岂不威信扫地?那些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毕业生如果害怕方舟子的打假,估计也会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施压,请他们不要惹翻了方舟子,糊稀泥了事,厚黑学中不是讲锯箭杆么?估计迫于形势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就得上当。 如果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主事者都是些剽客,方舟子这一鱼死网破的要挟肯定凑效,自己屁股不干净,当然处理刘菊花就投鼠忌器!如果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毕业生都是抄剽蒙混过关的,刘菊花的师兄妹们肯定着急,已毕业的回身说情,要轻处刘菊花,可以为自己留条后路,没毕业的就委托父母亲戚施压,免得方舟子一把火把船全烧了,大家都死跷跷。中国社会科学院面临考验的时候来了! 对于众多举报方舟子与刘菊花的剽窃的网友来说,实际上我们对这对赖皮夫妇并无太大期望。我们是良心网客,无非图彰显正义的一时痛快,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们是舆论,尽到爆光的责任即可,如何处理不是我们的事。方舟子妻或许可以籍着这三条策略逃脱惩罚,但其声誉已破得不能再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处理,已然变成锦上添花的事情了。 我不能代表其他网友,但显然如果中国社会科学院过分偏袒刘菊花会给我一个极大的暗示,那就是其中主政者的清廉程度,如果刘菊花优秀的剽窃论文可以蒙骗到学位,那我就会怀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揭发更多的剽窃势在必行,因为发现成本低嘛,咱们虽不立志打假,但自从打上方氏夫妇的假之后,觉得打假还是蛮有趣的,如果空时尚存,为什么不为人类做点贡献呢?也不能让方舟子把打假的贡献全做了嘛。不仅如此,咱说不定还要翻翻刘菊花师兄妹的学术论文,看是否如同方舟子猜测的那样,不剽,不足以显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优秀硕士? 说到底,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危机根本没解除,前有方舟子这个打虎英雄,后有一堆不喜欢岳不群的热心网友,稍有不慎,就是被两边查的惨剧。我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主持相关事务的人担心,这几天睡得好觉不?中国的事情,说来说去,最终都变成政治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而不是道德伦理问题。难啊。 我再设想一下,如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偏袒刘菊花,觉得论文剽窃出优秀是中国特色,那如果网友们不忿于这种中国特色,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优秀剽窃论文向世界各国大学招生机构传递一番,估计中国社会科学院今后的毕业生就永远只能内销了,或者每个毕业生都得要面对一双怀疑的眼睛,而不得不在简历上注明,“本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毕业,论文绝没有象刘菊花女士那样剽窃”,那就喜剧了。 换一句话说,我倒不觉得方舟子威胁很大,自己剽窃无数,妻子剽窃为荣,其声誉已破,信誉全失,已经只有打纸老虎的能力了。即使方舟子抓了什么把柄,难道中国社会科学院不可以用“用心不良、打击报复”来回敬方舟子?我再次在这里表达对方舟子团伙的鄙视,都是些啥种类呀?一方面拼命诋毁揭发刘菊花的人“用心不良、打击报复”,好象打击报复就万恶不赦一样,但他们却对方舟子咬牙切齿要报复别人的家人的毒誓安之若素,这些人难道在什么地方进行过特别训练,才能无耻到这般地步? 长话短说,不管方舟子如何地有权谋,刘菊花女士多么地问心无愧,只要你们改变不了全文剽窃的事实,你们就已经成为历史的笑柄!拉人下水,捞不起菊花的,只会让人更加看不起敢剽窃不敢担当,敢唱道德高调却不敢面对自己的失德的一对懦夫。那些在旁边推人下水的角色,恐怕也会在历史上为自己的花脸抹上重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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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力丹教授已正式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举报刘菊花抄袭案
热度 16 fs007 2011-4-26 08:50
寻正 陈力丹教授作为刘菊花硕士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网友亦明要求提供刘菊花硕士论文剽窃证据,经众多网友协同努力,刘菊花女士硕士论文中剽窃抄袭鉴定工作已于日前完成,所有证据经亦明向陈力丹教授提供。陈力丹教授信守承诺,持相关证据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系主任举报了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剽窃并提供了相关材料。 中国社会科学院如何处理这起恶劣的肆无忌惮的剽窃事件,请大家拭目以待。 向陈力丹教授致敬,并敦促陈力丹教授主动承担失察责任,向公众有所交待,方才能为自己在这起严重的学术丑闻事件中的作用有完整交待。 敦促其他参与刘菊花硕士论文活动的人象陈力丹教授学习,坦诚对待错误,进一步公开检讨在相关论文通过答辩而误授学位中失职行为。 敦促刘菊花女士坦率地面对自己的错误,在蒙混未过关时,起码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为净化中国的学术空气起一丝补救作用,身体力行自己及自己丈夫倡导的学术道德准则,不要一错再错,连最后一点“完整性”(Integrity)都丧失了。 敦促所有敢于仗义执言之士,以打假中国学术界为已任的斗士、战士、与名士,要关注这起恶劣到极端的学术剽窃事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说会道的特长,舒张正气,打击邪恶,惩恶扬善,为中国的当今及未来学术清洁尽一分力量。 敬告尚在学校的学生,引以为戒,不要污染学术与科学圣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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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恶劣的剽窃——中国社会科学院刘菊花的硕士论文
热度 17 fs007 2011-4-25 12:05
寻正 抄公剽婆打假团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刘菊花硕士论文核查工作已结束,刘菊花硕士答辩委员会主席陈力丹教授主动向亦明索要证据并承诺将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审查此事,如果刘菊花抄袭属实,他将要求取消刘菊花的硕士学位。经过众多网友努力,刘菊花硕士论文被证明抄袭率超过90%,恶劣到抄袭别人注释,编造文献引言。我揭露了不少抄袭剽窃,也见过其它地方揭露出来的抄袭剽窃,象刘菊花这么恶劣的,还真没见过。恶劣到这种程度的剽窃,其答辩委员会与导师要承担的不仅仅是失察的责任,让人怀疑他们是否有资格审查刘菊花的论文。 附件一是亦明回复陈力丹教授的信: 尊敬的陈力丹教授, 从网上得知您向我索取能够证明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的证据。在众多网友的帮助下,经过将近一周的努力,我终于可以向您提交这份证据了。附件有三,第一个是我对您《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一文的答复;第二是您要求的“一一对照”材料;第三是我根据这些材料中的一个例子写的一篇短文。 您如果对我的答复还有问题,可以直接来信,也可以在您的博客上发表文章,公开质疑。我将在三天后公布上述三个附件。 谢谢。 亦明(实名:葛莘) 亦明的附件如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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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菊花硕士论文全盘抄袭再获证实
热度 15 fs007 2011-4-22 12:30
寻正 再详细审查刘菊花硕士论文第三章2节后发现,刘菊花学位论文出奇地缺乏原创内容,我进一步审查了第二章3节,在审查过程中,不小心就发现了第二章2节大段内容抄袭,在此一并爆光。刘菊花如此肆无忌惮地大抄特抄,几乎完全没有自创内容,让人相信少部分迄今尚未发现原始文献的段落,也大有可能是抄袭而来的,她抄袭的材料没有被电子化,放在网上供随便浏览,由于我单纯借助于因特网搜索追查,故而未能全部揭示其抄袭。即使如此,她的抄袭剽窃已经是触目心惊,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禁好奇,中国社会科学院怎么可能允许这样的硕士论文过关?刘菊花的导师与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难辞其疚,让人怀疑他们根本就对刘菊花的课题一无所知,否则,如此大面积的剽窃,怎么回一点都没有觉察?刘菊花就不说了,抄袭剽窃做得如此彻底,相信天下已经少有其匹,无可救药了。 附:刘菊花论文第二章3节核查结果: 刘菊花论文其它章节 原文 P14 : 2 章 2 节 2001 年 12 月 6 日,酝酿两年之久的 CRFTG(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公司 ) 正式成立。其主要成员单位有 :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 电影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传输网和中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 CRFT 珿以事业单位为 主体,拥有广播、电视、电影、传输网络、互联网站、报刊出版、影视艺术、节目制作 销售、科技开发、广告经营、物业管理的大型国家级综合性传媒集团。现有员工 2 万多人,固定资产 214 亿元,年总收入 110 亿元。 CRFTG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担任,他在讲话中说,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的成立,是中国实施以组建传媒“联合舰队”,打造传媒“航空母舰”为重点的新闻改革的重要举措,要争 取用 5 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国家主力、亚洲一流、世界前列”的发展目标。’ 6 CRFTG 的直接管理者将是类似于公司董事会的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委员会,重要业务内容是两大块 : 一是统一所有传媒渠道即控制所有可以打广告的全国频道。由此,早 在 2001 年秋天政府就出台了统一卫星接收平台的规定 : 二是让地方运营商按内容提 供商的人头收费。 所谓“统一平台”就是争取在 2002 年内在全国建立一个中央级统一卫星平台,采取加密技术,集中所有获准进入中国的境外电视节目,实行统一播放,实质上在于限制 外商卫视频道 ( 包括凤凰卫视及阳光卫视等 ) ,但内容供货商将不受此限,即海外电视 台或节目内容供货商仍可以出售形式将节目安排在内地有线电视台播放。同时着手研制 全球第四种数码地面广播制式,预期在 2003 年正式确立有关标准,与现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的三种数码地面广播制式并存。估计新平台建立后可以依靠“二度加密”来杜绝 非法落地接收、随时“惩罚播放越位信息”者,同时也可节省成本、提高效益。 由此可见,一直以来二星级以上酒店和涉外社区直接接收境外频道的权力将会被严重肖 d 弱或被重新登记,各家获得牌照的境外 n 星频道转播的内容必须到新平台上经 ) ’ -电总局过滤,再上卫星向国内指定区域播出。截止到 2001 年底己批准的境外加密卫星 频道有限度落地的共 :: 条,据称还将增扩到 3? 条于至于如何收费还需重新制订。 2001 年 12 月 6 日,酝酿两年之久的 CRFTG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公司)终于挂牌,旗下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加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在基础设施方面, CRFTG 囊括了中国广播电视传输网和中国广播电视互联网。 在业务上, CRFTG 无所不包:广播、电视、电影、传输网络、互联网站、报刊出版、影视艺术、节目制作销售、科技开发、广告经营、物业管理。员工超过 2 万,固定资产 214 亿人民币(约 26 亿美元),年收入 110 亿人民币(约 13 亿美元)。 当然相比于国际巨头,还不成气候,但在目前国内可称是传媒巨擘了 ============== 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廣電總局局長徐光春,出任中國廣播影視集團管理委員會主任一職,成為這個傳媒航母的第一個舵手。徐光 春在集團成立時指出,中廣播影視集團的成立,是大陸實施以組建傳媒「聯合艦隊」,打造傳媒「航空母艦」為重點的新聞改革重要舉措。徐光春說,這個集團的目標在於帶動大陸傳媒事業的發展,以結構調整為主線,爭取以五年左右的時間將中廣影視集團發展為亞洲,甚至全球最具競爭力的媒體集團之一。 http://mypaper.pchome.com.tw/peifenchou/post/922097 原文发表时间:广电月刊 2002 年 3 月号 ================ 据悉 CRFTG 的直接管理者将是类似于公司董事会的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委员会,重要业务内容是两大块:一是统一所有传媒渠道即控制所有可以打广告的全国频道。由此,早在 2001 年秋天政府就出台了统一卫星接收平台的规定;二是是让地方运营商按内容提供商的人头收费。 所谓 “ 统一平台 ” 就是争取在 2002 年内在全国建立一个中央级统一卫星平台,采取加密技术,集中所有获准进入中国的境外电视节目,实行统一播放,实质上在于限制外商卫视频道(包括凤凰卫视及阳光卫视等),但内容供货商将不受此限,即海外电视台或节目内容供货商仍可以出售形式将节目安排在内地有线电视台播放。同时着手研制全球第四种数码地面广播制式,预期在 2003 年正式确立有关标准,与现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的三种数码地面广播制式并存。估计新平台建立后可以依靠 “ 二度加密 ” 来杜绝非法落地接收、随时 “ 惩罚播放越位信息 ” 者,同时也可节省成本、提高效益。 由此可见,一直以来三星级以上酒店和涉外社区直接接收境外频道的权力将会被严重削弱或被重新登记,各家获得牌照的境外卫星频道转播的内容必须到新平台上经广电总局过滤,再上卫星向国内指定区域播出。截止到 2001 年底已批准的境外加密卫星频道有限度落地的共 22 条,据称还将增扩到 30 条。至于如何收费还需重新制订。 http://www.woxie.com/article/list.asp?id=8585 原文发表时间: 2002-03-11 ,此地址为转载 第二章 第三节传媒巨头在耐心等待 刘菊花论文 原文 像 CRFTG 等“国字号”集团的成立,显然是要把过去分散的中央级传媒资源组合起来,以形成新的平台实现行业信道垄断,即使加入 WTO 后承诺开放,至少也可以有一个重新结盟的周旋时段,使得外资无法长驱直入中国内地的传媒市场。 CRFTG 的成立显然是把过去分散的中央级传媒资源组合起来,以形成新的平台也行业信道垄断 —— 即使加入 WTO 后的承诺开放,至少也有了一个重新结盟的周旋时段,使得外资也无法长驱直入中国内地的传媒市场。 http://www.woxie.com/article/list.asp?id=8585 原文发表时间: 2002-03-11 ,此地址为转载 事实上,北京从不准备放弃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对境内的外资传媒也是如此,国家广电总局的中央统一平台的计划即是明例。外经贸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胡景岩亦明确指出,中国入世后将进一步扩大开放,但是军工企业、意识形态领域、如景泰蓝工艺等传统行业不对外开放。 22 事实上,北京从不准备放弃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对境内的外资传媒也是如此。 例如,为了预防“万一”, 中国国家广电总局 将在明年 1 月 7 日起,落实 中央统一平台的计划 。根据统一平台的概念,所有境外卫星频道的讯号,要经过中央平台的两度加密,才能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接收讯号。外经贸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胡景岩亦明确指出, 中国入世后将进一步扩大开放,但是军工企业、意识形态领域、如景泰蓝工艺等传统行业不对外开放。胡景岩的话 ,足以使任何对中国传媒市场抱有幻想的人猛醒。 http://www.zaobao.com/special/wto/pages/wto191101a.html 2001-11-19 国际传媒巨头长驱直入,至少会遇到如下政策壁垒。 1 、刊号:我国目前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刊号的必须是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单位,一般单位是明显不具备这个资格的。 1995 年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禁止“买卖版号”的通知, 1997 年又出台关于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若干规定,都严禁刊号持有者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报刊的刊号和版面。由此可见,境外资本是不可以投资买刊号的。少了诸如“一号多刊”、租赁刊号这些地下操作,境外资本的进入有了相当的难度。 2 、制播分离:制播分离被很多人认为是将促使我国电视产业机制大变革的主导因素。它的实践让很多体制外的电视节目制作公司有了存活和发展的机会。但国家目前不再提制播分离。电视台要把制作权、播出权和覆盖权牢牢抓在手里。所以,至少日前看来,资本进入中国传媒市场的时机还不很成熟。 尽管众多境外资本早已虎视眈眈地注视中国这一庞大市场机会,有的也已开始“试水”,和中国媒介市场进行警惕性接触。但由于中国媒介市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境外资本进入将遭遇一些壁垒。    1. 政策的禁止性规范    a. 刊号:我国目前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刊号的必须是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单位,一般单位是明显不具备这个资格的。 1995 年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禁止“买卖版号”的通知, 1997 年又出台关于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若干规定,都严禁刊号持有者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报刊的刊号和版面。 由此可见,境外资本是不可以投资买刊号的。前不久,新闻出版署一次就通报批评了几十家报纸“一号多刊”的问题。⑥“一号多刊”即把一份出版物分成相对独立的部分单独发行。这显然是违背新闻出版法规的。 少了诸如“一号多刊”、租赁刊号这些地下操作,境外资本的进入有了相当的难度。 b. 制播分离:制播分离被很多人认为是将促使我国电视产业机制大变革的主导因素。它的实践让很多体制外的电视节目制作公司有了存活和发展的机会。但国家目前不再提制播分离。电视台要把制作权、播出权和覆盖权牢牢抓在手里。所以,至少目前看来,资本进入中国传媒市场的时机还不很成熟。 http://www.1a3.cn/cnnews/cmjj/200908/1879.html 《境外資本進入中國媒介市場的趨勢分析》 新聞愛好者 2001 年 10 期 石宗源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还强调, 针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情况,还要严禁国外出版物分销企业进入并控制出版领域。未经批准,外国出版物分销企业不得通过中国新闻出版单位取得或变相取得租型造货权,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向国外分销企业转让或出卖书号、刊号和版号,或者将总发行权承包给国外分销企业。 23 针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情况,还要严禁国外出版物分销企业进入并控制出版领域。未经批准,外国出版物分销企业不得通过中国新闻出版单位取得或变相取得租型造货权,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向国外分销企业转让或出卖书号、刊号和版号,或者将总发行权承包给国外分销企业。 http://www.wenjingbook.com/books/bkview.asp?bkid=17542cid=29207 发表时间: 2002-4-10 吴娟 中新网 美国在线时代华纳、维亚康姆、贝塔斯曼、新闻集团等国际传媒巨头无一不在焦急而无奈地等待着中国政府对传媒市场政策的坚冰融化。 未查到被剽窃原文 美国在线时代华纳从与联想集团签订合约到现在,已经过去十个多月了,可是两大公司拥有的还仅仅是一家专门为联想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的小型合资公司,曾经许诺要为这家企业投资一亿美元的 AOL 公司到头来只是派出了 10 名员工,而且全部是为联想的终端服务整合提供技术建议的技术人员。 这个合资企业至今仍在焦急地等待政府为其互联网服务颁发营业许可。 虽然目前广东南部地区人约有 100 万户家庭能够收看到 CETV (中国娱乐电视)的节目,可是,与中国 1 亿 1 千万户有线电视用户的总数相比,这个数字还不到总人数的 1% , AOL 时代华纳开始意识到,要让刚进入中国受众视野的 CETV 真止开始盈利,至少还需要好儿年的时间。 24 与此同时, AOL 麾下的其他劲旅一一 CNN 电视台、特纳经典电影台( Turner Classic )、卡通电视网以及 HBO 电影频道都尚未真正进入中国家庭,而只能二早级以上标准的酒店、一些大城市的酒吧、餐厅中看到。 政治敏感、规则限制、落后的基础设施……,庞人而充满诱惑的中国市场对 AOL 时代华纳公司而言,并不是一个轻而易举就能被攻占的领地。 从时代华纳与联想集团签订合约到现在,整整十个月过去了,可是两大公司唯一拥有的仅仅是一家专门为联想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的小型合资公司,其中包括一个亏本经营的网络服务商以及一个管理不善、摇摇欲坠的网站。曾经许诺要为这家企业投资一个亿美元的 AOL 公司到头来只是派出了 10 名员工,全部是为联想的终端服务整合提供技术建议的技术人员。 AOL 与联想的合资企业至今仍在焦急的等待政府为其互联网服务颁发营业许可;同时他们也开始意识到,要让其刚进入人们视野的中国娱乐电视( CETV )真正开始盈利,至少还需要好几年的时间。 去年十月,该公司最具潜力的华语电视台中国娱乐电视 CETV 获得了在中国广东省南部地区的播映权,于是,大约 100 万户家庭能够收看到 CETV 的节目,可是,与中国 1 亿 1 千万户有线电视用户的总数相比,这个数字还不到总人数的 1% , 实在不能满足时代华纳的需要。 与此同时, AOL 麾下的其他劲旅—— CNN 电视台、特纳经典电影台( Turner Classic )、卡通电视网以及 HBO 电影频道都尚未真正进入中国家庭,只有在国内的三星级以上标准的酒店、一些大城市的酒吧、餐厅中才能有幸得见。 至于什么时候这些电视台的精彩画面才能进入普通的中国家庭,谁也不得而知。 事实证明,庞大而充满诱惑的中国市场对 AOL 时代华纳公司而言,并不是一个轻而易举就能被攻占的领地:政治敏感、规则限制、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无可言状的激烈竞争导致了中国传媒及互联网市场的白热争夺。 《美国在线 - 时代华纳遇挫中国》美国《远东经济评论》 2002 年 5 月 2 日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ch-yuwai/140963.htm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ch-yuwai/140958.htm 新闻集团自从 1993 年以 5.25 亿美元从神奇小子李泽楷手上购买星空传媒的前身 STAR 以后,新闻集团在亚洲的商业冒险就像一场烧钱的噩梦,仅 1996 年到 1999 年, STAR 的累积亏损就高达 5 亿美元。在中国, STAR 拥有 7 个被允许在三星级以上酒店和涉外公寓有限落地的电视频道,但据说很长一段时间里从内地收到的广告费近乎于零。像“星空卫视”这样一个能接近中国普通观众的频道,对新闻集团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25 而这又与默多克的理想还相去甚远。 自从 1993 年以 5.25 亿美元从神奇小子李泽楷手中购买星空传媒的前身 star 以后,新闻集团在亚洲的商业冒险就像一场噩梦,仅 1996 年到 1999 年, star 的累积亏损就高达 5 亿美元。在中国, star 拥有 7 个被允许在三星级以上酒店和涉外公寓有限落地的电视频道,但据说很长一段时间里从内地收到的广告费近乎于零。一个能接近中国普通观众的频道,对新闻集团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http://tech.china.com/zh_cn/news/tech/154/20020325/10231416.html 2002.3.25 《星空卫视下周落地 默多克还有花活?》 至于维亚康姆公司的 MTV ,在美国其盈利模式主要有出售节目和获得贴片广告时间两种,但在中国却受到了政策的限制: MTV 一直无法在中国拥有一个专属的频道,而把节目出售给中国地方电视台,则使广告时间大大受限。维亚康姆中国区总裁李亦非曾分析,维亚康姆在中国的盈利渠道有三:一是收视费,占收入的 10% ;二是广告收入,占到 80% ;三是特许经营费,主要指品牌产品的合作。目前,占收入主要部分的广告受限,单靠比重很少的收视费和特许经营费显然无法换回足够的回报。26 2001 年当年近 80 的雷石东第三次来华进行他的上层之访, 他承认,维亚康姆公司目前在中国还处于投资阶段,主要投资网络和共同制作,当问到何时能盈利,雷石东说:“估计两到三年吧。总之,我们是非常有耐心的。” 27 MTV 节目和儿童节目的四处开花早己为频道培养了口碑和受众,这是直接依靠频道落地所绝对不能达到的。这种品牌价值的最终提升,可能才是维亚康姆此前不懈努力想要得到的真正效果。 未查到被剽窃原文(可能来源于引用文章) 《维亚康姆:收获在期待中孕育》 经济观察报 2001.11.4 《传媒大享雷石东最早的声音》中国经营报 2002.1.7 当然他也承认,目前在中国还处于投资阶段,主要投资于网络和共同制作。何时能盈利 ? “估计两到三年吧。总之我们是非常有耐心的。”他说。 http://wenku.baidu.com/view/6fdcca23bcd126fff7050b51.html 《萨默·雷石东的生命之泉》文中提到雷东石的第二次访中,刘菊花提到第三次,可见该文创作于刘菊花之前,具体不详。 因为此前 MTV 节目和儿童节目的四处开花早已为频道培养了口碑和受众,这是直接依靠频道落地所绝对不能达到的。这种品牌价值的最终提升,可能才是维亚康姆此前不懈努力想要得到的真正效果。 http://www.badassets.com/inforsys/Content.asp?id=77121submit_month=4 网文转载时间为 2003.4.10 ,转载的原文已查不到,应该早于刘菊花论文。 而贝塔斯曼自身认为在中国最大的障碍是政策障碍,作为世界最大出版集团之一却在中国并没有出版权限,所以投资业务只能主要集中在书友会、商业服务、管理咨询、多媒体技术等方面,而它最主要的出版业务,即使在中国加入 WTO 后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对外资放开。 在中国,贝塔斯曼自身认为最大的障碍是政策障碍,也就是它作为世界最大出版集团之一但在中国并没有出版权限,所以投资业务主要集中在书友会、商业服务、管理咨询、多媒体技术等方面。而它最主要的出版业务,即使在中国加入 WTO 后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对外资放开。 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2/0210/A20020210060704_2.shtml 媒体巨人布局中国 贝塔斯曼结盟榕树下 2002-02-23 11:47 作者:程磊 来源: eNet 所以贝塔斯曼目前的策略仍然是蓄势而发 。 贝塔斯曼在中国的战略是,先在政策容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把点铺开,然后依政策开放进程跟进其他业务,逐步地引进管理、技术、服务乃至原创性的出版和发行,最终把整条价值链引入中国。 艾科这位贝塔斯曼亚洲区总裁总结自己在中国的工作经验时说过:“在中国先不能做特别大的一个梦,脚踏实地把基本的事情做好,这一点符合德国人的性格先做后说。”贝塔斯曼总裁米德尔霍夫说:“中国在贝特尔斯曼公司未来的全球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今后该公司将不断扩大在中国的业务。” 28 塔斯曼在耐心等待中国媒的开放。 注:黄色部分见下。 这就决定了,贝塔斯曼的目前策略仍然是 " 蓄势而发 " 。艾科这位贝塔斯曼亚洲区总裁总结自己在中国的工作经验时说过: " 在中国先不能做特别大的一个梦,脚踏实地把基本的事情做好,这一点符合德国人的性格先做后说。 " 9 月 27 号记者在柏林采访 贝塔斯曼总裁米德尔霍夫 时, 他表示,中国在贝特尔斯曼公司未来的全球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今后该公司将不断扩大在中国的业务。 远大理想下的步步为营,说明 贝塔斯曼在等待中国入关后媒体开放 的 " 东风 " 吹起时一跃而起。 耐心等待政策的进一步开放 http://news.china.com/zh_cn/IT/10000496/20011024/10134612_3.html 贝塔斯曼:在生存缝隙中积极腾挪步步为营 2001-10-24 14:15:31   静仁 贝塔斯曼在中国的战略是,先在政策容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把点铺开,然后依政策开放进程跟进其他业务,逐步地引进管理、技术、服务乃至原创性的出版和发行,最终把整条价值链引入中国。 贝塔斯曼在中国的战略是,先在政策容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把点铺开,然后依政策开放进程跟进其他业务,逐步地引进管理、技术、服务乃至原创性的出版和发行,最终把整条价值链引入中国。 http://www.badassets.com/inforsys/Content.asp?id=77121submit_month=4 网文转载时间为 2003.4.10 ,转载的原文已查不到,应该早于刘菊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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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菊花的学位论文可能从头抄到尾
热度 31 fs007 2011-4-20 11:43
寻正 接到中国抄公抄婆揭发团团长的指示,要我系统地核查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刘菊花的学位论文第三章第二节的所有内容。于是乎本着公义之心,咱们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擦屁股,帮他们清查刘硕士的抄袭。我此前爆的料,全是他人揭发的,今天我一细查,我简直觉得不可思议:没见过这么烂的学位论文,刘菊花居然敢抱着这样的学位论文申请答辩?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居然让她顺利过关?太烂了,太烂了,任何跟刘菊花的答辩委员会相关的人都饱含耻辱。现在看来陈力丹教授的责任实在不是一般的重!因为刘菊花的论文全是抄的,自己的话只有一段,而且没多大价值,占我核查总数的不到10%。 刘菊花获得硕士学位是对中国所有硕士毕业生的集体羞辱,此人不仅仅是抄袭,她还窜改引用文章的话!她做得跟方舟子一样愚蠢,因为本没有必要进行如此窜改的,而方舟子习惯于在不需要抄时,也要抄上一段。 大家欣赏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硕士论文吧,难怪刘女士不敢吱一声,连累到她导师也不敢吱一声。幸好我跟时统宇不粘亲带故,否则我都会脸红两年半的。 刘菊花论文《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 第三章 国际传媒巨头的赢利本性及其对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 第二节 娱乐化倾向对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 原文 抄袭来源 除了在本土媒介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外,大媒介集团己经越来越依赖于国际市场的开发,比如迪斯尼早在 1998 年,其总赢利中就有 17% 来自美国本土以外的国际市场,主要来自于创意内容、广播电视竹目和主题公园与商业零售业,其中 ESPN ( Entertainment and Sports Program Network ,娱乐与体育节目网)由于广泛开发国际市场, 1998 年的赢利增长了 20% ,达到约 17 亿美元,现金流动则增加 17% ,达 7 亿美元。 42 2001 年 6 月,迪斯尼国际总裁约翰森表示,公司会积极拓展国外业务,力求使海外收入的比例在 5 年内由现在的 18% 增至 30% ,再拿德国贝塔斯曼传媒集团来说, 目前集团的业务只有三分之一在本土,其余均在海外。贝塔斯曼 1994 年来华开展业务,从在上海建立以图书音像销售为主要内容的“书友会”开始,到 2000 年己经创下了华销售额一亿元人民币的佳绩。 43 新闻集团在中国虽然刚刚由星空卫视争取了区区一百万户广东家庭,加上周边允许落地的肇庆,其收视户亦不过 200 万户,但在澳洲, 70% 的报纸属于新闻集团;在英国每四份报纸里面,就有一份新闻集团的刊物;在印度最受欢迎的 50 个节目里,有 40 个出自新闻集团。 44 更为重要的是,除了本土的媒介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外,大媒介集团已经越来越依赖于国际市场的开发。 DISNEY/ABC 的海外业务已经十分可观, 1998 年,其总赢利中有 38 亿美元即 17% 来自美国本土以外的国际市场,主要来自于创意内容、广播电视节目和主题公园及商业零售业。其中 ESPN 由于广泛开发国际市场, 1998 年的赢利增长了 20% ,达到约 17 亿美元,现金流动则增加 17% ,达 7 亿美元。 原文〈全球化时代的国外电视业〉 http://edu.sina.com.cn/i/19246.shtml 【** 6 月 10 日讯】 迪士尼国际总裁约翰森 (Michael Johnson) 表示,公司会积极拓展国外业务,务求令海外收入比例由现时 18% ,在 5 年内增至 30% 。 http://www.epochtimes.com/gb/1/6/10/n97668.htm 目前该集团业务只有三分之一在本土,其余均在海外。一九九四年,贝塔斯曼来华,在上海建立了以图书音像销售为主要内容的“书友会”,二 000 年创下了华销售额一亿元人民币的佳绩。 http://finance.sina.com.cn/b/20011119/131400.html 星空卫视此次在广东仅对 100 万户家庭广播, …… 目前星空卫视落地城市仅限广东和肇庆,其收视户亦不过 200 万户, …… 在澳洲,报纸有 70 %在新闻集团下面;在英国每四份报纸里面,就有一份新闻集团的刊物;在印度最受欢迎的 50 个节目里,有 40 个出自新闻集团。 http://home.donews.com/donews/article/2/24400.html 从软件到硬件,从广告到节目,信息传播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流通。从通讯卫星到光缆干线,跨国传播活动正以日新月异的方式加速世界一体化的进程。 “总的说来,人类在文化上正在趋同,全世界各民族正日益接受共同的价值、信仰、方向、实践和体制。” 45 各种对话、科技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已经成为当代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存在的普遍方式。跨文化传播的表象越来越直接地通过媒介本身扩散出来,数量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 从软件到硬件,从广告到节目,信息传播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流通。从通讯卫星到光缆干线,跨国传播活动正以日新月异的方式加速世界一体化的进程;各种对话、科技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已经成为当代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存在的普遍方式。跨文化传播的表象越来越直接地通过媒介本身扩散出来,数量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 http://www.woxie.com/article/list.asp?id=7972 “当一个国家在同其他国家的文化交流中引进文化要素的数量大于输出文化要素的数量,外来文化对本国的影响大于本国文化对外国的影响,就产生了文化交流的逆差。” 46 进入 90 年代以来,中外传媒相互之间信息交流的逆差越来越明显。国际传媒巨头将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产品以铺天盖地之势向发展中国家倾销,中国传媒市场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据统计,在 1998 年我国图书报刊进出口贸易中,进口为 3925.4 万美元,出口为 1212.65 万美元 ; 电子出版物出口 2 种,进口高达 170 种,出口仅为进口的 1.176% 。 47 国外的电影、电视、音像、印刷、娱乐、软件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制品向各层次的中国受众涌来。 长期生活在单调、封闭的文化环境中的中国受众很快接受了国外传媒带来的新鲜的文化因子,加之媒体的主动倡导,以及文化传播市场的丰厚收入,国内出现了接受外来文化的一个又一个的浪潮 。“在很短的时间内,来自国外境外的文化产品在数量上和影响力上迅速取得了主动地位,并逐步加大了传播力度,提升了传播层次,在我国文化传播市场上的信息拥有量和传播影响力大有超过我国传统文化之势。” 48 进入 90 年代以来,文化交流的“逆差”现象反而愈加突出了。 …… 于是某些发达国家的传播机构打着传输文明的旗号大举地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的传播,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文化制品以铺天盖地之势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狂轰滥炸,大有取发展中国家本地文化而代之的趋势。 …… 由于在一个 12 亿人口的国家找到巨大的市场,发达国家也就不惜代价发起了向中国的文化进攻,特别是以电影、电视、音像、印刷、娱乐、软件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制品向各层次的受众发起了全方位的轮番进攻。据统计,在 1998 年我国图书报刊进出口贸易中,进口为 3925 。 4 万美元,出口为 1212 。 65 万美元。而电子出版物出口为 2 种,进口却高达 170 种,出口仅为进口的 1 。 176% ,令人触目惊心。 在单调、封闭的文化环境长期生活的我国受众在最初的一点吃惊、迷茫、下意识的抵触以后很快地适应了、喜欢了,并有不少人开始主动地、积极地追求了。加之国家媒体的主动倡导、文化传播市场上反映出的令人心动的收入,在国内出现了接受外来文化的一个又一个浪潮 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2615 注:引文非段京肃原话。 目前,在我国的文化传播市场上,流通着大量的外来文化信息制品,它们的存在,使有限的传播空间和传播渠道为争夺受众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而在内容选抒、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差距,使我国传播媒介常常处于被动状态。受众数量的减少、传播市场的缩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著名导演陈凯歌在一次座谈会上曾经直截了当地说,如果每年有三、五十部外国大片进入,中国电影将全军覆没。 49 在我国目前的文化传播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外来文化信息制品,由于它们的存在,使有限的传播空间和传播渠道被占领,同我国自已的传播媒体为争夺受众展开了搏杀。而在内容选择、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差距,使我国传播媒介常常处在被动状态,受众数量的减少、传播市场的缩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段京肃〈略论文化交流中的“逆差”现象〉 著名导演陈凯歌在一次座谈会上曾经直截了当地说,如果每年有三五十部外国大片进入,中国电影将全军覆没 。 http://www.woxie.com/article/list.asp?id=7973 因为媒介所有制的本质不同,我国媒介在运营模式、理念和操作方法上都明显有别于西方纯商业性的媒介,不可能走上彻底市场化的道路,而是只进行着适度市场取向的改革。我国的媒介始终坚持上层建筑和信息产业的双重属性的认定,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进,并始终坚持媒介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人民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严肃和高质量的媒介产品(包括新闻报道)始终占据着我国媒介产品的土阵地。 然而不可否认,在近 20 年的新闻改革过程中,随着我国媒介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其产业性质日益凸显。 90 年代以来媒介大众化、市场化潮流的兴起,改变了我国媒介内容一味重言传轻信息、重教育轻娱乐的状况,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片面模仿国外媒体的某些做法:强调娱乐化甚至新闻娱乐化,过分地通俗化以争夺市场,过于强调软性内容的感召力,其结果是走向大众传媒的庸俗化。 在近 10 余年的 ! 媒介产业化人众化浪潮中,我国通俗类媒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并成为媒介市场的生力军。有些人据此认为:市场化 = 人众化 = 通俗化 = 娱乐化,娱乐化是市场化的必由之路,中外皆然。有的党报编辑甚至私下教导记者要“逃避深刻,远离崇高”,有的电视新闻制片人公开号召“新闻是快乐的”,电视 24 小时就是快乐 24 小时,“生产快乐”似乎是媒介最响亮的口号。 50 某些媒介或热衷于炒作名人轶闻奇闻异事,或热衷于凶杀、**等事件的追逐,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一时的赢利。在写法上,从强调人情味、趣味性到故意煽大众之情甚至追逐耸人听闻的效果,力求故事性,甚至不惜无中生有,以吸引受众。 相比西方有媚俗倾向的新闻媒体,有些国内媒体有时对新闻娱乐化的热衷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我国而言,因为媒介所有制的本质区别,使我国媒介在运营模式、理念和操作方法上都明显区别于西方纯商业性的媒介,不可能走上彻底市场化的道路,而只是适度市场取向的改革。我国的媒介始终坚持上层建筑和信息产业的双重属性的认定,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轮并进,并始终强调媒介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人民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严肃和高质量的媒介产品始终占领着我国媒介产品的主阵地 ( 包括新闻报道 ) 。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近 20 年的新闻改革过程中,伴随我国媒介市场化步伐加快,产业性质凸显,特别是 90 年代以来媒介大众化、市场化浪潮的勃兴 …… 改变以往我国媒介内容一味重宣传轻信息、重教育轻娱乐的状况 …… 但同时也产生了某些负效应,其中之一就是过分强调通俗化以争夺市场,结果走向庸俗化,过于强调软性内容的号召力,片面模仿国外媒介的某些做法,走娱乐化甚至是新闻娱乐化的道路 在近 10 余年来的媒介产业化、大众化浪潮中,通俗类媒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成为媒介市场的生力军。有些同志据此即认为:市场化=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娱乐化是媒介市场化的必由之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当然选择,中外皆然,其中也包括新闻产品。 …… 有的党报编辑甚至私下教导记者要“逃避深刻,远离崇高”,有的电视新闻制片人公开号召“新闻是快乐的”,电视 24 小时就是快乐 24 小时……,“生产快乐”似乎是媒介最响亮的口号。 …… 某些媒介或热衷于炒作名人轶闻、奇闻异事,或热衷于将镜头聚焦于都市光怪陆离的百姓琐事,或热衷于凶杀、**等事件的追逐,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执着于一时的赢利。在写法上,从强调人情味、趣味性到强调煽情性,甚至是耸人听闻,力求故事性,不惜无中生有,节外生枝,甚至于制造假新闻,以曲折离奇吸引受众 。 …… 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2574 林晖〈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 互联网络的使用在我国越来越普及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 2002 年 1 月 15 日在北京发布了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本次调杏结果显示:截至到 2001 年 12 月 31 日,我国的上网计算机数已达 1254 万台,比上年同期增长 40. 6% ;我国网民己经达到 3370 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 49. 8% ; 用户上网最主要的两个目的是:第一获取信息,占 46. 1% ;第二获得各种免费资源,占 31. 1% 。 51 对于有条件上网的人部分中国公众,互联网成为获取信息的第一渠道。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1 月 15 日在京发布了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到 2001 年 12 月 31 日,我国的上网计算机数已达 1254 万台,比去年同期增长 40.6% ;我国网民已经达到 3370 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 49.8% ;我国国际线路总 容量为 7597.5M ,比去年同期增长 1.7 倍。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020115/001279.shtml 而目前网上运行的绝大多数信息是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国内中文信息尚无法满足国内用户的基本需求,所以中国网民常常转向国外网站寻找信息。上述调查报告同时还显示,我国用户获取、浏览的中文信息占所有信息的比例是 78. 1% ;用户获取、浏览的国内信息占所有信息的比例是 69. 3% 。 52 国内快速增长的网民队伍为传媒巨头的信息资源提供着非常可观的市场,处于绝对信息优势的西方传媒巨头,对网民思想之潜移默化的支配力量不可小觑,有时他们甚至可以在互联网上左右中国的设置议程。 注:此段话可能为原创,未找到来源。 在去年四月中美撞机事件的初期,由于官方媒体只发表新华社的相关稿件,使《人民日报》没能及时对事件进行报道,从而使公众对官方媒体丧失耐心乃至信心,不得不通过互联网寻求信息,这导致强国论坛中出现的新闻多来自美媒体。例如,在事件爆发的头三天,《人民日报》头版没有见到任何关于中美冲突的报道。再如,中国飞行员失踪三天内,没有一家中国官方媒体报道其姓名。相反,碰撞事件仅过了一天,公众便从论坛中获知了美机组人员的完整名单。 4 月 12 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江泽民主席的讲话 : “美国政府就美军侦察机撞毁中方飞机之事,已经向中方递交了致歉信。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中国政府决定允许美方机组人员离境。”但强国论坛内的大部分文章并不认可江主席的声明——大部分人 ( 占 %55.4) 认为美国并没有道歉。同一天,有人在论坛发布来自 CNN 的新闻,该新闻称美国总统布什否认自己己经向中国道歉。不久,又有来自美国媒体的报道被转贴到论坛中,称美国国务卿没有道歉。在“道歉”问题上,网民更相信西方媒体而不相信我国官方媒体。 53 在中美撞机这一重大新闻事件议题上,互联网的主流声音与政府的声音相左,从而导致政府信任度降低,并助长了反政府的负面舆论的泛滥。 “ 互联网带来了自由透明的信息环境,电子论坛改变了中国新闻信息流动的基本方式。” 54 互联网通过把传统媒体和党报无法想象的各种思想和言论的辩论带进中国,并正在影响甚至改变中国的议程设置 。 “ 在信息全球化时代,我们的党报不可能持续地期待自己的主流话题持续地为公众所关注。如果以党报为代表的中国主流媒体不尽早地开始新闻改革,按新闻规律办事,最终将会导致西方媒体为中国设置议程。” 55 中国政府和党容忍甚至支持《人民日报》等著名媒体发展网络论坛,一方面表明在信息全球化时代,一国政府要向世人显示其对不同言论、甚至“不正确的”信息的包容和开放态度,另一方面也表明互联网论坛已成为政府了解民情或“监听”民意的重要渠道 。 从国际关系看,如果一个国家的公众不相信自己国家的媒体,他将转向国际媒体,甚至来自敌对国的媒体。通过媒体与互联网为其他国家设置议程,这已经成为国际政治中的一种“软力量”的入浸。某一媒体的公众信任度越强,声望越高,它为世界设置议程的能量就越大 ,而国际传媒巨头无疑拥有最得大独厚的条件来发挥这一能量。 尤其是事件初期,由于官方媒体只发表新华社的相关稿件,使《人民日报》没能及时对事件进行报道,这导致媒体放弃了自己作为舆论领袖的功能,从而使公众对官方媒体丧失耐心甚至信心,不得不通过互联网寻求信息,这就是导致强国论坛中出现的新闻多来自美国媒体的原因。例如,在事件爆发的头三天,人民日报头版没有见到任何关于中美冲突的报道。再如:中国飞行员失踪三天内,没有一家中国官方媒体报道其姓甚名谁。相反,碰撞事件仅过了一天,公众便从论坛中获晓了美机组人员的完整名单。 因此,公众变得不耐烦甚至不相信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他们转向西方媒体,将大量来自美国媒体的信息充斥到中国网站与论坛中。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媒体设置了中国议程。 4 月 12 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江泽民主席的讲话“美国政府就美军侦察机撞毁中方飞机之事,已经向中方递交了致歉信。处于人道主义考虑,中国政府决定允许美方机组人员离境。”但强国论坛内的大部分文章并不认可江主席的声明——大部分人认为美国并没有道歉。 ( 见图 9)4 月 12 日,有人在论坛发布来自美国媒体 CNN 的新闻。该新闻报道美国总统布什否认自己已经向中国道歉。不久,又有来自美国媒体的报道被转贴在论坛中,该报道声称美国国务卿鲍威尔没有道歉。在“道歉”问题上,网民更相信西方媒体而不相信我国官方媒体。 在中美撞机这一重大新闻事件议题上,互联网的主流声音与政府的声音相左,从而导致政府信任度降低,并助长反政府的负面舆论泛滥。 …… 互联网通过把传统媒体和党报无法想像的各种思想和言论的辩论带进中国,从而正在影响、甚至改变中国的进程。中国党和政府容忍、甚至支持《人民日报》等著名媒体发展网络论坛,这不仅表明在信息全球化时代,一国政府要向世人显示其对不同言论、甚至“不正确的”信息的包容和开放态度 ,互联网论坛同时已经成为政府了解民情或“监听”民意的重要渠道。 在信息全球化时代,我们的党报不可能持续地期待自己的主流话题持续地为公众所关注。如果以党报为代表的中国主流媒体不尽早地开始新闻改革,按新闻规律办事,最终将会导致西方媒体为中国设置议程。 从国际关系看,如果一个国家的公众不相信自己国家的媒体,他将转向国际媒体,甚至来自敌对国的媒体。通过媒体与互联网为其他国家设置议程,这已经成为国际政治中一种“软力量”的入侵。 。全球媒体和国外媒体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议程设置。媒体的公众信任度越高,其议程设置的效果也就越明显。 电子论坛改变了中国新闻信息流动的基本方式。 党报一直希望公众接受党认为正确的信息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但互联网带来了自由透明的信息环境,党报正在丧失控制信息的法力。 AFP: China Will Lose Battle to Cobntrol Internet, Watchdog Predicts *注:此处引文窜改了李希光等人原话,还是引文中再引,不懂基本科学写作规范。 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2676 所有原始资料均已存档,可来信索取。所有资料均可从互联网上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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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论文抄袭
热度 4 fs007 2011-4-8 10:37
欣赏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论文抄袭
寻正 方舟子顾头不顾腚,面临剽窃指控千方百计抵赖,浑然忘了自己曾理直气状地写过《抄一小段也是抄》,科普也不能抄的豪言壮语,居然堕落到不敢做学术了。那行啊,咱们再爆一段方舟子妻的学术抄袭,看他跟他的弱智拥趸怎么狡辩。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开篇就抄,学术论文抄普通媒体内容,社科院的学术水平啊,太臭了。 这份臭不可闻的学位论文上都有些什么牛人留号啊? 欣赏方剽客精心培养的小剽婆的开篇即抄吧: 方舟子妻硕士论文是如何做出来的.pdf 为免得神通广大的教主夫妇毁尸灭迹,或者三更半夜上新浪窜改别人文章,然后大声鸡叫,咱们先把新浪原文备上一份。 背景资料:AOL时代华纳_互联网-国际_科技时代_新浪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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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政治智慧
热度 1 梅珍生 2011-1-14 17:45
道家政治智慧
《道家政治哲学研究》,梅珍生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ISBN:978-7-5004-9256-6。该书是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后流动站期间完成的博士后研究报告,是2005年第3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课题《道家和谐思想及其现代价值》的最终成果,也是2009年度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道家政治哲学研究》的最终成果。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10年博士资助项目,收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文库》丛书。全书六章,另收有道家或政治哲学研究相关成果的三个附录,共20万字,248页。主要内容如下: “道法自然”是道家政治哲学的精髓。道家的“道”描述的是自然秩序,它不同于儒家建构的人间礼法秩序,它揭示了宇宙内部及宇宙背后固有的力量。但无论是先秦时代的学者,还是现代学者都一致地看到了道家的“道”依然反映着人间秩序。在老子这部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道所具有的多面性特征,它包括自然之道、社会之道、生命之道的诸多内容,而这三者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道法自然”是道家哲学的主旨。“自然”的涵义首先是指事物的内在秩序,诸如本质、规律等。“自然”描述了存在的一种状态,即自发的、自己起源的、自己如此的,它否定了在道之上还有一个主宰者。道家认为“自然”、“无为”是存在的本性得以张扬的前提。“自然”既是天地人所应该共同遵循的原则,也包涵着个体心灵的自由追求,同时,“自然”还体现了道与物的理想关系。在社会制度演变方面,道家强调因任自然,因循客观规律。在治国平天下的治道上,道家强调“中”的策略;在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道家重视和谐的建构。 “损有余而补不足”是道家的公正观核心体现。公正的观念起源于人的交往活动,无论是人与人的交往,还是人与其他没有自我意识的非人交往,都体现了主体的人与对象之间的关系。道家的正义观念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从统治者方面来看,统治者的无为即体现为正义;从百姓角度看,百姓的自由、自化表现为正义;从交往关系看,正义作为一种对待他人、他物的态度时,它强调主体要公正地对待他者。道家的正义包括自由、平等、安全等不可通约的价值诉求。公平结构中的自由,体现为较少的控制,因为它有利于生活中消极公平的实现。消极的公平所依存的不是一种权力赐予结构,而是主体间的互动关系,这里的立法者不是统治者,而是个体与周围人共同构成关系密切的协商者。道家的公正强调必须以认识道为基础,没有对客观规律的把握,人们是很难作到公正的。老了讲只有“知常”,才能接受客观世界,因而,公正就是要把遵顺大道、自然以行的法则应用于政事之上。 从民主原则或精神的层面上看,道家学说与现代民主理论具有多方面的融通性。首先,民主作为一种心灵需要,与道家的自愿、自化主张具有通融性。道家的自由体现了对人性中“为所当为”的自觉。按照自己的意愿而选择生活就是直接民主的体现,道家的“小国寡民”强调了民主的直接性,也即是民主适用范围或区域的有限性,这种区域范围的有限性是人们能够自主选择的必要信息相对充分的前提。其次,民主推崇平凡性,这也与道家强调众物的平凡性具有极大的通融性。道家反对将个别人的优异之处,当作全社会的标准,肯定多数人“不争”的有规则的、体道的生活,与民主状态下多数人追求自己意愿的生活相一致。再次,道家讲求道性的平等是以尊重差别性为前提的,这与现代民主理论中平等与差异相统一的要求相一致。 道家有深刻的社会制度自然生成的思想。在道家政治哲学中,人类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制度并不是为了功利性的效率,而是安适生活的保证。道家关注当下生活,把安适的环境作为生活追求的主要目标,把人放在与天地万物等量齐观的自然状态中。无论是老子,还是庄子,他们都倾向于相信,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自然秩序优于创生性的秩序,这种创生性秩序,也即是政治家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设计的秩序。道家强调的秩序是宇宙内在的秩序。天道均衡是秩序内生的动力,道家也把世袭已久的“习惯”看作是自然秩序的一种。 道家“执一而御众”的政府职能思想有重要的思想资源价值。道家对于政府职能的看法,颇近现代自由主义者主张的政府职能理论。老子主张统治者应该“为无为”,并希望政府淡出人们的视野,它与现代意义上的最弱政府相通。在政府职能方面,道家讲求将宇宙间自然之理运用于政治生活,希望人君能够在道的指引下,管理天下。君主的职责就是确立人间的主要事务,并对它们进行区分,为管理事物找到恰当的执行者。道家强调要解决好君、臣、民的关系。在君臣关系中,道家强调君臣要以道相合;在君民关系方面,道家认为立君的目的是为民,富民是政治生活的目标。道家把治身与治国联系在一起,强调身体与国家同构,认为只有把爱护自己放在第一位,把天下放在第二位的人,才可能把天下治理好,治身是治国的基础。 道家的理想社会思想展现了和谐的深刻意蕴。在道家的社会发展合理性思想中,合理性的社会发展是与“道”的特性相一致的社会,它的社会制度是自然形成的,而不是圣人有意造作的结果。老子的小国寡民理想是一个“无争”的和平世界,庄子的“建德之国”则是个体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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