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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白马非马” - PAUL JORION
liuyu2205 2020-1-22 15:59
在 Paul Jorion【1】 的 博客 上 读到一篇题为 “ 白马非马 ”的博文 ,翻译如下: -------------------- “ 白马非马 ” - PAUL JORION 我们的西方思维建立在将身份认同锚定在 “ 物质( substance ) ” 原则上。尽管 “ 形式( forme ) ” 随时间发生了变化,但 “ 物质 ” 的连续性保证了照片中的这个婴儿是我! 赫拉克利特揭示了我们在这方面缺乏严谨性:我们相信我们依附于 “ 物质 ” ,但我们却只关注 “ 形式 ” :同一条河中不沐浴两次,我们根据其 “ 形式 ” 保留其 “ 名称 ” ,而其 “ 物质 ” 却永不停止涌向大海。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事物(在语言的表达中特征就是属性)是 “ 原则( principe ) ” ,独立于其表现的物质和形式而存在,因此,相同的原则在冬天像田鼠一样出现,而在春天回来时又像云雀一样出现。 我们西方人在同一原则的形式变化中读周期性的 嬗变 ( métamorphose) :范德梅尔施( Van der Meersch )观察中国占卜: “ 然而,虽然 “ 七 ” 被认为是年轻的男性原则,只能发展到 “ 九 ” ,但 “ 九 ” 被认为是老年的男性原则,准备转变为 “ 八 ” 。 同样, “ 八 ” 被认为是年轻女性原则,最多只能集中到 “ 六 ” ,而 “ 六 ” 被认为是老年女性原则,准备转变为 “ 七男性原则。 ” 苏东坡(宋朝,对应于我们的中世纪) “ 山,岩石,竹子,树木,水面上的涟漪,薄雾和云朵,所有这些自然界的东西都没有固定的形式; 但是它们每个都有一条恒定的内部线条,就是这个指导画家的思想 “ 。 当我们想按照中国的概念表达事物时,我们不得不诉诸于句式( 4 ): “ 空气中有春天 ” ,虽然日历仍然只显示 3 月 12 日, 但 “printanéité” 的原则提早体现出来了。 原则可以组合:当 “ 马 ” 遇到 “ 白 ” 时,就有 “ 白马 ” 。 当 “ 马 ” 遇到 “ 牛 ” 时,我们有了 “ 牵引动物 ” 。 著名的哲学家公孙龙(他在亚里士多德去世前几年出生)提出了一个悖论: “ 白马非马 ” ,以古汉语的形式更为明显: “ 白的马不是马 ” 。 显而易见,因为两个原则必定不止一个原则。 他的对手利用了公孙龙忽略的一个区别:区分了渗透性原则和非渗透性原则:当 “ 渗透性 ” (如白色)与 “ 非渗透性 ” (如马类)相遇时,他们说,没有得到更多, 与两个不可渗透性原则结合时所观察到的相反,例如,马和牛。 他们当然错了:牵引动物的原则不是按集合论把马类和牛类加起来得到的,而是根据相交:在白色与马类相交得 “ 白马 ” ,马类与牛类相交得 “ 牵引动物 ” 的原则。 公孙龙说得对: “ 白马非马 ” ,它有效地结合了两个原则,因此比单纯的马丰富 - 至于白马少于马的事实是另一层次的考虑:外延的扩展问题,不是原则的考虑。 【1】Paul Jorion (1946 - ) ,比利时社会学博士,人类学家、人工智能专家、经济学家, 2005 年预言了次贷危机,曾执教于布鲁塞尔、剑桥、巴黎 3 大等多所大学,出版过《从另一个角度思考经济》、《深渊中的资本主义》、《最后一个走的人请关灯》等。 注:感谢朋友 Louis Baslé 对译文的建言。 ***** UN CHEVAL BLANC (CHINOIS) N’EST PAS UN CHEVAL 5 AVRIL 2007 PAUL JORION Notre pensée occidentale est fondée sur le principe que l’identité est ancrée à une substance. Bien que la forme ait changé au fil des années, la continuité de la substance garantit que ce bébé sur la photo, c’est déjà moi ! Héraclite a dénoncé notre manque de rigueur sur ce plan : nous croyons nous attacher à la substance , alors que nous n’avons d’yeux que pour la forme : on ne se baigne pas deux fois dans le même fleuve, nous lui conservons son nom en fonction de sa forme alors que sa substance n’en finit pas de se précipite vers la mer. Dans la pensée traditionnelle chinoise, la chose – dont le caractère qui la représente dans la langue est l’un des attributs – est un principe qui existe indépendamment des substances et des formes sous lesquelles il se manifeste. Ainsi le même principe apparaît comme rat des champs en hiver et comme alouette dès que revient le printemps. Nous, Occidentaux, lisons dans le changement de forme d’un même principe, une métamorphose cyclique : Van der Meersch observe à propos de la divination chinoise : « Cependant, alors que le sept était considéré comme le principe male jeune, ne pouvant que se développer jusqu’à neuf, neuf était considéré comme le principe male vieilli, prêt à se muer dans le principe femelle huit. De même, huit était considéré comme le principe femelle jeune, ne pouvant que se concentrer jusqu’à six, alors que six était considéré comme le principe femelle vieilli, prêt à se muer dans le principe male sept ». Su Tung-po (dynastie Sung, correspondant à notre Haut Moyen Age) écrivait « Montagne, rocher, bambou, arbre, rides sur l’eau, brumes et nuages, toutes ces choses de la nature n’ont pas de forme fixe ; en revanche, elles ont chacune une ligne interne constante. C’est cela qui doit guider l’esprit du peintre » . Quand nous voulons exprimer les choses selon la conception chinoise nous devons recourir au partitif : « Il y a du printemps dans l’air », disons–nous, alors que le calendrier n’affiche encore que le 12 mars mais que le principe de la « printanéité » s’est manifesté prématurément. Les principes peuvent se combiner : quand « du cheval » rencontre « du blanc », nous avons « du cheval blanc ». Quand « du cheval » rencontre « du bœuf », nous avons « de l’animal de trait ». Le fameux philosophe Koung–soun Loung (il naît quelques années avant la mort d’Aristote) avait proposé le paradoxe « Un cheval blanc n’est pas un cheval », plus évident sous la forme du chinois archaïque : « du cheval du blanc n’est pas du cheval ». Ce qui va de soi puisque deux principes sont nécessairement davantage qu’un seul. Ses adversaires faisaient prévaloir une distinction que Koung–soun Loung ignorait : celle qui sépare les principes pénétrables et impénétrables : quand un « pénétrable » comme la blancheur rencontre un « impénétrable » comme l’ équinité , affirmaient–ils on n’obtient pas davantage, contrairement à ce qui s’observe lorsque les deux principes sont impénétrables, comme avec cheval–bœuf. Ils se trompaient bien entendu : le principe de l’animal de trait ne combine pas l’ équinité et la bovinité selon leur union comme s’exprime la théorie des ensembles, additionnant l’ensemble des chevaux à celui des bœufs, mais selon leur intersection : là où la blancheur intersecte l’ équinité , nous avons « du cheval blanc », là où l’ équinité rencontre la bovinité , nous trouvons le principe de l’animal de trait. Koung–soun Loung avait raison : « Le cheval blanc (chinois) n’est pas un cheval », il combine effectivement deux principes et est donc davantage que le simple cheval – le fait que les chevaux blancs soient moins nombreux que les chevaux est une considération d’un autre ordre : une question d’ extension , ce n’est pas une considération de principes . ———– (1) J’en parle plus longuement dans « Typologie des savoirs et transmission informatique », in D. Chevallier (ed.), Savoir faire et pouvoir transmettre , Maison des Sciences de l’Homme, Paris, 1991: 169-187 ; également sur ma page Internet. (2) van der Meersch, L., « De la tortue à l’achillée », in Divination et Rationalité , Le Seuil, Paris, 1974 : 29-51 (3) Cheng, F., Vide et plein, le langage pictural chinois , Le Seuil, Paris, 1979 : 44-45 (4) Cette découverte essentielle est due à Chad Hansen, voir Language and Logic in Ancient China , Ann Arbor :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83
个人分类: 在中法文化之间流连|4356 次阅读|0 个评论
NP理论(3):层次与中国传统逻辑
热度 3 liuyu2205 2016-8-30 12:57
我们曾用中国传统逻辑的经典“白马非马”解析了流行的NP问题的两个定义中所隐含的层次上的混乱:基于“求解”,NP是NDTM(Non-Deterministic Turing Machine)多项式时间可求解的问题;基于“验证”,NP是DTM(Deterministic Turing Machine)多项式时间可验证解的问题。这二个定义被认为等价地表达了NP问题类。 我们认为,这两个定义具有不同层次的性质,“求解”定义基于算法层次,“验证”定义基于判断层次,之所以发生层次上的混乱,是因为流行的NDTM这个概念对TM(Turing Machine)和NTM(Non Turing Machine)的混淆,我们借用“白马非马”这个经典案例分析了这种混乱在人认知上产生的原因。 “马”(形或象)是马类不同于牛、羊等类的本质认知,“白马”则是在“马”这个大类中不同颜色的马的子类。普通人(守城门兵)具有白马属于马类的常识认知而不自觉,所以认定“白马是马”(以枚举替代判断),智者公孙龙则从逻辑的严格上认为“马”与“白马”是不同的层次,坚持“白马非马”的认知(逻辑判断)。仿此分析,对于NP问题类的“验证”定义,是以算法进行的判断(DTM只不过是TM的别名),这就相当于“白马是马”;另一方面,这个“求解”的定义,是以NDTM求解,我们分析了,NDTM实质是TM(我们所说的“不确定性的消失”),NDTM是P和NP的层次混淆的产物,NP问题的两个定义暗含着NP=P,致“P versus NP”成为世纪难题(见博文: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322490do=blogquickforward=1id=888485 )。 这篇文章中,我们仍用“白马非马”的逻辑分析方法对“停机问题”所存在的问题予以进一步的分析。 图灵定义的“可计算数”就是circle-free可计算的(circle-free就是以后称之为图灵机的一般算法模型),在图灵的这些相关概念中,并没有“停机”(halting)这个术语,因为图灵机是一般意义上的算法模型,图灵只关心机器具有可计算性的本质,并不关心具体的计算机的时空能力,所以,即使机器不停止,机器仍然可以无限计算下去而具有可计算性的意义,比如有理数1/3在机器上就是可计算的,机器可以无限地输出无限循环小数0.3333333……,这正是图灵机具有无限长的纸带这个构造的重要性。 具体的机器并不等于图灵机,具有图灵机性质的具体机器如冯·诺意曼机,总是时空能力有限的,我们一般认为任何一台具体的计算机都能计算出1/3,这是因为我们实际上已经约定了以某个近似值去代替这个真正的无限循环小数,也就是说是事前约定了停机條件而“停机”。从常识上说,“停机”就意味着得到确定性的答案,这就使“停机”实际上替代了严格的“可计算性”概念,从而使“停机问题”作为悖论形式隐含了对“可计算性”这个根本性概念的否定(见博文: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322490-991454.html )。 实际上, 图灵心目中的机器“可计算性”(circle-free)与“停机”(halting)是完全不同层次的概念,借用“白马非马”的方法分析,图灵的机器“可计算性(circle-free)”相当于“马”的“形”,这种本质属性使马区别于非马(如牛、羊等),对应于circle-free区别于circular的本质,而“停机”相当于马(形)这个基本概念下的二级分类(色),“白马非马”就是说白马类与马类是完全不同的层次,这相当于circle-free与halting具有完全不同的层次,因此以“停机”代替“可计算性”就是层次上的混淆和表达上的混乱。 附:《公孙龙·白马论》原文摘录及解读 一,《公孙龙·白马论》原文摘录 “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 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二,解读 反方:“白马非马”,可以这样说吗? 正方:可以。 反方:为什么? 正方:“马”,指称形状;“白”,指称颜色。颜色不同于形状,所以说:“白马非马”。 反方:既然说有白马,就不能说“没有马”。既然不能说“没有马”(承认事实上有马),怎么还说“非马”(说“没有马”)呢?(这就是“说”与“事实”相违背。)有白马就是有马,只是白色的马而已,为什么说“非马”呢? 正方:如果是找“马”,黄马、黑马都可以;但如果是找“白马”,黄马、黑马就不可以了。若说“白马乃马”,是着眼于它们具有同一性本质,本质相同,白马与马就没有什么区别了。既然在“马”的本质上没有区别,为什么现在又有黄马、黑马对应于“马”的不同分别呢?这里的对应与不对应,是针对不同的层次(相)而说的,(马与色马)层次的不同是很明确的。所以,黄马、黑马具有马的共同本质,符合“马”的个大概念层次,但不符合“白马”(色马)这个二级概念,故白马与马层次不同,现在可以分析很清楚了! 在这段精彩的对话中,公孙龙阐释了“形”(象)与“色”二个层次的不同:当用“形”(象)作为判断标准时,是为了在一群混杂着别的动物(比如牛羊等)中找“马”,所以“马”的定义只关心“形”(象),并不关心诸如“色”较具体的属性,也就是说,马这个大类中包含了各种不同颜色的马(“色马”是马类中的一类),在这种情况下,黄马、黑马都是所找的对象。但是当用“色”作为判断标准,是为了在马类中找比如说颜色为白色的“白马”子类,那么黄马、黑马就不是所找的对象了!
个人分类: NP理论|4126 次阅读|3 个评论
NP二个流行定义与“白马非马”
热度 2 liuyu2205 2015-5-8 14:06
世纪难题“P versus NP”,通俗地讲,P代表计算机易解决的一类问题,NP代表计算机难解决的一类问题,“P versus NP”就是问:NP这类困难的问题到底能否被计算机有效解决(NP=P)?与此问题相关的研究,就形成了计算复杂性理论。 库克(Cook)1971年的那篇论文《The Complexity of Theorem Proving Procedures》,奠定了计算复杂性理论的基础。一方面,该论文提出了逻辑问题SAT(Boolean satisfiability problem)来表达NP;另一方面,却将“求解”与“验证”混淆,得出了NP二个定义等价: -The two definitions of NP as the class of problems solvable by a nondeterministic Turing machine in polynomial time and the class of problems verifiable by a deterministic Turing machine in polynomial time are equivalent. The proof is described by many textbooks, for example Sipser’s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ry of Computation, section 7.3 ( http://en.wikipedia.org/wiki/NP (complexity) )。 将“求解”与“验证”混淆,可类比于音乐作曲与音乐欣赏的混淆,即发生了概念偷换,照理说这样的认知错误不难被人们识别,但是NP二个定义等价却被学术界和大众广泛认可,至今不疑,这表明其中隐藏着深层次的认知问题,。。。 这里,我们用中国古代哲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提出的著名的逻辑问题“白马非马”,来帮助解读此认知错误。 一,“白马非马” 1,“白马非马”典故 一天,公孙龙骑着一匹白马要进城,城门的门卫说,“白马是马”,依照规定马不可以进城。于是,公孙龙就开始他的论证 – “白马非马”,最后说服了门卫,骑着他的白马进城去了。 2,“白马非马”论证-《公孙龙·白马论》 『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 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 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3,“白马非马”的解读 “白马非马”典故包含了二个命题: -“白马是马”:站在门卫的立场,他只注意⼀般的马类,不管是黄马、黑马、白马都属于⼀般的马类。 -“白马非马”:站在公孙龙的立场,他在马类中还要分别白马类,故“白马非马”指白马类不是马类。 这两个命题各自都是正确的,但两者发生混淆就错了,由于门卫不能坚持自⼰原来的认知立场,附和了公孙龙的逻辑,被绕晕成了糊涂⾍。 二,“白马非马”与“P versus NP” 基于“验证”的NP定义,指面对具体对象,验证其是否为解,其本质是P,故若用“可验证性”来定义NP,就意味着NP=P,也就是说,“不确定性”从NP中消失了,就相当于混淆了门卫的立场与公孙龙的立场,这二个不同层次。
个人分类: 不确定性问题和算法讨论|4230 次阅读|3 个评论
金银花:21世纪重现的“白马非马”故事
热度 1 cgh 2014-8-17 13:26
金银花:21世纪重现的“白马非马”故事 1 、《白马论》的故事 战国时,一城有令,马匹不得出城。有一天,赵国平原君的食客公孙龙带着一匹白马正要出城。守门的士兵对他说:“马匹一概不得出城。”公孙龙心生一计,企图歪曲白马是马的事实,希望说服士兵。 公孙龙说:“白马并不是马。因为白马有两个特征,一是白色的,二是具有马的外形,但马只有一个特征,就是具有马的外形。具有两个特征的白马怎会是只具有一个特征的马呢?所以白马根本就不是马。” 愚鲁的士兵因无法应对,唯有放行。 2 、金银花的传奇 市场经济起来了,竞争总是让“聪明人”得权获利,谁主导了市场的规则肯定是赢家。白热化的赛马让黑马的主人动起了脑筋。于是,根据药典委的报道,金银花是忍冬科植物忍冬初开的花及花蕾,山银花是忍冬科植物红腺忍冬、华南忍冬、灰毡毛忍冬和黄褐毛忍冬的花蕾或初开的花。形象点讲,金银花是马,那么红腺忍冬、华南忍冬、灰毡毛忍冬和黄褐毛忍冬的花蕾或初开的花就被命名为白马了。药典里规定使用的马――金银花,由于没有明文提到可以包括白马――其他四种忍冬的初开的花及花蕾,被排除在马群之外了。显然,邓提到的“猫论”――“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显然是不符合“马论”的。黑猫、白猫、好猫各是各,才来的简洁嘛! 3 、大白几句 其实大白话没人爱听,还容易生事。现如今,话语权决定利益权重。而话语的绝对公平和道德底线,只有没有话语权的人才时刻强调。很显然,金银花之争,其实就是让白马非马,让黑马独霸马的“冠名权”。明面上没有出现黑马,其实护着黑马! 不管是哪一方,都回避了非常简单解决的办法,让出马名,让黑马直接出来和白马遛遛。药典委说几天,不断强调有必要分出白马――山银花,却不分出黑马――露银花。让露银花和山银花PK,看他陆群还有什么不服。 至于什么国家基金研究、地方申报、专家审核,时空倒流了吧?为什么采取先斩后奏呢?
个人分类: 杂谈|3538 次阅读|1 个评论
白马非马,事物与概念
热度 6 Avalon2013 2013-8-13 10:46
“白马非马”在历史上是一个有争议的论题,在我看来有争议是由于中国古人并不懂形式逻辑,更不懂形式逻辑的概念论。“白马论”虽然没点出这些知识,但是对这些东西的应用却是出神入化的。公孙龙是从具体的马和白马出发论证了“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中国古人却没有看清楚里面的问题,因此才有白马非马是诡辩的说法。 我们来看白马非马的问题 公孙龙在论证中说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形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这就是典型的内涵的论证。意思是:“马”与“白马”两个概念在内涵上是不同的;“马”的内涵是一种形体,“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则是一种颜色加一种形体。 公孙龙接着说 “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这就是外延的论证。意思是:“马”的外延包括各种颜色即所有的马,“白马”的外延则只包括白色的马;两个概念在外延上是不同的。” 为什么白马论中的马是概念而不是具体事物?理由非常简单。 我们认知问题的时候应该弄清事物、语言、思维三个层次,我们在使用语词时就是要弄清我们是在什么层次上使用一个词语,或者说我们是在什么层次上谈论一个事物;澄清概念、分清层次是我们分析问题的关键,也是我们获得可靠结果的保证。 在《白马论》中: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形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在这里“马者”里的“马”字是指概念,我们不能把这个“马”字理解成指具体的事物,因为如果我们把这个字理解成具体的事物,我们就会得到“马”(具体事物)是指称形体的,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但如果我们把它理解成概念就能很好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说“马”这个概念是指称形体的;对于“白者”的“白”字指的也是概念,其分析和以上相同。接着公孙龙又通过“命色形非命形也”这句话来指出了“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从这里我们看不出“白马”和“马”指的是具体的事物,也没有发现公孙龙在这里犯了相关的谬误。 在“ 求马,黄黑、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 这一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所求的马都是指具体的事物,因为当我们说求马时当然是要求具体的马而不是“马”这个概念,从 “黄、黑马皆可致” 也可以看出所求的马是指具体的马,对于“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同样可以看出这里的马都是具体的马。在接下来的一句话中, “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白马乃马也”中的“白马”和“马”都是指概念,正如公孙龙所论证的,如果把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那么我们就得到了“白者不异马也”,也就是说“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没有区别的,既然“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没有区别那么我们就会得到:“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这一矛盾,最后通过公孙龙的论证我们得到了“白马之非马”,在这里“白马”和“马”同样是指概念而非指具体的事物。 王琯认为求马是求共名之马,他写道: “马为共名,羣色之马含焉。求共名之马,不记马色,黄黑马皆可以入选。白马为别名,单指马之色白者而言。” 在此我们不采用这种说法,因为当我们说求共名之马时我们很容易想到有“马”这个共相存在,这容易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混论,且容易陷入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并且在《白马论》这篇文章中我们也找不到公孙龙认为有共相的存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公孙龙是从具体的事物出发来论证马和白马的区别,然后又概念的角度出发,并且让“马”和“白马”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差别从而又推出了矛盾,从而论证了“白马非马”这一论题。我们发现在论证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偷换概念等谬误,而是合乎逻辑的推出了“白马非马”的结论。 接着公孙龙又论证了“白马非马”这一论题,他说 :“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 ”在公孙龙所说的的“马固有色,故有白马。”这句话中,“马”和“白马”都是指具体的事物,因为当我们说马有颜色时当然指的是具体的马有颜色,而并非是说“马”这个概念有颜色,同样对于“故有白马”中的“白马”也是指具体的事物,这里的论证和前面是一样的。接着他所说的“ 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 这里的“马”和“白马”都是指具体的事物,因为这里只是给出了与马有颜色的相反情况,即使马无色的情况,但我们知道使马无色也是使具体有颜色的马无色。在接下来的论证中,公孙龙说: “故白者非马也。” 我们要注意这里的“白者”和“马”就已经不再是指具体的事物,而是指概念。我们看到公孙龙通过区分具体事物之间的差别从而上升到区分概念之间的差别,所以他接下来又 说: “白马者,马与白马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这几句话的论证和前面的“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形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这几句话的论证是一样的,公孙龙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得到了“白马非马”的结论。 《白马论》的最后一段也是论证“白马非马”这一论题,其论证方式和前两处的论证是很相似的,在此我们就不在一一论证。在我们澄清“白马”和“马”这两个语词,以及它们是在什么层次上来谈论这些语词后,我们可以更清楚的来谈论“事物与概念”,我们发现在公孙龙的《白马论》这篇文章中,“白马”和“马”这两个语词并不完全是指具体的事物,也不完全是指抽象的概念,而是在某些地方指事物在另外些地方指概念,澄清这两个语词的用法对于我们理解“白马非马”是关键的。公孙龙正是通过具体的事物来论证了“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异,从而得出了“白马非马”的结论,所以我们认为“白马非马”不是诡辩而是一个符合逻辑的论题。对于事物和概念的争论来讲,我们只能说他们只注意到了公孙龙在用词的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另外一个方面,或者说他们都太强调语词在一方面的用法,但是对于他们所做的贡献我们是不能否认的,特别是他们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种和属等之间的关系来分析“白马非马”。 分析“白马非马”是一个很好的逻辑训练课程,有些人觉得迷糊或者分裂实际上是缺乏训练的表现,我实在是想不通这个问题为什么能扯到辩证逻辑上去?
15175 次阅读|28 个评论
“白马非马”和中药与植物药的笑话
热度 2 zhanghuatian 2012-12-18 18:22
“逻辑学家”黄荣彬告诉我们 中药不是植物药,植物药也不是中药。 我先不吐槽逻辑学家的逻辑能力,相信大家都听过“白马非马”的故事。 “白马非马”是中国古代名家公孙龙玩的著名诡辩: 公孙龙以其白马非马的诡辩之术让当时的许多大儒无言以对。 故事是这样的,公孙龙过关,关吏说:“按照惯例,过关人可以,但是马不行。”公孙龙便说白马不是马,一番论证,关吏听了后连连点头,说:“你说的很有道理,请你为马匹付钱吧。”这个典故也和对牛弹琴类似。    原文如下:马者,所以名形也;白者,所以名色也。名形者非名色也。故曰:白马非马。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马故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由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对于一般人来讲,说“白马是马”就如同说“张三是人”一样,清楚明白,准确无误。怎么可能“白马非马”呢?其实道理非常简单,我们只要弄明白“是”表达的意思就行,公孙龙在这里就是通过混淆“是”的意思来进行诡辩的。我们说:“白马是马”“张三是人”这个“是”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属于”。然而“是”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就是“等于”,比如我们说“1+1的结果是2”。 公孙龙的意思是:如果白马=马,黑马=马,那么就有:白马=黑马,因此白马不等于马。这玩的就是诡辩。至于现代逻辑学概念像“周延”什么的,根本没有必要在这里讨论。 记得俺小学讲数学的老师曾经说过,在今天如何验证一个人有小学水平的逻辑能力,就在于看他能不能分清这个史前时代的逻辑难题。如果今天有人玩“白马非马”的游戏,那么此人不是小学没毕业,就是比较低级的骗子。 今天科学网有位研究逻辑学的说:“认为植物药是中药”是混淆概念,这就让我想起了这个2000年前的诡辩。不知道黄大教授小学毕业了没有? 最后附上逻辑学家的雄文: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26289-643974.html
217 次阅读|7 个评论
白马非马,动物非物——跨越二千年时空的中西联对与思想跃动
热度 1 hillside 2012-12-2 18:17
中国古代著名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了一个命题:“白马非马”。 公孙龙是诸子百家中的名家,一向以诡辩著称。名家的中心论题是所谓“名”(概念)和“实”(存在)的逻辑关系问题,所以名家也称“辩者”“察士”。据说:公孙龙过关,关吏说:“按照惯例,过关人可以,但是马不行。”公孙龙便说白马不是马,一番论证,说得关吏哑口无言,只好连人带马通通放过。 近年来,西方世界日益认识到动物的尊严,在国家立法等层面明确提出“动物不是物,动物是生命。”《动物非物:动物法在西方》(曹菡艾( Deborah Cao),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副教授, 法律出版社,2007)一书系统地总结了西方关于动物权利与动物尊严的观点与立法。 “白马非马,动物非物”,我将之称为“跨越二千年时空的中西联对”,这其中隐喻着人类对于动物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地球不只是人类独大的地球,而是属于全体生命所共有。我是就思想内涵及其升华进行比对的,否则,“人物非物”也是一个形式上的联对。 写至此处,我又想到“物”的另外一层含义:他人也。如“待人接物、恃才傲物”等,此时不得不佩服汉语的奇妙与丰赡。怪不得国际社会有些所谓新思想甫一出笼,立马就有声音说“中华古已有之”。至于何时,“物”由兼指“人”变成专指人类的身外之“物”的演变路径我尚不得而知。 关于全体生命所系的地球,“人定胜天、征服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就属于人类对于地球母亲的藐视。人类已逐渐认识到,地球本身也可视作一个生命体。盖亚假说(Gaia hypothesis)就是一例,它是由英国大气学家拉伍洛克(James Lovelock)在 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后来经过他和美国生物学家马古利斯( Lynn Margulis)共同推进,逐渐受到西方科学界的重视,并对人们的地球观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同时盖亚假说也成为西方环境保护运动和绿党行动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 附: 《动物非物:动物法在西方》序 彼得·辛格( 曹菡艾译) “动物解放”一词1973年首次在媒体上出现,是我在《纽约书评》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使用的。这篇文章题为“动物解放”,我在文章的开始这样写道: 我们大家都熟悉黑人解放、同性恋解放和其他很多运动。随着妇女的解放,一些人认为我们的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有人说,以性别进行歧视是普遍接受和毫无掩饰进行歧视的最后一种形式,即使在那些崇拜自由思想的圈子里,那些长久以来因没有种族歧视而感到自豪的人均认为如此。然而,我们应该时刻提防人们谈论“剩下的最后一种歧视形式”。 在那篇文章中,我呼吁说,尽管人和非人动物之间有明显差别,但是,我们同动物共同有着感觉痛苦的能力,这即意味着,动物,同我们一样,拥有利益。如果我们完全因为动物不属于人类的原因而忽视或无视动物的利益,那么,我们这一立场的逻辑就无异于最公然的种族主义者和性别歧视主义者的逻辑,这些人认为属于他们自己同一种族或性别的人具有优越于他人的道德地位,唯一理由是他们所属的种族或性别,不论其他特性和品质如何。虽然大多数的人可能比非人动物在推理或其他智能方面更有优势,但是,用这一点来划线区分人和动物,理由不够充分。一些人,例如,婴儿和智力有严重缺陷者,他们的智能低于一些动物,但如果有人建议说我们在这些智障者身上做实验来检验家用产品安全性能,让这些人慢慢痛苦死去,我们对此建议都绝对会深感震惊。当然,我们也绝不会容忍将这些人禁闭在小笼箱里,然后将他们杀死、吃掉。然而,我们愿意接受对非人动物的如此行为,这恰恰表现了“物种歧视”——这种歧视偏见存活了下来,因为它对优势群体比较便利,这一群体不是白人,也不是男性,而是全体人类。 我写的那篇文章和在那篇文章基础上撰写的书,时常被视为引发了“动物权利运动”,尽管该运动的伦理立场基础不需要对权力之说引经据典。当今有关动物道德地位的辩论所处境态同1973年最明显的区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几乎没有什么人认为如何对待某个动物是一个值得慎重考虑的伦理问题,而今天,这种想法已没有什么市场。在动物道德地位的辩论方面,当时欧美的情形同今天中国的情形有些相似。那时没有什么动物权利或动物解放组织,动物福利只不过是爱猫爱狗人士之闲情,为更重要的大事操心的人最好不要对此浪费笔墨。今天,情况非常不同,人们如何对待动物的行为时常成为新闻。动物权利组织在所有工业化国家均十分活跃,美国的动物权利组织“伦理对待动物协会”(PETA)现有一百万名会员和支持者。知识界也进行了各抒己见的辩论(1974年,根据一份有关动物道德地位的书目统计,从公元1年到公元1970年之间,仅撰写了94份这方面的文章作品,但从1970年到1988年,却有240份。如果今天统计,书目数量一定会高达数千份)。有关动物的讨论不仅仅是一个西方现象,有关动物与伦理的重要著作被翻译成世界多数主要语言,包括日文、韩文和中文。 要评估这一辩论,有必要区分两个问题。第一,物种歧视本身是否有理由站得住脚。物种歧视认为有理由单凭某一生灵是否属于智人这一物种而因此给予或不给予优待。第二,如果不能为物种歧视提出辩护理由,人类是否还有其他特征能让我们区别对待人和动物,认为如何对待人比如何对待非人动物道德意义更为重大。 认为物种本身是视一些生灵比另一些生灵更具道德意义的充分理由这一观点,往往是人们臆断的,而很少道出理由。一些人撰文好像是在辩护物种歧视,但实际上是对以上第二个问题提供了肯定的答案,辩论说人和其他动物具有在道德上的重要区别,因此让我们有理由更为重视人的利益。确实,人和动物有一些区别,而且,在一些情形下,这些区别很重要,但最重要的事实是我们同动物共同具有感受痛苦的能力,这就是说,动物,同我们一样,拥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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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是不是马?
liuxuxia126 2012-8-24 09:23
白马非马论,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了。 但最近写博文和读博文,看评论和回复,均遭遇对对这一相似命题的不同解读。 科学网上的置顶博文和当前热点呼应,因涉及一著名学府,引起大家热议。且一些科学网名博因此而休博一段时间,抗议科学网对此事的态度。 对于邹某教授微博中提到的 “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中涉及的“北大院长”的概念,是一个集体概念,没有具体提到某人,不能算是对“北大”这 A北大:具体一个学校。 B北大院长:指一个学校的某一群人。 C北大某院长:指某个具体的人。 D漂亮服务员:一类具有某个特质的人。 E奸淫:(1) ∶指不正当的性行为   (2) ∶使用暴力或不正当手段奸污 (1)受道德约束,对某些特定身份的人,也受其他规则的制约。(2)受法律严惩的重罪。是刑事案件。 F 邹恒甫 是具体人。 G北大淫棍:具备E行为的人。 具体的一个学校和一个具体的人之间,因为某具体人物说的对某群人对某类具有某个特质的人的两种可能的行为产生的纠纷,如果没有证据,是比较难以确定侵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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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的英语
热度 2 cosismine 2012-3-18 10:36
A white horse is not a horse! 针对不同的意思,这里的冠词该如何用。比方,白马只是白颜色的马,而不是所有的马。这时候,用不定冠词,还是用定冠词?或者不用冠词? 好像觉得a white horse is not a horse应该翻译成白马不是一匹马的意思,但这一来,就只有不成立的意思,但没有成立的意思了。 英语大家们,给个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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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惠川:“统计系综”之上海南京路
ShenHuiChuan 2012-3-12 10:25
沈惠川:“统计系综”之上海南京路
沈惠川:“统计系综”之上海南京路 2006年春 2007年春 2007年夏 2008年夏 2009年春 2010年春 2010年夏 2011年春 2012年春 “系综”中的“系统”与整个“系综”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白马非马”中的“白马”与整个“马”概念之间的关系 . “白马非马”是中国战国时期著名“名家”人物公孙龙所创 .曾经有一个故事说他牵着一匹白马过关卡,守关的卫士令他缴纳关税,公孙龙却一口回绝道:我为什么要缴税?我牵的又不是马,是白马,白马非马. 卫士争辩说:白马也是马,理所当然要缴税. 接下来公孙龙反问对方:如果白马是马,为什么要叫白马不叫马?此即中国哲学史上有名的“白马非马”悖论的由来. “白马非马”这句话 在逻辑学上指的是“马”、“白”、“白马”这三者的内涵、外延、共相各不相同 . “白马非马”中的“白马”与整个“马”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就是“系综”中的“系统”与整个“系综”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哲学比喻 . “马”的概念是“一般”,是“共性”;“白马”的概念是“特殊”,是“个性” . “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共性”是“个性”的“辩证和” . 由于事物范围的扩大和发展,在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例如“系统理论”中的“系统”),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个性”(例如“系综理论”中的“系统”);而在一定场合为“个性”的东西(例如“系综理论”中的“系统”),在另一一定场合则变为“共性”(例如“系统理论”中的“系统”);当然还必须满足理论上的要求(例如不能有“显关联”) . 关于“系综”的若干实例 1 .田长霖先生的 小饭店 实例 田长霖先生的 小饭店 比喻在前面 §0 .4中 已经引述过了 . 第二个行家的统计方法就是“系综理论”的,也即“ Euler 描述”的 . 田长霖对“系综”的理解可以说是最透彻的,他的解释在所有的统计力学教科书中可以说是讲得最清楚的 . 2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是一首军营歌曲;其中“流水的兵”中的“兵”就是 Lagrange 描述,而“铁打的营盘”则是 Euler 描述 . “铁打的营盘”相当于流体动力学中的“控制区域”,“流水的兵”相当于流体动力学中的“流体小单元” . Euler 描述就是“系综理论” . 3 .货币流向的统计 统计货币流向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跟着每一张纸币走,第二种方法是计算每天的流出流进 . 第一种方法是 Lagrange 描述,而第二种方法是 Euler 描述,也就是“系综理论” . 4. 国家对入境恐怖分子的监控 与以上相仿的,还有国家对入境恐怖分子的监控:用人盯人的战术要提高监控成本,而仅在重点单位或地区布防就可减少监控成本 . 前一种方法是 Lagrange 描述,而后一种方法是 Euler 描述,也就是“系综理论” . 5. 工厂车间中的“流水线” 工厂产品的每一个“部件”都是“系统”,而工厂车间中“流水线”上的每一个“岗位”则是“系综” .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建设“流水线”是个好主意 . “部件”是 Lagrange 描述,而 “流水线”上的“岗位”则是 Euler 描述 . 工人阶级的“先进性”之一就在于他们掌握了优越的、基于“系综”理论的工作方法 . ---------------- 以上摘自沈惠川《统计力学》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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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与错位
王飞跃 2012-1-25 22:28
“白马非马”与错位 曾读过一篇名为《话说“白马非马”》的文章(见 2003 年 6 月 2 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文中对许多社会现象的评述,引起我的共鸣。 小时候,“白马非马”对我和其他同龄人来说,纯粹是胡说八道。只要谁胡搅蛮缠诡辩时,大家就会说:看,又“白马非马”了。高中时政治老师从个性与共性,具体例子与抽象概念等角度讲解“白马非马”,但是,心里总还是疙疙瘩瘩:“马”明明存在,差不多天天都看见,凭什么一“抽象”“马”就不存在了?非得寓存于白马、黑马之中?直到大学读了集合论,才自以为是地觉得懂了为什么“白马非马”了:不就是子集合不等于整个集合吗?“马” 是 所有颜色马的集合,而“白马”只是白色马的集合,是“马”的子集,当然 不能等于整个马的集合“马”,故有“白马非马”之说。不过,如果有人把其它颜色的马都杀了,世界上就剩下白马了,又怎么说呢? 终于长大了,对“白马非马”从不同层次和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庆幸有公孙龙为国人和世人留下这么一个永恒的哲学话题。特别近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事情,更使我觉得人的天性造成的有意无意的错位是这一哲学命题经久不衰的一个主要原因。 首先是理解上的错位。反对的人会想:“白马非马”——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白马不是一种马吗?分明是睁眼说瞎话;赞成的人认为:“白马非马”——的确如此,白马当然不能代表所有的马,真是思路严谨、逻辑明确。这种理解上的错位,使得反对与赞成的观点都正确,当然也都错误了。最好是双方都能互相理解对方的见解,最可怕的是双方都认为对方是荒谬的,为了捍卫真理的纯正真洁,必须将对方置于死地。 其次是时间上的错位,或者说是发展阶段上的错位。二千年前,“白马非马”命题在人们思维上引起的震撼和迷惑,是现代人很难体会的。就是当代某些土著人至今仍然对每种叶子都冠以不同的名称,但是仍然还没有叶子本身作为总称的抽象概念。我不是历史学家,没有考证过在战国时,有多少人弄清了“马”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所有各种类型马的总称,但是自然界并不存在抽象的马。相信那时有这样悟性的人为数不多。人类经过二千多年的进化,已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以“白马非马”的实际含义在当时与现在也就不同了。 就是在今天,“白马非马”在不同人群中的反映也还是大不相同:哲学家会严肃认真地去讨论解释,而多数青少年还是会把它作为有品味的取笑方式来对待。回到《话说“白马非马”》中所列举的发生在不同人群中的社会现象,其产生的根源同样可以用各种各样“白马非马”式的错位来解释:个别与一般的错位、具体与抽象的错位、特殊与普遍的错位、还有因果的错位、阶段的错位、空间的错位、时间的错位,等等。 因果的错位是一般人天生的弱点所造成的:看到的都是别人功成名就荣华富贵之后的作为,恨不得自己明天也能这样,而不愿经历同样的创业艰辛,结果往往是自我毁灭的开始。只知道别人能宏篇大论指点江山,却不去想想这背后的寒窗苦读,社会磨练,结果自己“一步到位”模仿出的只能是大话连篇,空洞无物。好好想一想,如果孔子只是心血来潮找几个学生聊上几天,就不会有《论语》传世。就是一个只有几行的简明数学定理,或许也是建立在几麻袋杂乱无章的手稿基础之上的。 目前社会上,最使人担心的还是做人与做事的错位。该做事的时候反而做起人来,该做人的时候却又做起事来。虽说做好人和做好事是相辅相成的,但工作时还是应以做好事为主,而平时在社会上主要应当是做好人。可有些人,工作时第一位的考虑是“做好人”,只要用的甚至浪费的是国家,是别人的资源,就不愿为做好工作负起责任而得罪他人;下班时该“修身养性”的时候,却又忙于各种关系,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忙碌,做起“事”来了。当然不是人人都这样,但这种现象在社会上太普遍了。国家社会要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就应该从体制上减轻减少这种错位现象,不能完全靠学习或自觉来解决问题。 当然,错位也不见得时时刻刻总是坏的东西。有些情况下短时间地“利用”一下错位,打一个“时间差”,可以起到克服心理障碍,奇取先机,使原本困难的工作变得容易完成,成为很好的权宜之计。但是不能长久的全面的“错位”下去,否则就是暂时与永远、局部与全部、虚与实的错位了。 附1: 話說“白馬非馬”(哲思走筆)   國昌   一看標題,可能有人會笑:白馬怎麼不是馬?莫非是痴人說夢?且慢,聽我細細道來。 這裡說的是一個哲學命題。《公孫龍子·白馬論》中寫道:“‘白馬非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這段話的意思是,白馬,是就其顏色來說,馬,則是就其形狀、種類而言。現實生活中,人們看到的隻是白馬、黑馬,哪裡看得見“馬”呢?在這裡,“馬”是一般概念、抽象概念。它是通過一匹匹白馬或者黑馬來體現。脫離了這一匹匹具體的白馬、黑馬,到哪裡尋得見“馬”呢?用哲學語言來表述:“馬”(一般、共性)寓存在於白馬或黑馬(個別、個性)之中,白馬或黑馬(個別、個性)體現、反映著“馬”(一般、共性)這個概念。 白馬與“馬”這兩個概念相互包含、相互聯系,但兩者又各有其質的規定性。當我們說白馬時,是說這是一匹白色的馬,而不是什麼抽象的“馬”。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公孫龍講“白馬非馬”,是有一番道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白馬非馬”這個概念,是在特定的意義上使用的。不能用常理去理解這一命題,而應從哲學的角度去加深其認識。不要以為大多數人對此已熟知,不是的。從報章上常讀到這樣的字句:“我學的是英國文學和歐洲文學。”“大雞、小雞和母雞。”等。這些不都是由於未能掌握這一點而出現的謬誤嗎? “白馬非馬”論,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個別與一般、個性與共性、特殊性與普遍性的關系問題。深刻認識這一點,有助於我們更好地認識、分析和把握客觀事物。 人們都是從接觸一個個具體東西來認識事物的。小孩初到人間,首先認識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等這些具體的人,然后才逐步形成了“人”的概念。因此,我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首先要從具體的實際情況出發,掌握其豐富的材料,並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上升到“一般”。然后再在“一般”指導下更深刻地感覺“具體”。如此得來的認識,就會有根基、站得住腳。 然而,時下有些人的做法恰恰與此相反。他們習慣於從“一般”出發,而對於具體實際情況了解甚少,因而講出的話、寫出的文章難免大話連篇,空話不少。如此而已,於事何補呢? 就大學生而言,也存在這種情況。時下不少大學生熱衷於創業,這無疑是件大好事。它體現了知行合一、學以致用的精神。然而,從一些實例來看,有些學生卻失之於對創業中各種具體問題的了解。如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行業之間競爭激烈。在這種情況下,怎樣創業?創什麼業?有沒有特色?能否站住腳?這些都是需要認真、周密研究的問題。隻有把這些具體的、特殊性的問題研究透徹,找到一個可靠的“支點”,才有可能踏上創業的坦途。再說成材問題也是這樣。現在一些青年學子對今后將來成才,往往報有浪漫主義的想法。而對自己的實際知識、專長、能力及社會需要卻了解不夠、考慮不足。這種狀況又怎麼能更好地成長呢? 在同客觀事物打交道過程中,隻認識具體事物,不善於上升到一般,是不對的﹔但隻知道從一般出發,忽視對具體情況的了解研究,也是不對的。在當今,人們尤其要注意改變這后一種情況。 這就是“白馬非馬”論給我們的一點啟示。   《哲思走筆》之二 附2: 伊藤博文对话李鸿章 核心提示: 在人才的发现与培养上,伊藤尤其显露出与李鸿章迥然不同的新伯乐思想:1879年,他提出建立近代资产阶级教育体系,反对以“仁义忠孝为本,知识才艺为末”的儒学复辟逆流,坚决主张把“知识才艺”放在所谓“道德之学”的前面。 本文摘自《逆淘汰》,作者:程万军,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注:书中甘居 “ 养子 ” 之说,应是误读,“养子”应是抚养儿子之意,见原文( “ 譬如养子,既欲其长,又不喂乳,其子不死何待 ” )。 如果没有“长毛之乱”, 李鸿章 这等人物充其量是地方二等官,绝对到不了朝廷大员的位置。他与 曾国藩 、 左宗棠 这些“中兴之臣”是通过“非正当”的渠道仕途高升的,应该具有一定的水平和活力。但即便是这样的人物,到了官场中心之后,也蜕变为噤若寒蝉的动物。可见,还是生存空间与官场环境决定一个官员的素质。 李鸿章、曾国藩们在国内是一流的官员素质水平,然而一旦拿到国外,就根本失去了“优越性”。他们顶多是利益集团的佼佼者,而不会成为信仰集团的精英。所以,对于挽救垂死的清政府,也是无济于事的。 1896年李鸿章访俄时,俄国财政大臣维特评论对李的印象说:“从中国文明的角度看”,他是“高度文明的”,但“从我们欧洲的观点看,他是没有享受什么教育,也并不文明。” 俄国人在接触李鸿章之后,认为中国素质很低,李鸿章是中国的上层,俄国人以为李鸿璋代表中国。而在国内,如此素质的官员已经算“杰出”与“优秀”。可见,当时清政府中的“人才”,在世界面前,是何等垃圾水平。 当李鸿章与袁世凯这样在清政府里“优秀”的官员与世界发达国家官员对比时,且不论西洋,即便是东洋,也不在一个级别。 李鸿章之于伊藤博文,二人分别是中日两国“总理”级官员。甲午战争前,两人尚可平起平坐,可到了马关条约时,后者在前者面前只配说“是”。李鸿章为 了少赔几两银子,甚至对伊藤博文说出了甘居“养子”的可怜话(“譬如养子,既欲其长,又不喂乳,其子不死何待”),其苦苦哀求之状,犹如老鼠见猫一般。 曾经的对手,忽然间一方成为另一方的天敌,凭的是什么? 国家之道与首相的处世哲学决定了一物降一物。 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前,清政府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有一段令人回味的对话。 伊藤对李鸿章揶揄道:想当年中堂大人何等威风,谈不成就要打(指1884年伊藤因日本想侵略朝鲜来华与李鸿章谈判,被李鸿章断然拒绝一事),如今真的打了,结果怎样呢?我曾经给过大人一句忠告,希望贵国迅速改革内政,否则我国必定后来居上,如今十年过去,我的话应验了吧? 李鸿章叹了一口气说:改革内政,我非不欲做,但我们国家太大,君臣朝野人心不齐,不像贵国一样上下一心。如果我们两人易地以处,结果会如何? 伊藤思忖片刻,表示:如果你是我,在日本一定干得比我强;如果我是你,在中国不一定干得比你好。 这段对话俨然可为李鸿章所蒙受的“冤屈”开脱——甲午之败,非李鸿章之罪也。而是“国家太大,君臣朝野人心不齐”导致的问题,这个问题似乎是个人解决不了的。 然而,道理真的如此吗? 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分别是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李鸿章的洋务运动始于1861年,比1869年才正式开始的明治维新早8年,但结果却是日本后来居上,洋务运动的首领俯首于明治维新首领面前,签订了大清有史以来最屈辱的《马关条约》。 为什么会有这种结局呢?李鸿章所抱怨的弥漫于中国朝野的保守思想和守旧势力对近代化运动的阻挠破坏无疑是重要原因。但是李鸿章又算是哪种进步势力呢? 我们不能拿敌国首脑的谀辞当做“真理”,关于李鸿章,梁启超早有到位的评价——不识国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势,不知政治之本原。他沙上建塔,对一个破屋只知修葺却不能改造”……。 在世界形势摧枯拉朽之时,作为大国“总理”,却在一个破屋子里,专注当一个裱糊匠。这种“人杰”,正如启超所称,为“庸众中的杰士”,所谓“庸众中的杰士”,毕竟还是庸才而已。 作为“改革总策划”的李鸿章,其推行的洋务运动,只学技术不学政治制度,充其量是对“破房子”进行“裱糊”而已的半拉子工程。势必被浩浩汤汤的世界潮流所淹没。日本发动的甲午战争是打向“庸才改革”的最响亮一记耳光,宣告了洋务运动的彻底破产。 “国家太大,人心不齐”——这是一个国家堂而皇之不进步的理由吗?只不过是抱残守缺的庸官不作为的借口罢了。 看伊藤博文当年,明治维新前,反对改革的幕府军何等猖獗,他们打得改革派西乡隆盛大败自杀,日本改革派随时都有性命之忧,其艰难程度数倍于大清洋务 派,然而伊藤博文在西乡隆盛死后,毅然加入长州藩军队,继续追随大久保利通改革阵营,反对幕府统治,力主“开国进取”。终于取得最后的胜利。 伊藤是以身家性命,推动一步到位的变法维新。从而使日本迅速在亚洲傲然崛起。伊藤改革的彻底性,岂是拖泥带水的李鸿章所能比拟的吗? 翻看《马关条约》那段历史,必须承认:李鸿章对改革的见识与胆略,比伊藤博文差了一个档次。以李鸿章的胆略,即便放到日本,怎么会比不惜牺牲自己生命也要推进彻底改革的伊藤博文干得好呢? 在胜利者面前,必须指出失败者的残缺。享用着胜利者谀辞的失败者,除了自欺欺人、自我开脱之外,剩下的恐怕只能是——下一个失败的轮回! 李鸿章与伊藤博文作为不同,当然是与他们所处的内外环境有关,但最根本的还是思想所决定的不同“物种”的巨大差距。 一个是封建官僚,一个是近代政治家,一个是旧地主阶级,一个是新兴资产阶级,如此差距,岂不正环环相克,天敌俱现哉? 伊藤博文从思想上,已经完成了由一个开明“藩士”到一个新兴的“资产阶级政治家”的质变。明治年间的日本的一切进步的设施,可以说得均由他创始由他完成。他是明治政府中倡导“欧化政策”的主要代表人物。 早在明治维新始初,他已“具有新文化思想”,木户孝允称赞他“欲在日本做新文明的开拓事业”。1872年,随岩仓使节团在美国逗留期间,他在草拟的 《奉命使节要点》的长篇意见书中说:“以我东洋诸国现行之政治风俗,不足以使我国尽善尽美。而欧洲各国之政治制度、风俗教育、营生守产,皆超绝东洋。由 之,移开明之风于我国,将使我国民迅速进步至同等化域。” 在人才的发现与培养上,伊藤尤其显露出与李鸿章迥然不同的新伯乐思想:1879年,他提出建立近代资产阶级教育体系,反对以“仁义忠孝为本,知识才艺为末”的儒学复辟逆流,坚决主张把“知识才艺”放在所谓“道德之学”的前面。 19世纪80年代,伊藤支持外相井上馨提出的“欧化政策”,大力推行“文明开化”,在日本开辟了“推行欧化主义时代”,力图使日本在对外关系和文化 上“脱亚入欧”。他“喜好洋风”,甚至带领大臣举行化装舞会,自己装扮成为威尼斯商人。尽管此事闹得满城风雨,一时传为笑谈,但从中也可看出他在推行“文 明开化”、转移社会风尚方面一往无前、不遗余力。 当时世界的竞争不在国家而在国民,这是近代化国家的根本国家之道。而晚清的国家之道只是被动地换汤不换药,既缺乏近代国家思想,更没有近代国民观 念,这种国家之道造就下的官员,即便是洋务派,充其量也不过是具有一定资本主义意识的封建官僚,比起资产阶级改革家来,差的不是一丝半毫。 虽然伊藤博文还具有一定的封建意识,他大力推行“天皇制的立宪政体”,与欧美近代民主政体相比,固然还相距甚远,但毕竟推动了日本的质变——一个近代资产阶级国家的开端。而裱糊匠李鸿章所致力的“皆务增其新而未尝一言变旧”的晚清,仍只是中世纪封建王朝的苟延。 不同的“物种”有不同的胆识。思想的局限,使李鸿章不停做出荒唐之事。 关于李鸿章的生存哲学与外交作为,常使我想起一个小故事—— 某人卖母,语买者曰:此吾母也,汝当善待之。 呜呼!已失大义而欲全小节,可乎? 李鸿章诚如卖母之人,已失大义而欲全小节,算是哪等的人杰呢? 封建官僚体制下的首相哲学,除了固步自封的固态哲学,剩下的只能是亦步亦趋的家犬哲学。主人永远是对的,这就是他们的价值观与真理观。彼时晚清的最 高统治者是慈禧,李鸿章为国事可跟她据理力争过一次吗?她让他打就打,让他卖国就卖国。因为他深知,只有这个主子能确保他的官位。 当时的历史时期,那个病入膏肓的老大帝国最需要的不是裱糊匠,而是根本改变国家命运的政治家。而没落的王朝,国家的需要和统治者的需要并不在同一条轨道。 慈禧太后这个刚愎自用的最高统治者,最需要的是“事务型奴才”,即“大勤务兵”,并不指望谁替她定国安邦。 李鸿章的出现,恰恰满足的是慈禧太后的需求而非国家需求。 庸相李鸿章,最懂慈禧太后的心思,做好“大勤务兵”,并在“裱糊方面”的功夫一流。李鸿章一贯主张对外和平,避战周旋,这既有别于“鹰派同僚”左宗 棠,又有别与顽梗不化的“保守派”刚毅等大臣,苟延残喘功夫一流,故最得太后之心。太后需要他与友邦周旋,忍国家之辱,负权贵之重。 清朝是中国官员最奴化的时代,大员在皇帝面前以“奴才”自称。朝廷用人讲究的是“我的奴才”。奴才所做的一切是为主子服务,什么国家利益,民族大义 都可以置之度外。就如这直隶总督李鸿章,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签了一个又一个,割地赔款一茬接着一茬,你以为他是“为国分忧”,其实他不过是“为太后分 忧”,他就是“唯老佛爷马首是瞻”的一奴才,其升官路数跟大太监李莲英没有本质不同。 伯乐的眼界与需要,决定了所相之马的平庸。如果慈禧太后这个“老大”是少谋寡断的,或者英年有为的,那么她或许需要真正的人才为她开天辟地,但事实 上,慈禧太后这个“老大”,既不有为,也不少谋寡断,而是个“宁与友邦、不与家奴”的固执老太婆,所以她自然最需要的是奴然后才是才。先奴后才者,不庸岂 不拙拙怪事?! 一个庸奴,即便他表现得再怎么“敬业”,或肝脑涂地,或殚精竭虑,也注定成为不了“伟大首相”。 而真正的杰出首相,一般少“乖乖”多“独断”,这正是李最忌惮的,也是庸才与英才的又一大界限。李鸿章为了“拼命做官”可以放弃一切尊严,他给慈禧太后提供服务,一切按主子意志行事,为主子忍辱分忧,却不敢越雷池半步, 这位以“拼命做官”为毕生追求的中堂大人,把做官看得高于一切,在他眼里,政治信念是个虚无的东西。他绝不会用已经满足的权力去冒“变法图强”的风险。做事为了做官,为保官可以不做事,或者做歹事。这就是李鸿章的“官本哲学”。 官僚与政治家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做事是为了做官,后者做官则是为了做事。前者没有精神追求,而后者则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伊藤之所以成为李的天敌,除了客观政治处境的不同,根本差异就是一个资产阶级政治家与封建官僚的距离。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的对决,是一个老成的封建官僚去对付一个杰出的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家,乃圏中老狼与草原头狼的博弈,在正常的游戏规则下,草原狼战胜羊圈狼是必然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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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不要白马非马,也不要偷换概念
热度 6 王铮 2011-2-28 17:36
辩论不要白马非马,也不要偷换概念
侯成亚先生新作《再说女人不是人》就我文章的辨正做了回答,这次侯先生应该不是论证自己的题目“再说女人不是人”,而是想论证自己上次的论题“儒家观念——女人不是人”。 在这篇文章中,侯先生写道:“孔子按周礼把上层贵妇称作‘妇人’,只是表明了奴隶主贵族的一种特权,一种尊崇,一种特例,丝毫也改变不了孔子及其当时的社会不把女人当成人的基本观念和基本事实。”这就自相矛盾了,一方面他承认孔子承认上层妇女是人,一方面他说“孔子及其当时的社会不把女人当成人”。 侯先生要论证的是“儒家观念——女人不是人”。但是他又论证说:在两河流域苏美尔文字中,男奴隶称“乌鲁”,意为“山地里来的男人”;女奴称“吉木”,意为“山地里来的女人”。这里反映了两个事实:第一、在苏美尔文明中,男女奴隶都是被看做人的;第二,作为奴隶男人、女人都有可能性,阶级不平等,性别平等。更重要的。苏美尔文明发生在《论语》之前,即使当时的男女奴隶不被当做人,也与“儒家观念——女人不是人”没有关系。 在这篇文字中侯先生引用了孔夫子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关于这话,我不去争论,这话充其量反映了孔子歧视妇女,怎么说“儒家观念——女人不是人”。侯先生的其他一些例子,也只能说儒家学说歧视妇女,得不到“儒家观念——女人不是人”。歧视与否定人的单位有本质差别。 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中,歧视“黑七类”,但是至少国家还没有把“黑七类”不作为人对待。当然当时有些疯狂的根红苗正的“红五类”红卫兵个人不把自己的老师、同学等作为人对待,这是个别例外,很快被党中央制止。现在,中国科技官员,崇拜海龟歧视土鳖,但是没有谁敢把本土科技工作者不作为人看待。歧视一些人不等于把歧视者不作为人。我前文说过,人权的基本权力是生存权、发展权,儒家文明没有剥夺妇女的生存权、发展权。相反,在中国历史上,在儒家文明下,社会逐步废除法定的等级,士农工商,政治权利上平等,比俄罗斯的农奴制要进步得多。可恨后来有人把俄罗斯的农奴制搬到中国,到了文化大革命,张春桥之流要搞“无产阶级法权”,要在中国全面推行歧视制度,是对中华文明的反动,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总之,“儒家观念——女人不是人”的论点不能成立。侯先生后面的辩论偷换概念了。把歧视作为否定作为人的地位。可能有人说,只有普通国民与贵族有完全同等的权利,例如有个博友说人权应该包括选举权,才是给了普通国民做人的权利,这是一个人权问题,我认为还适不讨论为好。因为有三条“红”线。 辩论,最害怕的事对方辩友第一搞白马非马,第二搞偷换概念。然而作为辩论者,为了自己的名声最好不要采取这种办法。 另外,说一下,侯先生文章一开始就说“由于我说了实话,得到了众多博友的赞赏和支持。但也引起了少数孔粉们的不满。在他们看来,孔子作为中国伟大的圣人,应该是‘句句是真理’。”这就是文革笔法了。宣称自己得到广大人民支持,给反对者带个帽子(这里是“孔迷”),然后宣布他们是一小撮,接着加个观点给反对者(这里是“句句是真理”),无中生有地附会一下东西,可是政治高调的批判(例如把苏美尔文明歧视山里人的做法加个儒家学说,并说他是奴隶制思想),横加指责。这种没法,姚文元最拿手,他是冠军。本来还有人会成为亚军,偏偏华国锋搞了个“粉碎四人帮”。 距今8500年的苏美尔文明是世界最早的文明。苏美尔的楔形文字,一些考古学家认为这种文章与汉字是同一体系,因此他们作为中华民族至少一部分是发明了苏美尔文明后从中东迁移到中国的。但是我以为基因证据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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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集合论到信息论谈白马非马,兼谈系统论和整体论
热度 4 iwesun 2011-1-28 02:27
从集合论到信息论谈白马非马,兼谈系统论和整体论
从集合论到信息论谈白马非马,兼谈系统论和整体论   老骂繁体字,这厮总有一天要和我急,还是缓一缓,让这厮再跑跑马,也好养肥点再杀。      说点别的,白马非马。      前些日子,看了《秦时明月》,拍得不错,人物造型很酷,故事情节和节奏、音乐、制作水平,都堪称现在国产动漫的一流水平,有和国际接轨的架势,而且民族风格也十分醒目,但不喳眼,很好。    【天下皆白,唯我独黑,非攻墨门,兼爱平生。】   其中有一段,白马非马的辩论还是十分精彩了。   上点图如何?      公孙玲珑,一个大肥婆,把全部儒家高手,打得一败涂地。   儒家弟子,连败七场,丢人,丢死人,最后搬出法宝—— 辩证唯物主义 ,对公孙玲珑说:   “你说的都对,但是你说的有意义么?俺们儒家讲的知书达理,报效祖国,你这口舌之争,有何意义?”   公孙玲珑说,果真?白马非马是你们的先师孔子说的,你们也敢反?”   “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而非龙“白马”于所谓“马”,悖。   拍得还是挺精彩的,大家可以去看看。      但是,白马非马为什么争论了这么久,到底有没有啥值得讨论的真东西?      现代人可能比较容易回答,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主要是语言不精确造成的,我们说白马是马,依据现代集合论,这个是字,其实是属于的意思,而不是等价,白马和马是不等价的,但白马是马这个集合内的一个元素,这个是字描述一个属于∈的关系符号,不是等价符号=,属于∈的关系符号,不满足交换率,反过来是不成立的。   看看,符号的精确性是何等重要,繁体字之流,喜欢把水搅浑,到头来,别人都很清楚,就他自己糊涂,还觉得很高深。    不过繁体字追求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和境界,估计人类为啥要发明酒,也是如此这般。   事到如此,好像没啥悬念了,从此没必要争论白马非马的问题了,结论是语言不精确造成的。   嘿嘿嘿,远非这么简单。   看了例子:      前几日,小丛和田松吵吵,喝牛奶会中毒,劝大家不要喝牛奶。   挺有意思,更有趣的是, 田松 竟然尤此得道了,可以不吃蛋白质,只吃花。   可能大家没明白,解释一下。    田松 宣布不喝牛奶后,有人就问,你不喝牛奶无所谓,你能不吃蛋白质么?    田松 苦思,一日,一个老中医说了,花是一个整体,你把他拆开了,就不是花了。    田松 悟道,我吃的是花(整体),根本就没吃蛋白质。    田松 吃花,很经典,可以写入成语字典。    看完后,我大笑,一个白马非马的现代版。   很有趣,怪不得中医都是精通辩术,是不是公孙龙的传人,无法考证,但至少人人是自修了白马非马的学分的。    田松 啊, 田松 ,你不吃蛋白质,可以吃花。   但是实际上,你花也吃不到,你吃的是一个不可说的东西,谁都无法知道你吃了啥,爱吃啥吃啥,根本没必要说,不可说。   吃一个不可说的东西,是没办法讨论啥营养好坏的。   其实,繁体字是有个门派的,叫鸳鸯蝴蝶派,不,科学文化人,我是从来不关心天下到底是有几只鸟,以前是根本不知道,是认识了繁体字才知道的。   当时就觉得有点意思,科学=弱智,文化=流氓,两者加起来,一个弱智的流氓?   当时是笑死我了。   后来才知道,他的门派人还不少,带头大哥江晓原吴国盛之类,暗觉得好笑,不懂科学也要解构科学。   看到没有,人人都有职业病,和繁体字一样,“你没读过《论语》,凭啥说儒家?”   其实我也一样,“你没拿诺贝尔奖,凭啥说科学?”   所以呀,大家尽管说,没事儿,原本论语和诺贝尔其实也你一样,也是瞎说,谁说都是说,你不说,总有人说,无所谓。    田松 为了号召不喝牛奶,连白马非马的牌位都搬出来,这事儿,其实就变性了。   就让俺们从头再看看喝牛奶的事儿。   我高三阶段,可能是最能喝牛奶的阶段,其实不为别的,营养不营养是另说,主要是肚子饿。   晚自习完了,回到宿舍,一个茶缸,四分之一奶粉,四分之一糖,冲水,咕咚咕咚喝下去。   舒服了,打打闹闹,睡觉了。    田松 说,不能喝奶粉,会的癌症,让我晚自习回宿舍,吃颗白菜就行了。   或者,真是想喝牛那,也不能喝工业化的奶,要喝天然的。   意思就是像某作家那样,肚子饿了,把牛妈妈牵过来,直接允吸牛妈妈的乳头,这样最好。    笑的我肚子疼,你说俺又不是啥中央首长,你说的两样,俺一样都做不到。    看来俺只能做贱民,人家不玩的,才轮到俺们玩。   有意思。    看了半天,其实田松反对喝牛奶,反对那,还不如直接反对我们这个社会基础,工业化和科技化,最好回到农耕时代,你直说啊,没必要藏着掖着。   你不把现代社会的这些社会基础反掉,你反来反去,其实和反腐败一样,换了一茬又一茬,一个比一个腐败,最后,你们紧追时尚的,也许能沾点光,俺们平下中农是彻底没戏,永远被人耍来耍去。    号召自然的人,都有这个问题,老是拿人和几万年前的猴子比,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问题是,我们已经不是自然人了,我们已经和这个社会的工业化科技化一体了, 我们本质上已经是半机器半生物的怪兽了, 你叫我一个个体人,能抗的过社会? 生命和真理一样,本来就是塑造出来的,根本没啥好不好一说,毒奶粉喝着喝着,就习惯了,就不可少了。   你有啥办法?   简单的说自然生活方式,其实根本是子虚乌有,说人家是利益集团,也有可能,但自己也会不知觉的加入另一个利益集团。   你要说,牵头奶牛来给我按时送奶,价格还是1块钱1包,俺没啥意见。   现如今,你忽悠啥,啥就涨价,还不是一般的涨,是成倍的翻翻,你的自然食物,要真能养活全体贫下中农,估计地球也爆炸了。    贫下中农看起来生活在农村,自然食物垂手可得,结果,你们一忽悠,反倒是吃不上了,吃地沟油了。    还是那句话,天真是可耻的!   算了,不说喝牛奶了,还说白马非马。       田松 吃花,重振白马门,其实也不错,光大中医。   那我们看看,中医的整体到底是啥?   有两个整体,一个就是无所不包的宇宙, 田松 吃花,不可能吃宇宙,这个说法被否决。   花这个整体到底啥含义?是白马还是马?   是白马。    田松 的花的意思是强调信息的完整性,你别分割,你一分割就无效了。   白马是马,但是白马的白和马,是一体的,你不能分割出一个白,一个马。       用公孙龙的语言说,我们吃的是白马,不是马,马就根本不存在。   其实公孙龙说的对不对?   对的,很对,严格来说,我们吃掉一匹马,要么是白马,要么是黑马,等等,反正不是马,马是不可吃的,吃不到。   有没有道理?有道理。    只有真正完整的信息才是真实的。   但是,深究下去,你连白马都吃不到,吃了一个啥玩意儿,说不出,你一说,就是错的。    一个真正完整的信息是一个绝对特异的信息,本质是不可知的。    田松 吃花也是如此,他吃了个啥,也不可说,说出来就是错的。    看到没有,中医的整体论到底是啥?本质上就是强调信息完整性,说别人是错的,就他对。   但是,中医狡猾之处就在于此,真正的整体信息,真实是真实,但是,是不可说和不可知的,这一点,和狡猾的繁体字一样,他不说。   九阴真经,就只告诉你一半,另一半销毁了,你就得道了。   前几天, anonymity 说 田松 吃花是这个意思,不同营养的搭配,效果是不一样的。   我说很好啊,这是系统论么,没啥不好啊。   anonymity :是整体论。   anonymity 喜欢批判西方还原论,打个比方,钠有毒,氯气有毒,根据还原论,氯化钠就有毒。   这叫啥还原论,我是不知道,也许是刻舟求剑时代的还原论。  这个问题,导数导数导数,再导再导再导的时候,已经解决了。      到底是系统论,还是整体论?   前面的白马非马说已经说清楚了。   系统论是啥,整体论又是啥?   大家明白没?   系统论并不是强调要具有真正完整信息才能做下一步事,信息的取舍是必然的,否则,就根本不可说,不可知,大家啥事别干了,一切听仙人的,他说啥是啥。      系统论是建立在一个具有内部组成的相关联的组织的规律的理论,和你的整体论是两码事儿。    整体论才是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    其实,别看 田松 把方舟子当作死敌,其实他俩是一类人,以偏执对抗偏执。   好了,白马和马都是截断的信息,这回大家知道了,白马也不是真马,真马不存在,存在一个不可说的东东。    白马和马,都是神马!真马不可说,更不可知!    人类只能如此,认知这些不真实的神马。   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根据开篇的集合论,我们知道 白马∈马,也就是白马是马这个集合中的一个元素。   如果,我给你一个集合{白马,马},这个集合你是不是会晕掉,这怎么能行啊,白马和马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白马∈马,你把他俩放在一个集合里,到底啥意思?   集合论是解释不了这样的集合的,直接死机。   但是, 信息论说了,无论是白马还是马都是神马。   什么意思?解释一下:   白马和马都是一种信息编码,比如用字节表示,0x01 表示白,0x02表示马,那么,0x0102就是白马,马是一个字节,白马是两个字节,马的编码信息量少,短;白马的信息量大,长。   马和白马都是神马,为什么不能放在一个集合呢,{0x02,0x0102}完全可以啊,毫无问题。   哈哈,大家搞晕了吧, 原本集合论下绝对的包含关系其实是假的,不存在的,我们的神马才是唯一真实的。    说的直白点,{白马,马},甚至可以是两个独立的信息,其包含关关系都可以是构造的,不是基本的,马这个编码,尽管是白马的信息片段,但其本身和白马并不本质联系,两者都可以独立表达。    信息的自由度,是远远超出人们的机械物质观,所能想象的。根据编码体制的不同,短码和长码甚至可以互换。   唯物的物质观是子虚乌有的。   神马是虚幻的,但是我们唯一能够讨论的。   上次说一切皆是虚幻,王号他说得道了,我说你和老鲍一样,听了半句就升天,还有后半句,只有虚幻才是唯一真实的。      好了,文章到此,有人明白我到底要说啥了没有?    还记得我说过唯物主义最弱智的地方,就在于绝对的集合包含关系。   人可以分子组成的,分子式原子组成的,等等等等,这个包含关系是绝对的,唯物对物质唯一可说的认知,其他认知更是直接不可说,这个包含关系如果是幻象,唯物是纯属白痴。   参考: 观察者与认知论之起点(4)——认知的起点与鬼魂物理学 http://bbs.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1630do=blogid=408564 http://bbs.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1630do=blogid=27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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