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周可真 苏州大学哲学教授

博文

郑重建议:取消关于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的规定 精选

已有 7400 次阅读 2009-5-21 11:57 |个人分类:教育|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研究生, 发表论文

在本校的一次专家会议上,我曾郑重地向校方建议:取消现行关于研究生必须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将此规定改为 研究生在读硕或读博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学校将视情予以不同程度的奖励或资助。这就是要把强迫性或强制性的要求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变为引导性或鼓励性的要求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这个变动的实质性意义在于,改变由于现行不合理的规定所导致的研究生普遍以金钱购买或以不正当手段搞人际关系来获取论文(大多数甚或绝大多数是垃圾文章)发表权的现状,从而为改善学术环境,端正学术风气做出积极的贡献。但是,学校并未采纳我的建议,不过没有说明理由,但有关负责人事后私下向我透露:如果今年取消现行规定,绝大多数研究生将不发表论文,这意味着仅在所发论文一项指标上,我校就将大失其分,从而苏州大学在明年或后年的全国大学排行榜上的名次就会下降若干名,甚至有可能从现在的37名降到100名之外。我理解学校的做法,所以从此不再提及这个问题。

 

但是,今天看到王德华先生的文章,其中以“研究生发表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掌握的一种能力”为理由,认为“研究生发表论文是天经地义的。对此观点,我不仅不敢苟同,而且认为有必要再次重申我所曾经提出的建议,并予以必要的补充。

 

 “研究生发表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掌握的一种能力”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能力与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或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研究生所必须掌握的是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或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而不是发表论文的能力。道理很明显,即使研究生撰写出了具有发表价值的学术论文,其论文也未必就能发表,因为论文的发表与否取,除了论文本身的学术质量或学术水平以外,还取决于许多非学术因素——其中有些因素(甚至关键因素)是外在于研究生而为研究生自身所无法控制的,从而对于研究生来说是属于“天”而非“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以是否发表论文来衡量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或学术水平,这就是以其有否“成事”来断定其有否“谋事”,亦即所谓“以成败论英雄”,这是明显不合理的,何况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4年,如此短期的“成败”(有否发表论文)根本不足以证明一个研究生是否为“英雄”(其能力和水平是否够得上硕士或博士的标准)。

 

研究生能否独立完成一篇合格的硕士论文或博士论文,才是衡量其读硕或读博期间有否“谋事”及其将来是否可能“成事”的标准。为了能够保质保量地独立完成其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学期间理应进行相关的学术训练,特别是撰写学术论文的训练,其训练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写出一篇合格的甚至高质量的学位论文。为此,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该有学年论文制,即在研究生正式进入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以前,他们必须每年向其培养单位提交一篇论文,其论文的学术标准由他们的导师来把握——作为研究生导师,他们完全有能力也应该有能力判断自己的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是否符合基本的学术标准,而不管它们是否已经发表。凡经导师认可且签字的,就被认为是合格的学年论文。其学年论文年年合格者,即表明其有能力独立完成其学位论文,从而准许其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的写作,即准许其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https://m.sciencenet.cn/blog-126-233278.html

上一篇:法理:博客言论也得小心用词(转)
下一篇: 不应鼓励中国学界后来人做平庸学者和伪学者!

15 刘玉平 梁进 鲍博 王德华 肖重发 娄开阳 吴飞鹏 杨秀海 李宁 刘颖彪 朱教君 杨正瓴 魏东平 邹滨 苗元华

发表评论 评论 (19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5 00:2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