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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海之战打与不打的思考

已有 3319 次阅读 2012-4-17 00:22 |个人分类:国际政治|系统分类:生活其它|关键词:学者| 南海问题

——读《邱震海:南海之战的第一枪何时打响》

 

邱震海:南海之战的第一枪何时打响

南海问题日益国际化,使中国陷入越来越被动的局面,菲律宾和越南高调拉拢美国、日本、俄罗斯和印度,以增加与中国抗衡的实力,而这些大国也乐于利用这个机会,给中国制造麻烦

 

打不打不是民间说了算,是由官方拍板的。官方决策必重点考虑打的后果,这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国家利益的影响,二是对官方自身利益的影响。决策者作为具体的人,首先考虑的当然是后者,而不是前者。讨论这个问题,过多关注了前一个方面,忽视了后一个方面,这在思路上是有问题的。

 

我们应该想一想:是哪些人在进行具体的决策?他们都是些什么人?除了认知方面的因素,他们的情感因素、意志因素,归结到底他们的利益因素是什么?南海与他们的个人利益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们凭其个人利益,为什么非要争取南海的主权?失去了南海的主权,对他们的个人利益有什么影响以及有多大影响?还有,他们的决策是否受到外部势力的影响?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必须搞清楚,才能把中国官方对南海问题所采取的政策和态度搞清楚。

 

如果仅是从国家利益方面考虑,这个问题是很简单的,刘梦雄先生就是仅从这方面来考虑,所以其观点明确,态度明朗而果敢,这主要是因为刘先生本人并不是决策者。叶千荣先生可能潜在地考虑到了多方面,所以其观点和态度显得与刘先生相冲突。赵楚先生其实是没有自己的观点,因为他必须首先与官方的态度保持一致,他只是在为官方的态度作解释。

 

决策是管理的核心。迄今为止,管理学所讲的决策主要是私营企业的决策,事实上西方管理学是聚焦于工商领域的私企管理。在私企场合,决策作为一种管理行为,不存在公共行为与私人行为之间的矛盾,它只是一种私人行为,即企业主或企业董事们的行为,他们才有最高或最后的决策权。所以,以私企管理为主要对象的现代西方管理学,只是从决策和组织(企业)目标的关系方面来论决策,这样的决策只是一种组织(企业)行为,或者说,这里组织(企业)行为与个人(企业主或企业董事)行为是合一的。但是,政府的决策却不同,这里存在着公共行为与私人行为之间的矛盾,即决策者既代表国家公共利益,同时他们又有其个人自身的利益。因此,政府的决策行为既是一种组织(政府)行为,又是一种私人(政府中主持决策的领导人)行为,这两个方面并不是合一的,而是有分有合——其利益关系一致时为合,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为分。从“经济人”的假设出发来看问题,其决策行为必首先考虑决策者自身的个人利益,而不会首先考虑国家公共利益,正如顾炎武所说“人孰不为其身家?”从“社会人”的假设出发来看问题,其决策行为直接体现的是决策者的个人意志,其意志又受到其情感和认知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从情感因素方面说,这个因素决定了决策者是受其情感支配的价值主体,其决策行为是一种价值判断,所体现的是决策者个人的需要。

 

要之,政府的决策,无论其决策者是“经济人”还是“社会人”,其决策行为都首先是取决于决策者个人的需要和利益。

 

关于南海问题上的官方决策,是打还是不打,其问题的关键在于:其决策者个人的需要和利益是什么?他们作为政客,其个人需要和利益在本质上就是其政治需要和政治利益。如果南海之战不足以满足他们的政治需要和实现他们的政治利益,他们是不可能做出“战”的决定,至少在理智层面上是如此。

 

尽管为民者无法知道官方在南海问题上到底是怎样考虑的,但毫无疑问的是,官方决策者首先要权衡的是南海问题的解决方式与他们的政治需要和政治利益的关系问题,其解决方式是“和”还是“战”抑或“拖”,根本上是取决于“和”、“战”、“拖”三种方式何者更有利于其政治需要的满足和政治利益的实现。如此,只要看清其决策者所处在的实际而具体的政治地位以及由这种地位所决定的他们的政治需要和政治利益,便不难知道他们究竟会做出怎样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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