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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美国总统与书

已有 3491 次阅读 2014-11-16 15:17 |个人分类:东鳞西爪|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文章来源:转载

(博主按:以下文章来自《书城》2014年8、9期,是另一个陈安还是科学网陈安写的呢?待考。文章出处:http://www.neijiangshizhongqu.gov.cn/news/show?id=32203


美国总统与书(上)

陈  安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二十多年后,美国与英国又大战了一场。那就是一八一二年对英战争,也即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一八一四年,英军甚至杀进华盛顿,纵火焚烧白宫和国会大厦,熊熊烈焰之中,国会图书馆的藏书全数化为灰烬。

在这个国家最重要的图书馆惨遭焚毁的情况下,前总统杰弗逊及时作出重大贡献。他把自己多年来收藏的六千四百多种图书售予国会图书馆,使国会议员们不至于因这突如其来的书荒——无书可读、无资料可查而感到焦虑不安。不过也有议员反对买杰弗逊的书,因为他的藏书中有不少外文书,而议员之中能有几个人像他那样通晓希腊文、拉丁文、法文和意大利文等多种语言?

杰弗逊酷爱读书,很早就喜欢买书、藏书。他家曾遇到一次火灾,二百多本藏书被烧毁,使他感到锥心之痛。后在独立战争及任驻法公使期间,他又买了很多书,他在弗吉尼亚州的新家蒙蒂塞洛因此有了个图书馆。他很少出门旅行,有空暇就静心读书。书籍给了他古今世界的广博知识,给了他政治头脑、明智思想,因而能成为《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能当选美国总统。退休后,他更孜孜不倦地读书,继续研究其终生喜爱的科学、建筑、哲学和艺术,并创办弗吉尼亚大学,亲自设计了圆形教学楼、草坪及周围的建筑。

藏书卖给国会图书馆后,杰弗逊内心一时有点失落,曾对前总统亚当斯说:“没有书,我就没法活。”(I cannot live without books)又说他读书有“狗一样的好胃口”。因没书没法活,他又马上开始买书,到他一八二六年去世时又有了一千六百册藏书。他的子女后来为替他偿还债务,把他的“退休图书馆”的书都拍卖了。在图书界人士看来,开国元老的藏书是“富矿脉”,若能搜集到杰弗逊的最后藏书,便可进一步了解他的读书兴趣、书本对他的影响,可当年拍卖时尽管留下了书单,却未留购买者名字,要追回这些书谈何容易。不过,好在杰弗逊习惯在其藏书上留下首字母署名“TJ”,也常纠正书中的打字错误,还在书页边上写批语、注解,所以国会图书馆、弗吉尼亚大学和路易斯华盛顿图书馆还是先后发现、追回了不少杰弗逊的“退休藏书”,在这过程中据说有许多惊险、意外,甚至可以写成“藏书侦探”故事。

与亚当斯和杰弗逊的青灯黄卷气质相比,弗吉尼亚民兵总司令、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似乎给人以更多尚武善战、戎马倥偬的印象。亚当斯是哈佛大学毕业生,腹笥充盈的饱学之士,家里有三千余册藏书,有一次对其妻子抱歉说:“我考虑不周,把一座庄园都花在书上了。”他因此会说华盛顿“文化程度太低、读书不多、学问很浅”,杰弗逊说华盛顿的教育水平“只限于读、写和算术”,一般美国人也就认为,华盛顿确实是“战争中居第一,和平中居第一,在同胞心目中居第一”,但作为读者,他在开国元老中是“居最末者之一”。

说华盛顿“文化低”“不读书”的偏见,直至二百多年后才得到有力纠正。去年(2013),在华盛顿故居芒特弗农新建的研究性图书馆对公众开放,并举办“注意!读者乔治·华盛顿”展览会,终于使更多人知道,尽管华盛顿在十五岁时就停止接受正规教育,尽管他是一个驰骋疆场的赳赳武夫,但他终生追求知识,勤勉自学,是一个爱书人,一个好读者,因此而能成为好农夫、好将军和好总统。

华盛顿曾对一个朋友说:“我有很多出色的教育性书籍,包括很多学科,也有娱乐性图书。”据“注意!”展览会展示,华盛顿生前阅读、保存的出版物有一千二百多种,大多是书,也有些小册子和报纸,其中百分之三十三属于政治、经济和法律类,百分之十四为农业,另外百分之十四为宗教和哲学,其他还包括军事、文学(小说、诗歌和戏剧)、历史、传记、科学、工业、自然历史、地理和地图。

不少书他曾仔细阅读,如当选大陆军总司令后,他买了英国军事书《大演习》,一边读一边编索引;他从头到尾细阅驻法公使门罗写的厚达五百页的《对最高行政当局处理美国对外事务的意见》,在书页边写了许多批语。他和杰弗逊都有建立农业共和国的理想,所以对农业十分重视,他的藏书中便有《农场主指南全书》等许多有关农业的书。他还买了塞万提斯的四卷本翻译小说《堂吉诃德》,兴致勃勃地读了这个西班牙游侠骑士的故事,很钦佩他一心扫除人间不平的豪侠气概。

“注意!”展览会期间,美国媒体作了很多报道,如《纽约时报》发表的《作为读者而非军人的华盛顿》一文指出,有关华盛顿忽视读书、只会打仗的传言是完全不准确的,芒特弗农不仅是华盛顿的起居之处,而且也是他的读书之地。

有一则轶闻对华盛顿似有负面影响,但也可说明他确是爱读书的人。那是一七八九年,纽约当时是美国的临时首都,华盛顿总统向联邦大楼内的纽约社会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其中一本是瑞士法学家瓦泰尔写的《万国法》,该书将自然法的理论应用于国际关系,提出自由平等的原理,可不知为什么他一直没有还书。二〇一〇年,纽约社会图书馆估算了一下,这两本逾期未还的书的罚款已高达三十万美元,芒特弗农图书馆得悉这个情况后,赶紧设法为华盛顿总统补救,结果终于购得一册同一版本的《万国法》,还给了纽约社会图书馆,并代华盛顿为迟还二百二十一年表示道歉。当年国会图书馆用二万三千九百五十美元买下杰弗逊的六千多册书,芒特弗农图书馆则用一万二千美元买了一本《万国法》,可见华盛顿家乡人对他的名誉的珍惜。

与华盛顿的军人气质有点相似的是老罗斯福。他在达科他州当过两年牛仔,因而被其政敌贬称为“牛仔总统”,当过纽约市警察局长、海军部助理部长,美西战争中曾率领其“义勇骑兵团”出征古巴,当总统后实行“大棒”对外政策,扩充海军力量,自称“雄麋”,曾到东非和南美探险、狩猎。这一切似乎说明老罗斯福只是个粗犷善武之人,而事实上,他文武双全,酷爱读书,始终是一名“贪婪的读者”,并有摄影般的记忆力,能记住所读的从文学到动物学的各种书籍的详细内容。他也爱写书,一生著有三十余本关于历史、政治和旅行的书。

有两幅一直流传到如今网络上的老照片很能显示他如何嗜书:一九〇五年科罗拉多州狩猎之旅,他衣衫褴褛,端坐在小木屋窄门口一把破椅子上,头戴一顶高帽,手捧一本厚书,透过一副大框眼镜专心致志地读着;一九〇九年东非狩猎之旅,他在肯尼亚野外一顶帐篷下埋头读书。

老罗斯福读书之快、之多令人惊异。他每天早餐前要看一本书,晚上有空,要读两三本书,也会利用候车、等约会的零星时间看书。他自己曾说,他一生读了好几万本书。有学者认为,老罗斯福可能是读书读得最快、最多的美国总统。他读书快,一方面是由于他记性好,用中国话来说,他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另一方面他有一定的读书方法,其中包括泛读、浏览。他在一封向儿子介绍如何读狄更斯长篇小说的信中写道:“聪明的方法就是略过那些无关紧要、言不及义、粗浅不实的词句,而从其他部分汲取裨益。”

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要他推荐好书,他便把自己在前两年里读过并还记得的一百种书的书名写下来给了这个友人,其中有古希腊历史学家、三大悲剧作家的作品,英国历史学家吉本的史学巨著《罗马帝国衰亡史》,莎士比亚的多部戏剧,司各特、狄更斯、萨克雷和康拉德的小说,托尔斯泰的《塞瓦斯托波尔故事》和《哥萨克》,罗西尼的歌剧《塞维利亚理发师》,美国作家和诗人的作品,其中有詹姆斯·库珀、奥利弗·霍姆斯、杰克·伦敦、埃德加·艾伦·坡、亨利·朗费罗、马克·吐温、欧文·威斯特,另有林肯总统的演说和文集。

老罗斯福与堂弟小罗斯福在阅读方面有共同兴趣,如两人都喜欢历史学家、海军上将马汉所写的《海军力量对历史的影响》一书,都欣赏英国“帝国诗人”吉卜林的表现英国扩张精神的诗歌,这些作品在他们两人的思想中形成一种“盎格鲁美国精神”,老罗斯福的“大棒”对外政策和“白色大舰队”世界巡航,小罗斯福在二战期间和丘吉尔一起与希特勒和日本顽强对阵,都体现了这种精神。

老罗斯福有自己的读书原则,有个美国学者根据他的原话,归纳了他的“十条读书规则”:一,读书范围不受“百卷最佳图书”“五英尺书架”(指哈佛校长艾略特主编的五十卷世界经典作品)的局限,应自由选择你要读的书;二,读某一特定时候你自己深感兴趣的书;三,读你喜爱而欣赏的书,在欣赏中获益受用;四,读你自己要读的书,而不必太注意别人所说的必读书目;五,对你不喜欢的书不必妄称喜欢;六,书是个人的朋友,有些书符合你的需要,有些书符合他人的需要,应尊重不喜欢你所读的书的人;七,政治家必须读诗歌和小说;八,家庭书架不是图书馆书库,只需添加家人感兴趣的书,不必为妄自炫耀或考虑他人评断而添书;九,为深刻了解人性和人的心灵,应读想象力丰富的作家的散文和诗歌作品;十,读书很重要,但孩子们比书更重要,读书之余,别忽视你生活的其他领域。

人们常问罗斯福,一个政治家应该读什么书?他总是回答说:诗歌和小说。他确实爱文学,常识、羡慕作家和诗人的才华,愿与他们交友,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如他发现埃德温·罗宾逊的诗才,对他的诗集《夜之子》欣赏不已,逢人便加推荐,甚至在内阁会议上也称赞他,并亲自联络,为这个在纽约地铁打工、生活贫困的诗人找工作,结果为他在纽约海关找到一个闲职,使他衣食无忧,还有足够的时间写诗。

罗斯福十分重视书的社会作用,尤其看重那些他称之为“扒粪者”的记者、作家所写的反映现实生活、揭露社会黑幕的书。他在纽约当警察局长时,《纽约论坛报》记者雅各布·里斯写了一本揭露纽约贫民窟惨状、呼吁社会平等的书——《另一半人如何生活》,罗斯福为此专门去报社拜访,里斯不在,他便留条告知:“我读了你的书,我来帮助你。”后来他们俩一起做了许多有助于社会改革、打击犯罪的事情。里斯在其自传中写道:“罗斯福读了我的书,他来找我,从未有人像他那样帮助我。有两年,我们是在纽约罪案频发的桑树街上一起巡视的哥儿们。”

一九〇六年,罗斯福在白宫收到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写的书《屠场》,知悉芝加哥屠宰场和肉食加工厂非人的劳动条件和极不卫生的肉食加工过程后,他激愤得坐不住了,连忙邀请辛克莱去白宫面谈,然后立即派他信得过的人前去调查处理,结果国会当年就通过了两项具有深远意义、可谓改变了美国人民生活的法案——《肉类检验法》和《洁净食品和药物管理法》,一个新的政府机构——食品与药物署随后也正式成立了。

老罗斯福被其政敌讥称为“牛仔总统”,林肯则曾遭某些文人学者蔑视,有人说他像是个“来自穷乡僻壤的农夫”,所戴的高礼帽使他的身材更高得出奇;有人说他一八六三年发表葛底斯堡演说时的模样呆头呆脑,短短三分钟的演讲词说明“这个总统的脑子里空空如也”。这些偏激言论后来自然不攻自破,葛底斯堡演说所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政府”这一政治纲领后来又有谁能不赞佩?他为解放黑人奴隶所作的努力,最后作为殉难者以身殉职,其功绩又怎能不永垂青史?

那些瞧不起林肯的人总觉得他出生于小木屋,像华盛顿一样未受过严格的正规教育,他们所不知的是,林肯其实也是一个爱书人,尤爱读历史、诗歌和莎士比亚戏剧。他曾说:“我想知道的东西是在书里面;我最好的朋友是帮我弄到我尚未读过的书的人。”当年美国书少价贵,尤其在中西部,更是如此,所以林肯总是认送书者为友。他勤奋读书,善于思考,终于自学成才。他的竞选演说、两次就职演说和葛底斯堡演说精彩纷呈,都由他自己撰写。伊利诺伊州卫斯利大学文学教授罗伯特·布雷伊专事研究“林肯的阅读和写作”,他发现林肯早期曾下工夫练习写作和讲演,读了好多种修辞学、演讲学方面的书,如《英语读者》《美国演说家》《有关修辞学和纯文学的讲座》等;后来他爱读历史、政治经济学和宗教类书,如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的《圣经的重大研究》、法国哲学家沃尔内的《帝国的废墟》(杰弗逊为英译者)、爱尔兰裔经济学家马修·凯里的《政治经济学论文集》、英裔作家佩因的无神论著作《理性年代》。

《理性年代》使林肯对《圣经》的所谓“神灵启示”产生怀疑,他因此写了一本“有关不信仰基督教的小册子”,认为《圣经》不是上帝的启示,耶稣不是上帝的儿子。小册子最后未能出版,因为他的几个朋友怕此举会影响他的仕途而帮他销毁了书稿。他还读过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从中得到的科学理性力量更使他不能笃信基督教义。他一生没有参加过任何教会,从未公开说自己信仰基督教。但由于熟读《圣经》和莎剧,他善于把文章和演说词写得简洁隽永,言近旨远,富有诗意,因而被誉为“诗人总统”。他还爱读伊索寓言,学到了用逸闻趣事阐述观点的艺术手法,牧师作家威伊姆斯的《乔治·华盛顿的生平和轶事》则启发他如何赢得民心。

林肯一生热爱诗歌和莎士比亚诗剧,从少年时代起就爱读诗、背诗,也尝试写诗,简直是个“诗迷”。他继母嫁来时给家里带来不少图书,其中一本《演讲课程》收集了许多供年轻人阅读的诗歌和散文,使少年林肯感受到诗的魅力。他喜欢英国诗人彭斯、拜伦、格雷、蒲柏和胡德。彭斯无疑是他的最爱,他曾以苏格兰口音朗读他的作品,还写过一篇关于这位苏格兰诗人的文章,引用他不少语录,并有自己的中肯评论。林肯觉得自己与彭斯有很多相似之处:两人都出生与笃信基督教加尔文主义的贫寒农民家庭,却都有否定加尔文主义的反叛精神,两人都是自学成才,都有追求社会民主和平等的思想。华盛顿彭斯俱乐部曾邀请他出席诗人诞辰纪念活动,由他来赞誉彭斯的诗才,他谦逊地答道:“我不适合向彭斯敬酒干杯。我说不出什么适合他的宽广心灵和超凡天才的话语。回想他说过的话,我说不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他的宗教反叛精神也使他喜爱拜伦的诗,喜爱美国诗人朗费罗、坡和惠特曼的作品,朗费罗的那首表达宗教怀疑精神的长诗《基林沃斯的鸟儿》,他曾反复诵读。

莎士比亚位于林肯的文学“万神殿”的最高处。他平时常像演员一样大声朗读莎剧台词,在华盛顿看戏看得最多的是莎剧。喜剧演员詹姆斯·哈克特写了一本关于莎士比亚戏剧和演员的书,林肯读后心情激动,以至给他写了一封信。那是一八六三年,即他被刺杀前两年,他在信中写道:“莎士比亚的有些剧我一直没有读,而另一些剧,我可能就跟其他非专业读者一样,经常翻来覆去读,其中有《李尔王》《理查三世》《亨利八世》和《哈姆莱特》,尤其是《麦克白》。我认为,没有任何别的剧可与《麦克白》匹敌。它妙得不可思议。与你们职业绅士的看法不同,我觉得《哈姆莱特》里,起自‘啊,我的罪恶臭气熏天’的那段独白比起自‘生存还是毁灭’的那段写得更好。”前一段独白是篡位国王克劳迪斯的台词,林肯看戏时因发现这段台词被删去而感到纳闷。而最可悲的事情是,在剧场里刺杀他的凶手埃德温·布思竟是一个以扮演莎剧角色著称的演员,这种演员又怎能真正理解莎剧的真谛。

这个诗人总统更受爱诗者、写诗者的爱戴,如今国会图书馆的“亚伯拉罕·林肯文书档案”就存有许多公民赠给他的诗歌,有些是他们自己写的,有些是转寄的。大诗人惠特曼的悼诗《哦,船长,我的船长》则最生动地表达了美国人民对这位总统的深情:“哦,船长,我的船长!起来吧,请听这钟声,起来,——旌旗为您招展,——号角为您长鸣,带着献给您的花束和缎带花环,岸上挤满迎接您的人群……”

 

美国总统与书(下)

陈  安

 

从独立战争到南北战争,从林肯被暗杀到肯尼迪被刺,美国历史有许多血写的经验教训。有的总统,如第三十三任总统杜鲁门就十分重视读历史、重温历史,努力借鉴他所说的“用鲜血、汗水和眼泪换得的”历史经验来制定政纲和政策。

杜鲁门十岁那年,他母亲就给他买了纽约市立学院英语教授查尔斯·霍恩编著的四卷本《伟大男人和著名女人》,所以他很早就意识到,读历史是“扎实的教育和明智的教导”,他曾说:“世界上唯一的新鲜事就是你所不知道的历史。”据他自己说,到十四岁时,他在家乡密苏里独立城的图书馆里阅读或浏览了该馆的所有藏书,至少有两千册,其中很多是欧美历史书。在中学里,他最喜欢历史课,用心学了罗马、中世纪、英国和美国的历史,美国史主要是早期史:殖民时期、制定宪法、政党兴起、派系主义和“新共和政体”。他曾渴望上大学,但因家庭经济困难不得不很早就去打工,当过铁路计时员、银行职员、农民,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赴欧洲参战。战后回到密苏里,开过服装店、服饰用品店,上过两年堪萨斯市立法学院,但未得到学位。

杜鲁门读历史广而不深,其实对他而言,教育或理解历史的深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政治家,他能通过熟悉历史来形成他自己的政治观点,影响他执政时的决策。他爱读多名总统和政治家的传记,如马奎斯·詹姆斯的《安德鲁·杰克逊的一生》,诗人卡尔·桑德堡的林肯六卷本传记,道格拉斯·弗里曼的《罗伯特·李传记》,罗伯特·麦克埃罗伊的《格罗弗·克利夫兰—人和政治家》,罗伊德·斯特赖克的《安德鲁·约翰逊,对勇气胆略的探讨》。这些美国传记文学名著显然有助于杜鲁门在仕途上渐入顺境,最后入主白宫,提出了“公平施政”“马歇尔计划”和“第四点计划”等政策和措施。当然,终因对历史理解不深,他这个“历史总统”还是犯了些历史错误,如由于他一味包容,反共的麦卡锡主义曾猖獗一时,祸国殃民。

但杜鲁门毕竟比较了解历史,制度辛辛纳图斯这样的古罗马政治家,所以他赞佩华盛顿总统拒绝第三次连任,称扬他像辛辛纳图斯一样不愿当独裁官,不恋权贪位,而是急流勇退,解甲归田。因有辛辛纳图斯和华盛顿这样的楷模,所以他自己早在一九五〇年备忘录中就表明,两年后他不会为第三任连任竞选。他写道:“权力是一种诱惑,当一个公众领袖不能自愿退位时,我们就会走下坡路,直至独裁、腐败和毁灭。”当然,在国家处于特殊紧急状态时又当别论,所以杜鲁门全力支持罗斯福总统在二战和经济大萧条期间第三次连任。罗斯福突然病逝后由他接任总统,一上任就做了两件大事:促进成立联合国,下令向日本仍原子弹。当麦克阿瑟将军不服从他的命令,企图将朝鲜战争扩大到中国境内时,他撤消了他的指挥权。

杜鲁门退休后在独立撰写的三卷回忆录使他得到六十七万美元预付款。

从华盛顿到奥巴马,美国四十四个总统中至少有一半是爱书人,书是他们最常用的文化工具,他们所读的书往往会引起国人注意,有的书因此而成为全国畅销书。

里根读了《猎杀红色十月号》之后,称赞这部冷战科技惊险小说是“奇妙而完美的冒险故事”,使此书顿时成了畅销书,作者汤姆·克兰西原先默默无闻,却迅即成了名作家,有出版社与他签订了其他三部小说的三百万美元合约。克兰西说:“里根总统使我这部小说畅销,对我来说,这只是个好运——但我不是另一个海明威。”

克林顿喜欢看侦探小说,他甚至说:“我是侦探小说迷,那是我的低廉而又有刺激乐趣的宣泄方法之一。”他读沃尔特·莫斯利的《白蝴蝶》,读迈克尔·康奈利的《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消息一传出,这两部侦探小说都很快上了畅销书排行榜。

小布什因给富人减税、发动伊拉克战争等问题而有失民心,所以有一阵报刊上说他不爱读书,家里书架上放的都是影集,有人建议他多读点书,甚至给他开了书单,其中包括里斯的《另一半人如何生活》、哈林顿的《另一个美国:合众国内的贫穷》和大卫·希普勒的《贫穷劳工:在美国的无形人》。小布什对此肯定会感到委屈,因为他很爱读书,是个“不公开的勤读者”。他的顾问卡尔·洛夫说:“我认识布什的三十年间,他总是有书带在身边。”美军打进伊拉克时,他在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而萨达姆·侯赛因当时也随身带着这部俄国长篇小说。据统计,从二〇〇六年至二〇〇八年,布什读了一百八十六本书,其中大部分是历史和传记,如爱德华·拉津斯基的《亚历山大二世:最后一位伟大的沙皇》,林肯传记他读过十四种。他还有各优点——不论自由派或保守派作者的书他都看,而不像克林顿和奥巴马几乎只读自由派作者的书,里根只喜欢保守派作者。

美国总统爱书人中又有不少写书人,如格兰特·老罗斯福、肯尼迪、尼克松、卡特和奥巴马。第十八任总统格兰特曾在南北战争期间任联邦军总司令,屡建奇勋,战功赫赫,最后由他接受联邦军司令员罗伯特·李投降。他毕业于西点军校,但在校时读小说比读军事著作更感兴趣。他曾说:“我要抱歉说,当时很多时候,我都专心于读小说,不是读那些垃圾货,读的都是布尔沃出版社出的长篇小说,库珀、马里亚特、司各特、华盛顿·欧文的作品,还有利弗的,还有很多我都记不住了。

格兰特总统第二任期内政府贪污、受贿和裙带风等丑闻层出不穷,一八七七年离任时有点灰溜溜,可到了一八八一年他又参加竞选想回白宫,结果未能如愿。马克·吐温是他的朋友,见他败选后沮丧落寞,就建议他写回忆录,他开始不想写,觉得自己没有兴趣写自己,人民也不会有兴趣读他的书。后来,他患了喉癌,又因他的华尔街投资公司破产而债台高筑,这些厄运使他改变想法,决定为吐温与其侄子合办的出版社写书,结果在友人们的帮助下写出两卷本《格兰特个人回忆录》(1885),一部文笔清澈明晰的回忆录,一部记载美国历史、深刻叙写战争的经典作品。格兰特没能等到书问世,就在打印稿最后校对结束的前几天去世了。由于出版前广告宣传做得充分,宣传对象主要是南北战争退伍军人,加上作者的死讯广传,这部回忆录因此迅即畅销,净收四十五万美元,可合今天的数百万美元,不过,比起克林顿的《我的生活》(2004),这还是个小数。兰登书局给克林顿这部自传的预付款高达一千五百万美元,销售量多达二百二十五万册。

第三十五任总统肯尼迪与格兰特在气质上属于两类人,有学者在网上把他俩从各方面加以对比,然后由网络读者“投票”,结果富有朝气和个人魅力的肯尼迪得“一百”,其政府严重腐败的格兰特得“零”,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肯尼迪的阅读和写作。

肯尼迪曾接受速读训练,他自己说,他每分钟能读一千二百个词。有人对此质疑,但相信他确实像老罗斯福一样,是个“贪婪读者”,又像杜鲁门一样,最爱读历史和传记。丘吉尔写的书,他都喜欢,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不需要的战争》和《英语民族史》等。丘吉尔的祖辈中有个著名军事家和政治家,被女王封为“马尔巴罗公爵”,其家族因此成了名门望族,肯尼迪对丘吉尔写的四卷本家族传记《马尔巴罗》尤感兴趣,这显然与他自己出身于高门望族有关。他还爱读美国历史学家艾伦·内温斯的《林肯的非常时期》、苏格兰政治家和惊险小说家约翰·巴肯的自传《朝圣之路》、英国传记作家彼得·奎因内尔的《拜伦在意大利》。他最喜欢的长篇小说则是法国司汤达的《红与黑》和英国弗莱明的詹姆斯·邦德(代号007)惊险小说之一《来自俄罗斯的爱情》。

肯尼迪在哈佛大学本科学习时写了一篇论文,探讨分析英国迟迟没有准备对付德国纳粹的原因,后来成书出版,题为《英国为何沉睡》,显然参照了丘吉尔的那本《正当英国沉睡》,他的另一本书《勇敢者传略》写了美国八名国会参议员,他们在政治生涯中不怕风险,敢于做他们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该书获得一九五七年普利策传记奖,但一直有传言说,此书的真正作者是肯尼迪的助理、演说稿撰写人索仁森。索仁森后来在其自传《顾问:历史边缘的生活》中写道:“JFK特别在第一章和最后一章上下了很大工夫,定下该书的基调和哲学观念。我写了大多数章节的初稿,他用笔或口授修改。书的思想是他的,选材也是他。我从未感到——一刻也没有——我被错夺一份荣誉,更未分享普利策奖。”

早逝的肯尼迪再也无法解决当时存在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严重存在的贫富差距。他的继任者约翰逊受英国经济学家巴巴拉·瓦德《富国与穷国》一书的启发,于一九六四年提出了“向贫穷开战”计划,美国也就开始了这场至今仍未进行的反贫穷持久战。

尽管尼克松是最有争议的美国总统之一,最后因水门事件黯然下台,但他一生的读书和写书经验却常被人说道。

尼克松的母亲在他幼年时就教他读书,以致他的小学是从三年级上起的。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做完家庭作业,我常坐在壁炉边,或厨房餐桌旁,派头读书或看杂志。我们订了《洛杉矶时报》《周六晚邮报》和《女士家庭杂志》。……每次去姨妈家,我都要借一本《国家地理杂志》,这是我最喜爱的期刊。”上中小学时,他喜欢英国文学、历史和拉丁文,成年后还能背诵小时候学的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和古罗马演说家西塞罗的作品片段。他曾被哈佛和耶鲁大学录取,但因家里付不起去东岸的路费,后来就在加州一所以诗人惠蒂埃的名字命名的学院上学。英语教授鼓励他读托尔斯泰的小说,他记得他当时最喜欢的是《复活》,但他说,影响他更深的是这位俄罗斯文豪晚年的哲学作品。他写道:“他为被压迫的俄国民众制定和平改革计划,他激烈反战,他在人生所有方面最重视精神因素,这些比他的小说留给我更深的印象。在那段生活时期我是‘托尔斯泰信徒’。”

把思想变为文字,对尼克松来说并非易事,但他自己有毅力,也靠朋友帮助,一生写了十本书,其中《六次危机》(1962)最为成功,上了《纽约时报》非虚拟畅销书前十名排行榜。所谓“六次危机”是:当国会众议员时调查希斯间谍案;作为共和党提名副总统候选人被指控受益于行贿基金;作为副总统,在艾森豪威尔总统患病期间引起争议的作用问题;访问南美洲国家时所遇反美抗议活动;访问苏联时与赫鲁晓夫所作的“厨房辩论”;竞选总统,与肯尼迪作电视辩论,结果失败。

尼克松的其他九本书都是在一九七四年辞职后的晚年写的:《真正的战争》写如何结束冷战;《领袖们》写他接触过的各国领导人,其中包括勃列日涅夫、梅厄;《真正的和平》,倡议通过缓和各国关系、改善东西方经济联系谋取和平;《不再有越南》,呼吁美国以新的方式接近发展中国家;《没有战争的胜利》,认为国家之间的冲突并非不可避免;《角斗场上:胜利、失败和复活回忆录》,他早年生活和早期政治生涯的回忆录;《抓住机会:美国在唯一超级大国世界的挑战》,谈苏联解体后美国面临的挑战;《和平之外》,谈二十一世纪美国的内外政策。显然,作为政治家,尼克松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座右铭:“永不放弃”。

出乎尼克松意外的是,他的《RN:理查德·尼克松回忆录》(1978)引起轩然大波,有人甚至成立了“抵制尼克松回忆录委员会”,所售T恤衫上画着尼克松的脑袋,四根粗大的手指抓住他的头发,朝下的大拇指紧扯他的脸颊,图旁文字是“别买骗子书,抵制回忆录”。这自然是因为这本一千多页的回忆录有三分之一内容涉及水门丑闻,尼克松想通过仔细的回忆、梳理将此事件一次性地了却干净。事实上,尼克松也确有委屈,首先揭露水门事件的《华盛顿邮报》记者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在《最后的日子》一书里描写尼克松夫妇如何酗酒颓丧,尼克松如何对着白宫墙上的肖像自言自语,尼克松认为这些都是无中生有的捏造,他妻子因读此书而中风,他甚至曾考虑起诉这两个记者。

尼克松这本回忆录的书名中用了“RN”这两个字母,那是老罗斯福(Roosevelt)和尼克松(Nixon)姓氏的首字母。老罗斯福生前常被称为“TR”,尼克松显然想用“RN”表示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总统。

卡特的母亲像尼克松的母亲一样,孩子很小时她就教他们读书。卡特回忆道:“我母亲常看书,也鼓励我们小孩儿读书识字。我们吃饭时,妈妈和我总有一本书或杂志在看,这后来成了我自己的家和我的终生习惯……我在五年级时,就读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

一九七六年,卡特被提名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他对采访他的《时代》杂志记者休·赛德伊说:“我手头总有三四本书在读。最近我在看多里斯·古德温的《林顿·约翰逊与美国梦》,麦克斯韦尔·泰勒将军写的关于国防问题的《靠不住的安全》,新教神学家雷因侯德·聂布尔的布道文集《正义与慈悲》。”据赛德伊报道,卡特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本书是《圣经》,詹姆斯·阿吉的《让我们现在赞赏名人》对卡特有“深刻影响”,《雷因侯德·聂布尔谈政治》有助于卡特明确对公众生活的态度,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他读了三四遍,他最喜爱的诗人是英国的迪伦·托马斯,有关总统职务的书,他最喜欢历史学家詹姆斯·巴伯写的《总统性格》。

在美国总统中,老罗斯福和卡特是最多产的作家,前者出了三十五本书,后者约三十本。卡特著作的题材丰富,有关于中东政策的《亚伯拉罕的血》,有关宗教信念的《有生命力的信仰》,维护政教分离原则的《我们岌岌可危的价值观》。他还创造了关于南方革命战争的长篇小说《大黄蜂窝》,出版了诗集《永远的估量》。

奥巴马可说继承了历任总统爱读书、又能写书的传统,给人以聪颖多才的印象,当某些白人政客从各方面刁难、抨击他的时候,他们也不能否认这位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知识广博、演讲动人、文笔出色。

由于他确实喜欢看书,尤爱读小说,媒体连年有不少跟踪报道。二〇〇九年,据《石板》杂志报道,他夏季休假时带的五本书中有三本是小说:描写科罗拉多小镇生活的《朴素的圣歌》,讲述首都华盛顿犯罪与阶级差别故事的《回家的路》,关于当代曼哈顿下东城状况的《奢华生活》。马萨诸塞州马撒葡萄园岛是奥巴马最喜欢的度假地,他爱去逛岛上的葡萄串书店。二〇一〇年,书店老板赠给他乔纳森·弗兰岑的新作样书《自由》,这部长篇小说因此迅速畅销,弗兰岑知道后很想问奥巴马:“你为什么要读这本小说?你要做得重要事情多得很啊。”第二年奥巴马在葡萄串书店买了丹尼尔·伍德瑞尔的《河沼三部曲》和沃德·贾斯特的《罗丹初次亮相》。二〇一二年,据《名利场》杂志报道,奥巴马私人书房案头堆满了书,有一摞是小说,最上面一本是朱利安·巴恩斯的《终结之感》。

二〇〇八年,也即奥巴马当选总统那年,《纽约时报》请他列出对他有重要影响的图书和作者,他提供了一份包括爱默生、杰弗逊、林肯和吐温在内的作者名单,一份包括《黑人的灵魂》《伯明翰监狱书简》《所罗门之歌》和《国王的全班人马》在内的长书单。在《滚石》杂志采访时,他又列出莎士比亚戏剧、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麦尔维尔的《白鲸》,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斯和E.L.多克托罗的作品也被列入其内。

作为黑人政治家,奥巴马曾从黑人作家鲍德温、杜波伊斯、休斯、赖特、艾利逊和莫里森的作品中汲取精神力量,认同于自己的种族,希望实现马丁·路德·金的种族平等理想。泰勒·布朗奇近三千页的三部曲《破水:金氏年代的美国1954-1963)》是奥巴马又一本最喜爱的书。

他也爱读总统传记,从中吸取政治经验。读了有关林肯内阁的书《对手之伍》,他决定把自己的总统竞选对手希拉里·克林顿任命为国务卿。当他提出的全民医疗保险计划遭受挫折时,他看传记《西奥多·罗斯福的崛起》,因为老总统早就谈过医保问题。

勤读者奥巴马也是个大作者,他能从非资深参议员当上总统,应该说,其畅销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1995)起了重要作用。此书塑造了一个聪慧诚朴的知识分子形象,给了他大笔版税,更有助于提高他的知名度,让读者知道他的身世,了解他的思想,听见他的心声,感佩他的才华。他的另一本书,其政治宣言《无畏的希望》(2006)也写得很好。

奥巴马的口才更令人倾倒,而这又是他勤奋读书、写书的结果。《纽约时报》发表的《新总统从书本中发现心声》一文指出:“奥巴马先生的雄辩口才由很多因素构成——他有能力在其演说中用话语来说服人、鼓舞人,给人以启示。但他对语言魔力的赞赏和对阅读的酷爱,不仅赋予他罕见的梳理有关种族和宗教的复杂思想、并使其思想也使他的感觉具体化——他是谁以及他对这个世界的理解。”

这些酷爱读书的美国总统们,从“没有书就没法活”的杰弗逊到“贪婪读者”老罗斯福,从背诵诗歌的林肯到案头堆满书本的奥巴马,确实能给人以启示,鼓舞人们通过读书来增进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从而使生活变得更充实、更精彩、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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