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读刘兵老师的《面对可能的世界——科学的多元文化》一书,其中的一篇文章刚好回答了我的疑问,将其归纳整理一下以供参考。这篇文章之前有这样一句话,我觉得很有意思:
哲学家绕过重重暗礁到达一个地方,却发现,诗人早就在那儿了。
——尼采
艺术与科学的“异”,表现在人们将艺术归于对人类感受的表现和表达;而科学,则被归之于人类对于外部自然界的认识。
艺术与科学的“同”,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体现在艺术与科学在认识上的“平行性”。
这种“平行性”是指尽管科学家与艺术家有着不同的认识世界的方法,而且在其“作品”的表现形式上也体现出巨大差异,是在不同的领域按各自的“范式”从事着对世界的探索,但却常不约而同地触及到相似的主题,得出相似的结论,或者说,表现出了相似的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对外部世界的探讨,人们经常是殊途同归的。
对艺术与科学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认识:从表面上看两者的相关性,如关注那些既在科学上富有成就,又有某些艺术爱好、艺术修养的科学家,或是从艺术与科学在表面上的相似性上做文章。
第二种认识:关注艺术和科学在具体技术层面上的关联。如科学技术手段在艺术中的应用,用新技术新材料来完成艺术作品等。
第三种认识:关注艺术与科学中的认识方法、观念等方面的相互影响、相互启发、相互渗透。如科学研究过程中注意美的维度,或在艺术创作中汲取来自处然科学的观念等。
第四种认识:从认识论和本体论的立场来思考艺术与科学的关系,并由之带来一些关于人类认识方式之本质方面的新认识,也带来一些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最广义的自然界之本质的新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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