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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案的中国式困局 精选

已有 7061 次阅读 2011-4-29 11:37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office, style, 百度文库案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这是一个没有赢家的困局。

 

325日,韩寒在自己的博客连发两篇题为《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为了食油,声讨百度》的博文,以少见的情绪化文字历数了出版业的无奈和现状,同时将版权问题的矛头直接指向了百度旗下产品——百度文库,甚至在文中还出现了“祝您的女儿为她的父亲感到骄傲”这样的语句。

终于,历时一年多的百度文库版权之争,达到了高潮。

 

谈判破裂

315日,中国“消费者权益日”,百度收到了一封信,这是一份有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等50位中国知名作家签名的讨伐檄文。

这篇《“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由作家慕容雪村执笔,3000字不算长,但充满了作家对“百度文库”的“愤恨”之情。指出“百度文库”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收录了众多作家的作品并免费开放下载,侵害了创作者、权益人的利益,声讨书直截了当的指出:百度文库是一个盗取作家作品的窃贼。

作家们提出的四点要求:百度文库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立即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向爱国者百看电子书提供内容服务;建立“先审核,后发布”的运营模式。

面对这样的指责,百度表现出的却是一种无所其事式的傲慢,直到322日,百度副总裁朱光日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百度从去年11月文库正式上线起,就开始着手开发版权识别的新技术——“文库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希望从源头控制用户对侵权作品的上传。朱光还强调,百度将加大与出版社及版权方的合作,用合作的方式带给版权方更大的利益,推动产业共赢。

324日,出版业、作家代表与百度进行版权谈判,百度再次表现出了它的傲慢态度,只派出几位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经过艰苦的努力,谈判最终破裂了。当天,出版界人士在新浪微博上透露了谈判破裂的消息,并发布了一份“出版业、作家群体谈判代表集体声明”。声明称出版业、作家代表的四项诉求全部被百度驳回。

北京磨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磨铁图书)总裁沈浩波通过微博表示:“百度试图推行的‘保护费模式’(先上传,后审核)是一种绑架权利人,进而牟利,形成互联网出版垄断的模式。我们呼吁所有权利人团结起来,挺身而出,维护自身权益。”

第二天,“怒不可遏”的韩寒便连续发表了两篇博文。

 

无偿提供作品

早在20099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就发布《致广大著作权人通知书》,公布中国作家相关作品被谷歌擅自扫描收录情况,社会开始广泛关注谷歌“版权门”事件,最终,谷歌公司承认侵权,向作家道歉,并删除作品。

此举点燃了作家们维护自己权益的热情。

20101月,谷歌版权门刚刚结束,文著协便与盛大文学召开联合发布会,指责百度及百度文库侵权。20101112日,作家陆琪征得上百位作者联合署名,呼吁成立行业维权组织,起诉百度。2010129日,中国文著协、盛大文学、磨铁图书共同发布了《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

2011315日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正是这一战争的延续。

百度文库究竟有什么样的原罪,让作家们如此愤怒呢?

百度文库是这样描述自己的:“百度文库是在线互动式文档分享平台,在这里,您可以和千万网友分享自己手中的文档,全文阅读其他用户的文档,同时,也可以利用分享文档获取的积分下载文档。”

与谷歌主动扫描作家作品不同的是,百度文库的内容完全来源于用户上传的。为了鼓励用户参与,用户成功上传文档,就能获得百度的虚拟货币,通过支付虚拟货币,可以获得其他用户的上传资料——这是一个循环激励体系。

百度文库作为一个网络资源共享平台的提供者,利用规则绕开了文档版权所有者,在这个平台上,版权人一直在无偿为网民和网络服务商提供自己的作品。

据权威网络统计公司Alexa统计,百度文库占百度访问量的1.63%。在线文档超过2000万份,并且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面对百度文库的高速发展,百度公司也开展了一系列商业开发,甚至授权爱国者有偿调取文库内容,直接推送到其生产的百看电子书每个用户的桌面上。

        

“第二十二条军规”

百度文库在用作家的作品去赚钱,却不用给作家们支付任何费用,而此举在法律上,却没有任何过错。

中国内地于200671日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2条第3款明文规定:“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互联网行业所谓的“避风港原则”。

正是这条“避风港原则”,让百度变得强大无比。

20057月,百代、华纳、环球等七大国际唱片公司提出诉讼,理由是百度在搜索页面上提供了部分未授权的音乐MP3文件下载链接。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施行后,法院据此认为,从搜索技术而言,百度很难实时监测到搜索范围中有未被授权的内容。2007年,该案以百度不侵权、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结案。

面对作家们的声讨,百度一直表现出“积极”的处理态度:“如果作家及版权方发现文库用户在上传内容时有侵权问题,只要通过文库投诉中心反馈情况,一经核实,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此外,百度还表示将开发新的技术追踪盗版的源头,以杜绝盗版的上传。

令人感觉手足无措的是,百度一直要求版权所有人寄送书面通知函,但其法务部门又以纸质通知函需要手工将盗版链接输入电脑,非常浪费时间为由,希望版权所有人提供电子文本。

面对电子文本,百度又涉嫌主动屏蔽此类邮件。原告方之一的盛大文学的代表说:“(此前)给百度发通知删除函的邮件,都被百度退了回来,可以确定的是,发送邮件的盛大文学版权申诉邮箱不存在任何故障。”

除了避风港原则,《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另有一条“红旗原则”:“(网络服务商)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如果作家们要据此原则维权,必须要从技术上证明,百度有能力监测出侵权作品。

在“避风港原则”之下,百度有着先天的优势,他们当然没有动力研发新技术来发现自己的搜索内容是否包含侵权内容,也不“希望”自己具备这样的能力,百度只要坐等版权所有人发现网站提供的链接有侵权的行为,并在他们通知网站的途径上“无奈的”设置障碍即可。

这就是作家们面临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式的法律局面,可以预见的是,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作家们几乎没有打赢官司的可能。

 

“胜利”之后的“双输”

         在法律的困局,和百度颇为“无赖”的处理方式面前,掌握话语权的作家们终于爆发了,韩寒的两篇博文代表了作家们的另一种选择:既然谈判不成,诉讼不利,那就祭起舆论的武器,对百度进行道德上的审判。

         作为有着广泛影响力的作家群体,他们的声音很容易被媒体和大众接受并站在“正义”的一方,这个看起来并不特别曲折的商业侵权案,在作家们的公众影响力的推动下,迅速成为公众话题的中心。

         在舆论的压力下,百度 “屈服”了,CEO李彦宏不得不公开表态:“(百度文库)管不好就干脆关掉”。326日,百度开始调集公司各部门的技术力量,加速对文库中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文档进行清理,用户也暂时无法将其他网站获取的小说上传到百度文库内,百度文库中的文学类作品由之前的280万份骤降至170份。

         至此百度与作家之间的纷争暂时告一段落,作家们胜利了,但这个胜利是“暂时”的,作家联盟一方的沈浩波就指出,百度这一次可能只是暂时的退让,躲过风头而已。“百度就是想把侵权产业化。”他说。

         确实,百度文库侵权案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彻底的解决,甚至距离解决之日愈发的遥远,百度仍然没有放弃百度文库,作家们也并没有这次胜利获取任何应得的利益,这是一个标准的“双输”局面。

 

一个公司的傲慢和一群人的固执

在网络面前,任何形式的版权保护都受到巨大的挑战,但网络服务商和版权所有人之间的矛盾却也并非不可调和。

美国亚马逊公司成立于1995年,这家以网络平台销售图书起家的公司,在短短15年内就成为全球最大的图书销售商,该公司1600名员工的人均销售额37.5万美元,是全球最大实体图书公司员工平均销售额的3倍以上。

读者不仅可以从亚马逊网站上订购实体图书,还可以使用该公司专门开发的Kindle电子阅读器,从该公司的电子商店里付费下载电子版图书,虽然其电子市场容量超过81万本图书,但其中的67万本售价不到10美金。用户在Kindle上还可以订阅报纸、杂志甚至博客,当然这些都是需要付费的。

据统计,亚马逊公司的电子书销量已超过该平台上销售的实体书,由于数字图书销售量的持续扩张,让该公司季度营业收入在2010年首次破100亿美元。在处理版权方面,亚马逊公司从一开始就制定了一个几乎完美的分成原则,依据此原则,作者、书商等版权所有人将得到电子书销售额的大部分。

亚马逊的成功也使得之前不看好这一业务的苹果公司CEO乔布斯,开始重新审视电子图书业务。亚马逊公司为了应对苹果iPad上市带来的挑战,进一步提高了Kindle电子书与版权人的分成比例——版权人将能够得到亚马逊电子书70%的销售分成。

但是,傲慢的百度并没有采取这样的经营模式,也许,2007年那场官司的胜利,让他们有了“畸形”的自信。

而作家们的在各种声讨中表现出来的“悲壮”,也表现出他们对话语权的依赖和据此而来的“固执”,通过舆论压力来实现自己的法律诉求,这既是一个无奈的选择,更是意气之争,为纠纷的解决设置了更大的障碍。

健康的市场环境,需要公平、合理的法律进行必要的约束,也需要市场主体之间的开创共赢商业模式的努力,当一个傲慢的企业,处心积虑的利用法律条文漏洞规避责任,碰到一群傲慢的作家勇于使用法律之外的手段制造“仇恨”,这个市场必然陷入无法解决地发展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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