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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多年前我就正式给方是民去信,要求方是民从新语丝网站删除我的文章,方在别的场合也表示收到了我的信件。今天,有人告诉我,新语丝网站的如下内容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转自本人在科学网的博客: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xiaochuanguo81.txt
本人撰写的文字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方是民这种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本人保留起诉的权利。在此也通告新语丝网站的方是民先生:请方是民24小时内从新语丝网站删除盗用本博客的文字,并公开道歉。方是民打过多场官司,大致也学到了一点中国法律,希望这点小事不必上法庭解决。
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1日14时50分
下面两个附件为侵权证据(仅出于保全证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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