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上善基金会京哈事件法律工作组宣布:根据动物检疫法和食品卫生法,我国没有猫狗的检疫,也就是说,目前的出卖猫狗肉都是违法的。狗是要求狂犬免疫的,但注射过狂犬疫苗就不能食用。因此,贩卖和食用的链条无论注射或不注射都违法。 包括樊哙。
刚才有记者问,樊哙在东方卫视出示有关单位的批号。安翔律师说三氯氰胺牛奶还是国家免检产品。给狗肉发放批号直接违反农业部的动物检疫法和国家食品卫生法。应该予以追究
目前我国吃狗猫的大都是来历不明的,以京哈500狗为例,存在巨大食品卫生隐患。把这样的动物卖给顾客,应该以危害公共食品安全治罪!
關於運輸屠宰貓狗產業鏈中的違法問題,請參見:
https://m.sciencenet.cn/blog-224810-455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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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权利手册40. 如果不吃动物的话,那些动物根本就不会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