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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和徐志摩

已有 4344 次阅读 2009-11-26 17:55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4|系统分类:人物纪事|关键词:学者| 女人, 男人, 徐志摩, 曹禺

 
 
 
  1933年,北平的时局非常险恶。清华大学决定,免除应届毕业生的期终考试,以全年平均分数评定毕业成绩,提前放暑假。曹禺 万家宝 是西洋文学系的应届毕业生,刚认识比他低两届的女生郑秀不久。
  6月初开始放暑假。曹禺留在校园没有回天津的家,要求郑秀也不要回南京。两人整天在清华园图书馆的西洋文学系阅览大厅东北一隅,靠近借书台附近的一张长条桌的一端,相对而坐,除了低声交谈一两句话之外,便分别着手做自己的事。曹禺埋头创作剧本《雷雨》,郑秀用工整娟秀的字迹誊写出来。郑秀是《雷雨》的第一位忠实的读者,他俩也由相识到相知,坠入热恋之中。 
 
  8月初,初稿完成。1933年的深秋,《雷雨》在清华园诞生了,当时曹禺只有23岁,是清华大学研究院的研究生。
 
  曹禺与郑秀经过三年恋爱,于1936年11月26日在南京举行了隆重的订婚典礼。靳以、巴金都从外地赶到南京参加他们的订婚典礼。1938年春,曹禺和郑秀同赴已撤到长沙的国立剧校。由国立剧校校长余上沅主办,他们在长沙举行了简单的婚礼。遗憾的是,他们之间炽热的感情没维持多久,在郑秀生了两个女儿后,曹禺便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他们一直分居到1951年。郑秀在十分孤寂和痛苦中离婚。郑秀对曹禺的同窗好友张骏祥说:“过去我爱曹禺,嫁给了他,现在我还是爱他。我同意离婚,因为我希望他幸福”。
  郑秀于1989年10月去世,始终未再婚。
                                                        摘自(《老年生活报》11.29吕恩文)
 下面是马丽丹博文(女人永远不要相信床上的爱情(转载) )关于徐志摩的部分,粘贴如下:
  男人永远不可能只对一个女人专情,即使我们伟大的诗人徐志摩亦是如此,徐志摩和张幼仪在沙士顿生活时,他有两年时间与伦敦的女朋友明小姐谈情,有一天还把这女人带到家里与张幼仪见面,给了她暗示,他要娶明小姐做二太太。张幼仪这样想:我替他生了儿子,又服侍过他父母,我永远都是原配夫人。于是我发誓,我要以庄重高贵的姿态超脱徐志摩强迫我接受的这项侮辱,对这女人的态度要坚定随和,不要表现出嫉妒或生气。后来,徐志摩又迷恋上林微因,执意要离婚。张幼仪知道不可挽回时说:“我不忍心看你受罪,也不愿意让自己变成讨人嫌的角色。假如可以使你得到幸福,我自愿作出牺牲。”离婚时张幼仪有孕在身,她这样形容自己:“被徐志摩孤零零丢在沙士顿的我:是一把‘秋天的扇子’,是个遭人嫌弃的妻子。就在这个时候,我考虑要了断自己和孩子的性命。我想,我干脆从世界上消失。”
  后来,徐志摩爱上林微因,他在伦敦的剑桥上跟她表白:“微因你知道吗?我父亲送我出洋留学,是要我将来进入金融界。可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想写诗。”
  再后来,徐志摩又是这样对陆小曼表白:“我没有别的办法,我就有爱;没有别的天才,就是爱;没有别的能力,只是爱。”
  结论:
  男人为什么总是这样对待女人呢?这个现象是如此普遍是不是说明有存在的合理性呢?有生物学机理在发挥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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