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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特色黑店

已有 4648 次阅读 2010-8-11 16:46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5|系统分类:生活其它|关键词:学者| 深圳, 警察, 黑店

(图片来自网络,对作者表示感谢) 
                                                    
  我是于2010年8月7日早上九时左右抵达我向往已久的深圳市的。当天下午五时左右去深圳关外的宝安区龙华街道处找旅馆落脚,由于这次深圳之行所带现金不多,所以想找个便宜点的旅馆先住着。看了几家旅馆,条件都不怎么样,真为深圳市民和来游玩的人感到辛烦!
 
 
  最后还是将就一下找了一个房租和卫生设施还算一般的旅馆。但登记住宿的时候发现忘记带身份证了(我只带了学生证)!听这个旅馆潮州老板说最近几天深圳的住宿管理十分严格(从六月份开始严查的),没有合法有效证件是绝对不准入住旅馆或宾馆、去网吧的(学生证不是官方认可的合法证件!)。
 
 
  被我选中的旅馆拒绝之后,我去了当地的油松派出所“开条子”(旅馆老板的建议,如没有“合法”证件可去当地派出所开具可以入住的简单证明),结果被值班民警拒绝(他们声称没有此项权利)。
 
 
  没办法,我只好再碰碰运气,又回过头找了一家,还是由于没有“合法证件”被拒绝入住。难道我要露宿街头?这个风险更大了,有可能被巡警直接带到拘留所(前人经验)!背着我的那个又大又沉的旅行包疲惫的走在深圳大街上,很疲惫... ...
 
 
  凌晨将之,意志还没有完全消减,还是想找个“休息”的地方(或许天无绝人之路)。大汗淋漓的我来到了富康旅馆,老板娘喜形于色,笑脸相迎,看样子是个慈眉善目的主。最后还是不得不说出“真相”,我没有“合法证件”!老板娘说没证件也可以住,这要看我住多少天,她会给我想办法的(心里当时很感激她,这下是遇到贵人了)。老板娘说可以在这住,但要住上一定的天数,至少一周,并且要把房费一次性交齐。当时虽然感觉这些条件有些霸道,但心里想总比露宿街头的好。老板娘看我有点诧异,进一步解释道,深圳有很多通缉犯,公安局查得严,如果发现没有合法证件就让入住的,不仅要罚款几千块,还要停业整顿,她之所以想“帮”我是因为她看我不像坏人。她进一步解释道另外一个原因:她喜欢和政府作对。为了让我信服,她拿出了一大摞子的文件,全部都是她告宝安公安分局的起诉书,她还沾沾自喜的跟我说,她就喜欢和政府作对,现在整个油松派出所的人都怕她,她经常投诉派出所的人不作为、执法不懂法、素质低下,她最后还多次强调她现在已经是新闻人物了。看着她踌躇满志、洋洋得意的样子,心里想这下真遇到“能人”了,这下俺不怕不怕了,甚至被警察带走的可能性都没有了,万幸!最后她说:小伙子,我这个人很有意思,你就在这住,以后几天你会学到很多东西的。
 
 
  既然这样了,我还能有什么选择呢?于是一次性交了8天的房费400元人民币,心理憧憬着深圳的“城(诚)·市(实)”生活。一切办妥之后已经快2010年8月8日凌晨1点了,我就住进了340房间,当时已经疲惫不堪,想尽快洗个热水澡睡觉休息。结果很令我失望,没有老板娘所说的有热水供应。卫生间也有一股很大的异味,最要命的是我竟然能听到隔壁的窃窃私语!吵得我睡不着觉,最后想打开电视看看晚间新闻,除了屏幕上铺天盖地的雪花和巨大的噪音没有其他的任何信息。再加上房间闷热拥挤,使我烦躁不安,这时我才发现或许住了家黑店!
 
 
  但我还是积极地调整心态,心里想还是忍忍吧,等身份证快递过来之后再看看吧,反正白天不住在这里。第二天我跟老板娘提出换个有窗户的房间的要求(这里绝大部分房间都没有窗户、没有消防装置、更没有保安),她说等客人退房之后她帮我安排一个。8日在大梅沙海滩(海水又脏又臭!)玩了一天,晚上回到富康旅馆(身体稍有不适)。房间换到了366,虽然有了窗户,但要忍受更大的噪音。9日早上起床后我朋友发现之前在340房间的鞋子没了,很奇怪的是只丢了两双中一双较好的。询问老板娘情况,她说一般客人退房之后她要做卫生,把客人没带走的东西统统当垃圾处理掉。我就纳闷:一是我们没有退房,二是为什么只“垃圾处理”了一双鞋。此时我已经萌生出退房的念头。
 
 
  早上10时左右我去找老板娘退房,要求她退还我剩余的房款,老板娘一下子把脸拉下来了,说退房可以,想走随便走,但不退款。还把收据拿出来,说你好好看注意事项的第三条,说的清清楚楚,“旅客确认住宿房间后,自愿开单交款,开单后概不退单(退房),要退只退押金;”【典型的霸王条款】,同时她还据理力争地吼道:如果你觉得这是霸王条款,你可以去法院告我!
 
 
  下午7时左右我再次要求退房,她竟然破口大骂:退你妈的Ⅹ,@%&#*…。看她凶神恶煞的样子,跟先前看到的完全判若两人,她不仅骂人,还恶狠狠地威胁我们(想要房钱,就在深圳弄死你!!)。没办法,我只有再次劳驾公安局(当时转接至油松派出所),拨打了110(去了两次派出所“开条子”,派出所的人已经认识我了,汗!)。等派出所的人来之后,他们跟我说,警察是没有强行要求店老板退房款的权利的,这是民事纠纷,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我要退款可以去法院起诉她。再详细地了解我的遭遇之后,他们又向我透露了一点“内幕”,这个富康旅馆的老板娘不是好惹的,人人都喊她邹八婆,她在去年就被派出所拘留过,也是由于退房钱的事情(之后我用谷歌证实了《拒传唤遭警察打?警方:旅馆老板娘妨碍公务》【可点击查看】),他们就经常接到报她案的警。后来有人还告诉我邹姓女子有轻微神经病(是个典型的无理+武力型泼妇),真是不明白,为什么神经病也可以开旅馆?【深圳市为什么不整顿???】
 
 
  感受了三天特殊的深圳之行(现在对深圳有点绝望了),最终还是得到了民警的理解。感谢董警官提供的人文关怀,他使我有了合法身份(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得以入住酒店。当电梯抵达华程11楼的时候,看到了墙上的一句话,顿时使我豁然开朗:
 
  既然地球是轉動的,人就不可能一直處於倒楣的位置上。
 
                                                                        ----業兆言
 
  但愿我不要一直倒霉!!!
 
 
  总结:
 
(1)出门在外一定要带上身份证(这是常识,极其重要)。
 
(2)如果遇到坏人,首先还是要相信警察。
 
 







 

 

 

 

后记:当地的公安局“查得是非常严的”,按规定旅馆接待没有身份证的人入住是要么罚款数千元、要么停业整顿的,但最后我去报案的时候他们已经不提这条了。情况也反映给了当地的消委会(http://www.sz315.org/szxwh/baoan.jsp),有人竟然声称如果没有违法违规的现象,他们就会失业,遂不了了之。从这点意义上讲,这家旅馆可以算得上成功的黑店了。

富康旅馆:成功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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