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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土地零碎化的观察与思考

已有 4202 次阅读 2015-12-31 12:0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我对土地零碎化的观察与思考

曾雄生

历史是过去和现在的无穷对话。如果参与对话的人能够加入一些个人的经验,则会使对话的基础更为坚实。以下是我结合历史对土地零碎化所做的观察与思考。

、土地零碎化是如何形成?

我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江西中部某县的一个平原乡镇,那时候还是人民公社时期,土地归集体所有,少量且分散的自留地意在给社员家庭提供蔬菜等副食和养猪的饲料。我家有自留地四处,合计0.44亩。其中0.03亩种植的是一棵橘树。其余分别为0.20亩、0.14亩、0.07亩的三块除种植葱、韮、蒜、白菜、茄子、辣椒等各种蔬菜外,也种植棉花、油菜等经济作物。80年代初,以土地承包为特征的农村改革兴起。我家5口人(父亲、母亲、两弟、一妹,不包括我本人和二弟,因考学,户口迁出,没有分到土地),一共承包了5亩多地。经过近三十年的变化,这5亩多地被划分大大小小互不相邻的27块,其中最大田块面积0.8亩,最小地块面积0.03亩(一棵橘树的面积),田块与住家之间最大距离约1公里,最小距离不足40米,种植作物种类主要有水稻、柑橘、油菜、棉花、蔬菜、大豆、花生等。

土地零碎化”是由前金陵大学的农业经济学教授卜凯(John L.Buck)提出,他认为中国农业最重要的特征是土地零碎。历史研究表明,至迟从南宋开始,在人口稠密的两浙一带,土地零碎已十分明显。登记地权的鱼鳞图册就是土地零碎化的表象。到20世纪上半叶,中国土地零碎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经过50年代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和耕作园田化运动,在60至70年代零碎化势头有所遏制,到80年代初,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零碎化状况回归。

卜凯之前,英国传教士麦高温(J. Macgowan ?-1922)以他的观察就发现了中国土地零碎现象,并认为这是由于财产分配的习惯所导致。从我家承包的土地来看,除三小块自留地是历史遗留下来之外,平均分配是导致零碎化的主要原因。27块田地中,绝大多数是由承包而来。当年承包给每家农户土地时是采用平均分配的方式来进行的。分配时,将水田、旱地、橘树分开,再依据每户人口和劳力,平均分配,好坏搭配。其次是继承。1990年祖母过世,其名下的土地一分为三,由我父亲和他的两位兄长的儿子们平均分配。继承采用的是和分配一样的原则。再次是调换。承包后几年,一家因盖房需要,用他家的橘树和我家的橘树调换。调换的结果改变各家名下田地的位置,但对零碎的程度的改变有限。还有就是买卖。按说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容许买卖,但事实上却存在出让的现象。但或许是土地零碎化程度已经很高的缘故,切块出让的情况并没有出现。也就是说,出让和调换一样会导致农户所拥有的土地块数的增加或减少,但从更大一些的范围来看,不会增加土地零碎化程度。真正导致地块分割,土地零碎的根源在于对土地的平均分配。

问题是农民在进行土地分配时,为什么不就着现有的地块进行分配,将甲乙丙分别分给老大、老二、老三,而必须三块土地切块成甲1、2、3,乙1、2、3,丙1、2、3以后,才进行分配,三兄弟各得三块地中每块地的三分之一?这首先是农民绝对平均主义思想的体现。因为只有这种分法才能保证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均等。这和很长时间乡间卖肉的道理是一致的。

6,70年代正是计划经济时代,然而市场经济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只不过这种市场经济仍然受到计划经济的制约。一些主要商品的价格都有国家统一定价。社员凭着手中少量的现金到市场上购买定价商品。记得当中每斤猪肉的价格是0.74元。然而,当你花0.74元去购买猪肉的时候,你却很难以完全买到自己想要的部位。这倒不是限制供应所致,而是与农民在长期的经济生活中所遵循的基本准则有关。挑肥拣瘦是人们在选择肉食时一种很自然的行为,而动物体上各部分的肥瘦分布并不均匀。在购买力有限,而又实行统一定价的情况下,搭配销售就成一种合理的方式,而人们一次性买到的肉则不仅有好有坏,有肥有瘦,有皮有骨。这样一个简单的市场准则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非常实用。即便是后来农村改革也是在遵循这一准则之下进行的。

其次,这种分配方式也照顾了农民的实际需要。如果甲乙丙三块土地分别种的是稻、菜和棉,则兄弟仨分别分得稻田、菜地和棉地的各三分之一,以满足吃饭、吃菜和穿衣的需要。理论上来说,如果将稻田全归老大,菜地全给老二,棉地全给老三,由兄弟三人各自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再将产品在弟兄仨之间进行交换,也是行得通的,也可以满足各自的需要。但实际中却不会这么做。首先三块土地的面积并不一般大小,通常的情况下是100:20:5,专业化生产所需要的劳动也不相同,因此价值也不相同,难以进行等价交换。而且专业化生产也很难对劳动力做出均衡合理的安排。各自分得三块土地的三分之一,有利于调动三家各自的积极性,同时减少交换成本,减轻天灾人祸所可能导致的风险。设想如果由兄弟仨进行专业化生产,其中有一家不够勤谨,则可能就会出现三家因为其中一家的原因,或没有饭吃,或没有菜吃或没有衣穿的情况。这和寓言中的三个和尚没水喝的道理是一样的。因此,兄弟仨均分三块田的三分之一是最公平合理的分配方式,唯其如此才能调动各自积极性,实行风险自担。只是平均分配的结果必然导致土地的零碎化。

平均分配只是造成土地零碎化的直接原因,而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人多地少。人多地少,加上不断地把土地任意分割,因此形成细碎经营的农田制度。放眼世界就会发现,越是人口稠密的地区,土地零碎化就越严重。

、反零碎化的园田化

零碎的土地妨碍耕作,田地的划分影响感情。人们很早就感受到土地零碎化所带来的不便,于是采取了许多措施来扭转土地零碎化的趋势。其法有二:一是维持大家族,减少分家析产的机会。“四世同堂”、“五代同室”成为国人人生幸福的理想。二是并丘以扩大田面。在并丘的过程中,当相邻的两丘分属不同人家时,用“兑换”方式来解决。通过田块置换,整合零碎的土地。这种努力从现在所掌握的材料来看,最初出现在中国的南方。它几乎是和零碎化同时相向进行的。只可惜并丘的速度赶不上分家析产的速度。“树大要分杈,人大要分家”。家大业大终不免分崩离析,而分家之日,就是土化零碎化之时。分家过后的田块的数量基本上是现有田块数量乘以参与分家的户数。土地零碎化程度以几何级数增长。

人们的努力可以缓解土地零碎化的进程,但不会从根本上改变随着人口增长日益零碎化的趋势。只是到现代社会以后,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人口大量从土地上解放出来,零碎化的趋势才获得了根本性的逆转。二战后,受到西方农学的影响,东亚一些土地零碎化程度很高的国家,如中国、日本等,为了实现农业机械化开启大农田整治活动。在卜凯土地零碎概念提出20年之后的1957年中国开启了“耕作园田化”的运动。和历史上的“并丘”多见于南方不同,园田化运动似乎是从北方开始。除了政治的因素外,这也和南北方土地零碎化程度不同有关,零碎化程度越高,园田化实施起来难度越大。南方的园田化建设,是随着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深入发展,到70年代才大规模开展起来。70年代的这次园田化高潮的目标非常明确,这就是为在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而奋斗。但和50时代学习苏联搞农业集体化的园田化运动不同,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这次园田化运动,还多少受到日本的影响。南方水田园田化中每块格田的面积为3亩左右就参考了日本的标准

人民公社时期,根据生产队的规定,社员家里的小孩在年满14周岁之后便有资格去生产队出工,参加集体劳动,赚取工分。还在上初中的我,在1976年国庆后,便开始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到生产队“开工”。当时正是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运动在全国广泛开展的时期。而普及大寨县的内容就是“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以改土、治水为中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社员群众称之为“园田化”,我也参加过“园田化”劳动。记得当时江西最流行的园田化样板是:“八字头上一口塘,两边开渠在山旁,中间一条机耕道,新村盖在山坡上”。

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园田化建设中断,土地零碎化回头。以实现农业机械化为目标的园田化至此破局。在实行土地承包后的最初年十年,中国依靠劳动者的积极性一度也创造了农业发展的奇迹。但80年代后期,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放缓,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零碎化限制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土地生产率的继续提高。因此,在新世纪前后,园田化建设重又提到议事日程。虽然园田化势必与土地承包相抵触,进展较为缓慢。但由于农民大量进城务工,农业已不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一些田块出现撂荒现象。客观上需要适度规模经营(大承包)。经过二三十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机械化程度提高,也为园田化推进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于是2008年以后,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虽然这些文件中,没有再使用“园田化”这一概念,但农民及一些学者的文章中仍然依据习惯将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的农田整治活动称为“搞园田化”。

新世纪的园田化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混凝土取代沙土成为主要的建材。2011年春节,笔者回乡过春节时看到,经过新一轮的园田化建设,广阔的田野上,几条笔直的水泥机耕道伸向远方,路旁是水沟,水沟上隔一段距离,便开有一豁口,与两边的稻田相联。这次的园田化建设基本上是在原来的规划上进行的。所不同者,当时尚在人民公社时期,土地归生产队集体所有,所以除道路和水渠之外,农田也平分为三亩一块,整齐划一。而今的路渠虽依原有的规划施工,但格田面积却很难以做到三亩一块,因为已承包给不同的农户。表面上的园田化掩盖不了实际上的土地零碎化。可以想见,园田化的过程还将持续。

、不可全盘否定的零碎化

土地零碎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历史,而耕作园田化不过是最近半个世纪的事情,虽然园田化是对零碎化的一种否定,但零碎化也并非一无是处。

土地零碎化是自然经济的产物。在自然经济的条件下,农民需要用有限的土地去生产不同的农产品,以满足生活中不同的需要,实现自给自足。零碎化满足了生产者多方面的物质需要。零细化强调因地制宜,因土种植,不对土地做过多的加工改造,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生物的多样性。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表现。同时,零碎化也适应了自然经济下农民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零碎化比规模化更为有利。而水稻等作物对于生长环境的特殊要求,也使得“有因地势不平,分一丘为两丘者”的情况变得合理。

在土地零碎化的状况之下,虽然田埂和沟渠要占用更多的耕地,但这些设施除行走和灌溉之外,还承担了生态和生产的功能。田埂和水渠保护了生物的多样性,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传统农业注意到土地零碎化的弊端,故而在提倡“并丘”的同时,采用见缝插针的方式,从事作物种植或家畜养殖,以减少田埂等对耕地的占用。田塍豆就是适应田埂种植所培育出来的一种特殊品种。它不仅在青黄不接的时候给农民提供难得的鲜美食物,同时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并且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在土地零碎化最为严重的传统东亚社会,田塍豆的普遍种植,很大程度上是对于土地零碎化的一种修补。此外,土地零碎化下的多元化种植,通过不同生育期作物和作物品种的组合,可以使劳动力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充分地利用,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确保农业的稳定发展。古人云,“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基于土地零碎化的农业生物多样化,正是被20世纪初美国农学家金(F.H.King)所称的东亚“永久农业”得以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源。

园田化是对零碎化的革命,但零碎化或许可以为园田化以某种启示。曾经的园田化运动强调对土地自然属性的改造,以实现农业机械和灌溉便利化,不计经济上的可能性和技术上的可行性,故而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波动。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减少人力、物力的占用和资源的浪费,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生物的多样性,防患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兼顾社会公平,保持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园田化的历史是值得在进行园田化实践中思考的。


原载《经济学家茶座》第69期,145-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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