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预计今年9月份中国科学院大学开始招收本科生。祝贺!
下面是来自中科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ucas.ac.cn/)公布的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八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突出优势、办出特色的原则,确定本科生招生年度招生计划。并根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规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九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原则上按105%左右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高考录取时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进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高考实考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方能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调整招生计划到生源质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考生以高考各科目总分(不含附加分)依次选择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分项(以附加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优异可优先录取相关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各省(区、市)因高考招生政策改革而制定的录取规则,需由我校向考生补充说明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附:中国科学院大学是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的一所国立高等学校,以研究生教育为主,是依托中国科学院120余所科研院所共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学历教育实体,拥有进行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的雄厚力量和优质资源。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教育的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颁发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联系电话:010-88256215/6714(兼传真)。
来源:http://bkzs.ucas.ac.cn/showarticle/Article/167831e1-c240-4812-9d4f-bbb6c5dc9c57
最新版2014招生简章:
http://bkzs.ucas.ac.cn/ShowArticle/Article/dd48d416-289d-4071-9ddb-4465de357e88
注:中国科学院大学隶属于中国科学院,以研究生教育为主,依托中国科学院一百余家研究所共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拥有进行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的雄厚力量和优质资源。中国科学院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颁发国家批准的普通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在北京拥有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共四个校区。本科生的教育培养将以玉泉路校区作为主要基地,进入专业学习实践阶段还会在其它校区安排个别教学环节。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
招生联系电话:010-88256215/6714
传真:010-88256215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kzs.ucas.ac.cn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3 15:18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