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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环境保护部中英文网站官方名称不一所想到的

已有 7418 次阅读 2012-10-31 22:07 |个人分类:语言文化杂谈|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中国, 环境保护部, 英文网站

  因研究之故,查询环保部英文网站,结果无法得知“中国环保部”合乎语法的英文表达。网页中也没有国外政府网站常见的“about us”一类,倒是“免责”的英文声明专门占据了一个页面。后来发现,只在中文网站的首行有英文全名的正确表达。由此可推出,就是一个机构名称,中英文都不相同,“免责声明”看来确是宝贵的护网符。此外,无论中英文网站,英文名称都以图片名称显示,无法通过常规的方法对环保部英文名称进行复制与粘贴。
  所以有此感慨,是由于近期浏览了大量国外环保机构网站,至少名称是可能通过常规复制手段获得的。而且外国网站往往东边不亮西边亮,官方名称会在多个页面出现。环保部网站除了首页外,其他地方也是遍寻无着。这也反映了国家法律与行政的便民程度。
  还有,德国等政府网站,普遍有机构的简称,中国环保部的英文名称很长,可否制定一个缩略语简称?
  由此,不由得想到国内其他部门的网站,英文网站的粗疏肯定不止一家。年初曾登录水利部网站,发现国外法规的翻译错失不少,而且水利部主页面的国外法规与下属法规司网页的国外法规数量与内容存在明显差异,曾致电咨询,答称由某公司维护。政府机构的英文网站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国家的形象,可能也要适当加大投入与责任心。
  此前,我曾写过一篇博文,对中国各大政府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的五花八门式设置作了深度分析。这既涉及了政策与法规所居的层级、效力与国家法律地位、政治制度、行政制度,也反映了网站主导机构与维护部门的法制意识。比如,对环保部英文网站的栏目“Policies and Regulations”我是不以为然的。就是曾担纲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奥巴马不见得能够看出藏身在“政策”栏目背后的“法律”。法国的环境法典、德国虽挫仍进的环境法典都彰示了法律的尊严。狭义地讲,“政策”仅一届政府之策也。英国、法国、德国等在国家一级都有专门的官方法律网站,法律(legislation)在国家、州乃至县级官方网站都居于显著的地位,现行立法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布并多方征求意见。
 
注:因为无法通过复制获得英文名称,故英文名从略,冤不得我卖关子。可以看出:如是外籍人士,更难以准确把握与传播中国环保部的名称与环保管理形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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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武夷山 曹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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