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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报告时中文夹杂英文要不得吗? 精选

已有 13215 次阅读 2009-8-29 15:07 |个人分类:科学感想|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中文夹杂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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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博客上有不少人不喜欢做报告时中文夹杂英文,有的甚至认为是在“装B”。我的意见是:要不要中文夹杂英文,要看报告人和听众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如果听众全部都是土鳖,报告人也是土鳖(或早已归化的海龟),那就尽可能全用中文。对于新出现的英文术语,最好也将英文标出或读出。

 

如果报告人是新上岸的海龟,即使是听众全部都是土鳖,也要容忍做报告时中文夹杂英文。毕竟使用何种语言是一种习惯,一时半会儿转换不过来或者不习惯也情有可原。

 

如果是参加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听众中有很多外国专家,那么全讲英文就是很必要的了。

 

当然我还知道有一种情形,即使听众全部都是土鳖,报告人也是土鳖,也要用英文PPT的,很可能是报告人已用英文发表了文章,或者直接取自英文资料,只是为了省事起见,懒得转换为中文PPT。这种情况不鼓励,因为会阻碍交流,听众会很反感。

 

如果报告人和听众全部都是土鳖,报告人还要中文夹杂英文的,也可理解, 但不必提倡(这要根据听众的情况而论, 另外夹杂的英文也有常用和生疏之分, 一切以促进交流为目的, 而不是为英语而英语)。免不了夹杂英文的原因是因为有时候英文比中文省事儿或者中文里没有,简易和借用是语言进化的主要因素,比如“DNA”,如果用中文“脱氧核糖核酸”说就比较麻烦。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懂英语的人越来越多,中文夹杂英文在言语和文章中出现的情况已较为普遍。除了上述省事的因素外,有时英文如果难以翻译或译过来不如不译,或为了隐讳(英文作为遮羞布使用)或修辞等原因(如“性”用“sex”,“钱”用“money”代替等),或者有人为了表示跟上潮流(有人甚至解释为“祟洋迷外”),也会中文夹杂英文。

 

由于中文和英文不是同一语系,差别太大,所以中文夹杂英文显得很突兀,但不管你看惯看不惯,这种语言相互借用已是一种语言现象。我国现代作家的文章早就有中文夹杂英文的现象(如钱钟书等)。移居美国的很多著名欧洲作家的英文作品中大量出现法文词汇就很普遍。乔伊斯(James Joyce)在其作品《尤利西斯》(Ulysses)中,英文中夹杂了几十种文字,包括法、德、意、西以及北欧多种语言外,还时常使用包括梵文在内的古代文字如希腊、拉丁、希伯来等。

 

下面是翟华的一篇博文《说中文夹杂英文的理由》,还有点意思,读者可一并看看。

 

说中文夹杂英文的理由

 

Jane网友留言说“您真是博学,以至我要怀疑是否有一个团队在帮您准备每天的更新”。博学断不敢当,但团队倒真是有,那就是每天来阅读东方文化西方语的读者诸公,各位的留言经常给我以启发。比如我的那篇《听老外用中文和我“套瓷”》,本是讲老外说中文,中间却也有两个英文单字,有网友很不爽:你为什么要在中文中夹杂英语?

是啊,为什么中国人说中文会夹杂英语呢?除开那些说汉语已经“说都不会话”的大小“海龟”们不说,如今就是压根儿没出过国门的朋友、同事之间见面大大咧咧地说声“Hi”,表示同意就“OK”,兴奋地喊一嗓子“Yeah”,或者碰到“Surprise”的时候惊讶地张嘴“Wow”它一声,乃至媒体上动辄PK,都不需要理由。这就如同牙牙学语的小Baby和邻家大妈分别时挥着小手道一句“Bye-bye”一样自然而然。同样,夏日北京路边打扑克的膀爷一边甩出“老K”,一边用“牛B”这样的语言议论最近一轮足球战况,勿需理由,也无半点矫揉造作。就是那位自称是人民的亲外甥的平民音乐家雪村,据说最讨厌说话时夹英语的中国人,可是他自己说上三句话就得提一次MTV,五句话必然说到他赖以成名的Flash,而且这老兄的一首歌名干脆就叫《湖南Mary》。

这种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的中文夹杂英文的大众化表达方式,与那种刻意做作,喜欢中、英双语混着说的布尔乔亚情调或白领意识还是有所不同的。听我的一位在ITDOT.COM某公司打工的朋友说,他的顶头上司CEO,过去遇到不顺的事每每说一句“我靠!”,英语培训回来以后类似场合一律改说:“My god!”,只不过听起来还是蛮像中文的“买糕”,语速略块而已。这使人想起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就描述了一个喜欢在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的先生:“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先生的高论,虽然略显刻薄,倒也入木三分。不过有一种说中国话夹英文单词的情况,我坚信是有理由,而且是有绝对的使用价值的。台湾作家柏杨研究过中国人之“死不认错学”,发现“对不起”这三个字我们中国人看得很重,轻易不出口。对比一下,老外们踩了尊脚固然“Sorry”,实际并未踩到只不过几乎踩到也“Sorry”;咳嗽一声固然“Sorry”,打个其声如蚊的喷嚏也“Sorry”;正在谈话他要去方便固然“Sorry”,厨房失火他要去救火也“Sorry”。一来二去,在咱中国人的潜意识里,此“Sorry”并非彼“对不起”,因而也随时随地地满口“Sorry”起来,必要时就是说个“Very sorry”天也塌不下来,所以想都不用再想。

这个思路一打开,许多亘古难题便迎刃而解。比如追讨好朋友欠你的债,为了双方面子,你尽可以矜持地提醒他关于那个悬而未决的Money的问题,绝不要提那个俗里俗气的“钱”字。钱还是小事,就说过去难倒多少华夏英雄好汉、打断腿也断然说不出口的“我爱你”三字箴言,似乎再也不成其为问题:“I love you”、“I love you”,如行云似流水,妹妹你想听N遍我就说N遍。在这个特定场合下汉语里嵌的英文字,不仅不能比作是牙缝里的肉屑,而且其作用更超过撑脸面的金牙,简直抵得上送给情人的钻石戒指。再推而广之,过去常用隐语表达的房中私事,如今也堂而皇之地以Sex的名义直接成为大庭广众之下脸不红心不跳的寻常话题。

说中国话夹杂英语单词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到底需要不需要,我也只是自个儿随便琢摸琢摸,never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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