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小冬 (Foster Fei)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fosterfei2 主要研究领域:扎根理论研究方法论

博文

几位体育学同事的反馈

已有 516 次阅读 2023-7-1 23:26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这两天几位体育学同事的反馈

“费老师提到了很多的问题,尤其是不阅读原著和学界编造所产生的衍生问题,我也咨询过诸如“为什么选38个访谈对象”的问题,但好像很少有文章做出了阐述。到底,我最认同您所说的:其他质性研究可以解决的问题,不一定非得用扎根理论来做。”

“这篇文章,看起来,没有说明为什么要采访38个人?”

[也有其他同事提出相同质疑] “因为都是底层教师” [嗯嗯 完全明白。敢怒不敢言]

“老师您好,我是XX体育学院在读研究生,XXX,也喜欢扎根理论,最近看到了您写的关于体育的核心论文的评述,会持续关注。[捂脸]您点评的都是体育学的大牛。这扎根理论在体育学都是大牛才能发核心,这要是都不对,我都怀疑我们这个领域了[流泪]”

“费老师,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您之前点评的某些文章,错误地或者不规范的使用扎根理论会有什么影响么?比如,同样是针对某一个问题,正确规范的使用扎根理论和不正确不规范的使用扎根理论,会对研究结果有什么影响么?”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不考虑他们“宣称”使用了扎根理论,只把它们当成一般的质性研究来看的话,还是比较规范、正确、严谨和有水平的吧?”

非常感谢这几位同事的反馈。

首先,我想反复声明的是,这些问题不是在某一个学科、某一个国家里发现的问题。这些错误和问题在所有学科、所有国家都存在,包括母语是英语的国家。这些错误和问题对我们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正如今天群里某同事(吴静涛)指出的,“能甘作冷板凳的学者不多”。这是很大一部分原因。不少人太急功近利了!!!发文章/出书/评职称是他们最关心的。很多洋人连英文原著都没读明白,就开始发文章/出书了,更不要谈亲自动手做一项扎根理论研究。国人就不谈了。你也看到了我陆续指出的、一些洋人的错误和问题(见: “GT in China”这一系列的英文文章)。不少人连扎根理论是什么都没搞清楚,就开始”捞好处”(ref.),赶着标新立异。

“错误地或者不规范的使用扎根理论会有什么影响么?比如,同样是针对某一个问题,正确规范的使用扎根理论和不正确不规范的使用扎根理论,会对研究结果有什么影响么?”

影响当然很大。举几个例子,

(1)要研究的是谁的问题?在尹志华、付凌一、孙铭珠、刘皓晖、汪晓赞(2022)一文中,他们研究的是研究者提出的所谓问题:“教育部。。。。。。。因此,构建教师发展核心素养是未来我国核心素养导向课程改革的关键工作,是新时代确立教师新形象、促进教师自身专业发展和培育学科核心素养的迫切需求[4]。当前,国际上对教师发展核心素养的研究集中于素养要素遴选、指标框架分析,同时对教师应该具备一些特定素养,如语言评价素养、健康素养、融合素养等也进行较为深入研究;国内学者在宏观层面尝试构建教师核心素养的模型,但已有研究较少关注具有学科取向的教师核心素养,这使得其应用的针对性有限。”(p.105)大家一定对这样的做法不陌生。而扎根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是研究对象他们自己真正关心的问题(ref.)。换句话说,体育教师真正关心的是什么问题呢?所以一开始的要研究的是谁的问题就弄错了,后续收集到的材料也一定是错的。什么编码/分析/提出的概念/理论框架等就不用看了。

(2)你会接受在问卷调查方法里,文献综述=统计学意义的采样吗?看到这样的错误,难道你不会质疑吗?类似这种鸭脖=鼠头的混乱反复出现在英文文献里,文献综述=理论性编码 (ref.)?真的是牛头不对马嘴。犯这些错的人,文章写了一大堆,书已经出了好几本了。

(3)用软件。开发软件的这些公司未必都懂扎根理论。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软件里有没有主轴编码?有的话,就是所谓程序化版本的扎根理论(ref.),也就是斯特劳斯和他的学生、科宾共同提出的。我们在这几天的分享中有提到,科宾为了对自己的学术生涯有利,要斯特劳斯也署上名。斯特劳斯只写了前言等部分,连这本书从头到尾读都没读过。这是我和另一位同事(Fei & Lowe, work-in-progess)正在写的一篇英文文章里提到的内容,英文世界里首次披露这些历史背景和细节,目的就是为了还原真相。

最要命的是,连提出这个方法论的原创者之一——斯特劳斯都弄错,而且是一个很常见的错误,在很多初学者写的文章里都会看到。他(Strauss, 1987)在解释理论性采样这一步骤时,正确,因为是照抄格拉泽的定义。但是,在同一本书里,他自己举例说明时,就弄错了,先XXX采样,后理论性采样。扎根理论里怎么会有两种不同的采样方式呢?原来斯特劳斯自己没搞懂这个方法。

原来所谓程序化版本的扎根理论(ref.)是这么来的,那么基于其后续开发的这样那样的软件会正确到哪里去呢?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不考虑他们“宣称”使用了扎根理论,只把它们当成一般的质性研究来看的话,还是比较规范、正确、严谨和有水平的吧?”

完全不同意这个观点!正是因为尹志华、付凌一、孙铭珠、刘皓晖、汪晓赞(2022)用的统统都是扎根理论的术语,比如,理论性采样,这个那个编码,理论性饱和,所以只能用扎根理论的标准进行评价。

如果不用这些术语、不提扎根理论的话,那就属于其它方法的范畴了。

”一般的质性研究”这个说法太笼统了。




https://m.sciencenet.cn/blog-448901-1393688.html

上一篇:有关体育学研究中扎根理论研究方法论应用的一些现状
下一篇:几位体育学同事的反馈(2)

0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3 08:3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