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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学科评价中,各高校不同学科方向职称指标的分配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按学科平均分配指标可以吗?如果这样,一些人数较小的学科必然占有优势,何况学校不是所有的学科都设立了相关的实体机构。
按人数比例分配?似乎也不合理,虽然总体上人数多的学科科研实力强,但也不见得,比如承担基础教学工作的相关学科。
按科研产出?如何进行衡量?一些学科拿两个国家课题评教授很正常,而一些艺术类、基础类学科,能拿到省级课题就不错了。何况,对于一些教学为主型的高校,如何体现对教学的重视?
学科组在投票时,也存在一个不同学科的比较问题,如何解决?同行评议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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