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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的问题-药品价值链 医改思考系列文章之二

已有 6405 次阅读 2008-10-20 22:18 |个人分类:思辨|关键词:学者| 药品价值链, 医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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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药品价格虚高问题,近来有缓解的趋势,但依我见问题的真正要害还没有完全抓住。虽然理论界对此早有一些看法,但实际执行还有很多困难,我在此与大家探讨一下我的思路。
药品价格的虚高,我就不赘言描述了,相信各位都有了解,生产成本几角钱的东西,老百姓最后要用几十块乃至几百块消费。
国家现在采取的一个主要办法就是医院药品招标,其指导思想在于国家认为医药生产厂商的药品回扣造成了药价虚高,回扣是一种***的行为,所以在流程上加以控制。采取了公开招标。
但招标好向还是没有最终解决问题。各种报道也描述了,医院和厂商如何与之博弈的各种问题。
我的思路简要如下,药品从科研到生产,到批发零售,到最后医生指导病人用掉,这存在一个价值链,每个环节都创造了一定的价值,所以每个环节都分享了医药产业的利润。
过去一般认为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制造业拿走了利润的70%,商业拿走15%,医院拿走15%。因为所有的销售价格都是国家定的,采取的是顺价加成的办法,国家定一个出厂价,批发企业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加上10-20%成为批发价,医院在批发价基础上加价15%。而出厂价是依据企业自己根据其他药品的参考,如仿制药品就适当参考国外的价格,如国内已有的就有一个一般价格,当然还有成本定价,但因为制造企业固定成本的折旧很高,而企业一般内部挖潜,技术改造,成本都是在逐渐下降,但价格国家制定,有个变化滞后的问题,所以利润率大头在制造业。
但市场经济下,国家还是采取控制这些价格的方法,但实际市场经济发挥了他的作用,上面所说的价格加价机制依然存在,但实际形成了价格的双轨制。销售模式改变了。上面的利润分配变为,制造业10%,商业10-15%,剩下的都被医院拿走了。为了医院最后能卖出一百块钱,药品的出厂价就以国家规定逆向成为60-70,而实际成本可能只有几块钱或更少。但实际药品的出厂价,也就是药厂的销售员手里实际的拿货价就是几块钱或顶多十几块。
100块钱的产品刨除实际正常的生产成本,销售成本至少还有70-80块钱的利润,而这一块大部分都进入了医院的口袋,这里的医院内部主要还是相关人员个人得到了(也就是所谓的回扣)。
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现象,我目前认为可以三个角度来说明这个问题,并探讨其解决办法。
一个是生物学的食物链问题,我们都知道不小心引入外来物种对本地的生态结构往往造成爆炸式的破坏性问题。因为本地物种经过当地长期的食物链的动态平衡,食物链的上下级结构和数量基本稳定,除了自身的死亡和生育能力的调解,每个级别的动植物都有下一级的食用者,也就是天敌,来制约上一级的品种和数量,而外来物种常常是没有下一级的天敌来制约其数量,而其生存能力和生育能力又特强,造成本物种泛滥。简而言之,就是缺少制约机制,生态失衡,最后造成整个系统的崩溃。类似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各位也耳熟能详。癌症细胞也是类似的道理。
第二个是企业的竞争力原理,尽管医院不完全是企业,国家和社会会给其各种补贴,但从药品价值链的角度来说,医院就是一个终端销售企业。其行为基本符合企业在价值链上的行为准则。而市场中的企业,也都生存在类似食物链的价值链上,如果市场完善,这个价值链也是动态均衡的。
一般认为企业竞争优势明显主要有五个方向,参见 迈克尔·波特:"五力"理论,这五种竞争力包括以产业内既有厂商的竞争为核心的新进入者的威胁、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客户的议价能力以及替代品或服务的威胁。
而一般卖方市场,买方的议价能力弱,买方市场正好相反。医药行业被称为朝阳行业的原因是之一就是医药行业面对消费者基本是卖方市场,因此医药行业在技术创新经济学角度也被称为技术推动型的行业,因为疾病和死亡不可避免,而且是先于药品出现,只要能治病,病人可以付出自己的最大代价。
但中国市场特殊在市场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动态均衡的价值链,医院作为卖方时面对消费者是卖方市场,面对上游的商业和医药制造企业时是买方市场,医院和医生因为缺乏制约机制,形成了局部富集和肿大,在药品价值链上形成一级独大的环节。
再详细地说,我国的药品生产能力是过剩的,这从我国的药品品种数和生产企业数可以看到,加上我国过去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药品生产企业的进入门槛低,所以在生产上形成了相对充分竞争的市场,生产能力不再是短缺的,制约价格的主要力量在于其客户,主要还是医院,这时医院可以货比三家,压低价格。
而当病人到医院看病时,没有货比三家的时间和足够的产品信息,不可能与医生和医院去讨价还价,形成了事实上的卖方市场。两方合力在药品价值链上就形成了财富富集到医院这个环节上,也附带形成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
第三,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取消的公费医疗,也是药品价格虚高的主要贡献力量。不像现在的老百姓,实在看不起病也就不看了。享受公费医疗的病人,其付款人并不是自己,其与医院讨价还价的意愿基本为零,而付费的单位,往往是治病以后才支付有关费用,不存在拒绝治疗服务的机会,也没有与医院讨价还价的专业能力,所以过去,有的小单位,一个人的医疗费可能比他一辈子的工资还要多,或者比这个单位一年的人头费还要多。而医院和一些病人合谋利用这个漏洞,夸张的说法,从医院药方都可以开出冰箱彩电或汽车。你想这时的药价,医院还不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
资本总是流向回报最高的地方,在药品的价值链上,医院就成为资本最富集的地方,一切道德和法规都禁不住高利润的诱惑,利润达到三百,即使是上绞刑架的可能,也有人去做,何况没有死的威胁,所以医生吃回扣,拿红包两头没商量。
难道药品价格就真的需要这么高吗,这个问题可以解决吗?
然我们来看一看别人和古代是怎么做的。
医药分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古代,医生和药房就是分离的,医生基本不参与药品价值链的分配,医生的回报角度就是他的技术和服务。不在这个链上,当然不会产生上面所说的问题,现代也有一些国家还在采用类似的方式。
我想强调的是引进市场化第三方支付的制度。医院没有制约的天敌,我们通过制度设计,引进一个天敌不就可以了吗。这就是保险,今天保险的引进至少解决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公费医疗中的搭车药(也就是***)以及挂着羊头卖狗肉的问题。医院不会再有成为洗钱机构和***的机会,保险公司会详细专业的检查医药的收费情况。还有一个就是药物经济学的引进,保险公司聘用专业的医药专家,给出一个符合药物经济性的药品目录,医生合理用药,保险公司才会付款,否则不支付。
医院的竞争者新进入的威胁相比制药企业要少,因为国家设制的门槛较高,新进入者的市场口碑和影响也难快速形成,但事实上还有很多家庭诊所开放和独立行医的出现。
替代的产品和服务方面,也在发挥作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开,人们选择了小病自己买药治疗,大病才上医院。
而且因为是自己付费,选择放弃治疗的人也越来越多,我身边的几个癌症患者都是如此,在没有治愈的可能下,最后的维持和治疗努力往往需要十万以上时都选择了放弃,减少了家庭的负担。
我国政府的愿望是好的,但药品价格管制和药品招标只是治标没有治本,其管理思想还是计划经济式,而没有遵循市场机制办事。价格管制实际结果是价格真假制,还不是双轨制。药品招标只是榨干了制造和商业的利润,并没有把大头的虚高部分解决。
结论:合理的药品价格是由动态均衡的价值链决定的,所以我们需要构建合理的药品价值链,医药分家;保险的引入;由市场决定医院的配置都是可以做到。
那么政府因该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要转变管理思路和方法,通过技术壁垒和行业标准的建立,以及推动合理的价值链形成,而不必费心费力去管市场可以更好的发挥作用的事情。

windlight edited on 2003-09-2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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