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前几天,和同事Peter聊天。
Peter谈到:最近一个政客由于在几年前,买过sex,被小报报道,自动辞职。
我觉得有些奇怪:在瑞典这样一个社会保障如此健全的国家,还有prostitute?
Peter说:malmo(瑞典的第三大城)就有一些。
我说:那些prostitute会不会担心,被警察抓呢?
Peter:妓女是合法的,但是嫖客是违法的。
我很惊讶:按正常的逻辑,如果妓女是合法的,那么嫖客也应该是合法的。一个愿卖,一个愿买。
Peter:瑞典这条法律的制定,基于这样的假定:从人性的角度讲,在生活舒适安逸的情况下,没有人愿意成为妓女。如果有的人成为妓女,也是受生活或各种情况所迫,所以不能判她们有罪。但是嫖客就不同了,因为他能买sex,说明他的生活很优越,他享受生活是建立在别人被生活所迫的前提下,他的行为应该判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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