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牛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gjszy 垦荒不止,求真务实

博文

世界各国技术创新政策的特点

已有 5630 次阅读 2011-10-9 16:35 |个人分类:海外观察|系统分类:论文交流|关键词:学者| 技术转移, 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政策, 各国政府

世界各国技术创新政策的特点

傅正华林耕李明亮

[本文发表在《科技成果纵横》200602363743页,200625日,重新登出做了修改]

 

【作者】傅正华林耕李明亮

【机构】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摘要】20世纪80年代开始,技术创新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巨大发展,各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纵观世界各国技术创新政策,特点鲜明,各有裨益。

【关键词】推动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政策中小企业技术转移以色列 科研成果 科学技术各国政府企业技术创新世界各国

《科技成果纵横》200602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技术创新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巨大发展,各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工作。一般说来,政府在推动技术创新过程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包括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的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的约束和保障机制等;二是维护市场的秩序;三是提供公共服务,如建立技术创新的科研条件平台, 包括中试基地、信息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等。

在法律的框架内推进技术创新

日本 

20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通过立法来促进本国的技术创新。19951115日,日本颁布了《科学技术基本法》。该法是支撑日本科学技术体系的基本法律。1996331日,日本颁布了《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该法的主要内容是成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将大学或研究所的优秀成果产业化,并培育创造出新的产业。

同年101日,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成立,主要负责重大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工作。该机构每年通过各种渠道把上百项重要科研成果成功转化为产品。目前已拥有23个技术开发转化企业,2003 年其事业费用高达1072.67亿日元。2002 1213 日,日本颁布《独立行政法人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法》。2003 12月,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改组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简称JST) ,担负着实现科学技术创新立国的重任。199956日,日本颁布了《关于促进大学等的技术研究成果向民间事业者转移的法律》,为促进大学科研成果的专利化、实用化作出了很大贡献。该法颁布以来,日本大学的专利申请数量从 1999年的 220件上升到2003年的918件。1999813日,日本颁布了《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该法修改了大学发明专利权的归属原则,还规定了专利年费和专利申请手续费的减免特例,以进一步鼓励大学技术转移的热情和积极性。

德国

德国的民商立法、经济立法和社会立法比较完整和健全,为中小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德国虽然在联邦一级没有中小企业的专门立法,但在各州(包括新建联邦州)都有《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促进各州的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及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政策体系(包括财政税收、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社会保障、公共基础条件、协调市场关系等) ,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政策实施体系,引导商业性和经营性的企事业机构参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工商会、联合会(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以加强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会等中介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

法国

法国政府部长会议于1999113日通过了《技术创新与研究法》。该法鼓励加强科技界与企业界的合作、发展公共科研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为创新企业提供税收优惠、鼓励创建高技术企业、设立孵化器和启动基金、改革科研税收信贷政策等,用以改变由于公共科研与企业缺乏有效合作体制和技术转移体系不健全,而造成的国家技术地位与科学水平不相称的状况,促进科技界与企业界的交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进程。

以色列

以色列政府于1984年颁布了《产业研发鼓励法》。并希望在该法的引导下促进企业参与科技研究和产品开发,增加以色列国内的高科技产品的生产,改善相关的进出口贸易情况。该法提出政府应该与企业共同承担项目研发的风险。它规定了政府鼓励和资助工业研究与开发的一般性原则,即由政府提供被批准的研究与开发项目所需总资金的 30%66%。获得资助的主要标准是项目应具有创新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很好的出口前景。资助的对象还包括开发样板性或试验性的项目以及市场评估。

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

美国政府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一般采取直接(提供经费补贴)和间接扶持两种方式。由于高科技企业市场竞争和投资的风险因素,政府主要进行间接性扶持。美国技术创新风险融资机制是以民间资金为基础,风险投资公司为中介,以股票为主要信用工具,以银行为后援,以高利润为保证的综合体系。政府主要利用高风险、高收益特征,一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调节投资者的风险收益比来诱导投资; 另一方面,促进企业内部技术创新能力和改善外部生存环境,降低投资风险因素。利用间接调控手段,既支持风险企业独立灵活的运行机制,有利于企业家主动性发挥,又保留了适度的企业风险压力,以激励企业发挥最大潜力,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创新计划促进技术创新

除了通过立法来促进技术创新外,各个政府还根据法律设立一些技术创新计划,来促进技术创新。如美国的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该计划规定,凡联邦部门研究与发展经费超过10亿美元的,需按0.15%划为研发基金,供小企业与非盈利性研究机构,技术转让和合作的项目使用。

德国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促进计划(PRO INNO)。通过对中小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资助,使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和相关的研究机构/大学的科研人员可以了解到自己专业之外的新技术的运用、新的生产过程和管理方式,并可在此交流实际经验,提高德国科研成果转变为生产力的速度和效率。

IRC则是欧盟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的国际合作计划。1995 年由欧盟研发信息服务委员会(CORDIS) 根据“创新和中小企业计划”资助而建立。今天,该网络已包含了遍布于33个国家的71家创新驿站。这些创新驿站通过国际互联网连接,互通信息,相互支持,成为欧洲重要的、也是最成功的技术合作与转移中介网络。

并非全是免费午餐

各国政府除了对企业技术创新进行直接补贴外, 有的国家还通过立法规定, 如果受资助的项目获得了成功,必须逐年偿还国家的投资。以色列的《产业研发鼓励法》规定,开发成功的受资助的项目,头三年每年应将收益的 3%偿还政府, 第二个三年每年偿还收益的 4%,第七年开始每年偿还收益的 5%,直到将通货膨胀计算在内的全部政府资助款还清为止。如果项目需要向国外转移,偿还比例将会适当提高到120% 甚至150%。加拿大-以色列产业研发基金(CIIRDF)规定,受资助项目如果获得成功,则最少偿还总投资的90%,最多偿还总投资的100%。同时,这些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政府没有知识产权的要求。

国际合作不断加强

20世纪70年代末(1977),以美双方建立了以美双边产业研发基金(BIRD)。主要模式是美方企业负责帮助定义产品、收集市场信息并负责销售和服务,从而通过利用以方的概念和产品扩大自己的产品系列;以方企业则通常负责创新、研究和产品开发,而通过与美方合伙企业的技术创新合作使由他们的创新概念所产生的潜在利益最大化。仿照 BIRD 建立的加拿大-以色列产业研发基金(CIIRDF),是加拿大政府为大力推动本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中的一项,它创立于 1993 年底,旨在促进加拿大和以色列两国的中小企业合作进行产业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并共同从中获利。

集中对中小企业支持

中小企业是一个国家经济中最具活力、最有创造力的生力军,也是一个国家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有些国家( 如以色列) 中小企业甚至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 98%,而且大多数是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以上。因此,各国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主要集中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上。美国的《拜杜法案》、《小企业技术创新进步法》均是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立法。德国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促进计划(PRO INNO)、以美双边产业研发基金(BIRD)、加拿大—以色列产业研发基金(CIIRDF)、欧盟IRC(Innovation Relay Centre,创新驿站) 网络等,均是针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计划。英国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配套措施,来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的发展。

激励性政策吸引技术创新人才

为了鼓励人才向中小型企业流动,英国对小公司的雇员实行持股的激励政策。规定小型的高风险公司可向10个主要雇员提供价值达10万英镑的股票税前买卖特权,在行使股票选择权交易时,不按照收入税课税,而按照资本收益纳税。对雇员持有5年以上所在公司的股票将免征资本收益税和收入税。从20004 月起雇员可以接收雇主公司3000英镑免征收入税和国家保险金的股票,也称免费股。雇员还可用税前工资购买雇主公司1500英镑额外股票,称为伙伴股。此外, 老板还可以有选择地给雇员购买的每份伙伴股配上2份免费股,称为配股。通过股份形式,把高层管理者吸引到中小型公司去工作,同时把雇员的利益与公司的命运前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设立天使基金 创办风险企业

英国的风险投资业就很发达,约占整个欧洲的 49%1999年投入到高技术公司的风险资金超过10亿英镑。

总体上来说,英国的风险资金可以从两个渠道获得,一个是正规的风险投资公司,另一个是非正规的风险投资群体———企业天使。所谓企业天使就是指个体投资者,是自发形成的非正规的风险投资群体。企业天使的投资在科技小公司的早期发展阶段起到了很大作用。英国估计大约有 1.8 万余个企业天使。为了把这些个体投资者组织在一起,政府帮助成立了国家企业天使网(NBN)。它是一家非盈利性公司,在发展企业天使中起着重要作用,受到了有识之士的普遍关注。

由推动技术转移转向推动技术创造

20世纪80年代始,美国政府为了促进技术转移,主要采取了3种支持技术创新的方式:一是直接资助大学开展对于本地产业发展意义重大的技术开发项目。二是促进在大学—企业研究中心内进行的合作研究。三是建立帮助小企业利用大学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的计划。从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起,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美国政府在做好原来三方面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了三个侧面: 一是高技术产业,二是产业集群,三是初创公司。总之,美国政府的技术创新政策从推动技术转移转向推动技术创造。□

(责任编辑 张剑)

 

[本博后记]本文的具体内容请见:《世界各国技术创新政策分析》,执行主编

林耕傅正华,李明亮;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3月。

 

 



https://m.sciencenet.cn/blog-473911-494894.html

上一篇:实施技术转移战略 促进国家技术创新
下一篇:北京市技术交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4 谢鑫 曹聪 苏力宏 曾杰

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16 23:0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