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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是否存在跳跃式发展

已有 5616 次阅读 2010-12-21 08:49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发展, 跳跃式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发展是从封建社会进入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再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按照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阶段论,社会发展共有五个阶段,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或者说是共产主义社会。那么由此说来,中国社会的发展非常特殊,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只有短暂的新民主主义发展阶段,那么中国社会发展就跳跃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

无论是开国领袖毛泽东同志还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都提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论。毛泽东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分为初级社会主义和高级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发展先经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然后进入社会主义。

然而我们不能否认的是马克思在其理论中并没有或者说并未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发展具有阶段性或者社会发展具有跳跃性。在马克思与查苏利奇通信信稿中人们发现社会具有跳跃发展的只言片语了,因为马克思的信稿似乎证明东方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率先进入社会主义。这也许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令人庆辛,然而,遗憾的是尽管人们在马克思那里找到了这些蛛丝马迹,但是马克思给查苏利奇的信稿共有四个,其中一、二、三为草稿,第四为定稿,在定稿中马克思丝毫没有再提跨越“卡夫丁峡谷”的问题,这表明马克思在没有确凿资料和证据的情况下封杀了自己的见解。不知是伟人的谦虚和谨慎为后人留下了发挥的余地还是留下了可乘之机,于是为了解释东方落后国家率先进入社会主义的现象,人们开始借题发挥并着力打造马克思的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理论。

尽管如此,但是,人们的疑问依然存在。第一、马克思在定稿中封杀了“卡夫丁峡谷”;第二、“卡夫丁峡谷”的提法是马克思针对俄国的农村公社的,而中国有农村公社吗?中国是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吗?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表明中国不仅没有农村公社,而且也没有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进入社会主义。 既然如此,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合法性在那里呢?其实,这个问题就成了中国社会的“歌德巴赫猜想”。

当然,我们可以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社会理论的发展与突破,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然而目前我们国家的各种状况说明了我们国家并不是社会主义,我们认为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

我们之所以说我们是社会主义是因为我们从意识形态上说的或者是从政治合法性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东方落后国家的尤其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合法性问题。这确实是一个让我们苦思冥想的问题,因为马克思的经典社会发展理论所阐述的共产主义是在生产方式正常更替的状态下产生的,但是,中国社会却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资本主义阶段,很明显,用马克思的经典社会发展理论来解释中国的社会主义是行不通的。既然如此,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合法性在那里呢?那么怎么办呢?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诞生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跳跃性也同样也便顺理成章了。

我们认为我们国家目前实行的是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一开始便与国家主导、产权公有、垄断等概念密不可分。随着历史的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阶级性逐渐退去,但原有概念中的以国家主导的具有垄断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被保留了下来。

中国“国家资本主义”可以界定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而由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以及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地方国有企业及国资企业便是中国“国家资本主义”的最大载体。自2003年以来,国有企业的高速发展,便是非官方所说的“国进民退”的现象。

长期关注中国实业发展的学者吴晓波界定了“国进民退”的三个特征:1、“资源垄断”:2009年,中国国有资本在资源性、能源性领域中大规模跃进的景象是非常明显的;2、“楚河汉界”:国有企业集团聚集在少数上游产业,并逐渐形成了寡头垄断的地位,其数量在逐渐减少,但是盈利能力则迅猛增加;3、“玻璃门现象”: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实际进入条件则限制颇多,主要是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槛。吴晓波认为“这三大特征之形成,是从2004年的那次宏观调控就发生了的”。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官方从未承认过“国进民退”的说法。相反,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认为中国经济总体上不存在“国进民退”的现象——从2005年到2008年,中国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企业单位数、工业总产值、资产、利润总额、税金总额、从业人数几大指标上的数字都是逐年下降,而私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份额在节节攀升,并由此得出结论:从统计数据来讲不支持“国进民退”的趋势。

首先,从历史数据来看,自1978年以来的绝大多数年份里,国有企业的上述指标都是逐年下降的。以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为例,在2003年至2008年间,国有房地产企业与集体房地产企业之和占全国房地产企业个数的比例从1998年的182%降低至62%。但这一数据掩盖了企业规模、开发土地数量等重要数据。特别是在2008年下半年,在国家推出“四万亿”经济复苏计划之后,国有企业获得了大量来自贷款的资金支持。造成的后果之一是国有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迅猛扩张,中央企业拿下“地王”的现象屡见不鲜。故不能轻易从所谓数据的绝对值与相对值的下降中得出“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结论。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在2003年之后,中央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呈下降趋势,而中国GDP的增长率却保持稳定。同期,所有国有企业的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也处于下降的趋势。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在20032009年期间,中央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显著快于GDP的增长率的事实。

其次,更为微妙的是,从20108月由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调整优化上水平》的官方权威研究报告中,我们并不能得出从2003年至2008年之间,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所占比例下降的结论。

再次,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通过不断整合,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是“超级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资产总额超过千亿元的中央企业数量从2002年的11家增加至2009年的53家;入围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的企业从2002年的6家增加至2009年的30家。

最后,从储蓄率的角度来分析,在2003年前后,中国的储蓄率30年来第一次超过中国居民消费/居民收入的比率,而在之后的若干年内,两者之间的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以上的分析表明,2003年后,以国有企业为载体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征并不可简单地定义为“国退民进”,而应该描述为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主导性发展的地位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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