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四清
理性的人才评价标准:让不同层级的人才各得其所 精选
2022-3-2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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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用了十来年的旧电脑罢工了,只好请它光荣下岗。于是乎,一咬牙、一跺脚,买了台新电脑。这篇文章是用新电脑所写,但愿能写出些许新意,呵呵。

言归正传,回归正题。

具有一定有益才能的人士皆可称为人才,但人才对促进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有大小之分,因为其能力(含智力、创造力和潜力)有高低之分;按贡献大小,人才大致可分为三类——天才、中才和庸才。鉴于此,为让不同层级的人才各得其所、人尽其才,制订人才评价标准须对症下药,不可一刀切。

纵观科技史,只有天才能解决悬而未决的重大科技难题,从而大幅推动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人类社会亟需的人才。天才凭好奇心谋求攻克难题之道,属于“不用扬鞭自奋蹄”的人士,其成长仅需要宽松自由的环境,并不需要他人监督看管;其并非是被有意识地培养出来的,更不是以“数数(数论文数量、影响因子、被引用量、项目等)”论英雄的产物;其被人所知源于开创性成果的可靠性和重要性或“伯乐”的赏识和推荐。由此而论,任何基于“数数”的人才评价标准,均不适用于天才或潜在的天才。有人可能认为开创性成果更易发表在高大上刊物,更能促进单位的“排名”上升;但实则不然,有关理由可看《不要把顶级刊物论文与顶级成果划等号》这篇文章。是啊,若把这样的标准强加给天才或潜在的天才,只能约束其挥洒卓越才能的空间,这实质上是在扼杀天才,从而使天才蜕变成中才乃至庸才。

判断潜在的天才并非难事。找几位高手和其聊聊,看看其是否针对重大难题涉及的本源实体,是否围绕实体行为和机理开展数理解析,是否在遵循业已公认科学理论的前提下独辟蹊径探究出表征该行为和机理的系统原理和方法,能否合理解释以前的悖论,是否得到了实证支持,等等。若均为yes,则答案不言而喻。对这样的人士,管理者应视为“宝”,即取消对其的考核、解除其后顾之忧,以利于其在探索的王国中自由驰骋、向科学高峰攀登中甩开膀子。

中才因其能力不够强大,只能跟在天才后面做些捡漏补遗工作,但这样的工作也有增幅大小和意义大小之分,且可为单位的应景式“排名”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若不以“数数”标准对其加以制约,则其只能做出更加低水平重复的成果或选择躺平,这对自己、单位和国家都无甚益处。

庸才因其能力十分有限,不是做科研的料,应有自知之明,走及早分流之路是上策,如考取公务员、当中学老师、去生产单位。在其分流时,所在单位应施以温暖的援手,不可横生枝节干涉。

自从国家层面破“四唯”新政实施后,诸多基层科研单位并未真正理解其内涵——引导科研脱虚向实(潜心研究真问题,做出真学问),反而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实施更为严酷的“数数”考核政策,诸如非升即走,职称后退。这极其不利于天才或潜在天才的脱颖而出;即使对中才,也几乎剥夺了其中某些人士通过不懈努力升级为天才的机会。因此,从总体上看,这种严酷考核政策的弊远大于利。

在我看来,“为天才留空间、为中才立规矩、为庸才找出路”这句话说得相当理性。以此为指南制订人才评价标准,才能使不同层级的人才安心于不同层面的工作,减缓学界浮躁之风越演越烈的趋势;如此,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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