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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师生合作成果分享 精选

已有 12719 次阅读 2012-9-24 12:49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合作

最近罗德海教授博文:“这是怎样的中国学术界”引起了热议,加上他4月份的博文:“导师不可以既是第一作者又是通讯作者吗?”。两篇博文涉及到学生在研究生期间和老师合作成果分享问题,具体主要体现在发表论文署名排序。此外,最近也看到一些论文署名方面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有报道说这篇(重要)论文导师为通讯作者,他的3个博士研究生并列第一作者。更有甚者,论文列出若干个并列第一作者,外带若干个并列通讯作者。因此,我认为关于师生合作成果分享是一个值得认真讨论的严肃话题。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挫伤师生双方的积极性,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同样作为一些老好人导师,企图“一碗水端平”做法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因此,我想结合自己实践谈点感受,供大家讨论批评和指正。

我本人指导研究生不算多,博士生更少。我们师生在国际专业刊物上也发表了一些论文。当然从一些渠道也了解一些国际学术共同体对论文署名“约定俗成”的一些做法。例如在Nature上经常出现对作者贡献具体说明,其中也有说明:所有作者贡献相同。据我所知,很多国际刊物并不干涉论文作者排位,他们认为这是作者们自己的事情。当然,一般在提交论文的Cover letter中我们会做出说明:all coauthors are aware of and approve of this submission。我的做法是既重视发表论文作者排序的“约定俗成”做法,也要重视“师生感情”。我想师生一场是缘分,实属不易,要尽量珍惜。

“约定俗成”是指必须是自己亲自动手完成这篇论文主体工作的人才能担当第一作者,参与讨论和分析数据(我们学科通常需要测量分析大量样品的物理参数和化学成分等工作,需要大家合作共同完成)的只能作为合作者。导师是否做通讯作者还是要看思想贡献,例如YT博士发表的相关论文是2004年批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武汉市东湖地区城市化过程与环境磁效应研究”成果。项目申请时YT博士还是硕一学生,他是2005年才申请提前攻博,当然不可能参与这个项目的申报过程。因此,我担任了其中几篇论文的通讯作者应该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我说的也要重视“师生感情”是指导师应当考虑学生后续发展。那个老师不希望自己学生毕业后事业发展顺利和辉煌,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所以在下面的论文中有几篇干脆通讯作者也让YT担当。我为第一作者的那篇论文是这个方向唯一一篇发表在国内刊物。后来YT博士在北京一个研究所工作果然如我所愿,去年顺利晋升副研,今年又获得国家自基金科学基金,已经在所里暂露头角,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一位博友说得好:我们这些导师第一作者也好,通讯作者也罢,属于锦上添花,而对学生可是雪中送炭。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也一直在努力践行。我的这个做法当然不光体现在YT博士身上,其它学生也一样,只是他自己研究做的相对出色而已。

我对导师思想的认识也有一点“歪解”。我想一个学生到你的身边,尤其是一个大学本科生来读研究生能带点思想来的总是凤毛麟角。即使是从硕士毕业来读博士的学生要有点博士选题的思想估计也不多。因此导师出点思想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有的学生想做这个,想做那个,想法多是好事,但显然很不成熟,正需要导师们给予指导。所以我历来不主张“思想是导师的,所以,学生完成的论文导师就一定要挂第一作者或者必须做通讯作者”。我的另一位博士LYH就属于这方面的类型。由于他做的方向和我研究方向相差较大,因此,我不能对他进行具体指导。所以他发表的所有论文我基本排在最后,仅表明我是它的导师而已。排我前面的作者均是和他研究方向很近的老师,对他有过帮助的人,其中第二作者是副导师。我对他的指导就是属于真正的宏观指导了,很有点像我儿子在新加坡NTU的导师那样。一次儿子导师请我们吃饭时对我说:“你儿子现在处于艰难时期,因为他自己选择的无线通讯博士论文方向和我的长处“信号处理”相差很大。因此,我不能对他进行具体指导,但我相信你儿子”,现在看来他的判断基本正确,当然我儿子发表的论文第2作者都是导师。但是当年LYHYT一起考上我的博士研究生时,我香港大学朋友CLS教授给我一个学生指标去他那学术交流2个月。我让他们师兄弟两人都去,而且我将对方给钱名额给了LYH(考虑他刚刚成家,生活开支可能大点),YT的经费我从科研经费中出,而且不到LYH的一半,我努力做到合理的“一碗水端平”。后来LYH博士由于成果丰硕,职称晋升顺利,30岁出头成为教授。如果我将它的成果“抢过来”(哪怕部分),可能就不会有这样好的结果了。

我还想说说那些“老好人导师”的看法。我推测那些让自己多位学生并列第一作者做法可能属于这一类,尽管那样似乎做到了“一碗水端平”。从逻辑上说,几个学生对一个学术成果的贡献不可能完全相等,总有主次之分。我们导师就是要鼓励学生向科学贡献突出者学习,而且要让学生心服口服,而不是故意制造这种“平等”。这样容易为这些学生毕业后成果分享不均留下隐患。

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存在个别“和学生争成果的导师”。我推测一般有这么几类:领导导师。他们本身没有多少时间做学问,可是又想申报这个奖,那个荣誉,需要成果来装饰,而且摄于领导的地位,学生通常敢怒不敢言;一类属于“德行较差导师”,那些将学生当成“打工仔”,自己当老板和甩手掌柜。他们也要用成果装饰自己,以便到有关企业炫耀成果,拿项目赚钱。这样的导师有点像过去“不好的资本家”,靠剥削工人积累财富;还有一类是自己科研能力较差的导师(可能靠关系批准的),但是所在单位每年要考核,只好利用学生中有个别能力强的成果为他服务。

 

 

2012924中午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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