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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吴克敬相比,孔乙己还算是一个识得羞耻之人

已有 8940 次阅读 2015-7-24 10:34 |个人分类:其他|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学术不端, 孔乙己, 吴克敬

     文学作品中各种类型的文人形象是很多的,潇洒的、颓丧的、木讷的、聪慧的、玩世不恭的,而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无疑是其中最有特色的人物之一了,那个落魄、无用却不失善良的文人形象,每每让人感叹:百无一用是书生。孔乙己虽然也干过一些让人不齿的事情,比如偷窃、比如赊账,但孔乙己却是知道这些事情是不对的,虽然会用些含含糊糊的话为自己辩解,但明显是没有底气的。当孔乙己带着被人痛扁后留下的新伤疤去喝酒的时候,别人揭他的短:“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便不回答,因为这的确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人家不依不饶,继续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他便会睁大眼睛分辩,“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却被人继续揭露说:“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然后便是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说出一堆让人难懂的话,其实是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话。孔乙己最后出场的时候已经被打断了腿,表示读书人身份的长衫也没了。当人家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他已经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面对人们的不依不饶“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他还要没底气地分辩一下:“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却是在恳求大家,不要再提。我们从鲁迅先生的这些描述中,完全可以看得出,孔乙己还是一个识得羞耻之人。

     而现代的文人似乎还不如孔乙己。别的人就不说了,就看看陕西作协副主席、西安作协主席吴克敬最近被爆的一系列事吧,先是一稿多投,而且是投了7家期刊,这在现在一稿多投的记录中不算最高,但也绝对称得上高记录了。随后被人又揭露出发表于《金户视野》上的一篇《户县赋》,与2009年4月19日发表在《陕西日报》上的《户县赋》高度重复,《陕西日报》的作者李景宁是陕西户县作家协会副主席李景宁,他的《户县赋》有1030字,而吴克敬的《户县赋》为205字,吴克敬的这篇赋中,大部分内容和李景宁的文章一模一样。人们发现,吴克敬还把李景宁的《渭水赋》改为《渭河赋》公开发表。

     要说这文人便如孔乙己那样,难保不干点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也都知道文人好面子,便如孔乙己那样含糊其辞地辩解几句倒也罢了,谁想这吴克敬却似乎很理直气壮、心安理得。《锄禾》在发稿期间,杂志社有人发现此作有似曾相识感,提出疑问。责任编辑专就此事短信吴克敬询问。吴克敬回复短信称是“新作”。但《长江文艺》杂志在将该作品发表后,就接到读者举报称以前曾经发过。经查,吴克敬的小说《锄禾》此前曾经先后在国内六家杂志上发表。已经发表过6次的作品,居然能坦然告诉别人是新作,也是让人醉了,不知此君究竟是图的名还是图的利?更让人意外的是,杂志社开始还希望他有个道歉,杂志向读者表示一下歉意,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但责编再发短信给他,他竟完全不理,这才有《长江文艺》对其的严厉谴责,同时作出扣除《锄禾》的稿酬,拒绝再发表他任何作品的决定。而吴克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自己已经看到了这份声明,但“发过去的是自己的作品,不存在剽窃”。这倒与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理论有得一比。对于多次发表,他的态度是,“(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作家的作品你一查都存在这个问题。有的写不出来,他们(编辑)要稿子,随便就发过去了。”这便如鲁迅小说中的另一个人物说的话:别人摸得,我就摸不得吗?

      既然《锄禾》属于自我剽窃不算剽窃,可马上给人揭露出来的两篇剽窃西户县作家协会副主席李景宁的作品,这就像在自己打脸了,刚说完只是剽窃自己,其实剽窃别人的事情他也一样干,还干了不止一回。这下他该无话可说了吧?谁想当记者问他此事的时候,对于抄袭李景宁《户县赋》的说法,吴克敬却予以了否认,说:“我没有写过《户县赋》。”再问发表在《金户视野》上,署名吴克敬的《户县赋》又是怎么回事?他表示“那不是我写的。”而且一再表示“不清楚”“那我弄不清,我就不知道了。不是我写的。我就不干这些活,我是写小说的。” 想那孔乙己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是明知理亏的,所以含含糊糊支支吾吾的,吴克敬却是公然否认,罔顾事实。当发现没法否认的时候,吴克敬的表现也够得上精彩,对记者说:“我才回想了一下这个事,也问了朋友。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可笑。”据说是当初有人给了他一本户县的《县志》,他便根据《县志》中对户县的评价,整理出来了一段话,就是这205个字,当时用来练书法,写成了书法。吴克敬说,自己从未投稿,报纸为何会刊登,他也不知道, “我有病啊,我写个205字的赋投稿,人家作者也是户县的,写了1000多字的赋,我发到人家户县去,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发,让人家举报我啊。”还说“县上就这几件事,所以诗会存在雷同的地方。”

     问题是,顶着省作协副主席的职务,虽说李景宁也是西户县作家协会副主席,却的确是不敢去举报吴克敬的,即便现在被网友揭露出来了这个事,李景宁还是表示不会去追究吴克敬的责任。所以吴克敬哪里是有病呢,这与他明知一稿多投还是断然说是新作一样,分明是有恃无恐啊。都说树有皮,人有脸,对一个作家来说,本来被人发现抄袭,就该找个地缝钻进去,谁想却能如此振振有词,可见当代的文人,比孔乙己的脸皮可厚多了。看看吴克敬占着的职务和顶着的那些荣誉:著名作家、陕西省作协副主席、西安市作协主席,庄重文文学奖、冰心散文奖、柳青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获得者。其实要是查一查,究竟是职务帮助他更权益地获得了这些奖呢,还是因为得奖让他获得了这些职务,也是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当然吴克敬是一定会否认他的一稿多发和抄袭之事一样,否认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有博友在我之前提到吴克敬之事的博文后评论说,杂志社扣除稿酬,拒绝新作这样的处罚属于小儿科级别的,我倒是认为,杂志社能处理的也仅限于此了,因为不是吴克敬的所在单位,但西安市作协、陕西省作协和中国作协如果对此装聋作哑就有问题了。可惜至今我们没有看到有一个相关的部门出来表态。可见,无论是文艺界还是学术界,抄袭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抄袭成本低、收益大,抄袭者受到的惩罚太轻。如果像吴克敬这样被人扒光了衣服,还能心安理得地做他的作协主席副主席,按他的逻辑,那些小人物们干点剽窃的事情又算得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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