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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展示不应干扰对象本身 精选

已有 3971 次阅读 2009-1-18 12:18 |个人分类:海上生活|系统分类:科研笔记|关键词:学者| 环境保护, 摄影, 水下相片


前几篇发了许多相片,大多是自然风光,还有水下的相片。突然想到拍摄本身是否会带来生态环境影响,从摄影上讨论环境保护,才会写下下面的文字,请各位朋友各抒已见,讨论一下本文的立意是否合理。


对于野生动植物的观察,首先拍摄的时候要尊重你的被摄对象,然后再考虑作品的思想和内涵;摄影的技术、技巧要在不涉及破坏性鉴定、分析和商业用途时,尽量不要打扰拍摄对象的情况下进行拍摄,更重要的,断不可影响拍摄对象的生态权利。用于渔钓狩猎的商业用途的展示是允许的,除此和其它个人喜好的原因不能强加约束外,一切人为的因素以最少为好,比如出现人类活动的痕迹或者人为的摆设以增加艺术和趣味性,如有必要,应给以详细的说明。这样做,目的还在于不鼓励其它人效仿展示中的行为,如若不然,所带来的破坏自然的行为就违反了拍摄者爱好自然,保护自然的初衷了。

反观自我,以往在水下拍摄的东西都尽量保持原生态,没有破坏动植物的生存,只是默默地欣赏她们的美就足够了:紧紧地固着在山下岩石上的鼠尾藻,在潮水的击打下拖曳在白色的泡沫中;水下的红藻晶莹剔透,红润可爱;卵石上的绿藻在退潮时铺开了一张地毯;滕壶间的珊瑚藻分支极多,锁住了海水,在等待潮水再一次热情地拥抱。有时会在水下发现游来游去的鱼儿,好像闲庭信步的样子,在属于她们的世界里自由自在。此时此刻,坐在远离远海的办公室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事就是让所见过的所有的美景能永褒活力,不断带给人们美感和感动。

     打动人心灵的不是拍摄本身,而是亲近自然的行为。我想读到上面文字的朋友能回想起自己有过的拍摄经历,能有所感想的话,那此文的目的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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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武夷山 陈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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