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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韩春雨争论, 透视“可重复性”。

已有 4833 次阅读 2016-8-3 10:40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科学, 可重复性

韩春雨火了,随着一起火的还有一个词——可重复性。


可重复性原则可以说是实证科学中最主要的原则之一。然而,可重复性原则是否应被要求于科学研究领域的每一项陈述与实验呢?它是否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呢?


“可重复性是规律性的体现,所以一个规律性陈述在实践中应体现可重复性。”科学界将其作为认可规律性陈述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但这一标准只应作为一个“认可”的标准,他能不能成为最终判决某一规律性陈述科学性、真理性的标准呢?


“认可”或“确认”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了人的主观性,是一种主观上的承认。从客观上来看,这种“认可”只能是相对的、暂时的。这是因为,规律性体现为可重复性是必然的,而实践中,可重复性却未必就意味着规律性。一个通过了可重复性检验的规律性陈述只能被证明具有正确的或然性,而不能说明其具有正确的必然性,只能认为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真理性内容。


实验科学对可重复性的要求,是对一个假说是否正确表达了规律性的实证主义的要求。它本身就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就一个陈述而言,如果其主项范围越大,而谓项范围越小,则它在实践中越难于体现可重复性。而一个陈述表现的可重复性越好,就说明它靠近我们的已知范围,对未知情况做出预言、回答的范围越小,因为其主项范围小。一个陈述的可重复性越好,则它给我们的信息量越小;其精确度越差;解释、预言的事物越少,因为其谓项范围较大。而我们需要的是那些信息量大,精确度高,解释、预言的现象多的陈述。而这些陈述往往是那些主项范围大、谓项范围小,因而可重复性差的。


可重复性原则并不能使我们在实践中必然地确认某一陈述所描述的规律性。实验是对于一个陈述的预言的证实。人们希望借助可重复性将实验中的具体内容上升为全称陈述是没有逻辑依据的。有限不能证明无限,过去不能证明未来。我们观察到的实验结果无论重复多少次,最终仍是有限的,而科学原理或定理所包含的对象在数量上是无限的。重复只不过给予实验者心理上的支持,增强对该陈述的信心。这是一个负责的心理学问题。其实,实验的可重复性次数再多,对于未来实践中将要发生的检验来说都是低概率的。实验中成千上万次的证实性结果,对于未来(未知)这个无限来讲,其概率都为零。


费耶阿本德说过:“科学其实是一种信仰的选择,我们选择相信什么,认为它是对的,并为之赋予行动,最后得到的结果大部分符合了我们预期”。千百年来,人们历史记载了很多事物确实是按照某种规律运行的。通过最近观察由可重复性引发的争论,又搜索到了很多关于“可重复性危机”的报道,对老费当年的断言,愈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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