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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T类安全标准是否意味着“可以不执行”
130930 李健
即将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 3048—2013),是由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这个标准的类别划为AQ/T,意思是安全推荐性标准,推荐并不是强制,所以这类带“T”(包括GB/T)的标准是否意味着可执行、也可不执行,仅仅是给企业的一个参考罢了?
个人认为,这类有关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还是不列为“T”为好,因为防护用品(PPE)是员工防御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保护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归属为推荐性标准,企业因为明显的资金投入原因,完全可以不执行,这有孛于“以人为本”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理念。实践中,个别企业也是这样做的,在一家化工企业,沥青作业岗位是企业招聘的临时工,当问到为什么不给他们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安全负责人说他们不了解防护,我们也可以省点钱;另一家轧钢企业,在处于高温和热辐射危害的板材质量检验岗位,也没有按标准要求提高防护级别,目的是企业节省投资,还有如果提高防护级别,按相关规定,这个岗位的工资水平也跟着提高……所以说,把有关防护用品类的标准列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的推出就意义不大了。无论是企业,即使是设计院所也如此,在项目的设计上,为业主投资”能省即省”,尤其是可有可无的,象安全推荐类的标准,基本不采用,因为采用了就会增加项目投资,在项目设计投标时,就失去了价格竞争优势。“我们只遵守强制标准,也就是不带“T”(推荐性)的标准,那个“T”类的标准对我们和业主来说,只是锦上添花的东西。”
辛辛苦苦研制的标准,因为这么一“T”,执行的结果也就如此了。
至于属于管理提升类的安全标准,个人认为倒是可以列为“T”的,因为管理水平提高需要时间,应该给企业一个缓冲期,但对于保护人安全和健康的防护用品,是绝对不能“T”的,个别企业找借口还找不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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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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