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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网络上一起恶霸砍人反被杀的视频到处传,纹身男一伙开车冲撞自行车道的电动车哥,下车争执后群殴电动车哥,电动车哥忍让,纹身男回车取刀砍电动车哥数刀后刀脱手,被电动车哥先抢到,争夺中电动车哥砍纹身男,纹身男跑回宝马车欲开门,被追砍到无战斗力,电动车哥走了。 随后纹身男伤重死亡。
不清楚的是:传言纹身男威胁要搞死电动车哥,电动车哥犹豫一下开始追砍;传言回宝马车欲开后座可能取枪,于是电动车哥被迫继续砍。。。。。。。诸如此类。
网友人肉纹身男和调查镇上情况,均表示纹身男是恶霸,还是惯犯。
这件事有趣了,姑且不说最近严打黑恶势力,纹身男既然是黑社会的,从长期安全上电动车哥也必须砍死他,不然日后日子怎么过? 如果确定纹身男威胁,且宝马车后面常常有其他武器,那更需要砍死纹身男了否则尚在受害过程中。
在任何国家,这种事情电动车哥都没事,不幸的是,正当防卫在大陆法律上范畴极其狭窄几乎不可实施。。。。。。无数各类案例咱们不说了。我好奇的是,如果要遏制黑恶势力,以免在接下去的经济危机时期黑社会乃至类似黑社会性质的行为不会借机大力发展,是不是应当认为死亡纹身男家属要为电动车哥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否应当严打纹身男所在势力的行为?
从电动车男弱者角度看,莫名其妙遭死亡威胁,摊事儿,该得到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谁出?
然而,这还带来一个问题,假如不动正当防卫法律条例修正,单位领导和下属的关系、学术界生意界的关系、官民之间的关系等在经济危机中很容易激化,如何处置?例如说:被猥亵女生割掉叫兽的那啥,被长期打压的下属重伤上司,小企业暴力报复非法竞争的某些恶企业。。。。。。,全靠民意?民意可靠么?全靠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可靠么?
美国等有较多的相应案例了。
但是,美国的司法真的就那么符合社会生态调适要求么?
当然了,按照惯例最大可能是两个之间:电动车哥防卫过当3年,或者纹身男搞定体制电动车哥被10年长刑后捡肥皂或躲猫猫死在监狱,电动车哥家属逃亡,或许他们中将出了几个龚半伦。现实的东西咱们大家都看多了也明白了就不说了,只说对的,理想状态该是怎样。
应当让人们对黑恶势力、卑鄙行为“肃然起敬”,还是对人权和正义“肃然起敬”?
如何回归法律的初心?在特殊政治生境下如何建立法律——人道主义耦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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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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