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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头衔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0年10月13日发布
时下媒体和学者越来越重视一个人的“头衔”,似乎“头衔”越多、越高,学问也越大,光环越照人,所论人事也变得越重要。记得前些天凤凰卫视报道人大副委员长许某视察该台的消息,后来有人指出许某已非在职人大副委员长,怎可不加个“前”和“原”字。该台自觉不妥,不久悄悄地改了。
其实有些“头衔”是有时间性的,有些则是终身的。例如博士学位获得者是学历的最高一等,终身不变,除非授予单位因故撤销其学位。而“博士后”并非学历,所以说自己或某某是“博士后”要注明时间段,否则等于说他一直在做博士后工作,事实上博士后不等于高博士生一等。教授职称是最高教职,而博士生导师是一项工作职务,培养博士生时是博士生导师,退休了,不再培养博士生了,就不该称“博导”了,现在媒体和某些人动不动就称“博导”,意思是比教授还高一等,实在是误导,其实在美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副教授甚至助理教授也可以是“博导”,这是教学工作需要,而博导不一定是正教授。
说到“973首席科学家”也有时间性,并非终身“首席”,谈到某人是“973首席科学家”需要说明是什么时候的“头衔”。“根据973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是项目执行期间的负责人,不是荣誉称号”,“项目结束后就不再是首席科学家”。这样说来,如果某个已经结项“973首席科学家”,在结项后触犯刑律,还要撤消其“973首席科学家”称号吗?如果真的撤消了,那个结项因无首席科学家还有效吗?这撤销不是成了株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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