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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公社建设——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化,谁是这个商品的消费者

已有 2352 次阅读 2008-11-24 22:25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三农问题, 土地流转

作为农村来的孩子,面对全球金融危机以及中国经济的转型,我貌似更关注农业在经济转型中的地位和走向。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使得农民可以自由转让自己的土地,也就是说土地可以作为商品来交换了,伴随而来的的产物可能是新型的农村公社的产生(或者叫庄园式经济的出现),进而使得中国农业由小农经济向集体经济转变,以应对市场经济的风起云涌,这是必然的,中国已经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市场经济,农业就不能再停留在小农经济的阶段,否则农业将承担不起市场经济下的风险,这也是抛荒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起源于海南香蕉SARS的流言对于海南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的损害,我当时在想谁制造了这样的流言,谁在得利,我们消费者没有享受低价的香蕉,农民却以几分钱的价格出售,很显然中间商获得了最大的利益,中间商就是联系农业(小农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桥梁,这个桥梁的出现使得农民受到了来着自己农产品的双重剥削,这是十分残酷的,“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小农经济不能应对市场经济,所以新型农村公社的出现势在必行。
有人说,农村土地流转的出台使得农民一夜暴富,因为土地变成了商品可以买卖。可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商品必须在流通中体现价值,谁是这个商品的消费者呢?谁来承担起新型农村公社的建设者,或者叫庄园式经济的主人呢?这貌似是两条不同的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分歧。这是个敏感的话题。在和同学的讨论中总会触及这个问题。许多同学都会说,这是资本主义。具体是什么主义,我还真不知道,但是作为党的积极分子,我会告诉大家这是社会主义,因为明明写着:使用权的商品化。这也许是文字游戏,但是党的任务就是告诉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精髓在于实事求是,历史发展到这个时期,一切以人民以国家为思考的方向,实事求是,这才是党的精髓。然而党在这个商品的处理上可以做一个超级消费者,建立成新型农村公社,同时鼓励个人的“消费”允许私人庄园式经济的存在,我认为这是党工作的重点。答案也就很明显:国家要作为这个商品的最大消费者。
重新考虑一下这个政策在中国经济转型中的作用。这是一项扩大内需的不可回避的道路,我们要真正的从出口型经济向内需型经济转变,农村这个市场在其中将占据不可忽视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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