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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学就是做,不断做”谈到学英语,难道也不断重复吗?

已有 4027 次阅读 2012-2-16 00:23 |个人分类:英语学习|系统分类:教学心得|关键词:学者| 学英语

有网友引给我一句话,初看起来似乎非常有道理,好像十分有道理,甚至简直就是没边儿没沿儿地有道理,说是“数学就是做,不断做,做到你考试的时候发现试卷上所有的题目都做过,就行了”。

 

不妨来看看这种题海战术式的胡说八道的论断的道理到底歪在哪里!

 

先从一开始说,就是合一的一。不论做什么,一次都没做过就会,而且真会,才是高手!对不对?做了一次才会,已经不足取了,不稀奇了!没有什么值得吹牛的了!做了十次才会呢?就更不值得一谈了!于是可以说,零次没做就会,最好,世界第一高手。一次做过才会,很正常嘛,普普通通,很多人都能做到的,一次就能会的嘛。两次做过才会,技不如人家一次就会的,稍逊一筹。师傅教了八次,自己练习了十次,才会。对于有些面子比较小的,很可能就找一棵歪脖树,去上吊了!而且,也许真有上了吊的!《孙子兵法》怎么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嘛!仗,没打,已经胜利了!零次,零级,却是第一高手,第一妙招,多棒!不学就会,才最棒!

 

至于某些文化里面的背后一套吃苦耐劳,拼了死命,累得脱了八层皮,才勉强换来了人前显大眼儿,那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是不是?

 

于是,那句话就应该改了:数学就是不做,坚决不做,当然是有前提了,那就是,不做就会,到了考试的时候,发现(更好的是不用看就知道!)试卷上所有的题目,一个都没做过,但是,却全都会做,不但会做,而且能保证达到100%全对,满分,这样的,才应该学数学!甚至可以玩儿数学了!

 

对不对?

 

本博客主谈学英语/英文,包括直接用英文学数学。于是转到学英语/英文方面。

 

一说到如何学会英语,学好英文,经常看到的建议就是什么“熟能生巧”,尽管“熟”了汉字,就是汉字熟成了中文大师,也是生不出英文的“巧”的;还有英文的,什么Practice makes perfect.啦,虽然不用英文practise绝对不可能把英文make perfect了。看美国大片十次、二十次。那算什么!那叫做脱裤子放屁,而且脱了二十遍裤子!就看一次就生巧,多一次都不看!不熟就生巧才真正值得赞贺!

 

看一遍就能背下来叫做什么?叫做“过目不忘”,对不对?很多人瞪着英文,大眼瞪小眼,小眼瞪大眼,白瞪,英文就是干瞪瞪不出来,却非要想中文,一心一意要瞪出中文来,但是,却仍然愣是想不起来了!还是白瞪!“过目不忘”,哼!不是不忘,而是根本就没记住!话又说回来,眼前就是英文,已经在那里“过目”了,正在“过目”,正在瞪眼,却非要去想根本就想不起来的中文干什么?明明瞪着眼睛看见了英文,却非说不会,这不是天大的大笑话吗?

 

这么说有些人不明白,对不起,被教毁了,想不到那里的。只好先拿汉字举个例子:“汉奸”,眼瞅着,瞪着,看见了,说“我不会”,除非真不会,小学生水平还没学过这两个汉字,否则,能说得过去吗?如果真不会,那就是这两个汉字真不认识,也不会写,更不会发音,从来没见过,这就没有办法了!想要会,非学不可!

 

再举个英文的例子:Engram,看见了,非说不会!说得过去吗?这个字不就是这样写吗?Engram,很容易写嘛!会写了,还说不会?至少会写吧!发音也非常容易吧,en-gram?会发音了,怎么能说不会呢?此时至少会写会说了,对不对?所谓的四会已经两会了!

 

虽然从前没有见过,这不就见着了吗?英文只要一见着,就已经“过了目了”,就不能算生词了,信不信?至于什么意思,要看英文原文的出处,看中文是没用的,而且对于要想用好英文者,绝对没用。看到这个engram总不会单独出现的,一定是读书,读文章,英文的,读到的。

 

原文是这样的(网上就能找到,出处略):

Human memory is believed to reside in molecules, synaptic junctions, whole cells or cellular circuits within the brain, but the search for the engram or basic unit of memory, believed to be a biochemical change, has proven elusive.

 

如何?意思不就在那里了吗?而且是真正的英文的意思,就是basic unit of memory,非要找汉字的意思干什么,再脱一次裤子来个“吃英语饭,放汉语屁”吗?(输入英语却整出汉语!到最后英语没记住,汉字也搭配不上!),反过去也同样不对!是不是这个道理?

 

英文单词看了就会写,基本就会发音,马上就达到了能写能说。即使是生词,见过思考过就不能算生词了,只有意思,真正的英文的意思,才需要借助英文的上下文来推理,并且,不是推理出汉语的意思,而是推理出英文的意思。

 

汉字的单词看了还需要练习写几次,才会写;发音,对不起,找汉语拼音去,所谓的形声字发音也不准!意思呢?经常根据上下文也推理出不来!只不过根据偏旁能判断同什么玩意儿有关。比如提手旁同“手”有关,还必须学过“手”跟“提手”才能判断。况且,如果是生字,没见过,从来不会写,不会读,不知道意思的汉字生字,瞪眼看了一千次,它还是生字!还是白瞪!

 

信不信?

 

就是说,“过目”的既然是英文,“不忘”的也应该是英文,绝对不是中文!更绝对不应该是“从来就没忘”的中文!

 

回到会与不会的问题上,不过目就会才真正了不起!难道不是吗?然而,“不过目就会”的中文,对“过了目也不会”大眼瞪小眼白瞪的英文根本就没用!

 

TG grammar的鼻祖,Noam Chomsky的一种观点就是,母语使用者,而且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小孩子们,张嘴就能说出从来不曾从大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也就是那些小孩子们从来不曾听过的话。哪里来的?当然是“不过耳就会”来的了!直接用那个母语自造的,而且造的还居然是对的,甚至是好的,这才是学习任何语言的精华!母语,外语,同理。

 

学习英语达到张嘴就来,不是“过耳不忘”,也不是“过目不忘”,而是“言为心声”,说出自己的话,从来不曾从别人嘴里出来的话,从来不曾听别人说过的话,从来不曾读过的别人写的文字,连字都是自己亲自造出来的,何妨造他几个崭新的英文词。这样才达到了学会一种语言/文字的目的,达到熟练使用一种语言/文字的水平。

 

唐诗里面怎么说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倒也不一定非死不可,也不一定就为了惊人,起码直接用英文整出点儿英文的“惊人之句”才叫做学会了英文吧?

 

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那本,不是本,是套,巨大昂贵的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目前有超过六十万英文词,而且,只要被选中进去了,就永远不会被踢出去,至少目前如此。怎么样?大家都来造英文新字如何呢?

 

不过话说回来,英文中83%的单词已经淘汰了。假如英文只有60万单词,则没淘汰的那17%才不过10万零一点,美国的高中毕业生水平而已,当然不一定全能用,有些是被动词汇。至少,全都是英文的。

 

“言为心声”,“汉语的心”,哈哈,就连汉语的“心声”都不见得能保证出来的“言”都是对的,难道能出来无懈可击的“英语的言”吗?没心不一定没肺,却铁定没声!那么,“英语的声”出不来,不但没有英语心,自然没有英语的心声,凭借着满大脑的汉字中文,难道就能整出“英语的言”、“英文的言”了吗?就算整出来貌似English的玩意儿,难道能保证不是一堆中国人不懂外国人糊涂的破烂吗?真是的!

 

说别人的话,说好听一点,叫做述人之言,差一点的,也叫做拾人牙慧,说不好听一点,那就只能叫做剽窃了。

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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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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