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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是期刊or单位or编辑or出版

已有 3444 次阅读 2012-10-29 15:07 |个人分类:出版视点|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中华民族

  邬书林出席第八届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时指出:深化改革是当前科技期刊重要任务。讲话的高度与我们的一般思考的确不同,但也有概念模糊之处,领导都是糊涂的,难怪现在的改革阻力这么大。为了科技期刊的健康发展,现斗胆点评几句,有不对之处敬请指正。声明:没有不敬之意,反倒是为现在改革的焦灼状态而瞎操心。

 (1)“科技期刊是科技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出版产业稳步发展的重要领域”,这一提法比较恰当——是文化也是可经营的领域。也就是文化属性和商品属性并存——特殊商品。但是,具体怎么落实呢?

  (2)“要把科技期刊发展放到建设新型国家和科教兴国重大战略决策中去考虑,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来考量”——这是从文化属性角度来谈,不说提得不高。科技期刊改革“要适应2020年我国建设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这是从商品属性的角度来谈,既然是经营活动,就应该按经营的方式来做,脱离开“市场经济体制”的经营存在,那么就不是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而是计划经济。这个高度,也十分地高,涉及到“国家和民族的根本问题”。

  (3)话锋一转,说到了“当前人们关注的,大家争论的”体制改革上来:“按照中央的统一不署,抓紧完成科技期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任务”。至此,我认为都没有问题。一是,文化体制包括非时政类报刊出版体制的改革“都已经上升到中央层面”,是中央发的文,尽管《编辑部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是总署的,但也是在中央精神之下的“实施”;二是,转企改制的是“科技期刊出版单位”,既然是出版单位,那么主要活动就是“复制、发行和营销”——法定的出版含义就是复制与发行,那么转企改制是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必然要求。

  但是,后边的论述就混乱了。

  (1)“使科技期刊成为新型市场竞争主体”,这就麻烦了!一是,使“期刊"成为市场主体,可能吗?就如同使“电脑”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一样,你是说“使期刊出版活动”?也不可能,活动是主体的行为,前面还说是“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这里就成了“期刊”;二是,科技期刊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就是现在的“编辑部整体转制和并入”的认识根源,也是现在期刊界反对“转企”的认识基础,眼睛就盯在“产品和产品的生产活动”上,而搞不清楚“主体”对象。

  (2)“要学习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科技期刊的产业化运作模式”,这里的问题一样,又是盯在“期刊上”,国外是科技期刊产业化运作,还是科技期刊“出版活动”产业化运作?

  (3)“通过集约化经营,使科技期刊成为为科技、教育、生产服务的重要知识和信息资源”。这里有点含混,集约化经营,是不是指“集约化出版”?理论上来讲,应该是指“集约化出版”,因为出版是一种经营活动,集约化可以提高效率、节约资源、体现价值。但是,将科技期刊的“内容组织”进行“经营”,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仅不能集约化,科技期刊的内容“特色化和专业化”反倒是“活动的核心”。

  以上问题,是否值得澄清?不澄清的结果可能就是:改革受阻或者是改革方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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