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ic Horse: An Elegant Being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gl6866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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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信息——能有通用的定义吗? 精选

已有 6587 次阅读 2009-3-27 19:26 |个人分类:信息哲学|系统分类:科研笔记|关键词:学者| 信息, 通用定义

这个话题比较大,有谁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所以就让我们从最近的开始吧。自从1949年以后,大陆和台湾在各个领域的术语上便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分歧。那么之于Information这个词也是如此。大陆将 Information一词译为“信息”而我们一般都认为,台湾则将其译为“资讯”。果真如此吗,所以下面我将要谈谈台湾学者对这个词的理解,与大陆学者的理解究竟有什么不同。从某种意义说,单就Information的译名而言,大陆的“信息”与台湾的“资讯”是可以划上等号的,可是,从汉语一般的使用来说,则又不完全相同。

先举个台湾方面的例子:当我们看美国大选的新闻时,我们都可以说: “他们接收到相同的资讯,可是解读此新闻所获得的信息却不一样。”如果台湾人说“他们收到相同的信息”,无疑则属于语焉不详。从以上这个例子来看,我们不难理解,在台湾“资讯”与“信息”并非相同的概念。那么在上面的例子中,可以了解到“资讯”一词的语义,是指传播过程中直接收到的信号本身,而“信息”则指接受者理解该信号后,对该信号的诠释的意义。

因而台湾学者为了避免语词的歧义,他们则用“资讯”来指称 Information的形式(form),而用“信息”代表Information所承载的内容(content)。不难看出,台湾学者在此的确是把 “资讯”和“信息”作了区别的,一个为虚(资讯),一个为实(信息)。这里我要提请读者注意,台湾学者在这里与大陆学者似乎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将大陆 “实”的说成是“虚”的。那么如果词中既有形式和内容的双重含义时,也就是虚实混杂不清的时候,则直接用英文的原文Information。那么至于专有名词,台湾学者则沿用台湾固有的译名。仅从这一点我们就看出台湾方面与大陆方面的异同。不过我却要说,这实际就是2003年D. Rabbe和J.M. Budd在其题为“Information as sign: semiotics and informational science”的汉语翻版,在Rabbe和Budd的这篇文章中,他们提出,信息的意义所以含混不清是因为人们没有搞清楚所谓的“能指” (signifer),和所指(signfied),据我所知,这对术语是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中重要的概念,

英语Information一词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甚至是一个哲学的概念。可是它到底是什么,则莫衷一是,科学家有科学家的说法,人文学者有人文学者的看法。而且相去甚远,这不仅让我想起C.P.斯诺写的那本名为《两种文化》的书,其中就区分了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那么在对Information的理解上看来这种区别尤甚,而且这两个阵营的学者似乎也经常矛盾不断,互不买帐。就连国际上信息哲学的创始人Luciano Floridi都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Information是个最重要的、影响最广但却了解最少的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而在近20年中各种论文、书籍都发出呼吁,希望能够厘清Information的定义。在2000年A. D. Madden便称,这个概念已经困扰学术界半个多世纪,所以亟待学者澄清。可这种事情有那么容易吗?不过,Madden还是给出了四种比较重要的观点:

一、信息被视为知识的表达(Information as a representation of knowledge);
二、信息被视为环境中的数据(Information as data in the enviornment);
三、信息被视为传播、通信的一部份(Information as a part of communication)
四、信息被视为资源或商品(Information as resource or commodity)

可是Madden的解释尽管很有意义,但是却未能说出“信息究竟是什么”!因而可以看出给信息下一个通用定义是多么困难。想当年美国制宪时老罗斯福在美国国会上的讲演可以为定义信息作一个脚注:“……因为,你集合了许多人,利用他们的集体智慧,也就无可避免的也集合了这些人所有的偏见、他们所有的激情、他们错误的主张、他们的地方利益、他们自私的看法。从这样的一群人身上,可能期望一个更完美的产品吗?……”而信息似乎就是这样一个代表了各个方面的概念。有人认为,科学或学术研究理应没有偏见、没有激情、没有利益和私心。具有这种想法的人完全是在痴人说梦。因为每个学科都有其自身的研究目标和应用范畴,什么是范畴?范畴在英语中就是category,从更精确意义上说,一个范畴就是一大类“事物”(things),此处的事物指的是可以被讨论的任何东西,而且不能彼此还原。比如,驴就是驴,马就是马,这两种“动物”,也可以说是“事物”,就属于不同的范畴,而它们却是彼此不能还原的。即便在遗传学上它们还是不可能还原的。可是虽然不能彼此还原,但却有许多相似性,相似在什么地方,我就从略了。

那么既然如此,信息也是如此。每个学科范畴对于信息的要求也是如此。从英语的角度看,在最近出版的《信息哲学手册》的主编写的卷首语便有这么一句话“Information Is what it Does”的话。这句话是效仿美国著名逻辑学家D.Lewis在分析“意义”这个概念时所说的一句话,“Do not ask what meanings are but what they are supposed to do”。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一下,information在英语中只有单数形式,而没有复数形式。可是意义却不同了,我想这就是信息与意义的一大区别吧。因此,在信息领域似乎还是能够找到一种均能达成妥协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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