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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不少同学来信提出希望、询问或要求我们老同志做点什么,但是他们却不署名,这样做不符合起码的礼貌和道德规范!!我认为,这是很不正常现象。但是,我知道我们老同志为了年轻人进步,我们往往还是给于答复或帮助。我这里希望和呼吁:一方面年轻人自己需要自律,加强道德修养;另外一方面老师也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应该怎么做?我是抛砖引玉,请大家进行讨论。下面一封没有署名的来信:方老师您好!我看了您的《讨论学术论文的个人及单位的署名问题》,有事求教!我从A大学硕士毕业后,在B大学读博士期间,把硕士学位论文翻译成一篇论文,准备投美国期刊。我把文章寄给A大学的导师征求修改意见,他全篇未改一字,要求:我名字排第一,他的名字排第二,但是在文章下方标注:“co-author”,就是说他要当“联合作者”。我认为他这样要求是不合理的。实验和论文都是我独立完成和修改了N次,他几乎没有指导,他列为第二作者已经足够了,怎么还能“联合作者”?(他副教授要升教授,可能与此有关。)您觉得我说的有理吗?
他的理由是:“你这个研究的知识产权归我们,所以论文也应该是你跟我合写的。”他还说:“这篇文章如果没有我们签字,你是发不出去的!”我想跟他通电话的时候,根据《知识产权法》和《著作权法》据理力争,希望能让他放弃“联合作者”的想法。您看这样可以吗?
我有个想法,如果导师坚持要“co-author”,我就以单独作者的身份投稿(投稿费用我自己承担),但是在“致谢”里面写:“本实验在某某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因为我担心只把他列为第二作者,需要他在“版权转让声明”上签字的时候,他可能会签不同意。您看我的想法可行吗?单独作者发表文章会不会引发什么纠纷?(作者单位仍然写的是A大学。)比如说导师是否会起诉我侵犯了他的什么什么权利?如果会引发纠纷的话,有没有什么预防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轻纠纷?另外,国外期刊是否认可单一作者的文章?我看有的网友说“国外编辑一看只有一个作者,直接reject”,有这么可怕吗?
一口气说了这些问题,感谢您耐心看完!真诚希望能听到您的看法!盼望您的回复!我的答复:你的硕士论文或“本实验在某某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现在你翻译成英文,我认为,你老师的要求是合理的.他列为第二作者或与"联合作者"这是一样的.国外期刊不会因为单一作者的文章而直接reject,这是误解.
你为什么不公开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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