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描淡写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machan

博文

被依法严惩者,同情,但不是“说情”

已有 3883 次阅读 2010-1-4 04:38 |个人分类:社会|系统分类:生活其它|关键词:学者| 造假, 同情, 井冈山大学

 

     井冈山大学,两位普通老师因为70余篇的造假SCI论文,被学校开除公职,开除党籍……面对该校迅速彻底的“判决”,很多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面对这样事实,我个人的想法是,如果该校是依“法”处分并且程序公正,这样的结果无话可说。造假违法,数十次造假严重违法!但是,对两位被严惩的普通老师,还是有些同情,但这不代表为此“说情”。
     为什么同情?同情之心、怜悯之心,人皆有之,更是中华民族的千年美德之一。同情,还是基于对教师的生活现实的认识,教师这个职业,不会培养一技之长,不会积累人脉关系,也不会带来干股,薪水够喝粥的……如果被开除公职,他还能做什么呢?没有粥喝了,别告诉我为何不去吃肉——何不去其他好单位高就?看看范美忠的遭遇,就知道有没有单位接收了……同情,还是因为他们也许没有失业保险,领不到失业救济金,可能即使最低生活保障也没资格去领了……在我们的土地上,这些又有谁能有呢?一个为生计发愁的教学科研工作者……面对几千元、上万元的大钞,只需修改一组数据就可以得到……会不会铤而走险?
     为什么不说情?因为法大于情,维护法律的尊严应该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违法了,就要为此负法律责任。现代社会,要真正和谐,真正科学发展,只有法律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尊严,美好的一切才有可能。为什么“窃国者侯,窃钩者诛”,那是因为法律是窃国者所制定,也是因为法律大不过权力。如果法律,是全体百姓制定的法律,“窃国者侯,窃钩者诛”就不会成为法律。只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那些身居高位的造假者、违法者,才能同样被绳之以法。
     但是,这些“天真”的想法,怎样才能变成现实呢?网上呐喊?上街游行?自焚?跳楼?……好像都解决不了问题。想来想去,只有把人当真正的“人”看待了,这些才能逐渐成为可能。首先,要把自己看成一个“人”,人可以小写,也可以大写,但必须是真正的人,人除了生命珍贵外,还有珍贵的尊严、自由等等。其次,无论身居庙堂的官员,还是市井草民,对待别人,用人的待遇看待。 人不仅仅需要维持自己的生命,人还有更多的权利需要保障; 人不仅仅需要吃饭、呼吸,人还有其他基本的需求需要被满足。而这些,如果现实还没有,需要“人”去不停的争取,不仅仅是为自己,更是为别人,为后代……漠视别人的不幸,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可以一时明哲保身,但是,何以保证当自己、当至亲好友、当后代某个时候遇到不幸时,就不会被漠视呢?……
     国务院的研究报告已经指出:我国医疗改革基本不成功,医疗改革不能走市场化道路。中国的官员考评好像也淡化GDP指标了。反观教育,难道教育应该继续“产业化”下去?难道高等院校、教师要继续SCI下去?
        历史已经进入了21世纪10年代了,不知道100年前我们请来的“赛先生”现在怎么样了?即使被换上中国的衣服,难道连内在的精神也被换掉了?

 

 

 



学术不端
https://m.sciencenet.cn/blog-292356-284037.html

上一篇:我对转载的看法,兼谈一点对科学网的建议
下一篇:人终究是以幸福为归宿?

1 吕喆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9 01:2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