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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核心竞争力

已有 4503 次阅读 2012-4-25 05:21 |个人分类:盲人摸象|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学者| 核心竞争力, 绝对核心竞争力, 相对核心竞争力

 
“物以稀为贵,根据木桶原理,可得,稀缺资源就是核心竞争力。”
 
古语讲,“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古人认为“劳心者”更高级,社会地位应该更高。
在现代,劳心对应脑力劳动;劳力对应体力劳动。对于人类,从事体力劳动的这项技能,是与生俱来的,是先天的;从事脑力劳动的这项技能,是后天经过艰苦的学习而后获得。二者相比之下,从事脑力劳动的门槛要远远高于从事体力劳动;二者相比之下,脑力劳动永远都是稀缺资源。所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比,脑力劳动是核心竞争力,所以劳心者治人……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或者只有一个利益共同体,那就没有什么可继续说的了。当然,这个如果显然是不成立的。
以上的讨论仅仅适于单一的利益共同体。
对于多个利益共同体并存的情况,假定2个利益共同体并存,分别为“A利益共同体”和“B利益共同体”,二者处于互相竞争的状态中,则:
 
为了能够参与到竞争之中,A和B首先需要获得自己的稀缺资源。
当A或B,获得了“这个稀缺资源”,就是自身具备了参与竞争的资格,那么“这个优势资源”就是其核心竞争力。所以说,物以稀为贵,稀缺资源就是核心竞争力。
 
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A和B就需要进行各种属性之间的综合比较,根据木桶原理,最短的那块桶壁决定了最终的竞争结果。于是,更长的“短板”就成为“取得竞争优势的稀缺资源”,也就是核心竞争力。
 
可是,A的稀缺资源,对于B来讲未必是稀缺资源;同理,B的稀缺资源,对于A也未必是稀缺资源……
第一种情况,如果A和B的稀缺资源恰好重合,这就变成了赤裸裸的竞争;
第二种情况,如果“A的稀缺资源”不是“B的稀缺资源”,“B的稀缺资源”也不是“A的稀缺资源”:那么A的稀缺资源对于A来讲就是“绝对核心竞争力”,而对于B来讲就是“相对核心竞争力”;同理可得,B的“绝对核心竞争力”是A的“相对核心竞争力”。
在这里,用“绝对”来表示参与竞争的资格,后天获取;用“相对”来表示竞争中所具有的优势,与生俱来。
其实前两种情况的讨论隐含着一个条件,也就是A、B在竞争中拥有的资源,在种类上是重合的,只不过是份额大小不同。
第三种情况,如果A的绝对核心竞争力,不是B的相对核心竞争力,那就意味着A拥有进入更高阶段竞争的门票……这种情况在自然界天天上演,“食物链中的生物,能够参与同级及以下各级的掠食竞争”,位于食物链顶端的物种在不十分挑剔的情况下,总有更多的食物选择。
 
在这三种情况中,因为物质条件的差异,第一种情况不具有代表性,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相对普遍。
第一种情况,人们总是能够在第一时刻,将“核心竞争力”采取最妥善的方法保护起来
第二种情况,比如发达国家之间的竞争,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只要有不同的利益共同体,科技就一直都是有边界的。与第一种情况相比,人们不容易意识到保护“相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这种例子在历史上非常多,比如“后发优势”就是强国不注意保护“相对核心竞争力”的结果,导致在竞争中丧失了优势地位。
第三种情况,比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比如当今唯一超级大国与所有其它国家之间的竞争,为了保持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科学技术一定是有国界的,具有产出核心竞争力的劳动者一定是不允许自由迁徙的,因为他们是国家的核心利益。米国成为当今唯一的超级大国,是建立在,对其“绝对核心竞争力”和“相对核心竞争力”不遗余力保护和不断扩充的基础之上的。
 
随着人类历史的延伸,不断积累的经验教训,促使人们逐一修补了“完备集上的各种漏洞”,结果使曾经的捷径不复存在,成功的经验无法复制,每个利益共同体要想成功就只能走自己的路,自强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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