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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地处海岛,且岛屿分散,径流短促,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区总面积2.22万km2,其中陆域面积仅1440km2;多年平均降水量1275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92亿m3,其中可开发利用量为3.47亿m3,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为707m3,约占全国人均拥有量的1/3,属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据统计,自1949年以来,舟山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缺水39次,平均每3年就要发生2次;主要大岛如果60天不下雨就要向大陆引水。
为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形势,舟山市坚持“节水为先,多渠道开源”的水资源供需平衡战略,在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各行业节水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了“引水、拦水、联水、造水和净水”等“五水”联动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供需之间的矛盾,但水资源供需形势仍不容乐观。从舟山市水资源的天然禀赋和支撑今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来看,实现舟山市水安全保障的根本出路是在现状水利工程的基础上,全面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为此,结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推进进程,舟山市积极申请并被水利部批准为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核心是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现状舟山市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有必要系统梳理舟山市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完善舟山市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对试点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进行资金补助,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经商部水资源司,设《舟山市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专题(以下简称《专题》)。
2011年2月,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有关专家对《专题》工作大纲进行了审查,认为通过专题研究要完成两项任务:一是要搭建舟山市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框架;二是在此基础上,由于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对舟山市意义重大,而现状管理中存在较多问题,需重点研究舟山市非常规水源管理制度,出台非常规水源管理办法。
按照这一要求,项目组先后调研舟山市相关节水制度建设情况,以及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及管理的情况,查阅了国内外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及管理先进地区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舟山市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框架,理出了舟山市非常规水源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了《舟山市非常规水源管理办法》。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浙江省水利厅、舟山市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二〇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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