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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需要长效的“猛药”

已有 3222 次阅读 2014-11-3 00:18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关键词:学者| 环保, 猛药

环保需要长效的“猛药”

姜文来

日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报了41家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其中,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浩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情节严重,被暂停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0天,这是对企业漠视绿色施工、施工扬尘违规行为的“史上最严招”,将会对企业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产生重要的惩戒和震慑作用。(112日新华网)

北京即将召开APEC会议,国家对空气质量高度重视,保蓝天成为当前第一要务,所以对污染企业采取了更高的监督标准,部分污染严重的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对于正在生产的企业也使出了“史上最严招”监督其污染,“停投标30天”是一剂“猛药”,其目的是“杀鸡给猴看”。

实际上,在特殊的背景下,“杀鸡给猴看”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这招有前提,必须是猴子感到威胁。猴子第一次看到“杀鸡”,一定受到很大的“震慑”,吓得“肝颤”,但是如果经常看,猴子感觉不到自己的威胁,不能感觉到自己可能随时被杀,就会习以为常,逐步麻木,甚至到最后连看都不想看,该“干嘛干嘛”,“震慑”效应会递减。所以“杀鸡给猴看”要想有持续的效果,需要对猴子有持续的威慑力才能显现其效果。

环保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对污染企业持续有效的监督,这是环保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因特殊的背景下采取严格的监督,甚至采取上限严格处理,特殊的背景过去了,就放宽标准,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持续有效的严格监督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环保的法律威严才能得以维持,对污染企业的震慑力才永久。对于被监督企业而言,让他深刻地体认到,无论是什么情况,只要超标排放,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存在侥幸心里,他也会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从而持久地履行环保的责任。

众所周知,我国的环境问题严峻,特别是近年来持续发生的“雾霾”天气,环保成为大众话题,保护我们的“碧水蓝天”成为当前重要的任务之一,这不仅仅是环保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也已经上升为政治问题。我们在环保曾经下过“猛药”,如2007年掀起的“区域限批”,即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当时引起震动,并且起到了震慑作用,但由于缺乏长效机制,这付“猛药”不能长期发力,一切回归“原点”,“运动式”环保最终没有保住“碧水蓝天”。

我国严峻的环保形势需要“猛药”才能治理,但“猛药”需要有长效的机制相配套才能持续的发力。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政策,并且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这才是环保长效“猛药”,才能更持久,效果才能持续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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